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论文文献综述)
穆希琳[1](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王琼[2](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认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赵娜[3](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现阶段会员总数已超3.0亿人,基层工会组织超280.9万个,成为中国最大的群团组织。2015年党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工会改革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党的十九大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使命和新要求,强调了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职责定位。中国工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维护广大职工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加速演进,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这一重要的时间节点上,我们应深刻体悟“人民”二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地位。深化工会改革,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增强改革实效,讲好中国工会故事。在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之中,群众性是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建设服务型工会是这一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党中央对我国工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战略定位。习近平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上代表党中央的致辞中第一次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的目标,由此打造服务型工会成为工会工作史上的重要课题;中国工会十六大进一步明确,要着眼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的发展目标;2015年7月,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会上做出了群团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着眼新时代新任务,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坚持职工需求导向,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拓宽服务职工领域,让工会在职工需要时能看得见、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同时将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增写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内容,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会职能的第四次调整,即保留了“维护”这项基本职能,传承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工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增加了“服务”这项基本职能,切实提升了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化解了长期以来困扰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不足问题。这一战略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关怀重视,为今后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指导新时代工运事业的重要文件。之后围绕服务型工会建设,提升改进工会建设工作,习近平发表多次重要讲话,强调工会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团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服务型工会既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工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会组织是党号召团结群众的重要平台,新时期能否发挥好党与群众的纽带作用,直接关系到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用的发挥以及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因此,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有利于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理解和变革群团工作。现有关于服务型工会建设议题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且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基于这一研究背景的考量,本文试图在梳理服务型工会发展逻辑的基础上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核心要义,从而论证服务型工会建设是新时代彰显工会职能的必经之路,并探求服务职能如何在工会实践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以“服务型工会”为研究主题,聚焦于工会的“服务”职能,着眼于服务本身内涵与学理逻辑的梳理,从而将研究重点引向服务本身的深层机理。在具体章节的安排上,文章首先从工会职能与服务型工会等相关概念切入,通过辨析与演绎总结得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内涵与特征,厘定本文的问题域。服务型工会职能的发挥是内在价值的外部表现,也是实践中改革建设可供遵循的机理线索,构成了透视服务内涵与工会服务相关问题的重要基石。因此对相关概念的辨析能够加深对服务型工会相关理论的清晰认知,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历史与比较分析确定能够为本文提供指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即通过提炼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工会思想,加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的工会思想和论述,共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之相关的科学论断是工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服务职能的理论基石,也是本文研究的基本依据。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细致梳理了近代以来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以时间为序列整合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阐释工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从而在中国工会整体发展的视角下审视服务型工会作为重要职能的时代背景与战略价值,更成为深刻理解“服务”这一职能的必然趋势。中国工会围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丰富形式、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基于此,本文论述了中国工会服务的三重蕴涵,不同的属性决定不同的工会服务客体,不同的服务客体要求工会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即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党政中心、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基层、工会的社团性质决定工会要服务职工。最后,本文在反思服务型工会建设现状与新时代工会建设的内在规律与根本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相关思考,以期丰富相关理论体系与实践思路,诸如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发挥服务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建立服务机制、探索服务方法等问题。服务是维权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服务型工会建设是工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结构与职工队伍调整的应然举措。总体来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例如,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等。与此同时,服务型工会建设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境与瓶颈,唯有深入识别并有效化解,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步伐,加快形成构建服务型工会的相关制度,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工会力量与智慧。
周维浩[4](2021)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法治文化建设,社会公众也充分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而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劳动关系领域的劳动法治,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劳动法治文化的建设也应该得到研究和重视。劳动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实现了劳动法治所具有或应有的文化。从广义上来看,劳动法治文化是人们在劳动法治实践中形成的、体现着劳动法治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一种法治文化形态,主要集中体现在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制度、行为和物质四个层面;从狭义上来看,劳动法治文化主要是指劳动法治意识、劳动法治理念、劳动法治思维、劳动法治信仰的培育和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纵向上主要从科学内涵、价值意蕴、实践现状、行动指南和路径选择五个方面入手,在横向上主要从精神、物质、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进行深入展开。具体而言: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第二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价值功能。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环境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营造良好劳动法治氛围的重要基础、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观念的重要因素。在精神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树立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规则意识,弘扬契约精神;提升劳动品质,弘扬劳动精神。在制度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支撑,强调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价值引导和内在动力;构成要素和精神支撑;重要标志和可靠保障。在行为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对社会公众行为具有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的功能。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主要论述了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包括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理论因素与实践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坚持倾斜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结合、坚持劳动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并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层面的目标取向。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上的具体建设举措。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建设,既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才能保证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内容的与时俱进和建设工作的持续健康运行;又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特别是社会公众的参与,每个人都不能将自己置身其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才能有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劳动法治文化的认同及形成劳动法治信仰,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要求,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全面推行劳动法治和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文化保障、文化土壤、文化氛围和文化环境。
侯羚[5](2020)在《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用工方式、就业形势、利益分配等各方面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彰显出了新的时代特征,并凸显出了新的矛盾和问题。在劳动者和企业这对劳动关系中,企业具有资本优势而占据强势地位,劳动者虽人多但并不势众,薪资克扣、报酬悬殊、无故辞退、福利缺失等问题时有存在,损害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导致了劳动经济侵权案件的频发。工会作为我国唯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法性组织,在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权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济南市各级工会组织聚焦我市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的现实需求,不断加大职工维权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了维权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维权手段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工会自身的局限性、外部环境的制约等缺陷。为此,笔者对济南市工会如何加强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进行了调查研究和思考,期望为我市工会维权工作实践提供一些有益参考。本文共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意义、相关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的思路。第二部分介绍了有关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第三部分通过数据和案例分析的方法,介绍了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工作实践及现状。第四部分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分析济南市工会在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具体问题,分析了其有关原因。第五部分针对工会目前面临的问题,从明确工会维权的职能定位、探索工会维权的有效手段、加强工会维权的机制建设、强化工会维权的外部环境、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对策建议。
丁瑞杰[6](202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连队治理法治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在新疆发挥着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巨大作用。兵团的存在关乎国家西北边疆的稳定发展,所以必须使兵团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在接轨国家宪法框架、法律秩序同时,继续保持兵的品格。维稳戍边看家本领进一步增强。从而保证新疆地区稳定,为国家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基于此,要使兵团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则必须从其基础着手,以兵团基层连队的法治化为法治兵团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以当前基层连队治理现状为基础,以行政组织法原则为纲,逐步梳理出连队治理中存在的诸如连队性质不清晰和组织机构职责不明确的体制性问题,并为其规划了明确连队性质定位和规范连队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的法治化路径;对连队组织在运行中存在的监督制约不足、运行效率不高、协同能力不强、连队事务决策民主参与度不高的机制问题分别提供了强化监督制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和工作协同制度以及推进连队事务决策的科学民主性的优化措施。初步为兵团基层连队治理法治化注入了基层血液。本文研究认为要推进依法治连队,除了破解当前连队运行中的体制机制问题。还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的立法对兵团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长期法律地位不明必然导致兵团权责失范。只有明确其权责边限才能巩固兵团当前改革成果。加快兵团政治改革进程,顺畅上下体制缓解兵地矛盾,推进兵团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其次需要加强规范基层连队干部的治理行为,良好的制度需要执行者以相应的法治素养去执行。其次还需要提高连队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决策参与的积极性,职工法律素质是衡量连队法治化建设的一把标尺。只有广大职工群众充分行使权利,履行法律义务,自觉积极参与连队各项事务的管理。共同推进连队法治化建设,连队治理法治化才能真正实现。
林高松[7](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军事制度,是国家开展兵役工作的法律保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兵役制度等重大政策制度改革,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研究分析兵役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法理价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本文按照“理性分析、历史沿革、价值定位、内外环境、完善之道”的逻辑顺序分五章展开研究。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从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兵役实体法律制度、兵役程序法律制度等为研究起点,对兵役法律制度的内涵外延进行科学界定,系统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地位作用,为论文撰写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按照古代、近代和新中国等三个阶段系统梳理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发展脉络,系统分析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从体系构成、实质内涵和主要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兵役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现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现代化局部战争需要、退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所蕴含的法理价值进行全面阐述,一是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二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三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四是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五是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等,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这是新时代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根基。从五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防实力同步增强,二是我国总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局部战争威胁始终存在,三是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四是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军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是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完善之道。主要从兵役法律制度建设角度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力求为国家兵役机关开展兵役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一是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三是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持续为国家提供优质的兵员补充,确保国家总体安全,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孙贵林[8](2020)在《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文中认为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济民主思想,既是改变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的理论指南,也是因应世情、国情与党情变化的必然结果,还是对二战后各主要国家经济实践进行深刻反思的最终产物。研究邓小平的经济民主思想,对于进一步深入和拓展邓小平理论研究、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形成过程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从1923年6月旅法勤工俭学到积极投身于革命武装斗争,是酝酿萌发阶段;二是1952年7月调往中央以后从支持将经济建设提到重要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到关注分配问题、主张根据劳动的多少和贡献的大小来确定工资的高低、贯彻平等和自由原则,是积极探索阶段;三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支持农村开展的生产责任制改革到要求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打破单一所有制结构以及提出“市场经济”的概念,是初步形成阶段;四是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从强调“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到1992年春南巡提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论断以及确立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价值目标,是成熟完善阶段。邓小平的经济民主思想内涵丰富,涉及面广,主要表现为:其一,经济民主的制度保障是所有制、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等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民主的根本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民主的实现方式和最重要标志,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促进的经济成果的公平分配是经济民主的价值体现和基本目标。其二,经济民主的基本任务是经济管理民主化。经济民主要求人民在经济活动中拥有独立的经济自主地位,享有自主的经济管理权和经济利益权。“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民主集中制”、“责、权、利相统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经济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既注重推进宏观经济的民主管理,处理好党政关系、上下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又注重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使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使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其三,经济民主的关键环节是经济决策民主化。在经济决策的过程中,要从民主制定、民主执行、民主检验等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推进经济决策民主化。即在经济决策制定过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必要条件,群众路线是基本方法,民主集中制是重要保证;在经济决策执行过程中,“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是动力之源,“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是必然选择,“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是重要原则;在经济决策检验过程中,“实践”是唯一标准,“三个有利于”是具体标准。其四,经济民主的实践成效是经济行为的民主化变迁。即生产行为从行政调控向自主经营转变、交换行为从计划调拨向市场配置转变、分配行为从平均主义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消费行为从计划调节向适度可持续转变。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要旨表现为:经济民主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物质前提是发展生产力,价值诉求是人民自主,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特点表现为:经济与民主的统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统一、经济自由与经济平等的统一、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阶段性与长期性的统一。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其理论价值主要表现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持续推进经济民主事业的重要指南;其实践价值主要表现为:努力创设有利于经济民主的政治法律环境,积极推动经济管理、经济决策的民主化进程,积极推动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事业不断向纵深推进。
李楠[9](2020)在《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催生了新型业态,使共享经济在短期内得到迅猛发展,促发了新的就业形态,也对传统劳动关系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实践中,网约工的各项权益频频受到侵害,如何在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中解决网约工保护遇到的现实困境,是劳动法学界亟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我国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较为薄弱,迫切需要理论上的指导。另一方面,该研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发展规划的要求,能够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助于解决法律支持不足和网约工权益受损等问题。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以期在解析现状和构建制度的同时,促进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互持共生,促进就业规模与就业质效的和谐共振,促进用工形式灵活化与法律制度适应性的协同共进,促进保障网约工权益与维护新业态发展的双向共赢。共享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致使用工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用工形式向灵活化发展、用工关系向多变化发展。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又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产生了深远影响,使网约工的多项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共享经济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的用工形式,对传统劳动关系产生了巨大冲击,其促使用工契约虚拟化、组织形式平台化、用工形式自由化、用工关系多元化。以工业化大生产为背景制定出来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下的共享经济用工新形式的需要。一方面,网约工的身份判定标准难以确认。新经济业态下网约用工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网约工的身份判定造成了内在的制约,对网约工身份的判定在司法上亦没有可遵照的统一标准。另一方面,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难以判定。网约用工关系本身形式多样、复杂多变,“雇佣”“合作”等边际概念的界限模糊难辨,网约工自身主观维权意识缺失。网约用工关系经常游走于不同概念之间,对其性质的判定时常存在争议。在研究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时,对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并将核心问题锁定在“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这一范围内。通过引入“非标准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在网约工身份的研究上寻求新路径。借鉴英国劳动法上的worker概念来探寻“第三类劳动者”的保护路径,充分利用和借鉴已有概念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现有成果,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定位。面对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已无法适应与匹配网约工与网约平台之间的关系特点,对网约工的权益究竟是选择民法保护还是选择劳动法保护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民法自由平等的保护理念难以平衡网约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劳动法对劳动者采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保护方式,对劳动者配置相同的权利义务,对用人单位分配同等的社会责任,这样“一刀切”式的保护模式亦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可见,无论是民法保护还是劳动法保护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保护模式时,应当正视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的劳动关系因素和内在实质特征,根据目前网约用工关系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适用民法和劳动法共同调整的保护模式,待时机成熟之时,再由劳动法承担起全部保护义务。但是劳动法若想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保护网约工的各项权益,就必须从原有单一的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进行转变。在充分利用原有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借助与网约用工关系有关的各类用工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针对新型就业的关系特点构建符合网约用工关系特点的法律保护模式。对网约工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强化规制劳动规章制度等保护路径得以实现。社会保险权益是网约工的一项重要权益,然而实践中网约工的该项权益却频频受损,其权益保护面临重重困境。从整体来看,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的用工关系,在网约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保护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因此,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亟待重新建构和完善,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思路和权益实现路径。既要考虑到网约用工的灵活性,又要考虑到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到网约平台的保险义务承受力,并要借鉴已有制度的设计经验来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的思路和规则来思考和解决网约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失为一个可行而有效的方法。从个别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的概念及功能对比中可以看出,将网约用工关系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进行保护具有合理性。从保护路径来看,既要对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加以界定,保证网约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又要保障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确保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如果要将网约工权益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内进行保护,就要对集体劳动争议的治理进行体系化的建构。转变其治理方向和治理模式,搭建起立体化的结构模型,完善争议治理机制,构建多维的争议治理关系,让网约工的权益能够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下得到保护。劳动规章制度是调整劳动用工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分配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是约束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重要凭借,亦是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判的依据。共享经济下劳动规章制度在性质、表征、载体、施行、参与权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异化,法律应当通过强化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制,防止其恣意扩张或任意化,从而保护网约工各项权益的实现。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设置是直接影响网约平台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劳动法对惩戒权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面对共享经济下网约用工关系的复杂化,法律应当加强对惩戒权的规制,以防止网约平台惩戒权的滥用。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对网约平台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依据、扩大监管主体、丰富监管内容、适应监管需求,通过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制定、合法性、条款性质的全面监管,使劳动规章制度能够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化”“创新型”“灵活性”的新型用工关系。
孙璇[10](2020)在《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科技革命是在新的科学理论的突破和科学范式的转变下,新技术的发明、应用与扩散对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历史进程。21世纪初以来,新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发展加速,新技术快速交织、融合并应用于社会生产,带来劳动关系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为劳动关系的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科技革命发展及和谐劳动关系等重要论述为指导,探索和深化我国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理论观照,从历史维度纵向梳理历次工业革命中劳动关系的演化规律,从现实的维度阐发新科技革命中生产方式变革的新特征,通过剖析新科技革命视域下劳动和资本的双重变革特征,探析我国劳动关系在技术变革中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并提出推动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新科技革命推动了劳动和资本的双重变革,促使劳动形态数字化、劳动对象和产品非物质化、劳动资料智能化、劳动价值创造隐性化,推动高科技资本形成了新的积累和扩张的运动逻辑。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的治理既要把握新科技革命发展的战略机遇、实现科技进步下的生产力跃升,又要立足于中国国情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劳动正义引领新时代劳动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创新,从用工管理、收入分配、工会改革、三方协调机制等方面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党领导下的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促进劳动法制现代化,完善劳动立法、司法和执法,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二、依法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理论基础及理论创新 |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概念界定 |
2.1.1 工会 |
2.1.2 工会服务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 |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2 列宁、斯大林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的工会建设思想 |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的创新发展 |
2.3.1 党的理论创新为工会理论创新提供根本遵循 |
2.3.2 中国工运时代主题创新发展 |
2.3.3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推进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化拓展 |
第3章 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 |
3.1 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工会及其重要职能 |
3.1.1 中国工会诞生背景 |
3.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 |
3.1.3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工会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 |
3.2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2.1 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 |
3.2.2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特点 |
3.2.3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职能 |
3.3 新时期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3.1 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中国工会 |
3.3.2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特点 |
3.3.3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职能 |
3.4 新时代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4.1 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 |
3.4.2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特点 |
3.4.3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职能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三重蕴涵 |
4.1 服务中心——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 |
4.1.1 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党的执政之基 |
4.1.2 文化价值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1.3 先进典型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培养大国工匠 |
4.1.4 职工利益引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
4.1.5 健全机制引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
4.2 服务基层——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 |
4.2.1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
4.2.2 促进企业和谐,注重载体建设 |
4.2.3 促进企业和职工共成长,培育先进企业文化 |
4.3 服务职工——工会的职能属性决定 |
4.3.1 精准服务 |
4.3.2 普惠服务 |
4.3.3 专业化服务 |
4.3.4 特色服务 |
4.3.5 维权服务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现状 |
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5.1.1 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 |
5.1.2 工会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 |
5.1.3 工会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 |
5.1.4 工会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 |
5.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1 服务覆盖范围与职工用工形式多样化的矛盾 |
5.2.2 服务项目配置与职工群众需求个性化的矛盾 |
5.2.3 服务载体更新与信息化发展的矛盾 |
5.2.4 服务机制建设与人员队伍素质的矛盾 |
5.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探析 |
5.3.1 观念层面因素:群众意识的淡化 |
5.3.2 体制层面因素:行政化运行的困境 |
5.3.3 机制层面因素:制度供给的不足 |
5.3.4 人员层面因素:结构不合理的局限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主要对策与思考 |
6.1 牢记职责使命,着力凝聚服务职工的思想共识 |
6.1.1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
6.1.2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
6.1.3 坚持以效果为导向 |
6.2 着眼扩面覆盖,推进完善服务职工的组织体系 |
6.2.1 巩固企事业单位已有的工会服务阵地建设 |
6.2.2 扩大工会组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人群的覆盖面 |
6.3 强化科技引领,打造创新服务职工的载体平台 |
6.3.1 推进工会会员信息平台建设 |
6.3.2 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建设 |
6.3.3 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移动客户端建设 |
6.4 聚焦共享理念,积极构建服务职工的普惠模式 |
6.4.1 找好服务角度,实现服务领域全方位 |
6.4.2 拓宽服务广度,实现服务内容广覆盖 |
6.4.3 强化服务深度,实现服务方式多样性 |
6.4.4 加大服务力度,实现服务受众多元化 |
6.5 展现改革成果,建立高效服务职工的队伍 |
6.5.1 人员结构的专业性、合理性 |
6.5.2 人员培训的常态化、经常化 |
6.5.3 绩效考核的规范性、激励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及历史进程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
三、国内外研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有关劳动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概述 |
(二) 国外有关劳动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概括 |
(三) 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
(一) 面向新时代 |
(二) 彰显中国特色 |
(三) 契合社会主义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
(一) 物质层面: 宣法传法的劳动法治器物 |
(二) 精神层面: 公平正义的劳动法治精神 |
(三) 制度层面: 科学完备的劳动法治制度 |
(四) 行为层面: 守法用法的劳动法治行为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特征 |
(一) 思想内容的先进性 |
(二) 作用方式的渗透性 |
(三) 建设发展的创新性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价值功能 |
一、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环境需求 |
(一) 劳动法治文化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
(二) 劳动法治文化是营造良好劳动法治氛围的重要基础 |
(三) 劳动法治文化是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观念的重要因素 |
二、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保障 |
(一) 树立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
(二) 培养规则意识弘扬契约精神 |
(三) 提升劳动品质弘扬劳动精神 |
三、制度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 |
(一)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价值引导和内在动力 |
(二)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精神支撑 |
(三)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和可靠保障 |
四、行为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
(一) 劳动法治文化的指引功能 |
(二) 劳动法治文化的评价功能 |
(三) 劳动法治文化的预测功能 |
(四) 劳动法治文化的教育功能 |
(五) 劳动法治文化的强制功能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
(一) 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明显增多 |
(二) 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认同程度显着上升 |
(三) 制度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 |
(四) 行为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为表现越发普遍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 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器物未能深入人心 |
(二) 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信仰尚未全面形成 |
(三) 制度层面: 劳动法律权威仍未完全树立 |
(四) 行为层面: 劳动行为不能完全依法合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 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 |
(二) 理论因素与实践因素 |
(三) 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 |
(四) 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遵循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
(三) 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 |
(四) 坚持倾斜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统一 |
(五) 坚持劳动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一) 物质层面:弘扬劳动法治精神 |
(二) 精神层面: 坚定劳动法治信仰 |
(三) 制度层面: 树立劳动法律权威 |
(四) 行为层面: 崇尚劳动法治价值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物质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设立劳动法庭或劳动法院 |
(二) 增设劳动法治文化相关主题的法治设施 |
(三) 充分发挥工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
二、精神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强化公民劳动权利意识 |
(二) 深入开展劳动法治宣传教育 |
(三) 加强新媒体对劳动法治宣传的作用 |
三、制度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适应立法需求和提高立法质量 |
(二) 落实劳动法治教育制度 |
(三) 抓好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
四、行为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劳动执法严格 |
(二) 劳动仲裁公平 |
(三) 劳动司法公正 |
(四) 劳动法援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
2.1 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理论基础 |
2.1.1 改革开放新时期工会维权理论 |
2.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工会维权理论 |
2.1.3 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理论 |
2.1.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论 |
2.2 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法律依据 |
2.2.1 工会法 |
2.2.2 劳动法和企业法 |
2.2.3 其他法律有关规定 |
第三章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践 |
3.1 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
3.2 加大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力度 |
3.3 加强职工劳动经济争议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
3.4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3.5 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 |
3.6 开展促进就业创业活动 |
第四章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卷调查与访谈情况分析 |
4.1.1 访谈情况与分析 |
4.1.2 问卷调查数据与分析 |
4.1.3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访谈与问卷调查总体分析 |
4.2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面临的问题 |
4.2.1 工会推动劳动合同签订效果不佳 |
4.2.2 工资集体协商重指标轻实效 |
4.2.3 工会难以应对与日俱增的劳动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
4.2.4 对新型就业群体的权益维护不到位 |
4.2.5 劳动关系三方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 |
4.2.6 农民工群体仍是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的薄弱环节 |
4.3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工会组织的独立性缺乏 |
4.3.2 工会维权的法律支撑不足 |
4.3.3 工会维权的手段缺乏 |
4.3.4 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不足 |
4.3.5 企业及职工在维权观念上存在明显误区 |
4.3.6 政府部门的支持与推动力不足 |
4.3.7 工会干部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形势需要 |
第五章 济南市工会加强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的对策 |
5.1 明确工会维权的职能定位 |
5.1.1 增强工会组织的独立性 |
5.1.2 增强工会维权的法律支撑 |
5.2 探索工会维权的有效手段 |
5.2.1 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
5.2.2 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 |
5.2.3 大力开展职工劳动生产安全活动 |
5.2.4 创新农民工入会和维权方式 |
5.3 加强工会维权的机制建设 |
5.3.1 坚持完善源头参与机制 |
5.3.2 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 |
5.4 强化工会维权的外部环境 |
5.4.1 赢得政府的认可支持 |
5.4.2 提升职工的维权意愿 |
5.5 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 |
5.5.1 切实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
5.5.2 打造“互联网+工会”维权模式 |
5.5.3 提升工会干部的素质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连队治理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 文献综述 |
2.兵团连队治理结构考察 |
2.1 连队功能变迁 |
2.2 连队治理组织 |
2.3 连队治理机制 |
3.连队治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法治化路径 |
3.1 连队治理体制中的问题 |
3.1.1 连队性质定位不清晰 |
3.1.2 连队组织机构职责不明确 |
3.2 连队治理体制中问题的法治化路径 |
3.2.1 明确兵团连队性质 |
3.2.2 规范连队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 |
4.连队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 |
4.1 连队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监督制约不足 |
4.1.2 运行效率不高 |
4.1.3 工作协同能力不强 |
4.1.4 事务决策民主参与度不高 |
4.2 连队运行机制中存在问题的优化对策 |
4.2.1 强化连务监督功能发挥 |
4.2.2 建立连队权力清单制度 |
4.2.3 建立连队干部工作协同制度 |
4.2.4 优化连队事务决策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 |
第一节 兵役法律制度的科学界定 |
一、相关概念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实体法律制度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程序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制度的法律特征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时代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容特征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地位与作用 |
一、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内容 |
二、兵役法律制度是保卫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组织兵役工作的有效规范 |
第二章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我国古代兵役法律制度 |
二、我国近代兵役法律制度 |
三、新中国兵役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实质内涵 |
三、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客观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优劣之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 |
第一节 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 |
一、依法参加兵役是公民和法人的基本义务 |
二、参加兵役人员依法享有各种基本权利 |
三、正确处理兵役权利与兵役义务的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 |
一、兵役必须以实现国家价值优先 |
二、公民通常是实现个人价值优先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调节器 |
第三节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 |
一、国防是全体公民的国防 |
二、兵役实质是少数公民参加兵役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统一的平衡器 |
第四节 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
一、公平与效率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
二、兵役法律制度优先考虑军事效率 |
三、兵役法律制度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
第五节 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 |
一、追求国家和平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
二、保障国家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 |
三、统筹和平权与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 |
第一节 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 |
一、经济实力 |
二、法治环境 |
三、军事改革 |
第二节 国家严峻安全形势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
一、国家统一困境 |
二、周边事态纷争 |
三、西方大国遏制 |
第三节 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 |
一、信息化局部战争成为未来战争的基本样式 |
二、高技术武器装备占据未来战场的主导地位 |
三、高素质的兵员成为信息化战争胜负的关键 |
第四节 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 |
一、尊重军人共识 |
二、优待军人传统 |
三、军人权益维护 |
第五节 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 |
一、独生子女成为军队服役主体 |
二、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 |
三、入伍后退兵比例呈逐年上升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完善之道 |
第一节 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 |
第二节 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 |
一、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
二、统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规划计划 |
三、科学组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起草拟制 |
第三节 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 |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兵役法律意识 |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
三、严格组织对违反兵役法律制度行为的惩治 |
结语: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应处理的几个关系 |
一、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其它军事政策制度之间的关系 |
二、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新时代强军要求的关系 |
三、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制定与实施的关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8)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0.2 相关概念解析 |
0.3 研究现状分析 |
0.3.1 经济民主思想研究现状 |
0.3.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现状 |
0.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0.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1章 体系生成: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形成背景和过程 |
1.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形成背景 |
1.1.1 时代背景:世情、国情与党情出现新变化 |
1.1.2 历史镜鉴:对二战后各主要国家经济实践的深刻反思 |
1.1.3 现实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与问题 |
1.1.4 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经济民主思想 |
1.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形成过程 |
1.2.1 酝酿萌发阶段 |
1.2.2 积极探索阶段 |
1.2.3 初步形成阶段 |
1.2.4 成熟完善阶段 |
第2章 制度保障: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民主 |
2.1 所有制与经济民主 |
2.1.1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经济民主的根本前提 |
2.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经济民主内涵 |
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民主 |
2.2.1 经济主体的基本含义 |
2.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 |
2.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民主内涵 |
2.3 分配制度与经济民主 |
2.3.1 重新确立物质利益原则 |
2.3.2 对按劳分配原则的拨乱反正 |
2.3.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经济民主内涵 |
第3章 基本任务:经济管理民主化 |
3.1 经济管理民主化的提出 |
3.2 经济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 |
3.2.1 “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原则 |
3.2.2 “民主集中制”原则 |
3.2.3 “权、责、利相统一”原则 |
3.2.4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
3.2.5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原则 |
3.3 宏观经济民主管理的全面推进 |
3.3.1 给政府分权:处理好党政关系 |
3.3.2 给地方分权:处理好上下关系 |
3.3.3 给企业分权:处理好政企关系 |
3.3.4 给集体经济组织分权:处理好政社关系 |
3.4 企业民主管理的全面推进 |
3.4.1 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 |
3.4.2 让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 |
第4章 关键环节:经济决策民主化 |
4.1 经济决策的地位和作用 |
4.1.1 经济决策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地位 |
4.1.2 经济决策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
4.1.3 经济决策的重要作用 |
4.2 经济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4.3 经济决策民主制定 |
4.3.1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经济决策制定的必要条件 |
4.3.2 群众路线:经济决策制定的基本方法 |
4.3.3 民主集中制:经济决策制定的重要保证 |
4.4 经济决策民主执行 |
4.4.1 “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经济决策执行的动力之源 |
4.4.2 “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经济决策执行的必然选择 |
4.4.3 “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经济决策执行的重要原则 |
4.5 经济决策民主检验 |
4.5.1 “实践”:经济决策检验的唯一标准 |
4.5.2 “三个有利于”:经济决策检验的具体标准 |
第5章 实践成效:经济行为的民主化变迁 |
5.1 生产行为从行政调控向自主经营的变迁 |
5.1.1 计划体制时期行政调控下的生产 |
5.1.2 改革开放后生产向自主经营的转变 |
5.2 交换行为从计划调拨向市场配置的变迁 |
5.2.1 计划体制时期计划调拨下的交换 |
5.2.2 改革开放后交换向市场配置的转变 |
5.3 分配行为从平均主义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变迁 |
5.3.1 计划体制时期平均主义下的分配 |
5.3.2 改革开放后分配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转变 |
5.4 消费行为从计划调节向适度可持续的变迁 |
5.4.1 计划体制时期计划调节下的消费 |
5.4.2 改革开放后消费向适度可持续的转变 |
第6章 理论解析: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要旨和特点 |
6.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要旨 |
6.1.1 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的制度基础 |
6.1.2 中国共产党:经济民主的领导核心 |
6.1.3 发展生产力:经济民主的物质前提 |
6.1.4 人民自主:经济民主的价值诉求 |
6.1.5 人的全面发展:经济民主的终极目标 |
6.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特点 |
6.2.1 坚持经济与民主的统一 |
6.2.2 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 |
6.2.3 坚持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统一 |
6.2.4 坚持经济自由与经济平等的统一 |
6.2.5 坚持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
6.2.6 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的统一 |
第7章 现实观照: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当代价值 |
7.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理论价值 |
7.1.1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7.1.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是持续推进经济民主事业的重要指南 |
7.2 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实践价值 |
7.2.1 进一步创设有利于经济民主的政治法律环境 |
7.2.2 全面深入推动经济管理民主化进程 |
7.2.3 全面深入推动经济决策民主化进程 |
7.2.4 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内容与文献综述 |
(一)研究内容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分析 |
第一节 共享经济概述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和特点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 |
(二)共享经济的特点 |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
(一)共享经济的发展进程 |
(二)共享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的突破 |
三、共享经济对用工关系的影响和冲击 |
(一)共享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的影响 |
(二)共享经济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的影响 |
(三)共享经济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冲击 |
(四)共享经济对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冲击 |
第二节 网约用工关系相关概念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学说辨析 |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关联性与差异性辨析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同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
(三)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关系稳定性不同 |
(四)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调整理念不同 |
三、“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范围辨析 |
(一)“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焦点地位 |
(二)“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内在联系 |
第三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困境 |
一、网约工身份判定标准的困境 |
(一)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制约 |
(二)司法实践统一标准的缺失 |
二、网约用工关系非典型性的困境 |
(一)用工形式灵活化的困境 |
(二)非典型劳动关系难以被立法确认 |
(三)网约工自身维权意识缺失的困境 |
第四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思维路径 |
一、突破固有思维重新审视关系定位 |
(一)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利益平衡考量 |
(二)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法律关系类型考量 |
(三)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非典型从属性考量 |
二、突破既有模式重新构建调整方式 |
(一)用工灵活化对既有模式的冲击 |
(二)既有“二元框架”模式的局限性 |
(三)以弹性化调整突破既有模式壁垒 |
三、突破传统框架重新界定主体性质 |
(一)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经验参考 |
(二)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思维路径 |
(三)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现实困境 |
(四)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制度构建 |
第二章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
第一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用工形式合法性确认的困境 |
(一)行政机关认定经营行为违法 |
(二)合法性判定面临多重矛盾 |
二、网约用工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困境 |
(一)固有调整模式的运行方式缺乏适应性 |
(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配置方式缺乏合理性 |
(三)网约平台社会责任的分配方式缺乏可行性 |
第二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
一、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基础条件 |
(一)网约用工形式的合法性确认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焦点定位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局限性 |
(一)民法保护的局限性 |
(二)劳动法保护的局限性 |
(三)民法与劳动法共同保护的局限性 |
第三节 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模式探析 |
一、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的必要性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合理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包容性 |
(二)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可选择性 |
三、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必要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可以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
(二)分类调整模式可以避免劳动关系泛化 |
(三)分类调整模式可以增强劳动保护的针对性 |
四、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可行性 |
(一)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符合现实需要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具备理论基础 |
五、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内容分析 |
(一)立法理念的转变 |
(二)立法技术的更新 |
(三)规范适用的调整 |
(四)保护路径的架构 |
第三章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 |
二、多元的用工关系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不相适应 |
三、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第二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思维路径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对接 |
三、网约工社会保险制度建构的因素权衡 |
四、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多方协作机制 |
第三节 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类型的确认 |
二、权衡参保范围对网约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影响 |
三、平衡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 |
第四节 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的设定 |
二、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原则的设定 |
三、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主体的设定 |
第五节 网约工失业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
二、确定网约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
三、明确网约工失业保险的待遇给付条件 |
第六节 网约工工伤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必要性 |
(一)网约工游离于工伤保险保护范围之外 |
(二)网约工的工作伤害缺乏有效救济途径 |
二、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合理性 |
三、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障碍 |
四、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设计 |
(一)网约工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设计 |
(二)网约工工伤保险费的运行模式设计 |
(三)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程序设计 |
(四)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条件设计 |
(五)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待遇支付程序设计 |
第四章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集体劳动法保护网约工权益的合理性 |
一、个别劳动法调整对象受限 |
二、集体劳动法有利于促进双方协商 |
三、集体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更具包容性 |
四、集体劳动法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 |
第二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建构 |
一、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界定为制度基础 |
二、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为问题核心 |
(一)促进劳资双方协商博弈 |
(二)优化劳资双方资源配置 |
(三)维护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
三、以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为重要途径 |
(一)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发展方向 |
(二)共享经济下工会的作用表征 |
(三)共享经济下工会的结构定位 |
(四)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功能体现 |
四、以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为内生动力 |
第三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的体系化建构 |
一、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方向的转变 |
(一)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
(二)由问题导向转变为系统构建 |
(三)由无序化转变为规范化 |
二、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式的改变 |
(一)适应动态化的机制要求 |
(二)符合互补性的制度需求 |
(三)形成整体性策略架构 |
三、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型的立体化构建 |
(一)横向的类型化分类 |
(二)纵向的阶段性剖析 |
(三)整体的网格化衍进 |
四、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机制的完善 |
(一)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的构建 |
(二)劳资双方沟通机制的畅通 |
(三)集体谈判机制的完善 |
(四)工会机制的引入 |
(五)第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
五、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联动关系的构建 |
(一)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其他主体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三)第三方社会力量之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第五章 劳动规章制度规制强化的权益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用工劳动规章制度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性质的异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表征的异化 |
三、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边缘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模糊化” |
四、劳动规章制度施行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形成缺少双方“合意” |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运行缺少“明确”指引 |
五、劳动规章制度参与权的异化 |
第二节 劳动规章制度的适应性调整 |
一、针对固有规范作用的适应性调整 |
二、针对新型用工关系的适应性调整 |
三、针对现有法治环境的适应性调整 |
第三节 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规制 |
一、规制惩戒权的行使依据 |
二、规制惩戒权的行使方式 |
三、规制惩戒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节 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监管路径 |
一、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依据的明确化 |
二、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主体的多元化 |
三、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内容的全面化 |
(一)对劳动规章的制定进行监管 |
(二)对劳动规章的合法性进行监管 |
(三)对劳动规章的条款性质进行监管 |
四、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需求的适应化 |
(一)适应共享经济的“多元化”监管需求 |
(二)适应共享经济的“创新型”监管需求 |
(三)适应共享经济的“灵活性”监管需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劳动与资本理论及其当代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一、马克思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二、恩格斯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三、列宁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第二章 劳动关系在历次工业革命中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劳动关系 |
一、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 |
二、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劳动关系 |
第二节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 |
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 |
二、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 |
第三节 第三次工业革命中的劳动关系 |
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 |
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 |
第三章 新科技革命推动劳动关系的新变革 |
第一节 新科技革命的技术特征及其引发的生产方式变革 |
一、新科技革命的技术特征 |
二、新科技革命中的生产方式变革 |
第二节 新科技革命视域下的劳动新形态和新特征 |
一、劳动形态数字化 |
二、劳动对象和产品非物质化 |
三、劳动资料智能化 |
四、劳动价值创造隐性化 |
第三节 新科技革命视域下的资本新形态和新逻辑 |
一、资本形态的历史流变与新发展 |
二、新科技革命视域下资本运动的新逻辑 |
第四节 新科技革命中的劳动关系新变化 |
一、契约关系多元化 |
二、支配关系隐蔽化 |
三、博弈关系复杂化 |
第四章 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变革中的矛盾问题 |
第一节 劳动过程的劳资矛盾问题 |
一、用工矛盾 |
二、“机器换人”矛盾 |
三、收入分配矛盾 |
第二节 劳动关系调节机制不完善 |
一、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有待强化 |
三、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有待健全 |
第三节 劳动法制不健全 |
一、劳动立法有待完善 |
二、劳动司法有待规范 |
三、劳动执法有待健全 |
第五章 发达国家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美国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一、美国劳资关系现况 |
二、美国劳资关系调节的主要困境 |
第二节 德国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一、德国的劳资关系现况 |
二、德国劳资关系调节的主要困境 |
第三节 日本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一、日本的劳资关系现况 |
二、日本劳资关系调节的主要困境 |
第六章 推动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第一节 坚持以劳动正义引领新时代劳动关系健康有序发展 |
一、保障平等的劳动发展权 |
二、坚持劳动分配正义 |
三、约束资本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 |
第二节 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创新 |
一、强化用工矛盾调处 |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
三、深化工会改革创新 |
四、健全三方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一、健全党领导下的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机制 |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
三、构建规范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
第四节 促进劳动法制现代化 |
一、健全完善劳动立法 |
二、推动劳动司法规范化建设 |
三、提高劳动执法效能 |
结语 |
图表索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依法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D]. 赵娜. 吉林大学, 2021(02)
- [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周维浩.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5]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D]. 侯羚. 山东大学, 2020(10)
-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连队治理法治化研究[D]. 丁瑞杰.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0(01)
- [7]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D]. 林高松. 武汉大学, 2020(04)
- [8]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研究[D]. 孙贵林. 湘潭大学, 2020(12)
- [9]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 李楠. 吉林大学, 2020(08)
- [10]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研究[D]. 孙璇.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