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质监部门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打假行动(论文文献综述)
李娅娇[1](2020)在《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8年“三氯氰胺奶粉”事件爆发,加快推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国家层面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心,也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向好发展,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频发,没有彻底解决,流通环节作为接触消费者的最后一个环节更加重要。本文以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主要研究内容,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对比研究法,简述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对象的界定及监管理论,概述了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根据时间、案件来源、案由、相对人类型、问题产品类别等项目对六年来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例进行分类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多角度讨论了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协作监管、依法行政、技术支撑、行业主体当中,而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机构改革、政府投入、基础薄弱、社会共治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本文阐述了国内如上海、北京、浙江、晋中等地,国外如日本、美国、欧盟、新加坡等国的先进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和方法,发现其中部分能够适应大庆市监管需求、解决大庆市监管问题,得到了一些启示,在监管体系、监管机制、地方规章、队伍建设、社会共治方面提出了应对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改进对策,完成了本次研究工作,在实践工作中提出一些有利于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方法。
钱雯雯[2](2020)在《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改进策略》文中指出食品安全自“三鹿奶粉事件”以来引起了全社会广泛的关心和重视,催生出2009年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此后,《食品安全法》历经修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取得新一轮提升。2015年起,全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成立,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工作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也进行了整合,同时加入了食盐监管、粮食监管等职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环节的食品监管框架体系基本形成。这些变革都反映出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但截至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环境仍不容乐观。舆论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仍接连不断,市场监管部门因机构改革变化、队伍建设、设备设施跟不上信息化发展等原因,也造成了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力不从心。本文立足于新形势下区县级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进行研究,使用了文献研究、调查研究的方法,从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定义入手,利用协同治理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深入分析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运行情况。首先从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出发,概述了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情况,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在严格准入门槛、夯实网格化监管、完成监督检查、开展食品抽检、落实投诉举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了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是探索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路径,针对目前的监管困境提出可行性的应对策略。本文认为要完善区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在监管制度体系、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上进行完善和优化,同时政府部门还需加强引导,构建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刘薇[3](2020)在《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凭借“互联网+”这股春风,食品行业迎来新机遇,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网络食品已成为多数消费者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传统的食品安全犯罪也利用互联网迅速发展升级成为新型的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滋生出更为复杂的犯罪手段,来势凶猛,扰乱网络食品市场秩序正常运行的同时,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考验国家治理能力与水平。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背景之下,原有的犯罪治理措施对于防控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效果不佳,协同治理模式成为有效解决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最优选择。鉴于此,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集的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六年间680件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有效案件为研究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现状与特点,并结合已有文献资料,深入了解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与不足,适当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具体来看,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及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概述。本部分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网络食品、食品安全犯罪、网络食品安全犯罪以及协同治理等概念予以界定,并且明晰协同治理主体及其权责,分析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与不足。本部分通过统计分析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集整理的2014年至2019年共680件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掌握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现状与特点,并对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与不足进行深入阐述。第四部分: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经验借鉴。本部分主要分析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以及适合我国借鉴学习的经验做法。第五部分: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完善与创新。本部分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域外优质经验,从协同治理保障层面、立法层面、执法层面以及其他主体层面对优化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对策展开探讨,打造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新格局。
林翩翩[4](2020)在《职业打假行为研究 ——以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确保食品安全是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民生的重点问题,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大部制改革之后的监管重点和难点。食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行为频发,职业打假人的出现也像一把双刃剑,既揭露了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又因其牟利性的知假买假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挤占了普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也浪费了行政资源,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难点之一。以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为角度切入对职业打假行为的研究,旨在探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职业打假人转型,提升食品消费市场公众参与,实现合理维权。本研究结合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和职业打假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经历,依托个案研究法、文献研究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职业打假行为的研究,总体包含六大块内容。首先,在导论中介绍了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本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然后,对食品安全监管和职业打假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进行陈述;第三部分在结合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中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基本情况及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职业打假行为的特点和影响;第四部分是从现实角度研究分析当前监管部门在应对职业打假行为中存在监管部门应对效率低、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分散及食品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第五部分是针对问题挖掘原因主要有当前法律规章不明、群众维权不足及监管力量有限等;最后,针对基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和职业打假行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原因,提出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行为的有效对策建议。本研究重点从监管部门自身以及对职业打假行为的规范、发挥社会共治力量等三方面出发提出对策建议,得出以下基本结论:一是应该提升监管部门工作效能,通过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应对职业打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建立部门间和政企间的资源共享等方式实现;二是规范职业打假行为,遏制食品监管中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通过推动职业打假人转型,使其在法律框架下运行;三是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通过行业协会、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共治力量形成合力起到补充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
张茜茜[5](2020)在《N市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屡禁不止,牵动着人民群众的心,这究竟是商家的问题还是政府监管不力的问题。N市J区是1993年成立的新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副食、小摊贩等较小规模的食品企业还是较多,J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相对于其他地区较为滞后,2019年才完成工商、质监、食药监管部门的“三合一”,这些都对J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难度,本文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问卷法、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对J区消费者的生活习惯、购买习惯、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全方面调查,并对机构改革前后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找出J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本文阐述了背景、目的和意义,明确了思路以及方法,也阐述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概念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等理论。其次对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进行了分析,然后通过问卷调查法、现场调研法等分析出J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处罚力度不够,二是部分监管对象难管,三是监管能力不足,四是社会共治未完全形成。最后,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试提出完善J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一是倡议完善法规和标准,二是强化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四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吕雯莉[6](2019)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问题具有紧迫性、多样性和整治难度大的特点,农村食品监管的特殊性呈现为“三多三少”,即食品经营网点多,流动摊贩多,农畜产品多;边远地区管理规范少,监管人员少,检验设备少。农村人口较为分散,消费水平低、价格优先,对食品消费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标签不关注、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低下,缺乏法律维权意识。为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打通农村食品市场“最后一公里”,各地纷纷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农村食品小食品加工作坊、农贸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地带,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全国共16个省份率先出台了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中明确了准入登记制度、小作坊责任和负面清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加强食品行业协会的管理、推行县乡村三级责任保证书和“以点带面”的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构建信用监管和食品风险分级监管方式。2018年的国家机构改革,“多帽合一”后成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乡镇市场监督所,以乡镇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县市场监督局指导、对乡镇市场监督所进行双重管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过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状况,然而,农村食品安全缺乏针对性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和实践不对称性、监管机构人员设置不科学、农村食品市场追溯和召回制度不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脱节、责任追究力度薄弱、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农村食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农村监管方式类型化总结分析以及从当前基层监管现状、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入手,提出如下法律建议:一是要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农村食品监管和责任追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二是明确监管机构权责划分,加强改革后机构的顶层设计,建立职业化专业监管人员队伍,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全链条监管,形成“县—乡—村”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定人员、定对象、定目标和考核计划,发挥群众监督、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共治作用;三是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召回和追溯制度,完善召回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明确基层召回制度的监管主体,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索票索证和登记台账制度一体化,加强食品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的有效对接,搭建统一的食品追溯平台;四是建立责任追究保障制度,加强农村食品风险防范制度,明确基层风险监测机构,应构建农村食品安全舆情全天候检测体系,扩大农村食品责任追究主体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全链条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立体追究体系。
蔡霞[7](2019)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以中部省会城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广大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清真食品作为2000多万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食用的一种食品类型,其安全问题非常重要。清真食品安全涉及食品卫生、“清真不清”或“清真不真”、“清真泛化”或“泛清真化”等多个方面,需着力监管。为了解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状况,本研究结合协同治理理论,运用资料分析和实地调查方法,选取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展开分析。针对中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现状,从主体、制度、操作三个维度进行梳理。在主体层面上,多元主体的格局初步形成,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主导地位有所增强,与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专门机构和专门队伍的作用开始凸显;在制度层面上,形成了初步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了初步的协调机制;在操作层面上,注重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检查,重视处理与清真食品安全有关的突发事件或矛盾纠纷。围绕中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存在的问题,从主体、制度、操作三个层面进行论述。在主体层面上,存在主体多元化不足、主体认可度面临偏差、主体权限界定模糊、主体间积极互动不够等问题;在制度层面上,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备、制度执行效果不佳、评估反馈机制缺乏等问题;在操作层面上,存在整体协作比较缺乏、事前协调较少、执法力度不强、社会主体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为改善中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状况,结合当前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提出应加强协同主体建设、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强操作执行体系建设、加强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刘奔[8](2015)在《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地制约着食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泉州市民营企业十分活跃,食品企业整体呈现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的特点,食品种类更是繁多,食品安全治理任务艰巨。随着泉州市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原有的食品安全规制方式弊端渐渐显露出来,迫切地需要政府转变规制理念和方式。本文以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作为研究对象。论文首先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并对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概括和分析;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与本研究相关的政府规制理论、治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第三部分分别对泉州市政府、食品企业、消费者、第三部门等四个主体及其治理手段展开研究,详细剖析了当前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美国、欧盟、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治理模式,并总结出它们的共性,为完善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第五部分从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提高政府食品安全规制能力、加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等三个角度出发,详细论述了构建由政府作主导、以市场为基础,食品企业、消费者与第三部门等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模式的路径;最后,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张凤[9](2015)在《各地出台有力措施 强化节日食安监管》文中研究说明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这次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有四大特点,一是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二是突出节日食品消费集中场所及批发市场、中央厨房等重点场所。三是突出群众日常生活必需、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对市场上销售以及餐饮
严可仕[10](2014)在《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出现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法律层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彰显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从安全食品的需求方入手分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支付意愿,从安全食品的供给方入手分析分析生产者安全食品的供给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政府实施更为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建议,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治理机制形成安全食品供给者新的外部约束,以保证安全食品有效供给,这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首先对食品安全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在搜集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其他研究成果,通过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方法,并基于生产者风险中性和长期内期望利润最大化的基本假设,构建了生产者行为选择的理论模型。其次,论文一方面利用国家公布的相关数据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安全食品状况总体稳定,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但在改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测度方式和提高政府公布数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需要进一步努力。另一方面,媒体报道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说明我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这也为案例分析提供了便利,为改进政府监管体系提供了依据。论文的第五章主要从生产者和消费者两个视角对安全食品的供给和需求进行了统计分析,从消费者的需求端来看,我国的消费者对安全认证食品的认可度不高,大部分消费者虽然希望获得较高质量的食品,但又不愿意支付高的价格;从生产者的供给端来看,生产企业的有效供给意愿不足,这主要与我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违规生产企业受处罚的概率和强度都不大有关。基于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和构建的生产者行为模型,论文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对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展开进一步。研究认为,食品的特殊性,使得市场无法独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借助公正的第三方,这就需要第三方实施有效监管。通过增强监管者的责任意识,确保监管机制发挥作用、监管措施有效落实,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用过程管理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帮助生产者降低成本、实施有效的抽检、创造有利于社会检举的制度环境、实施市场准入及产品召回制度等,使得《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得以良好的执行,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将得到较好解决。论文的第八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政策建议:1、严格追究监管责任增强监管责任意识;2、构建多方参与的全社会共治格局;3、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和过程管理体系建设;4、逐步扩大食品可追溯制度覆盖范围;5、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测体系;6、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7、建立教育和培训体系。
二、北京市质监部门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打假行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质监部门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打假行动(论文提纲范文)
(1)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内研究进展 |
1.2.2 国外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2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食品 |
2.1.2 食品安全 |
2.1.3 流通环节 |
2.1.4 食品安全监管 |
2.2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 |
2.2.1 协同管理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2.2.3 社会共治理论 |
3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1 监管部门变革 |
3.1.1 行业监管阶段 |
3.1.2 卫生部门监管阶段 |
3.1.3 质监部门监管阶段 |
3.1.4 工商部门监管阶段 |
3.1.5 食药部门监管阶段 |
3.1.6 市场部门监管阶段 |
3.2 监管机制 |
3.2.1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主体 |
3.2.2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象 |
3.2.3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适用法律 |
3.2.4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
3.2.5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程序 |
3.3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
3.4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采取措施 |
3.4.1 加大食品抽样检测及核查处置 |
3.4.2 严厉打击假冒食品 |
3.4.3 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 |
3.5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
3.5.1 核查处置流程逐步规范 |
3.5.2 假冒食品案件呈下降趋势 |
3.5.3 食用农产品查处力度显着 |
4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 部门协作不紧密 |
4.1.1 市级各部门沟通不畅 |
4.1.2 跨市、跨省案件办理周期较长 |
4.1.3 两级部门职能不清 |
4.2 执法监管不到位 |
4.2.1 依赖运动式执法模式 |
4.2.2 专业监管人员少、老龄化严重 |
4.3 执法尺度难界定 |
4.3.1 行政处罚执行较难 |
4.3.2 各县区案件处理结果差距较大 |
4.4 抽检目的未达到 |
4.4.1 检验检测未完全发挥作用 |
4.4.2 不合格食品追溯困难 |
4.5 违法行为频发 |
4.5.1 违法行为种类多样化 |
4.5.2 违法主体多样化 |
5 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机构职能发挥不足 |
5.1.1 食品监管协调部门未完全发挥作用 |
5.1.2 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缺少协作机制 |
5.1.3 机构改革仍在进行 |
5.2 监管基础薄弱 |
5.3 缺乏执法规范 |
5.3.1 自由裁量标准不统一 |
5.3.2 缺少工作指导意见 |
5.4 政府投入不足 |
5.4.1 政府对监管工作缺乏资金投入 |
5.4.2 政府对监管工作缺乏技术投入 |
5.5 监管手段单一 |
5.5.1 信用体系建设仍流于形式 |
5.5.2 宣传教育不到位 |
5.5.3 社会监督未发挥重要作用 |
6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国内外经验借鉴 |
6.1 国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 |
6.1.1 浙江省的“智慧监管”工程 |
6.1.2 上海市的信用体系建设 |
6.1.3 北京市的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 |
6.1.4 晋中市的“三小”监管 |
6.2 国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 |
6.2.1 日本的食品身份编码识别制度 |
6.2.2 欧盟的独立食品安全署 |
6.2.3 美国的HACCP监管体系 |
6.2.4 新加坡的健全法律体系 |
6.3 启示与借鉴 |
6.3.1 设置科学机构 |
6.3.2 强化法律规范 |
6.3.3 提升监管手段 |
6.3.4 建立监管体系 |
7 提升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的对策 |
7.1 健全监管机制 |
7.1.1 加强部门间互通协作 |
7.1.2 加强区域之间协作机制 |
7.1.3 加强市县区两级事权划分 |
7.2 加强队伍建设 |
7.2.1 实现信息化监管 |
7.2.2 培训专业化队伍 |
7.3 完善监管体系 |
7.3.1 完善检测体系 |
7.3.2 完善信用体系 |
7.3.3 完善追溯体系 |
7.4 规范执法办案 |
7.4.1 细化自由裁量基准 |
7.4.2 制定执法办案指导意见 |
7.5 强化社会共治 |
7.5.1 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
7.5.2 加快非政府组织建设 |
7.5.3 加强公众参与、舆论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改进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路径 |
(四) 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 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界定 |
1. 食品安全 |
2. 食品安全监管 |
(二)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理论基础 |
1. 协同治理理论 |
2. 政府规制理论 |
3. 委托代理理论 |
二、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 |
(一)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情况及职能 |
1.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
2. 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概况 |
(二)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行措施 |
1. 强化许可准入监管机制 |
2. 落实基层网格化监管建设 |
3. 加强监督检查监管模式 |
4. 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
5. 完善食品投诉举报体系建设 |
(三)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及经验 |
1. 许可准入审查严格把关 |
2. 网格化监管夯实监管基础 |
3. 监督检查控制安全风险 |
4. 食品抽检扫除安全隐患 |
5. 投诉举报落实闭环有序 |
三、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 监管实践与部分法律相脱节 |
1. 处罚执行难以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
2. 部分部门职能边界依然不清晰 |
3. 法规政策滞后于新食品经营业态的发展 |
(二) 人员队伍与监管需求相脱节 |
1. 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主体数量不匹配 |
2. 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
(三) 监管方式落后于网络食品行业的发展 |
1. 互联网食品监管对象本底掌握不清 |
2. 互联网监管手段落后 |
(四) 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程度不高 |
1. 媒体宣传缺乏客观公正 |
2. 食品协会的行业引领作用不强 |
3.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
4. 职业打假人的权利滥用 |
四、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导致实践脱节 |
1. 缺少适应实践发展的地方政策 |
2. 缺少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
3. 缺少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二) 队伍建设薄弱造成人员队伍弱化 |
1. 政府机构改革后队伍建设弱化 |
2. 食品安全监管培训力度小 |
(三) 信息化运用滞后引起监管方式落后 |
1. 非许可对象未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 |
2. 监管软硬件设施配置不全 |
(四) 社会监督参与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公众参与积极性 |
1. 媒体报道缺乏责任意识和管理机制 |
2. 缺乏食品行业协会的相关建设机制 |
3. 奖励和保护机制不健全导致消费者对食品监督参与度低 |
4. 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对职业打假人的约束机制 |
五、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的改进策略 |
(一)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
1. 出台地方政策,破解监管难题 |
2. 建立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 |
3.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二) 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队伍建设 |
1. 聘请第三方管理机构,补充监管力量 |
2. 优化监管人员队伍结构,提升监管水平 |
(三) 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 |
1.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
2.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监管设备 |
(四) 构建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
1. 健全媒体报道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 |
2. 推进行业内审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
3. 营造消费监督环境,发挥消费者的参与作用 |
4.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合理释放行政资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简评 |
1.4 研究方法 |
2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概述 |
2.1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网络食品的界定 |
2.1.2 食品安全犯罪的界定 |
2.1.3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界定 |
2.2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
2.2.1 协同治理概述 |
2.2.1.1 协同治理释义 |
2.2.1.2 协同治理主体及其权责 |
2.2.2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2.2.2.1 落实“食品安全战略”的迫切需要 |
2.2.2.2 解决网络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的实践需要 |
2.2.2.3 化解信息不对称困境的现实需要 |
3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与不足 |
3.1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 |
3.1.1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总体形势 |
3.1.1.1 犯罪数量:呈增长趋势 |
3.1.1.2 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和职业特征显着 |
3.1.1.3 犯罪地域:全国性、跨地域特征突出 |
3.1.1.4 犯罪手段:线上线下紧密结合 |
3.1.1.5 犯罪类型: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类犯罪占比较高 |
3.1.2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现状 |
3.1.2.1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具有一定的立法保障 |
3.1.2.2 政府监管执法日趋规范 |
3.1.2.3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履行职责 |
3.1.2.4 其他主体逐步参与协同治理 |
3.2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不足 |
3.2.1 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
3.2.1.1 相关立法不健全 |
3.2.1.2 刑罚配置不尽合理 |
3.2.1.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
3.2.2 行政部门监管力度不足 |
3.2.3 公安机关防控力量有限 |
3.2.4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缺位 |
3.2.5 其他主体参与共治有待加强 |
3.2.5.1 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性不足 |
3.2.5.2 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存在问题 |
3.2.5.3 食品行业协会功能缺失 |
3.2.5.4 新闻媒体宣传监督效果不佳 |
3.2.6 协同治理观念亟待强化 |
3.2.6.1 各方主体公心理念欠缺 |
3.2.6.2 缺乏信息共享意识 |
4 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经验借鉴 |
4.1 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1.1 美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1.2 欧盟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1.3 日本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现状 |
4.2 域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
4.2.1 构建完备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4.2.2 强化网络食品产供销全程管控 |
4.2.3 引入社会力量保障网络食品安全 |
5 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的完善与创新 |
5.1 基于协同治理保障层面的防控对策 |
5.1.1 确立互利共赢的协同治理理念 |
5.1.2 创建协同信息共享技术保障 |
5.2 基于立法层面的防控对策 |
5.2.1 明确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 |
5.2.2 严密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法网 |
5.2.3 完善其他配套法律法规 |
5.3 基于执法层面的防控对策 |
5.3.1 优化网络食品安全行政监管 |
5.3.1.1 打造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队伍 |
5.3.1.2 建立网格信息化智慧监管模式 |
5.3.1.3 构建线上线下高效持续的监管执法体系 |
5.3.1.4 健全网络食品安全追溯召回体系 |
5.3.1.5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问责机制 |
5.3.2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执法 |
5.3.2.1 提升情报搜集和调查取证能力 |
5.3.2.2 创建网络食品安全犯罪预警防范模式 |
5.3.2.3 加强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执法协作 |
5.3.2.4 力推网络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5.4 基于其他主体层面的防控对策 |
5.4.1 提升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 |
5.4.2 规范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运作 |
5.4.2.1 理清并落实管理责任 |
5.4.2.2 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5.4.2.3 促进政企合作监管 |
5.4.3 强化行业协会监督指导作用 |
5.4.4 提升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
5.4.5 增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二、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职业打假行为研究 ——以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个案研究方法 |
1.3.2 文献研究法 |
1.3.3 访谈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1.4.1 选题的创新 |
1.4.2 内容的创新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食品安全监管 |
2.1.1 食品安全现状 |
2.1.2 食品安全监管概念 |
2.1.3 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影响 |
2.2 职业打假行为 |
2.2.1 职业打假行为概念 |
2.2.2 职业打假的基本现状 |
2.2.3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业打假行为的特点 |
2.3 理论依据 |
2.3.1 公共管理理论 |
2.3.2 治理理论 |
2.3.3 回应性监管理论 |
第三章 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行为 |
3.1 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1.1 责任网格建设有效 |
3.1.2 监管整治有力 |
3.1.3 各个领域规范 |
3.1.4 努力构建社会共治 |
3.2 食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投诉举报情况 |
3.2.1 食品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及相关规定 |
3.2.2 2016-2018年平阳县食品投诉举报中职业打假件情况 |
3.2.3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对食品投诉举报职业打假件的处理意见 |
3.3 食品安全监管中职业打假案例分析 |
3.3.1 缺斤短两食品的投诉举报 |
3.3.2 食品标签的投诉举报 |
3.3.3 食品安全标准的投诉举报 |
3.3.4 小结 |
3.4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业打假行为的影响 |
3.4.1 积极影响 |
3.4.2 消极影响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中规范职业打假行为面临的问题 |
4.1 监管单位缺乏规范的应对程序 |
4.1.1 法律规章适用不明确 |
4.1.2 处理程序不规范 |
4.2 执法能力不足带来规范职业打假的困境 |
4.2.1 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负荷大 |
4.2.2 执法人员知识水平有限 |
4.2.3 食品安全监管缺乏成效 |
4.3 监管对象整体行业水平较差 |
4.3.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频繁被打假 |
4.3.2 食品行业协会形同虚设 |
第五章 规范职业打假行为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法律滞后及应对程序标准未统一 |
5.1.1 法律滞后界限不明 |
5.1.2 国家及各省未建立统一的处理程序 |
5.2 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 |
5.2.1 基层监管力量不足 |
5.2.2 基层建设不足 |
5.2.3 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分散 |
5.3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不健全 |
5.3.1 食品企业自身水平不足 |
5.3.2 食品行业协会建设不完善 |
5.3.3 群众参与维权不足 |
5.4 制度建设及社会发展因素 |
5.4.1 惩罚性赔偿制度 |
5.4.2 互联网的普及 |
第六章 食品安全监管中规范职业打假行为的对策建议 |
6.1 提升工作效能 |
6.1.1 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
6.1.2 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
6.1.3 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
6.2 规范职业打假行为 |
6.2.1 引导职业打假人转型 |
6.2.2 完善赔偿及举报奖励制度 |
6.2.3 遏制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 |
6.3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
6.3.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我武装 |
6.3.2 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 |
6.3.3 引导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N市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二)国内研究状况 |
(三)研究评述 |
四、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 |
(一)核心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二章 J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一、J区基本情况 |
二、J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
(一)监管对象情况 |
(二)监管力量情况 |
(三)主要监管方法 |
(四)特色监管工作 |
(五)取得的成效 |
三、调查情况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方法 |
(三)问卷调查 |
(四)现场调查 |
(五)调查结论 |
第三章 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处罚力度不够 |
(二)部分监管对象难管 |
(三)监管能力不足 |
(四)社会共治未完全形成 |
二、原因分析 |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
(二)部分监管对象素质不高 |
(三)政府重视不够 |
(四)社会共治机制还未健全 |
第四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
一、国内经验借鉴 |
(一)北京经验 |
(二)上海经验 |
二、国外经验借鉴 |
(一)美国经验 |
(二)丹麦经验 |
三、国内外经验启示 |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
(二)加强科学监管 |
(三)加强群防群治 |
第五章 完善J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一、倡议完善法规和标准 |
(一)倡议完善法律法规 |
(二)倡议优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二、强化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 |
(一)加强对“四小行业”监管 |
(二)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
(一)完善监管体系 |
(二)夯实监管基础 |
(三)完善检测体系 |
(四)加强科学监管 |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
(一)强化政府保障 |
(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
(三)加强部门协作 |
(四)引导企业加强自查 |
(五)强化媒体监督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关于J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6)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
一、农村“三小”的食品安全隐患 |
二、农村集体聚餐中存在的问题 |
三、乡村旅游、农家乐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
第二节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特殊性 |
第三节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必要性 |
一、有利于消除监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
二、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
三、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第二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经济法学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市场规制理论 |
一、农村食品市场失灵的体现 |
二、市场规制理论的引入 |
第二节 政府干预理论 |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 |
第三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第一节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现状 |
一、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与分工 |
二、基层食品安全的监管环节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农村安全监管的立法现状 |
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刑法》及相关规定 |
二 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中有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 |
(一) 对农村“三小”的规定 |
(二)对农村集体聚餐的规定 |
第三节 农村不同地区监管方式的类型化分析 |
一、探索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 |
二、构建信用监管机制 |
三、实行食品风险分级监管 |
第四章 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农村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 |
一、法律规定原则性、框架性 |
二、缺少针对性农村食品安全法律规定 |
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实践不对称 |
第二节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缺失 |
一、机构改革后监管权责不清 |
二、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不足 |
三、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低 |
四、缺少社会共治机制限制监管覆盖面 |
第三节 农村食品安全召回和追溯制度不健全 |
一、农村食品召回制度不健全 |
二、农村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不完善 |
第四节 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缺陷 |
一、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脱节 |
二、缺少追责法律依据 |
三、处罚力度薄弱 |
第五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完善 |
第一节 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 |
第二节 完善农村食品监管方式和手段 |
一、明确部门监管职责 |
二、对监管对象差别化管理 |
三、加强全链条监管 |
四、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监管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农村食品召回和追溯制度 |
一、建立农村食品召回制度 |
二、健全农村食品追溯法律制度 |
第四节 完善责任追究保障制度 |
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
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7)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以中部省会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阐述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清真食品 |
(二)清真食品安全 |
(三)清真食品安全监管 |
(四)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 |
二、理论基础阐述 |
(一)协同治理理论溯源 |
(二)协同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协同治理理论的启示 |
第三章 中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现状 |
一、主体层面 |
(一)多元主体的格局初步形成 |
(二)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主导地位有所增强 |
(三)专门机构和队伍的作用开始凸显 |
二、制度层面 |
(一)建立了初步的法律体系 |
(二)构建了初步的协调机制 |
三、操作层面 |
(一)多主体参与的集中检查有所开展 |
(二)针对专门问题的专项检查有所推进 |
(三)涉清真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得到重视 |
第四章 中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主体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主体多元化存在不足 |
(二)主体认可度面临偏差 |
(三)主体权限界定模糊 |
(四)主体间积极互动不够 |
二、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备 |
(二)制度执行效果不佳 |
(三)评估反馈机制缺乏 |
三、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整体协作比较缺乏 |
(二)事前协同较少 |
(三)执法力度不强 |
(四)社会主体参与度不高 |
第五章 中部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改进对策 |
一、加强协同主体建设 |
(一)优化多元主体种类和内部结构 |
(二)增强主体协同意识 |
(三)明确主体权限和角色定位 |
二、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
(一)健全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协同机制 |
(三)建立量化评估反馈机制 |
三、加强操作执行体系建设 |
(一)加强全方位操作协同 |
(二)加大执法力度 |
(三)推动社会主体参与监管 |
四、加强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
(一)构建决策支撑数据平台 |
(二)强化协同监管运作平台建设 |
(三)注重既有平台的整合与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文献综述 |
1.2.1 食品安全治理的相关行动者研究 |
1.2.2 食品安全治理手段研究 |
1.2.3 文献简要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案例研究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论分析 |
2.1 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理论 |
2.1.1 食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 |
2.1.2 食品市场的外部性 |
2.1.3 食品安全的公共性 |
2.1.4 政府规制理论 |
2.2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理论 |
2.2.1 治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第3章 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3.1 食品安全政府规制 |
3.1.1 政府规制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
3.1.2 政府规制手段 |
3.1.3 政府规制存在问题 |
3.2 食品企业的自我管理 |
3.2.1 食品企业自我管理手段 |
3.2.2 食品企业自我管理能力 |
3.2.3 食品企业自我管理存在问题 |
3.3 消费者的监督维权 |
3.3.1 消费者的监督维权方式 |
3.3.2 消费者监督维权存在的问题 |
3.4 第三部门的监督 |
3.4.1 第三部门的范围及作用 |
3.4.2 第三部门公益性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
3.5 多元主体各自治理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国外食品安全治理经验及启示 |
4.1 国外食品安全治理经验 |
4.1.1 美国食品安全治理的经验 |
4.1.2 欧盟食品安全治理的经验 |
4.1.3 日本食品安全治理的经验 |
4.2 国外食品安全治理经验的启示 |
4.2.1 建立专业的食品安全规制机构 |
4.2.2 重视立法,保证食品安全治理过程高效透明 |
4.2.3 充分利用各种食品安全治理手段 |
4.2.4 促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共治 |
第5章 构建泉州市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模式 |
5.1 夯实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基础 |
5.1.1 完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制度 |
5.1.2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
5.2 提高政府食品安全规制能力 |
5.2.1 加强政策支持,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一体化 |
5.2.2 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
5.2.3 整合优化资源,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技术水平 |
5.3 加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 |
5.3.1 政府与食品企业的协同治理 |
5.3.2 政府与消费者的协同治理 |
5.3.3 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协同治理 |
5.3.4 食品企业与消费者的协同治理 |
5.3.5 食品企业与第三部门的协同治理 |
5.3.6 消费者与第三部门的协同治理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各地出台有力措施 强化节日食安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北京 |
海南 |
江西 |
黑龙江 |
浙江 |
四川 |
河北 |
辽宁 |
(10)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安全食品和安全认证食品 |
1.2.2 无公害农产品 |
1.2.3 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
1.2.4 食品安全监管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框架与思路 |
1.5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
1.5.1 数据来源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内容 |
1.7 创新点和不足 |
1.7.1 创新点 |
1.7.2 论文存在的不足 |
2 研究综述 |
2.1 食品安全问题成因 |
2.2 国外研究进展综述 |
2.2.1 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本收益研究 |
2.2.2 不同监管方式的比较研究 |
2.2.3 食品安全监管对消费者和生产者行为影响的研究 |
2.3 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研究综述 |
2.3.1 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及政策研究 |
2.3.2 消费者安全食品消费态度和支付意愿研究 |
2.3.3 食品安全与供应链管理 |
2.4 国内外研究简要评述 |
3 生产者行为选择模型 |
3.1 生产者行为选择模型 |
3.2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所需的基本条件 |
3.3 政府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中可以起的作用 |
3.4 与原模型的比较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与监管改进的途径 |
4.1 基于国家公布的数据 |
4.2 基于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总体情况 |
4.3 食品安全事件的典型案例分析 |
4.3.1 通过食品安全事件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特点 |
4.3.2 食品安全事件中的监管者责任 |
4.4 通过安全食品供给所需的基本条件推导监管体系改进的途径 |
4.5 本章小结 |
5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支付意愿及其对生产者行为的潜在影响 |
5.1 样本基本的统计性描述 |
5.2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及其监管的认知分析 |
5.3 消费者对安全食品认证的支付意愿 |
5.4 安全认证食品的成本与售价 |
5.4.1 无公害食品的成本与售价 |
5.4.2 绿色食品的成本与售价 |
5.4.3 有机食品的成本与售价 |
5.5 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支付意愿对生产者行为的潜在影响 |
5.5.1 消费者支付意愿对生产者的影响 |
5.5.2 生产者的心声 |
5.6 本章小结 |
6 我国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实施效果 |
6.1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
6.2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 |
6.2.1 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
6.2.2 多部门分段式监管的执行情况 |
6.2.3 抽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
6.2.4 信息披露的情况 |
6.2.5 三品一标制度执行情况 |
6.3 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的主要缺陷 |
6.3.1 增强监管者的监管责任意识保障机制不健全 |
6.3.2 缺乏监管方式和方法的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7 中国食品安全现状的经济解释 |
7.1 市场本身的力量 |
7.2 信息不对称问题中第三方所必须具有的性质 |
7.3 中国政府监管的性质及对生产者行为的影响 |
7.3.1 中国监管机构的性质 |
7.3.2 政府监管对生产者行为的影响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政策含义 |
8.1 主要结论 |
8.1.1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形势还比较严峻 |
8.1.2 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存在根本性弊端 |
8.1.3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未能有效破解“劣币驱逐良币”困境 |
8.2 本文结论的政策含义 |
8.2.1 严格追究监管责任增强监管责任意识 |
8.2.2 构建多方参与的全社会共治格局 |
8.2.3 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和过程管理体系建设 |
8.2.4 逐步扩大食品可追溯制度覆盖范围 |
8.2.5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测体系 |
8.2.6 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 |
8.2.7 建立教育和培训体系 |
8.3 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一 农产品(或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合作社)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食品安全监管对消费者影响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北京市质监部门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打假行动(论文参考文献)
- [1]大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娅娇.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04)
- [2]苏州市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改进策略[D]. 钱雯雯. 苏州大学, 2020(03)
- [3]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协同治理研究[D]. 刘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4]职业打假行为研究 ——以平阳县食品安全监管为例[D]. 林翩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5]N市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 张茜茜. 西华师范大学, 2020(01)
- [6]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D]. 吕雯莉.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7]省会城市清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以中部省会城市为例[D]. 蔡霞. 中南民族大学, 2019(08)
- [8]泉州市食品安全治理研究[D]. 刘奔. 华侨大学, 2015(03)
- [9]各地出台有力措施 强化节日食安监管[J]. 张凤. 食品安全导刊, 2015(Z2)
- [10]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研究[D]. 严可仕.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