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公司清算

ST东北: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公司清算

一、ST东北电: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将公司清盘(论文文献综述)

邓玉玲[1](2017)在《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部分上市公司的成长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传统的破产理论认为多数会选择破产清算或者是清算重组,但是传统的破产制度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多公司的要求,直到2007年实施现行《破产法》,破产重整使企业的生存成为可能,同时也是资本运作的重要内容。然而实施破产重整也会带来一定的挑战,因为实施的效果不一,重整方式不同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重整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并且大多数重整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并未迎来期待中的发展拐点,而是在短暂的盈利之后,又陷入连续亏损的状态。ST凤凰作为一家航运业,随着各种行业因素及公司大规模扩张等因素的影响,2011至2013年的净利润都为负,公司在2014年实行破产重整。本文即立足于破产重整的未来趋势,针对ST凤凰,对公司的破产重整及其绩效进行研究。首先,破产重整能够摆脱债务危机,摆脱退市的风险,ST凤凰巨额债务,面临退市的风险,通过实施破产重整能够改变公司的债务危机,赢得生存的机会。其次,破产重整的短期绩效明显,长期绩效不明显,在破产重整后的第一年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都表现得很好,对比破产重整前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在破产重整后的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公司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都不是很好,都表现为一种负增长的状态。再次,破产重整对社会的绩效提升不明显,优质资源不能注入更好的企业,进而导致了优质资源的浪费。最后,破产重整也存着很大的风险,如果破产重整没有顺利进行,不仅会重新面临退市的风险,而且还会增强企业原先实施破产重整的成本,加剧企业的负债,增加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资源浪费。另外,破产重整是依赖于政府的支持,破产重整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中进行,所以破产重整要在政府的保障下才能顺利进行。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构建出我国破产重整案例的科学体系,为学术界研究破产重整提供理论参考,同时也可以为高校和科研单位提供依据,从而完善我国的破产重整理论体系,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创新制度提供借鉴;同时也为ST类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提供经验借鉴以及为政府、各类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建议。

王超[2](2010)在《上市公司特征与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相关性研究 ——基于中国A股市场》文中研究说明自MM理论被提出以来,对公司融资问题的研究已经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很多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在研究公司的融资决策时,已有财务文献已经很多,现在的焦点已从基本杠杆选择的问题移向融资决策更详细的方面,如债务期限结构。债务期限结构问题的研究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因为债务融资是公司重要的财务决策行为,所以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必定是债务契约的重要内容,它规范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债务期限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也是为何研究债务期限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使得提供债务期限结构本质、调查债务期限结构影响因素及其结果成为必要。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哪些因素影响中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到目前为止,和债务契约期限结构有关的理论大多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因为西方发达国家有完善的资本市场和法律体系。然而中国上市公司存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国外的理论是否适合还需要打上一个深深的问号。根据国内多位学者的研究,中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债务期限结构中短期债务偏高,长期债务比例很低,很多上市公司的长期债务几乎为0,存在强烈的短期债务偏好。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构成中,偿还期在1年、2年、3年、4年和5年的债务占总比重的均值分别为71.8%,60.5%,52.3%,41.7%和33.2%。可以推测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我国上市公司背本后存在一个特殊的制度环境,如债券流动性差、破产法对投资者提供的保护较弱、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中国特殊制度背景下开展公司债务契约期限结构影响因素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研究意义。具体的说:结合中国制度背景和债务期限结构理论模型,从理论上证明公司特征(如信用等级、资产期限、公司规模等)如何影响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然后根据预测建立实证模型,筛选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证明之前的预测是否与结果一致,希望在模型设计和数据检验之后能有精准的发现和深入的见解。最后,本文对研究结论加以总结,并对我国上市公司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本文的突破之处就在于对中国上市公司特征与债务期限结构的相关性研究时结合了中国特殊制度背景的分析,为解释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提供了现实背景,有利于读者更好的理解本文的写作意图。

杨秋波[3](2008)在《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上市公司破产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难题。由于制度缺陷,我国股票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难以破产,他们要么进行重组,要么被迫退市到三板市场上,处于生死两难的境地。新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给这些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很多选择:破产与否的选择、破产时机的选择、破产程序的选择等。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后果,如果选择错误,不仅会使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错失挽救良机或者被清算,也可能使无挽救价值的企业被重整,使重整成为恶意逃债之门,这些都会进一步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失效。由于上市公司破产刚刚开始实施,相关制度尚不完善,准破产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选择时急需理论指导,但国内学术界对此则较少有深入系统的探讨。理论的现实需求的无限扩大与理论的欠缺之间的矛盾将阻碍准破产上市公司出路的正确选择。本文试图解决这一矛盾。具体来讲包括两个方面的研究内容:一是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理论研究,对上市公司破产时机及破产程序的选择进行全面的理论分析;二是对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站在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角度来探讨准破产上市公司的破产选择问题。考虑到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研究中涉及的准破产上市公司主要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主,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暂未涉及。本文的研究分为五个部分,共有七章。第一部分:第1章——引论。在这部分主要提出全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文献综述、主要内容结构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第2章。这部分主要探讨了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概念框架。首先对上市公司破产相关概念(破产、财务困境、退市等)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准破产上市公司,并界定准破产上市公司是指达到了启动破产程序法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属于财务困境上市公司的一种。从而为下面的理论构建搭建平台;其次对上市公司破产选择假设、选择主体、选择动机、选择效率等作了概念的界定,为下面具体的理论分析做好必要的铺垫。第三部分:第3、4章。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理论分析。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研究:第一,上市公司如何进行破产时机的选择;第二,法院、上市公司及其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如何进行破产程序的选择。第3章论述破产时机的选择。破产时机的选择包括二部分:一是破产与否的选择,二是具体破产时机的选择。破产与否的选择主要指是否提起破产重整,其选择依据在于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文中从谈判成本、代理成本、信息问题、破产成本、上市公司自身因素等方面对破产重整与私下重组进行理论分析,并从代理成本——管理层利益与动机——选择行为这样的路径对中国上市公司是否选择破产重整进行阐述。具体破产时机的选择主要分析了两种破产时机选择方式——策略性破产与延迟破产的选择、破产时机选择影响因素及中国的现实情况。第4章论述了破产程序的选择。论文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破产程序选择的理论模型与判断依据;二是破产程序选择中的现实矛盾;三是破产程序选择中的博弈分析。笔者认为当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面临着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就是企业存续抑或清算的选择。各利益主体在破产程序选择中存在着利益冲突、控制权冲突,最终抉择在于债权人的选择和法院的判决。文中构建了破产程序选择的法官决策模型,指出上市公司存续与清算的判断依据是其经济效率。但经济效率的判断存在价值评估难题,在剖析现有价值评估方法在破产重整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局限性后,笔者提出价值评估难题的解决方案,并对破产程序的选择进行博弈分析。第四部分:第5、6章。上市公司破产选择效应的实证研究。目的是通过中国证券市场的数据和典型案例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选择提供建议和依据。本部分主要进行了两方面的研究:一是破产程序选择效应的研究;二是破产与否的效应研究。第5章对破产程序选择的效应进行经验研究。鉴于我国进入破产法庭程序的上市公司均选择破产重整或和解,因此我们就以这些公司为样本研究其重整和和解的效率,从而来验证这种破产程序选择的结果是否带来效率增进。具体来说先对18家被债权人提起破产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用事件研究法辅之以财务指标分析法研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效率。效率评价的依据是投资者是否通过破产重整得到了正常或超额的股票收益率,以及从长远来讲重整是否改善了企业的业绩。本文依次分析破产重整后的累积超额收益率(事件研究法)、相关财务指标在重整前后的走势(财务指标分析法)及上市公司重整后的发展(是否退市、摘帽、反复重整)来检验重整的效率。最后借助于对ST圣方破产和解的案例研究,考察了上市公司破产和解程序的效率。通过对重整与和解的实证研究发现:除了借“壳”重整或借“壳”和解外,其他方式效果并不显着。国内存在大量不具有挽救价值的上市公司滥用重整,反复重整的现象,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此,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应该是强化破产清算在破产法的地位,避免“坏”企业借破产重组而转嫁负担。第6章对破产与否的效应进行研究。通过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公告的效应研究和延迟破产的准破产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绩效的总体发展趋势的实证检验,对我国准破产上市公司是否选择破产提供现实依据。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公告,基本上不会给上市公司股价带来负面反应,反而会带来正面效应。从市场绩效来看,曾处于破产状态的准破产上市公司的市场绩效远远高于其配对样本,其处于破产状态后3年平均获得184%的收益。而从经营绩效来看,延迟破产的准破产公司在处于破产状态后3年内各项财务指标没有实质性的改善,这些公司仍然处于事实上的破产状态中,经营业绩并没有大的改善。并显着低于同时期、同规模、同行业的配对上市公司。这种矛盾的现象主要在于我国股票市场并不规范,证券市场上理性投资者的力量有限,投资者存在极大投机心理,再加上旧破产制度不适用上市公司,从而产生上市公司不会破产清算的社会预期,反而使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成为炒作的题材,使得股票市价上扬。破产公告助长了投资者的短期行为,增加了市场的不稳定性,甚至造成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扭曲。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一方面应该下大力气规范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引导正确的投资理念。另一方面,准破产上市公司在选择是否破产时,暂时不必要担心破产会给股价带来下跌,上市公司应该在需要破产重整时,及时主动提出破产申请,而不要随意拖延破产,从而丧失最好的拯救时机;拖延或重组对该类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起不到挽救的作用。第五部分:第7章——结论与建议。本部分主要归纳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相应的政策建议及后续研究的建议。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如下:第一,研究内容新颖。已有的文献主要是从财务预警、产生财务困境的原因及困境后重组绩效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困境问题,较少关注困境出现后上市公司的出路选择。本文对该领域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从破产时机、破产程序两个方面较为全面地研究中国准破产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问题,为我国准破产上市公司进行出路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第二,借鉴国外对破产策略选择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沿着代理成本——管理层利益——选择行为的路径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是否选择破产的问题。得出由于特殊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使得中国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掌握在管理层手中,管理层由于控制权等因素的制约一般不愿上市公司破产从而拖延破产,使上市公司失去挽救良机的结论。本文就避免拖延破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这在国内尚属较新的尝试。第三,利用事件研究法辅之于财务指标分析法对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效率进行了分析,发现除了借“壳”重整外,其他重整方式效果并不显着,并出现反复重整、最终退市的现象。因此得出国内不具挽救价值的上市公司存在着严重的滥用重整现象的结论,从而提出我国目前应设置适当的过滤程序进行适度“保护”,避免“坏企业借破产重整而转嫁负担”的建议。有一定政策上的贡献。第四,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分析了借“壳”重整的效率,即,一方面分析借“壳”重整是否提升了企业本身的效率,另一方面分析借“壳”重整是否把资源配置给使用效益较高的投资者和管理者。提出借“壳”重整是一种有社会效率的重整方式。因为其把资源配置给使用效益较高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从个体效率而言,借“壳”重整对卖“壳”方来说无个体效率,因为其被置换到壳外,不但起不到挽救的作用,再生的机会也微乎其微。对于借“壳”方而言,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上市资格,具有个体效率。综合起来,借壳重整在目前壳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是一种较为有效的重整方式。这对目前的重整制度的实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第五,对中国上市公司破产公告的市场效应进行了尝试性的检验。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公告基本上不会给上市公司股价带来负面反应,反而带来正的效应。这种与国外不同的研究结论,为财务困境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证据。

程征贵[4](2006)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般来说,中小股东权益受到的侵害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大股东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能力,掏空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资产,甚至信用;二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披露虚假信息;三是中介机构过多地追求盈利而忽视其应有的社会服务职能,为上市公司粉饰、包装;四是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股价。 而从法律角度看,中小股东权益并未得到应有的保护。在立法上,现有法律规定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有很大差距。很多法律该出台的未及时出台,而现有的一些法律又太抽象、太笼统,在实际中无法操作。比如《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特别是在法律责任的追究方面,当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更多的是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上考虑,而在民事责任上考虑得较少。另外,司法方面也有问题,法律的滞后以及在诉讼中需要原告举证的规定使司法迟迟不能介入。而且,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不够。 近几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的力度,上市公司的各种劣行不断被揭露。中小企业板设立以后不久,江苏琼花(行情资讯 论坛 点评)事件的发生又引起了投资者对家族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担忧。面对这些问题,有人提出要“严刑峻法”,有人提出要“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度”等。这些制度方面的建设当然都是必要的,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还不能解决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根本问题。我们必须在深刻认识我国公司治理的内在缺陷基础上,才能找到完善这些问题的答案。 本文旨在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并对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产生的根源、影响及对策进行了分析。

杨宏[5](2006)在《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文中认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境外上市成为各国企业跨国融资的重要手段,推动了企业长足的发展和各国经济的增长,但同时也给各国的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如何防止跨国资本流动对本国造成不利影响,实现证券市场开放和法律监管的良性循环?如何有效地抑制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如何解决国家之间对跨国上市监管的法律冲突?等等。对此,各国均致力于完善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制度,同时努力建立国际监管的法律协调与合作机制。 我国企业境外上市从1984年开始,但其真正的发展也就差不多十年时间。无论是中国公司愿意境外上市,还是境外上市地接纳中国公司,表面看是一种国际融资行为,实则是我国公司同境外上市地的一种共同逐利行为。鉴于境外上市公司的离岸性、跨境性和“两头在外”,为维护我国同境外上市地各自利益,就产生了对跨境上市公司实施双重监管和跨境监管的共同愿望。双重监管是对各方在公司境外上市行为中监管责任的划分,是维护和平衡各方利益的必然选择。有了双重监管,就必然会导致冲突;有了冲突,就需要协调与合作。而跨境监管则是实施双重监管的一个时空上的概念。从实践来看,双重监管并没产生双管齐下的作用。相反,由于境内外监管体制的不同和目前境内外合作缺乏约束力,操作起来缺乏互补性,境内外跨境证券监管问题更加明显。以内地与香港对境外上市公司的监管为例,目前两地证券监管机构签署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只是解决了两地证券监管机构间的协商机制、信息交换、人员培训等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资料、进行内幕交易、进行违规关联交易甚至欺诈等市场不当行为如何追究责任或处罚,则难以通过现有监管能力加以解决。再者,由于两地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客观上存在着区际法律冲突问题以及两地间至今还没有建立司法协助关系等原因,对于如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建立民事索赔机制,以及通过刑事审判程序打击有关犯罪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此外,纵观中国与中国公司其他国外上市地的合作监管,情况也不太理想。因此,如何提高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监管的实效自是一个需要好好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除导言和结束语外,本文分六个部分展开。 第一章属概述部分,首先简要介绍我国公司境外上市的国际、国内背景及其对我国

倪勇[6](2005)在《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1年4月23日,水仙电器退市,这是中国股票市场上第一个被强制退市的股票,它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正式启动。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与国外较成熟股票市场相比,中国股市退市机制运行至今,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大量劣质公司仍然留在市场中,“退而不出”现象严重。中国股市退市机制的失灵,极大影响了股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发挥,并阻碍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解决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问题,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此,本文从不同角度对退市机制失灵的原因做了详尽分析。首先,从契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通过博弈模型并运用实证分析法,深入分析了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直接原因。研究表明,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直接原因在于股票市场各契约人过高的退市成本。在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既有环境下,无论是上市公司、经营者,还是投资者和市场监管者,面临退市时,都要承受巨大的损失和过高的退市成本。当退市成本远远高于退市收益时,他们就会采取各种措施挽救濒临退市公司,从而导致退市机制的失灵。 其次,本文又从横向比较出发,通过对中外股票市场退市制度(特别是中美退市制度)的比较分析,探究造成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退市制度本身原因。研究表明,虽然中国股市退市制度在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上借鉴了国外成熟股票市场退市制度中的很多做法,但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特殊的形成背景和制度环境,中国股市退市制度还是在具体的退市标准和实施弹性等方面和国外成熟股票市场存在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使得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有了一个制度上的滋生空间。 最后,本文又从股票市场功能理论出发,深入分析了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深层次原因。本文认为,中国股市退市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异化。股票市场功能理论认为,股票市场各功能应该均衡协调发展。但在中国,由于受中国股票市场建立时“为国企解困”的初始动机影响,股票市场功能均衡发展理论并没有在中国得到应有的重视。长期以来,筹资功能作为首要功能得到异常放大,而其他功能则被放到无足轻重的地位。正是股票市场各功能的非协调发展,即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使中国股市退市机制迟迟未在中国股票市场出现。等到好不容易推出了退市机制,也由于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而导致退市机制失灵。由于要解决“姓社姓资”问题,在中国股票市场初始制度的安排上,选择了国有股和法人股不流通,社会公众股流通的股权分置制度。股权分置制度是中国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下的必然选择。股权分置制度大大提高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股价水平,导致了股票市场各契约人过高的退市成本,从而使退市机制出现失灵。同时,本文注意到虽然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是退市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但股票市场结构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也

王志伟[7](2004)在《财务困境及其与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文中认为金融学的研究对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在不断转换,在金融市场发展的初期,由于财富积累较少,金融市场呈现为买方市场,资金的供给者—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处于主导地位,金融学研究的主要方向也表现为货币理论和政策、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等等。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财富积累的增加,金融市场也开始向普通商品市场一样成为一个买方市场(资金的需求者公司等市场参与者占据主导地位),这一阶段的金融学研究重点又开始转向金融市场、财务金融、资产定价等方面。 虽然财务金融从 1950 年代以来一直是金融学研究的热点,但财务困境确是财务金融领域中相对生僻的课题。对于财务困境研究的文献倒也并非完全鲜见,笔者在正文中的文献综述中作了比较完整的整理。金融学家们在这个领域方面莫衷一是:不仅对于财务困境的定义、成因并无统一的看法,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财务困境理论。相对而言,大量的研究财务困境的学术论文集中于财务困境的预测方面,并且基本上都是使用公司的财务指标来进行估计。姑且不论财务指标本身就是财务困境的表现,用事后的表现来预测财务困境本身是否在逻辑上存在矛盾,就是财务指标往往也存在披露时间上一定的滞后性。本文独辟蹊径,从财务困境发生的内在因素出发,考虑资本结构、治理结构这两个影响公司本质特征的指标与财务困境的发生与否的内在联系。 资本结构是财务金融领域中最古老、最重要也是研究最广泛的课题之一,20 世纪 50 年代 Miller 和 Modigliani 所创立的 MM 理论的近半个世纪以来,以MM 理论为研究的基础,资本结构理论不断推陈出新,异彩纷呈。20 世纪 70 年代后,以产权理论、代理理论及信息不对称理论为核心的新资本结构理论出现,突破了 MM 定理研究框架的束缚,开拓了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本文从资本结构对财务困境的影响角度来分析资本结构和财务困境的内在联系,既引用了前人研究的丰富成果,又从不同的角度丰富发展了资本结构的研究。 西方经济学界对公司治理问题的关注可以一直追溯到 Adam Smith(1776),而 Berle 和 Means(1932)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观点。公司治理的概念最早出现于经济学文献中的时间是在,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英国经济学家 Bob Tricker 在 1984 年出版的《公司治理结构》一书中,首先论述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学界的观点也是不一而足。但是目前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在全球都成为热点。本文从治理结构对财务困境的影响角度来分析治理结构和财务困境的内在联系,既引用了前人研究的丰富成果,又从不同的角度丰富发展了 I<WP=4>财务困境及其与资本结构、治理结构的关系 摘要治理结构的研究。本文从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两个方面来分析财务困境及其相关关系。本文的内容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对象、目的、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回顾、研究方法和框架;第二章是财务困境概论;第三章分析影响财务困境的内在因素之一:资本结构,根据金融学界关于资本结构对财务困境的有无影响分类阐述了各个理论流派;第四章是关于影响财务困境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第五章根据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之间存在的决定和影响关系对两者进行了分析,主要关注与资本结构对治理结构的决定作用;第六章开始转入对中国的分析,讨论了我国公司(企业)的资本结构、治理结构以及和财务困境的关系;第七章专注于对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财务困境一族进行分析:ST公司进行分析,运用了 Logit 模型分析了 ST 公司和资本结构、治理结构的相关关系。挑选了 158 个 ST 公司和 158 个可比正常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和治理结构存在相关关系。最后一部分为结束语,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刘政[8](2004)在《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2001年4月,“PT水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退市,成为了我国第一家退市公司。此举表明了中国证监会治理“股市垃圾”的决心,也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正式启动。一个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必须是有进有退的,试想,上市公司“只生不死”,证券市场中大量充斥着“垃圾股”,又怎么能吸引投资者来投资呢?长此以往,必然会引发信用危机。因此,建立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对于一个走向成熟的证券市场就显得尤为必要了。但我国目前对于这个问题的立法状况是:《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一些制度性规定,以及证监会2001年4月出台的并于12月进行了修改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这些法律规范和行政规章对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缺漏,且操作性很差。因此,我国急需对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进行立法规范,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就目前而言,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上市公司要退市,但存在着一些现实的障碍。这些障碍既包括实际操作中的阻力,也包括立法上的缺陷。究竟我国的上市公司退市立法存在哪些缺陷,为什么会存在这些缺陷,这个问题就是作者试图研究的法律问题之一;第二,上市公司退市之后(包括现有的主板市场和未来的二板市场),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出口”问题,上市公司退市并不一定就是破产退出,那么,上市公司退市后的“出路”如何,应如何设计并用法律来规范,这个问题也正是作者试图研究的法律问题之二;第三,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也是一个难题。的确,股市有风险,投资要谨慎,但股市的风险可划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对于在这两种风险下的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东利益的保护问题便是作者力图研究的法律问题之三。对于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研究和操作国外证券市场已有百年历史,参照国外证券市场(美国NASDAQ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退出的规定及退出方式,并结合我国证券管理部门对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多年探索和改革,本文提出建立一个<WP=5>全国集中统一的分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场外交易市场,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在这个层次分明的市场体系中,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是有章可循的。从退出阶梯看,已进入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下滑,造成上市条件不再满足主板市场要求时,可退入到二板市场;同样,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下降,使得上市条件不能满足二板市场的规定时,也可退入到场外交易市场。层次分明的市场具有各自相应不同的功能。根据不同层次市场的上市条件和市场规则的区别,促使上市公司“能升能降”,充分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因此,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和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可以为上市公司退市提供必要的通道和出口,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市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内在素质和营运质量,提升市场运作效绩,促进市场规范、有序、高效、稳健运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改变上市公司以往的“终身制”。

胡东平[9](2003)在《企业并购研究》文中提出21世纪,世界经济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一是经济全球化,二是跨国公司并购从国内向国外延伸,进而引发了全球性企业并购浪潮,这两大趋势正深刻影响着各国经济。 显然,本文主题——企业并购研究,是当代世界经济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全球企业并购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迄今已发生了六次企业并购浪潮,且一浪高过一浪,其并购的惯性影响要激荡21世纪,对世界经济(包括中国经济)将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全面深入剖析企业并购浪潮的特征、动因、绩效,对于加快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促使中国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积极应对WTO的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吸收和借鉴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有益成分,将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对我国企业并购和国际企业并购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对跨国并购风险管理、企业并购后的整合战略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探讨,分析总结了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经验教训,进而提出了中国企业并购,特别是跨国并购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本文通过对企业并购整合战略的研究,总结出符合我国企业并购可操作性的整合战略的方法和措施,对本公司企业并购整合实践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本命题从理论性、实用性出发,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对国内外企业并购的理论进行了总结和探讨,结合中外企业并购实例,提出了企业并购的可操作性的方法和见解,以期对今后的企业并购工作有一定的借鉴。

李俊[10](2002)在《谁可能率先退市?》文中认为 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最近3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将暂停其上市。根据此规则,4月底之前,第一批停牌公司将见分晓。笔者根据已掌握的资料,作出如下推测。ST 东北电境外借款面临清盘

二、ST东北电: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将公司清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ST东北电: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将公司清盘(论文提纲范文)

(1)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2.1 研究内容
        1.2.2 研究方法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1.3.1 国外文献综述
        1.3.2 国内文献综述
第二章 理论基础
    2.1 破产重整的概念界定
    2.2 破产重整理论基础
        2.2.1 营运价值论
        2.2.2 社会政策论
        2.2.3 交易费用理论
        2.2.4 委托代理理论
    2.3 破产重整的制度环境
    2.4 破产重整的现状分析
第三章 ST凤凰的基本状况
    3.1 ST凤凰的企业概况
        3.1.1 公司发展情况
        3.1.2 股东持股情况
    3.2 ST凤凰财务状况由盛转衰的表现
        3.2.1 自身“造血功能”不足,获利性差
        3.2.2 资产规模缩水,发展能力萎缩
        3.2.3 高负债率和低流动性导致风险加大
    3.3 ST凤凰由盛转衰的原因
        3.3.1 内部原因
        3.3.2 外部原因
第四章 ST凤凰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4.1 ST凤凰破产重整的动因
        4.1.1 ST凤凰的自身重整需求
        4.1.2 顺航海运参与重整动因
        4.1.3 母公司的“保凤凰,弃长油”
        4.1.4 地方政府参与重整动因
    4.2 ST凤凰破产重整的过程
    4.3 ST凤凰破产重整方案
        4.3.1 债权分类
        4.3.2 债权偿付方案
        4.3.3 经营方案
    4.4 ST凤凰重整障碍分析
        4.4.1 国有产权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4.4.2 民营企业家陈德顺的资金压力
        4.4.3 各利益相关方难以协调
第五章 ST凤凰重整的绩效研究
    5.1 绩效研究
        5.1.1 市场绩效
        5.1.2 财务绩效
    5.2 重整中存在的问题
        5.2.1 财务状况未根本改善
        5.2.2 国有资产流失
        5.2.3 过度依赖政府补助
        5.2.4 整合风险难以解决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6.1 结论
    6.2 建议
        6.2.1 慎重选择重组方
        6.2.2 注重重整的实质
        6.2.3 政府行为适度引导,顺应市场规律是重整的关键
        6.2.4 保障债权人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上市公司重整制度
        6.2.5 强化破产清算的地位,避免“坏”企业破坏重整而转嫁负担
    6.3 研究局限及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致谢

(2)上市公司特征与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相关性研究 ——基于中国A股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主要内容及框架
    1.3 研究方法
    1.4 相关概念界定
    1.5 可能的研究突破
2 文献综述
    2.1 债务期限结构理论文献综述
        2.1.1 国外理论研究的文献综述
        2.1.2 国内理论研究的文献综述
    2.2 债务期限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文献综述
        2.2.1 与代理理论有关的实证研究
        2.2.2 与信息不对称理论有关的实证研究
        2.2.3 与税收理论有关的实证研究
        2.2.4 与期限匹配理论有关的实证研究
3 中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制度背景分析及现状
    3.1 中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制度背景分析
        3.1.1 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3.1.2 银行信贷
        3.1.3 利率市场化
        3.1.4 国上市公司的法律环境
    3.2 中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现状
4 中国上市公司特征影响债务期限结构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
    4.1 中国上市公司特征影响债务期限结构选择的理论分析
        4.1.1 与代理成本有关的公司特征的理论分析
        4.1.2 与信息不对称有关的公司特征的理论分析
        4.1.3 与期限匹配有关的公司特征的理论分析
    4.2 实证研究设计
        4.2.1 数据的来源、样本的选取及分析时段
        4.2.2 研究变量设计
        4.2.3 样本的描述性分析
        4.2.4 模型建立
        4.2.5 回归结果检验
5 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5.1 研究的主要结论
        5.1.1 实证研究结论
        5.1.2 中国制度背景分析结论
    5.2 建议
        5.2.1 公司层面
        5.2.2 政府层面
    5.3 研究的局限
参考文献
后记

(3)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文献综述
        1.3.2 国内文献综述
    1.4 主要内容与结构
    1.5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5.1 研究对象
        1.5.2 研究方法
2.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概念框架
    2.1 上市公司破产的相关概念
    2.2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前提
    2.3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主体
    2.4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动机
    2.5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内容
    2.6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效率
3. 上市公司破产时机的选择
    3.1 上市公司破产与否的选择
        3.1.1 信息披露问题
        3.1.2 谈判成本与合作问题
        3.1.3 破产成本
        3.1.4 代理问题
        3.1.5 上市公司自身因素
        3.1.6 中国的现实情况分析
    3.2 上市公司破产具体时机的选择
        3.2.1 破产时机选择的重要性
        3.2.2 破产时机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3.2.3 中国的现实情况分析
4. 上市公司破产程序的选择
    4.1 破产程序选择的理论模型与判断依据
        4.1.1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法官决策模型
        4.1.2 企业存续与否的判断依据
    4.2 破产程序选择的现实矛盾
        4.2.1 破产中的利益冲突
        4.2.2 破产中的控制权冲突
        4.2.3 破产中的价值评估
    4.3 破产程序选择时的博弈分析
        4.3.1 破产程序中的博弈类型
        4.3.2 债务企业与债权人的博弈分析
5. 上市公司破产程序选择的效应研究
    5.1 破产重整效率的实证分析
        5.1.1 文献回顾
        5.1.2 研究设计及数据来源
        5.1.3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5.1.4 实证检验及分析
        5.1.5 主要结论
    5.2 破产和解效率的案例研究
        5.2.1 引言
        5.2.2 案例的基本情况
        5.2.3 案例分析
        5.2.4 研究结论
6. 上市公司破产与否的效应研究
    6.1 破产公告的市场效应
        6.1.1 文献综述
        6.1.2 研究假设
        6.1.3 样本的选取及研究方法
        6.1.4 实证结果
    6.2 延迟破产的准破产上市公司的市场及经营绩效研究
        6.2.1 准破产公司“破产”前后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6.2.2 准破产公司“破产”前后与配对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绩效比较
7. 结论与建议
    7.1 本文的主要结论
    7.2 主要政策建议
        7.2.1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防止内部人拖延破产
        7.2.2 强化破产清算的地位避免“坏”企业借破产重整而转嫁负担
        7.2.3 投资者理念创新及风险观念培育
        7.2.4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法制环境
        7.2.5 加快破产法司法解释与配套措施的制定
        7.2.6 制定破产会计制度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度
    7.3 本文的局限性以及未来拓展方向
参考文献
后记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4)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概述
    1.1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1.1.1 契约理论
        1.1.2 委托代理理论
    1.2 概念界定
        1.2.1 上市公司
        1.2.2 中小股东
        1.2.3 中小股东权益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
        1.3.2 国内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
    1.4 研究思路
    1.5 技术线路图
第2章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现状及意义
    2.1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现状
    2.2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意义
        2.2.1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法治价值取向的要求
        2.2.2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需要
        2.2.3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
        2.2.4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证券市场才能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2.5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我国证券市场才能获得持续发展
第3章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来源
    3.1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内部因素
        3.1.1 大股东占用资金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3.1.2 关联交易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3.1.3 对股利分配请求权利的损害
        3.1.4 对中小股东表决权的损害
    3.2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外部因素
        3.2.1 内幕交易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3.2.2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3.2.3 对中小股东知情权的损害
        3.2.4 操纵市场行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第4章 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权益失衡成因
    4.1 一般性成因分析
        4.1.1 二者实质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4.1.2 道德风险问题与逆向选择问题的体现
    4.2 特殊性成因分析
        4.2.1 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间的关系
        4.2.2 我国特殊背景下,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间的关系
第5章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内部治理建设
    5.1 改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状况
    5.2 按照“激励相容”原则,加强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建立,降低委托代理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5.2.1 固定工资制
        5.2.2 年薪制
        5.2.3 股票期权制
    5.3 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5.4 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6章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外部环境建设
    6.1 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制订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定
    6.2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降低委托人代理人间的信息不对称度
    6.3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有效落实中小股东的表决权
    6.4 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的规范和发展
    6.5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6.6 加强对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教育
    6.7 在适当时候成立社会公众投资者保护协会
第7章 结论和建议
后记
参考文献

(5)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序言
第一章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概述
    第一节 境外上市的背景与作用
        一、境外上市的国际背景
        二、境外上市的国内背景
        三、境外上市的作用
    第二节 境外上市模式分析
        一、直接上市
        二、间接上市
        三、股票存托凭证
        四、多重上市
    第三节 境外上市公司类型分析
        一、公司类型
        二、各类公司的异同
    第四节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特征及监管问题的提出
        一、我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特征
        二、监管问题的提出
        三、境外上市监管面临的挑战
第二章 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境外上市证券监管的机理分析
        一、证券监管的概念
        二、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争论
        三、境外上市监管的一般缘由
        四、境外上市监管的特殊根源
    第二节 各国对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基本特征
        一、本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基本特征
        二、上市地国对外国公司上市法律监管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各国对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冲突
        一、各国推行本国证券法域外适用效力的主要原则
        二、各国对境外上市监管法律冲突的分析
    第四节 各国对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协调
        一、限制本国证券法的域外适用
        二、在本国法中规定有关国际合作的内容
        三、相互承认对方的监管
        四、制订有关证券的冲突法规则
        五、订立司法互助协定和双边谅解备忘录
        六、通过多边协定进行监管合作与协调
    第五节 境外上市监管国际合作分析
        一、区域性国际监管合作
        二、国际证监会组织
        三、其他国际组织
        四、小结
第三章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国内监管研究
    第一节 国内和境外证券监管机制之比较
        一、监管机制的概念
        二、国内和境外证券监管机制简况
        三、国内与境外证券监管机制的差异与冲突
    第二节 国内规范境外上市的法律回顾
        一、H股企业的法律规范
        二、红筹企业的法律规范
        三、民营企业的法律规范
    第三节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法律问题及特征
        一、不同类型企业受不同法规约束
        二、法律规范过于细化
        三、境内外公司法和证券法律冲突
        四、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五、小结
    第四节 对境外间接上市监管的思考
        一、间接上市监管的目的
        二、监管方法建议
        三、小结
第四章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争议性行为及违规行为研究
    第一节 争议性行为分析
        一、投资证券非核心业务
        二、粤海事件
        三、新规定的溯及力
        四、小结
    第二节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分析
        一、典型案例
        二、违反信息披露的特点
        三、小结
    第三节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分析
        一、典型案例
        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特点
        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 违法违规行为反映的监管问题
        一、内部监督缺陷
        二、外部监管的机制缺陷
        三、审批缺陷导致反向选择
第五章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跨境监管研究
    第一节 双重监管问题
        一、双重监管的提出
        二、双重监管机制问题
        三、双重监管机制之思辩
        四、监管原则和现实的冲突
    第二节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审批机制分析
        一、上市审批机制概述
        二、境外上市审批机制之辨析
        三、小结
    第三节 公司上市后的监管
        一、内幕交易引起的跨境监管冲突
        二、公司治理跨境监管问题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影响
        四、小结
    第四节 公司破产及退市的跨境监管冲突
        一、公司破产的跨境监管冲突
        二、公司退市可能引发的冲突
        三、小结
    第五节 争议解决机制与监管
        一、强制仲裁机制的反思
        二、民事救济制度的完善
        三、跨境打击违规存在困难
第六节 跨境监管合作研究
    一、明确双重监管机制的原则
    二、监管机构的职能
    三、境内外利益冲突的出路
    四、解决跨境证券监管问题的建议
    五、小结
第六章 与境外上市有关的热点问题研究
    第一节 股权分置改革与境外上市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分析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境外上市的影响
        三、H股股改对境外上市的影响
    第二节 QFII制度与证券监管分析
        一、QFII引发的证券监管问题
        二、完善我国证券投资监管的建议
    第三节 H、A股互换机制探析
        一、A股、H股股价形成差异及互换机理
        二、互换机制给外汇监管带来的挑战
        三、互换机制的实施与监管
        四、香港间接成A股唯一海外市场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6)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0 导论
    0.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0.1.1 研究背景
        0.1.2 研究意义
    0.2 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国内外研究现状
        0.2.1 市场退出的一般经济学理论研究
        0.2.2 国外对退市机制的实证研究
        0.2.3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研究
    0.3 本文的研究方法
    0.4 本文的研究范围和基本假设
        0.4.1 研究范围
        0.4.2 基本假设
    0.5 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结构安排
        0.5.1 本文的主要观点
        0.5.2 本文的结构安排
    0.6 本文主要创新点
    0.7 本文仍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 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理论基础
    1.1 现代契约理论与股市退市机制
        1.1.1 契约的基本概念
        1.1.2 契约理论的主要模型
        1.1.3 退市机制的产生及契约解释
    1.2 制度经济学与股市退市制度
        1.2.1 制度的概念
        1.2.2 制度的效率
        1.2.3 制度效率与退市制度
    1.3 金融风险理论与股票市场退出机制
        1.3.1 金融风险的市场模型
        1.3.2 金融风险理论与退市机制
2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实施概况
    2.1 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相关概念
        2.1.1 退市的概念和特征
        2.1.2 股市退市机制的模式选择
    2.2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历史沿革
    2.3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的内容
        2.3.1 关于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
        2.3.2 关于退市程序
        2.3.3 关于退市后的恢复上市
        2.3.4 关于终止上市
    2.4 中国股票市场现有退市机制的特点
    2.5 中国退市公司退市原因分析
        2.5.1 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的原因
        2.5.2 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原因
3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严重失灵及其危害
    3.1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
        3.1.1 “退而不出”现象严重
        3.1.2 退市标准没有得到完全实施
        3.1.3 缺乏主动退市
    3.2 股票市场功能理论与股市退市机制
        3.2.1 股票市场的功能
        3.2.2 股票市场功能理论与退市机制
    3.3 退市机制失灵的危害
        3.3.1 退市机制失灵弱化了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3.3.2 退市机制失灵使股票市场丧失投资增值功能
        3.3.3 退市机制失灵抑制股票市场转换机制功能的实现
        3.3.4 退市机制失灵加剧了股票市场风险
        3.3.5 退市机制失灵使筹集资本功能受到威胁
        3.3.6 退市机制失灵恶化股市的制度环境,加剧寻租行为
4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原因的实证分析
    4.1 退市机制中的契约人
        4.1.1 上市公司
        4.1.2 监管机构
        4.1.3 投资者
    4.2 退市机制失灵的博弈模型
        4.2.1 前提假设
        4.2.2 博弈均衡
        4.2.3 结论
    4.3 退市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影响和损伤
        4.3.1 强制退市的成本分析
        4.3.2 自愿退市的成本分析
        4.3.3 股市退市对公司经营者带来的成本分析
        4.3.4 小结
    4.4 市场监管者面临的公司退市成本分析
        4.4.1 退市对企业债权人的影响分析
        4.4.2 退市对公司职工的影响分析
        4.4.3 企业退市的社会软成本
        4.4.4 小结
    4.5 退市对二级市场该公司投资者影响的实证分析
        4.5.1 上市公司退市的事件研究
        4.5.2 强制退市对投资者的影响
        4.5.3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对投资者的影响
        4.5.4 小结
    4.6 保牌对公司及其相关利益者影响的实证分析
        4.6.1 保牌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4.6.2 保牌对投资者利益影响的实证分析
    4.7 小结
5 部分国家(地区)股票市场退出机制比较分析
    5.1 美国、日本与香港股市退市标准比较
    5.2 美国、日本与香港股市退市程序比较
        5.2.1 退市程序的实施主体
        5.2.2 退市或恢复持续上市的时间安排
        5.2.3 实施弹性
    5.3 中美退市机制比较分析及其借鉴
        5.3.1 中美退市机制的差异
        5.3.2 中美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差异产生原因分析
6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深层次原因
    6.1 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是退市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
        6.1.1 关于股票市场功能关系的研究
        6.1.2 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导致股权分置
        6.1.3 股权分置是造成退市成本奇高的直接原因
        6.1.4 小结
    6.2 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其他原因
        6.2.1 股票市场结构的不完善加剧股市退市机制失灵
        6.2.2 各方参与者观念落后加剧股市退市机制失灵
        6.2.3 地方保护主义加剧股市退市机制失灵
        6.2.4 法律制度和进入制度的不完善加剧股市退市机制失灵
        6.2.5 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加剧股市退市机制失灵
7 矫正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路径
    7.1 根治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思想方法及指导原则
        7.1.1 根治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思想方法
        7.1.2 根治股票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指导原则
    7.2 根治退市机制失灵的根本办法——解决股权分置
        7.2.1 解决股权分置将降低各契约人的退市成本
        7.2.2 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
    7.3 解决退市机制失灵的配套办法
        7.3.1 落实法律责任,增强监管力度
        7.3.2 加快多层次证券市场建设,完善股票市场的退出通道
        7.3.3 建立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完善投资者的保护体系
        7.3.4 完善退市预警机制,建立投资者退出的缓冲通道
        7.3.5 加强风险观念培育
        7.3.6 改良股票发行制度
    7.4 完善退市规则和退市程序
        7.4.1 加强退市标准
        7.4.2 完善退市程序
    7.5 小结
8 结语
附录
    附录1: 24家保牌公司保牌公告的事件研究
    附录2: 部分国家(地区)退市程序
参考文献
后记
论文独创性声明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7)财务困境及其与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目的及依据
    第二节 研究财务困境的意义
    第三节 关于破产、财务困境研究领域的文献回顾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创新点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财务困境概论
    第一节 财务困境的概念
    第二节 国内外财务困境的研究
    第三节 财务困境的成因
    第四节 解决财务困境的对策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财务困境内在影响因素:资本结构
    第一节 资本结构的概念
    第二节 资本结构对财务困境的影响
    第三节 资本结构影响财务困境
    第四节 非对称信息下过度负债产生财务困境模型
    第五节 基于 EBIT的动态资本结构模型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财务困境内在影响因素:治理结构
    第一节 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第二节 国内外关于治理结构的研究
    第三节 有无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四节 治理结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机制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财务困境两内在因素关系
    第一节 债权结构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二节 股权结构对治理结构的决定作用
    第三节 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对独立性
    第四节 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的综合效应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我国资本结构、治理结构和财务困境
    第一节 我国资本结构研究
    第二节 我国治理结构研究
    第三节 现阶段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及财务困境
    第四节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章小结
第七章 我国上市财务困境公司(ST)研究
    第一节 ST、PT 制度的概述
    第二节 现有ST公司概况
    第三节 ST 公司与资本结构、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
    本章小结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8)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 要
Abstract
1 上市公司退市的基本法律制度
    1.1 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及其重要意义
    1.2 上市公司退市的成本收益分析
    1.3 上市公司退市的分类标准
2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现状及立法缺陷分析
    2.1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2.2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立法缺陷与不足
3 成熟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立法体例比较
    3.1 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权限比较
    3.2 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比较
    3.3 上市公司退市的操作程序比较
4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立法模式的现实选择
    4.1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处理权限
    4.2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4.3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预警制度
    4.4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出口”
    4.5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外在保障
    4.6 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
    4.7 终止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
结 论
注 释
致 谢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9)企业并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导言
    1.1 研究我国企业并购的背景和目的
第2章 企业并购理论及动因分析
    2.1 企业并购的概念
    2.2 企业并购的动机理论
    2.3 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企业并购理论
    2.4 公司并购动因与效应分析
第3章 我国企业并购分析
    3.1 我国企业并购历程回顾
    3.2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历程的回顾
    3.3 我国公司并购的特点
    3.4 我国企业并购的问题
第4章 国际企业并购及对中国企业并购的启示
    4.1 国际企业并购的历史过程
    4.2 国际企业并购的特点
    4.3 国际企业并购的新趋势
    4.4 国际企业并购对我国企业并购的启示
第5章 跨国并购的风险管理
    5.1 跨国并购风险识别
    5.2 跨国并购风险控制
第6章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战略
    6.1 企业并购后整合战略的实施
    6.2 并购整合战略实证研究及启示
参考文献
致谢

四、ST东北电: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将公司清盘(论文参考文献)

  • [1]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D]. 邓玉玲. 广东工业大学, 2017(02)
  • [2]上市公司特征与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相关性研究 ——基于中国A股市场[D]. 王超. 东北财经大学, 2010(02)
  • [3]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研究[D]. 杨秋波. 西南财经大学, 2008(11)
  • [4]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 程征贵. 河海大学, 2006(09)
  • [5]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D]. 杨宏. 西南政法大学, 2006(12)
  • [6]中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研究[D]. 倪勇. 复旦大学, 2005(07)
  • [7]财务困境及其与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D]. 王志伟. 复旦大学, 2004(01)
  • [8]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制度研究[D]. 刘政. 华中科技大学, 2004(02)
  • [9]企业并购研究[D]. 胡东平. 武汉理工大学, 2003(02)
  • [10]谁可能率先退市?[J]. 李俊. 东方企业家, 2002(03)

标签:;  ;  ;  ;  ;  

ST东北:境外银团债权人申请公司清算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