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消费 事关大局(论文文献综述)
范恒山[1](2022)在《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西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2021)》序》文中提出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相对滞后,是全国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区域,推动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城镇体系、完善的市场体系、可持续绿色发展体系、完善的社会建设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发展体系等六大体系。需要对标先进地区,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紧扣发展需要,激发战略功能平台的综合效能;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拓展产业链条;结合新老基建,打造数字技术发展先进位势。
任迎伟,吕玲,张冰然[2](2021)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小微企业是中国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构成。新经济发展时代,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驱动经济社会深度变革,深入理解并引导重塑小微企业的生存能力,这对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至关重要。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分析小微企业生存能力内涵,并围绕数字经济从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扩大生产范围、缓解融资约束等方面进行机制分析。依据数字经济影响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机制提出了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搭建创新平台、提升数字支撑能力、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等路径重塑小微企业生存能力。
原斌[3](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流动作为一种特定的人口现象,是社会变迁的重要表现,也是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后,东北三省人口流动形势发生了较大改变,从之前人口的主要流入区逐渐转变为流出区,而且流出的人口规模日益增大。东北三省大量人口的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东北三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也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总体实施。自2004年始,党和国家提出全面振兴东北战略。2018年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三省并主持召开了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强调要通过留住人等6个方面来实现东北的全面振兴。因此,全面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通过研究窥视出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的社会变迁情况,也可以为解决东北振兴问题提供一定的思路。论文以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问题为研究对象,分四部分进行论述。首先,通过梳理人口外流历程和外流的基本情况指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流失是东北三省人口外流的突出特征。其次,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不断调整、东北三省自身发展的弊病和东北三省民众社会压力的加大三个方面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的原因有:国家经济重心的南移和东移、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思想解放的不够彻底、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困局、东北国有企业改革的缓慢,东北三省民众生存压力和就业压力的加大。再次,从使东北经济增长放缓、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社会治安不安定因素增多、社保体系负担压力加大,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履维艰、社会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等方面,探讨了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对地区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的解决和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影响。最后,针对东北三省人口外流所造成的困局,从解放思想、制定合理的人才战略、实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区域内市场大环境四个方面提出解决东北三省人口外流的对策,指出东北三省要通过破除固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思想束缚、摒弃僵化的“官本位”传统思想、祛除狭隘的短视眼光;优化人才环境,留住用好人才、落实创新举措,培养紧缺人才、利用政策导向,引进新型人才;更新换代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调整改造产业模式;建构规范严明的投资环境、创设以人为本的就业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等举措遏制住人口外流的现象,以实现东北的全面振兴。
侯红[4](2021)在《政府工作报告》文中研究说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回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
陈敏[5](2020)在《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难题,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和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近40年来先后投资1.5万亿元、新建1100多万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近10亿农村居民。从工程覆盖面看,我国应已全面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但调查和统计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农村饮水数量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价格上供高于求、质量上供低于求等矛盾问题处处存在(陈敏,2020)。一方面是有水供给但无人使用,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农村存在大量饮水工程被抛荒,供能闲置50%以上,水利部暗访统计也证实有50%左右的农村饮水工程表现为不可持续;长江水利科学院对重庆试点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评价,只有38.5%达到可持续标准。另一方面是有部分农村居民没有水用或者有人乱用水、浪费水的情况并存,大量农村居民依旧过着喝望天水的生活,包括部分工程覆盖范围的居民,也有居民挥霍着政府提供的福利水、免费水。可见,有工程覆盖≠有产品供给,有供给≠有效供给,百姓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农村饮水为什么会大量出现“有供有需但非有效”的情况?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持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是有效的农村饮水制度安排?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目标有三:一是把握农村饮水供给的变动规律、本质属性、现实需求和阶段性特征;二是明确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及其内在机理;三是揭示制约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具体制度因素及其形成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思路和具体建议。研究思路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农村饮水的产品属性入手,以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明确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总体思路和现实条件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构建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分析模型,对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内容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饮水制度设计冲突、农村饮水供给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农村饮水融资投入制度困境等维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及其内在机理,并提出相应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克服“泛市场化”“泛公益化”两种错误认识,进而构建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主要结论有:(1)农村饮水安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具有优先保障地位(第3章)。通过追溯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类似公共产品比较分析,可得到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基础性和致命性、垄断性和群体性、阶段性和反复性、区域性和差异性、资源性和流动性等本质属性和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交织等阶段性特征,其需求具有钢性强、受众宽、空间大等特点,在农村所有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优先地位。(2)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权责范围并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第4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百姓饮水中市场需求部分和基本需求的市场有效部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供给;又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兜底保基本民生中作用,对基本需求中的市场失灵部分,应该由政府兜底保障,政府既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缺位。(3)市场失灵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市场的主体表现(第5章)。通过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推导当前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360种市场供需情形中,只有72种市场有效,这意味着理论上农村饮水市场80%会失灵,为政府参与农村饮水供给提供了理论依据。(4)改进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是政府当前破解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难题的有效途径(第6、7、8章)。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建设时期已经结束,饮水供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深刻变化,通过考察搜集到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38个农村饮水制度,发现之前以工程为中心、以投资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农村饮水制度难以适应新矛盾、新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创新建立以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计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制度体系,包括总供给-总销售制度(CS-CS制度)、阶段水价制度、城乡联动联调水价制度、“双通道”决策制度、专用水票“需求侧”直补制度、内部交叉补贴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建设成果,既可提高投资效益,又可增强百姓福祉。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提出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按照覆盖范围和缺失危害程度标准,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分区(ABCD)设计理论,并发现农村饮水处于A区的优先地位。并按照供需关系和市场原则,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进行分区,划分了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界限,发现农村饮水刚需部分(ac C)在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中的特殊地位。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有助于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不是公共产品”“农村饮水为何需要优先供给”“如何厘清市场和政府在供给农村饮水职责的界限”等基本问题。(2)构建融合“价格控制”和“供求干预”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本文构建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把农村饮水需求分解为基本需求(公益品)和非基本需求(市场产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中的职责边界。这一研究结论可为在减轻政府负担中压实政府责任、在增加企业责任中促进企业发展,把原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独木桥”路径变成“双通道”提供依据。(3)基于“卡尔-希克斯标准”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本文从定性制度、责任制度、融资制度等9个方面,考察了3个层面、38个农村饮水制度的效率,剖析了制度失灵的内在机理,并按照“卡尔-希克斯标准”进行制度改进,创新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回答了“农民可用多少水、交多少费”“政府该尽什么责、补多少钱”等长期困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的基本问题。
吕慧娜[6](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汤斯萍[7](2020)在《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城市从乡村中应运而生,从那时起,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便开始成为一对至关重要的关系。怎么样正确认识与处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一直是马克思主义者思考的问题,而在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这更是保证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始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探索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并基于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方面要进行建立健全的要求,这是新时代中国城乡关系的创新发展。习近平同志作为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针对目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地思考和分析,阐明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新的路径,为当前及今后城乡关系问题的正确处理提供了理论及实践基础。本文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述了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形成和发展,第一节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及其苏俄化、中国化成果进行研究,旨在说明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第二节对我国现阶段的城乡关系问题进行分析,重在说明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现实基础,指出“为什么”提出;第三节对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过程进行捋顺,意在说明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实践基础,指出“是什么”样的发展过程。第二部分叙述了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从“是什么、怎么办”进行阐释。“是什么”:第一节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提出的重要性,第二节指出城乡融合发展具有什么样的目标和任务;“怎么办”:第三节指出怎么样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可见,第一部分第二节、第三节以及第二部分是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的思路对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进行把握的。第三部分叙述了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从第一节理论、第二节实践意义两个角度进行论述。
高耀芳[8](2020)在《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文中提出《资本论》及其手稿给予人类思想史的伟大贡献,不仅在于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所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和发展规律,指出了人的解放的历史前景,而且在于马克思对被当时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维护者所宣扬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千年王国”的偏见,通过缜密的科学分析和大量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和占有,客观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自由平等的外表下,对工人阶级残酷剥削压迫的事实。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证明了,资产阶级只不过是用新的剥削形式和方法取代了旧的,人类解放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工人阶级的抗争必将为新的社会生产关系奠定基础。如今,在我们研究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除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规律之外,通过当年马克思着作所揭露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制度弊端,特别是劳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以资为本,以人为手段的不道德、非伦理的生产关系或劳资关系的实质,从而研究和挖掘马克思珍贵的劳动伦理思想,对于深刻把握马克思的人的解放学说,深刻认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的本质,积极扬弃资本逻辑,努力调整劳动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马克思没有伦理思想,甚至马克思反对将“伦理”和“道德”纳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过程中;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以其劳动伦理思想作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点。事实上,研读《资本论》及其手稿,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资本主义的制度批判,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道德和劳动伦理的现实矛盾的分析,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悖论及其产生的机制,如资本的快速增殖和扩张与劳动者社会地位和尊严的逆向生长,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的界限以及阈值,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不合价值性的分析进而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规律性。打破了资本主义社会所谓“千年王国”的神话。从思想史角度认识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确立、发展和历史贡献,我们看到,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思想中,亚当·斯密首次使得劳动具有了主体本质,将其提升为政治经济学关注的对象,对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具有一定影响。大卫·李嘉图将劳动视为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但却是一种“消极”的社会行为。约翰·穆勒在两者的基础上,强调劳动活动中人的主动性,并对劳动伦理的后续分配正义问题进行阐述。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跨越”了劳动的历史性,提出一套完整的理想劳动者假设,为马克思探寻劳动伦理的终极旨归提供了启示。黑格尔是第一个将劳动置于伦理学视角中考察的思想家,从劳动内在否定性出发发现了劳动的现实性和持续性,从社会历史视域出发找到人的本质和劳动的内在关联。由是,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的基础上形成了《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方法和观点,即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以现实的、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视野,站在劳动人民立场和劳动解放高度,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考察中形成了其深刻而珍贵的劳动伦理思想。基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关于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统一、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统一的鲜明科学视角,马克思对《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理论批判的过程也就是其劳动伦理思想的展开过程。劳动价值理论使得马克思的伦理重心立足于劳动,从劳动发展史理解人类发展史,从劳动者的立场出发研究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对商品交换价值的极端推崇和对资本增殖的狂热追逐造成的对劳动者奴役状态的揭露和批判中彰显出了其劳动伦理思想。从劳动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工作日抗争、分工与协作的强制性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中造成劳动者生存界限的无限延伸,导致的劳资关系对立的局面,以及在资本积累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及其所导致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分离、资本扩张与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矛盾所导致的经济危机、社会两极分化恶果分析中,促使马克思的劳动伦理思想得以扩展和丰富。可见,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深厚的理论载体。研究《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并不仅旨于构建一种合乎价值性和规律性的劳动规范和劳动原则,而在于从根本上辨析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道德界限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元伦理学”批判基点,在一切“批判”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劳动伦理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商品货币经济仍需大力发展,资本逻辑在扬弃的前提下仍然发挥着作用,探索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革命性贡献,利于我们回应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要求,从而进一步彰显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引领人类实现劳动自由自觉发展的现实解释力。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及其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新时代奋斗的历史征程中,继承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伦理思想,努力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劳动者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劳动者尊严的保护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并为构建人类劳动道德共同体做出贡献。
任传章[9](2019)在《马克思公正观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作为考察社会发展的视角之一,公正问题一直是当今学术界的热点问题。对公正问题的研究既来源于对社会不公正问题的现实关注,也是学者们一种自觉的理论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入发掘马克思的公正观以及马克思的公正观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成果,对于澄清以往公正研究中的诸多争议,解决当代中国存在的社会不公正问题,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公正理论体系都具有重要价值。马克思的公正观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中的“新”字,在本文中赋予其两种内涵:其一,“新”强调了本文研究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空背景之下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其二,新”也突出了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对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具有一脉相承性。本文的主体从整体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系统研究了马克思公正观的相关概念,并对公正、公平和正义概念进行初步辨析,然后分别探讨了对公正的一般性理解以及公正在马克思着作中的具体呈现,从而形成了对公正概念的基本认知。第二部分具体考察了马克思公正观在党的十八大之前在中国的实践历程。围绕这一主题,本文从两个阶段,分别按照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四个部分来分别阐述对马克思公正观的继承、运用和发展。论文的第三部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论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背景下对马克思公正观的新开拓。本部分首先研究了习近平公正观形成的国际背景、国内背景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经历;其次研究了习近平在公正领域所涵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美好生活”、“精准扶贫”、“新发展”等四个理念的创新;再次,研究了习近平公正观对公正内涵领域的两个新突破:确立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公正内容体系和重新定位了公正在我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最后研究了习近平公正观的实践路径。论文的第四部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总结了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新开拓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欧阳德君[10](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文中指出贫困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世界难题,复杂而且十分重要。反贫困关系到人心向背、社会稳定和政权稳固,在全世界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拓进取,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消除贫困、追求共同富裕的理论,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贫困思想的基础上,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借鉴西方反贫困思想的有益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反贫困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基础;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在反贫困理念、反贫困方法等方面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渊源;西方的反贫困思想可以从经济学、社会学及综合性等多种理论视角来分析,其有益的内容为我们提供了理论借鉴。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贫困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主要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是对其进行理论总结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大规模缓解贫困。这一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全国的贫困问题得到了大规模地缓解。二是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式扶贫。这一时期确立了开发式扶贫方针,反贫困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实施各种专项反贫困政策,取得了显着成效。三是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两轮驱动反贫困。这一时期在全国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和开发扶贫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四是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这一时期通过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历史性成就,我国即将实现从整体上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每个阶段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既是实践探索的过程,也是理论提升的过程,是理论与实践相互交融的发展过程。从纵向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迄今为止,经历了初步形成、扩展丰富、深化完善、创新发展等发展阶段。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实际,从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入手,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反贫困的长期目标,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通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贫困的成功探索,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扩展丰富。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深化完善。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的新篇章,在反贫困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发展。从横向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强调的是整体视角,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总结,注重一般性的理论反思。其主要的理论框架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必须坚持党对反贫困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群众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贫困道路,即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国家、社会和个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承担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短期目标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长期目标则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是生产力的根本动力、改革的直接动力、政府主导力、社会的参与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等多种力量形成的反贫困强大动力共同作用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反贫困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是反贫困的制度保障;中国的反贫困是世界反贫困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中国的反贫困也离不开世界,我们的反贫困需要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这些内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必然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发展性、人民性、开放性、系统性和国际性等鲜明的特征以及重要的中国价值和世界价值。在中国价值方面,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当代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指南,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话语权。在世界价值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为世界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这一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为世界反贫困事业总结了中国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推动消费 事关大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推动消费 事关大局(论文提纲范文)
(1)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西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2021)》序(论文提纲范文)
一、推动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
二、实现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着力构建六大体系 |
三、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一些短板 |
四、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 |
(2)数字经济背景下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研究及不足 |
二、理论分析: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三维阐释 |
(一)宏观层面:从新发展理念看小微企业生存 |
1. 创新是生存能力的关键动因。 |
2. 协调是生存能力的基本方法。 |
3. 绿色是生存能力的目标遵循。 |
4. 开放是生存能力的战略布局。 |
5. 共享是生存能力的价值归宿。 |
(二)中观层面:从产业结构新变化看小微企业生存 |
1. 市场范围不断扩大。 |
2. 产业边界不断模糊。 |
3. 供需匹配不断精准。 |
(三)微观层面:从企业新发展范式看小微企业生存 |
1. 数字驱动小微企业生存能力转型。 |
2. 数据重塑小微企业生存能力内涵。 |
三、数字经济提升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机制 |
(一)缓解信息不对称机制 |
(二)科技创新驱动机制 |
(三)市场范围扩大机制 |
(四)融资约束破解机制 |
四、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重塑路径 |
五、结论与展望 |
(3)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1.对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原因的研究 |
2.对东北三省人口外流的现状及特征研究 |
3.对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带来影响的研究 |
4.对解决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带来困局的对策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概述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历程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状况 |
1.人口外流规模逐渐增大 |
2.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流失严重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原因 |
(一)国家发展战略的不断调整 |
1.经济重心的南移和东移 |
2.产业结构的调整 |
(二)东北三省自身发展的弊病 |
1.思想解放的不够彻底 |
2.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艰难 |
3.国有企业改革的缓慢 |
(三)东北三省民众社会压力加大 |
1.生存压力逐步加大 |
2.就业压力的逐步增大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带来的困局 |
(一)严重影响东北三省经济的发展 |
1.经济增长放缓 |
2.产业结构调整滞后 |
(二)制约东北三省民生问题的解决 |
1.社会治安不安定因素增多 |
2.社保体系负担压力加大 |
(三)滞缓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 |
1.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履艰难 |
2.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 |
四、解决东北三省人口外流困局的对策 |
(一)解放思想 |
1.破除固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思想束缚 |
2.摒弃僵化的“官本位”传统思想 |
3.祛除狭隘的短视眼光 |
(二)制定合理的人才战略 |
1.优化人才环境,留住用好人才 |
2.落实创新举措,培养紧缺人才 |
3.利用政策导向,引进新型人才 |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
1.更新换代产业结构 |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
3.调整改造产业模式 |
(四)优化区域内市场大环境 |
1.建构规范严明的投资环境 |
2.创设以人为本的就业环境 |
3.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4)政府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回顾 |
(一)疫情防控“双战双胜”,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 |
(二)新旧动能转换提速,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
(三)城市发展提质增效,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 |
(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动力活力不断释放 |
(五)三大攻坚战有力有效,短板弱项加快补齐 |
(六)民生社会事业持续改善,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
二、“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
三、2021年重点工作 |
(一)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国家极具活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按照“一带引领、两翼驱动、四区支撑、多点联动”总体布局,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让科技创新成为郑州的最强音! |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把保障供应链安全提升到战略高度,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强化产业数字化赋能,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
(三)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构筑国家内陆高水平开放高地。充分发挥“枢纽+物流+开放”比较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自贸区为引领,持续提升“四路协同”发展水平,在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厚植新优势。 |
(四)全面落实国家黄河战略,着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遵循“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文化引领、绿色发展,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建设具有黄河鲜明特征的特大城市。 |
(五)持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着力提升现代化城市品质。围绕“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城市功能新布局,坚持规划引领、产业主导,走好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化、“三生”融合的城市发展路子,建设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 |
(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
(七)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构建生态屏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5)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1.4 数据来源及处理 |
1.4.1 数据来源 |
1.4.2 数据处理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5.1 研究重难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动态、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 |
2.1 研究动态 |
2.1.1 文献综述 |
2.1.2 研究述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2.3 相关概念 |
2.3.1 农村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2.3.2 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2.3.3 阶梯水价与阶段水价 |
第3章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3.1 发展历程 |
3.1.1 安全标准演变历程 |
3.1.2 规划法规完善历程 |
3.1.3 水源管理制度变迁 |
3.2 比较分析 |
3.2.1 与城市饮水比较 |
3.2.2 与农村公路用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供给比较 |
3.2.3 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类产品供给比较 |
3.3 需求分析 |
3.3.1 基础性需求:刚性强 |
3.3.2 广泛性需求:受众宽 |
3.3.3 发展性需求:空间大 |
3.4 基本特征 |
3.4.1 基础性和致命性 |
3.4.2 垄断性和群体性 |
3.4.3 阶段性和反复性 |
3.4.4 区域性和差异性 |
3.4.5 资源性和流动性 |
3.4.6 分散性和季节性 |
3.5 阶段特征 |
3.5.1 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 |
3.5.2 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 |
3.5.3 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 |
3.5.4 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 |
3.5.5 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 |
3.5.6 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交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 |
4.1 制度创新的主流目标 |
4.1.1 以居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 |
4.1.2 形成闭环的制度体系 |
4.1.3 遵循本质属性、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体系 |
4.2 制度创新的基本方法 |
4.2.1 注重“卡尔多改进”追求效益最大化 |
4.2.2 注重上下结合内外互动体现实用性 |
4.2.3 注重前后比较左右借鉴凸显均衡性 |
4.3 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
4.3.1 统一的思想认识 |
4.3.2 扎实的经济基础 |
4.3.3 成功的经验借鉴 |
4.3.4 庞大的工程系统 |
4.3.5 归位的政府职能 |
4.4 制度创新的内部条件 |
4.4.1 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
4.4.2 逐步异化的制度目标 |
4.4.3 非均衡的制度效应 |
4.5 制度创新的考核指标 |
4.6 制度创新的基本设想 |
4.6.1 市场有效的判断标准 |
4.6.2 制度有效的制约因素 |
4.6.3 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 |
4.6.4 制度创新的现实局限 |
4.7 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市场特征 |
5.1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设计 |
5.1.1 模型选择:三种常见市场分析模型比较 |
5.1.2 模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 |
5.1.3 模型说明:重要节点和区域 |
5.2 质量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供给-需求分析 |
5.2.1 基本类型 |
5.2.2 有效性分析 |
5.3 价格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基本类型 |
5.3.2 有效性分析 |
5.4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有效性综合分析 |
5.4.1 模型分析及结果 |
5.4.2 主要特点 |
5.5 调查数据分析 |
5.5.1 抽样调查分析 |
5.5.2 典型调查分析 |
5.5.3 居民反馈数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设计冲突及创新 |
6.1 制度设计冲突的主要表现 |
6.1.1 产品定性模糊化:混淆不准的定性制度 |
6.1.2 供给质量理想化:高标低配的水质制度 |
6.1.3 供水类型单一化:人畜同饮的供给制度 |
6.2 制度设计失灵的内在机理 |
6.2.1 定性制度失灵分析 |
6.2.2 质量制度失灵分析 |
6.2.3 分类制度失灵分析 |
6.3 制度设计创新的基本思路 |
6.3.1 分区定性制度创新 |
6.3.2 “双通道”决策制度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及创新 |
7.1 制度落地矛盾的主要表现 |
7.1.1 责任落实基层化:“层层下移”的责任制度 |
7.1.2 融资主体空心化:“补助”“配套”的融资制度 |
7.1.3 运行管理公地化:抓大放小的运管制度 |
7.2 制度落地矛盾的内在机理 |
7.2.1 责任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2 融资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3 运管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3 责任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
7.3.1 分段定责制度创新(CS-CS制度) |
7.3.2 创新绩效评价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投入制度的两难困境及创新 |
8.1 融资投入两难的主要表现 |
8.1.1 资金分配均等化:数人头的投入制度 |
8.1.2 产品定价市场化:“以水养水”的定价制度 |
8.1.3 运管补贴低效化:逆向刺激的补贴制度 |
8.2 融资投入两难的内在机理 |
8.2.1 投入制度失灵分析 |
8.2.2 定价制度失灵分析 |
8.2.3 补贴制度失灵分析 |
8.3 融资投入制度创新思路 |
8.3.1 “阶段水价”制度创新 |
8.3.2 “需求侧补贴”制度创新 |
8.4 算例 |
8.4.1 现行制度导致工程荒废 |
8.4.2 实行制度保基本运行 |
8.4.3 创新制度多方受益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分区治理是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治理失效的有效方式 |
9.1.2 市场失灵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场供给的基本特征 |
9.1.3 统筹推进是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必由之路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研)课题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形成和发展 |
第一节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关系理论 |
二、列宁的城乡关系理论 |
三、毛泽东的城乡关系理论 |
四、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的城乡关系理论 |
第二节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现实依据 |
一、城乡二元结构还较为突出 |
二、城乡发展差距还仍然较大 |
三、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分化还依然明显 |
第三节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形成的过程 |
一、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酝酿时期 |
二、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初步探索 |
三、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深化 |
第二章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阐明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 |
一、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 |
二、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
三、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
四、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 |
第二节 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
一、打破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 |
二、构建平衡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
三、实现资源要素配置的均等化 |
第三节 提出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
一、要全面树立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理念 |
二、推进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
三、提出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方法 |
四、构建了三大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
五、培育和发展更加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
第三章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
第一节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理论意义 |
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
第二节 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实践意义 |
一、为城乡关系的正确处理提供了新思路 |
二、为解决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新方向 |
三、有力推进了城乡加快融合的发展进程 |
四、为发展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其他类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8)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选题意义 |
一、研究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劳动立场”创新 |
二、理论研究视角创新 |
三、理论主线创新 |
四、文本和现实的视域融合创新 |
第五节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一、从《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梳理劳动伦理与道德批判思想 |
二、从资本逻辑的制约中探究道德对资本的限制 |
三、从历史演进的向度解析劳动伦理的内在蕴含 |
四、从实践的维度挖掘劳动伦理及劳资关系思想的现实启示 |
第六节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第一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和价值的真正结合 |
一、亚当·斯密:劳动创造财富 |
二、大卫·李嘉图:劳动是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 |
三、约翰·穆勒:劳动的福利原则 |
第二节 空想社会主义:理想劳动者假设 |
一、圣西门:神的道德原则引领 |
二、傅立叶:协作制度设计方案 |
三、欧文:劳动共同体的试验 |
第三节 黑格尔的劳动哲学思想 |
一、劳动是人自觉的理性活动 |
二、社会性是劳动的本质属性 |
三、市民社会中的劳动者贫困 |
第二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马克思话语追溯 |
第一节 劳动伦理的概念定位 |
一、“劳动”的概念分析及道德蕴含 |
二、“劳动力”的概念分析及伦理蕴含 |
三、“劳动伦理”的概念蕴含 |
四、劳动伦理生成的逻辑架构 |
第二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原初话语追溯 |
一、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文本溯源 |
二、马克思的“劳动的立场”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坐标 |
一、理论定位:一本“大写的劳动伦理” |
二、隐性线索:人的存在方式批判 |
三、双重维度:事实指向性与价值规范性 |
四、逻辑走向:劳动与资本的对立统一 |
第四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道德”、“伦理”与美德 |
二、“资本”、“资本逻辑”与“资本拜物教” |
三、“道德资本化”与“资本道德化” |
四、“劳动资本化”与“资本劳动化” |
第三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逻辑理路 |
第一节 商品·货币·资本·证券:劳动伦理思想批判奠基 |
一、商品到商品拜物教:劳动的“一般化” |
二、货币到货币拜物教:劳动的“社会化” |
三、资本到资本拜物教:劳动的“抽象化” |
四、证券到符号拜物教:劳动的“虚拟化” |
第二节 剩余价值论:劳动伦理思想批判的核心 |
一、劳动价值论:伦理重心由“资本”转向“劳动” |
二、工作日抗争:剩余价值获取的双重界限 |
三、分工与协作:资本控制和主导劳动主体 |
四、机器的应用:两大阶级矛盾激化 |
第三节 资本积累:劳动伦理思想的分析空间 |
一、资本的“原罪”:资本对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剥夺 |
二、所有权的悖论:劳动伦理制度化批判内核 |
三、资本规模扩张:资本主义抽象劳资关系的形成 |
四、资本垄断峰值:劳动关系被金融绑架 |
第四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内涵 |
第一节 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前置性问题 |
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 |
二、分工与协作的强制型 |
三、扩大再生产增加了劳动道德的可能性 |
第二节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个人所有制的组织形式 |
二、社会协作的劳动伦理方式 |
三、工人主导的劳动伦理原则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基本属性 |
一、劳动伦理的历史性 |
二、劳动伦理的社会性 |
三、劳动伦理的阶级性 |
四、劳动伦理的主体性 |
五、劳动伦理的受制性 |
六、劳动伦理的发展性 |
第四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资本主义劳资关系 |
一、两种生产力的耦合构筑伦理基点 |
二、法权与伦理的张力形成阐释空间 |
三、分配关系掩盖了其的实证性用法 |
第五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现代转向 |
第一节 劳动伦理思想现代转向之维 |
一、感性的活动是现代转向的变革机理 |
二、劳动时空的解放是现代转向的桥梁 |
三、“人之为人”的劳动现代转向梯次 |
第二节 剖析劳动伦理思想现代转向脉络 |
一、信用体系在劳动活动中的道德审视 |
二、知识劳动指涉伦理价值的理性求证 |
三、诚实劳动视域下劳动教育伦理诉求 |
第六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劳动伦理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当代映证 |
一、劳动道德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实状态 |
二、劳动伦理推进了我国工会组织的发展进程 |
第二节 劳动伦理思想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
一、双重和谐关系是社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特质 |
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平等是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
三、企业家精神是实现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基本条件 |
四、注重企业道德是构建我国劳动伦理的现实任务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与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
一、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 |
二、坚持基本分配制度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时代底色 |
三、完善劳动法律关系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障 |
四、共享发展理念是推进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精神导向 |
第四节 实现劳动不断解放的现实道路指向 |
一、数字劳动是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新常态” |
二、制度正义是实现劳动伦理的文化指引 |
三、人的自由自觉构成劳动伦理的至善之境 |
四、人类劳动道德共同体构建是客观历史的必然 |
五、劳动神圣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伦理追求 |
参考文献 |
1.着作类 |
2.期刊类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马克思公正观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2 研究现状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关于马克思公正观的研究 |
2.2.2 关于马克思的公正观在中国发展运用的研究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3.1 研究方法 |
3.1.1 文献研究法 |
3.1.2 综合研究法 |
3.1.3 对比研究法 |
3.2 研究思路 |
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4.1 研究重点 |
4.2 研究难点 |
4.3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公正观概述 |
1.1 马克思公正观的科学内涵 |
1.1.1 公正是“所有人”的公正 |
1.1.2 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 |
1.1.3 生产力发展是马克思公正观的重要衡量标准 |
1.1.4 社会公正将在共产主义社会真正实现 |
1.2 马克思公正观的主要呈现形式 |
1.2.1 经济公正 |
1.2.2 政治公正 |
1.2.3 社会调节的公正 |
1.2.4 人类发展前途的公正 |
1.3 马克思公正观的主要特征 |
1.3.1 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基础 |
1.3.2 是事实描述和价值判断的辩证统一 |
第二章 十八大之前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2.1 新中国成立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2.1.1 把国家独立作为实现社会公正的必要前提 |
2.1.2 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实现社会公正的物质基础 |
2.1.3 把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作为实现社会公正的价值旨归 |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2.2.1 邓小平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2.2.2 江泽民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2.2.3 胡锦涛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第三章 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发展 |
3.1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发展的背景 |
3.1.1 习近平的个人成长背景 |
3.1.2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发展的国际背景 |
3.1.3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发展的国内背景 |
3.2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理念的发展 |
3.2.1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拓了公正探索的新场域 |
3.2.2 “美好生活”理念开辟了公正研究的新视角 |
3.2.3 “精准扶贫”是新时代推进社会公正建设的特色举措 |
3.2.4 “新发展”理念完善了社会公正的实现方式 |
3.3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内涵的发展 |
3.3.1 深化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公正保障体系 |
3.3.2 重新定位了公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 |
3.4 习近平对公正实践路径的发展 |
3.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 |
3.4.2 全面深化改革为社会公正的建立健全提供机制保障 |
3.4.3 全面依法治国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提供法治途径 |
3.4.4 全面从严治党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提供政治保证 |
第四章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发展的当代价值 |
4.1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发展的理论价值 |
4.1.1 完善和深化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体系 |
4.1.2 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4.2 习近平对马克思公正观发展的实践价值 |
4.2.1 有利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4.2.2 有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科研情况 |
致谢 |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分析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思想 |
二、理论渊源: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 |
三、理论借鉴:借鉴西方反贫困思想的有益内容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历程 |
一、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大规模缓解贫困(1978-1986 年) |
二、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式扶贫(1986-2007 年) |
三、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两轮驱动反贫困(2007-2012 年) |
四、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2012 年- )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初步形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扩展丰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深化完善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发展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主要框架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基本方略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道路选择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承担主体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发展目标 |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动力 |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可靠保障 |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国际参与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特征与价值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特征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推动消费 事关大局(论文参考文献)
- [1]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西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2021)》序[J]. 范恒山. 区域经济评论, 2022(01)
- [2]数字经济背景下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 任迎伟,吕玲,张冰然. 经济学家, 2021(11)
- [3]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人口外流问题研究[D]. 原斌. 渤海大学, 2021(02)
- [4]政府工作报告[N]. 侯红. 郑州日报, 2021
- [5]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D]. 陈敏. 西南大学, 2020(05)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习近平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研究[D]. 汤斯萍. 闽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D]. 高耀芳. 兰州大学, 2020(01)
- [9]马克思公正观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研究[D]. 任传章. 安徽工业大学, 2019(07)
-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D]. 欧阳德君. 贵州师范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