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进县级国库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管淑慧[1](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说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段茗铧[2](2020)在《Z市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预算外资金的产生与发展,为财政专户的应用创造了条件。近年来,我国财政专户数量与资金量的日益增多,资金量已赶超国库成为我国地方财政的第二国库。随着我国各类涉及财政专户案件的曝光,各地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的薄弱问题也愈发突出。本文运用访谈法和文献研究方法,基于当前财政专户管理中基层工作人员和商业银行经办人员提出的不同意见,结合历年来中央到地方关于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政策,借鉴公共财政相关理论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析论证。首先梳理了我国财政专户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我国财政专户对国库和商业银行的影响。然后对Z市财政专户管理中的人员配备、账户开设以及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基于调查访谈,对Z市财政专户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发现,Z市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督监管不到位以及软硬件设置亟待升级等有关问题。最后,基于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Z市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对策建议:整合历年出台的各项财政专户制度,填补“子账户”政策空白,制定财政专户具体操作细则,打造财政专户代理银行竞争性机制,整治财政专户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推进专户公开,升级财政专户管理系统等。
王艺[3](2020)在《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问题改进研究》文中认为国库集中支付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财政资金分散支付存在弊端的通用措施。国库集中支付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应用已经有成效,虽在县级财政领域的应用也已经有若干年,但是仍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对区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很有必要。本文以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华州区基本情况以及华州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情况,主要从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类型及流程、国库集中支付执行状况进行介绍,并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华州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预决算偏差率依然较大,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严重,财政专户依然存在。在此基础上,通过实地访查结合调查问卷的形式从预算管理、人员配置、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四个层面对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从预算管理方面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追加调整过多,经费到账时间滞后;从人员配置方面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结构不稳定,知识结构不合理;从监督管理方面看,主要是政府监督过程流于形式,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形同虚设;从信息化建设方面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同财务系统之间数据无法共享,电子凭证系统不完善,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最后针对这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华州区集中支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及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二是通过完善人才储备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归宿感来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细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完善系统平台建设,以电子凭证代替纸质凭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同时也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推进信息化系统的构建和使用,为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问题改进提供保障措施。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有助于认识并解决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的问题,强化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运行成本,但从县区级的层面出发,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后续要持续关注国库进一步改革动态,继续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行更深刻的研究,为推进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发展作贡献。
吕慧娜[4](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陈晓炜[5](2019)在《深圳市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1年,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上通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我国将实施全新的预算执行管理方式,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资金拨付方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财政国库将直接控制财政资金从预算到使用的整个过程,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管理。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则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核心,因此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成败,将对我国现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在省(部)市区(县)三级政府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效地提高了各级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加强了各级政府在预防贪污腐败方面的防范能力。但尽管如此,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新的问题,例如:国库部门行政行为合法性受质疑、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不彻底、财政授权支付比总支付比重偏高、支付审核环节存在不确定因素,多种负面因素的结合使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来到一个瓶颈期,这些问题处置得当与否将严重影响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案例研究法,以深圳市A区为案例进行研究,全面论述深圳市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过程和现状,分析改革当下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对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广泛收集来自A区不同预算单位领导、财务主管及业务经办人员的访谈材料,分析当下制约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原因,并从服务、制度与业务的角度提出建议,希望能有效改善当前A区国库集中制度改革所处的困难局面,也为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区县级案例新参考。
苏娜[6](2019)在《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十九大报告强调“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为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完善和优化指明了方向。同时,“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列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从2013年开始,财政部先后密集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在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公共关系、部门运转、岗位利益冲突、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办法,加强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初步建立。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与企业内部控制有差异性,财政管理的公共性、安全性要高于企业管理。在借鉴企业内部控制经验的同时,要根据财政管理的特点,因地制宜,形成一套符合财政运行规律的内部控制体系。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出现的诸多问题,比如财政管理权责失衡,职能交叉或“缺位”问题频发;预决算差异较大,预算编制和执行对于决算的约束力偏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合规性有余,合理性不足;财政监督乏力,被动监管方式导致效果较差等。究其原因,各级政府财政管理过程中缺乏强有力、可持续性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财政管理“控制失效”。构建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复杂系统工程,从纵向看,中央到地方政府、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之间需要建立上下联动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从横向看,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各个预算单位之间需要建立协同合作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格局。然而,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现行的财政管理内控制度存在着基层政府推进缓慢、风险预警和评估效率偏低、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内部控制落实和管理处于“静态”、内部监督以“查”为主等突出问题,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推进和落实进入了“瓶颈”,而“善治”无疑为系统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善治”更加强调系统性、协调性和联动性,将“善治”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到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中,能够有效防范和降低系统性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显着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能够有效地改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软约束”,加强财政资金的“硬约束”;能够有效地防范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挤挪占串”等一系列问题,保证财政可持续性发展。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以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为研究主题,运用公共治理、内部控制、绩效评估和激励理论等理论基础,探究了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关键突破点,以善治的理念系统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设计理论模型和实证模型,找准关键抓手,构建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并实证分析了影响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的影响因素,设计了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激励方案,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主要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点以及基本概念的内涵和界定。第二章主要归纳总结公共治理、内部控制、绩效评估和激励等相关理论基础。第三章善治视角下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发展现状分析。首先阐述了善治的标准及各标准的内涵。其次以善治的标准分析了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发展现状。第三从响应性、效率性、透明度、有效性、问责制等五个标准出发,深入分析了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最后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突破点:以善治的理念系统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第四章选取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等发达国家作为样本,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和发展。第五章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构建及影响因素分析。首先构建了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的指标体系,分析了“善治”指数构建的复杂性,明确了“善治”指数构建的标准和指标的选取原则,阐述了指标体系修正与预评估程序,确定了权重工具以及各项指标的权重。其次,利用GMM模型,对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六章善治视角下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研究。首先对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必要性分析,深入分析了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以下简称COSO)新风险管理框架调整和升级的内容,从善治的视角出发,充分借鉴新COSO风险管理框架,结合我国财政管理的实际,从优化原则、核心要素、系统运行机理、各要素内部机制分析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第七章走向“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激励方案设计。首先,通过构建理论模型,明晰了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激励机制的作用机理,以激励要素作为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的关键抓手。其次,分析了财政激励方案(Fiscal Incentive Program,以下简称“FIP机制”)的原理及发达国家的典型实践。最后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OECD)国家的实践和典型做法,结合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目标和实际情况,设计了FIP机制,从激励机制的设计方面引导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省级以下相关部门形成竞争激励、自我约束的良好内控氛围。第八章对完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从指数标准、选取原则、指标修正、评估程序、权重确定等方面,构建了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的指标体系,利用GMM模型,对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激励机制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收支偏离度和财政风险均具有显着的反向抑制作用,财政激励力度越大,越能够减少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偏离程度,越能够降低地方政府财政风险,表明激励机制对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财政透明度对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均具有显着的反向抑制作用,财政透明度越高,越能够降低地方财政风险;而治理结构的优化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收支偏离度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从而对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水平的提升具有反向抑制作用,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以“强县扩权”和“省直管县”为主的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的并不充分,以“省直管县”为例,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行政管理改革,单纯的财政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地并不充分,脱离了行政管理下的省级政府财政直管仅仅表现为县级政府财政收支结算方式的改变,县一级政府财政在相关政策优惠、转移支付、财政资金运行等方面未能发生太大变化,全面落实相关改革措施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因此,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优势未能充分释放,内部控制等财政管理制度的推进受到一定程度阻碍,从实证结果来看,这种“单兵突进”的管理体制改革方式不仅不能促进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实施,反而会抑制相关制度规范的落实。2、从“善治”的视角出发,充分借鉴新版的COSO风险管理框架,结合我国财政管理的实际,构建了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运用管理学PDCA动态循环模型对体系运行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3、在研究激励要素推动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作用机理方面,借鉴OECD国家的实践和典型做法,结合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目标和实际情况,设计了FIP机制,从激励机制的设计方面引导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省级以下相关部门形成竞争激励、自我约束的良好内控氛围。
金玉[7](2019)在《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 ——以S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从2007年开始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中的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卡的解释,也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日常办公、财务报销等工作所用的信用卡。公务卡体现着现代化的支付方式,不仅使用、携带方便,而且可以使我们的财务支付行为产生痕迹化,做到有据可查。推行公务卡结算不仅可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更是可以减少腐败的发生以及扼制违法行为的进行,而且对可以增强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起到非常有利的助推作用。论文中所使用的资料除了借鉴了各个专家的论文外,另外还有本人在市、区、县各个政府财政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解所得来的资料。在本文所涉及的了解对象中,有在基层乡镇政府上班的相关人员,有在银行上班的业务人员,也有在财政税收等相关专业的人员,还包括各个层次的消费对象。本文共分为引言和三个部分。引言对本文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文综、研究方法、写作框架和创新之处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第一部分阐述公务卡制度的概念界定、基本内容、管理功能、政策法规依据和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统计数据图表,问卷调查分析,对S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过程、成效、问题及过程中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根据S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有关研究的动态与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行业状态为起点,提出了完善公务卡结算体制机制、加强公务卡结算制度宣传、提高公务卡使用人员工作素质、创新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方式等举措。
刘惠英[8](2019)在《零余额账户制度在乡镇的推广与应用相关问题研究 ——以松罗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国家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截止2016年12月,我国县级以上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已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建立对应的零余额账户制度,但部分乡镇因条件不具备,其财政所和预算单位仍未建立对应的零余额账户制度,福安松罗乡就是其中之一。2017年初,福安市财政局开始在其下属的各乡镇财政所建立对应的零余额账户制度,实行授权支付。因零余额账户制度在福安松罗乡推行一年多后,存在利用零余额账户支付的资金占比较低、部分零余额账户款项无法及时下达、县、乡镇两级零余额账户管理无章可循、预算单位无法及时了解零余额账户何时下达款项及款项额度等问题。论文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并对国内零余额账户实施情况及实施存在问题的文献进行研究,同时,运用鱼骨图对共性问题、特殊性问题分别进行分析,找出导致乡镇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如乡镇零余额制度管理不规范,缺乏信息共享,支付流程复杂化,资金来源多元化,预算编制不合理,财政资金无法调度等。其次,对于这些运用鱼骨图分析得出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列对策建议:系统制定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零余额账户网络系统,简化乡镇零余额账户支付流程,规范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付工作,合理编制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在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指引下综合使用额度。这些改进建议,有的可即时实施,有的需要网络技术支持,有的需要自上而下改革,但进一步完善零余额账户制度势在必行,只有逐步完善改进,才能真正打通零余额账户推行与应用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才能使得财政资金被高效利用。最后,对松罗乡政府设立零余额账户后存在哪些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对策建议的可实施性。
潘琳琳[9](2018)在《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 ——以雄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之前延用的国库分散管理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这种财政资金通过多重账户分散支付的运行方式会导致财政收支活动不透明、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国家财政资金流失、腐败滋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国库收付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2001年,我国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下发了《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我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新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十八年来,虽然取得了显着成效,但基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推行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围绕“发现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改革有效程度的因素”、“针对这些因素提出相应对策”三个主题,对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行广泛研究。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以及改革成功案例,把握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整体方向。其次,运用问卷调查法,面向基层财政工作人员展开调研,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施行情况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再次,采用Likert量表研究方法,提出假设,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论证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监管、财政资金支付、财政业务培训对基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效程度的影响。最后,听取相关意见,总结成功经验,提出关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财政资金支付、强化财政业务培训等改善基层财政国库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措施。希望能够为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提供依据。
唐诗蕊[10](2018)在《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方式及其成效评价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进入后“4%”时代,各界对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愈益重视,义务教育经费监管问题已经成为教育财政领域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然而相关研究回顾显示,当前围绕义务教育经费的研究更多从资金充足和保障角度展开,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问题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传统的监管研究范式多以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划分,对监管整体过程的系统性把握不足,对义务教育经费监管的特征尚缺少清晰认识,对其监管成效亦缺乏评价的标准与依据。本研究聚焦于义务教育经费监管问题,以“县域”为研究视野,以西部地区为研究“范畴”,试图以监管方式为系统分析主线,描述并归纳不同监管方式下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特征。基于实践调研,构建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其监管成效进行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借鉴公共财政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政府监管理论构设分析框架。在梳理历史变迁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陕西省具有代表性的6个县级行政区(陕南3个、关中2个、陕北1个)进行实地考察,深入剖析不同监管方式下义务教育经费监管的特征、成效与现实困境。运用专家评议法和层次分析法,以实地调研结果为基础,依托内部控制评价模型,结合监管分析框架及相关利益主体职能,构建起较为系统的的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对样本地进行成效检验,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监管成效影响因素进行模型建构。通过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性内容:其一,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大致经历了以中央为主导的集中式监管、以乡镇为主的地方分级式监管、以县为主的地方分级式监管,及以县为主背景下多种方式融合式监管四个发展时期。经费监管体制随着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呈现出从集中到分散再到优化集中的螺旋式上升发展态势,社会环境、经济体制和财政制度的变迁是经费监管制度发展的主要动因。其二,现阶段我国县域内主要存在以校财局管为依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及两者并存的监管方式。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监管方式下,县级政府主要形成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学校层级因学校类型的不同呈现出监管职能差异。这种监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抑制了寻租与违纪行为,并在县域内初步建立了电算化的监管平台,使各项经费得以规范运行。但仍存在因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实时报账、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数据共享等环节的监管梗阻,面临以“财务监督”为主导的监管乏力、学校层级委托代理结构没有实质性改善的现实困境。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监管方式下,县级政府主要形成以国库监控系统为核心的义务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学校层级监管更侧重于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建项目等监管过程。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资金管理系统性与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全方位”管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形成了动态监控体系的威慑效应。但也存在监管环节相对独立造成信息孤岛、预算编制效力不足偏离管控目标、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存有监管盲区、学校内部控制凌乱制约监管实效等发展障碍。其三,构建了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监管组织、监管运行、监管效果3项一级指标,以及8项二级指标和20项三级指标。通过对当前监管成效进行评价可以看出,陕西省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总体成效尚处于普通水平。其中,监管效果的表现优于监管组织与监管运行。监管组织中监管人员配置和信息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运行中监管目标与结果利用需投入更多的关注,监管效果方面社会舆论及第三方监管力量的参与应得到进一步重视。基于对实际工作的改进需要,运用STATA14.0对可能影响监管成效的县级政府层级和学校层级因素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探讨各要素对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成效影响的贡献度,从而得出对监管成效影响显着的关键变量。结果显示,选取的5类影响因素可以解释监管成效总体成效的38.19%(R-squared =0.3819)。其中,监管方式、监管频次、办学情况与监管总体成效有显着性关系,监管方式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 = 0.4366796)最高,对监管总体成效的影响程度最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监管总体成效优于“校财局管”方式;监管频次越高,监管总体成效越好,监管频次每提升1次/年,监管总体成效得分随之提高1.794708;优质学校的监管总体成效高于普通学校,普通学校又高于薄弱学校。其四,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优化是一个渐行渐进、不断完善、不断改进的系统工程。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需要,分别对不同监管方式下的经费监管提出改进策略。基于对校财局管与国库集中支付并轨发展方式的思考,构建多元融合的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方式。提出激发底层创新,确立县域内权责明晰的制度环境;严控运行过程,构建县域内多元融合的监管体系;优化内控结构,打造学校内聚合高效的监管机制;加强技术支撑,建立“互联网+监管”的信息化平台的构建策略。
二、改进县级国库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进县级国库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2)Z市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政专户 |
2.1.2 国库 |
2.1.3 地方国库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财政分权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3 财政专户的发展历程及影响 |
3.1 财政专户的发展历程 |
3.1.1 财政专户初期发展阶段 |
3.1.2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阶段 |
3.1.3 财政专户逐步规范阶段 |
3.2 财政专户的影响 |
3.2.1 财政专户对国库的影响 |
3.2.2 财政专户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
4 Z市财政专户管理现状 |
4.1 部门人员设置 |
4.2 现有财政专户及开户情况 |
4.3 财政专户拨款流程 |
4.4 相关制度和政策 |
5 Z市财政专户管理存在问题 |
5.1 专户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
5.1.1 财政专户管理操作规章制度缺失 |
5.1.2 资金存放机制存在制度失效 |
5.2 财政部门内控管理存在缺陷 |
5.2.1 历史遗留问题成为规范管理制度的绊脚石 |
5.2.2 部门协作不强难以保证资金运作效率 |
5.2.3 人员配备不足为个人贪腐提供便利 |
5.3 专户管理监督监管仍不到位 |
5.3.1 入库不及时调控收入进度 |
5.3.2 财政部门自主性强缺乏外部监督 |
5.4 配套设置亟待优化升级 |
5.4.1 印鉴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
5.4.2 操作系统落后造成账务繁杂 |
6 财政专户管理改进措施和建议 |
6.1 继续完善专户管理制度 |
6.1.1 整合梳理专户要求,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
6.1.2 及时制定子账户相关管理办法 |
6.1.3 完善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竞争性法规 |
6.2 强化内控管理提升人员素质 |
6.2.1 整治历史遗留问题清理闲置专户 |
6.2.2 补充人员配备加强人员素质 |
6.2.3 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员协助管理 |
6.3 明确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监管 |
6.3.1 与央行配合完善代理银行考评机制 |
6.3.2 明确各部门对财政专户的监管责任 |
6.3.3 推进专户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
6.4 完善软硬件设施保障流程规范 |
6.4.1 实行印鉴分离制度,做好资金运转监督 |
6.4.2 引入先进账户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电子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问题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创新点及框架 |
1.5.1 本文创新点 |
1.5.2 本文框架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2 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理论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制度创新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库集中支付理论研究 |
2.3.2 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研究 |
2.3.3 国库集中支付问题改进研究 |
2.3.4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状分析 |
3.1 华州区基本情况及改革背景 |
3.1.1 华州区基本情况 |
3.1.2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 |
3.1.3 华州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做法 |
3.2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情况 |
3.2.1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3.2.2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类型及流程 |
3.2.3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执行状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实地访谈 |
4.1.1 访谈内容 |
4.1.2 访谈结果 |
4.2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的调查问卷 |
4.2.1 调查问卷对象选择 |
4.2.2 调查问卷结果汇总 |
4.3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 |
4.3.1 预算管理方面 |
4.3.2 人员配置方面 |
4.3.3 监督管理方面 |
4.3.4 信息化建设方面 |
4.4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4.4.1 预算管理方面 |
4.4.2 人员配置方面 |
4.4.3 监管管理方面 |
4.4.4 信息化建设方面 |
第五章 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问题改进措施 |
5.1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
5.1.1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
5.1.2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
5.2 配备和提升政府财务人员 |
5.2.1 完善人才储备 |
5.2.2 增强财务人员岗位归宿感 |
5.3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
5.3.1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
5.3.2 细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 |
5.4 推进电子信息化建设 |
5.4.1 完善系统平台建设 |
5.4.2 电子凭证替代纸质凭证 |
5.5 完善集中支付保障措施 |
5.5.1 健全预算管理配套制度 |
5.5.2 建立人员奖惩机制 |
5.5.3 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深圳市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意义及目的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的 |
第二节 文献及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小结与本文研究视角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相关概念 |
二、相关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方法、思路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深圳市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概况 |
第一节 改革的初始阶段 |
一、改革初始阶段的具体措施 |
二、改革初始阶段取得的成效 |
三、改革初始阶段存在的不足 |
第二节 改革的深化阶段 |
一、转轨改革的主要内容 |
二、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效 |
第三章 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行政行为合法性受质疑 |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转轨不彻底 |
三、财政授权支付占总支付比重偏高 |
四、支付审核环节存在不确定因素 |
五、支付核算未能与实际情况挂钩 |
第二节 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区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特殊性 |
二、法律规章制度尚不健全 |
三、财政直接支付要求严格 |
四、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全面 |
五、支付核算流程繁琐低效 |
第四章 深圳市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完善 |
第一节 服务层面 |
一、转变传统观念 |
二、提高服务认识 |
三、保证服务质量 |
第二节 制度层面 |
一、明确单位性质 |
二、深化职能体系 |
三、完善监督机制 |
四、健全法律法规 |
第三节 业务层面 |
一、加快核算职能剥离 |
二、改革授权支付体系 |
三、提高直接支付比重 |
四、规范业务审批流程 |
五、积极开展电子支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访谈提纲 |
(6)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五节 基本概念的内涵 |
一、“善治”的概念和内涵 |
二、财政管理内部控制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公共治理理论 |
二、内部控制理论 |
三、绩效评估理论 |
四、激励理论 |
第三章 善治视角下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发展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善治”的标准 |
一、标准的分类 |
二、各标准的内涵 |
第二节 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发展现状 |
一、“法治性”: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 |
二、“参与度”:基本实现多部门多业务领域的全覆盖 |
三、“共识性”:各级政府部门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意识逐步强化 |
四、“包容性”: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制度创新不断涌现 |
第三节 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
一、“响应性”:制度推进呈现横纵向不平衡性 |
二、“效率性”:风险预警和评估效率偏低 |
三、“透明度”: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 |
四、“有效性”:部分控制活动处于“静”运行状态 |
五、“问责制”:重点依然集中于财政专项检查和事后监督 |
第四节 解决问题的关键:以“善治”理念系统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 |
第四章 发达国家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典型经验 |
一、美国 |
二、澳大利亚 |
三、英国 |
四、法国 |
第二节 经验借鉴和启示 |
一、完善的法律体系框架为内部控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
二、职责明晰、各负其责,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的治理结构 |
三、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和问责制,创造了良好的内控组织环境 |
四、客观独立的审计制度有效地推动了财政管理内控的落实 |
第五章 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构建及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善治”指数构建 |
一、“善治”指数构建的复杂性分析 |
二、“善治”指数构建的标准 |
三、指标的选取原则 |
四、指标设计的程序 |
五、指标体系修正与预评估 |
六、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
第二节 善治视角下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简介 |
二、计量指标的选取与数据处理 |
三、描述性统计分析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五、研究结论 |
第六章 善治视角下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研究 |
第一节 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
一、系统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是解决现存问题的有效突破口 |
二、系统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是借鉴经验、补足短板的关键 |
第二节 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
一、“善治”与新COSO风险管理框架关系分析 |
二、优化目标 |
三、优化原则 |
四、核心要素 |
五、系统运行机理 |
六、各要素内部机制分析 |
第七章 走向“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激励方案设计 |
第一节 优化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关键抓手:激励机制 |
第二节 财政激励方案(FIP)的原理及典型实践 |
一、财政激励方案(FIP)的原理 |
二、设计思路 |
三、激励方案设计 |
第八章 完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 |
一、依法“善治”,完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法律法规体系 |
二、加强内部审计,为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
三、提升“响应性”:积极推进县一级政府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四、提高“效率性”:稳步完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
五、增强“透明度”:有效联通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信息孤岛” |
六、改善“有效性”:着力提高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人员的专业素养 |
七、强化“问责制”: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词 |
(7)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 ——以S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 选题的背景和实践意义 |
1. 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的背景 |
2. 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的实践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中外公务卡结算制度比较研究 |
2. 我国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 |
3. 我国地方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 |
(三) 研究方法、写作框架和创新之处 |
1. 研究方法 |
2. 写作框架 |
3. 创新之处 |
一、公务卡结算制度概述 |
(一) 公务卡结算制度概念界定 |
1. 公务卡的定义、特点及功能 |
2. 公务卡结算 |
3. 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动因 |
(二) 公务卡结算制度基本内容 |
1. 公务卡结算目录 |
2. 公务卡结算报销程序 |
3. 公务卡结算五个时间概念 |
(三)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
1.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理论基础 |
2.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政策依据 |
二、S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状况分析 |
(一) S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过程 |
1. 出台政策方案 |
2. 推行方案实施 |
(二) S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成效 |
1. 制度建设方面 |
2. 规范管理方面 |
(三) S市公务卡计算制度推行中的问题 |
1. 公务卡结算制度宣传不足 |
2. 公务卡结算范围窄 |
3. 跨行还款效率低 |
4. 执行监督力度不够 |
5. 公务卡不是万能防腐卡 |
6. 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不完善 |
(四) S市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观念积重难返 |
2. 习惯路径依赖 |
3. 利益寻租受制 |
4. 政策约束性与不切实际 |
三、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
1. 加强宣传 |
2. 加强持卡人教育与沟通 |
(二) 不断推进公务卡结算覆盖范围 |
1. 加快公务卡结算制度单位覆盖面 |
2. 加快公务卡结算制度县乡覆盖面 |
3. 根据实际作出公务卡结算预案 |
(三) 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
1. 统一用卡标准、规范用卡程序 |
2. 加强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 |
(四) 优化公务卡受理环境,提升推行硬实力 |
1. 加强宣传培训 |
2. 提高代理银行服务质量 |
3. 进一步改善受理市场 |
(五) 完善制度建设 |
1. 完善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 |
2. 全面推行强制结算制度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零余额账户制度在乡镇的推广与应用相关问题研究 ——以松罗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方法及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主要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框架及思路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思路 |
第二章 国库集中收付及零余额账户制度概述 |
第一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概述 |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定义 |
二、国库单一账户分类 |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用 |
第二节 零余额账户制度概述 |
一、零余额账户制度定义 |
二、零余额账户分类 |
三、零余额账户制度作用 |
第三章 国内外零余额账户制度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零余额账户制度简介及经验借鉴 |
一、国外零余额账户制度简介及经验借鉴 |
二、国外零余额账户制度实施问题相关文献综述 |
第二节 国内零余额账户制度实践及存在问题研究 |
一、国内零余额账户制度实施情况 |
二、国内零余额账户制度实施问题相关文献综述 |
第四章 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现状 |
一、松罗乡财政岗位设置情况 |
二、松罗乡财政资金收支概况 |
三、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现状 |
第二节 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松罗乡零余额制度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二、松罗乡零余额账户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二、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剖析 |
第五章 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松罗乡推行及管理零余额账户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
一、科学管理,系统制定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办法 |
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零余额账户网络系统 |
三、因地制宜,简化乡镇零余额账户支付流程 |
四、创新机制,规范好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付工作 |
五、实事求是,合理编制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 |
六、统筹安排,在当年部门预算范围内引入综合使用额度 |
第二节 对策建议的实施要点 |
第六章 松罗乡政府设立零余额账户后的会计核算问题及应对措施 |
第一节 松罗乡政府设立零余额账户后的会计核算问题 |
一、松罗乡政府目前的会计核算方式 |
二、松罗乡政府设立零余额账户后的会计核算问题 |
第二节 松罗乡政府设立零余额账户后的会计核算应对措施 |
第七章 结论及展望 |
第一节 论文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 ——以雄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1.5 研究思路和框架 |
第2章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理论概述 |
2.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概念 |
2.1.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
2.1.2 国库单一账户 |
2.1.3 财政直接支付 |
2.1.4 财政授权支付 |
2.1.5 实拨资金 |
2.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博弈论 |
2.3 主要发达国家集中支付制度安排 |
2.3.1 英国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 |
2.3.2 美国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 |
2.3.3 日本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 |
2.4 国内先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
2.4.1 全南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
2.4.2 唐山市LN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
2.4.3 蕲春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改革 |
第3章 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
3.1 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3.1.1 建立财政支付机构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
3.1.2 梳理业务流程,明确职责权限 |
3.1.3 密切协调配合,搭建网络平台 |
3.1.4 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沟通宣传 |
3.1.5 健全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
3.1.6 建立应急机制 |
3.2 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效 |
3.2.1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
3.2.2 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财政资金的能力 |
3.2.3 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
3.2.4 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管 |
3.3 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3.3.1 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问题 |
3.3.2 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问题 |
3.3.3 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
3.3.4 财政资金支付方面的问题 |
3.3.5 财政业务培训、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
3.4 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成因 |
3.4.1 财政思想落后束缚改革发展 |
3.4.2 财政资金闲置影响改革效果 |
3.4.3 预算编制粗糙阻碍改革进程 |
3.4.4 信息管理无法满足实际要求 |
第4章 案例分析——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情况 |
4.1 雄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情况调研分析 |
4.1.1 被调研者基本信息 |
4.1.2 国库集中支付对单位影响 |
4.1.3 单位存在的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偏离的现状 |
4.1.4 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状 |
4.1.5 财政资金监管现状 |
4.1.6 财政预算管理现状 |
4.1.7 财政资金支付现状 |
4.1.8 财政业务培训、学习现状 |
4.2 雄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有效程度回归分析 |
4.2.1 研究目标与理论假设 |
4.2.2 Likert量表设计 |
4.2.3 研究模型 |
4.2.4 统计分析 |
4.2.5 结论 |
第5章 完善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对策思考 |
5.1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
5.2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
5.3 完善财政预算管理 |
5.4 优化财政资金支付程序 |
5.5 强化财政业务培训、学习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情况调研问卷 |
致谢 |
(10)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方式及其成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文献检索结果的可视化分析 |
二、义务教育财政研究脉络梳理 |
三、义务教育经费监管问题研究梳理 |
四、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义务教育与县域义务教育 |
二、义务教育经费 |
三、义务教育经费监管 |
第二节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理论框架 |
一、公共财政理论与县域内义务教育财政责任 |
二、委托代理理论与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层级划分 |
三、政府监管理论与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要素界定 |
第三节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分析框架建构 |
一、监管制度 |
二、监管主体 |
三、监管客体 |
四、监管运行 |
第三章 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监管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以中央为主导的义务教育经费集中式监管 |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的义务教育经费监管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义务教育经费监管 |
第二节 以乡镇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地方分级式监管 |
一、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的形成 |
二、分税制改革与“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的困境 |
第三节 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地方分级式监管 |
一、税费改革对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冲击及改革的迫切性 |
二、2001年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与“以县为主”监管模式的确立 |
三、2001年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对义务教育经费监管造成的影响 |
第四节 “以县为主”背景下多种方式并行的融合式监管 |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建立 |
二、校财局管制度的确立 |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
四、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并行的融合发展 |
第四章 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监管方式 |
第一节 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县级政府监管 |
一、校财局管下监管制度确立 |
二、校财局管下监管主体分析 |
三、校财局管下的监管运行 |
第二节 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学校层级监管 |
一、县(区)教育局直管的独立核算学校 |
二、作为集团式核算单位的乡、镇(街道)中心校 |
三、街道(乡、镇)中心小学下属的成员学校 |
第三节 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监管成效 |
一、有效抑制“寻租”与违纪行为 |
二、规范经费运行,控制系统性风险 |
三、电算化监管平台的初步建立 |
第四节 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监管现实困境 |
一、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监管梗阻 |
二、以“财务监督”为主导的监管乏力 |
三、学校层级委托代理结构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
第五章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监管方式 |
第一节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县级政府监管 |
一、国库集中支付下监管制度确立 |
二、国库集中支付下监管主体分析 |
三、国库集中支付下的监管运行 |
第二节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学校层级监管 |
一、预算编制精确细化 |
二、资金使用全程控制 |
三、政府采购系统并轨 |
四、资产管理制度配套 |
五、工建项目公开透明 |
第三节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监管成效分析 |
一、资金管理系统性与安全性提升 |
二、“全方位”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三、动态监控体系形成威慑效应 |
第四节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监管现实困境 |
一、监管环节相对独立造成信息孤岛 |
二、预算编制效力不足导致管控偏离 |
三、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存有监管盲区 |
四、学校内部控制凌乱制约监管实效 |
第六章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设计与检验 |
第一节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要素分析 |
二、基于德尔菲法的指标筛选 |
三、指标体系中各要素的权重赋值 |
第二节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成效检验 |
一、评价量表编制及评分标准确定 |
二、调研样本描述性分析 |
三、评价得分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县域内义务教育监管成效影响因素的建模与分析 |
一、变量度量及研究假设的提出 |
二、监管影响因素的显着性检验 |
三、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问题审视及原因分析 |
一、监管存在的问题审视 |
二、监管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七章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优化策略 |
第一节 以校财局管为依托的监管方式优化策略 |
一、促进校财局管制度的破“陈”立“新” |
二、明确多元利益主体的权责划分 |
三、疏通学校监管的层级困境 |
第二节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依托的监管方式优化策略 |
一、促进财务管理配套制度的跨部门融合 |
二、推进高效精准监管平台的设计建设 |
三、提升学校内部控制的实际能力 |
第三节 构建多元融合的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方式 |
一、校财局管与国库集中支付并轨发展方式的思考 |
二、激发基层创新,确立县域内权责明晰的制度环境 |
三、严控运行过程,构建县域内多元融合的监管体系 |
四、优化内控结构,打造学校内聚合高效的监管机制 |
五、更新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监管”的信息化平台 |
第八章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二 校长(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筛选调查问卷 |
附录四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评价指标重要性比较调查问卷 |
附录五 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调查问卷 |
附录六 STATA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输出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改进县级国库工作的几点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2]Z市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研究[D]. 段茗铧.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6)
- [3]华州区国库集中支付问题改进研究[D]. 王艺.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深圳市A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D]. 陈晓炜. 深圳大学, 2019(10)
- [6]基于善治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优化研究[D]. 苏娜.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7]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研究 ——以S市为例[D]. 金玉.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8]零余额账户制度在乡镇的推广与应用相关问题研究 ——以松罗乡为例[D]. 刘惠英. 厦门大学, 2019(08)
- [9]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 ——以雄县为例[D]. 潘琳琳. 天津大学, 2018(06)
- [10]县域内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方式及其成效评价研究[D]. 唐诗蕊.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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