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析撒切尔政府的国有企业改革及实践(论文文献综述)
陈楠楠[1](2021)在《苏格兰分离问题的认同研究 ——从地方、国家、超国家三方认同建构角度》文中研究指明欧洲是主权国家和民族国家的发源地,也是一体化发展最成熟的区域。正是因为欧洲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欧洲成为地方、民族国家和超国家实体三者关系发展与演变的重要区域。近年来,欧洲一体化进程和民族主义浪潮都在不同程度上给国家认同造成了冲击,成为地区分离运动的重要背景。苏格兰分离运动在这一背景下愈演愈烈。本文从地方、国家和超国家三个层次的认同建构着眼,分析其对苏格兰民众的认同建构过程及民众认同变化,进而剖析苏格兰分离问题。通过对苏格兰的几次分离事件的过程分析和层层递进,本文发现国家认同建构的重要意义。同时,本文发现苏格兰分离问题背后存在的是三个悖论——分离主义与区域悖论、分离主义与主权悖论和主权国家与区域悖论,并隐含了民族发展的本质——族群、国族和后民族。这些结论对国家和一体化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地方、国家和超国家三个层面对苏格兰认同建构的角度来探析苏格兰分离问题,并对这一问题背后的规律进行深入挖掘。
仇煜[2](2021)在《新自由主义冲击下肯·洛奇的电影书写策略》文中提出在肯·洛奇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导演生涯中,其始终关注着工人阶级与社会底层人物的现实命运,电影也成为了其提升工人阶级社会主体意识、揭露资本主义政策不合理性的有力武器。而当新自由主义思想被撒切尔政府实践及推广,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席卷西方各国后,英国工人阶级、国际工人阶级以及国际社会形势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肯·洛奇导演也开始思索其怎样的电影表达才能最大程度地帮工人阶级与底层人民取得社会及政府的关注,发挥出电影作为大众媒体的传播价值。现有关于肯·洛奇导演的研究多是集中在其电影主题、视听风格以及政治立场上做分析,而关于导演本人在半个多世纪创作过程中做出的改变的研究还比较稀缺。本文将从肯·洛奇导演的叙事手法、创作风格以及其如何借电影来实现现实意义的三个方面来阐明自新自由主义思潮兴起后,肯·洛奇导演实现其政治批判、提升工人阶级社会主体意识的电影书写策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肯洛奇执导的每一部电影作品都有成功入围欧洲三大电影节,并于2006年与2016年分别凭借电影《风吹麦浪》与《我是布莱克》两度荣获了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成为少数能够同时获得两次金棕榈奖的电影导演,可以说其能够很好地平衡电影的艺术性与传播价值,而本文旨在对这位当前仍然在持续创作又在世界范围内都举足轻重的导演风格进行分析与研究,从而也为中国现实主义电影创作提供可借鉴与参考的经验。
钟丽丽[3](2020)在《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及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经济上,英国进入了“丰裕社会”,工人阶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可见的社会差距缩小,社会群体趋于稳定。政治上,工党首次组建多数党政府,建立了福利国家,实行了国有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之后工党连续两次竞选失败,国有化的弊端也开始显现。而共识政治的出现则意味着保守党与工党政府在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政策方面趋同,这使得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不像过去那样明确了,社会主义对传统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几乎过时了,社会主义本身的目标也需要重新检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克罗斯兰为代表的修正主义者提出了新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分析。克罗斯兰是工党卓越的修正主义者,是英国社会民主主义的标志性人物。他关于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后资本主义”论和关于福利与平等的新社会主义观使得他成为西欧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所处的时空方位和其思想理论在工党政治思想史上承上启下的地位也使得他在工党的战后转型过程中堪称中坚。但是,国内关于这样一位在工党历史上,特别是工党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的研究却很少。国外关于克罗斯兰的研究相对来说较多,但研究者多是工党自己的理论家、政治家,或者与克罗斯兰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囿于其立场,多对克罗斯兰溢美而少批判,也缺少关于克罗斯兰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发展轨迹的研究成果。本研究以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遵循“背景——内容——影响——评价”这一逻辑顺序,对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第一章在简单介绍了克罗斯兰的生平和着述之后,分析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和现实参照。第二章根据发展历程将其社会主义思想分为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初步形成时期、五十到六十年代初的成熟时期以及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的晚期反思时期。第三章介绍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为其社会主义思想逻辑起点的“后资本主义”论、作为其社会主义思想本质的平等观、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对国有化、计划化的再认识、温和渐进的政治策略及独具特色的文化观。第四章和第五章分析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工党和工党政府的影响。根据工党发展的历史演变,将工党的发展划分为20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以来工党现代化两个阶段,并分别分析了在这两个发展阶段中克罗斯兰对工党以及工党政府的影响。第六章分析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客观的评价,这一部分这也是全文的落脚点。基于以上内容,本文主要阐述和论证了以下观点和结论。首先,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克罗斯兰虽然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但其父母都是利物浦兄弟会的,崇尚简单的宗教仪式和活动,信仰“上帝眼中众生皆平等”,这种平等主义对克罗斯兰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英国国内和国际的时代变迁也影响和塑造了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除此之外,伯恩施坦的经典修正主义和英国工党所特有的修正主义也都促成了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为克罗斯兰修正所有制理论提供了经济理论支持,马克思主义学者洛拉证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当代现实分析的局限性,从而对克罗斯兰重新认识资本主义起到了重要作用。美国和瑞典社会政治的变革也为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参考。其次,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是多方面、立体式的。他基于英国资本主义社会发生的新变化,提出了“后资本主义”论。以此作为逻辑起点和理论前提,他重新界定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福利与平等,并区分了社会主义的目标与手段,改变了以往人们以所有制判定社会性质的标准,认为国有化只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之一,计划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的核心特征和属性。他提倡私人生活中的自由和快乐、强调文化价值的社会责任的文化观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他提出通过改革教育、改变消费观念、改革税收制度以及重新分配财产和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地位等措施实现社会主义。虽然克罗斯兰的目标很激进,但在实现策略方面,他又是温和而渐进的,这主要体现在他对待税收改革、教育改革和民主政治的态度方面。再次,根据工党自身的发展和政治思想的演进,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工党及工党政府的影响分为20世纪五十一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以来的工党现代化改革时期两大阶段。在第一阶段,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成熟,加上他在威尔逊-卡拉汉政府中的任职经历,使得他在工党意识形态转型、党内左右翼之争、竞选策略以及教育和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社会政策方面直接影响了工党和工党政府。第二阶段包括八十年代后期金诺克、史密斯领导的“政策反省”运动、布莱尔领导的“新工党”以及2012年艾德·米利班德提出的“全民国家”。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不管是承认还是否定,工党的每一步改变或转型都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最后,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最大贡献在于强调福利与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区分了手段与目的,将国有化看作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之一。但他的思想也存在着局限性,其关于社会、经济和国家的分析还存在着缺陷与不足。这种缺陷和不足一方面来源于他对二战后英国的政治制度和机构过于乐观,另一方面源于其学术观点的内在弱点。此外,克罗斯兰的着作中很少提及性别、女性主义以及合法性和认同等议题,而正是这一系列议题影响了新左派并最终塑造了九十年代“新工党”,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与当代的相关性,凸显出其思想的不足。即便如此,克罗斯兰对于当下的工党政治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原因在于他在主张将政治原则与政治权力结合起来的同时,还留下了一种在新社会中践行社会民主政治的方法论。一方面,他强调工党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变化,但政治原则和政治权力之间并没有内在的冲突,工党可以在不放弃核心信念的前提下,通过民主的竞选程序上台执政;另一方面,他主张制度手段与意识形态目的的分离,而且强调这是修正主义的必要条件。他认为工党必须永远以一个以阶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政党的身份,又必须以一个真正无阶级社会的名义,成为全国性政党来赢得选民支持。他强调社会主义是一种道德事业,工党必须要充分理解英国社会和文化变化的复杂性,并积极地接受和适应这些变化。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克罗斯兰的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有着根本区别,是非科学的。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已经克服了固有矛盾,生产力提高,工人阶级生活水平和地位提高,不存在马克思所预言的阶级关系紧张和阶级矛盾尖锐。但实际上这些变化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变化,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本质变化。他认为所有制不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关键因素,以平等这一价值作为社会主义的目标,否定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认为只要社会主义的因素不断增长,就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
李悦[4](2020)在《《重新审视“小政府”》(第五部分)日译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提出在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中日两国的经济交流日益增多。因此,经济类作品的翻译也愈发重要。《重新审视“小政府”》是岩田规久男撰写并于1994年由筑摩书房出版发行的经济类作品。《重新审视“小政府”》主要内容包括转型为“小政府”的英国撒切尔改革、梅加保守党政权对撒切尔改革的继承、布莱尔劳动党政权对撒切尔改革的修正。翻译经济类作品不仅可以了解英国经济改革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加深对政策的认识,扩大知识面,丰富相关词汇,同时有利于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基于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从词汇、句子的角度进行探讨,共分为五章。第1章主要介绍了翻译实践的内容、目的以及原文本的背景、作者和特点。第2章的内容是交际翻译理论以及加译、意译、倒译和变译的翻译方法。第3章介绍了翻译实践的过程,包括翻译作品的选定、翻译的方式、翻译实践的过程、译前准备、翻译校对。第4章对典型实例进行了分析。分析中主要基于纽马克的翻译理论,同时采用了加译、意译、倒译和变译的翻译方法,对典型实例进行了研究。第5章总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重新审视“小政府”》中的语言具有准确性、简洁性、客观性等特点。基于纽马克的翻译理论,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加译原文本中省略的主语等词汇。翻译复杂语句时,在斟酌上下文的基础上,调整语序,重组译文。图0幅;表0个;参40篇
陈志铅[5](2020)在《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文中认为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古代社会,作为一种技艺传承的方式和从业准入资格,学徒制一般是在行会等团体的组织监督下,由师傅与学徒家长签订《学徒协议》,由师傅向学徒传授技能,经考核合格的学徒获得具体行业的从业资格。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学徒制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已不再是一种从业资格的获得,但仍旧是技能培训的重要方式。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化的国家,曾经创造出举世瞩目的工业文明,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是英国在世界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不二法门,学徒制为劳动力水平的提升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英国的学徒制起源于中世纪,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历经行会学徒制的辉煌,遭受工业革命打击后的没落,却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英国学徒制凭借顽强的生命力,重回世人眼前。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后,已经形成了结构完整,层次明晰的体系。囊括了准学徒制、青年学徒制、高级学徒制、高等学徒制、学位学徒制和成人学徒制等各种类型的学徒制。论文主要探讨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学徒制发展的历史过程。将这一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初步干预阶段(20世纪60~70年代),本阶段英国政府通过颁布《1964年产业培训法》设立产业培训委员会,开始对学徒制的发展进行初步干预;放任自流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撒切尔夫人的上台,英国政府开始将解决青年人就业问题作为技能培训的重要目的,学徒制受到冷落,进入“自生自灭”状态;政府主导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10年代初),政府意识到以就业为目的的技能培训不利于建设高水平的劳动力队伍,决心通过主导学徒制的发展来提升劳工素质;雇主主导阶段(21世纪10年代初至今),政府主导学徒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带来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学徒制的发展,政府认为有必要将主导权交给雇主。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职业教育与培训理念的更新换代,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加强,英国现代学徒制为广大青年拓宽了工作本位学习的路径,成为他们学习知识与提升技能的纽带,有效地将国家发展战略、劳动力技能训练与雇主需求结合在一起,较好地满足国家、雇主和学徒的发展需要。尽管中英两国制度不同,文化各异,但英国在学徒制发展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我国在开展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借鉴与关注。
伊馨[6](2020)在《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研究》文中提出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演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我国制造业的供给侧发展却无法有效满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转变后的新要求,因此,需要对新时代我国制造业的有效供给问题进行研究。论文以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为研究对象,在对供给学派进行批判性反思后,积极汲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精髓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有效供给的概念、内涵进行界定,并就影响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影响机理进行分析。论文运用Malmaquist-DEA法测算中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用Michaeli系数、产业结构偏离度指数和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测算中国制造业产业结构,用考虑技术效率约束的DEA法对中国产能利用率进行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以技术效率推动为主,产业结构变动具有后工业化特征,资本密集型行业产能利用率最低。同时,论文结合新时代的发展阶段特征,根据新时代中国制造业的发展目标,构建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制造业有效供给进行测算,结果表明,新时代中国制造业的有效供给提升,制造业的惠民福利指标对制造业有效供给的贡献度最大且呈上升趋势,供给效率与技术驱动的贡献趋于一致。随后论文以红领集团为案例,讨论新时代实现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微观路径。论文认为,要实现中国制造业的有效供给,在宏观管理上可以适当汲取供给学派供给侧的管理主张,强化市场在实现有效供给中的决定性地位;在产业层面要降低制造业的税负,积极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充分利用数字要素实现供给效率提升与供需匹配,技术创新要结合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发展趋势,不能忽视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影响;产业政策以功能型产业政策为主,政策目标要多关注对产业发展负外部性的纠正。在厂商层面要充分利用数字要素对有效供给的影响,从供应链构建、需求识别、培育技术创新自觉性等方面实现有效供给。
黄志豪(Raymond Wong)[7](2019)在《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制度发端于英国,并流传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在世界各地形成一股PFI项目浪潮,被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地应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投资、运营等领域,并逐渐构建出了一套PFI基本法律制度,形成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成果。PFI一改由政府全权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提出了促进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高投入、低效率和资源高消耗的弊端,改变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模式。本人作为香港、英国和爱尔兰的执业律师,执业20余年,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英国、加拿大以及美国等不同法域的公司治理、收购重组、IPO、PFI、政府采购等方面,拥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对英国的PFI制度曾长期进行过关注与研习,对其制度背后的法律经济学及其法理逻辑有较深刻的认识。结合自身英美法的法学知识背景以及律师实务经验,本人认为,英国PFI制度对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缓解公共财政压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出和实践的历史节点上,英国PFI制度尤显重要和相关。本文立足于英国PFI项目制度及其实践,以法学为视角,以历史为纵截面,以现实为横截面,运用实证分析、价值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在研究英国PFI制度的法理基础上,着重探讨了英国PFI的本质、历史演变、法律制度框架、合同制度、竞争性谈判制度、监管制度、纠纷阻却与解决机制等内容,并对这些制度在英国运作实践经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旨在为我国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提供经验借鉴,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中实施PPP制度提供指导。关于PFI的内涵,诸多学者从经济学、金融学、公共管理学等角度进行了阐述,形成了多种定义。大多学者把PFI看成是一种融资方法或政府采购程序。从法律角度来看,PFI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合同),或者说一系列契约总合,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管理目标、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与私人部门(包括私人部门之间)签订的一揽子契约,可以分为向公共部门提供服务型(Services Sold to the Public Sector)、收取费用的独立运作型(Financially Free-Standing Projects)、合伙运作企业型(Joint Ventures)等多种类型。PFI与PPP、BOT、BOO等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PFI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以经济效益的方法来提供有效率和效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PFI作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法律制度选择,既具有政府迫于财政压力做出选择的主动性,也具有经济理论决定法律制度选择的客观性。“政府失效”、“市场失灵”,一直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上的一大难题。因此,发挥非政府制度即私人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便成为一种基于互补愿望下的必然选择。通过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结合,以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度的最优化,即提升了其效率,也保障了其公平性。制度发展演化是必然的。在此种条件下,PFI制度出现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PFI以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目标,围绕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移交等一系列活动,形成了众多主体参与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PFI形成的法律关系复杂,而参与PFI法律关系的主体众多。总体来说,PFI可分为公共部门(政府)、私人部门(社会资本)两大主体,而它们的关系则建基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物)以及与其相关的行为。PFI能在英国首先出现并加以运用,其并非偶然产生的成品,而是受到当时英国乃至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与制约的结果。其次,PFI是人类社会或公共组织发展到一定先进阶段的证明,是对传统国家统治、管理观念与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PFI制度发端于撒切尔政府时期,因撒切尔政府系列改革(1979—1990)酝酿与萌芽,并在梅杰政府时期(1990—1997)得到确立,带领市场化改革,以不断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布莱尔政府时期通过“合作政府”等一系列改革,PFI得以进一步完善(1997—2007);其后,卡梅伦推出的“大社会”新政(2008—2016),对PFI作出修正与调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PF2,预示着PFI的改革方向与进程,并把PFI推向了更高层面。当前,随着英国“脱欧”(BREXIT)程序正在进行,深受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所制约的PFI和PF2正面临着重大挑战。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在法律制度的构成上以判例法为主,其法律制度构成具有鲜明的特点。虽然英国没有制定专门针对PFI的法律,但是英国通过自己多年探索,形成了丰富的PFI项目运营经验,并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出台和更新PFI法律性文件,同时对欧盟有关政府采购指令等规定实现国内法律法规转化,在英国逐渐形成了以《公共合同条例》、《公用事业合同条例》等为核心、以财政部政策指南为补充的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总体说来,英国适用于PFI/PPP项目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国际条约,例如欧盟条约、WTO协议等国际条约中均载有PPP的规定,是英国PFI/PPP法律制度的重要来源。第二,议会通过的法律法规,例如英国国会通过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2016)等,是用来约束PFI/PPP项目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三,政府制定的政策,包括英国财政部制定的各种PFI/PPP指引、规范指南以及实施细则,以及PFI标准合同等政策,是英国PFI/PPP运作的主要制度依据。英国PFI合同法律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由欧盟制定的的《政府采购指引》;英国制定的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2016);以及英国财政部制定的多个实施细则、标准条款、标准文件等内容构成。从1997年开始,英国着手编制PFI标准合同范本,2012年英国财政部根据《公私合作的新方法》(2012)中所提出的改革要求,发布了新版PF2标准合同草案(Standardisation of PF2 Contracts)(draft)。在法学层面上,PFI可以看成是由一系列合同构成的一个系统。在PFI项目中,项目各个主体通过合同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确立了PFI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形成了PFI项目的流程,也构成了PFI主要法律制度框架。各个合同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缺一不可。PFI合同之间的相关性,组成了一个整个项目合同群,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合同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合同、承包合同、融资合同等。项目合同(Project Agreement),也称为特许合同(Concession Agreement)是PFI项目中最为关键的一份主要合同,而其他合同都由该合同产生演化而来,可以说是项目合同的次合同或附加合同。PFI项目合同的标准化(So PC)是通过对PFI项目合同的规范并形成统一适用合同的活动。So PC为PFI项目各方主体进行各种行为提供了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也为各方主体减少了相应的谈判时间,降低谈判成本,加快交易速度,形成各主体之间风险分配共识等方面,提供了具有普遍操作意义的文本与程序。So PC体系庞杂、内容丰富、条款众多,一般包括了规范性条款、引导性条款、说明性条款等内容。从规定条款的内容上来看,So PC规定了政府主体、项目承包商以及融资方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很明显,So PC考虑的不仅仅是项目合同问题,而且对与项目合同密切相关的问题也尽量加以考虑。由于PFI合同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安排,在此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PFI项目承包商、融资方的借款违约风险非常大,项目受外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带来的风险也随处可见。因此,在So PC中需要对金融机构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也需要通过法律对项目各方主体能力作限制明确的规定。竞争性谈判制度是PFI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所谓竞争性谈判是指公共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私人部门(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从中选出最佳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活动。竞争性谈判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所规定的非招标程序的采购方法之一,也为世界诸多国家所采纳。自2004年3月在欧盟公共采购法指令(Directive2004/18/EC)中规定竞争性谈判制度以来,即被认定为是最适合于PFI项目的采购程序,因此,英国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多次对该程序在PFI领域的适用颁布了指南。根据《公共合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英国PFI总体上存在着四种类型的招投标制度:一是公开招标程序;二是限制性招标程序;三是商谈性谈判程序;四是竞争性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主要适用于复杂项目PFI项目,也被认为是英国PFI法律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四种类型招投标制度中,竞争性谈判程序最为灵活,在该程序下公共部门(招标人)可以就项目的甄选与私人部门(投标人)进行充分商谈,由竞标人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指标。Vf M(物有所值)是英国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重要原则。根据英国财政部颁布的《物有所值评价指南》(Value for Money Assessment Guidance)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展PFI项目的所有部门必须进行Vf M评价,评价主要围绕可行性(Viability)、有益性(Desirability)、可实现性(Achievability)等三方面展开,并分为计划阶段评估(Programme Level Assessment)、项目评估(Project Level Assessment)和采购评估(Procurement Level Assessment)三大阶段进行评估。英国PFI竞争性谈判流程异常繁琐、复杂,乃是造成英国PFI公共采购成本高昂的主要原因。根据欧盟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竞争性谈判的解释指南》、英国政府商业办公室《关于新法规中竞争性谈判程序的指南》(2006),以及英国政府商业办公室与英国财政部联合颁布的《竞争性谈判指南》(2008)等规定来看,我们可以把PFI竞争性谈判分为三个阶段:谈判准备阶段、谈判阶段、谈判后续阶段。由于PFI项目过程复杂、生命周期漫长,对其的监管亦随之变得异常棘手。英国对于PFI项目监管采取了以政府行政监管为主,外部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制度设计。经过一系列改革与调整之后,在英国建立起了较完整的监管组织体系,形成了较完整的PFI监管机制。总结起来,现行英国PFI监管架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三个层面主要为中央层面、地方层面、中央和地方交叉层面;中央层面主要包括IPA(前身为IUK)、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署;地方层面主要是享有一定政策自主权的地方当局;中央和地方交叉层面主要包括地方伙伴关系公司、政府采购管理当局。英国PFI监管措施多样、程序复杂,主要可以分为PFI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管和PFI合同运行过程的监督两部分。对PFI项目计划方案的审核是在PFI正式签约前的一个监督问题。这是PFI项目正式进入签约前的必经阶段,对保证项目后续进展以及如期高质交付公共产品和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PFI项目计划方案审核监管,可以分为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核两大方面。实体审核是解决审核的内容与标准问题,程序审查是解决审核的方式与方法问题。程序审核主要体现在英国政府对PFI项目的审批与管理,分战略规划阶段(SOC)、业务规划阶段(OBC)、业务全面启动阶段(FBC)三个阶段完成一系列审批程序,主要由英国财政部完成。在PFI合同签订之后,PFI项目就正式开始启动运行,英国政府从财务、审计、工程管理、时间管理等方面对PFI项目的运行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PFI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合同体系,涉及到诸多主体的利益,加上其生命周期漫长,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可避免。在长达几十年的持续合同安排与合作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条件、社会环境、技术进步、融资结构、风险分担、利益分配、项目实施等诸多要素都将不同程度发生变化,难以预料的风险不可穷尽,这就很容易打破当初签订PFI合同时的设想与计划,影响到各方的利益均衡,由此引发各种争议与纠纷。从合同的角度来看,英国PFI纠纷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争议;私人部门与其他私人部门之间的争议。英国PFI纠纷情况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常见,据公开信息统计,英国PFI项目发生争议纠纷比例相当少,不到项目合同总数的10%。其中原因较多与英国PFI合同签订履行的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完善的合同纠纷阻却机制有关。PFI纠纷阻却制度,主要包括PFI合同定期审查阻却机制、合同谈判与再谈判阻却机制、标准合同的弹性条款阻却制度等。所谓定期审查(periodic review),是指PFI项目合作各方在项目运行一定期限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与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对项目的资源利用、各方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进行再分配。定期审查制度是英国PFI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化解项目风险、阻却合同纠纷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在PFI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而确实发生履行困难或不能履行的情形,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有关内容可以启动再谈判程序,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协商和变更。在通常情况下,与可预见的变更事项相比,不可预见的变更事项更难达成共识,为减少PFI项目合同的签约阻力,也为了更好地解决PFI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在合同中设置再谈判程序可以受到一定的正面效果。对于很难完全预见服务标准变更情形的,公共部门可以要求承包商将预先指定的可定价变更事项纳入合同,出于特殊情形的出现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事项,预设数量、单价等弹性调整机制。根据英国相关法律以及《PF2标准合同》的规定,PFI纠纷解决方式或程序主要包括磋商(Consultation)、专家决断(Expert Determination)、仲裁(Arbitration)、诉讼(Court Proceedings)和CEDR(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磋商是解决PFI争议的重要方法,也是处理PFI纠纷的优选程序,并且贯穿到争议解决的整个过程。专家决断是在相互磋商失败后进入到第二个解决阶段,即在磋商失败或不被采纳之后进行。专家决断并不是必经程序,有时可以采用其他ADR途径进行解决。专家决断依赖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专家决断的优势在经济便捷,便于保密。专家决断一般具有终局性,一旦做出决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仲裁是在专家决断失败之后,PFI纠纷解决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后采取的一种ADR形式。是否采取仲裁进行解决PFI纠纷,主要依靠合同当事人的同意或合同的仲裁条款。在《PF2标准合同》中,诉讼与仲裁均被列明为处理PFI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但亦写到诉讼不是解决PFI争议的首选方式。CEDR是一个旨在解决PFI或长期合同、民间商业性争议的组织,建立于英国调解与仲裁争议解决制度的基础上。随着CEDR的不断发展与广泛使用,现已经成为解决PFI争议的一个重要途径,为PFI争议解决提供了一个具有综合性的选择。英国PFI取得成功有目共睹,并且成了世界诸多国家以及国际社会仿效的对象,其成功经验值得研究和总结。一是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从本质上来说,PFI就是以合同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合成品。虽然英国受法律传统的影响,没有单独出台《PFI法》,但是英国推行了以国际法(欧盟法、WTO组织协议)、《公共合同条例》、《公用事业合同条例》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等为核心的PFI法律制度,同时辅以诸多的政策指南,形成了较为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二是注重保护PFI主体的合法权益。英国PFI之所以能够维持发展,并得到众多私人部门的拥护与支持,是与英国政府在PFI中充分考虑和尊重各方主体合法利益并进行切实保护紧密相关。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PFI整合项目的运行过程之中。三是不断提高PFI制度及其项目运作的透明度。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英国国会要求更强的透明度及建立PFI项目的问责制;政府采购部门需要从私人部门合作方得到及时、准确的信息以确保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企业需要从政府部门获得更多信息以推进有效的商业安排及服务交付。四是不断促进PFI的物有所值(Vf M)。Vf M评价体系在英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PFI的国家,也是最早建立Vf M评价体系和采用Vf M评价方法的国家。达到Vf M的最大化已成为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是引入PFI的重要前提标准英国PFI法律制度所取得的成功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而是在不断改革中使公私合作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使各项制度走向完善。这种制度的成熟具有阶段性和整体性,表现在专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公私合作业务细分,以及标准合同条款的精细化、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加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等。英国的这些宝贵经验,我国可以按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地反映和采用。首先,我国可以单独制定《PPP法》为基本法。英国关于PFI的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形成了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是英国PFI成功的制度基础。因此,借鉴英国经验,建立健全我国PFI法律制度成为当前首要问题。其次,建立PPP标准合同制度。从英国PFI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经验来看,其标准合同在PFI法律制度中作用举足轻重,为各方主体提供了行动指南,大大降低了谈判成本和时间,成文英国PFI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第三,建立强而有力的PPP监管制度。当前,我国PPP项目监管体系不完善、正面对政府监管角色混乱、监管职权界定不清、监管力度不足与行政过度干预、监管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亟需对我国PPP监管制度进行完善。英国成立了PFI实施的专业机构,实施三级监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第四,完善PPP风险防控制度。大部分PPP项目由于生命周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技术要求高等原因,导致其风险重重。根据英国PFI制度的经验,PFI项目风险尽量转移到私人部门,公共部门一般承担少量风险。英国PFI制度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尤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较强的运用价值。虽然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中PFI/PPP项目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沿线众多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法律等方面千差万别,投资与建设环境异常复杂,并与我国的环境很不一样,势必造成PFI/PPP在实施与运用过程中困难重重,项目的风险也随处可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与全面认识“一带一路”战略中PFI/PPP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投资风险,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全方位实施。览观国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域广阔,参与主体众多,各国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等千差万别,必然导致PFI推进过程中的难度与障碍;纵观国内,PFI/PPP制度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尚未成熟,尤其是在“一带一路”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存在着项目审批、项目融资、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税收、项目采购、法律纠纷解决等诸多风险,亟待进一步研究。在这种内外交困的背景下,作为PPP重要组成的PFI,在英国具有较成熟的法律制度与成功实施经验值得借鉴,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大家可接受的融资模式和制度保障。当然,借鉴英国PFI法律制度经验完善我国PFI/PPP法律制度前提下,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运用PFI/PPP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到诸多国际因素:第一,加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实施“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中国方案。交流是增进各国相互了解,提高互信,实现利益共赢与对话,是解决“一带一路”PFI/PPP项目争议的前提条件和必然途径。第二,加强“一带一路”PFI/PPP顶层制度设计,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PFI天生具有国际性,与其他国家拥有强大的可通约性,当今世界多国政府几乎都支持PFI制度,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PFI项目的开展。我国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国,理当建立起一套以中国为核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PFI/PPP制度。第三,加强“一带一路”PFI/PPP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建设,推进PFI/PPP项目顺利开展。我国需要从海外投资保险、双边投资条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方面,建构协同、严密、综合性的投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第四,创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PFI/PPP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促进PFI/PPP争议及时解决。随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项目增加,投资快速增长,PFI/PPP项目投资争端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作为“一带一路”的倡导者以及主要投资者,中国理应主导并创建包含地缘特征的PFI/PPP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建立“一带一路”国际仲裁机制、完善与拓宽中国-东盟FTA争端解决机制、设立AIIB的PFI/PPP争端解决机制、及与国际认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设立PFI/PPP争端解决机制等。
李洋[8](2019)在《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旨在破除全球化时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国有体制发展前景的质疑。“公有制必然不如私有制”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把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视为中国经济的枷锁是很危险的,也是不公正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经济发展历史的回顾,以及与全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国有企业成功案例的对比分析,寻找出我国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国有企业不仅存在于具有社会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连私有化至上的美国也并非没有国有企业。学界常有观点认为西方国有经济的比例比中国低很多,但是以新加坡为例的不少完全市场经济体也拥有着很高的国有经济比例。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可以说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为何也能够实现经济成功呢?这些都是简单支持私有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所以说,草率的把所有的经济问题归咎于国有体制是不负责任的。回顾历史,那些不立足本国国情就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试图通过激进的私有化实现经济发展的失败案例比比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拉美国家、菲律宾等经济体陷入长久的“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例证。而这些国家也基本失去了实现工业化的机会。反观同时期有着更高国有企业比例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却完成了脱贫和赶超。国有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是与所有制无直接关系的。很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私有企业,尤其是在股权分散的大型私有企业里一个都不会少。如此可见,简单的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帮助。从西方成功的国有企业经验中可以看到,如果能够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按照市场规则有效治理国有企业,所有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管控和规避,完全不会比私有企业做的差。从对法国国有经济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在承认国有企业贡献和地位的同时,法国政府不推行激进私有化,而是通过积极改革保持企业竞争力,使其成为国家核心技术的掌握者。德国的国有企业也在战后恢复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在经历了几轮私有化后,近年来德国在电力等行业开始出现重新国有化的呼声。而北欧国家的国有企业则是支撑其高福利经济的重要部分,且在创新能力上走在世界前列。亚洲的新加坡和韩国则更加是利用国有企业实现经济腾飞,完成工业化的典型案例。甚至在完全信奉私有化的美国也有着数量可观的国有企业,除了在公共事业部门外,也不乏涉足军工、金融、地产等行业。这些都说明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虽不是新问题,但目前大部分研究都只停留在企业微观治理的层面,并没有从全球化内外联动的视角,以及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直面指出坚定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理论基础和信心来源。只有跳出西方经济学范式的框架,从例证分析的角度才能更好找到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本文在绪论中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动态及论文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创新点;第一章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客观总结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历史贡献。同时回顾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诞生及推广的原因和过程,阐明了这一趋势对我国经济在逐渐融入全球体系后的影响。为了解释这一影响,本文在第一章第二节阐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第二章首先总结和分析了质疑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些理论,包括“委托-代理”“搭便车”“预算软约束”等问题,揭示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否与企业的产权归属公有或私有并无关联。随后,本文对推行私有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陷阱”进行了梳理。最后,本章指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私有化改革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第三章,本文通过对法国、德国、北欧国家、美国等经济体的国有企业发展历史的分析和对比,总结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四章则主要分析了与中国更为接近的韩国、新加坡等经济体的国有经济成分和私有化改革的尝试,试图找到可供我国采用的改革路径。本文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就当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可能的应对举措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第八章则是对全文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展望。
李星辰[9](2019)在《十九世纪以来英国文官制度的演进及其特征》文中指出对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历史探究,不能离开对政府官员的选拔、组织及管理的研究和其历史背景与影响的分析与评价。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后,凭借第一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强大动力在19世纪中后期成为世界工厂,同时也成为世界贸易中心。英国、法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改变世界,而其自身内部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世界格局的变化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英国文官制度从早期的“恩赐官职”制到现代化文官制度的建立,历经数次改革与重组,其历史原因和产生的变化与影响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而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有一定的变化性,就英国文官制度改革而言,它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说制度结构、运行现状、历史遗留因素等等。可以把英国的文官制度改革看作是一个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要想对其进行具体研究,必须把握影响文官制度改革的各种因素。其中,历史条件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现阶段,大部分学者对英国文官制度的研究都停留在具体的历史时期,或是针对以此改革的背景和进程去探讨,很少站在全局角度去判断和评价一个大阶段的多次改革,并分析其总体特征。而且,对于多此改革的比较研究,尤其是对其历次改革的继承性和连续性的研究更是少之甚少。本文以19世纪至20世纪作为研究时段,以二十世纪的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为重点,并对英国文官制度改革进行了分析和对比。力图论证在英国经历的国家制度变革、党派相争、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文官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产生的前提与其带来的效应又是如何作用于英国社会的。旨在梳理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与改革,发现其内在的规律与外在的联系,并总结出其历史的特征。本文共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阐明了选题意义以及国内外对此课题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并阐释了相关研究概念的内涵。第一章内容是阐述英国文官制度建立的背景、《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的主要内容、文官制度原则的奠立和文官制度的确立;第二章的内容是论述二十世纪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与重组,以突破《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奠定的原则为重点,以颁布法律和报告为手段,以减少冗员、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为目的,从而进行了多次文官制度改革。阐述了英国文官制度改革的起源、过程和其较为突出的特点以及历史影响与评价;第三章是对英国文官制度改革的四大特征的总体概述,其中包括渐进性、高级文官的政治自主趋势、重视“通才”和资产阶级性,并且运用史料,分析其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影响。其中,本文以第一章《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的颁布及其奠立的文官制度的原则为本文研究的起点,以第二章二十世纪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为本文研究的重点,从而第三章研究总结得出英国文官制度改革的四大历史特征。
任仕坤[10](2019)在《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 ——基于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文中研究说明现实经济生活中,我国工人维权系统的有效性频繁被质疑。工人维权系统有效性问题的发生,是劳资矛盾的具体表现,是维权系统内部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博弈关系不平衡、不协调的反映。尽管我国政府等有关主体做出很大努力,但我国工人维权系统的有效性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因此,急需寻求改进的路径,尝试从发达国家获得借鉴。从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出发,探讨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经验,希望可以获得借鉴,促使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工人维权系统有效性问题的解决,真正尊重和维护工人的权益,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目的。以马克思劳资关系、经济生态系统和企业生态系统理论为理论支柱,结合系统科学分析方法和生态科学分析方法,首次把亚生态特征引入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中,从生态特征和亚生态特征两个维度,探究该系统的精髓。从形容词角度讲,生态为一种动态的、平稳的和谐共生状态。亚生态与生态密切相关,一方面,亚生态是接近但次于生态的一种状态,由于制度、技术、信息等因素的影响,事物的生态性存在局限,是不充分的;另一方面,亚生态所存在的局限,并非不能改善,是可以调适的,经过调适,亚生态可以朝着生态的方向去发展。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具备多样性、稳定性、共生性特征。维权过程中,系统内相关利益主体不是简单的零和博弈,而是通过系统内主体多元且力量均衡、竞争与合作共存、主体间目标相融等方式,实现共赢。工人阶级积极参与维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采用实用主义的战略,实现盈利最大化;撒切尔政府运用怀柔智慧,让渡部分次要权益,寻求执政利益最大化;工会最大限度代表工人权益,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各主体坚守阵地,没有出现缺位现象,保证了工人维权系统的多样性;主体间复杂的竞合关系降低了系统动荡的风险,维护了工人维权系统的稳定性;各主体目标实现与维护资本主义经济良性运行的相融,体现了工人维权系统的共生性。同时该系统也存在不足。本质上说,撒切尔政府是资产阶级政权,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在维护工人权益时,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具有不彻底性、手段性。撒切尔政府过分注重执政权利,理性是有限的;工人阶级内部出现分化,维权能力资本被消解;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观念和行为不彻底;消费者未能真正享受商品带来的价值。英国和我国存在一定的共同处,如工业时代的背景,市场经济的模式,由国家建构的工人权益保护机制。因此,英国的经验对我国有借鉴性。同时,相比撒切尔时期,两者也存在很大的不同。首先,目前,我国处于高度发展的工业化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多的要求工人进行脑力劳动,维护工人的物质权益有利于工人创造力的充分发挥。其次,深化发展的全球化时代下,国家间的人才竞争力度前所未有,我国必须加大对工人权益的保护,保存潜在的生产力。最后,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府,我国政府必须坚定立场,加大和深化对工人权益的维护。因此,在借鉴英国经验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新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构建富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我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生态特征。工人维权系统的运行需要一定的经济土壤,我国政府应充分发挥创新对经济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财富生产能力;同时,合理让渡一定权益,坚持共享新理念,满足工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提升维权系统可持续性。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劳动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工人阶级应该提升人力资本,改善自身在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同时,创造内部支持系统,进行不同年龄、行业、阶层工人的联合,进行自我维权。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背景下,企业应建立合作分享型劳动关系,制定柔性管理方式,增加我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稳定性;主体力量均衡有利于工人维权系统稳定运行,我国工会应该加大维权力度,加快社会化改革;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强化非正式维权组织地位,增强维权系统成员的多样和稳定。研究的详细过程和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厘析了工人维权系统和亚生态特征的国内外文献,分析工人维权系统和亚生态特征的概念,以相关理论为基点,构建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这一研究模型;其次,搜集撒切尔时期英国劳资关系文献资料、有关撒切尔夫人的回忆录着作、撒切尔时期英国法律、政党的文献资料、我国工人维权有关的学术着作、硕博论文、期刊论文以及国家领导人讲话重要精神等文献资料;然后,根据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探究出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同时,结合我国新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为构建富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我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生态特征提出可行建议;最后,指明探究过程中的欠缺,提议工人维权系统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
二、试析撒切尔政府的国有企业改革及实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析撒切尔政府的国有企业改革及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苏格兰分离问题的认同研究 ——从地方、国家、超国家三方认同建构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框架 |
第一章 理论概述 |
一、认同理论 |
二、三重集体认同 |
三、民族认同及与三重认同关系 |
四、理论框架 |
第二章 1707 年议会联合 |
一、王室的联合 |
二、议会的联合 |
三、联合后的认同发展 |
四、小结 |
第三章 1999 年苏格兰议会重建 |
一、二战结束前时期 |
二、二战结束—1979 年权力下放公投 |
三、1979 年权力下放公投—1999 年地方议会建立 |
四、小结 |
第四章 2014 年苏格兰分离公投 |
一、地方层面 |
二、国家层面 |
三、欧洲层面 |
四、小结 |
第五章 英国脱欧背景下的苏格兰 |
一、英国脱欧事件 |
二、三方认同建构 |
三、认同变化分析 |
四、小结 |
第六章 苏格兰分离问题展望 |
一、理论探讨 |
二、总结展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2)新自由主义冲击下肯·洛奇的电影书写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论文的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 研究内容、方法及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新自由主义思潮带来的冲击 |
第一节 肯·洛奇对英国新左派左翼思想的继承 |
一 英国新左派的文化转向 |
二 肯·洛奇走向导演之路 |
第二节 新自由主义导致的社会阶级结构变化 |
一 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 |
二 英国工人阶级的困境 |
三 国际形势的变化 |
第三节 肯·洛奇导演的困境 |
第二章 肯·洛奇导演在电影叙事上的变化 |
第一节 更大众化的表达 |
一 类型片电影模式的套用 |
二 家庭情节剧形式的使用 |
三 喜剧元素的增加 |
第二节 国际视野的拓展 |
一 对国际工人阶级的关注 |
二 对国际社会关系的延伸 |
第三章 肯·洛奇导演的电影创作风格 |
第一节 肯·洛奇导演承袭的英国左翼电影风格 |
一 英国左翼电影运动发展 |
二 肯·洛奇导演承袭的生活化创作风格 |
第二节 肯·洛奇导演创作风格体现出的批判性 |
第四章 肯·洛奇导演电影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提升工人阶级社会主体意识 |
一 拉近观众与角色间的距离 |
二 让大众更关注工人阶级命运 |
第二节 揭露资本主义政策不合理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肯·洛奇独立执导剧情电影年表(不包含电视电影) |
致谢 |
(3)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及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依据 |
(二) 研究意义 |
二、有关概念界定 |
(一) 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 |
(二) 修正主义和改良主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二) 研究现状评析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 |
一、克罗斯兰的生平与着述 |
二、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背景 |
(一) 英国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新变化 |
(二) 二战后欧洲的新格局 |
三、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 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启发 |
(二) 对工党修正主义传统的继承 |
(三) 卢西恩·洛拉的影响 |
(四) 凯恩斯主义的影响 |
四、美国和瑞典的政治实践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 |
(一) 美国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影响了克罗斯兰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
(二) 瑞典的社会改革影响了克罗斯兰关于平等的看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 |
一、初步形成时期 |
二、成熟时期 |
三、晚期反思 |
(一) 关于平等的思考 |
(二) 关于经济增长的思考 |
(三) 对英国政治未来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
一、克罗斯兰的“后资本主义”论 |
(一) “后资本主义”论的提出 |
(二) “后资本主义”论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 |
(三) “后资本主义”论的意义和局限性 |
二、克罗斯兰的福利与平等观 |
(一) 克罗斯兰的福利观 |
(二) 克罗斯兰的平等观 |
(三) 克罗斯兰的福利与平等观的意义 |
三、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 |
(一) 改革私立教育,建立综合式教育体制 |
(二) 改变消费观念,促进合理消费 |
(三) 改革税收制度,重新分配财产 |
(四) 合理分配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地位 |
四、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
(一) 社会主义与国有化 |
(二) 社会主义与计划化 |
五、温和而渐进的政治策略 |
六、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观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20世纪五十-七十年代工党的影响 |
一、影响英国工党意识形态的转型 |
(一) 工党主流意识形态及党内修正主义的发展 |
(二)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工党意识形态转型的影响 |
二、影响工党内部的左右翼之争 |
(一) 克罗斯兰与20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工党内部的左右翼之争 |
(二) 克罗斯兰与20世纪七十年代工党内部的左右翼之争 |
三、影响工党的竞选策略 |
(一) 克罗斯兰竞选策略提出的背景 |
(二) 克罗斯兰竞选策略的内容及对工党竞选策略的影响 |
四、影响工党政府的社会政策 |
(一) 教育政策 |
(二) 福利政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工党现代化的影响 |
一、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八十年代工党现代化的影响 |
(一) 七十年代末工党左翼重新崛起 |
(二) “政策反省”运动的兴起 |
(三) “政策反省”是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新工党”的影响 |
(一) “新工党”新理念的提出 |
(二) “新工党”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 |
(三) “蓝色工党”对“新工党”的批评与布莱尔主义者的反击 |
三、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对“全民国家”的影响 |
(一) “全民国家”的提出 |
(二) “全民国家”对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和批判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评析 |
一、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合理性 |
(一) 改变了工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
(二) 促使工党重新认识社会主义与国有化之间的关系 |
二、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局限性 |
(一) 对英国政治制度和机构过于乐观 |
(二) 学术观点具有内在弱点 |
三、应客观评价克罗斯兰的社会主义思想 |
(一) 影响英国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 |
(二) 影响战后欧洲其他社会党的选择 |
(三) 对当下工党政治仍具有重要意义 |
(四) 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看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的非科学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克罗斯兰年表 |
附录2 克罗斯兰的着作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重新审视“小政府”》(第五部分)日译汉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要旨 |
はじめに |
第1章 翻訳実践の概况 |
1.1 翻訳実践の目标 |
1.2 翻訳実践の内容 |
1.3 テキストの绍介 |
1.3.1 テキストの背景 |
1.3.2 テキストの内容 |
1.3.3 テキストの特徴 |
1.4 テキストの着者 |
第2章 翻訳実践の理论的枠组み |
2.1 ニューマーク翻訳理论 |
2.1.1 ニューマーク翻訳理论の概説 |
2.1.2 テキスト类型论 |
2.1.3 意味翻訳と伝达翻訳 |
2.2 翻訳テクニック |
2.2.1 加訳と変訳 |
2.2.2 逆訳と意訳 |
第3章 翻訳実践のプロセス |
3.1 翻訳実践作品の选定 |
3.2 翻訳前の准备 |
3.3 翻訳の手顺 |
3.4 翻訳の手段 |
第4章 翻訳実践の実例分析 |
4.1 语汇 |
4.2 センテンス |
4.2.1 长いセンテンス |
4.2.2 受身文 |
第5章 翻訳実践の难点と対策 |
5.1 翻訳実践の难点 |
5.1.1 语汇の问题 |
5.1.2 センテンスの问题 |
5.1.2.1 长いセンテンスの问题 |
5.1.2.2 受身文の问题 |
5.2 问题点の対策 |
5.2.1 语汇の対策 |
5.2.2 センテンスの対策 |
5.2.2.1 长いセンテンスの対策 |
5.2.2.2 受身文の対策 |
5.3 不足とこれからの课题 |
おわりに |
参考文献 |
付録 |
谢辞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5)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一)学徒制 |
(二)工作本位学习 |
(三)职业教育 |
三、研究现状 |
(一)关于学徒制的历史研究 |
(二)关于学徒制的理论研究 |
(三)关于学徒制运行机制的研究 |
(四)关于学徒制成本与收益的研究 |
(五)关于学徒制具体项目的研究 |
(六)史料情况说明 |
四、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英国学徒制的历史溯源(20 世纪60 年代以前) |
第一节 行会学徒制的发展 |
一、行会的发展 |
二、行会的组织架构及其功能 |
三、行会学徒制的发展及其作用 |
第二节 教区学徒制的运作 |
一、《济贫法》与教区学徒制 |
二、教区学徒制的开展 |
三、教区学徒制的成本与收益 |
第三节 传统学徒制的衰落 |
一、经济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 |
二、国家干预: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废除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初步干预:英国现代学徒制的萌芽(20 世纪60~70 年代) |
第一节 政府对学徒制初步干预的动因 |
一、人力资本:学徒制改革的催化剂 |
二、工党执政:学徒制改革的推动者 |
三、与工会斗争:学徒制改革的导火索 |
第二节 政府对学徒制初步干预的措施 |
一、成立各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
二、《1964 年产业培训法》的实施 |
三、培训附加费的征收与发放 |
第三节 初步干预阶段英国学徒制的开展 |
一、学徒的选拔 |
二、学徒制的类型 |
三、学徒制的课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自由放任: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受挫(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 |
第一节 学徒制蛰伏的历史背景与原因 |
一、政治环境的改变 |
二、经济政策的波动 |
三、培训成本的高涨 |
四、高等教育的冲击 |
五、参与各方的疑虑 |
第二节 自由放任阶段学徒制蛰伏的表现 |
一、学徒制发展规模的萎缩 |
二、学徒制发展空间被挤占 |
三、学徒制进一步发展受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主导: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勃兴(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10年代初) |
第一节 政府主导学徒制发展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因素: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需要 |
二、人力资源因素:改变技能培训现状的需要 |
第二节 政府主导时期现代学徒制体系的构建 |
一、“现代学徒制计划”的颁布 |
二、青年学徒制的开展 |
三、学徒制的组织保障 |
四、学徒制的法制保障 |
五、学徒制的经费保障 |
六、学徒制的质量保障 |
第三节 政府主导学徒制发展的成效与问题 |
一、取得的成效 |
二、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雇主主导:英国现代学徒制的转向(21世纪10年代初至今) |
第一节 《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出台与学徒制的转向 |
一、《理查德学徒制报告》出台的背景 |
二、《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对《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回应 |
第二节 雇主主导时期学徒制的发展 |
一、新型学徒制的推出 |
二、学徒制的组织保障 |
三、学徒制的经费保障 |
四、学徒制的质量保障 |
第三节 雇主主导期学徒制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应对的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分析、展望与启示 |
第一节 英国学徒制的特色分析 |
一、历久弥新:绵延将近千年 |
二、与时俱进:紧扣时代脉搏 |
三、重视法治:依法开展工作 |
四、注重分权:调动各方力量 |
第二节 英国学徒制的发展趋势 |
一、雇主成为开展学徒制项目的主导方 |
二、高校成为学徒提升学历的重要平台 |
三、加速社会流动促公平成为学徒制的使命 |
第三节 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保障参与者的权益 |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三、稳定经费保障机制 |
四、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1396 年苏格兰诺思汉普顿学徒契约 |
附录2:1965 年英国学徒制种类一览表 |
附录3:学徒毕业证书 |
附录4:企业与培训机构关于开展学徒训练的协议(模板) |
附录5:青年学徒制案例 |
附录6:学位学徒制案例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着作 |
(二)学位论文 |
(三)期刊 |
(四)报告、报纸等 |
(五)政策法规及其他 |
(六)网络资源 |
二、英文文献 |
(一)着作 |
(二)学位论文 |
(三)期刊 |
(四)报告 |
(五)政策法规及其他 |
(六)网络资源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一、期刊论文 |
二、课题研究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一、教育经历 |
二、工作经历 |
(6)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相关概念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四、文献评述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框架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点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本文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
第二章 供给学派理论及实践在新时代的批判性反思 |
第一节 供给学派的主要理论及政策主张 |
一、供给学派产生的历史条件 |
二、供给学派的主要理论及政策主张 |
三、对供给学派理论及政策主张的评价 |
第二节 供给学派的政策实践 |
一、“里根计划”的政策实践及评价 |
二、“撒切尔实验”政策实践及评价 |
三、日本“规制改革”的政策实践及评价 |
第三节 供给学派理论不适用于新时代有效供给研究 |
一、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供给学派理论的中国化 |
二、供给学派的理论出发点与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不相容 |
三、供给学派理论不适用于中国的市场机制 |
四、供给学派的供给侧单边管理理论与有效供给研究的冲突 |
第四节 供给学派政策实践对新时代有效供给研究的启示 |
一、供给学派政策实践证明供给管理的重要性 |
二、供给管理既是长期政策也是短期政策 |
三、供给管理要重视化解结构性矛盾 |
第三章 供给思想溯源与有效供给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近代西方经济学有效供给思想溯源 |
一、前古典经济学时代的供给思想 |
二、斯密和李嘉图的供给思想 |
三、萨伊的供给理论 |
四、古典经济学供给思想的理论价值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有效供给思想溯源 |
一、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 |
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
三、马克思的分工理论 |
四、马克思的供求理论 |
第三节 现代西方经济学有效供给思想溯源 |
一、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理论 |
二、非均衡学派的非均衡理论 |
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理论 |
四、现代西方经济学供给理论的价值 |
第四节 有效供给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的供求理论 |
二、均衡理论 |
三、需求理论 |
四、技术创新理论 |
五、产业结构理论 |
第四章 制造业有效供给的概念及内在机理 |
第一节 有效供给的概念界定 |
一、供给、均衡点的供给与有效供给 |
二、有效供给与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 |
三、制造业有效供给的概念 |
四、新时代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内涵 |
第二节 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影响机理 |
一、经济效益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二、供给效率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三、需求对有效供给的引致作用 |
四、技术创新是有效供给的内在驱动 |
五、产业结构升级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六、生产外部性对有效供给的影响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发展目标 |
第一节 新时代的发展阶段特征 |
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
二、社会需要从增长需要转向“美好生活需要” |
三、从经济增长速度要求转向发展质量要求 |
四、新一轮工业革命为中国赶超发达国家提供机遇 |
第二节 新时代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发展目标 |
一、有良好的运营质量作为有效供给的发展基础 |
二、供给侧的资源配置效率更加有效 |
三、满足新时代需求升级要求 |
四、技术创新能成为有效供给的动力 |
五、产业结构与产业比较优势更匹配 |
六、有效供给的成效具有正外部性 |
第三节 现阶段制造业有效供给的现实差距 |
一、传统要素成本增加难以逆转,制造业税负高于全国宏观税负 |
二、供给侧资源配置效率低,结构性产能过剩长期存在 |
三、制成品供给错位,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
四、关键领域的技术薄弱,制约驱动力的技术升级 |
五、产业结构升级,遭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重挤压 |
六、制造业环境约束仍较明显,与新时代发展目标背离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现实基础 |
第一节 制造业供给规模与效益 |
一、制造业供给总量大,但规模下滑 |
二、制成品产量增加,产品结构优化 |
三、制造行业杠杆率下降,但仍保持较高水平 |
四、供给效益好转,出现行业分化 |
五、制造业技术投入与产出增加 |
第二节 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发展现状 |
一、测度原理 |
二、变量选取 |
三、测算结果 |
四、全要素生产率分解分析 |
第三节 制造业产业结构发展现状 |
一、制造业产业结构测算指标设计 |
二、数据说明 |
三、制造业产业结构分解分析 |
四、先进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增加 |
第四节 制造业产能利用率发展现状 |
一、产能利用率是需求在供给端的映射 |
二、测算方法选择 |
三、数据说明 |
四、产能利用率测算结果分析 |
五、“去产能”治理后产能过剩行业供给规模下降 |
第七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的评价体系构建与评估 |
第一节 制造业有效供给水平的评价原则与时代要求 |
一、评价原则 |
二、评价指标要符合新时代特征 |
第二节 评价指标选择及评价方法 |
一、指标选择 |
二、评价体系框架 |
三、评价方法 |
四、数据来源 |
第三节 评价结果及分析 |
一、指标权重 |
二、制造业有效供给总体评价 |
三、制造业行业层面有效供给评价 |
四、制造业分行业子维度有效供给评价 |
第八章 新时代中国制造业实现有效供给的个案研究与经验启示 |
第一节 新时代传统制造厂商实现有效供给的困境 |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厂商供给效率低 |
二、技术创新转换未能与智能制造发展方向相结合 |
三、厂商产业链升级遭遇要素优势不匹配瓶颈 |
四、规模化大生产模式难以应对数字经济下的需求升级 |
第二节 案例研究对象的描述 |
一、案例研究设计思路 |
二、案例分析对象的描述 |
三、案例设计要素 |
第三节 红领集团实现有效供给的案例分析 |
一、利用数据要素提高供给配置效率 |
二、利用技术创新实现工艺流程智能变革 |
三、利用数据技术实现“武藏曲线”的智能升级 |
四、数字化驱动生产方式满足消费需求升级需要 |
第四节 案例启示 |
一、利用数字要素修正供给配置扭曲 |
二、技术创新与技术发展趋势应相结合 |
三、厂商产业升级方向要与比较优势匹配 |
四、重视需求升级对生产模式的新要求 |
第九章 推进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推进制造业有效供给的宏观管理思路 |
一、重视供给管理在实现有效供给中的长期作用和短期影响 |
二、有效供给的宏观管理需协调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 |
三、强化市场在有效供给实现中的决定性地位 |
四、政府调控以纠正“市场失灵”为主要目标 |
第二节 推进产业层面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
一、降低制造企业税负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
二、培育企业家精神,提升制造业供给侧效率 |
三、加大数字要素的培育力度,推动供需高效匹配 |
四、加大关键领域技术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率 |
五、重视传统产业地位,抓住新工业革命机遇实现产业升级 |
六、引导产业政策转型,政策目标转向减少产业发展的负外部性 |
第三节 推进厂商层面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
一、构建供应链虚拟系统,提升供给效率 |
二、引导厂商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实现供给驱动转换 |
三、培育企业内生增长优势,实现产业升级 |
四、把握新时代的需求变革,利用数字技术提高需求识别的精准度 |
第十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PFI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作为契约的PFI:法律视角下PFI的内涵界定 |
一、PFI内涵的法律界定 |
二、PFI的特点分析 |
三、PFI的类型化分析 |
第二节 PFI与相关概念比较 |
一、PFI与PPP比较 |
二、PFI与BOT比较 |
三、PFI与BOO比较 |
第三节 PFI法律制度选择的法理基础 |
一、公共产品供给中市场与政府的双重缺陷 |
二、PFI法律制度选择的经济学理据 |
第四节 PFI法律关系分析 |
一、PFI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PFI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PFI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二章 英国PFI法律制度的起源及演变 |
第一节 英国首倡PFI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背景:凯恩斯主义(KeynesianEconomics)的失败 |
二、经济背景:公共财政危机的挤压 |
三、公共部门改革背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 |
第二节 PFI法律制度的酝酿与萌芽(1979—1990) |
一、启动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
二、启动公共部门改革 |
三、废除莱利法则(RyrieRules) |
第三节 PFI法律制度的确立与发展(1990—1997) |
一、私有化改革的继续 |
二、发起公民宪章运动 |
三、PFI制度的正式确立 |
四、PFI实施进展 |
第四节 PFI法律制度的基本建成(1997—2007) |
一、布莱尔的“合作政府”(Joined-UpGovernment)改革 |
二、PFI法律制度的完善与PFI项目的大规模推进 |
第五节 PFI法律制度的修正与调整(2008至今) |
一、卡梅伦的“大社会”(BigSociety)改革 |
二、PF2的提出:PFI制度的修正与发展 |
第三章 英国PFI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英国PFI法律制度框架理论基础 |
一、法律制度的含义 |
二、英国法律制度的构成 |
三、英国没有单独出台PFI立法及其原因分析 |
第二节 英国PFI法律制度主要框架内容 |
一、欧盟PPP相关条约 |
二、英国国会通过关于PFI的法律 |
三、英国政府PFI的政策文件 |
第四章 英国PFI合同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英国PFI合同性质分析 |
一、PFI合同性质的几种观点 |
二、英国PFI合同属性分析 |
第二节 英国PFI合同系统框架 |
一、项目合同 |
二、承包合同 |
三、融资合同 |
第三节 PFI合同主要内容:以SOPC为例 |
一、SoPC的形成过程 |
二、SoPC的主要内容 |
三、PF2标准合同对SoPC的发展 |
四、SoPC条款的适用及其约束力 |
第五章 英国PFI竞争性谈判制度 |
第一节 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法律渊源及其适用 |
一、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法律渊源 |
二、竞争性谈判制度适用 |
第二节 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原则:VFM(物有所值) |
一、VfM的含义 |
二、VfM定性评估 |
三、英国VfM评估的应用 |
第三节 PFI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
一、谈判准备阶段 |
二、谈判阶段 |
三、谈判后续阶段 |
第六章 英国PFI监管制度 |
第一节 PFI监管组织结构 |
一、PFI监管组织的建立 |
二、英国PFI监管机构 |
第二节 英国PFI主要监管措施 |
一、PFI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二、PFI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第七章 英国PFI纠纷阻却与解决制度 |
第一节 英国PFI纠纷的类型 |
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纠纷 |
二、私人部门之间的纠纷 |
第二节 英国PFI纠纷阻却制度 |
一、PFI合同定期审查阻却机制 |
二、PFI合同谈判与再谈判阻却机制 |
三、PFI标准合同的弹性条款阻却制度 |
第三节 PFI纠纷解决机制 |
一、磋商(Consultation) |
二、专家决断(ExpertDetermination) |
三、仲裁(Arbitration) |
四、诉讼(CourtProceedings) |
五、CEDR解决程序 |
第八章 英国PFI经验借鉴与运用 |
第一节 英国PFI制度及其实施经验总结 |
一、建立完备的PFI法律制度 |
二、注重保护PFI主体的合法权益 |
三、不断提高PFI制度及其项目运作的透明度 |
四、不断促进PFI的物有所值(Vf M) |
第二节 英国PFI制度及其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PFI项目竞投者选择过程缓慢:以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CollegeLondon)案为例 |
二、PFI项目运营机制缺乏灵活性:以帕丁顿健康校园(PaddingtonHealthCampus)案为例 |
三、PFI项目合同履行不力:以JarvisPlc案为例 |
第三节 英国PFI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一、制定《PPP法》为基本法 |
二、建立PPP标准合同制度 |
三、完善PPP监管制度 |
四、完善PPP风险防控制度 |
五、中国PPP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
第四节 PFI制度的应用:以“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 |
一、“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现状 |
二、“一带一路”战略中的PPP:以PAYRA项目为例 |
三、“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风险以及存在的问题 |
四、“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及研究动态 |
一、经济全球化相关理论综述 |
二、“华盛顿共识”的含义及影响 |
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四、发达国家(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及案例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及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
一、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分析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贡献 |
第二节 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一、新自由主义推广下的经济全球化 |
二、全球化对不同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三、西方国家的“逆全球化”倾向及其影响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误区 |
第一节 “国企病”不专属于国有企业 |
一、委托-代理问题 |
二、搭便车问题 |
三、软预算约束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陷阱” |
一、陷阱一:行业的选择 |
二、陷阱二:企业的定价 |
三、陷阱三:合适的收购者 |
四、陷阱四:腐败的问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同于私有化 |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 |
第四节 发展国有企业不代表“民营经济离场” |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现实依据 |
二、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论依据 |
三、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依据 |
第三章 欧美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法国:社会主义文化土壤下走出的全球性国有企业 |
一、法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法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德国国有企业:经济国家主义的有效实践 |
一、工业化中功不可没的德国国有企业 |
二、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德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芬兰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楷模 |
一、“红色政权”下的芬兰国有企业 |
二、芬兰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改革 |
三、芬兰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美国国有企业:美国“无国企”的真相 |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分类及特点 |
二、美国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
三、美国经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和思考 |
第四章 亚洲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韩国:经济起飞依靠集权政府下的国有企业 |
一、韩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韩国的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 |
三、集权政府下的经济起飞 |
四、韩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反思 |
第二节 新加坡:国有企业治理的成功案例 |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三、淡马锡模式的成功和借鉴意义 |
第五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及评估 |
第一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
一、《指导意见》的改革思路 |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足 |
一、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型问题 |
二、实行有效监督的问题 |
三、选人用人的问题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五、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统一 |
第六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第一节 “前全球化”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一、“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
二、“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 |
一、全球化带来新挑战的原因 |
二、全球化给我国国有企业带来的新挑战 |
第三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 |
一、政策机遇 |
二、改革叠加期机遇 |
三、“逆全球化”倒逼机遇 |
第七章 全球化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适应全球化趋势改革的基本路径 |
一、党的领导 |
二、法人治理结构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国有企业走出去 |
五、国有企业道路自信 |
第二节 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主要改革对策 |
一、应对政府经济管理功能相对弱化的改革对策 |
二、应对生产要素不对等流动的改革对策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十九世纪以来英国文官制度的演进及其特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英国文官制度相关概念的内涵 |
第一章 十九世纪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 |
第一节 文官制度建立的背景 |
第二节 《诺斯科特-屈威廉报告》与英国文官制度原则的奠立 |
第三节 文官制度的确立 |
第二章 二十世纪下半叶的英国文官制度改革 |
第一节 文官制度改革的源起 |
一、文官体系的膨胀 |
二、经济与社会因素的影响 |
三、“通才”原则与新理论的影响 |
第二节 六十年代文官制度改革:从“通才”到“专才”的首次实践 |
一、从“通才”到“专才”的首次实践 |
二、改革的积极影响与其失败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八十年代文官制度改革:精兵简政以减少“臃肿” |
一、减少“臃肿”,引入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与《伊伯斯报告》影响下的文官制度改革分析与评价 |
第四节 冷战结束之后的文官制度改革:廉洁奉公、高效为民 |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
二、冷战结束之后英国历届政府对文官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三章 英国文官制度演进的历史特征 |
第一节 渐进性 |
第二节 高级文官的政治自主趋势 |
第三节 重视“通才” |
第四节 资产阶级属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 ——基于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研究现状 |
1.2.2 总体评论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撒切尔时期 |
2.1.2 工人维权系统 |
2.1.3 生态 |
2.1.4 亚生态 |
2.2 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 |
2.2.2 经济生态系统理论 |
2.2.3 企业生态系统理论 |
第3章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概述 |
3.1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实践背景 |
3.1.1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国内形势 |
3.1.2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国际形势 |
3.2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构成要素 |
3.2.1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生物构成要素 |
3.2.2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环境构成要素 |
3.3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特征 |
3.3.1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整体性 |
3.3.2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动态性 |
3.3.3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自利性 |
3.3.4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共生性 |
3.3.5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 |
3.4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动态运行状况 |
3.4.1 1979-1982: 工人阶级和社会力量强势进攻——失衡 |
3.4.2 1983-1988: 政府审时度势,怀柔让权——平衡 |
3.4.3 1989-1990: 改革失灵,矛盾恶化——失衡 |
第4章 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 |
4.1 维权系统的生态特征:维权大生态实现共生 |
4.1.1 工人阶级积极参与维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
4.1.2 企业采用实用主义战略,实现盈利最大化 |
4.1.3 撒切尔政府运用怀柔智慧,追求执政利益最大化 |
4.1.4 工会最大限度代表工人权益,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
4.2 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维权小生态存在多重矛盾 |
4.2.1 撒切尔政府理性不足 |
4.2.2 工人阶级的维权能力资本被消解 |
4.2.3 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观念和行为不彻底 |
4.2.4 消费者未真正享有商品的价值 |
第5章 构建富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工人维权系统的生态特征 |
5.1 政府:提升维权系统的可持续性 |
5.1.1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
5.1.2 坚持共享新理念 |
5.2 工人阶级: 提升维权能力资本 |
5.2.1 提升人力资本 |
5.2.2 创造工人维权内部支持系统 |
5.3 企业:维护良性劳资关系生态 |
5.3.1 树立正确的经济理性 |
5.3.2 制定柔性的管理方式 |
5.4 工会: 树立正确的政治理性 |
5.4.1 加快我国工会社会化改革 |
5.4.2 强化非正式维权组织地位 |
研究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四、试析撒切尔政府的国有企业改革及实践(论文参考文献)
- [1]苏格兰分离问题的认同研究 ——从地方、国家、超国家三方认同建构角度[D]. 陈楠楠.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12)
- [2]新自由主义冲击下肯·洛奇的电影书写策略[D]. 仇煜.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3]克罗斯兰社会主义思想及影响研究[D]. 钟丽丽. 山东大学, 2020(02)
- [4]《重新审视“小政府”》(第五部分)日译汉翻译实践报告[D]. 李悦. 华北理工大学, 2020(02)
- [5]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D]. 陈志铅.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6]新时代中国制造业有效供给研究[D]. 伊馨.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7]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D]. 黄志豪(Raymond Wong).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8]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D]. 李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9]十九世纪以来英国文官制度的演进及其特征[D]. 李星辰. 天津师范大学, 2019(01)
- [10]撒切尔时期英国工人维权系统的亚生态特征 ——基于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D]. 任仕坤.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