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法》撑起农民权益保护伞(论文文献综述)
李华[1](2017)在《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农业保险是国家对农业这一弱势基础产业建立的一项带有福利性质的风险保障制度,是运用保险机制但又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同于商业化的灾害补偿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农业生产面临的各类风险威胁,弥补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同时,农业保险作为国家实施的一项惠农政策,政府通过实施财政补贴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抵消市场失灵影响,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对接,有利于完善政府服务管理方式,降低财政资金的管理运行成本,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和农业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甘肃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户以一己之力难以承担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风险,需要农业保险为推进全省农业现代化提供风险保障,为实施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加力助跑。自2007年甘肃省全面试点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呈现出业务规模迅速壮大、服务领域逐步拓宽、风险保障功能不断发挥、受益农户快速增加的良好局面,但农业保险取得长足发展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反映了农业保险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和改善。因此,本论文以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机制为研究议题,深入剖析现行监管机制的主体、权责配置、监管方式和手段,对现行监管机制成效进行了全面评估,诊断分析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成熟国家有益做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期提高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水平、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的应有作用。
翟新花[2](2015)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中的农民发展》文中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既是一个历久弥新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人是发展的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人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衡量指标和价值尺度。从人的社会实践出发,凸显人的发展的主体地位,把握人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促进人的活动的丰富性,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追求的价值目标。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当代中国,人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义,并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农民发展是当代中国人的发展中的特殊部分,是人的发展在农民这一群体的具体体现。农民是当代中国人数众多,发展相对滞后,需要反哺和扶持的最大弱势群体,农民发展在当代中国占据特殊的地位和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之故,农民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尺,农民群体的发展状况标志着中国人的整体发展程度与水平,昭示着中国人真正的和充分的发展。然而,农民发展既是历史的、延续的,也是动态的、曲折的,更是现实的、具体的,它不是在想象的、理想设定范围内的孤立存在物,而是在现有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受现实物质利益关系和现行经济体制制约之下的合理存在。这意味着农民的发展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现实社会关系的全面性和丰富性,即在与特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不同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作用下,农民的本质力量和本质关系的变化和发展,以及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调整和变动影响下农民在主体性的确立、自主意识的提升、劳动范围的拓展、劳动方式的变化、社会交往的改变、需要的满足、需求层次的提高等方面所呈现出的不同发展内容。现阶段,对农民发展的关注和研究,毕竟与我国的“三农”问题水乳交融,密不可分。关于“三农”问题,研究日趋深入和细化,至今已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和多种解决思路,可是理论研究向政策实践的转化却并不尽如人意。农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农民发展是农村社会稳定的核心和基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和钥匙在于农民发展,这样一个看似简单而基本的逻辑,多年来并未达致一种理想的状态。无论在历史还是现实中,农民群体虽然得到高度重视、普遍关注和大力扶持,但他们至今依然受到诸多体制因素的限制而并未获得平等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仍然处于社会发展的底端,并未走出相对贫困的境地,甚至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因此,凸显农民发展问题探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选取中国的农民发展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分析和综合相统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将农民发展内嵌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的维度之中,以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确立、演进、改革、发展的清晰脉络为背景,阐述历史变迁中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对农民发展的影响;探究农村集体经济演变的不同时期农民发展的主要方面;挖掘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与农民发展的关联性和规律性,进而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调整以促进农民发展的具体路径。全文共分为导论和六章内容。导论重点阐述研究的缘起和意义,梳理与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发展问题相关的国内外理论,分析评述与之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确定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基本内容和研究重点、难点,论述所采用的主要研究和分析方法,指出论文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与农民发展的概念解析。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概念界定,必然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解为基础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内涵,是目前争议较大、分歧较多、理解多元,故而有着极为丰富的历史内涵、理论内涵和现实内涵的一个概念。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质内核,需要对其相关理论、历史演化、实践创新做全方位考察,以形成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关于农民发展的基本概念,是从对“农民”的多元认识开始梳理,以此为基础,进而提出农民发展的内涵。并结合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农民发展的主要内容、层次体系、理论依据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同时,对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与农民发展的关系予以归纳和概括,以奠定全文的理论研究基础。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初建时期的农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选择和建立有其内在的历史必然性,本章重点探寻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诞生和逐步形成的源头,考察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在初步确立时期对农民发展的影响。建国前,农村集体经济的萌芽是基于广大农民生产劳动需求基础之上的农村互助合作。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实现了广大农民“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在内忧外患的社会历史条件影响下,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促使互助组向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不断升级转变。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由初级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由萌芽到雏形,直至完全确立。此间,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由旨在解决困难农户基本生存需求的简单劳动互助向提高生产资料的利用效率,加强劳动协作的转变,农民实现了由传统分散小农向集体农民的转变,获得了初步发展。第三章,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固化时期的农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稳定持续、单一刚性演进是在人民公社时期,人民公社借助“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以强大的组织动员力量将广大农民“联合”起来,蕴含着促进农民发展的合理性。方面,集中统一的经营模式提高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激发了农民“战天斗地”的革命意志,调动了农民饱满的建设热情,肯定了农民参加生产劳动所获得的生存体验和生命意义,赋予农民更加明确的存在价值、尊严和体面感,以集体主义意识和精神感召农民,奠定了农民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但人民公社体制的合理性并未得到有效实现,不仅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强化了生产的组织性和计划性,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而且忽视和违背了农民的意愿与要求,形成农民对集体和国家的全面依附等,事实上阻碍了农民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第四章,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农民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发展进入改革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极强的灵活性和包容性,赋予农民相对独立的经营权利和财产权利,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民潜力的合理挖掘极大地释放了生产力,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发展。然而,由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过分强调了“分”,而忽视了“统”,导致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关系失衡。一方面,集体统一经营的日渐“衰微”,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服务功能的缺失,削弱了保护农民的集体实力,无法成为农民发展的有效“保护伞”;另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的日益“薄弱”,经营规模过小、组织程度较低、资源配置低效、市场信息较少、交易成本过高等加大了农户所需面对的市场风险,势单力薄的农户无力承担市场风险所引发的后果。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在改革初期释放了蕴藏在广大农民之中的巨大潜力和生产热情,然而,其自身在实践中的推行演进,也对现实中的农民发展造成了重要影响。第五章,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创新时期的农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突破双层经营体制“统”与“分”失衡的困局,不断寻求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以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和创新型的实现形式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和“纵横联合”,培养和造就了农民新的发展。农民自主意识提高,利于克服人的依附关系,增强农民的个性独立;经济价值取向增强,利于强化社会地位的平等,促进农民独立人格的形成;价值实现途径多元化,利于扩大社会交往范围,增强农民的社会交往能力。与此同时,农民发展也面临着新的现实困境,农民的发展目标模糊,自主意识和主体意识淡薄,主体性尚未完全确立;与传统小农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农民意识长期存在,与市场经济相吻合的先进理念和思维方式长期缺位,阻碍着农民的市场化步伐;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较低,劳动技能、素质的制约,决定了农民难以获得更高层面的发展;农民的发展权益未得到有效的、合理的保护,致使农民发展困难重重。总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创新性发展,既给当前的农民发展带来了“福音”,也使农民发展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困惑,亟需探索和解决。第六章,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变迁中农民发展的现实反思。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的深刻考察,以及不同体制下农民发展状况的详细梳理,形成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中农民发展的深度反思,即农村集体经济地位不容置疑,不容否定,其体制调整的核心并非是所有制关系越高越纯就好,就会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健康发展,而必须坚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自信”。农民发展是“三农”问题的靶心,其理性追求需不断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发展需良性互动才能相得益彰。与此同时,总结了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中促进农民发展的重要启示,即必须深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解,坚持农民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确保农民发展的核心地位;必须以多样化的实现形式,构筑农民发展的重要舞台;必须正视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明确的政府责任保障农民发展的基本权益。最后,提出了以“利益”为核心调整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以实现农民“内源发展”的现实路径。
张娅婧[3](2014)在《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以山西省B村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建设发展迅猛,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与此同时,征地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严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农民利益受损问题。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主要是土地利益在各征地参与主体之间的重新分配,这一过程中包含着各个行为主体意志、行为的交织和冲突,因此,在这一过程中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立足于我国农村土地征用的现状,认为目前在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最严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农民利益受损问题;其次以山西省B村农地征用过程中的农民为主要研究对象,对个案中农民利益受损状况进行了分析;再次,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的原因进行深入而全面地分析,认为除了法律对农民利益的弱保护和农民自身因素限制以外,对农民利益侵害最严重的当属对计划经济时期一些不合理安排的沿用以及地方政府的与民争利;最后,尝试提出保障农地征用中农民利益的途径。中国需要农村,盲目地掠地建城不仅会加速中国农村的消亡,更会对为国家发展做出巨大牺牲与贡献的农民造成物质和感情上的双重伤害。在笔者看来,目前我国原始财富的积累已经基本完成,不应再以牺牲农村农民的利益换取快速畸形的发展,将农民利益排在首位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们应该停下急于前进的脚步“等一等”、“让一让’’,等已形成的城市发展健康、完善且有足够包容能力,在后续发展和建设中为农民利益让出一条路,等农民愿意离开土地而且能够融入城市,让农民出让土地后仍可有尊严地生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徐小君[4](2014)在《关于我国村民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 ——以山东S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农村积极培育现代公民意识,使广大村民拥有开放竞争的积极性、民主参与的主动性等现代社会必备的公民素质,能够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的和谐健康发展,推动一个自由、开放、民主的成熟现代公民社会的最终形成。从总体上来说,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新的社会分层的出现、社会空间的扩展以及农村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崭新的公民意识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慢慢向农村渗入,但是仍然不可忽视的是目前农民公民意识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障碍性因素。本文通过选取具有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的典型特征的山东S村作为研究对象,采取实地调查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村的公民意识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探究其积极正向的发展态势以及不可忽视的障碍性因素,并结合社会环境和农民自身状况等,探究突破发展藩篱、寻找进步契机的方法,希望通过本项研究,可以为未来农村社会公民意识的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良性建议。公民意识是个体对于其公民身份的一种主观体验,公民意识的核心在于其政治社会属性,不仅包括个体对其自身的独立性的认知,还包括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身份的认同和归属,而本文是从政治理论层面将公民意识的研究概括为四个主要的方面:即公民的主体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以及最能体现现代公民特征的合作意识、竞争意识、道德观念等其他意识性因素。在主体意识方面,村民自信自立但保留弱势群体的自我感知;关注自己作为社会公民的权利却又忽视伴随公民身份而来的公共责任;对于国家有着较强的归属和信赖却又对身为国家的代表人的基层政府充满排斥。在政治意识方面,渐趋丰富的政治认知、积极正面的政治态度、对民主和正义的期待等都是有着进步意义的公民意识因子,但村民同时又表现出诸如对待政治知识的片面理解、对于政治生活的怀疑、冷漠和排斥以及功利化的政治动机和价值取向等消极的意识因子。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程度、村民的自身特征和生活状态、利益需求状况等因素都对村民政治意识的现状有一定的影响。在法律意识方面,新时期村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不管是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对法律本质的认识,还是在对于法律的认可和接受上,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不可忽视的是村民碎片化的法律知识结构、与法律的天然隔阂以及臣民化的服从心理等。村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与乡村社会发展以及村民素质提高对法律的产生的现实需求及理性认识有关,而现代法律与农村社会的不相适应、传统思维沿袭以及法律体系本身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导致了村民对法律的冷漠和不信任。其他意识因子方面,村民在某些领域的有效合作开始打破“善分不善和”的封闭格局,而对于村民在某些方面所表现出的不合作的态度应从其求稳心理以及实现合作的社会环境等方面来加以分析;村民自身的全面进步以及村庄未来的发展需要的是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培养积极进取的精神,但同时不应对于村民在生活上求稳怕变,经济上安于现状的村民的“不竞争心理”多加苛责,应联系目前农村的实际理性分析;村民道德意识呈现复杂的“众生相”,理性进步和落后腐朽并存的道德意识状况是传统和现代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针对具体的研究结果,未来村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利用政治社会化的“内化”和“外化”相统一的科学机制;在内化宣传中注重内容和方法的多样灵活,贴近生活实际,提升村民的政治信任,使其真正从内部建立起政治信仰,使公民意识真正成为内在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外化实践中努力使村民的物质理性转化为政治理性,利用村民自治的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参与水平,培养合格的政治人。第二,公民教育应贴近村民生活的实际调整教育内容和方法,使公民意识真正内化为村民内心世界的一部分。第三,在制度环境的培育中,制度方面的具体措施应该“对症下药”,找准突破口,即具体的制度建设应该能起到提升村民某一方面公民意识的具体效用,另外,应积极推动农村民间组织的制度建设,通“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农村组织切实提升村民的公民意识。第四,在培育新型公民意识的过程中,应坚持“适度”原则,尊重村庄传统样貌,另外,针对目前村民文化素质偏低、信仰缺失、秉持朴素经济理性的现象,应从实际出发,转换思路,从本土特征出发探寻切实可行的提升策略。城镇化是目前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路径,城镇化带来的制度、道德伦理以及观念变迁为提升村民的公民意识提供了契机,但其中所蕴含的负面因素也不容忽视,因此,未来公民意识的培育应注重外部情境性因素和内部主体性特征,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利用有利环境因势利导,克服外部消极影响及时纠偏,使得公民意识得到正向的稳步提升。
高广飞[5](2012)在《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以农地为研究中心》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实施之初曾发挥了惊人的制度绩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实,小农生产方式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地流转成为当下实现农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农地流转制度有待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土地征收等活动的日益频繁所带来的另一个影响就是农村地区的土地权益纠纷也日渐增多,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和我国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因素。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不仅关系到“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对整个国家的平稳健康发展都有重大的意义。在该研究中,笔者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尤其是对法学理论中的平等生存权理论、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社区发展权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经济学理论中的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进行了详实地阐述,为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考察,在历史考察中对我国农地制度的三个阶段进行了介绍,包括农民土地所有制时期、土地集体所有制时期和家庭承包经营制时期。对农民土地权益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实证调查研究分析,实证调研是以湖北省为例对农村土地制度、农地流转现状、土地权益纠纷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等领域进行了调研。剖析我国农民土地权益领域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的角度为完善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再次,选取了典型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的相关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和农业支持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发达国家的农民土地权益领域的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完善合理,在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之间做到了比较好的利益协调关系,指出国外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分析了国内比较典型的集体土地权益实现途径,为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最后,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分析,对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体系化完善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运行保障进行了完善与创新。针对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体系化完善,从保护主体、农民土地权益实现模式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其中,以社区发展权理论为指导,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可行路径之一,建立社区合作社法人制度,对于实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实化、振兴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均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运行保障中从农民土地权益纠纷解决机制、农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农地资源信息监控机制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土地流转实质是农民对土地权利全部或部分的让渡,是当前我国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但是土地流转活动可能导致各种不确定性以及由此不确定性而产生各种风险。土地流转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必须对农地流转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系统研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把风险维持在社会和农民可接受的范围内。
闫晨[6](2012)在《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平等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正经历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国家转变,农民为国家的经济和工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但其平等权利却未能得到充分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权利差别逐渐影响到我国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题中之义,解决农民平等权问题不仅是妥善处理“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还是完善国家民主法治、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论文从平等权的理论入手,以中西方平等思想的发展轨迹为主线,探讨了平等权基本内涵,并对我国农民平等权的相关概念、特征和内容进行界定,指出农民平等权的实现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即有利于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民主法治、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虽然我国农民平等权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特权等级思想依然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限制了农民行使权利,法律制度落后于社会发展,农民权利救济不力,导致农民在经济上落后于城市,政治上话语权遭到削弱,文化教育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还尚未完全实现。这些因素造成了我国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阻碍了农民平等权的充分实现,不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真正落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必须贯彻“以人为本”、提升农民主体的平等意识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保障农民基本人权;执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健全社会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确立有效的立法机制、监督机制和救济制度,保证农民平等权实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强社会活力,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强化村民自治权利,保障农民话语权,从而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桑瑜[7](2012)在《基于组织创新的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文中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是核心;对于农村经济而言,农村金融不仅是核心,也是实现其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历经三十余年,也是一个不懈追求市场化的过程。显而易见,农村金融的发展不可能退回到自然经济的老路,依靠农户个人生产的自给自足根本无法解决;同样,农村金融也无法被政府一包到底,面对千千万万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单纯的行政干预不仅不能保证农民获得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还会使政府背上巨额、沉重的财政包袱。因此,在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上,市场化改革这一基本方向必须坚持,市场理应成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然而,考察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却不难发现,农村金融市场建设还远不完善。无论从资金需求主体农民来看,还是从资金供给主体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的供求关系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失衡,“农民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的双重难题相互交织,“资金下乡”的呼声高涨。既然如此,那其中的关键问题在哪里?应该如何解决?本文拟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组织经济学特别是交易费用的有关理论,以农村金融发展的市场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分析市场交易机制在农村金融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的原因是交易成本较高,而造成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根源是农民弱势,组织化程度低;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农民组织创新、优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以期为解决农民融资难、吸引资金下乡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全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绪论说明了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图,对研究内容、逻辑思路和研究方法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文中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一章主要对有关理论和文献进行梳理。作为全文分析的理论支撑,以交易费用理论为重要内容的组织经济学理论被首先提出,其中关于交易成本、组织边界、经济组织的核心问题等论述,奠定了分析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框架。同时对农民经济行为理论和农村金融理论、研究现状等,也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综述。第二章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沿革并考察发展现状和问题。改革的过程也就是发展的过程,本章侧重从政策的层面,厘清了以农村金融机构为主要对象的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并概括出农村金融发展的三个特征;同时,通过数据分析从四个方面对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作出了判断,得出农村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是供求关系失衡,资金供需缺口较大,农民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第三章重点分析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即形成高额的市场交易成本的根源——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由于农民的金融需求是研究农村金融的逻辑起点,因此本章首先对农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侧重从交易涉及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手续费用、管理监察、贷款风险以及机会主义和逆向选择等方面,对农民与金融机构进行信贷交易的机制和成本风险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揭示出造成农村金融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在金融领域延伸和体现,农民无法具备与农村金融机构对等的交易地位,农村金融市场交易机制尚未形成;同时对农民低组织化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以农民组织创新为突破口,从学理层面分析农民与农村金融机构有效对接的实现机制。首先,阐述了农民组织创新的基本内核,提出农民组织化绝不是农民个体与个体之间简单的横向集合、数量加总,而是一种以生产经营合作为基石,从生产经营合作到信用合作、再到组织间合作三个层面的联合,特别强调一旦脱离了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将难以维系。其次,对组织化以后农民与农村金融机构交易的成本及风险变化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在农民组织化的框架下申请贷款,能有效改善单个农户与金融机构的交易现状,降低交易成本。再次,对农民组织化本身的成本进行了考量,这也是农民要实现组织化不可回避的现实约束。第五章则侧重分析农民组织创新与农村金融市场不同的融资模式。一方面总结了我国农民组织化形式的演变,尤其对建国以来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变化加以考察;另一方面立足当前现实,对实践中基于组织创新的八种农村金融交易模式进行了研究,并结合有关案例进行了评析。第六章从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角度研究如何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首先分析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现状,并着眼于各类金融机构的自身定位,提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服务功能的思路,其关键在于细化和调整农村金融市场分工,发挥各自的竞争优势,不断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第七章是对世界一些典型国家发展农村金融的经验加以借鉴。介绍和分析了包括欧美和亚洲一些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情况,特别对其中以市场机制为主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作用、健全金融组织体系等有益经验进行了总结。第八章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从农村本土精英人才的发挥、乡村文化建设、农民组织内部管理以及金融体系建设、政府政策支持等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通过以上的研究和论证,本文力图就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在两个方面作一些新的探索。1、针对“农民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双重难题,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现有的农村金融交易机制及成本风险进行分析,得出一个基本判断,即高额的交易成本是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而导致高额交易成本的根本原因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2、以组织经济学理论为支撑,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一个核心命题,即一方面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改变农民个体的弱势交易地位,可以改善农村金融交易机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基于分工和竞争,可以优化自身功能,在市场交易中与农民更有效地对接。在写作过程中,笔者也深感存在一些不足。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和从农民组织化的角度研究农村金融问题的着述尚十分有限,加之对交易成本的分析一直是理论研究的一大难点,因此本文对农村金融交易成本的研究仍是一种尝试,对农民组织内部的行为分析也有待进一步深化,当然,这也将促使笔者在以后继续把研究推向深入。
闫豪杰[8](2011)在《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研究》文中认为九十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成为必然进程。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部分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使用,产生了大量失地农民,致使失地农民得不到保障、失地农民生活陷入困境、农民因土地征收纠纷投诉无门、暴力抗拒征地事件频发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关系到国家及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及征地制度的改革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而是世世代代赖以为生的低成本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大多数农民担心的是失去作为农民这一种职业的生产生活方式及低成本、低压力的生活状态。土地征收过程还直接关系到农民的一系列权益,如知情权、获得补偿权、失地保障权、就业保障权等。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我国的当前征地制度需要改革、土地征收法急需出台、社会保障机制需要完善、征地监督机制需要完善、农村人口素质需要提高、地方经济发展观念需要革新等。河北作为毗邻京津的省份,是“祖国的胸膛”,作为京畿屏障,其稳定和发展,对于全国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的推进,京沪高铁、京石高铁、石武高铁、石太高铁、南水北调、曹妃甸工业区建设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推进,加速了河北省的用地规模,存量土地及城市再利用土地非常有限,势必要通过征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方式来解决土地供需矛盾,导致大量农民失地,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门、保障无份的三无人群,导致暴力维权事件的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急需采取治标更治本措施来加以解决。研究方法上,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法和个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希望通过对比分析及案例说明,使该问题得到更深入、全面的论述。在结构和内容上,本文分为四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我国土地征收相关制度及河北省的征地概况。通过对我国土地征收的基本制度的阐释,分析什么是土地征收,农民利益保障的概念是什么。在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享有什么权利,公共利益的概念及其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的关系。简要介绍我国征地制度的发展过程。河北省土地征收现状从河北省经济发展现状与征地概况与河北省征地中保障农民利益的措施两方面论述。通过相关概念及河北概况的说明,引入到分析解决河北省存在的问题中来。第二部分: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现象的总结,分析出当前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以下问题:没有专项的土地征收法律法规或条例;开发区强征乱占耕地现象严重;农民的征地参与权及失地后生活得不到保障;一次性补偿普遍;征地暴力事件频发;大量被征收土地用于非公益性建设。第三部分: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运用个案分析法,透过表面看本质,对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出导致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立法滞后;征地制度更多体现政府利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及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发展滞后;土地征收补偿措施不到位;土地征收救济机制与土地征收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健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确。通过分析问题及原因来找到解决方案。第四部分: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的解决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本部分主要提出六个方面的对策:制定土地征收专项条例;改革现有财税体制及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及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丰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完善土地征收救济机制与土地征收过程中监督机制;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希望能通过这些对策对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的解决起到帮助作用。综上所述,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对于身处环渤海经济区及首都屏障的河北省来说,维持社会稳定是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大事。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力图通过对河北省征地过程中对农民权益的保护现状来进一步提出完善的可行措施。
刘亚菲[9](2010)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的耕地被征收,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创业无钱”的新型弱势群体。与此同时,土地所有权制度、征地补偿制度等却没有得以及时的完善,加上司法体制不同程度的“失守”,信访制度的缺陷,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以及失地农民受教育程度整体较低、拥有社会资源较少等原因,使得失地农民这个特殊群体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进而产生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全国各地因失地农民权益受损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论文采用利益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出发,对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进行了多维度的分析,提出了一个解决当前失地农民权益受损问题的政策性框架。除导论外,论文主体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如生活质量不如以前,消费支出增加,再就业困难,身份尴尬等;第二部分,对造成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进行了多维度的探析,主要原因有农地产权制度、补偿安置制度、信访制度等存在缺陷,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利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政府行为不当,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等;第三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提出建议和对策,以期为充分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些许参考。
关海玲[10](2010)在《都市农业发展评价与对策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文中指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的不断扩展,导致了农业要素的流失、农业的衰退及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而近年来,融生产、生活、生态、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的迅猛发展使人们看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展都市农业的实践以来,在政府合理导向、科技进步的推动与城市对农业多方面需求的拉动下,太原农业加速由城郊农业向都市农业转变,尤其是《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提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以此《规划纲要》的实施为标志,太原市都市农业的发展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然而,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太原都市农业发展同样面临着农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压力增大、农业经济地位下降、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对太原市都市农业问题的研究,使之在推动农业发展的同时,克服大都市共存的城市病,解决人口密集引起的生态恶化等问题,把发展都市农业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全文总体研究思路:第一,从辨析都市农业的内涵及相关概念出发,概述并总结了都市农业发展的相关理论依据,为下文进一步讨论都市农业发展问题奠定理论基础。第二,本文在借鉴相关都市农业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外典型发达国家发展都市农业动力源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深入挖掘了推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的动力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我国都市农业发展的动力机制结构模型,并深入分析了影响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动力因素,为进一步评价都市农业的发展水平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通过对国内外都市农业发展状况的对比分析和综合评价,本文系统研究了都市农业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都市农业指标体系内涵和构建原则,构建了具有普适性的都市农业发展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具有代表性城市的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进行初步评估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是东部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都市农业发展水平高,而中西部地区偏低。太原作为中部地区的一个代表城市,都市农业发展综合排名较后,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在中部地区也处于下游位置。第四,本文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应用数据包络模型对太原市都市农业效率进行评价,分析了太原都市农业在经济、社会、生态功能方面资源配置状况并对现实的资源配置相对于最佳配置状态的偏离方向和偏离程度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这十年间,太原市对都市农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关注程度较高,而对生态功能关注与投入力度不够。虽然处于规模效率不变和规模效率递增的比例都有所上升,但是绝大部分年份依然存在投入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最后,基于以上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从政策层面、操作层面提出了促进太原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对策建议,以期为进一步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都市农业发展状况和发展模式奠定基础,为推进都市农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二、《农业法》撑起农民权益保护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业法》撑起农民权益保护伞(论文提纲范文)
(1)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回顾 |
1、关于农业保险性质及政府介入必要性的研究 |
2、关于农业保险补贴问题的研究 |
3、关于农业保险监管的研究 |
4、对已有文献的评价 |
(三)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研究思路与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二、相关理论及农业保险监管历程回顾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农业保险 |
2、政策性农业保险 |
3、保险监管机制 |
4、农业保险监管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1、准公共产品理论 |
2、公共财政理论 |
3、政府监管有效性理论 |
(三)农业保险的性质及监管的必要性 |
1、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及市场失灵表现 |
2、农业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
(四)我国农业保险监管的发展历程回顾 |
1、萌芽与停滞阶段(1949—1981 年) |
2、恢复与试点阶段(1982—1992 年) |
3、商品化与萎缩徘徊阶段(1993—2003 年) |
4、制度化与稳定发展阶段(2004 年至今) |
三、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机制及监管成效分析 |
(一)甘肃省农业保险状况概述及监管历程 |
1、甘肃省农业保险基本状况概述 |
2、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历程 |
(二)甘肃省农业保险现行监管机制 |
1、监管目标 |
2、监管主体及对象 |
3、监管方式 |
4、监管保障 |
(三)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的成效分析 |
1、农业保险监管有效性的衡量标准 |
2、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的成效评估 |
四、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的问题诊断 |
(一)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 |
1、立法层级低 |
2、法律体系不完善 |
3、法律内容不完备 |
(二)监管体制不完善 |
(三)监管主体职能履行不到位 |
1、部分监管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 |
2、基层政府监管缺失 |
3、外部监管力度不足 |
(四)监管水平落后 |
1、监管手段有限 |
2、监管方式落后 |
3、监管力量有限 |
(五)监管基础信息不牢固 |
1、基础业务信息不准确 |
2、信息公开落实及管理不到位 |
五、国外农业保险监管机制及借鉴 |
(一)国外农业保险监管机制 |
1、美国的政府主导型 |
2、日本的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会社型 |
3、印度的政府重点选择扶持型 |
4、法国的政策优惠型 |
(二)对我国农业保险监管的启示 |
1、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保障 |
2、政府引导推动是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
3、建立适合国情的监管模式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条件 |
4、坚持市场化运作及政府适度干预是农业保险发展的经营保证 |
六、完善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机制的对策分析 |
(一)完善农业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
1、立法的原则及重点考虑因素 |
2、完善相关法律及配套规章 |
(二)建立农业保险监管协作机制 |
(三)建立农业保险的有效监管模式 |
1、加强农业保险重点环节的监管 |
2、加强司法监督的力度 |
3、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
(四)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监管水平 |
1、实现农业保险全方位监管方式 |
2、加强农业保险监管队伍建设 |
(五)加大农业保险业务信息监管力度 |
1、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 |
2、引导保险公司逐步转变经营模式 |
3、提高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 |
4、加强承保理赔现代技术手段运用 |
5、加大信息监管力度 |
七、结论及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中的农民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与农民发展概述 |
1.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内涵 |
1.1.1 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内涵 |
1.1.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概念 |
1.2 农民发展的内涵 |
1.2.1 农民发展的理论依据 |
1.2.2 农民发展的概念界定 |
1.2.3 农民发展的主要内容 |
1.3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与农民发展的关系 |
1.3.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是实现农民发展的重要形式 |
1.3.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是规制农民发展的要素载体 |
1.3.3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是决定农民发展方向的现实依据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初建时期的农民发展 |
2.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初建 |
2.1.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初建的社会历史条件 |
2.1.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 |
2.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初建前的农民发展 |
2.2.1 土地改革前的农民发展 |
2.2.2 土地改革后的农民发展 |
2.3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初建时期的农民发展 |
2.3.1 农业合作化对农民发展的正面提升 |
2.3.2 农业合作化对农民发展的负面影响 |
2.4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初建时期的农民发展评析 |
2.4.1 集体化道路突破了个体小农的历史局限 |
2.4.2 农业合作社提供了农民发展的坚实平台 |
2.4.3 梯级组织化夯实了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 |
2.4.4 优先工业化弱化了农民发展的主体地位 |
2.4.5 “赶超”冒进超越了农民发展的实际需求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固化时期的农民发展 |
3.1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演变 |
3.1.1 人民公社体制的形成背景 |
3.1.2 人民公社体制的主要特点 |
3.1.3 人民公社体制的基本调整 |
3.2 人民公社体制蕴含着促进农民发展的价值诉求 |
3.2.1 农业工业化开辟农民发展的新途径 |
3.2.2 “以粮为纲”、综合经营强化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 |
3.2.3 社内供销、信用合作构建农民发展的服务保障 |
3.2.4 多层次教育普及承载农民发展的智力支持 |
3.2.5 集体福利普遍推行惠及农民发展的基本需求 |
3.3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固化时期的农民发展 |
3.3.1 人民公社体制促进农民发展的现实性 |
3.3.2 人民公社体制阻碍农民发展的局限性 |
3.4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固化时期的农民发展评析 |
3.4.1 人民公社体制促进农民发展的合理性 |
3.4.2 人民公社形式超越农民需求的阶段性 |
3.4.3 忽视经济规律挫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
3.4.4 拔高生产关系制约农民发展的能动性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农民发展 |
4.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1 “包产到户”的实践探索 |
4.1.2 “双层经营体制”的宏观设计 |
4.1.3 “家庭承包制”的稳固发展 |
4.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农民发展 |
4.2.1 双层经营体制对农民发展的正负影响 |
4.2.2 家庭承包制对农民发展的重要影响 |
4.3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农民发展评析 |
4.3.1 变革集体所有制结构打破农民发展体制束缚 |
4.3.2 尊重农民发展意愿有效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
4.3.3 增强经济自主性实现农民社会地位理性复归 |
4.3.4 兼业经营的多种形式鼓励农民的多样化发展 |
4.3.5 良性互动体制创新形成农民发展的激励机制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创新时期的农民发展 |
5.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创新发展 |
5.1.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创新的历史必然 |
5.1.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多样化创新 |
5.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创新时期的农民发展 |
5.2.1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农民发展的促进因素 |
5.2.2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面临农民发展的现实困境 |
5.2.3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影响农民发展的制约因素 |
5.3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创新时期的农民发展评析 |
5.3.1 “人的独立性”不断增强 |
5.3.2 社会理性追求日趋鲜明 |
5.3.3 多元深度分层持续加速 |
5.3.4 社会心理交融推进变迁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变迁中农民发展的现实反思 |
6.1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变迁中农民发展的深度反思 |
6.1.1 农村集体经济地位不容置疑,其具体体制需不断完善 |
6.1.2 农民发展是“三农问题”靶心,其理性追求需不断实现 |
6.1.3 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发展需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
6.2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变迁中农民发展的重要启示 |
6.2.1 必须深化理解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农民发展的正确方向 |
6.2.2 必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 |
6.2.3 必须重视经济发展中人的因素,确保农民发展的核心地位 |
6.2.4 必须依托灵活多样的实现形式,构筑农民发展的重要舞台 |
6.2.5 必须正视发展中的集体经济问题,保障农民发展的基本权益 |
6.3 调整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促进农民发展的现实路径 |
6.3.1 满足经济利益,奠定农民发展的物质根基 |
6.3.2 维护政治权利,保证农民发展的共富方向 |
6.3.3 增进社会福利,提供农民发展的制度保障 |
6.3.4 丰富文化需求,孕育农民发展的价值认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承诺书 |
(3)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以山西省B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0.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0.4 研究可能创新点与不足 |
0.5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0.6 说明 |
第一章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的现状、问题及风险 |
1.1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的现状 |
1.2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1.2.1 中央政策失灵,土地问题凸现 |
1.2.2 地方行为失范,攫取土地利益 |
1.2.3 农民利益受损,生存条件恶化 |
1.3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
1.3.1 经济风险 |
1.3.2 政治风险 |
1.3.3 社会风险 |
1.3.4 生态风险 |
第二章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受损状况——以山西省B村为例 |
2.1 个案概B村土地具体征用过程 |
2.2 个案中农民利益受损分析 |
2.2.1 征地缺乏规划,农民丧失优质耕地 |
2.2.2 征地补偿过低,难以维持农民生活 |
2.2.3 失地农民缺乏安置,限制农民后续发展 |
2.2.4 农地估价有失独立与公平 |
2.2.5 法律无法有效保护农民利益 |
2.2.6 征地程序不规范,农民被动参与征地 |
第三章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受损原因探析 |
3.1 根本原因:法律对农民利益的弱保护 |
3.1.1 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权能受限 |
3.1.2 “公共利益”界定模糊 |
3.2 关键原因:计划经济体制的路径依赖 |
3.2.1 观念上的公共利益优先 |
3.2.2 发展中的城乡区别对待 |
3.2.3 补偿标准上的不完全补偿 |
3.2.4 征地程序上的不完善 |
3.3 直接原因:地方政府攫取土地利益 |
3.3.1 地方政府有攫取土地利益的动力 |
3.3.2 地方政府有攫取土地利益的能力 |
3.3.3 地方政府有攫取土地利益的助力 |
3.4 主要原因:农民自身发展受到限制 |
3.4.1. 农民文化素质较低,维权能力相对薄弱 |
3.4.2 农民劳动技能单一,失地后再就业困难 |
3.4.3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农民整体力量 |
第四章 保障农地征用中农民利益途径 |
4.1 指导思想层面 |
4.1.1 尊重农民合法利益,保护农民出入农村自由 |
4.1.2 大力推动农民合作,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
4.1.3 逐步打破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
4.1.4 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建设有能力的有限政府 |
4.2 政策制度层面 |
4.2.1 健全法律法规 |
4.2.2 优化征地补偿 |
4.2.3 规范征地过程 |
4.2.4 健全社会保障 |
4.2.5 加强监管惩罚 |
4.2.6 调整财税格局 |
4.3 实际操作层面 |
4.3.1 加大农村投入,提高农民素质 |
4.3.2 培养中介组织,规范土地市场 |
4.3.3 建立农民利益表达组织 |
4.3.4 重视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提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承诺书 |
(4)关于我国村民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 ——以山东S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公民意识的内涵以及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公民意识的研究概况 |
1.3.2 关于村民公民意识的研究概况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对象——S村情况简介 |
1.4.3 调查问卷基本情况 |
1.4.4 研究对象和方法的不足之处及努力方向 |
第2章 :村民公民意识成长的意义——公民社会建设的视角 |
2.1 培育新型农民的“软武装” |
2.2 推动农村民主建设的需要 |
2.3 促进农村法治社会形成的“内驱力” |
2.4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工程的“奠基石” |
第3章 :村民公民意识的现状——以S村为例 |
3.1 村民的主体意识 |
3.1.1 村民对于自我身份价值的认知 |
3.1.2 村民对于自身与公民身份相适应的权责的感知 |
3.1.3 村民的团体认同和归属感 |
3.1.4 关于村民主体意识的理论分析 |
3.2 村民的政治意识 |
3.2.1 村民的政治认知和情感态度 |
3.2.2 村民的政治参与意识 |
3.2.3 政治意识部分的理论分析 |
3.3 村民的法律意识 |
3.3.1 村民的法律认知 |
3.3.2 村民对于法律的情感和信仰 |
3.3.3 村民法律行为的心理倾向性 |
3.3.4 关于村民法律意识状况的理论分析 |
3.4 现代公民社会所需的其他意识因素 |
3.4.1 村民的合作意识——某些领域的有效合作开始打破“善分不善和”的封闭格局 |
3.4.2 村民的竞争意识——各有道理”的竞争观 |
3.4.3 村民的道德意识状况及相关分析 |
第4章 :推进村民公民意识成长的对策 |
4.1 优化政治社会化机制,积极推进公民教育 |
4.1.1 政治社会化的科学机制对村民公民意识成长的启示 |
4.1.2 公民教育——实效、科学、重在实践 |
4.2 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扩大村民的社区、社团参与 |
4.2.1 制度漏洞阻碍村民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 |
4.2.2 有效提升村民公民意识的制度环境建设 |
4.3 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发掘村民公民意识成长的本土资源 |
4.3.1 村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应“适度”,尊重村庄传统样貌 |
4.3.2 从中国乡村本土特征出发探寻公民意识成长的途径 |
第5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村民公民意识调查问卷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以农地为研究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2 现有研究的不足和缺陷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基本框架 |
1.3.3 研究路线 |
1.3.4 研究的创新之处和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基础理论 |
2.1 土地权益的内涵和实质 |
2.2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 |
2.3 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
2.3.1 法学理论 |
2.3.2 经济学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历史和现状 |
3.1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的历史考察 |
3.2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的现状考察—以湖北省为例 |
3.2.1 实证研究背景与过程 |
3.2.2 本研究调查样本分析 |
3.2.3 调查结论 |
3.3 现行制度框架对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积极作用及不足 |
3.3.1 现行制度框架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积极作用 |
3.3.2 现行制度框架对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 |
第四章 国内外土地权益保护制度比较分析 |
4.1 国外土地权益保护制度 |
4.1.1 日本的农业支持政策 |
4.1.2 美国的现代农地产权制度 |
4.1.3 英国的农地发展权制度 |
4.2 国外土地权益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3 国内集体土地权益实现途径典型模式 |
4.3.1 传统农村土地权益实现模式 |
4.3.2 土地股份制模式 |
4.3.3 成渝试点模式 |
4.3.4 重庆地票制度 |
4.4 现有集体土地权益实现途径比较分析 |
第五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体系化完善 |
5.1 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主体 |
5.1.1 充分发挥农民土地权益保护中政府的作用 |
5.1.2 提高农民土地权益保护中农民组织的作用 |
5.1.3 强化农民对土地权益的自我保护 |
5.2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实现模式探索 |
5.2.1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权益的实现 |
5.2.2 社区股份合作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 |
5.3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相关制度 |
5.3.1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
5.3.2 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
5.3.3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5.3.4 完善征地制度 |
5.4 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 |
5.4.1 改革户籍制度 |
5.4.2 与农民土地权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
第六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运行保障 |
6.1 建立和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纠纷解决机制 |
6.1.1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纠纷和解解决机制 |
6.1.2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纠纷调解解决机制 |
6.1.3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纠纷仲裁解决机制 |
6.1.4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纠纷诉讼解决机制 |
6.2 建立农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 |
6.3 建立农地资源信息监控机制 |
6.3.1 建立农地资源信息监控机制的意义 |
6.3.2 我国农地资源信息监控机制的体系架构 |
第七章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农民土地权益调查问卷 |
附录2 作者攻读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附录3 研究生期间参与课题研究情况 |
附录4 研究生期间的社会工作及奖励 |
致谢 |
(6)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平等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主要研究现状 |
1.2.2 国外主要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农民平等权概述 |
2.1 平等权的内涵及发展 |
2.1.1 平等权的概念 |
2.1.2 平等权的思想探源 |
2.1.3 现代平等权理论的新发展 |
2.2 农民平等权的基本问题概述 |
2.2.1 农民及农民平等权的概念界定 |
2.2.2 农民平等权的平等内涵 |
2.2.3 农民平等权的具体内容 |
2.3 实现农民平等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2.3.1 有利于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
2.3.2 有利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
2.3.3 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实现人与社会和谐 |
3 我国农民平等权的现状考察 |
3.1 我国农民平等权取得的成就 |
3.1.1 经济领域的成就 |
3.1.2 政治领域的成就 |
3.1.3 文化领域的成就 |
3.1.4 社会保障领域的成就 |
3.2 我国农民平等权面临的现实困境 |
3.2.1 经济权利的不平等 |
3.2.2 政治平等权难以保障 |
3.2.3 文化教育权利不平等 |
3.2.4 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
3.3 阻碍农民平等权实现的原因分析 |
3.3.1 传统思想文化的羁绊 |
3.3.2 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和影响 |
3.3.3 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
4 保障农民平等权实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4.1 贯彻“以人为本”,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基本人权 |
4.1.1 提升主体平等意识,尊重和保障农民基本人权 |
4.1.2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主体全面发展 |
4.1.3 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农民平等权实现 |
4.2 落实依法治国,健全社会民主法治,保障农民平等权 |
4.2.1 完善农民平等权立法,保障农民平等权实现 |
4.2.2 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效果 |
4.2.3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确立有效的法律救济 |
4.3 增强社会活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4.3.1 深化户籍改革,促进城乡居民流动,增强社会活力 |
4.3.2 提高农民经济地位,保障农民话语权 |
4.3.3 强化村民自治,保障农村安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基于组织创新的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二、 本文写作意图和基本思路 |
三、 基本概念的界定 |
四、 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五、 研究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一章 有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组织经济学与组织经济理论 |
一、 组织经济学的缘起 |
二、 组织经济理论综述 |
第二节 农民经济行为的基本理论和研究现状 |
一、 农户经济理论 |
二、 分工与协作理论 |
三、 合作社理论 |
四、 国内学者的研究动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理论概述和研究动态 |
一、 国外四大主流理论 |
二、 国内学者的研究动态 |
第二章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沿革及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改革的市场化演进 |
一、 1979—1993: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初步重构 |
二、 1994—1996:三大农村金融机构并驾齐驱 |
三、 1997—2002:金融机构改革的多重效用叠加 |
四、 2003—2005:农村合作金融一支独秀 |
五、 2006 至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方兴未艾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改革的突出特点和发展现状 |
一、 农村金融发展的基本特征 |
二、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核心问题 |
第三章 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高额交易成本背后的秘密 |
第一节 农民金融需求的个性与共性 |
一、 差异化的农民融资需求 |
二、 农民融资需求的共性 |
第二节 农民与金融机构交易的机制及成本风险分析 |
一、 信息搜集和处理成本 |
二、 贷款手续费用 |
三、 管理监察成本 |
四、 贷款风险 |
五、 机会主义及逆向选择 |
第三节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是导致高额交易成本的根源 |
一、 “社会化小农”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矛盾 |
二、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原因探析 |
第四章 农民组织化——降低农村金融交易成本的现实途径 |
第一节 农民组织创新与交易成本及风险的内化 |
一、 农民组织化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 |
二、 农民组织化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农民组织与农村金融机构的交易及变化 |
一、 信息搜集和处理成本 |
二、 贷款成本 |
三、 管理监察成本 |
四、 贷款风险 |
五、 机会主义及逆向选择 |
第三节 农民组织化的成本—收益考量 |
一、 制度变迁理论及制度变迁成本 |
二、 农民组织化的成本约束 |
第五章 农民组织化与农村金融交易模式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民组织化形式的演变 |
一、 传统社会农民的组织形式和特点 |
二、 建国以来农民组织形式的变迁 |
三、 现阶段农民组织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基于组织创新的农村金融交易模式及案例评析 |
一、 “农民+合作组织+多户联保+农村金融机构”模式 |
二、 “农民+合作组织+组织担保+农村金融机构”模式 |
三、 “农民+合作组织+中介组织+农村金融机构”模式 |
四、 “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村金融机构”模式 |
五、 “农民+合作组织+组织内资金互助”模式 |
六、 “农民+合作组织+合作金融+农村金融机构”模式 |
七、 “农民+合作组织+合作组织+资金互助”模式 |
八、 “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保险+农村金融机构”模式 |
第六章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视角: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第一节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现状分析 |
一、 四大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供给能力偏弱 |
二、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仍有限 |
三、 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 |
第二节 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总体思路 |
一、 三条基本原则 |
二、 以分工为导向,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第七章 经验与借鉴:国外农村金融发展探察 |
第一节 美欧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 |
一、 美国 |
二、 法国 |
第二节 亚洲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 |
一、 日本 |
二、 韩国 |
第三节 亚洲其他典型农业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一、 印度 |
二、 印度尼西亚与孟加拉国 |
第四节 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 以市场为基础配置农村金融资源 |
二、 在农村金融市场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 |
三、 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四、 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政策倾斜不可或缺 |
五、 立法规范是金融支农政策的基本保障 |
第八章 促进农村金融供求主体组织创新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激发农村自身活力 |
一、 发挥乡土精英的独特优势 |
二、 以文化创新推动农民合作 |
三、 加强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建设 |
四、 促进农民组织之间的合作 |
第二节 发挥政府在农民组织化中的作用 |
一、 强化和规范立法 |
二、 各种政策的配套扶持 |
三、 有效服务与监管 |
第三节 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政策支持 |
一、 加强法律规制,夯实法制基础 |
二、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外部运行环境 |
三、 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框架,防范化解农村金融风险 |
参考文献 |
附录1:近年来国家关于发展农村金融的有关政策 |
附录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览表 |
附录3:江苏省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政策 |
后记 |
(8)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及框架结构 |
(四) 研究的重点、难点、不足及创新 |
一、我国土地征收相关制度及河北省的征地概况 |
(一) 我国土地征收的基本制度 |
(二) 我国征地制度的发展过程 |
(三) 河北省土地征收现状 |
二、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没有专项的土地征收法律法规或条例 |
(二) 开发区强征乱占耕地现象严重 |
(三) 农民的征地参与权及失地后生活得不到保障 |
(四) 一次性补偿普遍 |
(五) 征地暴力事件频发 |
(六) 大量被征收土地用于非公益性建设 |
三、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 立法滞后 |
(二) 征地制度更多体现政府利益 |
(三)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及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发展滞后 |
(四) 土地征收补偿措施不到位 |
(五) 土地征收救济机制与土地征收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健全 |
(六) 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确 |
四、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的对策 |
(一) 制定土地征收专项条例 |
(二) 改革现有财税体制及规范政府征地行为 |
(三)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及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
(四) 丰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
(五) 完善土地征收救济机制与土地征收过程中监督机制 |
(六) 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思路 |
1.4 论文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2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现状及问题分析 |
2.1 我国城镇化进程与农民失地问题 |
2.2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现状 |
2.2.1 消费支出增加,生活状况变差 |
2.2.2 失地农民失业现象严重 |
2.2.3 失地农民失去生活保障 |
2.2.4 失地农民身份尴尬 |
2.3 解决失地农民权益受损问题的紧迫性 |
3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
3.1 城乡二元结构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
3.2 农地征收制度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
3.2.1 农地所有权主体虚置 |
3.2.2 征地范围界限模糊 |
3.2.3 农地征收程序不规范 |
3.2.4 农地征用补偿安置不合理 |
3.3 政府不当行为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
3.3.1 政府"角色错位" |
3.3.2 政府"角色越位" |
3.3.3 政府"角色缺位" |
3.4 征地救济程序缺陷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
3.4.1 信访救济制度不完善 |
3.4.2 行政复议救济功效有限 |
3.4.3 司法救济制度不健全 |
3.5 失地农民自身原因导致权益受损 |
3.5.1 失地农民自身素质 |
3.5.2 失地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 |
3.6 利益表达机制不畅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
3.6.1 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及构成要素 |
3.6.2 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不畅的原因及表现 |
4 加强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
4.1 打破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 |
4.1.1 工业反哺农业 |
4.1.2 建议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
4.1.3 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失地农民自身素质 |
4.1.4 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完善再就业机制 |
4.2 完善农地征收制度 |
4.2.1 完善农地产权制度 |
4.2.2 严格控制征地规模 |
4.2.3 规范征地程序 |
4.3 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正确定位政府角色 |
4.3.1 建立征地责任追究制度 |
4.3.2 发挥政府主体作用 |
4.4 成立农民协会,加强舆论监督 |
4.4.1 成立农民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
4.4.2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都市农业发展评价与对策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都市农业发展状况分析 |
2.1.1 国外对都市农业的研究进展 |
2.1.2 国内对都市农业的研究进展 |
2.1.3 国内外都市农业研究进展的比较及启示 |
2.2 都市农业发展评价研究状况分析 |
2.2.1 国外学者对都市农业发展评价 |
2.2.2 国内学者对都市农业发展评价综述 |
3 都市农业的理论基础 |
3.1 定义的界定 |
3.2 都市农业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3.3 都市农业的理论基础 |
3.3.1 农业区位论 |
3.3.2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3.3.3 投入产出理论 |
3.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3.5 外部性理论 |
3.3.6 城市发展与规划理论 |
4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进程与现状分析 |
4.1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
4.1.1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历史变迁 |
4.1.2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现状分析 |
4.1.3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模式 |
4.2 太原市发展都市农业发展条件分析 |
4.2.1 自然资源 |
4.2.2 旅游资源 |
4.2.3 文化资源 |
4.2.4 产业资源 |
4.2.5 良好的农业发展基础 |
4.3 太原市发展都市农业的制约因素 |
4.3.1 水资源短缺 |
4.3.2 土地资源稀缺 |
4.3.3 生态环境脆弱 |
4.3.4 农业科技含量不高,农业专业人员缺乏 |
4.3.5 农业企业规模小,缺乏竞争力 |
5 都市农业发展的动力因素分析 |
5.1 都市农业发展的动因分析 |
5.1.1 经济发展是推动都市农业发展的基本动力 |
5.1.2 发展都市农业是调节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 |
5.1.3 生态环境恶化是都市农业兴起的重要原因 |
5.1.4 农业经济、社会与生态各子系统协调发展是都市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
5.2 都市农业发展动力机制的结构模型 |
5.2.1 经济发展动力机制 |
5.2.2 社会发展动力机制 |
5.2.3 环境发展动力机制 |
5.2.4 资源发展的动力机制 |
5.3 影响太原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的动力因素分析 |
5.3.1 经济发展动力 |
5.3.2 社会发展动力 |
5.3.3 资源与环境发展动力 |
6 都市农业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 |
6.1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1.1 都市农业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6.1.2 都市农业的评价指标体系 |
6.1.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2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模型 |
6.2.1 因子分析的基本思想 |
6.2.2 因子分析的主要步骤 |
6.3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的横向比较分析 |
6.3.1 2007年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横向比较 |
6.3.2 2008年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横向比较 |
6.4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对比分析及启示 |
7 基于数据包络模型的太原都市农业效率评价 |
7.1 DEA的基础理论与主要模型 |
7.1.1 C~2R模型和DEA有效性定义 |
7.1.2 评价技术有效性的C~2GS~2模型 |
7.1.3 决策单元在DEA相对有效面上的投影分析 |
7.2 模型运用及实证分析 |
7.2.1 样本投入产出指标的选择及解释 |
7.2.2 太原市都市农业生产效率评价 |
7.2.3 太原市都市农业效率评价结果分析 |
8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目标及对策建议 |
8.1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与总体目标 |
8.1.1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功能定位 |
8.1.2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
8.1.3 太原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 |
8.2 太原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8.2.1 加强政府对都市农业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为推动都市农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
8.2.2 合理规划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是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
8.2.3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
8.2.4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都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
8.2.5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是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的不足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四、《农业法》撑起农民权益保护伞(论文参考文献)
- [1]甘肃省农业保险监管机制研究[D]. 李华. 兰州大学, 2017(02)
- [2]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历史变迁中的农民发展[D]. 翟新花. 山西大学, 2015(02)
- [3]我国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以山西省B村为例[D]. 张娅婧. 山西大学, 2014(04)
- [4]关于我国村民公民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 ——以山东S村为例[D]. 徐小君. 山东大学, 2014(02)
- [5]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以农地为研究中心[D]. 高广飞. 华中农业大学, 2012(02)
- [6]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农民平等权研究[D]. 闫晨. 武汉纺织大学, 2012(08)
- [7]基于组织创新的农村金融发展研究[D]. 桑瑜. 中共中央党校, 2012(01)
- [8]河北省土地征收中农民利益保障研究[D]. 闫豪杰. 河北师范大学, 2011(06)
- [9]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 刘亚菲. 郑州大学, 2010(05)
- [10]都市农业发展评价与对策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D]. 关海玲. 北京林业大学,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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