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调研报告范文

国家司法救助调研报告范文

问:司法救助申请书范文
  1. 答:百度搜索_司法救助申请书,不知道你用那类的,可以直接查
问:申请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书怎么写
  1. 答:法律分析:(一)救助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救助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实和理由;
    (三)决定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适用的规范和理由;
    (四)决定结果。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清裤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救助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救助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实和理由;
    (三)决定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适用的规范和理由;
    (四)决定结果。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等法律含型文书送达救答老简助申请人。
问:司法救助
  1. 答: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镇掘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御喊核)等即时支付救助金。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将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和免交称为司法救助渗源,有学者认为,应将此类救助称为诉讼费用救助。现行国家司法救助为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在刑事审判方面的研究比民事、行政审判方面的研究较早,刑事司法救助已经形成体系化和规范化。我国对于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实行刑事司法救助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来实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国家司法救助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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