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营经济的调研报告

检察院民营经济的调研报告

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的函
  1. 答:市工商联:
    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 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收悉,根据《 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 贯彻落实 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 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1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就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我市全面实施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城市管理是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明猛岩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激御成部分,是我市加快实现三大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知物象,促进对外开放,也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日常管理与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稳妥推进、有效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为佛山创造优美的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二、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目前,我局还保留佛山市区的户外悬挂物和停车场审批两项审批权,以方便企业单位和群众办理事项,我们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发放审批事项宣传资料,对前来办事的单位或个人执情接待,笑脸相迎,能办理的当场办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说明原由,热情服务。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问:最高检察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规定
  1. 答:最高检提出的有要认真总结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等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要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对于有关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涉及民营企业行贿人、民营企业家的,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保障中小企脊册渣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姿斗,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条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樱悄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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