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限答记者问(论文文献综述)
何俣[1](2021)在《注册制下红筹企业跨境发行与上市的法律冲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冯晓鹏[2](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刘曾祺[3](2019)在《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风险与防范》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1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受“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因素的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白皮书》第四部分“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政策主张”中提到,中国倡导保护和合理利用北极,鼓励企业利用自身的资金、技术和国内市场优势,通过国际合作开发利用北极资源。这就为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开展直接投资提供了充分的政策性指引。本文将着眼于国际法渊源以及北极理事会对于北极政治问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决议,研究我国参与北极事务、我国企业赴北极国家投资的规范。本文共分为四部分:首先,本文将介绍“北极国家”的概念和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特殊风险,以及这些特殊风险的分类和成因,为本文所讨论的“风险”进行概括性总论,并彰显出本文所研究问题的多样性。笔者认为,“北极国家”是一个地缘政治学概念。北极圈内的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冰岛(统称“北欧五国”),俄罗斯以及北美洲的加拿大和美国是本文所探讨的“北极国家”。随后,本文论述了基于北极特殊地理条件,产生的特殊风险及其成因。夏季北极冰原融化为海洋,为北极航线的发展提供了自然条件。对于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的直接投资而言,商业船舶运营和破冰船制造行业有十分大的吸引力。然而,这一气候变化创造的重大利好往往伴随着潜在的商业风险。北极理事会的封闭性和斯匹次卑尔根条约构建的北极区域治理制度,也构成了中资企业在北极开展直接投资的特殊风险。其次,笔者将上述风险分为两类,即安全性风险和非安全性风险,研究了我国企业在上述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应遵守的东道国法律规范和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在安全性风险的论述中,笔者列举了国家安全审查风险和反垄断审查风险;非安全性风险中,笔者列举了劳动法合规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北极地区地理条件特殊,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各方政治力量盘根错节、牵涉甚广、波诡云谲。在这种复杂严峻的地缘政治形势下,中国出台北极政策并加大了对北极事务的参与力度,无疑对国内产能结构优化、海外市场拓展有着莫大的助益,但同时伴随其中的是“中国威胁论”对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巨大非商业风险。同时,北极国家多为发达国家,其国内均有完善的反托拉斯立法,其吸引外资的准入政策也十分重视反垄断审查。特别是瑞典、芬兰、挪威、丹麦、冰岛等北欧国家,出于地缘因素,对北极地区的市场更加依赖,自然会更加关注海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否会排除、限制其本国产业在当地的竞争。中国作为海外投资份额不断增长的投资大国,一方面要指导、督促本国企业注意防范在北极国家并购项目中的反垄断审查风险,同时也要掌握主动权,参照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法律中比较成熟的竞争法律体系,适度考虑从投资者母国的角度制定相关规定。在非安全风险的论述中,笔者首先列举了环境保护风险。北极地区的脆弱生态环境,决定了北极国家普遍为外国企业在本国开展的、涉及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直接投资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标准。首先,在资源利用方面,中资企业在北极进行资源型投资项目容易引发东道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偏见,从而加剧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政治风险。在论述中,笔者分析了在冰岛等国直接投资因不遵守当地环保政策而面临罚款的案例。随后,笔者还列举了另一种非安全风险,即劳动法合规风险。北极国家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为主,且包含了瑞典、挪威、丹麦等北欧高福利国家。这些国家在劳工待遇、工会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存在一定特殊性。此外,北极地区特殊的气候条件也使得各国依照其本国劳动者的劳动习惯制定了与其他地区国家不同的劳动者休息制度。此外,在北极国家中,地处北欧的丹麦、芬兰、瑞典、冰岛、挪威五国因环境封闭、人口稀少、社会老龄化等原因,实行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外国直接投资项目引发的外国劳动力的涌入,对这些国家本国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薪资待遇方面的问题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了充分保障本国劳动者权利,北欧国家近年来在海外员工的居留和工作许可法律制度方面,都有特殊的规定,为中资企业员工劳动准入创造了潜在的风险。针对上述罗列的风险,本文最后一部分侧重讨论风险防范措施。第四章主要由国内对外投资立法、国际双边投资协议和制度构建三个部分展开。为鼓励中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创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我国对外投资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商务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三架马车”,也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了一系列以产业政策、地区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为主体的对外直接投资制度。这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共同构成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法律体系。此外,中国与除美国以外的北极国家均持有国际双边协议;协定对“投资”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界定,随后对“投资者”、“收益”、“活动”、“缔约方领土”等概念进行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争端解决机制。最后,本文将结合我国商务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规章制度,研究我国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合规性分析。笔者认为,可以由商务部牵头,建立“走出去”公共服务委员会,在该委员会下设政策咨询、文化咨询、法律法规咨询办公室,并建立大数据分析中心,定期在中心平台公开发布统计结果。同时,还要建立对外投资风险预警中心,根据大数据分析中心提供的统计结果,结合北极国家投资法律环境风险变动信息,对该统计结果进一步量化评估。此外,我们要加速制定一套海外投资担保制度的法律法规,并在中信保之外增添相平行的海外投资风险承保机构。并与“走出去”公共服务委员会实现信息共享。在争端解决方面,笔者认为,应该在仲裁的法律适用中,强化BIT对东道国法的补强作用。笔者也建议尽快达成与中美两国BIT,为这世界两大经济体当前频发的贸易摩擦提供一个妥当的救济机制,也为中美投资者构建一道坚实的国际法制防线。
赵遨天[4](2019)在《ODI审批收紧下人民币基金投资红筹架构公司的交易结构设计》文中认为本文写作目的是勾画当前经济形势和政策下人民币基金投资具备海外上市潜力的优质新经济项目时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监管建议。中国政府面对经济下行,必须控制资本外流,但人民币基金在“资产荒”“项目荒”大背景下对有海外上市潜力的新经济公司的热情同样值得尊重,这一矛盾使得本文论题具备了鲜活的现实语境。本文在内容上涵盖了对红筹结构和我国对外投资管制体系较详尽的历史梳理和原理分析,并结合实践和案例梳理了当前对外直接投资(ODI)审批收紧下实务中使用的各类人民币基金资金出海的交易结构。对于每种交易结构,本文均结合国内外法规分析其优势、风险、可操作性和合理合法性,并对其适用情形进行归纳。政策建议部分,本文基于宏观经济理论和中国政府的其他利益诉求对ODI监管提出建议。本文写作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方法并非文献分析,而是对笔者实务经验、执业律师观点和实务案例的总结。本文选题市场导向性强,学术文献寥寥,因此方法论上有别于一般学术论文。本文还将结合宏观经济理论(国际收支平衡、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勾稽关系)和商业实际补强论证。文本主要有三项成果,对从事法律实务具有较高参考价值,也可为学术研究提供现状综述。其一是对红筹架构(尤其是VIE结构)深入浅出的原理剖析,其中对VIE结构的合法性这一法律实务中的热点话题进行了 2011年至今的司法、立法追踪,对于了解监管和司法立场的演变有所帮助。其二是对我国当前施行的ODI审批和现实监管操作进行了梳理,拆解出了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三大流程并突出各自重点,且提示央企、金融机构ODI程序须经国资委或一行两会前置审批。其三是基于实践经验、律师访谈和案例研究,列出了目前人民币基金投资红筹架构公司的7类交易结构,其中3类是过渡性安排,4类是替代性手段,并分析了每一类交易结构的设计要点、优势、风险及适用情形。基于对人民币基金投资红筹架构公司现实困境的分析,本文结论部分论证了返程投资ODI的合理性,并以中国政府其他战略的要求论证其必要性,且指出返程投资ODI自由化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应着眼出海资金回流速度并辅以胡效罚则。
毛术文[5](2018)在《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重大发展战略。完善的支付清算体系是货币国际化的基础条件,而清算法律体系则是保障清算安全、高效进行的法律制度基础。为此,本文从人民币国际化及发展趋势、清算模式考察出发,以安全、高效的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主要法律问题为主线,在分析借鉴美国、欧盟主要货币国际化经济体和国际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等有关国际机构制定的清算法律制度基础上,研究建立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第一章主要从美国、欧盟为适应其货币国际化建立的清算体系和法律制度总体考察出发,对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的构造及其相关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识别。在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的构造上,我国需以中国人民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为基础,加快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不断推动境外人民币清算网络发展。在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构造中主要法律问题的识别上:为适应人民币充分国际化的清算需求,我国需对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有一个系统的认识、构思和布局,其中,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法律体系构造是面临的首要问题;人民币国际化的清算需借助国际代理行机制、资金划拨机制进行,为确保人民币清算资金划拨安全、高效进行,需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对相关当事人权利、义务提供确定性支持;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是用于转账结算的支付系统运行面临的两大基本风险,结算最终性制度和抵押品制度在两大基本防范风险中具有关键作用,且需要系统的法律变革,才能使其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支付系统是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的核心,存在风险的负外部性、战略重要性以及市场集中与垄断等问题,为此,必须加强对支付系统特别是具有系统重要性支付系统的监管。第二章从国际认可、切合实际、发展需要出发,对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所需法律体系,在学界首次从“通用法律”和“专用法律”两个维度进行系统构思和归纳分析,为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具体法律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研究及逻辑框架。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所需的通用法律主要包括财产法和合同法、银行法、公司法、破产法、抵押品法律、数字签名法及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专用法律主要包括支付工具的法律、支付系统的法律、支付监管的法律等。我国现有的一些通用法律制度是基于人民币国际化之前和之外的历史背景和因素出台的,在适应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需要方面还有所欠缺;而专用法律存在完整性欠缺、效力性偏低、系统性不够等问题。我国需坚持通用法律和专用法律协调并重、当前与长远兼顾、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结合、国内法律与国际标准衔接的原则,修订通用法律,完善专用法律,不断健全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法律体系。第三章主要研究人民币国际化清算资金电子划拨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配置。结合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案例,本章对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权利义务调整的主要国际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出有益的启示:制定专门立法并及时修订完善;以效率、安全、公平为价值取向;法律适用遵循意思自治优先和最密切联系为辅的原则;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的统一化趋势。目前我国人民币清算资金电子划拨当事人权利义务调整存在相关立法内容局限,法律效力层次低,相关规定分散等问题。为适应人民币国际化清算需要,我国应制定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单行法,这样相较于对大、小额电子资金划拨综合立法,立法风险小,技术难度低。在具体内容和制度建构上,应明确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资金划拨、支付命令、安全程序等核心概念,建立权利义务开始时间、瑕疵支付命令的处理、跨境法律适用等权利义务配置的核心规则以及资金划拨风险的责任分担机制。第四章对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的结算最终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在对美国、欧盟及相关国际机构结算最终性制度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本章总结出适应货币国际化的结算最终性制度要素主要包括:健全的结算最终性法律制度体系、完善的结算最终性具体制度建构、明晰的结算最终性时刻规定、破产法与结算最终性密切关系的处置。而我国当前通用法律方面豁免于“零点法则”的制度尚未建立,专用法律方面结算最终性规则法律位阶低、有关结算最终性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不适应人民币充分国际化清算的需要。我国完善结算最终性制度的具体路径包括:一是夯实结算最终性通用法律制度基础。完善《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避免目前“零点法则”的含糊不清对支付系统结算最终性的影响;在未来民法典合同编中,对净额结算协议等金融交易的结算最终性进行特别规定。二是完善结算最终性专用法律制度保障。提升结算最终性制度的专用法律层次,在《支付系统管理条例》中明确结算最终性,在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立法中明确“接收人终结规则”和“轧差有效性规则”。在支付系统规则层面,细化结算最终性的制度规定。第五章对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抵押品制度进行探讨。从美国、欧盟支付清算体系中抵押品管理主要实践及相关国际机构的主要规定梳理分析入手,本章提炼出适应货币国际化的支付清算体系中抵押品制度要素:健全的抵押品法律框架、广泛的合格抵押品种类、严格的合格抵押品要求、统一高效的抵押品运用。目前我国与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相关的抵押品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抵押品高效管理的通用法律基础存不足、专用法律制度欠完善。完善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抵押品制度的主要路径包括:完善支付清算抵押品通用法律基础,确认让与担保的法律地位,构建高效的抵押品处置法律安排;完善支付清算抵押品专用法律基础,构建中央银行抵押品统一管理框架,扩大合格抵押品法定范围,将信贷资产、境外抵押品列入合格抵押品范围,明确合格抵押品法定标准,完善抵押品估价、托管与处置机制。第六章主要对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支付系统的监管进行研究。在对支付系统监管的国际实践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本章提炼出适应货币国际化的支付系统监管制度要素主要包括:主要监管主体明确,监管目标日益清晰;遵循国际最佳实践,监管标准逐渐趋同;监管范畴不断拓展,统筹管理趋势明显;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监管合作。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将对包括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在内的系统重要性支付系统的国际化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当前我国支付系统监管还存在监管法律依据有待健全,统筹监管制度框架尚未形成,监管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本章建议借鉴美欧等货币国际化经济体支付系统监管经验,积极落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等国际准则:提升法律层级,制定《支付系统监管条例》,完善监管依据,突出监管重点;构建支付系统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机制,拓展监管范围;深化国内和国际监管合作,推进支付系统法律规制的国际化。
吴静文[6](2017)在《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VIE推动了中国互联网企业迅速崛起,也带来了国内TMT产业发展的黄金十年。但VIE本身的合法性问题饱受争议,政府也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监管或规制。随着境内外法律监管制度及市场环境的改变,部分曾经搭建VIE架构的企业开始尝试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以期登陆国内资本市场,享受A股市场的高估值体系和充裕的流动性;面对境内监管风向的变化,也有企业暂停或终止了拆除交易。企业这种自发拆除和停止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行为,证明了境内监管政策会大大影响企业的上市决定和融资安排。对于企业而言,在充分了解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问题之后,才能更好地选择拆或不拆。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仔细研究企业拆除VIE架构的法律问题,以便判断如何进行既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维护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又不至于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时涉及到的监管政策包括外汇管理、税收监管和证券监管,这些监管政策对于企业上市地及上市方式的选择有着重要影响。而企业进行的大量常规或非常规的市场实践在某种意义上,也在倒逼监管政策不断发展与完善。因此,企业在拆除实践中的选择及相关监管政策、监管态度和监管意见都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和研究意义。本文一方面通过分析企业拆除VIE架构的步骤,试图总结出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有效路径,供企业在选择是否拆除VIE结构及如何拆除等问题上考量;另一方面,通过分析现行监管政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及企业在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过程中面对这一变化的实践,为监管部门在应对VIE企业回归A股上市相关问题上提供参考。本文采用了规范分析、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以证券、外汇、税务等相关法律制度变革及现行有效的法规体系为基础,讨论相关政策变化对于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影响。同时系统总结和分析这一政策变化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并从理论研究和域外经验两个角度对该法律问题进行解析。本文正文部分主要分四个层次进行论证,首先,明晰了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相关概念、一般步骤和背景现状,认为主要的法律障碍在于:外汇流出政策收紧导致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时资金合规出境困难;反避税思路改变提高了企业拆除VIE架构时的税收成本;证监会审核态度不明确和现行审核要求的严格为企业拆除VIE架构后能否实现境内上市增加不确定性。然后分别从外汇、税收和证券监管三个层面分析,探讨这些监管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对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影响,以期使企业在选择是否拆除VIE架构上有更多的预见性和可参考性,也期望我国相关监管制度能够为企业的自由交易提供更多的便利。
梁莺[7](2018)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支付不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环节。当前,经济全球化日益增强,实现国际化战略的接力棒已逐渐传递至第三方支付行业。互联网金融高速前进,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伴随着跨境消费需求的增长与跨境电商平台的快速完善而不断攀升。种种发展都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国对第三方跨境支付领域的法律监管却跟不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步伐。我国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与人民币支付试点,至今尚不足五年。而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问题是近年来监管主体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理论层面,目前我国对于“跨境”或其“外汇”方面的专门规定相对较少,除外汇管理外,仅有反洗钱及客户权益保护领域有少量针对跨境的规定,其他方面仍只能“间接适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境内支付的监管法律规范;现有规定还存在效力低下、用语不协调等问题。实践层面,近年来不断加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仍没能阻止第三方支付市场“乱象频发”。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国务院机构改革形成“一行两会”以及金融创新崭露头角的绝佳契机,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法律监管进行研究与提出完善,意义重大。本文正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基本问题进行系统论述,阐释了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基本含义、运作流程和法律关系。针对基本含义分为一般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跨境支付,并对后者细分为跨境外汇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介绍并简述了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现状;针对运作流程同样先介绍一般第三方支付的三个类型,即银行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与支付账户余额支付,接着对跨境支付按跨境外汇支付与跨境人民币的不同分别介绍未获得和获得外管局跨境外汇支付许可的流程、跨境购付汇、收结汇的流程以及跨境人民币支付的流程;进而论述第三方跨境支付的法律关系,首先按主体分布不同划分为境内海淘和境外购买,其次以海淘为主要类型对支付参与主体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监管者与各支付参与主体形成的行政监管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从而形成了对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原理较为清晰的理解,理清了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和研究重点。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为法律监管的立法现状、主要内容与主要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在立法现状部分,从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两个基本文件《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与《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入手对其进行分别评述与相关比较,接着介绍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其他监管法律;进而论述主要内容,分别从监管模式(分为综合性管理立法与各具体监管领域的专门立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市场准入(包括业务许可即事前许可与无证经营整治、出资人即资本金要求以及退出机制三个方面)、备付金管理(包括备付金监管的立法进程及与之相关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断直连入网联”语境下的直连模式、银联模式与网联模式)、反洗钱监管、客户(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真实性审核七个方面进行监管制度的梳理与说明;最后指出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监管协调性问题、“网络支付”含义不够明确的问题、市场准入方面存在跨境支付业务许可不正式、第三方支付出资人资质较低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出机制构建不协调问题、备付金监管与网联模式共同作用时存在的直连银行风险、网联与银联冲突、网联可能存在垄断与过度监管以及第三方跨境支付面临新挑战的问题、第三方跨境支付中“客户”与“消费者”含义存在区别的问题以及第三方跨境支付交易存在真实性审核风险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以欧盟和美国为例,对二者在第三方支付尤其是跨境支付领域的法律监管展开评述,分为监管模式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及退出机制、客户备付金管理、客户权益保护与反洗钱监管五个方面,进而论述欧盟和美国的监管模式与具体措施对我国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启示。第四部分主要是在总结前文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欧盟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启示,提出完善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建议。主要包括健全金融监管体制下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监管模式,提高立法层级并明确相关用语,通过发放跨境支付的正式许可与内外同步开放、考虑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健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来完善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对《网联通知》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确保央行作为商事主体时遵从民商事规则、进行制度构建防止网联垄断等手段合理发挥央行与网联各自的作用,另外还应加强跨境支付中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制度设计。
文世芳[8](2017)在《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总结历史上封闭保守的深刻教训,勇于面对中国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巨大差距,充分认识到关起门来搞建设行不通、闭关自守实现不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虚心学习和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是这个伟大觉醒的重要内容,对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是在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探索而成,从改革开放之初一步一步摸索而来。探求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可以从改革开放史中寻求历史的逻辑、问题的病灶和成功的钥匙。因此,从改革开放之初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和借鉴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从开放和改革的相互关系及国际经验视角探求改革开放开启并获得成功的原因,对当前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这些正是论文致力于探求的深层次问题。论文包括绪论、正文四章和小结。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意义,研究的现状、问题,研究的资料准备、特点,研究的方法、思路,研究的目标、方向。第一章,主要讨论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背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考察整个社会,国民经济遭受重创,人民生活在温饱线上长期徘徊,社会各界渴望变革;考量党内状况,使命意识空前觉醒,执政危机意识日渐浓厚,全党洋溢着把“文化大革命”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的情绪;环顾世界局势,世界政治格局寻求新的平衡,在两极格局下存在寻求多极化的内在张力,资本主义国家经过迅猛发展后进入滞胀阶段,亟需产业转移,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树立了发展榜样,调整和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潮流。特定的历史条件,给中国指明了方向:旧的道路难以为继,变革已是民心所向,国际形势为迎接中国融入世界大家庭、登上国际大舞台提供了历史契机。一种历史的合力,悄然引导着中国朝着改革与开放的道路走去,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条件生成。第二章,主要讨论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中共逐渐扩大对外交流,冷眼向洋看世界,以世界为参照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党内和思想理论界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和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思考已经不可抑制。中共高层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对世界局势作出新的研判,认为存在长时段和平发展的可能。在对历史的反思中,中共又逐渐从“左”的迷雾中走出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工作重心开始务实地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倾斜。在此基础上,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初步行动,党和国家领导人主动出访“触摸世界”、把握世界发展脉搏,派出大批对外考察的“侦察兵”了解世界各国发展经验和研究中国应有的对策,部署理论界召开世界经济讨论会研究国外情况。特别是派团对外考察是中共高层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央政治局从听取和讨论考察汇报开始,改革开放的思想在酝酿中逐渐生根发芽,经过1978年国务院务虚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的两次大讨论,改革开放决策呼之欲出。第三章,主要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经过对盲目冒进的反思,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深化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思想的过程。经过1979年对盲目引进和吸收外资的反思,在对国民经济调整的思考、讨论以及初步实施中,中共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行了总结深化,制定了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的对外引进规定、吸收外资政策、对外考察办法、国民经济计划。在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进行的改革试点和探索中,中共对建设四个现代化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在政策上、试点上、理论上都有重大的转变。在政策上,提出经济政策的三大转变,要求逐步实现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转型;在试点上,创办经济特区,使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从某个领域的试点转换为更深层次的综合性改革试点;在理论上,从四个现代化转变为“中国式的现代化”,将“中国式的现代化”作为统领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指导性思想。第四章,主要讨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逐步由引进技术、外资和管理经验,朝着更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国际组织发展经济经验以及引进国外智力发展和深化,并最终推动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过程。结合中国实际,探索适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是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在中共高层的支持和部署下,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经验和理论以及联邦德国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法国经济计划化理论等,成为中国考察和学习借鉴的重点内容。布鲁斯和奥塔·锡克等东欧经济学家的来访,在中国掀起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和改革理论的热潮。在改革开放实践的锻炼和理论探讨的熏陶中,中国新一代经济理论人才终于在1984年莫干山会议上崛起,逐渐承担起为改革建言献策的使命。在和思想理论界的良性互动中,中共终于克服各种困难,出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这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对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方向的探索获得巨大成功,以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为重点的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巴山轮会议为标志,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小结,主要对论文作一概括性总结,集中探讨境外发展经济经验是如何被中共重视、学习和吸收,形成了什么样的原则和路径;究竟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产生了哪些重大影响;积累了哪些重要历史经验,对当前中国的改革发展有哪些重要启示。为确保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取得好的效果,中共在探索之中确立和完善了自力更生为主、积极争取外援,取长补短、保持优势,多方学习、反复比较,解放思想、谨慎渐进等基本原则;形成了从境外经验的学习了解、到决策层多渠道掌握信息、到中共高层利用境外经验进行决策、到中层和基层干部掌握境外先进经验的上下贯通、良性互动的路径。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在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变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成为改革的先声;推动了改革开放决策出台和具体政策不断完善;促进了社会主义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理念的突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历史关头,分析研究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能带来深刻的启示。它告诉我们,改革应该如何优化调查研究,如何加强顶层设计,如何重视基础性工作。
王彬[9](2017)在《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国际投资规则由新自由主义向内嵌式自由主义范式发展为背景,以越来越具有资本输入大国与资本输出大国双重混同身份的我国国情为基础,以我国正在试行并逐步推广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国投资管理模式为重心,综合运用国际经济学、国际政治学、立法学、法解释学和比较法学的知识和方法,提出和论证了在经济全球化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透明化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外国投资管理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的趋势下,建立和完善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必然性、正当性和应然性。本文以我国即将实行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国投资管理模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厘清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外国投资、安全、国家安全等,明确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外国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以及对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和法治化,论述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国家主权理论、国家干预理论、国家利益理论和新国家安全理论等,论析了与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相关的法律制度——外国投资准入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和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概括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基本特征;梳理了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附属到独立、从片面到全面三个过程,以及独立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建立前阶段、建立阶段和试验及方向选择三个阶段,并指出了其不足——“国家安全”等相关概念模糊而混乱,外国投资准入审查与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三者权责不清,以及目前《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借鉴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英国、法国等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以及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存在的上述不足和问题,就完善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最核心的四个方面——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机构、审查程序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在审查对象上要强调实际控制,以控制效果来确定“外国投资”的范围;在审查标准上应坚持模糊化和确定性的平衡,并体现我国的国情;在审查机构上主张由商务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合理分工,权责分明;在审查程序上应体现效率性和审查抑制主义,并建立适当的权利救济制度和权力监督制度。这些立法建议旨在建立与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本文可预期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在研究视野上,始终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置于国际、国内两种环境和背景影响之下,使我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既借鉴国际,又立足国内,既与国际接轨,但又有中国特色;一是在研究重点上,立足于我国外国投资管理制度的大范畴之下,厘清了外国投资准入审查、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功能区分,并试图建立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而这正是我国现有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最为缺乏的;一是在研究理念上,本文坚持内嵌式自由主义范式,认为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坚持投资自由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平衡,坚持“去政治化”,反对宽泛化,恪守审慎审查,力求“备而少用”;一是对《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和《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最新法律法规和立法动向进行了评析,保证了研究的前沿性和新颖性,旨在为我国正在建构和完善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新进的解决方案。
范盱阳[10](2017)在《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利益突破地理疆界,海外经济利益出现了加速拓展的趋势。海外经济利益不仅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重要性日益增强。世界上的主要大国都十分重视海外经济利益的拓展和维护。维护海外经济利益在一定层面上已经成为大国崛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增强。中国在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参与了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的数量、范围、重要性不断扩大。在全球经济治理重要性不断提升,中国经济发展对外部市场和资源依赖性不断增强,对外投资数量不断扩大和对外贸易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中国海外经济利益不仅具有了更加广阔的内涵,而且以迅速增长的态势向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拓展。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已经成为中国国家利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中国海外经济利益不仅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在世界范围内以多种形式的快速发展使得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问题日益凸显。从外部环境看,原有的不合理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依然存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趋势有所增强,中国企业面临的来自东道国政治层面、经济层面、政策层面、法律层面、社会层面等风险层出不穷;从内部条件看,由于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短时间内迅速发展,中国在维护海外经济利益上还存在经验不够丰富、维护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因此,在全球经济竞争态势加剧和中国海外经济利益迅速拓展的背景下,研究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问题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紧迫性。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问题涉及多个学科研究领域,国内已经有不少研究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的学术成果。但就目前而言,绝大多数研究主要分散在各个相关领域,集中对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进行全面研究的成果尚未出现。本文试图从中国海外经济利益整体出发,通过详细分析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现状和中国海外经济利益面临的风险等问题,借鉴美国和日本在维护海外经济利益上的成功做法,以期从战略层面对维护中国海外经济利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整体而言,中国海外经济利益面临多层次的风险和挑战。从全球经济治理层面看,由于当前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存在根本性缺陷,导致全球性经济失衡以及国际经济危机周期性发生等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中国海外经济利益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从国际贸易层面看,形式多样的贸易保护主义成为制约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从对外投资和海外资产层面看,由于中国对外投资的特点导致中国对外投资不仅容易遭受来自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荡等风险的威胁,还容易受到投资保护主义的制约。从海上运输通道安全层面看,由于地缘特点和其它原因,中国海上运输通道面临现实和潜在的风险。因此,中国需要在全面衡量可用于维护海外经济利益资源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维护战略。本论文除绪论外,正文共有5章。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次对国家利益、中国海外利益、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等几个主要方面内容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最后对本论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难点进行阐述。第一章为“相关概念界定”。本章利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对国家利益、海外利益、海外经济利益等概念进行梳理。在全面总结分析国际政治主要理论关于国家利益概念的基础上,从全球化对国家利益的影响出发,指出海外利益和海外经济利益已经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本章还对中国海外利益和海外经济利益的概念和分类进行界定和说明。第二章为“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现状”。首先,分析了中国对国际经济体系认识的变化历程,中国海外经济利益不断拓展的动因,以及中国目前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利益现状。其次,通过分析中国国际贸易的总体情况、区域分布情况和产品构成情况,说明中国在开展国际贸易中的利益现状。再次,通过分析中国对外投资的规模、结构分布、地域分布等问题,说明中国在对外投资中的利益现状。最后,对其它形式的中国海外经济利益作出总体的分析。第三章为“中国海外经济利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首先,本章阐述了由于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存在严重缺陷给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带来的严重威胁。其次,从贸易保护主义角度论述了其对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特别是国际贸易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再次,从中国对外投资所面临的保护主义和其他风险出发,指出中国对外投资面临的制约和瓶颈。最后,阐述了中国海上运输通道面临的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以及海外员工面临的安全风险。第四章为“典型发达国家维护海外经济利益的做法”。本章主要介绍和分析了美国和日本在维护海外经济利益上采取的主要途径。首先,在分析美国实现和维护海外经济利益具体做法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美国利用其作为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者或主导者的地位所获得的巨大经济收益。其次,在阐述日本在实现和维护海外经济利益时所采取的战略措施和实施方式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日本维护海外经济利益的战略性、法律性和多元性等特点。第五章为“加强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的举措”。首先,阐述了中国在维护海外经济利益的复杂性、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冲突的多元性和中国拥有资源的相对有限性。其次,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进中国对外贸易升级转型、完善中国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增强外交工作服务海外经济利益能力、适当运用军事力量等方面提出了维护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的具体举措。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限答记者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限答记者问(论文提纲范文)
(2)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风险与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风险问题 |
第一节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特殊风险 |
一、北极国家概念界定 |
二、北极自然环境的特殊风险 |
三、北极区域治理的特殊风险 |
第二节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风险类型 |
一、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一般定义 |
二、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中风险的分类 |
第三节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风险的成因 |
一、国家北极政策因素 |
二、敏感行业投资制度因素 |
三、自然环境因素 |
第二章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安全风险 |
第一节 国家安全审查风险 |
一、地缘政治形势下的“中国威胁论” |
二、国家安全审查程序——以CFIUS审查为例 |
三、“中坤集团冰岛购地案”探析 |
第二节 反垄断审查风险 |
一、欧盟反垄断审查机制对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限制 |
二、“蓝星-挪威挨肯公司收购案”探析 |
第三章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非安全风险 |
第一节 环境保护风险 |
一、由资源保护引发的投资风险 |
二、由环境保护引发的投资风险 |
第二节 劳工保护风险 |
一、劳动法合规风险 |
二、工作许可准入风险 |
第四章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法律保障与风险防范 |
第一节 中国国内法的法律保障体系 |
一、我国FDI法律体系——为中资企业北极FDI把好第一关 |
二、我国FDI项目管理制度——对北极安全审查风险的防范 |
三、我国FDI审批程序——全程监测北极FDI投资者的经营能力 |
第二节 我国与北极国家双边投资协定的风险防范措施 |
一、中国与北欧五国 |
二、中国与俄罗斯 |
三、中国与北美 |
第三节 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之构想 |
一、完善服务于赴北极直接投资企业的国内立法 |
二、发展高度透明的国际北极投资合作机制 |
三、向企业提供北极法律研究专门人才服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ODI审批收紧下人民币基金投资红筹架构公司的交易结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序言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成果评述 |
1.3 研究对象、方法和思路 |
第2章 红筹架构解析 |
2.1 红筹架构的历史渊源和特征 |
2.2 VIE协议控制的必要性 |
2.2.1 我国外商投资监管简述 |
2.2.2 境内被投企业难以将外资股权比例控制在负面清单所设上限之下 |
2.3 VIE协议控制的具体安排及原理 |
2.4 VIE协议控制的法律争议 |
2.4.1 贸仲上海分会认定VIE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2.4.2 最高院“VIE第一案”态度暧昧 |
2.4.3 2015年《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外资认定“看血统不看国籍” |
2.4.4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搁置争议 |
第3章 我国当前ODI审批收紧的依据与操作 |
3.1 我国ODI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
3.1.1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项下的国家、省级发改委审批 |
3.1.2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项下的商务部、省级商委审批 |
3.1.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项下的外汇登记 |
3.1.4 央企、金融机构申报ODI前还需取得国资委、一行两会前置审批 |
3.2 2014年以来审批全面收紧进程及实际影响 |
第4章 当前人民币基金资金出海的交易结构 |
4.1 ODI审批耗时但有成功把握时的过渡性安排 |
4.1.1 境外期权+境内合资公司 |
4.1.2 境外期权+境内持股VIE公司 |
4.1.3 境外期权+境内借款或可转债:以猎聘香港上市为例 |
4.2 ODI审批失败时的权宜之计 |
4.2.1 境内合资公司,无境外安排(极少采用) |
4.2.2 境内持股VIE公司,无境外安排(极少采用) |
4.2.3 境外SPV代持+境内持股VIE公司:以映客香港上市为例 |
4.2.4 Trade Sale退出 |
第5章 未来人民币基金返程投资的监管思路展望和建议 |
5.1 关注国际收支平衡和央行资产负债表,放松监管返程投资 |
5.2 侧重事前核验返程投资真实性、事中监测回流速度和事后罚则力度 |
5.3 推行KYC信息备案规范化,深度参与现有国际反洗钱合作机制 |
5.4 限制红筹架构公司跨境转让定价,强化监控境外间接股权转让 |
5.5 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等战略、政策的影响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5)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
三、国内外已有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及其法律问题概述 |
第一节 人民币国际化及其清算制度的重要性 |
一、人民币国际化的概念及发展 |
二、清算之于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性 |
三、法之于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重要性 |
第二节 美欧适应其货币国际化而建立的清算体系与制度 |
一、美欧适应货币国际化而建立的清算体系 |
二、美欧适应其货币国际化而建立的清算法律制度 |
三、比较与借鉴 |
第三节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的构造与主要法律问题识别 |
一、人民币跨境清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的构造 |
三、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体系构造中的主要法律问题识别 |
第二章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法律体系构造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支付清算法律体系的现状 |
一、法律渊源视角下支付清算法律体系 |
二、法律规范性质视角下支付清算法律的构成 |
三、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对支付体系法律的分类 |
四、本文的研究分类 |
第二节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所需法律体系、现存问题与完善构想 |
一、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所需要的法律体系 |
二、当前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法律体系现状与主要问题 |
三、完善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法律体系的构想 |
第三章 人民币清算资金电子划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清算机制及相关法律关系分析 |
一、国际清算的发展历程 |
二、当前国际清算机制及法律解析 |
三、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的主要法律关系 |
第二节 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权利义务配置的域外实践及启示 |
一、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中权利义务配置的域外实践 |
二、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中权利义务配置的域外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对人民币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权利义务配置的构想 |
一、我国有关人民币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的法律规定 |
二、现有规定适应人民币国际化清算需要所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人民币国际清算资金电子划拨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的构想 |
第四章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结算最终性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结算最终性问题概述 |
一、典型案例 |
二、结算最终性的功能 |
第二节 结算最终性法律安排的国际实践与启示 |
一、主要货币国际化经济体结算最终性法律安排 |
二、国际机构的结算最终性相关规定 |
三、适应货币国际化的结算最终性的制度要素提炼 |
第三节 我国有关结算最终性的法律规定、问题及完善建议 |
一、我国有关结算最终性的法律规定 |
二、适应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所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结算最终性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五章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抵押品法律问题 |
第一节 支付清算体系抵押品管理的主要国际实践 |
一、主要货币国际化经济体支付清算体系中抵押品管理制度 |
二、国际机构对支付清算体系中抵押品管理的规定 |
三、货币国际化支付清算体系的抵押品制度要素的提炼 |
第二节 我国支付清算体系抵押品制度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 |
一、我国支付清算体系中的抵押品法律制度 |
二、我国现有规定适应人民币国际化清算所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支付清算抵押品制度的建议 |
第六章 人民币国际化清算中支付系统监管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对支付系统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支付系统及系统重要性支付系统的定义 |
二、对支付系统监管的缘由 |
第二节 支付系统监管的主要国际实践及启示 |
一、美欧对支付系统监管的实践 |
二、国际机构有关支付系统监管规定 |
三、支付系统监管的国际实践的制度启示 |
第三节 我国支付系统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
一、我国支付系统监管的现状 |
二、我国支付系统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完善我国支付系统监管的建议 |
结论 |
一、本文的基本观点 |
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概述 |
第一节 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概念 |
一、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 |
二、VIE |
三、红筹架构企业回归 |
四、上市公司私有化 |
第二节 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一般步骤 |
一、明确拟上市主体 |
二、调整境内外股权结构 |
三、终止VIE协议 |
四、清理境外SPV |
第三节 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背景和现状 |
一、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背景 |
二、企业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现状 |
第二章 外汇监管政策变化引发的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外汇流出政策收紧导致资金合规出境困难 |
一、变化:外汇政策向“控流出”转变 |
二、影响:企业拆VIE时资金合规出境困难 |
第二节 外汇政策变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质疑 |
一、理论分析:“控流出”政策包含资本管制措施 |
二、域外经验:多采用宏观审慎监管措施进行调控 |
第三节 思考:监管部门应尽快放开资本管制 |
第三章 反避税思路改变引发的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反避税思路改变提高税收成本 |
一、变化:BEPS成果逐步在国内落地 |
二、影响:企业拆VIE的税收风险提高 |
第二节 政策变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 |
一、理论分析: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
二、域外经验:多在国内法层面高度吸收了BEPS规则 |
第三节 思考:企业应注意涉税事项合规性 |
第四章 不符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引发的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不符合审核要求的原因及影响 |
一、原因:证监会审核态度不明确 |
二、原因:现行境内上市审核要求严格 |
三、影响:企业拆VIE后上市困难 |
第二节 现行审核要求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质疑 |
一、质疑:明确审核态度方符合证券监管要求 |
二、质疑:持续盈利能力要求并非必须 |
第三节 思考:监管部门应明确审核态度,降低审批成本 |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硕士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基本含义 |
一、第三方支付的基本含义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基本含义 |
第二节 第三方跨境支付的运作流程 |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的运作流程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运作流程 |
第三节 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关系 |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划分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关系 |
第二章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关于第三方跨境支付监管的立法现状 |
一、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两个基本文件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法律 |
第二节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主要内容 |
一、监管模式 |
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 |
三、市场准入 |
四、备付金管理 |
五、反洗钱监管 |
六、客户权益保护 |
七、真实性审核 |
第三节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监管协调性问题 |
二、“网络支付”含义不够明确 |
三、市场准入存在的问题 |
四、备付金监管与网联模式共同作用问题 |
五、第三方跨境支付中“客户”与“消费者”含义存在区别 |
六、第三方跨境支付交易真实性审核风险 |
第三章 欧美国家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欧盟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 |
一、监管模式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 |
二、市场准入 |
三、客户备付金监管 |
四、客户权益保护 |
五、反洗钱监管 |
第二节 美国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 |
一、监管模式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 |
二、市场准入 |
三、客户备付金监管 |
四、客户权益保护 |
五、反洗钱监管 |
第三节 欧美国家的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
一、监管者间关系的协调 |
二、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健全 |
三、客户权益保护的加强 |
四、国际监管合作的开展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模式 |
第二节 提高立法层级,明确相关用语 |
第三节 完善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市场准入制度 |
一、跨境支付的正式许可与内外同步开放 |
二、考虑降低市场准入条件 |
三、健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
第四节 央行与网联合理发挥各自作用 |
一、对《网联通知》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 |
二、央行遵从民商事规则 |
三、进行制度构建防止网联垄断 |
第五节 加强真实性审核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资料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研究资料 |
三、研究现状与存在问题 |
(一) 研究的基本状况概述 |
(二)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
(三)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四、研究方法 |
(一) 历史分析法 |
(二) 文献分析法 |
(三) 比较分析法 |
五、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背景 |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经济社会状况 |
一、国民经济遭受重创 |
二、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 |
三、社会各界渴望变革 |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中共党内思想状况 |
一、执政使命意识逐渐觉醒 |
二、执政危机意识日益浓厚 |
三、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世界形势 |
一、世界政治格局寻求新的平衡 |
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 |
三、产业转移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 |
四、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推行改革 |
第二章 对外交流考察与改革开放决策的作出 |
第一节 历史大转折前的思想“解冻”和发展探索 |
一、世界局势的新研判 |
二、思想解放潮流涌动 |
三、工作重点逐渐转移 |
第二节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初步行动 |
一、邓小平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支持 |
二、召开世界经济讨论会研究境外经验 |
三、领导人主动出访“触摸世界” |
四、有计划地组织对外考察“探路” |
第三节 中共高层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内部讨论 |
一、中央政治局听取讨论考察汇报 |
二、国务院务虚会讨论如何加快现代化建设速度 |
三、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境外快速发展经济经验 |
第三章 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总结深化与“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出 |
第一节 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反思 |
一、陈云、薛暮桥等对盲目引进的批评 |
二、中共高层讨论和部署经济调整 |
三、控制引进规模和制定引进政策 |
四、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大规模经济问题调研 |
第二节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深化和落实 |
一、对外考察专业性、针对性加强 |
二、境外访问团和专家的来访与“传经” |
三、参与和召开国际会议 |
四、成立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和举办企业管理研究班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说的引入 |
一、西方经济学说引入的主要路径 |
二、三次大型西方经济学讲座(讲习班) |
三、西方经济学引入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
第四节 “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出 |
一、经济政策的转变和建立经济特区 |
二、两份《初步意见》的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 |
三、邓小平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 |
第四章 借鉴境外经济体制改革经验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出台 |
第一节 学习借鉴重点转移到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 |
一、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考察 |
二、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引入 |
三、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探讨和研究 |
四、联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等西方经验的学习借鉴 |
第二节 学习和借鉴重要国际组织的经验 |
一、联合国提供的考察与培训 |
二、世界银行对中国的两份考察报告 |
第三节 引进国外智力决定的出台和初步成效 |
一、引进国外智力的历史经验与新的探索 |
二、邓小平关于引进国外智力的讲话和引进国外智力政策出台 |
三、引进国外智力政策的初步落实和成效 |
第四节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和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入新阶段 |
一、改革中的问题和境外因素的影响 |
二、邓小平视察南方与商品经济意见再次提出 |
三、1984年莫干山会议与新一代经济理论人才崛起 |
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 |
五、巴山轮会议标志借鉴境外经验进入新阶段 |
小结 |
一、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原则和路径 |
二、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作用和影响 |
三、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经验和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件1 中国领导人出访一览表(1976. 10—1984. 12) |
附件2 1978年引进22项工程项目表 |
附件3 赵人伟等就经济改革问题向布鲁斯的提问 |
附件4 一个大学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资本主义部分)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9)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概述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 |
(一)外国投资的概念 |
(二)“国家安全”的概念演化及内容发展 |
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理论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 |
(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理论依据 |
三、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特征及功能定位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中国家安全的基本特征 |
(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功能定位 |
第二章 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及其评论 |
一、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建立前阶段 |
(一) 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胚芽期 |
(二) 1995-2002 年,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起步期 |
(三)2003-2010 年,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推进 |
二、我国独立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建立 |
(一)我国独立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正式建立及其规定 |
三、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改革试点和方向探索 |
(一)自贸试验区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改革试点 |
(二)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
四、我国现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评论 |
(一)制度设计逐步完善,方向选择更加优化 |
(二)建立了与外国投资准入审查制度的关联 |
(三)《征求意见稿》仍待完善 |
第三章 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对象的完善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对象的国外考察 |
(一)美国对外国投资的认定 |
(二)加拿大对外国投资的认定 |
(三)德国对外国投资的认定 |
(四)法国对外国投资的认定 |
二、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对象的完善 |
(一)我国外国投资者认定的理论及实践 |
(二)我国外国投资者认定的完善建议 |
第四章 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完善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国外考察 |
(一)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
(二)德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
(三)法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
二、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完善 |
(一)现行国家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梳理 |
(二)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完善建议 |
第五章 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的完善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的国外考察 |
(一)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 |
(二)德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 |
(三)加拿大国家安全审查机构 |
二、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的完善 |
(一)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构的现行规定 |
(二)我国外国投资审查机构的完善建议 |
(三)我国外国投资审查机构职权的完善建议 |
第六章 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完善 |
一、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国外考察 |
(一)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 |
(二)德国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 |
(三)加拿大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 |
二、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完善 |
(一)我国现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缺陷 |
(二)建立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基本原则 |
(三)我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完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关于中国国家利益的研究 |
(二) 关于中国海外利益和海外经济利益的研究 |
(三) 关于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节 国家利益界定与分类 |
一、主要国际政治理论中的国家利益 |
二、国家利益的概念及分类 |
第二节 海外利益的概念及其发展动因 |
一、海外利益的概念 |
二、海外利益发展的动因 |
第三节 中国海外利益分类和中国海外经济利益分层 |
一、中国海外利益的界定、发展和分类 |
二、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的界定及分层 |
第二章 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现状 |
第一节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利益现状 |
一、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机制 |
二、中国在主要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利益 |
三、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利益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的利益现状 |
一、国际贸易相关理论和中国的整体收益 |
二、中国国际贸易的总体情况 |
三、中国国际贸易区域分布情况 |
四、中国国际贸易产品构成情况 |
第三节 对外投资中的利益现状 |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
二、中国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情况 |
第四节 海外运输通道和海外员工现状 |
一、海外运输通道现状 |
二、海外员工现状 |
第三章 中国海外经济利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
第一节 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存在严重缺陷 |
一、全球经济失衡难以消除 |
二、金融危机周期性发生 |
第二节 贸易保护主义制约中国对外贸易 |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 |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
三、中国遭受贸易保护主义危害的主要表现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面临多重风险 |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重重 |
二、中国对外间接投资隐忧犹存 |
第四节 海上运输通道面临现实和潜在风险 |
一、现实风险形势严峻 |
二、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
第五节 海外员工安全风险日益增多 |
第四章 典型发达国家维护海外经济利益的做法 |
第一节 美国的做法:构建和主导全球经济秩序 |
一、制定并利用国际经济制度 |
二、通过国内立法保障海外经济利益 |
三、发展跨国公司实现利益拓展和维护 |
四、积极开展对外援助和运用军事力量 |
第二节 日本的做法:重视战略规划的作用 |
一、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 |
二、制定完善的保障海外经济利益的法规与制度 |
三、形成了多元参与、官民合作的保障机制 |
四、开展积极的经济外交 |
第五章 加强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的举措 |
第一节 中国维护海外经济利益的复杂性 |
一、中国外交原则和政策的制约 |
二、中国海外经济利益面临冲突的多元性 |
三、中国海外运用军事力量的有限性 |
第二节 加强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的具体对策 |
一、加强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主导力 |
二、推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升级转型 |
三、完善中国对外投资的体制机制 |
四、增强海外经济利益的外交维护力度 |
五、探索适当运用军事力量的新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限答记者问(论文参考文献)
- [1]注册制下红筹企业跨境发行与上市的法律冲突研究[D]. 何俣.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3]中资企业在北极国家直接投资的风险与防范[D]. 刘曾祺.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ODI审批收紧下人民币基金投资红筹架构公司的交易结构设计[D]. 赵遨天.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9(09)
- [5]人民币国际化清算的法律问题研究[D]. 毛术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6]拆除VIE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问题研究[D]. 吴静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7]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研究[D]. 梁莺.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8]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D]. 文世芳.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9]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研究[D]. 王彬. 吉林大学, 2017(09)
- [10]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维护问题研究[D]. 范盱阳.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