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论文摘要

教师惩戒权论文摘要

问:教师为什么要有惩戒权
  1. 答:教师惩戒权的性质: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受社会舆论、现行的教育理念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教师惩戒权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要实现真正的教师惩戒权,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教师惩戒权的监管机制。
    教师的惩戒权包括批评权,即批评和制止学生不当的言行举止;隔离权,将侵犯其他学生合法权益的犯错误学生隔离开来,以保护其他学生;没收权,没收手机、玩具、宠物等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个人物品等。教育惩戒权是教师行使教育学生的权力。
    教育惩戒权遵循原则:合法性、合教育性和教育惩戒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原则等。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问:应该如何看待教师惩戒权
  1. 答:惩戒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歧视,而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
    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明事理。学生的成长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十字路口徘徊时,需要有人去指点、去帮助、去训导、去惩戒。教师就是这个人,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惩戒学生的责任,并通过适时、适度的惩戒,让学生明白“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惩戒教育中,学生才能辨是非、知对错、懂权责。
    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问:为什么需要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
  1. 答:1、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是给学生正常成长的保障;
    2、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3、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可减少班级和学校管理带来的麻烦;
    4、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2. 答:让老师更好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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