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工考委办公室研讨2003年培训工作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陈菲[1](2020)在《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研究 ——以慈济基金会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等多元主体,为了增进公共利益在既定的范围内运用一定的权威来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资源的方式,是多元主体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进行的持续协调和互动的过程。教育治理是治理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发展,是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主体在一定的规则体系下通过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等方式共同应对教育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教育的发展。社会组织在集结社会资源、提供灵活多样的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使得其能够通过公益性的筹资、捐赠、办学等多种手段为弱势群体争取到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能够有效缓解政府在教育投入上的巨大压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治理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治理、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社会组织将在国家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中获得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治理的大背景下,以慈济基金会为个案,通过参与式观察和访谈探究慈济基金会参与教育治理的实践经验,分析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特点、价值和面临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策略。慈济基金会针对教师、大学生、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开展人文教育交流营、教育助学、亲子营、课业辅导、健康书屋、社区课程推广等教育项目,以推动教育公共事业发展为目的不自觉地参与到教育治理中。从慈济基金会与政府、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学校、个体等主体合作开展的不同类型的教育助学项目的运行模式来看,慈济基金会参与教育治理主要以参与政府项目为主要渠道,通过对体制的依附获得参与的合法性和渠道,其参与教育治理的内在机制主要是对弱势群体实施针对性的教育补偿,在提供物质援助的基础上通过志愿者的陪伴和教育完善补偿形式,提高补偿的针对性。慈济基金会在筹集资金、招募和培训志愿者、整合教师资源以及在与政府、企业、学校、其他社会组织等互动方面充分体现其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优势,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强调要“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在专业特长、组织发展目标、资源优势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专家学者组成的教育咨询组织能及时捕捉到社会运行中的现实问题,又能科学预见社会发展中的潜在问题,进行问题分析和政策评估,为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提供保障,在教育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行业协会组织在传递社会呼声、影响政府教育政策制定、提供教育评估、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参与教育治理的程度较深。但对于主要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基金会类型的社会组织来说,其主要优势在于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和丰富多元、赋有奉献精神的志愿者资源。虽然相比于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基金会主要以补偿式参与为主要参与形式,参与深度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教育治理的典型特征在于多元主体的协助和互动,其最终目的在于促进教育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和教育治理的重要主体,其在教育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应该得到承认和重视。针对社会组织在参与教育治理中面临的参与的偶然性、参与的不稳定性、参与渠道单一以及参与的专业性不强等实践困境,结合现有关于治理、教育治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等理论研究,进一步思考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机制的策略,提出重点培育一批教育领域的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以项目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重视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能力建设等策略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
肖彧[2](2019)在《基于胜任力的D市民政系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十三五”时期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胜任力理论在国外研究时间比较久,拥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胜任力研究的起步较晚,在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相对较少。在此背景下,本文探讨了D市如何构建民政系统人员的胜任力模型,并尝试将其导入到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的具体环节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不仅充实了国内胜任力研究领域的内容,还拓展了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的发展方向。公务员队伍是我国人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除具备人力资源的普遍性特点之外,还具有更强的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因此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收官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固本培元的关键时期,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能力提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D市民政系统现状,旨在研究将胜任力导入到D市民政系统中,以期提升该市民政系统人员的职业能力。基于胜任力的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研究体系可以提高工作能力评估的有效性,同时也是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的长效机制。深入探究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工作是打造政府等公职部门核心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动力的有力保障。中国民政肩负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职责,更兼之承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任,建设一支作风优良、勤政为民的民政队伍是党和国家对我们寄予的期望,因此只有加快研究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的步伐,才能适应时代对公务员胜任水平的需要。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对D市民政部门公务员职业能力的提升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张小宝[3](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张玮[4](2018)在《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优化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居民出行需求日益提升,城市轨道交通以其高速、安全可靠、准点舒适、大容量等优势得到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喜爱,并成为当前城市出行最为方便快捷的方式之一。现阶段,我国城市交通体系中,轨道交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世博会前后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进入到跨越式阶段,网络化运行全面推行。不过我们必须认识到,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情况并不理想,不仅事故发生率较高,而且综合服务质量也同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和完善潜力。基于上述情况,本文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监管为研究对象,以运营事故为导向,进行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点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在本文研究中,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的具体事故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文献法、实地调查法和案例法对系统而全面的分析了运营安全监管工作中所客观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同时结合了香港、伦敦以及北京的城市轨道交通监管经验,给出了一系列针对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其中主要包括了:(1)通过运营监管机构一体化,实现政企合署办公,提升信息传递效率;(2)对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通过进行的演练评估提升预案的实用性;(3)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保证设备质量;(4)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操作中的安全意识;(5)加强委外施工监护,提升监管手段;(6)引入第三方监管,同时开通网络监管平台。
程荣波[5](2017)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关注的增加,人口寿命得以延长,人口老龄化也随之成为世界范围内的趋势。我国是世界范围内老龄化国家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不仅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迫切需求,也是惠民生、打造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总体而言,我国老年人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三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老年人习惯于在家中养老。但是当前社会家庭结构和人们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很难适应当代社会生活节奏,也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而机构养老囿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财政资源的有限性、服务质量较难保证而难以大规模用于解决养老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有效的整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弥补了国家所不能及,家庭照顾乏力所应承担的照顾老人的职责。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龄人口数量日渐增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但养老服务事务中各相关主体责任分担不明,较大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我国老龄化事业的现代化建设。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社区居家养老和责任分担机制的概念及相关的理论依据;继而以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三大主体:公共部门、非公共部门和非正式支持体系进行了应然分析,接着以上海、宁波和兰州为例对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进行了实然分析。在此基础上,探索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中三大主体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居家养老工作的相关建议或意见。
汪金龙[6](2017)在《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的逻辑与实践 ——以上海市L社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民主协商作为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方法和协调社区各方利益的有效手段一直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更将民主协商建设提升到实践操作的层面。在上海,基层民主协商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一环,其在社区的实践情况,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经验总结上都备受关注。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即是民主协商在城市社区运作的逻辑和实践,在各类理论阐释和案例分析文章的基础上,本文独特运用了“过程——事件”的分析方法,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切入点,将具有代表性的L社区的民主协商案例以叙述、描写的方式进行了“深描”,在详细的描述过程中将民主协商的逻辑链条和运作细节清晰地展露了出来,进而对社区民主协商运作的逻辑和实践进行了阐释。本文首先对国外协商民主理论和国内城市社区民主协商运作的相关理论做了梳理,并引出在中国语境下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生发的逻辑起点,分析了民主协商现阶段在城市社区中的发展形势和所面临的境况,并结合最新的实践情况引出本文的个案。笔者基于在L社区实习的便利条件,通过参与式和非参与式观察、无结构式访谈等方式搜集了大量关于L社区民主协商建设与运作的相关资料,并对L社区民主协商平台自筹备到运作再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将社区民主协商的要素与框架呈现出来,再在此基础上进行深挖和分析,对其各个部分进行功能阐释。在这一过程中,L社区民主协商运作的闪光点和脆弱点都一一展露出来,其面临的现实困境也是大多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理论分析和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本文最后就城市社区民主协商建设过程中现有的经验和问题做了策略分析,以期为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的建设路径提供一些优化建议。这样做的理论意义在于以一种新的案例呈现方式去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搭桥,使理论在详细的实践描述中展现出来,有利于民主协商的理论提升和实践调和。现实意义在于将一个典型个案完整描述出来,不仅能以此为样本窥探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协商的运作实况,也可以将此拿来作对比和借鉴,找到最优的实践路径。
刘怡[7](2017)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组织转型研究》文中提出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以下简称高教研究机构)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多挂靠教务处,以研究校内问题、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咨询建议为主要职能。随着时间的发展,高教研究机构逐渐走向了分化,除少数成立了教育学院、拥有高等教育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高教研究机构以外,大部分高教研究机构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方式,难以满足国家教育改革发展与高校科学决策的需要,普遍面临着生存的危机。特别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的发展,以及高校拥有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促进高教研究机构通过组织转型,重新找到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成为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中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研究正是建立在求解“我国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问题的基点上,以高教研究机构的组织转型作为研究的主题,按照从“一般→个别”,“静态→动态”的研究路径,从高教研究机构的现实图景切入,将实地研究的结论作为理论研究的依据,借鉴资源依赖理论和复杂性理论,全面而深入地分析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现状,系统而客观地解释高教研究机构转型探索的内在逻辑,理性而前瞻地探寻非学术导向的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目标趋向,以期为这类高教研究机构的转型发展提供切实的理论指导。本研究的第一部分以我国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现状为立论前提,按照由“面”到“点”的研究思路,对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环境背景予以全面的检视。首先,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和高教研究机构的发展历程,总结了高教研究机构的发展特征,认为高教研究机构作为高校内部专门研究高等教育相关问题的机构,具有存在的价值,不应被裁撤。其次,从“面”上着眼,通过普查法和问卷调查法,对我国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状态做出了全面分析。再次,从“点”上入手,将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状态划分为四种,分别是:学术导向、整合发展、勉强维持、走向消亡,并以案例研究的形式,对高教研究机构的不同运行状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整合发展是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探索,处于生存困境中的高教研究机构可以通过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教学评估中心等机构的组织合并,实现转型发展,重新找到生存的空间。本研究的第二部分借鉴资源依赖理论和复杂性理论,对高教研究机构整合发展的转型探索进行了研究。首先,根据转型速度的快慢和改变幅度的大小,将高教研究机构的转型探索划分为三种,分别是:持续调整型的组织转型,通过路径转换式的逐步微调以及小变化的不断积累,高教研究机构发生了系统性的改变;间断跃进型的组织转型,当组织中出现重大特殊事件或危机时,高教研究机构在短时间内迅速发生了系统性的改变,与发展规划机构之间形成了紧密耦合的组织关系;渐进适应型的组织转型,在较长的时间内,高教研究机构仅在现有框架下做出了适应型的组织调整,对组织局部进行了改变。其次,运用案例研究法,对高教研究机构持续调整型、间断跃进型和渐进适应型组织转型的影响因素、转型过程、转型优缺点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分析。本研究的第三部分以上述实践考察与理论分析的结果为依据,在全面调查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基础上,提出院校研究机构是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目标趋向与现实归宿。变化的环境、变革型领导、核心资源、研究人员是影响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关键要素;遵循“两个规律”是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必要前提,确立院校研究的发展方向是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目标趋向,机构的行政性与研究的专业化相结合是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路径选择,共同创造是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内在要求。
王林森[8](2017)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研究》文中认为自2000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人口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社会的加剧,总数庞大的老年人口,迫使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妥善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当前各界关注的焦点与热点。我国提倡的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支撑、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模式,开启了社会各界积极探索与研究养老服务的大门。居家养老作为社会普遍认可的养老模式,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试图将居家养老服务与居家老年人养老有力结合,通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使之成为解决老年人养老的一剂良方。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化,将城镇居家老年人作为研究居家养老服务的切入点,将有效的应对居家养老服务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由此,深入研究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针对性研究城镇居家老年人养老需求、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近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平衡建言建策,对解决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和应对居家老年人养老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本文从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视角出发,立足于供给侧理论、多元福利主义理论、社会嵌入理论、老年社会保障理论、服务管理理论等理论基础,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聚类分析法、访谈法、定量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两个维度进行阐释,着力研究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力争达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两端平衡。本研究主要完成六个方面研究,分别是界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涵义、内容、特点;明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理论内涵;针对成都城镇居家老年人进行实际调研,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运用聚类分析法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行量化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主体供给能力分析;构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与预测模型;汲取国内外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相关启示,提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第一、界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涵义、内容、特点。1、城镇居家养老涵义:以居住在家的城镇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方结合自身优势、相互协调,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最优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护理、家政保洁、娱乐休闲、社会交流、教育咨询、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是人口老龄化下的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佳养老服务方式。2、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经济保障、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家政事务料理、居住环境调试、老年权益法律保障、文化休闲娱乐、老年婚姻介入、老有所为咨询、情绪调适、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3、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特点:供给主体多元化;养老功能全面化;养老资源多面化;养老模式方便化、灵活化;养老服务舒适化。4、明确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由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组成。第二、明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理论内涵。本研究认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应立足于供给侧理论,从供需平衡关系出发,以城镇居家养老者为研究节点,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明确为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方,全面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供给能力的供给现状、影响因素、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着力探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供给主体在供给能力提升上的协调和配合,结合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实际养老需求,力争达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为城镇居家养老者提供最佳养老服务。第三、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量化分析。本研究针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养老需求,共发放1080份调研问卷,收回有效问卷826份。通过问卷设计、实际调研、深度访谈、数据收集、聚类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养老需求进行量化分析,得出结论:生活同一区域内的城镇居家养老者存在不同的生活形态,具有差异显着的养老需求特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应为城镇居家养老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期望本研究结论能为后来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有益启示。第四、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分析。着重探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分别对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的供给现状、影响因素、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等方面采用数据和图表的形式予以分析。本研究认为:(1)政府方面:法规政策、财政支持、绩效考核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条文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渠道不通畅;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2)家庭方面:家庭结构、传统社会文化、家庭资金支持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家庭结构不合理;传统社会文化不匹配;经济支持压力大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3)社区方面:设施环境、资源整合、宣传信息、服务人员素质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设施环境建设不完善;资源整合能力不强;信息宣传不对称;服务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4)社会组织方面:自主参与、服务水平、人员管理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自主性不强;服务领域不宽;服务人员管理不善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五、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与预测。通过计量方法,对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评价,最终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省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多元线性回归算法的预测模型、处理过程以及相应的预测结果分析,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了预测,构建了相关的量化分析模型,并对其结果进行了分析,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量化研究开辟新思路,为制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决策方略提供量化预测与分析工具。第六、汲取国内外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相关启示,提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本研究汲取美国、英国、新加坡、德国、瑞典、澳大利亚、日本、北京、上海、宁波、成都、香港、中国台湾等启示性经验模式。提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方面的建议:完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环境;理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间关系;精准定位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个性化对象;透彻划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精细化内容;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准;贯彻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福利性理念;坚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导向;贯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内在合作机制。本研究创新尝试:1、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理论创新研究。本研究认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应当立足于供给侧理论,从供需平衡关系出发,以城镇居家养老者为研究节点,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明确为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方,全面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供给能力的供给现状、影响因素、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着力探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供给主体在供给能力提升上的协调和配合,结合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实际养老需求,力争达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为城镇居家养老者提供资源优化的最佳养老服务。本研究关于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研究弥补学术界相关研究的理论空白。2、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体系与预测方法的创新研究。本研究基于国家统计局及国家老龄委的相关数据,将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作为研究对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设计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模型,从宏观层面,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评价,最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体系。同时,本研究基于成都市老龄委和成都市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结合本研究第四章的调研数据及其分析和第五章的研究分析结果,通过多元线性回归算法的预测模型,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预测,得出相应的预测结果,并对其予以分析,从而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量化研究开辟了新思路,为制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决策方略提供量化预测与分析工具。本研究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和预测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分析以及所获取的研究结果,开创了关于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研究的新视角,具有较大的研究创新性。3、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新注解。本研究通过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深入探讨,将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明确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去,丰富和充实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新内涵,使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注入新活力,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开创新的研究视角,使研究者、实际工作者以及广大城镇居家养老者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有了新认识,为我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李小兰[9](2016)在《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加快发展民营养老服务业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21世纪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并呈多元化趋势。然而,家庭的养老功能因家庭结构小型化等原因而逐渐弱化,传统上由政府负责的养老服务事业又因体制僵化而导致供给效率日益低下。在这种情况下,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且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必然需要寻求家庭和政府以外的解决途径,通过构建日益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保证养老服务的供给。与此同时,经济新常态也迫切要求我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尤其是要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这为民营养老服务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契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不仅增加了养老服务的供给、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而且促进了经济的增长。然而,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其深化发展仍有诸多阻滞,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克服和解决。本文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采用文献研究法、典型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归纳法等,从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入手,深入系统地分析其发展历程与成效、存在问题、实践模式、深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国内外经验借鉴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与措施建议,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刘晓雪[10](2015)在《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及高龄化的日益加重,失能老年人不断增加,再加上家庭结构核心化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得在新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下,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后面临的又一重要挑战。老年人如何获得足够的照护资源已成为学术界的研究重点,同时也是政府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在当前我国照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处于社会底层的、面临经济和生活自理能力双重困难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进行研究,是未来老龄政策制定和开展照护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本项研究的重要意义之一。纵观国内外的研究,大部分研究专注于对全体老年人实施长期照护保障,很少研究涉及对“双困”老人实施专项的照护社会救助,从定量的角度测算“双困”老人数量及照护社会救助成本的研究更少。本文将照护社会救助作为一项专项、独立的救助制度进行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保障“双困”老人生存权利、提高“双困”老人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安定和建设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主要围绕着三个问题逐次展开,分别是:第一,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在需求和供给方面的现状;第二,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第三,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框架的重构。本文分析了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需求和供给状况,考察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基于相关理论,重构了由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资格评估、资金筹集、服务提供、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保障等子要素共同支撑的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框架。通过研究,本文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情况下,我国的失能老年人也在不断增加。加上家庭结构、观念习惯等因素的变化,大量失能老人的存在,对我国经济和社会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照护服务要求。同时,为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亟需社会为“双困”老人提供救助服务。第二,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在覆盖范围、救助标准、资金筹集、服务供给环节及监督管理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其原因主要有:缺乏对照护社会救助制度的顶层设计且法制不健全,地区之间的资源不能有效整合;资金筹集渠道单一,财政投入总量不足;照护服务设计环节、服务执行环节和服务质量监督环节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安排;照护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等。第三,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照护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发现,在照护社会救助的资格评估方面,国外的经济审查比较透明和严格,且有了比较成熟的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及规范的照护需求评估流程;“就地老化”理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也逐渐成为国际认同的长期照护的发展趋势,从而要求不断实现照护资源的整合;各国非常重视对照护服务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以保障失能老人能够得到较高质量的照护服务;为保证照护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运行,各国也建立了非常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第四,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的数据,选取了马尔科夫模型,预测了我国未来城市“双困”老人所需的照护社会救助费用,并通过与国家未来财政收入的比较,认为我国未来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需求在财务上是具备可行性的。第五,重构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框架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主体多元化、保障水平适度、实用性和法制化的原则。本文界定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为“两类六档”老人,针对2.5倍低保收入以下的老人,根据收入和失能程度实施六个档次的照护社会救助。在资格评估方面,要对“双困”老人的经济状况和照护需求分别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在资金筹集方面,要坚持资金筹集多元化的原则,在保证持续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努力依靠福利彩票和社会力量筹集照护社会救助资金;在服务提供方面,要积极整合各方照护资源,为“双困”老人提供生活照护、安全保障、医疗保健和精神保健等切实符合老人实际需求的服务内容;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建设一支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而且不断提高照护服务质量的人才队伍;在质量保障方面,通过完善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机制,实现照护社会救助制度的规范、健康和持续运行。
二、上海市工考委办公室研讨2003年培训工作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市工考委办公室研讨2003年培训工作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研究 ——以慈济基金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社会组织在教育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
(二)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下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
(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获得政策支持 |
(四)个人困扰与社会问题的结合是研究的出发点 |
二、研究意义 |
(一)丰富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治理的理论 |
(二)以现实案例充实现有理论 |
(三)为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教育治理提供可行性建议 |
三、文献述评 |
(一)关于治理的研究 |
(二)关于教育治理的研究 |
(三)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 |
(四)关于慈济基金会的研究 |
四、研究方法 |
(一)个案研究法 |
(二)参与式观察 |
(三)访谈法 |
五、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慈济基金会及其主要慈善项目 |
一、慈济基金会的产生与发展 |
二、慈济基金会的组织结构 |
(一)“四合一”的组织架构 |
(二)明确的功能分组 |
三、慈济基金会的管理制度 |
(一)管理制度的核心 |
(二)非正式制度下的团体监督 |
四、慈济基金会的主要公益项目 |
(一)慈善项目——教富济贫、济贫教富 |
(二)医疗项目——以人为本,以病为师 |
(三)教育项目——教之以德,育之以礼 |
(四)人文项目——人品典范,文史流芳 |
(五)环保项目——环保实作,教育宣讲 |
第二章 从物资到人力——慈济基金会参与教育治理的资源及其整合 |
一、设立教育专项资金为参与教育治理提供保障 |
(一)教育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 |
(二)教育专项资金的整合概况 |
二、建立教师联谊会为参与教育治理提供专业指导 |
(一)慈济基金会教师联谊会的产生 |
(二)教师联谊会中教师资源的整合 |
三、加强志愿者培训提高参与教育治理的整体能力 |
(一)注册志愿者的系统培训 |
(二)功能组的定期培训 |
(三)围绕具体活动的临时培训 |
(四)志愿者的搭配和培养 |
第三章 补偿式参与:慈济基金会参与教育治理的实践 |
一、与多元主体合作参与教育治理的实践经验 |
(一)与政府合作——以江西宜春助学项目为例 |
(二)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以江苏宿迁春蕾助学项目为例 |
(三)与学校合作——以河北易县“一月一家书”项目为例 |
(四)与企业合作——以泉峰集团“爱跑”项目为例 |
(五)与个体合作——个案关怀与陪伴 |
二、慈济基金会参与教育治理的主要特征 |
(一)以参与政府项目为主要渠道 |
(二)对弱势群体实施针对性的教育补偿 |
(三)以奖助学金制度形成稳定的参与机制 |
(四)由志愿者承担主要的组织及教学工作 |
第四章 慈济基金会的实践困境与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改进策略 |
一、慈济基金会参与教育治理的实践困境 |
(一)依靠关键人物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的偶然性 |
(二)政策变动的影响——社会组织参与的不稳定性 |
(三)依托体制补偿式参与——参与渠道单一 |
(四)以志愿者的自主参与为主——参与的专业性不强 |
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机制的策略 |
(一)重点培育一批教育领域的社会组织 |
(二)重视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能力建设 |
(三)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
(四)以项目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2)基于胜任力的D市民政系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 |
2.1 胜任力和职业能力 |
2.1.1 胜任力的定义 |
2.1.2 胜任力模型的引入 |
2.1.3 胜任力模型的应用 |
2.2 职业生涯管理理论 |
2.2.1 职业选择理论 |
2.2.2 职业生涯发展理论 |
2.2.3 职业探索决策理论 |
2.2.4 职业发展主动架构理论 |
2.3 国外公务员职业能力标准践行情况 |
2.3.1 美国 |
2.3.2 英国 |
2.3.3 德国 |
2.4 国内公务员职业能力标准践行情况 |
3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业能力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3.1 数据来源及取得方式 |
3.1.1 调研对象 |
3.1.2 调研方式 |
3.1.3 调研目标 |
3.2 D市民政系统建设基本情况 |
3.2.1 D市民政系统主要职责 |
3.2.2 D市民政系统组织架构 |
3.3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基本情况 |
3.3.1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学历分布概况 |
3.3.2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务分布概况 |
3.4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业能力及提升需求现状 |
3.4.1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业能力现状 |
3.4.2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对职业能力提升存在问题 |
3.5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3.5.1 提升方式缺乏针对性 |
3.5.2 提升方式设计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
3.5.3 提升能力方式评价机制不完善 |
4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方案 |
4.1 公务员胜任力模型的构建 |
4.1.1 模型构建步骤 |
4.1.2 民政系统职系和序列划分 |
4.1.3 要素提炼与要素评级 |
4.1.4 D市民政系统胜任力模型的建立 |
4.2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方案 |
4.2.1 方案设计原则 |
4.2.2 制定培训方案 |
4.2.3 方案可行性分析 |
4.2.4 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
5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职业能力提升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保障类型 |
5.1.1 思想保障 |
5.1.2 师资保障 |
5.2 方案的持续改进 |
5.2.1 推进构建学习型民政系统 |
5.2.2 建立健全培训激励机制 |
5.3 基于胜任力模式的职业能力提升可能遇到的持续挑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D市民政系统公务员通用能力职业框架认知程度表 |
附录B D市民政系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C D市民政系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课程考核登记表 |
附录D D市民政系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学习效果评估表 |
致谢 |
(3)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优化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简要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的现状 |
一、基本概念 |
(一)监管 |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
(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 |
二、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的现状 |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的法规与政策 |
(二)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体系设置 |
(三)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范围及内容 |
(四)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现状分析 |
第二章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一、近三年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事故情况分析 |
二、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一)轨道交通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滞后 |
(二)轨道交通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预案演练不足 |
(三)运营设施设备管理存在疏漏,质量检测不到位 |
(四)员工危机意识淡薄,现场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
(五)委外施工缺乏安全意识 |
(六)乘客的不安全行为导致部分事故的发生 |
第三章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运营安全监管的组织机构职能设置不明确,存在管理真空 |
二、应急预案缺乏演练评估,往往纸上谈兵 |
三、轨道交通设备质量检查缺乏系统性和严密性 |
四、安全教育与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的课程有待加强 |
五、施工监护效果不佳,对委外的施工管理不到位 |
六、日常运营时对乘客的不安全行为监管手段不足 |
第四章 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一、伦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 |
二、香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 |
三、北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 |
四、评析与经验借鉴 |
第五章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优化建议 |
一、运营监管机构一体化,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
二、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 |
三、重视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保证设备质量 |
四、提升员工安全培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意识 |
五、加强施工监护,提升监管手段 |
六、引入第三方监管,同时开通网络监管平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和不足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社区 |
二、社区居家养老及其与相似概念的比较辨析 |
三、责任分担机制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社会交换理论 |
二、责任分担理论 |
三、福利普适理论 |
四、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二章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概述 |
一、社区居家养老政策溯源 |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获得的主要成效 |
第二节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的应然分析 |
一、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构建 |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的应然分析 |
第三节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的实然分析 |
一、公共部门主导责任分析——上海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的探索 |
二、非公共部门执行主体责任分析——宁波市星光敬老协会的探索 |
三、综合支持主体分析——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的探索 |
第三章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中公共部门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完善 |
二、区域发展及财政资金分配失衡 |
三、监督评估不到位 |
四、社区事务专业化不足 |
五、宣传力度不足 |
第二节 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中非公共部门存在的问题 |
一、企业在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分担中存在的问题 |
二、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分担中的失范 |
第三节 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中非正式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老人对居家养老认识有待修正 |
二、家庭孝道观念淡化及虐老弃老现象频发 |
第四章 优化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的路径 |
第一节 公共部门主体责任优化的路径 |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 |
二、合理分配养老资金补贴区域范围 |
三、完善服务监管体系 |
四、提高居家养老专业化水平 |
五、加强居家养老宣传工作 |
第二节 非公共部门主体责任优化的路径 |
一、企业在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分担中的优化路径 |
二、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责任分担中的优化路径 |
第三节 非正式支持体系责任优化的路径 |
一、协助老人及时转变观念 |
二、重视家庭敬老教育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的逻辑与实践 ——以上海市L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1.2.1 国外协商民主的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 |
1.2.2 国内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1.3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4 研究的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城市社区民主协商运作的逻辑起点 |
2.1 城市社区治理理念的扩展延伸 |
2.1.1 单位制解体后城市社区的多元化发展 |
2.1.2 城市社区的自治、共治与社会资本的培育 |
2.1.3 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协商逻辑 |
2.2 城市社区发展转型的现实需要 |
2.2.1 城市社区治理转型的倒逼压力 |
2.2.2 城市社区民主协商因素的自然生长 |
2.2.3 政策导向和理论研究的推动 |
2.2.4 城市社区民主协商实际作用的发挥 |
2.3 城市社区创新治理的必然要求 |
2.3.1 民主协商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基本定位 |
2.3.2 民主协商在城市社区创新治理改革中的实践 |
第3章 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的个案研究:L社区民主协商运作的过程分析 |
3.1 事件过程:L社区物业调价风波始末 |
3.1.1 老小区物业涨价——一个普遍的矛盾 |
3.1.2 首次调价失败——传统路径的受阻 |
3.1.3 书记动员——协商框架下的理性探讨 |
3.1.4 再次调价成功——民主协商运作实效的发挥 |
3.2 要素分析:L社区民主协商运作体系的结构框架 |
3.2.1 谁来协商——行动者与协商平台的建立 |
3.2.2 协商什么——议题设置 |
3.2.3 如何协商——协商的规范性建设 |
3.2.4 协商后怎么办——协商结果的执行与反馈 |
3.3 现实困境:L社区民主协商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
3.3.1 民主协商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
3.3.2 参与主体结构的单一化 |
3.3.3 专业知识与协商技术的缺失 |
3.3.4 民主协商边界的模糊化 |
第4章 城市社区民主协商运作的路径选择及优化 |
4.1 完善城市社区民主协商制度体系 |
4.1.1 居民自治视角下社区民主协商自身制度的完善 |
4.1.2 社区共治视角下社区民主协商外部协调制度的规范 |
4.2 调整城市社区民主协商资源配置 |
4.2.1 社区内个人参与的合理分配 |
4.2.2 组织参与的角色定位 |
4.3 推动城市社区民主协商技术升级 |
4.3.1 相关领域的专业指导和培训 |
4.3.2 实践形式的创新与方法的专业化 |
4.4 构建城市社区民主协商文化环境 |
4.4.1 公民协商精神的形塑 |
4.4.2 党群互信机制的建立 |
4.4.3 协商与权威的调和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7)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组织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4 概念界定 |
1.5 文献综述 |
1.6 研究设计 |
2 高教研究机构的发展历程与转型诉求 |
2.1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 |
2.2 高教研究机构的发展 |
2.3 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状态 |
2.4 高教研究机构对转型的探索 |
3 转型探索之一:持续调整型的组织转型 |
3.1 影响高教研究机构持续调整型组织转型的主要因素 |
3.2 高教研究机构持续调整型的转型过程 |
3.3 高教研究机构持续调整型组织转型的特点 |
4 转型探索之二:间断跃进型的组织转型 |
4.1 影响高教研究机构间断跃进型组织转型的主要因素 |
4.2 高教研究机构间断跃进型的转型过程 |
4.3 高教研究机构间断跃进型组织转型的特点 |
5 转型探索之三:渐进适应型的组织转型 |
5.1 影响高教研究机构渐进适应型组织转型的主要因素 |
5.2 高教研究机构渐进适应型的转型过程 |
5.3 高教研究机构渐进适应型组织转型的特点 |
6 结论与建议:促进高教研究机构向院校研究机构转型 |
6.1 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三种方式 |
6.2 高教研究机构组织转型的关键要素 |
6.3 高教研究机构向院校研究机构转型的路径选择 |
6.4 创新点与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高教研究、院校研究与发展规划机构运行状态调查”访谈提纲 |
附录二: 普通本科高校高教研究(院校研究)机构调查问卷 |
附录三: 127所合署办公的高校名单 |
附录四: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参与的课题 |
(8)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4.3 内容概述 |
1.5 创新尝试 |
1.6 本章小结 |
2.国内外文献回顾与研究简评 |
2.1 对居家养老涵义的研究 |
2.2 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及其需求的研究 |
2.2.1 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 |
2.2.2 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 |
2.3 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与供给能力的研究 |
2.3.1 对供给主体的研究 |
2.3.2 对供给能力的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3.基础理论与描述性分析 |
3.1 核心范畴界定 |
3.2 相关基础理论 |
3.3 描述性分析 |
3.3.1 人口老龄化及家庭结构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能力的影响 |
3.3.2 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面临的主要问题 |
3.3.3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基本特征及供给体系和问题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查与分析 |
4.1 问卷设计与数据采集 |
4.2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描述性分析 |
4.2.1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基本特征 |
4.2.2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经济与消费状况 |
4.2.3 老年人接受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
4.2.4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
4.3 量化分析工具与效度、信度分析 |
4.3.1 量化分析工具 |
4.3.2 效度与信度分析 |
4.4 城镇居家养老者生活形态及不同分组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1 城镇居家养老者生活形态分析 |
4.4.2 不同分组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5 养老服务需求动机差异及不同生活形态老年人信息来源分析 |
4.6 不同生活形态老年人的接受养老服务的情况分析 |
4.6.1 养老服务接受时间分析 |
4.6.2 老年人月均花费分析 |
4.6.3 老年人照顾情况分析 |
4.6.4 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内容分析 |
4.7 不同生活形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选择分析 |
4.7.1 养老服务的因素分析 |
4.7.2 老年人分组在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差异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5.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状况分析 |
5.1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供给能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1.1 政府供给能力现状 |
5.1.2 政府供给能力的影响因素 |
5.1.3 政府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2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家庭供给能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家庭供给能力现状 |
5.2.2 家庭供给能力的影响因素 |
5.2.3 家庭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3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供给能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3.1 社区供给能力现状 |
5.3.2 社区供给能力的影响因素 |
5.3.3 社区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4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供给能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4.1 社会组织供给能力现状 |
5.4.2 社会组织供给能力的影响因素 |
5.4.3 社会组织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5 本章小结 |
6.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与预测 |
6.1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分析 |
6.1.1 基础方法与选择 |
6.1.2 方法原理与处理过程 |
6.2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结果 |
6.3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基础预测模型与计算方法 |
6.3.1 基本预测模型 |
6.3.2 处理过程设计 |
6.4 城镇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供需匹配研究 |
6.4.1 城镇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供需现状研究 |
6.4.2 城镇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供给预测案例研究 |
6.4.3 城镇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供需不匹配原因分析 |
6.5 城镇居家养老生活与专业服务供需匹配研究 |
6.5.1 城镇居家养老生活与专业服务供需现状研究 |
6.5.2 城镇居家养老专业服务供给预测案例研究 |
6.5.3 城镇居家养老生活与专业服务供需不匹配原因分析 |
6.6 城镇居家养老精神文化服务供需匹配研究 |
6.6.1 城镇居家养老精神文化服务供需现状研究 |
6.6.2 城镇居家养老精神文化服务供给预测案例研究 |
6.6.3 城镇居家养老精神文化服务供需不匹配原因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7.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的经验模式 |
7.1 国外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的经验 |
7.1.1 美国经验模式 |
7.1.2 英国经验模式 |
7.1.3 瑞典经验模式 |
7.1.4 澳大利亚经验模式 |
7.1.5 日本经验模式 |
7.1.6 新加坡经验模式 |
7.2 国内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的经验 |
7.2.1 北京经验模式 |
7.2.2 上海经验模式 |
7.2.3 宁波经验模式 |
7.2.4 成都经验模式 |
7.2.5 香港经验模式 |
7.2.6 中国台湾省经验模式 |
7.3 国内外经验模式启示 |
7.4 本章小结 |
8.提高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 |
8.1 切实提高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
8.1.1 健全法律法规创造良性环境 |
8.1.2 打通资金渠道可持续性发展 |
8.1.3 完善评估机制确保服务到位 |
8.2 不断理顺居家养老多元供给主体间角色定位关系 |
8.2.1 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关系定位 |
8.2.2 社会组织与社区、家庭良性关系 |
8.2.3 社区与家庭间的和谐关系 |
8.3 精准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个性化对象 |
8.4 透彻划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精细化内容 |
8.5 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准 |
8.6 贯彻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福利性理念 |
8.7 坚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导向 |
8.8 贯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内在合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9.全文总结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与启示 |
9.2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9.2.1 研究不足 |
9.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数据来源 |
附录 2:2016 年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 |
附录 3: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基础数据表 |
附录 4: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标准化后数值表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民营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概念 |
一. 老年社会保障 |
二. 养老服务 |
三. 养老产业 |
四. 民营养老服务业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共产品供给的思想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
二.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共产品思想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 |
一. 社会保障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 |
二. 社会保障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
三. 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多元化 |
四. 社会保障责任主体应该社会化 |
第四节 西方学者关于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 |
一. 公共产品理论 |
二.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三. 社区与机构照顾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历程 |
一. 萌芽和探索阶段(1979~1990年) |
二. 起步和规范阶段(1991~1999年) |
三. 拓展和完善阶段(2000~2009年) |
四. 加速和突破阶段(2010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成效 |
一.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理念发生转变 |
二. 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日益加快 |
三. 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显着增多 |
四. 养老服务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 |
五. 养老服务业产值逐年增加 |
第三节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市场份额相对较低 |
二. 结构性供给不足与过剩并存 |
三. 城乡与区域之间资源配置严重失衡 |
四. 养老服务机构普遍面临生存发展困境 |
第三章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践模式——基于京、沪、苏、闽等地的考察 |
第一节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引导 |
一. 强化政府的引领作用 |
二. 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业 |
第二节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府扶持模式 |
一. 以“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模式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
二. 以“民营公补”、“民用公买”等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
三. 以PPP模式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
第三节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运行模式 |
一. “医疗+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模式 |
二. “互联网+养老服务”的智慧养老模式 |
三. “休闲+养老服务”的养生保健模式 |
四. “房地产+养老服务”的养老社区模式 |
第四章 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深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老龄化认知与养老观念方面的制约因素 |
一. 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知不到位 |
二. 社会倾向于依靠家庭或政府实现养老 |
第二节 管理体制与扶持政策方面的制约因素 |
一. 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的边界未明确划清 |
二. 政府“介入过多”与“投入不足”并存 |
三. 扶持政策的创制与落实存在局限性 |
第三节 市场发展与产业培育方面的制约因素 |
一. 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低 |
二. 养老服务产业基础薄弱 |
三. 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 |
第四节 发展理念与运营管理方面的制约因素 |
一. 发展理念存在偏差 |
二. 运营资金严重不足 |
三.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
四. 规范化管理缺位 |
第五章 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和英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一. 美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二. 英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第二节 日本和韩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一. 日本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二. 韩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第三节 香港和台湾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一. 香港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二. 台湾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及经验 |
第六章 促进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与措施建议 |
第一节 促进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
一. 以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为引导 |
二. 以加强培育产业自生能力为基础 |
三. 以深化改革发展和扩大开放为动力 |
四. 以医养融合和智能化为主攻方向 |
第二节 促进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
一.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给,破解民营养老服务业用地难问题 |
二. 健全民营养老服务业融资与信用体系,不断丰富产业发展资金 |
三.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与培训,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四. 完善养老保障相关制度,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形成 |
五. 合理规划产业发展格局,有效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
六. 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加快推动民营养老服务业产业化进程 |
七. 理顺养老服务业管理体制,保障民营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运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外关于老年人照护社会救助的研究综述 |
二、国内关于老年人照护社会救助的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关于老年人照护社会救助的研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双困”老人 |
二、失能老人 |
三、贫困老人 |
四、长期照护 |
五、照护社会救助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奥瑞姆自护理论 |
二、罗尔斯的正义论 |
三、需求层次理论 |
四、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需求状况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城市老龄化及“双困”老人状况 |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 |
二、人口老龄化与失能 |
三、我国城市老年人的贫困状况 |
第二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需求状况分析 |
一、数据来源 |
二、我国城市老人基本情况分析 |
三、我国城市老人失能情况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供给状况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发展过程 |
一、隐性救助阶段(2001年之前) |
二、照护社会救助制度确立阶段(2001年—2010年) |
三、照护社会救助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及标准 |
一、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 |
二、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标准 |
第三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资格评估 |
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 |
二、照护需求评估的实施 |
第四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服务提供 |
一、照护服务内容 |
二、照护服务机构 |
三、照护服务人员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照护社会救助的覆盖范围小 |
二、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标准低 |
三、照护社会救助的服务内容存在供需矛盾 |
四、照护社会救助的照护需求评估体系不健全 |
五、照护社会救助的服务队伍匮乏 |
六、照护社会救助的服务设施不到位 |
七、照护社会救助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
八、照护社会救助的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
第二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缺乏顶层设计,法制不健全,导致各地标准不统一 |
二、资金筹集渠道单一,财政支持有限 |
三、系统资源未能有效整合 |
四、照护服务提供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欠缺 |
五、多种原因导致养老照护员供不应求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外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比较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长期照护模式的分类 |
一、分类依据 |
二、各国长期照护制度体系构成 |
第二节 日本照护社会救助 |
一、日本照护社会救助的产生和发展阶段 |
二、日本照护社会救助的保障范围 |
三、日本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
四、照护社会救助的流程管理 |
第三节 美国照护社会救助 |
一、美国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现状 |
二、美国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标准 |
三、美国照护社会救助服务的提供 |
四、美国照护社会救助的支出 |
五、美国的短期护理和长期照护的整合计划 |
第四节 英国照护社会救助 |
一、照护需求评估 |
二、家计调查 |
三、社区照护 |
四、英国对照护者的支持 |
五、英国的远程监护服务 |
第五节 各国照护社会救助的经验借鉴 |
一、通过资格审查制度限制照护社会救助对象的范围 |
二、给付方式的选择:现金还是实物 |
三、积极倡导“就地老化”的理念 |
四、对非正式照护者的支持 |
五、积极整合照护资源 |
六、培养专业的服务队伍 |
七、重视照护社会救助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未来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需求的预测 |
第一节 国内外关于老年长期照护需求的主要预测模型 |
一、PSSRU模型 |
二、日本的住户仿真模型(INAHSIM) |
三、马尔科夫模型(Markov) |
四、多状态生命表法 |
第二节 马尔科夫模型的相关综述 |
一、马尔科夫过程 |
二、马尔科夫链的定义 |
三、马尔科夫链的性质 |
第三节 基于Markov模型的我国城市老人失能状态转移概率测算 |
一、失能程度的界定问题 |
二、失能状态转移概率矩阵的计算 |
第四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费用预测 |
一、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对象的范围 |
二、我国城市“双困”老年人口的数量预测 |
三、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救助标准及救助费用总额的预测 |
四、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费用与全国财政收入的比较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框架的重构 |
第一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框架重构的基本原则 |
一、政府主导的原则 |
二、主体多元化原则 |
三、保障水平适度原则 |
四、实用性原则 |
五、法制化原则 |
第二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照护需求评估 |
一、照护需求评估流程 |
二、照护需求评估者 |
三、照护需求评估标准 |
第三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资金筹集 |
一、保证持续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 |
二、依靠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照护社会救助资金 |
三、依靠社会力量筹集照护社会救助资金 |
第四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服务提供 |
一、照护社会救助服务内容 |
二、积极整合照护服务资源 |
第五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一、照护服务人才规划 |
二、照护服务人才的职业准入制度 |
三、照护服务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
四、照护服务人才的激励和使用 |
第六节 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的质量保障 |
一、政策支持系统 |
二、监督管理机制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主要创新点、不足之处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巴氏量表 |
附录二: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问卷节选部分 |
附录三: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访谈提纲 |
附录四: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政策汇总表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上海市工考委办公室研讨2003年培训工作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研究 ——以慈济基金会为例[D]. 陈菲.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2]基于胜任力的D市民政系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研究[D]. 肖彧.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3]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4]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优化对策研究[D]. 张玮. 西北师范大学, 2018(06)
- [5]我国社区居家养老责任分担机制研究[D]. 程荣波. 东南大学, 2017(04)
- [6]城市社区民主协商的逻辑与实践 ——以上海市L社区为例[D]. 汪金龙.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17(02)
- [7]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组织转型研究[D]. 刘怡. 华中科技大学, 2017(10)
- [8]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研究[D]. 王林森. 西南财经大学, 2017(10)
- [9]我国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D]. 李小兰.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4)
- [10]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研究[D]. 刘晓雪. 华东师范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