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审计机关服务的两重性(论文文献综述)
覃振锦[1](2020)在《论腐败治理视域下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文中研究指明众所周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要充分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的预期,需从长计议和筹划,不断完善严密的制度体系、法治体系。一言蔽之,指导我国进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理念需要适时进行深化,从消极治理主义上升为积极治理主义。从消极被动控制权力者转化为积极主动预防与监督制约,从对权力者滥用权力的严惩到权力依法规范运作的局面,这也是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在前阶段取得的经验。值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制度化之际,探讨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之间的关系,推进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协同合力于腐败治理。与此同时,有效实现二者之间的监督制约。探索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在腐败治理视域下之间的关系,厘清行政审计权行政性、独立性、程序性、反腐性的特征要素。同时,整合行政审计权的内涵,突出表现为法治、反腐倡廉。另一方面,捋清监察权政治性、专门性、独立性、常态性的特征要素,显现监察权之内涵为巩固执政基础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完成对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界定后,对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进行充分的梳理。行政审计权自1982年宪法创设始至2018年不断变化与发展的历程,明晰行政审计权发展的来龙去脉。另外,监察权变化发展自1927年创设时起至2018年宪法修改,展现监察权之历史沿革。进一步分析,得出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在一个时间节点不同的两层关系。第一层关系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从权力的属性、共同打击腐败、监督的范畴来观之,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协同合力进行腐败治理,互相监督制约避免监督者自身腐败的动态关系。第二层关系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从权力的属性、共同打击腐败、监督的范畴三个层面上进行考究,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之间的关系的结论是,在腐败治理层面,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是协同合作;在监督制约的层面,监察权应当制约监督行政审计权,行政审计权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可以监督制约监察权。进而得出改革之后这二者关系的确定之意义,有利于推进腐败治理系统工程,有助于实现审计全覆盖与监察全覆盖的目标,有益于科学把握分析行政审计制度与监察制度的未来发展,有利于不断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目光再继续转移,就迫切需要厘清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之必要性与正当性。首先明晰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的必要性,着重分析行政审计权在腐败治理中存在的优势以及劣势,监察权在腐败治理中存在的优势以及缺乏行政审计权所没有的优势。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则是二权在腐败治理之中能够协同合力的根本原因与应有之义。其次,明确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互相监督制约的正当性。一方面,监察权对行政审计权进行监督制约的正当性,是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以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明确。另一方面,论证行政审计权对监察权进行监督制约的正当性,从宪法法律上的正当性,法理上的正当性包括人民主权思想、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国家政策的正当性进行,得到了充分的答案,即行政审计权对监察权进行监督制约的正当性不存在疑虑。视野转向国外,在向国外借鉴制度文明成果的过程中,应当取其有益的、符合我国国情和制度发展规律的制度文明,剔除糟粕。在这过程中,考察美国模式、法国模式、德国模式、韩国模式,并得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审计与监察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强有力的腐败治理机构、提高公务员素质与纪律意识、腐败治理机构的极高独立性。探索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和互相监督制约之进路,亦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实现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之进路。强化行政审计权的独立性、完善现行审计法律制度以适应现实审计需要、行政审计权和监察权协同需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另一方面,推进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互相监督制约之进路。监察权监督与制约行政审计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审计权监督与制约监察权,从几方面进行,财经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经济监督、公开监督。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互相监督与制约,实现二者相互监督,净化监督者内部,以此形成监督者也受到监督的体制机制,内部净化才能拥有最好的腐败治理力量。
杜俊奇[2](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鲍颖焱[3](2019)在《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证券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是顺应历史需要而产生的。各国政府以及国际证券监管组织都已经阐明了证券监管的基本价值理念。实践中,关于证券监管本身的正当性分析更多被现实发展经验所取代。尽管各国法律制度具有可复制性,但没有因此减少证券监管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因为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并没有随着相关证券法律制度的移植而一同转移。即使在全球监管趋同的情况下,证券监管制度的运行效果仍取决于本国的国情。在证券监管研究领域,金融学研究起步较早,主要对金融监管制度的体系、内容、方法等进行研究。但金融监管制度本身却属于法律规则体系。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运行实效来探讨法治变革的具体方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在证券监管制度中,国家作为最终的责任主体,拥有监督、管理证券市场中经济活动的权力,也对此负有义务。被监管对象享有合法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权利。证券监管者拥有的权力该如何行使,是否存在限制或者剥夺被监管对象权利的情形,是证券市场法治化、市场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证券市场作为国家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健康和稳定。证券市场的治理也必须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要求。第一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一般理论。第一节介绍了证券监管的定义和历史。我国法制和实践语境中的证券监管,既包括政府行为,也包括自律管理组织的行为。国外对于监管的解释更广义。现代意义上的证券监管制度出现在证券市场发达的美国,美国国会在罗斯福新政中通过立法建立了SEC,以期加强对证券市场的规范。证券监管制度随着市场发展在数次经济危机中进一步体系化。围绕证券监管有众多的理论假说和研究,这些争议代表着或放松或加强监管的立场。无论是放松监管,还是加强监管,都涉及国家权力的行使,最终表现有关证券监管权的法律问题,因为权力才是证券监管体制的核心。第二节介绍了本文研究对象——证券监管权。证券监管权是在有关证券的经济活动中来源于国家的具有强制作用的影响力,具有权力主体与权力内容上的综合性。阐明证券监管权设定的因由以及权力制约与权力保障的内在关系,作为研究证券监管权的基础。第三节探讨了证券监管权的性质及特征,证券监管权是一个包括多权能的综合性权力。围绕证券监管权形成了证券监管体制,从属于金融监管体制,自身也存在诸多的权力主体。制度安排中,需要具有深化普遍联系的系统思维,形成统筹协调的意识,也要求证券监管权的配置、运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体现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理念,从而实现更好的监管。第二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配置问题。第一节是阐述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理论。证券监管权的配置始终要从两个维度考虑:一是权力如何在政府、社会与市场关系中确定边界,即表现为政府证券监管权与自律管理权之间的分配;二是权力如何在政府主体之间排布,即政府证券监管权在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内的安排,包括与其他行业金融监管权之间或统或分的横向配置关系,也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金融事权上的纵向配置关系。第二节是借鉴国外经验。金融监管体制主要分为统一化监管体制和多元化监管体制,世界各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分为机构型、功能型以及目标型三类,不同程度适应了社会分工。早期社会功能分化体现为具体产品形式的差异,分业监管体制因此曾占据主流;当社会分工深入体现为产品的功能差异时,功能监管体制更适应现实需要,目标监管则更加反映了证券监管者的主观价值追求。功能型和目标型都比分业型更强调加深现有机构之间的协作,金融监管体制呈现由分业向统一发展的趋势。不同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决定了政府监管与市场主体自治之间的基本关系,各国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分配策略。第三节是以中国证监会系统为中心展开分析我国证券监管权力配置的现状,总结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不当。(2)政府证券监管权横向配置不当。(3)政府证券监管权的纵向配置不当。对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1)科学处理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关系。(2)统筹政府证券监管权的横向配置。(3)协调政府证券监管权的纵向配置。第三章是关于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问题。第一节是对证券监管权运行的介绍。确定证券监管权运行指的是证券监管者行使权力对市场主体等被监管对象产生的作用。政府证券监管权分为准立法、行政、准司法权,每一种权力都有自己运行的原则。第二节是结合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域外经验进行中外比较。我国证券监管权的主要运行机制有:(1)检查机制,(2)稽查机制;(3)行政处罚及复议机制;(4)自律管理机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通过比较中外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发现政府证券监管权和自律管理权监管功能上逐步统一,发生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融合。各国证券监管权所受的制约是不同的;证券监管权行使的公开程度不同,所受制约不同;各国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也不同。第三节是整理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现状、总结问题,并提出建议。我国证券监管权的现状包括,规则制定权的内容时常越位;行政许可权收缩集中;监管措施实施权繁杂、与行政处罚效果作用重复、行政复议作用不明显等等现象。除此之外,政府证券监管者还采用其他经济行政管理手段,实际上扩大了自己的权力。自律管理权运用较少,但在相关新规出台后,可能会改变这一情况。政府证券监管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动式、选择性监管;以及工作机制不合理,无法发挥作用。自律管理权存在的问题则是权力运行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与之有关的争议未被纳入行政诉讼,导致自律管理权运行内部化,难以直接观察,也缺乏制约。第四章是关于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问题。第一节是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的一般理论。监督证券监管权的意义在于肯定和保护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防止证券监管权的滥用。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分为三大类:政府内部监督、国家机关外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本文主要研究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关监督,即权力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活动。第二节是具体介绍权力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提出相关建议。权力机关重点对政府证券监管权中的规则制定权发挥作用,而纪检监察机关则发挥全面专门监督的作用,对政府证券监管权以及自律管理权都进行监督。第三节是重点分析了司法机关监督。针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只有狭义的司法监督,也是狭义的司法审查,即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在个案审查中发现了证券监管权运行不公开、不合理、不合法的种种情形,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及时通过判决将其纠正,目前司法监督功能实际上较弱。这种情况也体现在与证券活动有关的其他司法领域。但是,以苏嘉鸿案件为示范,显示出对于个案的深入审理往往能够真正指出证券监管权运行的问题原因,并树立正确运行的规则,是较好的能够普遍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的方式。应当全面加强司法者的能力建设,构建金融法院,并以司法审查为主导建立“三审合一”审判机制,逐步强化司法监督的作用。最后,从证券监管的法治化方向看来,权力配置的合理化问题、权利义务平衡问题、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问题都是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只要权力、权利主体都能积极参与多元治理,就能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市场化发展的实现。
王璐瑶[4](2019)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研究 ——以S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简称同步审计)是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而形成的、中国特有的审计制度。其特有的同步性、联合性、全面性等特征,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时查办违法违纪违规领导干部、任免领导干部、提升审计质效具有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实践,审计机关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同步审计经验,但仍存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实施效果不尽相同的问题,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本文首先介绍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现有研究成果,通过梳理总结国内研究现状,并结合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相关文献,论述同步审计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其次,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国家治理理论与权力制约理论展开后续研究,旨在将同步审计与中国特色的党政制度结合起来,提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实施框架,并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同的职能分工,分别剖析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重点、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再次,结合S省审计厅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项目的实践经验,从具体的审计实例出发,剖析该省同步审计存在诸如“组织管理模式不合理”、“责任界定不科学准确”、“审计评价指标不完善”、“未充分运用审计结果”等问题,并由表及里,针对性的从审计委托管理制度、审计实施程序、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审计问责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成因。最后,针对同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从联动机制角度提出了完善委托审计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等对策;从审计质量控制角度提出坚持依法依规审计、聚焦确定审计重点、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把握原则界定责任等建议;从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升级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创新干部培训方法、积极争取外部资源等建议;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提出完善问责体系、推行结果公告制度、提升结果运用层次的对策。同步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同步监督,促进公权力和问责机制的有效运行。本文旨在以某个省的同步审计实施情况为缩影,深入挖掘具体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的成因,从多角度、全方面、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对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理论和实践工作提供借鉴。但由于笔者政府审计经验较少,研究能力还有待增强,可能导致对相关文献的理解不到位、对同步审计问题分析不够深入,因此本文尚有很多不足和遗憾之处,仍需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张园惠[5](2019)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对策研究》文中指出从2014年开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已经开始试运行,其目的是遏制领导干部简单的追求经济效益,而漠视自然资源损害、环境破坏的行为,改变以往“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观,使其认清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性,进而担负起任期内对所管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的责任。但因该制度为创新型审计制度,遂其基础性数据、参考信息基本为无,而各先行区就是在无数值参考、信息供应的条件下,进行的本地区试运行,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取后续的参照值。在此大背景下,本文先对先前研究学者的一应内容进行详细的叙论和分析,在回顾、吸纳其他学者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概念及其框架要素的分析、界定的基础上,对本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四大基础性概念进行界定,三大理论基础进行介绍,八大框架成分及其各自在制度运行中担任的角色进行阐释、解析。而后,通过列举该项审计制度在我国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工作及推进情况,总结其在部分省份的实践现状,有选择、有倾向性的选取了阻碍该项审计制度构建的关键性、典型性问题进行课题研究、原因分析。进而,提出对于该项审计制度后续构建的一个设想,以期进一步补全、优化、革新该项审计制度,实现一个制度上的跨越,而非仅仅对该项政策目前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关键性、典型性的问题进行对策解析。从而,从优化整体制度运行角度出发,提出四点建议,又从后续制度构建、优化角度出发,提出八点对策,从顶层设计到主体、对象,逐步补充该项审计制度,从而发挥该项审计制度始建之初的预期目标。
班杰[6](2018)在《政府审计视角下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是指借用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或社会发展项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云南省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的主要渠道。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只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赢利公益性项目。所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质上就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方面的问题不能由市场上的个体决策来解决,必须由政府来解决公共物品方面出现的问题。云南省审计机关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政府审计工作,既是法定职责,也是国际金融组织、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委托代理关系的体现。从本质上来看,解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政府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介绍了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概况、特殊的管理模式和项目实施及审计的现状。对正在审计的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SWOT分析,分析出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通过政府审计发现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成因,从政府审计的视角提出新时期下推进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的建议。
凌涛[7](2017)在《精准扶贫问题及审计对策研究 ——以辽宁省为例》文中认为自1986年开始,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取得了举世睹目的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15年的5575万人。随着“两个百年”的目标实现的日益临近,扶贫攻坚的任务日益繁重,国家将投入越来越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精确扶贫,扶贫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先后浮出水面,如在我国财政扶贫开发工作中,扶贫资金成效降低、脱贫速度逐渐缓慢和返贫状况时有发生等。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扶贫开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受到巨大挑战和威胁,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的审计监督势在必行,精准扶贫审计作为民生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方兴未艾。本文正是以扶贫审计为主题展开调查研究的。本文共分五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的背景及相关意义等,交代了采取的理论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的研究基本方法,说明本选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部分论述了扶贫的历史与现状,总结了精准扶贫的内涵及现况,并以此为指导分析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第三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即从经纪人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多个理论角度分析精准扶贫与精准扶贫审计工作,阐述了精准扶贫审计的内涵与外延,回望了精准扶贫审计的政策法规依据,总结了当前精确扶贫审计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以期为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和扶贫审计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第四部分以辽宁省扶贫为例,对其精准扶贫及审计现状与问题作出分析,对辽宁省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扶贫审计效果和精准扶贫审计开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多方面分析,验证了上述理论,研究了审计实践的问题的成因。第五部分本文从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出发,提倡整合审计资源,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发挥审计咨询服务功能,重视事前审计,加快实现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化,科学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结果应用水平等,为我国扶贫审计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建议。本文的成果旨在为当前审计机关实施扶贫审计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反思目前的扶贫审计存在的不足,促进扶贫审计在我国的应用,更好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陈伟[8](2015)在《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设想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经济发展密不可分,逐渐被世界各国视为实现民主政治、民主法制的重要手段和权利监督制约的必要机制。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已走过30多年的光辉历程,目前现行法律体系和组织架构,特别是国家审计的法律地位、隶属领导、业务指导、职责范围等方面,逐步显现出制约审计监督所与生俱来的特性,独立性受制约、权威性受质疑、地方审计机关的作用弱化等问题突显出了。近几年国内很多专家学者及审计系统的官员等都对当前国家审计存在的体制上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改革的独到见解和鲜明观点。本文将国家体制改革的各种观点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从有关审计、国家审计、国家审计体制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入手,比较分析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现状与问题。归纳提炼出审计独立性弱、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完善、审计监督没有达到全覆盖、地方审计机关职能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并从体制上深刻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带着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当前国内理论界提出的各种改革观点,全面客观地结合国情,充分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为主、司法强化”的改革目标及目标实现的路径。以分析重组改革观点的方式,去重塑改革目标是本文的创新点。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提出实现目标的路径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难以预料,使得改革的目标难以很好实现。
宋皓杰[9](2015)在《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模式对审计效果的影响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通过权力监督权利,严肃查处贪污浪费、经济犯罪、损失资源、铺张奢侈等机会主义行为,最终达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无论关于审计本质的“经济监督论”、“经济控制论”,还是“权利制约论”“民主法治论”,监督和查处都是最重要的手段,监督需要审计机关具有独立性,查处需要审计机关具有威慑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独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审计机关的权威。我国审计机关隶属于行政部门,拥有一定的审计处理处罚权。审计处理处罚权是审计机关发挥其威慑性的途径之一。审计机关在法定的职责权利范围内,对违规违法行为做出处理或者处罚,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对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具有威慑和抑制作用。审计机关对违法行为不具有处理处罚权利但拥有处理处罚建议的可以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保障了刑侦或者检查机关及时取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有两种模式,一是单罚制,也就是只对违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二是双罚制,也就是既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还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本文在分析国家审计本质的基础上,借鉴单、双罚制理论,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分析双罚制在我国的适应性:即我国审计处理处罚中的双罚制措施应该能起到抑制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的作用,根据全国地方审计机关的数据分析发现,单罚中的上交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对抑制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有抑制作用,而减少财政拨款、应调帐处理、移送处理都不具有显着作用,各种双罚措施都不具有显着作用。出现上述悖论的主要原因是单罚措施特别是对人的移送处理力度太小,从而对抑制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没有显着作用。
王会金[10](2014)在《协同审计: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新方式》文中提出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组织方式是影响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效率效果的重要因素。文章认为,随着国家治理和政府审计的发展,传统审计组织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政府审计的发展。文章对近些年出现的政府审计组织方式进行了归纳,认为协同审计是我国政府审计组织的新方式。文章对政府审计的协同审计产生的背景、理念、特征以及实践要点等进行了归纳。文章最后从加强协同审计的理论研究、推进协同审计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协同审计的未来发展等几个角度对政府审计协同治理提出了构想。
二、地方审计机关服务的两重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地方审计机关服务的两重性(论文提纲范文)
(1)论腐败治理视域下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点之处 |
一、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之界定 |
(一) 行政审计权界定 |
1. 行政审计权 |
2. 行政审计权的内涵 |
(二) 监察权界定 |
1. 监察权 |
2. 监察权的内涵 |
二、梳理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 |
(一) 行政审计权的历史沿革 |
(二) 监察权的历史沿革 |
(三) 监察体制改革前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 |
(四) 监察体制改革后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 |
三、厘清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之必要性与正当性 |
(一) 明晰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的必要性 |
1. 行政审计权的优劣势 |
2. 监察权的优劣势 |
(二) 明确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互相监督制约的正当性 |
1. 论证监察权对行政审计权进行监督制约的正当性 |
2. 论证行政审计权对监察权进行监督制约的正当性 |
四、国外审计权与监察权之间关系的经验镜鉴 |
(一) 美国模式 |
(二) 法国模式 |
(三) 德国模式 |
(四) 韩国模式 |
(五) 经验总结 |
五、探索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和互相监督制约之进路 |
(一) 实现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协同之进路 |
1. 强化行政审计权的独立性 |
2. 完善现行审计法律制度以适应现实审计需要 |
3. 行政审计权和监察权协同需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 |
(二) 推进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互相监督制约之进路 |
1. 监察权监督与制约行政审计权 |
2. 行政审计权监督与制约监察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3)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框架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证券监管权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证券监管的意义 |
一、证券监管的由来 |
二、证券监管的正当性 |
第二节 证券监管权的界定 |
一、证券监管权的解释 |
二、证券监管权的本原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权与证券监管体制 |
一、证券监管权的内容 |
二、证券监管体制的系统 |
小结 |
第二章 证券监管权的配置问题 |
第一节 证券监管权配置的一般理论 |
一、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界定 |
二、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三、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具体原则 |
第二节 境外证券监管权配置的经验 |
一、金融监管体制分类比较 |
二、政府证券监管权的配置 |
三、证券监管权的分配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问题及对策 |
一、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内容 |
二、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关于我国证券监管权配置的建议 |
小结 |
第三章 证券监管权的运行问题 |
第一节 证券监管权运行的一般理论 |
一、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界定 |
二、证券监管权运行的分类以及原则 |
第二节 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比较 |
一、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的国外经验 |
二、我国证券监管权的运行机制 |
三、证券监管权运行机制之比较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
一、我国证券监管权运行现状 |
二、证券监管权运行的问题及建议 |
小结 |
第四章 对证券监管权的监督问题 |
第一节 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界定 |
二、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体系 |
三、对证券监管权监督的原则 |
第二节 权力机关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
一、权力机关监督 |
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
第三节 司法机关监督 |
一、司法机关监督的界定 |
二、司法机关关注个案监督 |
三、证券司法的总体表现及对策 |
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研究 ——以S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 创新之处 |
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特点的研究 |
2.2.2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的研究 |
2.2.3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责任界定的研究 |
2.2.4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的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3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相关概述 |
3.1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 |
3.1.1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3.1.2 国家治理理论 |
3.1.3 权力制约理论 |
3.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需求 |
3.2.1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必要性 |
3.2.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可行性 |
3.3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象 |
3.4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定义 |
3.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目标 |
3.6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 |
3.6.1 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步审计侧重点 |
3.6.2 地方党委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 |
3.6.3 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 |
3.7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责任界定 |
3.8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 |
3.8.1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原则 |
3.8.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方法 |
3.8.3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指标 |
3.9 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方法 |
3.9.1 结合不同方法提高审计效率 |
3.9.2 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责任界定 |
3.9.3 借助大数据进行系统性分析 |
4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开展情况和问题分析——以S省为例 |
4.1 S省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基本情况 |
4.2.1 S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和组织方式 |
4.2.2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发展历程 |
4.2.3 S省审计厅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取得的成绩 |
4.3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组织管理模式不合理 |
4.3.2 责任界定不科学准确 |
4.3.3 审计评价指标不完善 |
4.3.4 未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
4.4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成因分析 |
4.4.1 同步审计机制不完善 |
4.4.2 审计机关独立性不强 |
4.4.3 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 |
4.4.4 人才队伍的素质不高 |
4.4.5 问责整改机制不健全 |
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策建议 |
5.1 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 |
5.1.1 完善委托审计制度 |
5.1.2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
5.1.3 完善信息共享制度 |
5.2 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
5.2.1 坚持依法依规审计 |
5.2.2 聚焦确定审计重点 |
5.2.3 把握原则界定责任 |
5.2.4 完善指标体系制度 |
5.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
5.3.1 升级人员知识结构 |
5.3.2 创新干部培训方法 |
5.3.3 积极争取外部资源 |
5.4 深化审计结果运用 |
5.4.1 完善追责问责体系 |
5.4.2 推行结果公告制度 |
5.4.3 提升结果运用层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相关概念 |
一、自然资源资产 |
(一)自然资源 |
(二)自然资源资产 |
(三)自然资源确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的相关条件 |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
(二)自然资源审计的特征 |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关系 |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
(一)制度 |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
第二节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 |
三、行政监督理论 |
第三节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框架体系 |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主体与范围 |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主体 |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范围 |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对象与内容 |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对象 |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内容 |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目标与主要方法 |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目标 |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主要方法 |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报告与结果运用 |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报告 |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结果运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试点开展情况 |
一、我国部分省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实践情况 |
二、我国部分省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部分省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试点方案分析 |
第二节 当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获取有效基础数据困难 |
(一)自然资源资产信息零散、非系统全面 |
(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化评估困难 |
(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提取、核算困难 |
二、受审计主体现状牵制 |
(一)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
(二)审计人员培训不到位 |
(三)审计主体独立性受制约 |
三、资产责任权属不清 |
(一)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不清晰 |
(二)自然资源资产受托责任难以界定 |
四、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法律制度不配套 |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法律制度未落实 |
第三节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评价指标体系缺失 |
二、现有审计力量不足 |
三、审计对象存在思想顾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建议及对策 |
第一节 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建议 |
一、完善联合协作制度 |
二、探索运用先审、后离模式 |
三、风险导向审计重点资源 |
四、分类试点、渐次铺开 |
第二节 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对策 |
一、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系统 |
(一)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平台 |
二、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评价体系 |
(一)建立评价体系遵循的原则 |
(二)建立内容详尽的评价体系 |
(三)建立差异化的评价体系 |
(四)突出全过程审计评价 |
三、加强主体培育力度 |
(一)引入专门人才 |
(二)开展定期培训 |
(三)聘请外部专家 |
四、建立离任审计核查制度 |
(一)离任审计依据核查 |
(二)离任审计过程核查 |
(三)离任审计结果核查 |
五、落实结果运用制度 |
(一)明确结果运用的主体 |
(二)规范结果运用的方式 |
(三)强化结果运用的实效 |
六、突出离任审计监督制度 |
(一)实施制度化的监督办法 |
(二)引进多元化的监督主体 |
(三)利用多样化的监督方式 |
(四)实现全面化的监督保障 |
七、建立外部驱动制度 |
(一)强化群众驱动效能 |
(二)发挥先锋驱动作用 |
(三)加入第三方驱动格局 |
八、完善配套法律制度 |
(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法律制度 |
(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制度 |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法律制度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政府审计视角下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方法 |
1. 文献查阅法 |
2. 归纳分析法 |
3. SWOT分析法 |
(四) 研究现状综述 |
(五) 研究理论基础 |
1. 公共产品理论 |
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及对项目进行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 |
(六) 研究内容 |
二、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及审计情况简介 |
(一)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概况 |
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概念 |
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特点 |
3.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类型 |
4.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特殊的管理模式 |
(二) 国际金融组织在云南省业务发展趋势 |
(三) 正在审计的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现状 |
三、政府审计视角下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的SWOT分析 |
(一) 优势 |
1. 云南省区域定位优势 |
2. 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 |
3.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资金向边疆贫困省份倾斜 |
(二) 劣势 |
1. 项目缺乏统筹规划和系统管理 |
2. 项目立项决策缺乏科学论证 |
3. 项目配套资金政策脱离实际 |
4. 项目效益低下和损失浪费现象严重 |
(三) 机遇 |
1. 促进实现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目标 |
2. 促进建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责任追究机制 |
3. 促进加强项目债务还贷管理 |
4. 促进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决策管理 |
(四) 挑战 |
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战略面临新情况 |
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模投向面临新情况 |
3. 新兴国际金融组织建设与运营面临新情况 |
(五) 小结 |
四、政府审计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政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1. 项目实施机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 |
2. 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
3. 项目提款报账进度慢 |
4. 项目国内配套资金到位缓慢 |
5. 项目合同管理不善 |
6. 项目实施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
7. 招投标管理不合规 |
8. 其它问题 |
(二)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政府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处理处罚力度不到位 |
2. 评价机制不健全 |
3. 法规体系不完善 |
4. 资金筹措渠道不完备 |
5. 项目机构人员不稳定 |
五、推进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的审计建议 |
(一) 完善问责机制 |
(二) 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
(三) 完善法规体系 |
(四) 拓宽渠道资金筹措 |
(五) 创新用人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精准扶贫问题及审计对策研究 ——以辽宁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综述简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精准扶贫的发展与现况 |
2.1 精准扶贫的过去和现在 |
2.2 精准扶贫的内涵与内容 |
2.3 精准扶贫实施时存在的问题 |
2.3.1 精准识别不精准 |
2.3.2 精准帮扶效益低 |
2.3.3 精准管理较混乱 |
2.3.4 精准考核不到位 |
3 精准扶贫审计的理论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与精准扶贫审计的理论基础 |
3.1.1 经济人理论与精准扶贫审计 |
3.1.2 委托代理理论与精准扶贫审计 |
3.1.3 公共选择理论与精准扶贫审计 |
3.2 精准扶贫审计的内涵 |
3.3 精准扶贫审计的政策法规依据 |
3.4 精确扶贫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
3.4.1 精准扶贫审计保证扶贫目标的实现 |
3.4.2 精准扶贫审计提示存在问题 |
3.4.3 精准扶贫审计防范抵御风险 |
3.4.4 精准扶贫审计推进社会治理水平 |
4 精准扶贫及审计现状与问题分析——以辽宁省为例 |
4.1 项目背景及概况 |
4.1.1 项目背景 |
4.1.2 精准扶贫相关工作概况 |
4.2 扶贫审计工作情况分析 |
4.2.1 审计主体及组织方式 |
4.2.2 审计范围及审计目标 |
4.2.3 审计重点 |
4.2.4 审计实施阶段 |
4.3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
4.3.1 精准识别方面 |
4.3.2 精准帮扶方面 |
4.3.3 精准管理方面 |
4.3.4 精准考核方面 |
4.4 精准扶贫审计效果评价 |
4.4.1 审计促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
4.4.2 审计促进扶贫资金发挥作用 |
4.4.3 审计促进扶贫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
4.5 审计存在的问题 |
4.5.1 审计覆盖范围有限 |
4.5.2 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
4.5.3 审计的监督合力未有效发挥 |
4.6 案例的借鉴意义 |
5 扶贫改革和审计工作改进与展望 |
5.1 基于审计结果的扶贫开发工作改进措施 |
5.2 扶贫审计发展展望 |
5.2.1 整合审计资源,引入社会审计力量 |
5.2.2 发挥审计咨询服务功能,重视事前审计 |
5.2.3 加快实现精准扶贫审计信息化 |
5.2.4 科学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结果应用水平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设想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国家审计体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与国家审计体制 |
一、审计 |
二、国家审计 |
三、国家审计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体制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二、权力监督理论 |
三、小结 |
第三节 国家审计体制模式分类 |
一、立法模式 |
二、司法模式 |
三、行政模式 |
四、独立模式 |
第二章 我国目前国家审计体制状况和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中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概况 |
一、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现状 |
二、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特点 |
三、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所取得的成果 |
第二节 目前国家审计体制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与根源 |
一、中国目前国家审计体制发展中的不足 |
二、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存在问题的根源 |
第三章 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趋势研究 |
第一节 国外审计体制选择的借鉴意义 |
一、审计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达到权力制衡 |
二、审计体制改革主要原则是适应国情 |
三、审计体制受各国法律环境的制约 |
第二节 国内理论界各种改革观点分析 |
一、立法论 |
二、独立论 |
三、垂直论 |
四、升格论 |
五、双轨制论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创新设想 |
一、以“立法为主、司法强化”为改革目标 |
二、改革目标的实践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模式对审计效果的影响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双罚制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审计机关的审计处理处罚权 |
1.2.3 关于审计机关如何进行审计处理处罚 |
1.2.4 关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2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模式效果的理论分析 |
2.1 政府审计本质理论 |
2.2 单罚制和双罚制理论 |
2.3 威慑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1 威慑理论 |
2.3.2 博弈理论 |
2.4 我国的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模式及效果理论分析 |
2.4.1 政治视角的分析 |
2.4.2 文化视角的分析 |
2.4.3 法理视角的分析 |
3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模式效果的数据分析 |
3.1 假设 |
3.2 变量设计和模型设定 |
3.2.1 变量设计 |
3.2.2 时间序列回归模型设计 |
3.3 数据来源与描述统计 |
3.3.1 样本选择和数据收集 |
3.3.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3.4 回归结果分析 |
3.4.1 相关分析 |
3.4.2 时间序列分析 |
3.4.3 稳健性检验 |
3.4.4 结论 |
4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效果未有效发挥的原因分析 |
4.1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层面问题 |
4.1.1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机制存在问题 |
4.1.2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
4.1.3 政府部门考核机制存在问题 |
4.1.4 审计成果利用程度小 |
4.2 法律法规和制度设置方面存在问题 |
4.2.1 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措施威慑性太小 |
4.2.2 政府审计体制存在弊端 |
4.2.3 审计机关项目组织结构不合理 |
4.2.4 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和政府管理存在问题 |
5 改善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效果的对策 |
5.1 完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实施机制 |
5.1.1 创新审计整改机制 |
5.1.2 实施审计项目分类审理制度 |
5.1.3 创新政府考核机制 |
5.1.4 建立审计专题分析报告制度 |
5.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体制 |
5.2.1 通过完善法规加大审计惩罚力度 |
5.2.2 推行审计与监察合力遏制腐败 |
5.2.3 改善审计机关的项目组织结构 |
5.2.4 完善企业和审计机关内部控制制度 |
5.3 其他相关对策 |
5.3.1 从严对人进行问责和治理 |
5.3.2 引入激励机制 |
5.3.3 利用内部审计、民间审计、监管机构的工作 |
5.3.4 审计人员努力提高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协同审计: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新方式(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我国传统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组织方式特点分析 |
(一) 我国传统政府审计监督治理组织方式的特点 |
1. 国家审计监督治理中社会参与度较低 |
2. 国家审计监督治理实行单一向度治理 |
3. 政府审计机关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从事审计监督 |
(二) 国家治理视角下政府审计面临的挑战 |
三、协同审计:政府审计组织方式的新趋势 |
(一) 政府审计协同审计组织方式的出现 |
(二) 协同审计的特点 |
1. 政府审计协同治理强调了政府审计职能发挥的协调性 |
2. 政府审计协同治理拓展了审计治理主体的多元性 |
3. 政府审计协同治理强调了审计系统的自组织性 |
四、推进我国政府审计协同治理的几点思考 |
(一) 加强协同审计的理论研究 |
(二) 推进协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三) 构建协同审计模式 |
1. 协同治理导向下的政府审计流程 |
2. 协同治理导向下的政府审计模式特征 |
五、结束语 |
四、地方审计机关服务的两重性(论文参考文献)
- [1]论腐败治理视域下行政审计权与监察权的关系[D]. 覃振锦.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2]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中国证券监管权配置、运行及监督问题研究[D]. 鲍颖焱.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研究 ——以S省为例[D]. 王璐瑶. 南京审计大学, 2019(08)
-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对策研究[D]. 张园惠.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6]政府审计视角下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研究[D]. 班杰. 云南大学, 2018(04)
- [7]精准扶贫问题及审计对策研究 ——以辽宁省为例[D]. 凌涛. 南京审计大学, 2017(06)
- [8]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设想分析[D]. 陈伟. 黑龙江大学, 2015(07)
- [9]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模式对审计效果的影响与对策研究[D]. 宋皓杰. 南京审计学院, 2015(06)
- [10]协同审计: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新方式[J]. 王会金. 中国审计评论, 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