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理性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屹然[1](2021)在《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制度是激励与约束人行为的一种规则。中国式分权制度由于对地方政府做对了激励,从而被认为是引致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关键性制度安排。但当前纵向财政税收返还已逐渐无法满足“增长型”政府的支出需求,分税制改革在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激励效应正在减弱;分权体制在保留政治权威约束下的上下级互动过程中,更倾向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在近十余年来伴随预算外收入的增长越发明显。支农事权下放后我国地方政府在区域支农领域的作用越发重要,但事实与现象发现西方经典分权理论已无法合理解释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对分权制度的作用机制产生了独特影响,而这种影响能否合理激励地方政府扶持本地农业经济综合发展是值得研究的。因此,本文尝试构建了中国式分权制度对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影响理论框架,希望通过优化我国分权制度设计从而优化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最终达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本文遵循了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的基本逻辑思路,将中国式分权细分为收入分权(横向)、支出分权(纵向)与管理分权(市场)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与理论构建。其中收入分权从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经济收入博弈的角度分别讨论了预算内收入(财政分权)与预算外收入(金融分权)的不同影响机制;而支出分权则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支农事权下放、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政绩考核指标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最后管理分权侧重于分析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支农干涉与管理职能问题。通过对中国式分权制度研究范畴的细化,本文揭示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内在机理与影响方式,并为后文实证构建了理论框架。在实证研究阶段,本文首先通过描述性统计对核心变量进行了基础演绎与分析,其后采用2008-2018年面板数据,并运用了固定效应模型、门槛回归模型、面板分位数模型、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空间计量模型以及中介效应模型对前文理论机制进行了验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后提出了以下研究结论:(1)收入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①当前收入分权下无责任的财政援助弱化了纵向财政分权的激励机制,但强化了横向财政资源竞争的能力。联邦制的财政分权模型的激励效应并不适用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在中央政府高度政治集权的“大政府”领导下,基于增值税税收返还的纵向财税激励效应减弱;而地方政府可通过横向的财政控制从而强化其财政资源能力。②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上的目标函数趋同降低了金融支农约束。同时金融收入分权的预算外收入竞争强化了地方政府金融支农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来源于金融风险的对外转嫁与中央的隐形担保。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本外溢与风险转嫁等方式,将自身预算外约束扩张的成本与风险转嫁到上级或同级政府,从而强化其金融资源的获取能力。③地方政府在强化其经济能力的过程中,支农能力大于了其支农真实需求。通过理论与博弈分析表明,财政援助所形成的横向财力转移会导致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支农规模的提升。地方政府中高收入分权地区会主动增加财政支农规模,在被转移支付前优先满足自身支农需求;而低收入分权地区的地方政府则在农业“争资立项”的基础上对中央与同级政府造成事实性依赖。二是地方政府利用“风险转嫁”扩大其预算外支农约束,增强了预算外收入的横向竞争(金融资源),从而更为盲目的扩张其预算外的金融支农约束。实证结果表明收入分权造成的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同时收入分权对支农规模的影响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门槛效应,适度的收入分权能够推动当地支农规模上涨,但过高或过低的收入分权对于支农规模提升作用降低。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收入分权在25%、50%以及75%分位条件下对涉农资金规模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同,其结果同时说明当前地方政府支农资金规模的主要受到政府间横向经济博弈与其支农能力的影响,而非适应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2)支出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①当前支出分权的下放并未能平衡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差,信息传递仅能从上至下而未能从下至上。由于我国户籍制度与乡村文化传统限制导致农村受益主体的村民难以运用“用脚投票”或“用手投票”来反馈地方政府对三农建设的成绩与满意度;农村对地方政府服务供给的信息反馈失效导致委托代理模型在我国农村的应用出现偏差,这种偏差弱化了支出分权通过横向竞争优化农村公共投资结构的作用。②上级部门指标性考核方式则强化了支出分权的纵向激励效应,中央政府指标性考核从选择性变为了唯一性。当前支出分权制度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与绩效考核方式,造成地方政府在面临上级政府考核时产生对政绩指标过度依赖,从而忽略了当地农村受益主体的真实需求。这种激励偏差会引致地方政府一方面追求短期政绩表现,同时对农村公共投资更侧重“可视性”的政绩投入,最终形成政绩导向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事权下放导致地方政府对农村投资与公共服务供给遵循“可视化”优先的投入导向,对容易被上级政府考核发现的“可视化”指标更加侧重,而对于不易被晋升考核重视的“非可视化”指标则投入不足。通过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发现支出分权对支农行为“短期化”投入的冲击效应在滞后四期左右迅速收敛于零,表明了地方政府的支农政绩导向行为对农村投资建设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支持,同时这种短期性行为对于“可视化”指标的影响滞后期更为提前。此外实证结果表明当前财政资金对于需要长期和持续性供给的农村服务供给更为有效。(3)管理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①管理分权此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与干涉并未有效促进其市场化进程,反而促进了区域间的市场分割行为,这种干涉行为不仅未能消除“市场失灵”,反而导致了“政策性失灵”。我国农业市场与政府之间呈现较为明显的“强政府”与“弱市场”关系,地方政府在支农事务上出现明显的地域边界隔离,支农行为边界不清晰,职能不确定的现象,并对当前区域中农业商品市场以及农业生产要素市场进行行政干预与地方保护。②管理分权的主要影响机制为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农业商品或生产资料市场的价格因素来对农业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控制。地方政府支农行为边界的模糊引致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缺乏制约,在面领“各自为战”与提升本地农业经济增长的选择中,地方政府突破管理分权边界约束对区域农业发展形成市场保护,最终形成农业多领域的市场分割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一是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区域农业商品市场已经形成了区域性市场分割,该行为表现出区域内Moran I值的显着与趋同性,表明农业商品市场的市场分割已经形成了一定区域性聚合性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横向联盟;同时,通过了拉格朗日乘子法检验后,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管理分权对农业商品市场分割的影响显着。二是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进行了检验,实证表明省农业生产规模会影响对管理分权的影响效应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即管理分权在农业生产大省形成的市场分割行为会更加明显。本文中国式分权制度特点从不同维度勾勒出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的特点,描述了支农规模基于博弈、支农投资服从政绩、支农管理缺乏合作的综合性支农行为。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对我国分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与优化方案。最后,和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与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理论框架创新。本文将分权制度的纵向激励、横向竞争、预算外经济资源博弈以及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抉择纳入到统一的理论框架。在此框架下,政府间一方面存在纵横联动的二维显性制度“双重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存在基于预算外经济资源撰取的隐形制度“投机抉择”,显性与隐形制度博弈结果决定了地方政府支农的行为路径。该框架较好的解释了地方政府支农“意愿”不强,但支农规模增长的现象;同时澄清了支农资金规模并非造成农村公共投资不足的主要原因;并能对区域农业市场分割现象进行有效回答。(2)分权制度的研究维度细化。基于中国经验对已有以纵向税收返还为核心的财政分权制度研究内容的细化与扩展。本文在将分权制度的研究范畴细化为收入分权、支出分权以及管理分权三个维度,是对当前分权制度研究维度与范畴的有效细化。(3)实证方法创新。运用双门槛效应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规模影响的非线性关系,描述了不同分权程度的影响机制差异性,是对已有线性实证方法的一个补充;运用PVAR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滞后期影响,并描述了该影响在短期快速收敛的政绩导向现象,是对已有研究忽略政策滞后期影响与持续效应的一个补充;通过设定质点距离并基于“冰山理论”构建空间权重矩阵,并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实证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造成的市场分割行为,是将“冰山理论”与空间地理结合实证的创新扩展。
高锐[2](2020)在《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文中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随着一系列“严监管”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各类金融风险呈现收敛可控的局面,中国金融杠杆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为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各项举措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但又出现政策持续放宽导致的局部领域杠杆率快速回升的问题。为什么“防风险”政策和行动会加剧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而随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会再度引发风险?从公共治理学科的视角看,“防风险”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不能实现平衡的根本原因在哪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涵,给出推动“防风险”背景下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答案。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防控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间的矛盾,其本质上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政府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二者的协调本质上涉及金融体制结构改革、政府经济金融职能重新定位、政府金融管理权力分配等问题。因此,本文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如何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答案。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相互关系,以及治理的方式方法、途径、过程和能力。本文认为,“金融治理”的概念和框架更加适用于解释和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事务管理活动和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其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蕴意是健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塑造现代金融治理能力,即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的现代化。本文所探讨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就是金融风险可控,包括实现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同业业务等的良好治理,同时,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就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为金融体系注入源源活力、为金融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此推论,构建现代化金融治理框架,对缓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出现的突出矛盾、实现两者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旨向是要求政府履行现代金融治理职能,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干预边界、推进金融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通过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有为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从而实现“金融监管”到“金融治理”的转变、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即如何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总体上,文章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背景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变化的实践状态,通过建构现代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考察其中存在的金融治理偏差和失灵问题,继而寻求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首先,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进一步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的倾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促使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减少民营企业贷款份额,从而加剧了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文章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就是要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推动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式向金融治理转变。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是实现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金融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主体、金融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是政策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动员能力、金融服务能力、通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金融治理中的部门整合和多元融合。再次,文章认为从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实践情况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表现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前后民营企业融资难度的变化,不同企业由于规模、类型、信用甚至隐性社会地位的差异而金融风险与融资水平不同,以及抑制金融业发展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结构上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其原因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制、政策、协调能力、动员能力等出现问题与偏差,以及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的固有矛盾引发的治理失灵。本文从金融治理偏差与失灵两个理论分析维度出发,通过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归因分析结构,系统地揭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一般规律。最后,本文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优化需要完善金融治理偏差与矫正金融治理失灵。其一,采用多元化治理工具,继续推进金融治理手段科技化,丰富已有治理理念。其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积极推动建立更加有序、有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其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建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其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进程,为金融治理得以实现提供各种制度机制支持。其五,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其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等金融治理各项体系,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增强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刘志永[3](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提出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李鹏[4](2020)在《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文中提出政府信用问题蕴涵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经典理论之中,是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年来理论界给予高度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政府信用弱化会带来政府执政合法性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高、社会秩序失调以及民主发展受阻等一系列消极影响。近年来,相关研究表明,政府信用弱化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行政中的普遍难题。因此,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正面临着弱化风险积聚的挑战,政府失信的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政府行政中都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因此,加强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制度信用是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影响制度信用生成的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三个因素构成了解读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的基本框架,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由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构成。价值因素主要包括行政价值的公正性、权力行使的公共利益性以及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绩效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绩效与制度绩效;制度运行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法治行政、政府责任行政、政府公开行政以及公共政策执行。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本文得出,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均具有积极影响与较强的解释力,与此同时,实证研究的结论也表明,不同影响因素对政府信用的影响力存在差异。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呈现出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但存在“央高地低”的结构性问题这一现状,政府失信集中表现在行政价值缺失、政府绩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三个方面。因此,基于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现状与失信问题的梳理与回应,从新时代政府信用建设的制度情境、社会情境、文化情境以及媒介情境出发,本文将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基本路径设定在行政价值、政府绩效与制度运行三个维度之中,并力图通过行政价值有效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与制度有效运行来构建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体系。
高莉莉[5](2020)在《我国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中的地方政府作用探析》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营商环境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日益显现,地方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吸纳资金、吸引人才、助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由于经济底子相对较薄、经济体制转轨掣肘相对较多、区位优势不突出等社会历史原因,面临着更为艰巨的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行政审批繁琐、体制压力过大、制度空间开放不充分、科技创新人才匮乏和劳动年龄人口结构退行性改变等问题。地方政府作为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主体和核心推动力量,应本着对国家、地区、人民负责的态度,牢牢把握“放管服”改革主线,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着力优化体制机制环境、市场秩序环境、法治信用环境、人力资本环境,从而激发地方创新发展活力与潜能,促进东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贺天增[6](2020)在《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为放活经济、扩大就业、增强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打破计划经济形成的资源配置固化僵局,招商引资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工作的主要手段,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成为普遍现象。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尤其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结构面临重大调整,地方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活动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的重新思考。本文借鉴了公共选择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结合公共管理相关知识,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对比研究法、访谈法对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情况进行了分析,重点从引导调控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监督管理职能三个方面剖析了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背后的原因做了探索研究。在相关理论指导和外地经验借鉴启发下,本文对J市在招商引资中的引导调控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监督管理职能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即发挥产业规划引导作用、引导培育市场招商主体、转变政府主导招商理念;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强化政府自我监管、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加强法治宣传和司法规范。本文研究为地方政府优化自身职能,更好发挥市场、政府各自优势,进而提升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成效提供了借鉴。
陈鹏[7](2020)在《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经济新常态下,为解决产能过剩这一阻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取得了显着效果。但效果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政府的行政干预而非市场的自发调节,尤其地方政府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在现阶段产能过剩化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本轮产能过剩形成和产能过剩化解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文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通过构建地方政府行为与产能过剩的理论分析框架,对需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利用DSBM模型,测算了我国工业领域子行业动态产能利用率、各地区工业领域和钢铁产业动态产能利用率;利用tobit模型,从政府、行业、企业和市场层面对各因素影响产能过剩的程度进行了定量测算;利用PVAR模型,从地方政府政治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和环境监管等方面选取相关指标,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形成的动态影响;利用博弈论方法,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地方政府间的演化博弈模型,探究了地方政府行为对落实产能过剩化解政策的影响;利用断点分析法,以钢铁产业为例对我国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政策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结合产能利用率变化,从空间和时间特征分析了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以此验证相关结论。研究表明:(1)在事前层面,需通过改变地方政府行为来预防产能过剩的形成。政府层面是影响产能过剩的主要因素,并与产能利用率的变化呈明显的负相关;市场因素对产能过剩有较大影响,与产能过剩利用率变化呈明显正相关;而行业层面与企业层面对产能过剩的影响较小,其中行业与产能利用率变化呈正相关,企业层面与产能利用率变化呈负相关。从政府层面的各个指标来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政府层面中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程度最高,说明在当前考核体制下,政府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增长,对于经济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政府会具有强烈的投资欲望,甚至不惜进行重复过度投资,从而造成产能过剩。(2)通过GMM矩估计结果可知,GDP贡献率、国有企业比重、就业贡献率与产能利用率之间呈负相关,环境监管度与产能利用率呈正相关。通过脉冲响应研究长期动态关系可知,GDP贡献率对产能过剩的形成有着长期的负向冲击效应,且冲击较强;国有企业比重短期冲击效应增加,但长期冲击效应逐步减弱;就业贡献率未来对产能过剩形成的冲击效应不明显,几乎可以忽略;而环境监管度对产能过剩形成的正向效应尽管在短期内较低,但长期冲击效应逐渐加大。通过方差分解结果可知,在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形成的作用中,GDP贡献率的冲击效应明显,贡献度最大,达到57.2%,且为负向效应;环境监管度次之,冲击效应较为明显,为13.6%,但为正向效应;国有企业比重有一定冲击效应,为负向效应;而就业贡献率冲击效应不明显。(3)在事后层面,地方政府行为在产能过剩是否可以有效化解中起关键作用。在无约束机制的地方政府博弈情形下,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是不执行政策。在奖惩机制下的地方政府博弈情形下,仅有当中央政府激励力度或惩罚程度足够大时,地方政府最优选择是执行政策,而在其他条件下,地方政府最优选择都是不执行政策。(4)通过断点分析法可知,我国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政策在2013年后是有效的,而2006—2013年间政策效果不显着。从各地区的化解产能过剩效果来看,2015和2016年90%以上地区产能过剩化解效果显着,但其它时间内多数地区产能过剩化解效果不佳。
李其成[8](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沈国庆[9](2019)在《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94年,以财政分权为特征的分税制改革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经济行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抵御外部金融危机冲击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模式、政府性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以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及提供担保等形式,举借了大量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较大的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中央近年来三大攻坚战之一。已有研究多从财政体制、官员晋升、经济增长、政绩考核、风险预警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缺少从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从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最新发展情况、风险表现进行了分析,从地方税收与地方债务关系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原因进行了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重点从地方政府债务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和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等三个具体的金融视角,对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从而深化了从金融视角检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并在研究结论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具体内容是:首先,本文在梳理、述评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从全国和各地区比较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发展规模、发债主体结构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对新形势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行了探讨。得出的结论是,整体上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扩张势头得到控制。但各地区债务风险程度不一,个别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超过国际警戒线,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较大风险。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呈规模大、发展迅速、底数不明的特征,产生了巨大的财政金融风险。其次,借鉴已有地方政府债务理论,本文从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是“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必然要求自身掌握的行政资源最大化。而行政资源最大化最直接的内容就是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分税制体制下,由于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直接支配,且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能有效促进地方性税收增长,因此,地方政府必然会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来促进地方性税收增长。而在财力紧张和软预算约束下,举债投融资成为合理的选择。为此,本文以全国各地区政府债务、税收数据,建立面板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性税收收入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而属于国家税收的增值税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关系则不显着。进一步研究发现,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特征对上述结论有着显着性影响,西部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果最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按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小划分后的实证证明,债务投融资对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率上随规模增大而递减,表明地方政府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应存在极限值,债务规模较小地区以债务投融资促进地方税收增长效果明显高于规模较大地区。因此,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增加税收财力增长不可持续,且导致了更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第三,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购买主体为商业银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要对接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一旦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出现信用违约和流动性违约风险,最终都将表现为金融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质上是金融风险。本文在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分析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机理和脆弱性根源,着重以未定权益分析法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途径,以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数理推导,分析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演化的逻辑和机理。并利用银行风险相关数据对此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银行不良率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显着正相关关系。且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一举措可以减小银行不良率。第四,根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中引起的资金流向和相关主体变化,以货币供给原理和机制分析为基础,本文详细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全过程中,由于债务置换引起的基础货币和信用货币供给变化情况。分析表明,从单笔债务置换过程看,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资金变动在短时内对基础货币、M1和M2造成波动。从基础货币层面而言:在发行地方债券时,央行需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流动性支持,增加了基础货币供应量;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过程中,发债资金在国库政府存款账户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债务主体银行账户转换中引起基础货币先减后增。从商业银行广义货币创造看,发行债券时,商业银行购债会增加M2,而企业购债则导致M1减少;发债资金在国库政府存款账户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债务主体银行账户转换中,M2先减少后增加,M1增加。当资金用于偿还存量银行贷款时,M2、M1均减少;当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时,M1减少,M2不变。第五,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本质是银行贷款等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转为地方政府债券,导致债券规模扩张,债券收益率发生变化;同时,贷款类地方政府债务减少,会引起信贷利率发生变化。上述两方面的变化作用于货币政策利率,从而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产生影响。实证发现,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较好地促进了货币市场利率的传导,对我国货币政策达成宏观货币政策目标具有很好的传导效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随着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发行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明显提升了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效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信贷利率传导货币政策利率的效率有正向影响;比较而言,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引致的债务市场债券收益率变化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程度,显着大于信贷利率途径对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变化对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有重大影响。最后,本文在总结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其风险的政策建议。具体内容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升级方面: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投资与增长的关系、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构建科学完备的央地财政事权关系、构建规范的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机制、构建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金融改革方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改革、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本文的创新主要在于:(1)从地方税种收入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实证关系出发,探讨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而追逐行政资源最大化,是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主要根源。从公共选择视角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出发,以地方性税种收入规模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关系为切入点,应用各地区相关数据建立面板回归模型,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地方政府及其官员通过大规模举债投融资促进地方性税种收入增长,以达到行政资源最大化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是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的一个重要根源。这为全面准确理解地方政府债务迅速膨胀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视角,丰富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认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客观现实。以地方政府债务视角审视税制改革和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有利于全面理解营改增的现实意义。地方税体系构建不仅应考虑税源可得性,也应关注到其引导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作用,深化了建设地方税体系的认识。(2)从金融风险视角,理论和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途径和机理。在分析金融风险性质及其脆弱性根源的基础上,研究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的演变机理和途径,并应用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数据,从商业银行不良率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引致银行风险的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来提高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为从金融视角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的深化和发展。(3)以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为切入点,从金融视角中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两个方面,探讨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分析和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产生短期波动,对基础货币、信用货币中的M1和M2变化有显着影响。在对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影响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的实证中,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债务置换后的国债收益率和信贷市场利率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有明显的提升作用,且债券收益率方面产生的影响强于信贷市场利率产生的影响。进一步从金融视角拓展了理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视野,有助于把握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风险性质及其管理。为金融部门制定金融政策、深化金融市场管理提供了一个应关注的视角,有利于金融监管和金融政策效率的提升。也有利于中央政府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角度,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结合起来考虑,从而制定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采取对策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徐浩[10](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研究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二、对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理性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理性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中国式分权制度 |
1.4.2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 |
1.5 主要创新点与贡献 |
第2章 理论借鉴与文献评析 |
2.1 理论借鉴 |
2.1.1 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 |
2.1.2 分权制度与发展理论基础 |
2.1.3 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风险理论 |
2.1.4 地方政府行为边界理论 |
2.2 文献评析 |
2.2.1 分权化的OECD国家与地方政府行为 |
2.2.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激励形式 |
2.2.3 中国式分权制度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偏好 |
第3章 理论机理与研究假设 |
3.1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3.1.1 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农规模增长 |
3.1.2 金融收入分权与金融支农规模增长 |
3.1.3 研究假设 |
3.2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3.2.1 支出分权、信息传递失效与横向激励弱化 |
3.2.2 支出分权、考核机制失效与纵向激励强化 |
3.2.3 研究假设 |
3.3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 |
3.3.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 |
3.3.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 |
3.3.3 研究假设 |
第4章 中国式分权的演进与描述性统计 |
4.1 中国式分权的体制背景与演进过程 |
4.1.1 中西方分权制度构建的社会背景与差异 |
4.1.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历史探索 |
4.1.3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特征:显性与隐形分权 |
4.2 中国式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1 收入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2 支出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3 管理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3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描述性统计 |
4.3.1 支农预算约束与区域配置描述 |
4.3.2 支农政绩导向与服务结构描述 |
4.3.3 支农市场分割与价格指数描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5.1 收入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跨时与跨区域影响 |
5.1.1 模型构建 |
5.1.2 指标设计、描述与处理 |
5.1.3 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分析 |
5.1.4 跨时与区域差异分析 |
5.2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非线性影响 |
5.2.1 双门槛模型设计 |
5.2.2 指标设计与描述 |
5.2.3 TM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
5.2.4 门槛效应回归结果 |
5.3 稳健性检验:面板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6.1 研究思路与模型 |
6.2 变量设定与整理 |
6.2.1 变量设定与描述性统计 |
6.2.2 变量整理 |
6.3 支出分权制度与地方政府支农可视化行为 |
6.3.1 财政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3.2 金融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4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1 财政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2 金融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5 支出分权与支农滞后期影响效应分解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 |
7.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检验 |
7.1.1 研究思路与模型构建 |
7.1.2 指标设计、整理与测算 |
7.1.3 Moran I指数与模型甄别 |
7.1.4 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 |
7.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检验 |
7.2.1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与检验步骤 |
7.2.2 指标设计、整理与描述 |
7.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协调正式性政策约束,建立诱导性分权制度 |
8.2.2 优化财政援助机制,防范财政支农的机会主义 |
8.2.3 强化政府预算监管,平衡金融支农资源 |
8.2.4 建立信息双向回馈渠道,完善考核激励设计 |
8.2.5 整合农产品流通市场,建立农业生产联盟 |
8.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论文相关研究成果 |
(2)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经济金融职能的理论演进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研究 |
(三)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研究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概念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府金融监管改革理论 |
(二)现代金融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概述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代背景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行动机制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三、实践层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 |
(一)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重点 |
(二)平衡“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第三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金融治理现代化 |
一、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一)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 |
(二)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金融治理模式现代化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意涵 |
(一)“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
(二)政府治理行为制度性约束的同步加强 |
(三)中央和地方金融治理权力的合理配置 |
(四)政府、市场和自组织治理机制的协调 |
(五)金融治理“公共理性”水平显着提升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理论框架建构 |
(一)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构面 |
(二)现代金融治理能力构面 |
(三)现代金融治理模式构面 |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探析:金融治理的偏差与失灵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景观 |
(一)总体性失衡表现 |
(二)阶段性失衡表现 |
(三)结构性失衡表现 |
(四)冲突性失衡表现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偏差 |
(一)治理制度偏差 |
(二)治理体制偏差 |
(三)治理主体偏差 |
(四)治理工具偏差 |
(五)金融政策偏差 |
(六)协调能力偏差 |
(七)动员能力偏差 |
(八)服务能力偏差 |
(九)通用能力偏差 |
(十)治理模式偏差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失灵 |
(一)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 |
(二)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 |
(三)金融治理机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归因的二维结构 |
(一)基本假设 |
(二)二维结构 |
(三)结构矩阵 |
第五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路径选择:金融治理的矫正与完善 |
一、提升金融治理工具的运用水平 |
(一)实现治理工具多元化 |
(二)推进治理手段科技化 |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
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 |
(一)加强各项政策紧密配合 |
(二)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
(三)落实民企长效发展政策 |
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 |
五、理顺金融治理之中的各种关系 |
(一)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 |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 |
(三)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六、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制与体系 |
(一)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
(四)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4)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五、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阐释 |
一、核心概念阐释 |
(一)信用的内涵界定 |
(二)政府信用的内涵界定 |
(三)政府信用的特征 |
(四)政府信用的变迁 |
(五)政府失信的原因与影响 |
(六)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
(二)公共行政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新制度主义理论 |
三、论文分析框架 |
(一)现代社会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制度信用 |
(二)制度信用的影响因素: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 |
第二章 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 |
一、价值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价值诉求 |
(二)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服务:政府信用生成价值诉求的公共性转向 |
(三)价值因素的构成 |
二、绩效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绩效基础 |
(二)绩效因素的构成 |
(三)绩效因素结构变化的历时态考查 |
三、制度运行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制度运行保障 |
(二)制度运行因素的构成 |
第三章 政府信用影响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二、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比较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五、实证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的现状审视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总体状况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结构性特征:“央高地低”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 |
(一)行政价值缺失的表现 |
(二)政府绩效供给不足的表现 |
(三)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
三、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情境考察 |
(一)制度情境 |
(二)社会情境 |
(三)文化情境 |
(四)媒介情境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以行政价值实现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平正义性 |
(二)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共利益性 |
(三)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民主参与性 |
(四)行政价值实现要提高行政伦理水平 |
二、以政府绩效有效供给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加快效能政府建设 |
(二)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强化社会绩效供给 |
(三)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科学的政绩观与绩效评估体系 |
三、以制度有效运行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以法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二)以责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三)以公开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四)以政策高效执行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五)以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我国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中的地方政府作用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作用概述 |
第一节 营商环境及其优化价值 |
一、营商环境及其内部结构 |
二、市场主体及其分类 |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展价值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及其对营商环境的优化 |
一、地方政府及其经济职能 |
二、地方政府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具有主客同体性 |
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服务型地方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 |
四、优化营商环境是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实现方式的转换 |
第三节 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政府角色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营商环境建设成就 |
一、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情况 |
二、近年来东北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
第二节 当前地方政府亟需解决的营商环境问题 |
一、涉企行政审批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 |
二、市场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
三、市场主体间缺少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
四、科技创新型人才资源相对匮乏 |
五、劳动力人口内部结构的退行性改变 |
第三节 营商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政府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有待强化 |
二、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有待提升 |
三、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力度有待加强 |
四、投资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与机制亟待完善 |
五、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亟待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北地区地方政府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应发挥的具体作用 |
第一节 优化营商体制机制环境 |
一、深化“放管服”综合改革 |
二、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优势 |
三、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合作 |
第二节 优化营商市场秩序环境 |
一、明确政府角色定位 |
二、加强市场行为监管 |
三、完善商企信用制度 |
四、累积行业社会资本 |
第三节 优化营商法治信用环境 |
一、坚持依法行政 |
二、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纠纷 |
三、打造“亲”“清”健康政商关系 |
第四节 优化营商人力资本环境 |
一、优化外来人才引进 |
二、强化本土人才培育 |
三、提高人才使用效能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和不足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招商引资 |
2.政府职能 |
3.地方政府 |
4.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二)理论基础 |
1.公共选择理论 |
2.市场失灵理论 |
3.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现状 |
(一)J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引导调控职能 |
1.组建招商引资统一调度机构 |
2.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二)J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公共服务职能 |
1.打造园区招商主平台 |
2.实施“放管服”改革 |
3.提升城市品质形象 |
(三)J市政府招商引资的监督管理职能 |
1.建立招商引资考核问责制度 |
2.建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
三、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的问题 |
1.引导调控职能过度倾斜于少数利益群体 |
2.公共服务职能缺乏高效性和实效性 |
3.监督管理职能存在空档和盲区 |
(二)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1.计划经济思维下的税收需求影响 |
2.过重招商考核下的政绩观偏差 |
3.市场加速转型下的法治理念缺失 |
四、国内先进地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借鉴 |
(一)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及启示 |
1.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2.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资启示 |
(二)杭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及启示 |
1.杭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2.杭州市政府招商引资启示 |
(三)苏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及启示 |
1.苏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2.苏州市政府招商引资启示 |
五、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的建议 |
(一)招商引资引导调控职能优化建议 |
1.发挥产业规划引导作用 |
2.引导培育市场化招商主体 |
3.转变政府主导招商理念 |
(二)招商引资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建议 |
1.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 |
2.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
3.塑造有吸引力的城市形象 |
(三)招商引资监督管理职能优化建议 |
1.强化监管市场经营主体 |
2.加强政府自我管控 |
3.科学设置招商考核指标 |
4.加强法治宣传和司法规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J 市招商引资工作访谈提纲 |
致谢 |
(7)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2.1 概念界定 |
1.2.2 研究框架 |
1.2.3 技术路线图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政府行为层面 |
2.1.1 政府干预与市场失灵 |
2.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1.3 地方政府行为 |
2.2 产能过剩层面 |
2.2.1 产能过剩影响因素 |
2.2.2 产能过剩程度测度 |
2.2.3 产能过剩化解 |
2.2.4 地方政府行为与产能过剩关系 |
2.3 文献述评 |
3 理论分析框架 |
3.1 地方政府行为的理论分析 |
3.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1.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 |
3.1.3 地方政府行为分析 |
3.2 产能过剩的理论分析 |
3.2.1 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 |
3.2.2 地方政府行为与产能过剩的形成 |
3.2.3 地方政府行为、市场与产能过剩的化解 |
3.3 小结 |
4 产能过剩形成的实证分析 |
4.1 指标选取和数据说明 |
4.1.1 指标选取 |
4.1.2 数据说明 |
4.2 产能利用率测算 |
4.2.1 方法选取 |
4.2.2 指标选取和数据处理 |
4.2.3 产能利用率测算 |
4.3 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事前层面: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形成的影响 |
5.1 方法介绍与指标选取 |
5.1.1 方法介绍 |
5.1.2 指标选取 |
5.1.3 指标测算 |
5.2 P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5.2.1 单位根检验 |
5.2.2 协整检验 |
5.2.3 GMM矩估计 |
5.2.4 脉冲响应 |
5.2.5 方差分解 |
5.3 本章小结 |
6 事后层面: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化解的影响 |
6.1 中央政府无约束机制下地方政府间博弈 |
6.1.1 基本假设及模型构建 |
6.1.2 博弈策略分析 |
6.2 中央政府奖惩机制下地方政府间博弈 |
6.2.1 基本假设及模型构建 |
6.2.2 博弈策略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析:以钢铁产业为例 |
7.1 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政策的有效性分析 |
7.1.1 方法和指标选取 |
7.1.2 断点回归分析 |
7.1.3 稳健性检验 |
7.2 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分析 |
7.2.1 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整体分析 |
7.2.2 各地区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化解效果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相关建议 |
8.2.1 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
8.2.2 改变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减少资源配置的干预 |
8.2.3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市场化水平 |
8.2.4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准入标准 |
8.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的创新 |
1.5.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 国外关于政府债务的研究 |
2.1.1 政府公债 |
2.1.2 地方债务 |
2.2 国内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 |
2.2.1 地方政府债务成因研究 |
2.2.2 地方政府竞争、经济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 |
2.2.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
2.2.4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2.3 对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的评述 |
2.3.1 国外研究述评 |
2.3.2 国内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与风险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界定概述 |
3.1.1 地方政府债务概念和内涵 |
3.1.2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 |
3.2 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历程 |
3.3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 |
3.3.1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前债务规模和结构 |
3.3.2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后的债务规模 |
3.4 地方政府债务层级及发债主体结构 |
3.5 地方政府债务举债主体和资金来源 |
3.5.1 地方政府债务举借主体分析 |
3.5.2 地方政府债务债权主体分析 |
3.6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
3.6.1 负债率和债务率分析 |
3.6.2 债务增速分析 |
3.7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
3.7.1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产生根源 |
3.7.2 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表现形式 |
3.7.3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现状 |
3.8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理论与实证分析 |
4.1 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理论分析 |
4.1.1 公共产品理论——债务的客观基础 |
4.1.2 公共选择理论——债务的主观基础 |
4.1.3 委托代理理论——债务的现实基础 |
4.2 地方税收增长激励与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4.3 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
4.3.1 实证模型与变量选择 |
4.3.2 数据描述 |
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4.1 地方政府债务投融资对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影响 |
4.4.2 按地方政府债务分地区、分规模回归结果 |
4.5 工具变量和稳健性检验 |
4.5.1 工具变量 |
4.5.2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商业银行视角 |
5.1 金融风险根源 |
5.1.1 金融风险产生的宏观根源—货币非中性 |
5.1.2 金融风险产生的中观根源—金融市场的脆弱性 |
5.1.3 金融风险产生的微观根源—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
5.1.4 风险扩散和传染的根源—信息不对称 |
5.2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分析 |
5.2.1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的逻辑 |
5.2.2 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传导途径 |
5.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商业银行 |
5.2.4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金融风险 |
5.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的机理分析 |
5.4 地方政府债务杠杆率与银行风险关系探讨 |
5.5 地方政府债务与银行风险关系实证研究 |
5.5.1 变量选择与数据描述 |
5.5.2 实证结果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货币供给视角 |
6.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概述 |
6.1.1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背景和成效 |
6.1.2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具体情况 |
6.2 我国货币供给逻辑分析 |
6.2.1 二级银行体系 |
6.2.2 央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逻辑 |
6.2.3 商业银行货币供给的逻辑 |
6.2.4 我国货币供给的计量标准 |
6.3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的关系分析 |
6.4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
6.4.1 存量债务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2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时发行债券环节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3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实施环节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
6.4.4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货币供给影响总结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基于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视角 |
7.1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债券发行收益率情况概述 |
7.2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7.2.1 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效率分析 |
7.2.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7.3 实证检验 |
7.3.1 变量说明 |
7.3.2 实证模型选择 |
7.4 实证结果 |
7.4.1 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传导货币利率效率的实证结果 |
7.4.2 地方债务置换对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效率的影响 |
7.4.3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后信贷市场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5.1 国债收益率传导货币市场利率效率的影响 |
7.5.2 信贷市场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效率的影响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及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
8.2.2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
8.2.3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
8.2.4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
8.2.5 加强财政金融部门协作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科研成果 |
(10)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对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理性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D]. 李屹然. 西南大学, 2021(01)
- [2]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D]. 高锐. 吉林大学, 2020(08)
- [3]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4]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D]. 李鹏.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2)
- [5]我国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中的地方政府作用探析[D]. 高莉莉.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6]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研究[D]. 贺天增. 长安大学, 2020(06)
- [7]地方政府行为对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D]. 陈鹏.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
- [8]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9]金融视角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D]. 沈国庆.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10]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