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耕还林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张炜[1](2019)在《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99年中央政府实施了建国以来投资最大、覆盖面积最广、造林最多的退耕还林工程。为了补偿退耕给农户造成的福利损失,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工程实施近20年来,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亿亩,生态总价值超过1万亿元。但是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攻坚时期,仍存在亟需解决的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实施多年后大部分退耕面积已经进入生态补偿延长期,亟需建立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未能实现退耕农户收入结构转换的目标,且一部分农户已经处在补贴延长期,那么如何解决这部分(以及其他)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保障其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已经迫在眉睫。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而要解决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需要评估退耕还林对保障农户收入增长的劳动供给的影响,以及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全国调研数据,旨在评估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以及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作用。退耕还林不仅减少农户的耕地面积,还会改变农户劳动要素的投入,进而影响农户收入。基于这一逻辑,本文聚焦于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理论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对于深入认识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及其作用机理、调整退耕区农业产业政策和构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利用全国调研数据,从农户劳动参与、劳动时间和家庭收入三方面,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主要内容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存在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农业劳动参与与非农劳动参与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且非农劳动参与是否存在劳动力区位选择差异;二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分配有何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与劳动力区位选择有关;三是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存在存在地区差异;四是退耕还林通过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影响农户收入的作用机制。主要结论是:在短期退耕还林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其中,对非农劳动参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但在长期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退耕还林会增加农户的农业劳动时间,而减少非农劳动时间,未能完全实现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目标,对非农劳动时间的影响表现为增加外地非农就业时间,减少本地非农就业时间,对退耕区非农产业吸收剩余劳动力作用有限;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收入,且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农业劳动参与促进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均缓解了这种不利影响。一方面,退耕还林尚未建立一个退耕农户收入增长的内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和构建退耕还林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后续政策,完善劳动力转移制度,降低退耕农户非农就业的转换成本,提高农户非农就业机会和劳动时间。第一,退耕行为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参与率的影响并不显着,但会显着提高退耕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和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的总体劳动参与率没有影响,但均会显着提高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率。总体来说,短期内退耕还林对农户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均起到了促进作用;长期来看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说明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转移存在一定促进作用。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参与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降低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参与率,但会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劳动参与率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第二,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劳动供给时间。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总体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时间均会产生负向影响,但对农业劳动时间会产生正向影响。从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的综合影响来看,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的农业劳动广度(劳动参与)和农业劳动深度(劳动时间),因此,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农业劳动供给强度。退耕还林提高了农户非农劳动广度(劳动参与),降低了农户非农劳动深度(劳动时间)。综合两方面影响,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更加依赖于农业就业,未能完全实现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经济目标。第三,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减少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增加外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表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本地非农劳动供给。结合退耕还林对非农劳动参与的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提高外地非农劳动供给。从南北方地区差异来看,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增加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而南方退耕农户会更倾向于提高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本地非农劳动供给,而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说明南北方地区退耕农户的非农就业在劳动力区位选择上存在显着差异。第四,退耕还林会显着降低参与农户的收入。无论从退耕参与行为还是退耕参与度来看,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均产生了负向影响。无论是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退耕还林均会减少农户收入。从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来看,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空间异质性。从全国样本来看,退耕还林对东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而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影响并不显着。从黄河流域来看,退耕还林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而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对东部地区影响不显着。从长江流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不显着。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资源禀赋差异,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从家庭结构异质性的角度来看,非老年家庭(家庭人口中仅有年轻人和中年人、无老年人的家庭)会显着影响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作用。第五,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农业劳动参与率部分中介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非农劳动参与则抑制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从退耕参与度来看,农业劳动参与部分中介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部分抑制或遮掩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此,从劳动参与来看,农业劳动参与是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非农劳动参与则缓解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第六,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劳动时间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抑制或遮掩作用,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20.03%。劳动时间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也存在抑制效应,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17.99%。劳动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
刘思琦[2](2016)在《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由于盲目毁林开垦、陡坡地和沙化地耕种,我国出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人民的生存环境、国家的生态安全都受到威胁。始于1999年的退耕还林工程,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对我国的生态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在一些地区,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所导致的生产方式转变,直接影响到了农户的生计。广大农户的生计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不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还会引起新的社会问题。本研究基于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发布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背景下农户生计资本所受影响,以及农户对退耕的认知等的角度出发展开研究。主要的研究内容如下:(1)分析农户生计资本的概况,以及退耕与非退耕农户生计资本的差异:(2)研究农户对退耕工程的认知情况,以及退耕农户对退耕工程更为深入的认知两个方面进行研究;(3)退耕工程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以及在这种影响下农户所做出的生计决策调整情况;(4)通过农户对退耕工程的评价展开对农户生计结果的研究。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研究区域退耕还林工程都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样本农户的物质资本最多,金融资本最少;对比两型农户发现,参与退耕工程并没有使退耕户的自然资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状况好于非退耕户。第二,样本区域所有农户中只有近半的农户对退耕政策表示了解,对退耕的重要性(包括退耕的正向作用)有比较明确的方向性认知;农户多是自愿参与退耕,并且大部分退耕农户认为退耕增加了家庭收入,对工程实施表示满意;大多数参与退耕农户认为退耕工程需要持续进行下去,并表示不会复耕,可以通过外出打工、从事养殖业等途径来增加收入。第三,由于林地的长周期性退耕农户的自然资本减少,部分传统的耕作生产形式转化为养殖生产形式,使物质资本测量值显着提升。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略有增加;退耕后留守劳动力比重降低;对农户生计策略存在影响,主要是农户对发展林业和进行家庭经营方面的安排。最后,基于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总结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可持续生计框架下为巩固已有生态建设成果、完善退耕还林后续配套政策、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建设提供政策建议。
邢祥娟[3](2014)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也日益恶化,保护并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府目前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是我国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随着项目的不断深入,其政策目标不再是单一的改善生态环境,而是逐渐发展为综合性目标体系,具体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地区差距、推动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经济林第一轮补助已经到期,生态林的补助也有一部分到期,而伴随着第一轮补助期的结束,部分农户出现返耕现象,这使得人们开始关注退耕还林工程长期生态效果的风险分析。本文利用林业重点工程与消除贫困课题组四次大型农户调查的数据,运用资源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采用相关计量模型、数据包络分析等研究工具,深入研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首先,对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了改进,构建了农民收入的扩展生产函数模型,运用平衡面板数据对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的总收入的影响是正的,由于农户各项收入的增长不平衡,所以不同来源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也有差异。退耕还林工程并没有减少农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呈逐年稳定上升的势头,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减少了耕地面积,释放了劳动力,客观上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户工资性收入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后期工资性收入的相对增长率逐渐减小其次,引入收入结构相似度概念,对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和未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的收入结构进行比较,发现收入结构相似度先下降,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又上升,收入结构的趋同表明工程补贴并不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考虑到农户的补贴收入,其他收入应该也是较非退耕户高的。退耕户的收入结构绝对值变动高于非退耕户,但其波动幅度相对较低,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的收入稳定性有一定的作用。第三,运用DEA非参数效率对收入结构的合理性进行了估计,样本总体的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偏小,说明农业生产依然处在速度型阶段,打工效率同样偏低。就样本农户参与工程与未参与工程的比较来看,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退耕农户经营效率中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低于非退耕户,从打工效率来看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低于未参与工程的农户,表明政策的实施仅仅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的收入增加提供了可能性并没有促进收入结构的稳定转换。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剖析了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了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制度,发展集约型农业;加强技术和资金投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以及完善退耕补助制度,积极探索生态补偿体制创新等相关政策建议。
陈芳淼[4](2013)在《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文中认为从历史演变状况看,荒漠化问题区域特征明显,整体可归属于地理系统问题。因此,用地理系统方法衡量与评价荒漠化问题具有科学性。地理学是实践科学。使用地理系统方法在认识荒漠化演化机制的同时,可以为防治工作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依据地理学特征,可将区域荒漠化问题划分到耕地、草地、林地、湿地-水系、沙地、社区六元结构板块,进行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及演化机制认识(简称六元法)。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政治地位重要、文化结构多元,其可持续发展对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半个多世纪以来,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出现了区域荒漠化问题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地理系统变化剧烈等问题,严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本研究用六元法,从村庄、县域、省域、区域尺度,对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进行逐级研究验证,分析认识区域荒漠化演化机制,探索防治对策,同时检验六元法的有效性。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基本机制通过六元法多层次、多点、长历史时段考察,得出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机制为:耕地扩张,耕地质量下降;天然草地缩减、人工草场扩大,草地整体退化严重;天然林遭到严重破坏,近期人工林地面积稳步扩大,林地生态经济功能较弱;湿地-水系萎缩,地表水面积减少,河流径流不稳定性增加,地下水位下降,冰川融化加剧;沙地系统局部得到控制,整体扩张:社区扩张明显,城镇居民区和工矿区建设步伐快,大量占用郊区优质耕地。上述发展趋势反映出耕地、社区、人工林地扩张,草地、湿地-水系显着退化,沙地整体形势严峻,西部地区荒漠化形势不容乐观。进一步分析表明,导致西部荒漠化问题严峻化的基本因素为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其中,人为因素占主导方面。2、我国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对策建议研究对未来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2)彻查全区资源环境状况,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3)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发展,其中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严格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4)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5)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6)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7)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3、六元法应用认识对“六元法”的实际应用得出如下认识:1)利用“六元法”进行区域荒漠化研究可覆盖全地理区域,研究方法简洁,研究结果条理清晰,问题定位准确,容易得出明确结论;2)“六元法”适用于多尺度地理系统(从村庄到全球系统)研究,上下尺度间研究结果互为印证,利于原因诊断;3)可分别六单元进行纵向历史发展趋势演变研究,借以从历史角度清晰地判明各自的发展轨迹与彼此演替机制;4)可分别区域地理特征,判断单元荒漠化轻重关系与主次矛盾:5)县域及以下尺度的研究中,注意从主体地理单元把握荒漠化现状及其演化过程的细节,寻求针对性防治对策;县域以上尺度的研究中,注意对各地理单元变化趋势进行归纳总结,理清演变机制。
沈强,柯水发,陈建成[5](2012)在《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研究进展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首先对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其发展的进程,回顾了国内有关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的研究,然后从文献的检索情况、研究人员及分布以及研究方法三方面介绍了研究的总体情况,并分别综述了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与治理模式研究、西部林业重点工程研究以及西部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措施研究的进展情况。最后指出了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张军驰[6](2012)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文中提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西部地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整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已大为改观,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也更为稳固。由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复杂,区域差异性大,加之本身极度脆弱,虽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局部改善、但是整体不断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有关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从调整的范围、手段、内容和取得的实效上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要素,加快推动和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西部地区资源和环境现实而迫切的需要,对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为研究内容,对我国三十多年来环境政策的演变与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做了客观评价,深入剖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行环境政策内容不够全面、相互之间缺乏协调、调整方法和手段单一、执法不严;退耕还林政策、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水土保持政策等强化行政命令、忽视市场作用、多头管理出现部门冲突、政策缺乏激励措施、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等。上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政策理念、政策体系、调节手段和范围等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政策理念相对滞后、政策体系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环节薄弱、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不足等方面。针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立足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和实践的分析考察,提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应在战略层面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和谐相处;在观念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道路方面走生态文明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生态文明为理念,遵循协调统一、环境民主、制度创新和本土化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网络,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全面创新,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的宏伟目标。
刘志兴[7](2012)在《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效率及其可持续研究》文中认为提高林业资金投入利用效率是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关键性工作之一。笔者以2001—2005年我国西部10个省的数据为基础,采用基于DEA的Malmquist生产效率指数分析方法,对我国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效率进行了定量测算和分析。结果显示,2001—2005年间全要素生产率(TFP)动态变化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负增长,说明我国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的利用效率还不高,然后对我国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可持续进行分析,分别在国家、退耕地方、地区之间三个层次对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可持续性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全文一共分为7个章节。第一章,导言。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国外研究综述、国内研究综述、国内外研究综述评述、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的不足等。第二章,相关理论及概念界定。第二章主要阐述了退耕还林工程简介、退耕还林投入资金利用效率的概念、投资主体的界定、退耕还林投入资金的界定、退耕还林产出的界定等退耕还林投入资金利用效率的理论分析;然后进行模型设计,Malmquist指数TFP模型的选择和建立以及退耕还林投入指标选取、退耕还林产出指标选取等。第三章,投入产出指标变化趋势分析。第三章主要对2001-2005期间我国西部地区投入、产出指标的总体情况以及投入、产出的变化趋势、投入产出比等指标进行分析,然后对这些统计的情况进行分析。第四章,西部退耕还林投入资金利用效率实证分析。第四章首先对全要素生产率及其构成要素进行测定,然后分别对全要素生产率及其构成要素、全要素生产率TFP及对三大产出的贡献度、各个地区全要素生产率TFP及其构成要素影响因素、2001-2005期间全要素生产率TFP及其构成要素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最后进行结论分析。第五章,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可持续分析。第五章首先对我国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退耕还林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分析,进行比较,进而提出对我国的启示。然后对退耕还林地方应该提高当地退耕农户的收入水平、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等措施。最后提出在新形势下,东部地区反补西部,在资金和技术方面支持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发展。第六章,对策建议。第六章根据前文的结论提出了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向技术要效率、协调各个省份的平衡发展、改进西部地区资金投入的模式、政府投入和民间投入协调发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相结合、注重技术进步TC和技术效率变化TEC的协调发展、国家、地方、地区之间的三个层次的支持保证我国西部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李海宝[8](2011)在《退耕还林中的乡镇政府行为研究 ——以西部地区乡镇政府为例》文中提出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改善了西部地区的自然环境,使局部地区地貌恢复了原本的绿色状态;改变了土地利用与农业产业结构,使广大西部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西部地区乡镇政府的职能和行为也由传统行政管理模式逐渐转向符合现代化的公共服务模式。但是和东部地区以及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相比,无论在“硬件”还是在“软件”上都有较大的差距。本文以退耕还林工程为“舞台”,以利益诉求为视角,通过典型调查并结合相关理论,从整体上论述了西部地区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的行为逻辑,阐述了西部地区乡镇政府的具体行为表现、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行为产生的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最后提出改善西部地区乡镇政府行为的建议:(1)乡镇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2)乡镇政府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公务员的培训教育相结合;(3)处理好公务员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并据此进一步探求规范西部地区乡镇政府行为的途径与方法,以图尽快实现中央政府对于西部地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目标。论文具体结构如下:首先,阐述该问题提出的背景及其基本原因,然后概括出对乡镇政府行为研究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接着又对国内外就有关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政府行为方面的研究给予了总的概述,使本文的研究置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尝试努力弥补前人研究的空白。其次,对研究区域的状况作一基本的描述,并利用数据图表的形式阐明了退耕还林试点地区的一个典型乡镇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前后其生态、经济等主要指标方面的变化,展现退耕还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再次,通过对退耕还林过程中各变量的逐一分析,对退耕还林过程中乡镇政府的具体行为逻辑给予展现,并运用相关理论对行为发生的原因给予论证,进一步阐述了影响乡镇政府行为选择的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最后,提出了规范乡镇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并对全文进行总结。
王楠[9](2011)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99年,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将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在西部大开发提出之初,我国领导人就指出应该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子,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有些地区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甚至永久性无法恢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成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导论部分,笔者在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等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前学界有关“生态法”、“环境法”等概念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界定来看,没有必要以“生态法”、“生态环境法”等概念来代替现在广泛使用的“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类似概念。之后,笔者对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法治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料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近些年来西部地区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第一章主要介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生态环境重要,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如何既实现经济社会全而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较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都不断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投入的不断增加、技术的进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在生态环境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即便如此,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之下。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冰川消融迅速等问题仍然形势严峻。第二章在前一章梳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种安排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大致如何?这种现状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形成的?因此,本章第一节对我国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章第二节重点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生生态环境保护的自治立法,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立法和变通规定,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西部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着大量的自治立法,这些自治立法中有许多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它们进行个初步梳理分析,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是十分必要的。经过分析,笔者基本认为,我国广大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并没有充分发挥自治立法的优势,做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第一节对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着这样一些困难: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企业违法成本低;违法处罚手段少,力度弱;政府部门上下配合、部门联动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二节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该法的建议。第四章对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节对美国西进运动、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和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背景、基本过程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权威性的开发组织机构;制定科学的开发政策和法规,并以其为导向;中央政府积极扶持,进行大规模投资等。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教训值得吸取,如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忽视对开发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忽视轻重工业均衡发展;忽视开发地区的内部发展动力等。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五章主要论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学界所说的生态效益补偿,不是强调生态学意义上的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而主要是强调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笔者认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将对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章首先从现实需要、经济学原理、生态正义等角度分析了对西部地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在对我国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整体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结语。对于如何切实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学者提出了建设西部生态经济特区,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应该实行“绿色GDP”制度。目前,已经有个别重要生态保护区开始实行“绿色GDP”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实践开端。此外,笔者认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最主要的一点是加强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目前,在应对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应该将着重点放到法律的执行上来。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我们当然还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逐步走出单环境要素保护的思维模式,在制度设计、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等各方而都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观。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还远远不能囊括西部地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一些论文尚未涉及的问题,只能留待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关注、研究。
李永宁[10](2011)在《生态利益国家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生态补偿的概念开始出现在我国的学术研究中,2007年8月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确定生态补偿政策和机制,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内涵进一步扩大。但截止目前对什么是生态补偿,生态补偿的依据和本质是什么,生态补偿的内容以及范围有那些,生态补偿的主体有什么特殊性等问题仍然存在许多争议。本文首先分析了生态补偿的法学涵义,再对目前学术界以及立法和实务部门对生态补偿涵义与范围的代表性见解进行了批判性研究,指出各自在基础理论、概念界定方面存在的谬误,然后对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外部性理论进行了归纳和抽象,并结合西部地区农业,对农业的环境正外部性及其造成的农业产权损害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论证了生态利益国家补偿的合理性,并对国家补偿的制度机制进行了法律设计。论文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环境科学上的生态补偿,在社会科学(特别是法学)意义上,应该是生态利益补偿,是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还原和修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还原和修复可以具体区分为开发者的治理性修复;污染者的赔偿性修复;使用者的增值性修复和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四种关系形态。其中开发者的治理性修复;污染者的赔偿性修复和使用者的增值性修复已经包含在现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调控范围之内,只有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游离在现行政策与法律的框架之外。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现象,不可能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制度现象的简单替换,它针对的应该是游离于现行政策与法律约束之外的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关系。(2)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就其与现行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来看,相比另外三种生态修复形态,具有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参与主体的复杂性、法益表现的模糊性等独特之处。之所以表现出这些独特性,最主要的经济学原因是环境功能性修复具备典型的正外部性(或者外部经济性)特征。根据经济学解决正外部性的思路,以及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现行法的一些具体规范,环境功能性修复就自然的成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调整的对象。由此,抽象出生态补偿的法学涵义并明确生态补偿的具体范围。(3)在明确了生态补偿的法学涵义后,考察并研究目前学术界特别是法学界对生态补偿的分析与定义,得出目前的研究存在把生态补偿与环境法相关概念混同、与损害赔偿相关制度混同、扩大概念外延以及对相关基础性概念使用缺乏准确性等认识谬误。并提出在涵义界定方面应该注意和把握的问题与原则。(4)把生态补偿及其经济学依据—外部性理论运用到对我国西部地区农业的分析,得出我国西部地区农业存在明显的外部经济性特征,并从西部农业外部经济性的一般形式、西部农业外部经济性的剪刀差效应、西部农业对保护珍稀物种的外在效应三个方面归纳和总结了西部农业的外部经济性特征。进而分析了西部农业的外部经济性对地区农业劳动要素、农业非劳动要素及其他受外部经济性约束所造成的产权损害的具体内容与形态。(5)引入科斯定理的分析范式,研究了生态利益国家补偿的法经济学基础和法理基础,认为在环境正外部性的场合或情境下,从法学角度分析,主要表现为由不同正外部性引起的不同类型环境功能性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产生的失衡现象。因此,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机制或方法来扭转这种利益失衡的不公平状态,国家补偿法律制度的建构正是这种利益失衡的扭转机制。同时,把这种利益失衡,具体归纳为两个层面:利益纵向失衡与利益横向失衡。(6)分别从利益纵向失衡与利益横向失衡的调整的角度,设计了在各自条件下国家补偿的法律机制。主要包括国家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国家补偿责任的实现方式、国家补偿的当事人、国家补偿项目及补偿标准、国家补偿程序、国家补偿的相关保障措施、国家补偿的阶段性分析、国家补偿未实现时公权力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等具体制度规则,以及这些规则之间的牵连性、必要性及正当性等问题,为生态利益的国家补偿尝试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制度设计。
二、退耕还林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退耕还林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
1.1.2 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水平和来源,使农户收入增长复杂化 |
1.1.3 退耕还林促使农户调整劳动供给及其结构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退耕还林相关文献 |
1.3.2 退耕还林与农户劳动供给相关文献 |
1.3.3 退耕还林与农户收入相关文献 |
1.3.4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 |
2.1.2 生态补偿 |
2.1.3 退耕农户及其异质性 |
2.1.4 劳动供给 |
2.1.5 劳动力区位选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生态理性与退耕还林生态补偿 |
2.2.4 退耕还林农户行为相关理论 |
2.2.5 劳动供给相关理论 |
2.3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作用机理分析 |
第三章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与收入特征分析 |
3.1 退耕区农户基本特征及退耕状况 |
3.1.1 退耕区农户概况 |
3.1.2 农户退耕状况 |
3.2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特征分析 |
3.2.1 农户家庭劳动力特征 |
3.2.2 劳动参与特征 |
3.2.3 劳动供给时间特征 |
3.3 退耕区农户收入差异分析 |
3.3.1 非退耕农户与退耕农户家庭收入比较 |
3.3.2 农户家庭收入的地区异质性特征:东中西部地区 |
3.3.3 农户收入的家庭结构异质性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 数据来源与计量模型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变量设置 |
4.2.3 计量模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2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3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理论分析 |
5.1.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总体分析 |
5.1.2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结构效应 |
5.2 模型设定与数据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5.3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3.1 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2 退耕行为对农户农业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3 退耕行为对农户非农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4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力区位选择的影响 |
5.3.5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供给影响的内生性与稳健性分析 |
5.4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1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2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5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影响的空间异质性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分析 |
6.2 模型设定、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
6.2.1 模型设定 |
6.2.2 数据来源 |
6.2.3 变量设置 |
6.3 农户退耕参与的影响因素与样本匹配 |
6.3.1 退耕还林参与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2 倾向值估计与共同支撑域条件 |
6.3.3 样本匹配的平衡性检验 |
6.4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1 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2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5 退耕还林收入效应的异质性分析 |
6.5.1 家庭结构异质性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2 地区差异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3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地区差异 |
6.6 小结 |
第七章 劳动供给对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的中介作用 |
7.1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的理论分析 |
7.1.1 中介作用及其原理 |
7.1.2 中介效应的检验方法 |
7.1.3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 |
7.2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7.3 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3.1 劳动参与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3.2 劳动参与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4 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4.1 农户收入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2 劳动时间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3 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7.5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2)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退耕工程的历史演进 |
1.1.2 退耕工程的实施机理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5.1 系统研究方法 |
1.5.2 实证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2.2.1 生计资本分类及影响因素 |
2.2.2 生计策略研究 |
2.2.3 退耕还林对农户生计影响研究 |
2.2.4 文献综述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3.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
3.1 研究区域基本情况 |
3.1.2 研究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 |
3.1.3 研究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
3.2 研究数据来源 |
3.3 调查样本的基本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4. 农户的生计状况及差异性分析 |
4.1 农户的生计资本概况 |
4.2 两型农户的生计资本差异性 |
4.2.1 两型农户生计资本的总体性差异 |
4.2.2 两型农户生计资本的结构性差异 |
4.3 本章小结 |
5. 农户对退耕工程的认知分析 |
5.1 所有农户对退耕工程的认知 |
5.2 针对退耕农户的退耕工程认知 |
5.2.1 退耕农户的退耕效果认知 |
5.2.2 退耕农户的复耕意愿 |
5.3 农户认知对农户退耕参与意愿的影响分析 |
5.3.1 信度和效度检验 |
5.3.2 因子分析及模型建立 |
5.3.3 结构方程模型(SEM)研究结论 |
5.3.4 计算结果质量判定 |
5.3.5 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退耕工程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前后农户生计资本的变化 |
6.2 退耕前后农户生计资本绝对量的变化 |
6.3 退耕工程引致的农户收入支出决策调整 |
6.3.2 农户的收入来源决策 |
6.3.3 农户的家庭支出决策 |
6.3.4 农户的家庭劳动力配置决策 |
6.4 本章小结 |
7. 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价与反馈 |
7.1 农户贫困状况的比较分析 |
7.2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满意度分析 |
7.3 影响农户退耕还林满意度的因素分析 |
7.3.1 研究的主要方法 |
7.3.2 研究的指标确定 |
7.3.3 计算结果及研究结论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研究的政策建议 |
8.2.1 促进农户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 |
8.2.2 继续加大和完善对林农的支持力度 |
8.2.3 退耕还林工程和生态移民相结合 |
8.2.4 继续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持 |
8.2.5 信贷支持方面适当地向林农倾斜 |
8.2.6 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同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 |
8.2.7 明确政府和林农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计划二手资料清单 |
附录2:计划座谈提纲 |
附录3:农户调查问卷 |
(3)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假设 |
1.3.4. 技术路线 |
2. 研究基础 |
2.1. 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民收入 |
2.1.2. 退耕还林 |
2.2. 农民收入问题研究综述 |
2.2.1. 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的农民收入研究 |
2.2.2. 对农民收入结构转化的研究 |
2.3. 退耕还林及其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研究综述 |
2.3.1. 国内退耕还林研究综述 |
2.3.2. 退耕还林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
2.3.3. 国外退耕还林研究 |
2.4. 退耕还林的相关经济学理论基础 |
2.4.1. 有限理性小农说 |
2.4.2. 外部性理论 |
2.4.3. 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 |
3. 中国退耕还林政策与美国生态政策比较研究 |
3.1. 退耕还林工程总体情况介绍 |
3.1.1. 我国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概况 |
3.1.2. 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政策的渐进过程 |
3.2. 美国生态政策介绍 |
3.2.1. 土地休耕保护计划(CRP) |
3.2.2.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
3.2.3. 保护支持计划(CSP) |
4. 方案选择及样本介绍 |
4.1. 方案、样本的选择 |
4.2. 调查问卷设计及调查方案实施 |
4.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4.2.2. 调查方案的实施 |
4.3. 样本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1. 四川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2. 江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3. 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4.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
4.3.5. 广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4. 样本县概况 |
4.4.1. 四川省样本县介绍 |
4.4.2. 江西省样本县介绍 |
4.4.3. 河北省样本县介绍 |
4.4.4. 陕西省样本县介绍 |
4.4.5. 广西省样本县介绍 |
4.5. 样本农户分析 |
4.5.1. 样本农户收入概况 |
4.5.2. 样本农户个体特征 |
4.5.3. 样本农户分类特征统计指标 |
5.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总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发生机理 |
5.2. 数据分析方法 |
5.2.1. 面板数据分析方法 |
5.2.2. 研究变量测量指标设计 |
5.3. 实证分析 |
5.3.1. 关于农户收入差异的曼—惠特尼(Mann-Whitney)U检验 |
5.3.2. 实证研究模型 |
5.4. 数据结果与讨论 |
5.4.1. 对农户家庭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2. 对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3. 对农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4. 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5. 退耕还林农民增收的一个成功案例 |
5.6. 本章小结 |
6.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研究 |
6.1. 相关指标介绍及收入结构比较 |
6.1.1. 指标介绍 |
6.1.2. 农户收入来源结构的比较 |
6.2. 对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变化影响的定量分析 |
6.2.1. 样本农户收入来源结构相似度比较 |
6.2.2 农户收入来源结构变动值 |
6.3. 收入来源结构变动的增长效应 |
6.4. 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合理性研究 |
6.4.1. 判断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合理性的原则 |
6.4.2. DEA非参数效率估计收入结构合理性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主要结论 |
7.2. 存在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
7.3.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 |
7.4.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7.5.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4)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研究综述与理论发展 |
1.2.1 荒漠化研究进展 |
1.2.2 研究理论的发展与建立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范围划分 |
1.3.2 研究材料与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3.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村庄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2.1 耕地系统演变 |
2.2 草地系统演变 |
2.3 林地系统演变 |
2.4 湿地-水系演变 |
2.5 沙地系统演变 |
2.6 社区系统演变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域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1 舟曲县、九寨沟县地理系统演变对比研究 |
3.1.1 基本背景 |
3.1.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对比 |
3.1.3 生态环境结果 |
3.2 生态工程作用下安塞县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2.1 基本背景 |
3.2.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 |
3.2.3 生态环境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省(区)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1 耕地系统演变 |
4.1.2 草地系统演变 |
4.1.3 林地系统演变 |
4.1.4 湿地-水系演变 |
4.1.5 沙地系统演变 |
4.1.6 社区系统演变 |
4.1.7 基本认识 |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2.1 耕地系统演变 |
4.2.2 草地系统演变 |
4.2.3 林地系统演变 |
4.2.4 湿地-水系资演变 |
4.2.5 沙地系统演变 |
4.2.6 社区系统演变 |
4.2.7 基本认识 |
4.3 云南省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3.1 耕地系统演变 |
4.3.2 草地系统演变 |
4.3.3 林地系统演变 |
4.3.4 湿地-水系演变 |
4.3.5 沙地(喀斯特地貌)系统演变 |
4.3.6 社区系统演变 |
4.3.7 基本认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区域尺度--黄土高原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5.1 耕地系统演变 |
5.2 草地系统演变 |
5.3 林地系统演变 |
5.4 湿地-水系演变 |
5.5 沙地系统演变 |
5.6 社区系统演变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综合研究 |
6.1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演变 |
6.1.1 耕地系统演变 |
6.1.2 草地系统演变 |
6.1.3 林地系统演变 |
6.1.4 湿地-水系演变 |
6.1.5 沙地系统演变 |
6.1.6 社区系统演变 |
6.2 综合评价 |
6.3 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变机制特征 |
6.3.1 耕地、社区扩大是地理系统变化的起点,在西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水、在西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地 |
6.3.2 湿地-水系萎缩带来全局性影响,水资源争夺更是西北地区荒漠化的源头 |
6.3.3 草地、林地是地理系统发展趋向优劣化的重要风向标 |
6.3.4 自然灾害频发,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发展趋势 |
6.4 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根因分析 |
6.4.1 自然原因 |
6.4.2 根本原因 |
6.4.3 直接因素 |
6.4.4 综合分析 |
6.5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未来发展建设对策建议 |
6.5.1 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体制建设 |
6.5.2 彻查整个区域资源环境情况,为管理建设提供依据 |
6.5.3 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 |
6.5.4 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 |
6.5.5 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 |
6.5.6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 |
6.5.7 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六元法”应用认识 |
7.1 “六元法”应用方法讨论 |
7.2 基于“六元法”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研究成果归纳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附表 |
(5)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研究进展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西部的界定 |
(二) 西部大开发 |
(三) 林业生态建设 |
二、西部林业生态建设进程综述 |
(一) 西部林业生态建设发展阶段 |
(二) 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现状 |
(三) 西部林业生态建设政策实施概况 |
三、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研究进展 |
(一) 研究总体情况 |
1. 文献检索情况 |
2. 研究人员及分布 |
3. 研究方法 |
(二) 主要研究视角与内容 |
1. 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与治理模式研究 |
2. 西部林业重点工程研究 |
3. 西部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措施研究 |
四、评述与展望 |
(6)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进展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现实考量 |
2.1 生态环境状况 |
2.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2 西部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
2.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内容 |
2.2.1 法律法规 |
2.2.2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政策 |
2.2.3 政策性文件 |
2.3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分析 |
2.3.1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成效 |
2.3.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问题 |
第三章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演变与国外经验借鉴 |
3.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变迁与实践 |
3.1.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演变 |
3.1.2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 |
3.1.3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评价 |
3.2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1 美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2 德国的环境治理模式 |
3.2.3 日本环境治理的主要政策 |
3.2.4 巴西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参考 |
3.3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借鉴 |
3.3.1 完善的政策体系 |
3.3.2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
3.3.3 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 |
3.3.4 健全的管理机构 |
3.3.5 广泛的公众参与 |
第四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基本构架 |
4.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背景 |
4.1.1 时代背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
4.1.2 法治背景——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 |
4.1.3 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
4.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理论基础 |
4.2.1 公共治理理论 |
4.2.2 区域法治理论 |
4.2.3 公共产品理论 |
4.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4.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理念创新 |
4.3.1 生态文明思想的兴起 |
4.3.2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生态环境治理 |
4.4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原则创新 |
4.4.1 协调统一原则 |
4.4.2 制度创新原则 |
4.4.3 环境民主原则 |
4.4.4 本土化原则 |
4.5 构建多元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
第五章 政府主导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构建 |
5.1 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
5.1.1 生态环境治理——政府管理的题中之义 |
5.1.2 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特征 |
5.2 政府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5.2.1 环境政策工具的一般理论 |
5.2.2 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 |
5.3 政府主导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路径 |
5.3.1 完善生态环境立法 |
5.3.2 优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
5.3.3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
5.3.4 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
5.3.5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
5.3.6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方合作机制 |
第六章 市场推动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优化 |
6.1 市场机制引入的必要 |
6.2 市场机制在环境政策中的运用 |
6.2.1 国外对市场机制的应用 |
6.2.2 市场化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6.3 完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途径 |
6.3.1 完善资源产权制度 |
6.3.2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6.3.3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
第七章 公众参与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形成 |
7.1 生态环境治理和公众参与 |
7.1.1 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
7.1.2 公众参与的理论依据 |
7.1.3 公众参与的界定 |
7.2 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7.2.1 公众参与的状况 |
7.2.2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
7.3 西部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
7.3.1 提高西部公众环境意识 |
7.3.2 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 |
7.3.3 建立环境信息制度 |
7.3.4 健全西部公众的表达机制 |
7.3.5 培育西部社会团体的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效率及其可持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1.1 基于 DEA 方法研究 |
1.3.1.2 林业投入产出分析 |
1.3.1.3 林业投入的研究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2.1 对于林业效率的研究 |
1.3.2.2 林业投资研究 |
1.3.2.3 政府补贴对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影响的研究 |
1.3.2.4 退耕农户投资意愿研究 |
1.3.2.5 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研究 |
1.3.3 国内外研究综述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概念界定 |
2.1 退耕还林工程简介 |
2.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1 投资主体界定 |
2.2.2 退耕还林投入资金界定 |
2.2.3 退耕还林投入资金利用效率 |
2.2.4 退耕还林产出界定 |
2.3 退耕还林投入资金利用效率模型 |
2.3.1 Malmquist 指数 TFP 模型选择和建立 |
2.3.2 投入指标选取 |
2.3.2.1 财政专项 |
2.3.2.2 转移支付 |
2.3.2.3 基建投资 |
2.3.2.4 粮食调运费和工作经费 |
2.3.3 退耕还林产出指标选取 |
2.3.3.1 退耕还林(草)面积 |
2.3.3.2 荒山荒地造林面积 |
2.3.3.3 封山育林面积 |
第三章 投入产出指标变化趋势分析 |
3.1 西部退耕还林投入分析 |
3.1.1 西部退耕还林总投入分析 |
3.1.2 西部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变化趋势分析 |
3.2 西部退耕还林产出分析 |
3.2.1 西部退耕还林总产出分析 |
3.2.2 西部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退耕还林产出变化趋势分析 |
3.3 西部退耕还林投入产出比分析 |
3.4 结论分析 |
第四章 西部退耕还林投入资金利用效率分析 |
4.1 全要素生产率及其构成要素指标说明 |
4.2 全要素生产率 TFP 及对三大产出贡献分析 |
4.3 各个地区全要素生产率 TFP 及其构成要素分析 |
4.4 2001-2005 期间 TFP 及其构成要素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可持续性分析 |
5.1 国家层面对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可持续性分析 |
5.1.1 发达国家(地区)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可持续性研究 |
5.1.1.1 美国生态林业工程 |
5.1.1.2 德国和意大利的退耕还林政策 |
5.1.1.3 加拿大的“绿色计划” |
5.1.1.4 法国的林业生态工程 |
5.1.2 我国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可持续性分析 |
5.1.2.1 政府第一轮补助政策解读 |
5.1.2.2 政府第二轮补助政策解读 |
5.1.3 发达国家造林工程对我国的启示 |
5.1.3.1 政府主导和监督 |
5.1.3.2 完善的法律政策 |
5.1.3.3 补助标准高、期限长 |
5.1.4 政府采取措施调动农户的积极性 |
5.1.4.1 实施林权改革 |
5.1.4.2 赋予退耕户选择权,调动退耕户的积极性 |
5.2 地方对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可持续性分析 |
5.2.1 增加退耕农户收入水平,保证资金投入可持续发展 |
5.2.2 加快城镇化建设,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
5.2.3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后续产业 |
5.2.4 加强对退耕农民的培训,提高农业生产力 |
5.3 东部反补西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
5.4 总结 |
第六章 对策建议 |
6.1 退耕还林资金投入向技术要效率 |
6.2 协调各个省份的平衡发展 |
6.3 改进西部地区资金投入模式 |
6.3.1 政府投入和民间投入协调发展 |
6.3.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相结合 |
6.4 注重技术进步 TC 和技术效率变化 TEC 协调发展 |
6.5 坚持中央政府的主导 |
6.6 地方、地区之间大力配合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结论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退耕还林中的乡镇政府行为研究 ——以西部地区乡镇政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概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学者对退耕还林过程中政府行为的研究 |
1.3.2 国外学者对退耕还林过程中政府行为的研究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难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1 研究的难点及解决办法 |
1.5.2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退耕还林(草) |
2.1.2 乡镇政府 |
2.1.3 政府行为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博弈论 |
第三章 西部地区在退耕还林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
3.1 西部地区的基本概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经济发展现状 |
3.1.3 乡镇政府发展状况 |
3.2 西部地区退耕还林中取得的成效 |
3.3 西部地区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 |
3.3.1 政府视域下的退耕还林问题 |
3.3.2 农民视域下的退耕还林问题 |
3.3.3 市场视域下的退耕还林问题 |
第四章 退耕还林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行为选择与行为逻辑 |
4.1 退耕还林过程中影响乡镇政府行为选择的变量 |
4.1.1 中央政府的利益诉求 |
4.1.2 县级政府的任务及指标要求 |
4.1.3 乡镇政府的利益趋向 |
4.1.4 乡镇政府官员个人利益的追求 |
4.1.5 农户对自身利益的维护 |
4.2 退耕还林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行为逻辑 |
4.2.1 乡镇政府的行为准则 |
4.2.2 影响乡镇政府行为选择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
4.2.3 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中的失范行为表现 |
4.2.4 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中行为失范的原因 |
第五章 规范乡镇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 |
5.1 乡镇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 |
5.1.1 改进和完善乡镇政府政绩考评机制 |
5.1.2 规范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人员的晋升激励制度 |
5.1.3 调整乡镇政府的组织规模与结构 |
5.1.4 完善乡镇政府的人才引进及利用机制 |
5.2 乡镇政府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公务员的培训教育相结合 |
5.2.1 完善乡镇政府的监督机制 |
5.2.2 改变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的培训模式 |
5.3 处理好公务员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
5.3.1 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的利益调节机制 |
5.3.2 加大对乡镇的专项财政支持 |
5.3.3 通过现代化信息平台来推行乡镇政府行为的公开化与透明化 |
第六章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环境、生态、生态环境 |
(二) 环境法、生态法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概念使用 |
(四) 几个意义上的"西部" |
三、相关研究动态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观点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七、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特点 |
一、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总体特点 |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困难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划 |
一、中央政府规划 |
二、地方政府规划 |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较快 |
二、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第四节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
一、水土流失严重 |
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形势严峻 |
三、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
五、湖泊萎缩 |
六、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冰川加速消融 |
七、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意义及其生态问题的产生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一、宪法 |
二、法律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 |
五、国际条约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立法现状 |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
(一) 自治条例 |
(二) 单行条例 |
(三)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 |
二、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问题 |
(一) 内容重复、结构相似 |
(二) 立法价值观念错位 |
(三) 立法内容不全面 |
(四) 立法内容政策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完善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途径 |
(一)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环境立法体系 |
(二) 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 积极吸收优秀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 |
第三章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现状 |
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建议 |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三、云南怒江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主要措施 |
一、美国的西进运动 |
二、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 |
三、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项目 |
第二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中的经验教训 |
一、经验总结 |
二、教训总结 |
三、外国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对西部地区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一、生态效益补偿的现实需要 |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三、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一) 经济外部性理论 |
(二) 机会成本 |
(三) 其他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各类文件中的相关阐述 |
二、我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 我国早期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二)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第三节 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
一、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
(10)生态利益国家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综述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破坏矛盾的现实需要 |
1.1.2 生态利益价值实现的客观要求 |
1.1.3 西部大开发对制度建构的内在需要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际上研究的基本情况 |
1.2.2 我国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 |
1.3 主要概念和研究思路 |
1.3.1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2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 |
1.4 本文的主要内容与创新 |
1.4.1 本文的内容与创新 |
1.4.2 本文提出的对策性建议 |
第二章 生态补偿的涵义 |
2.1 生态补偿的一般涵义 |
2.2 生态补偿的经济学涵义 |
2.2.1 开发者的还原性修复 |
2.2.2 污染者的治理性修复 |
2.2.3 使用者的增殖性修复 |
2.2.4 使用者的功能性修复 |
2.3 生态补偿的法学涵义 |
2.3.1 反映社会关系的特殊性 |
2.3.2 表现参与主体的复杂性 |
2.3.3 明晰法益表现的模糊性 |
2.3.4 具体的定义 |
2.4 补充的结论 |
第三章 生态补偿研究的理论误区及其修正 |
3.1 对生态补偿的主流定义 |
3.1.1 与环境法相关概念的混同 |
3.1.2 扩大了生态补偿概念的外延 |
3.1.3 对相关概念的使用缺乏准确性 |
3.1.4 与损害赔偿等现行制度相混同 |
3.2 关于生态补偿的经济学依据 |
3.2.1 对经济内部性和经济外部性的混同 |
3.2.2 对经济外部性的其他认识谬误 |
3.3 几点结论 |
第四章 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外部性理论 |
4.1 外部性的含义与类型 |
4.1.1 外部性的含义 |
4.1.2 外部性的类型 |
4.2 克服外部性的一般对策 |
4.2.1 政府干预 |
4.2.2 市场调节 |
4.2.3 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结合 |
4.2.4 道德的约束 |
4.3 外部性理论的意义 |
4.3.1 外部性理论与私人决策、公共决策 |
4.3.2 外部性理论与立法、司法 |
4.3.3 外部性理论与市场经济 |
4.3.4 外部性理论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
4.3.5 外部性理论与经济学、法学的发展 |
第五章 生态利益损害的实证分析:以西部农业为例 |
5.1 我国西部农业的现状与问题 |
5.1.1 关于农业的含义 |
5.1.2 西部农业的特征 |
5.1.3 我国西部地区农业的生态问题 |
5.2 西部农业的外部性及其产权损害 |
5.2.1 西部农业的外部性表现及其原因 |
5.2.2 外部经济性对西部农业的产权损害 |
5.2.3 产权损害引发的的一些消极后果 |
5.3 西部农业外部性补偿的价值选择:生态价值还是经济价值 |
5.3.1 案例一:“我种的树为啥不能砍” |
5.3.2 案例二:守着“绿色银行”取不出钱来 |
5.3.3 几点启示 |
第六章 生态利益补偿:国家补偿的法理基础 |
6.1 生态利益补偿解决途径的法经济学分析 |
6.1.1 市场方式解决生态利益补偿的实际困难 |
6.1.2 以政府为主的非市场解决方式 |
6.1.3 非市场解决方式的利弊分析 |
6.2 以国家为主体的生态补偿的法理分析 |
6.2.1 国家补偿的法理基础——利益平衡论 |
6.2.2 生态利益国家补偿的基本原则 |
6.2.3 生态利益国家补偿的涵义限定 |
6.2.4 生态利益国家补偿方式的构建思路 |
第七章 生态利益国家补偿法律机制(上) |
7.1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7.1.1 特定私人具有为法律所确认的特定利益 |
7.1.2 特定私人利益被国家公权力所限制 |
7.1.3 有损害私人利益的消极后果 |
7.2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责任的实现方式 |
7.3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的当事人 |
7.3.1 补偿请求权人 |
7.3.2 补偿义务人 |
7.4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项目及补偿标准 |
7.4.1 补偿项目 |
7.4.2 补偿标准 |
7.5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程序 |
7.6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的相关保障措施 |
7.6.1 预算保障 |
7.6.2 参与保障 |
7.6.3 诉权保障 |
7.6.4 审计保障 |
7.7 基于私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的阶段性分析 |
7.7.1 国家补偿与权利受限情形及其结果的对应性 |
7.7.2 部分国家补偿项目实现的递进性 |
7.8 国家补偿未实现时公权力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问题 |
第八章 生态利益国家补偿法律机制(下) |
8.1 基于地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的内涵及外延 |
8.2 基于地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8.2.1 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地区利益 |
8.2.2 地区利益受到国家特定制度安排的限制 |
8.2.3 对地区利益的限制产生了实际的后果 |
8.3 基于地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的实现方式及相关主体 |
8.4 基于地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内容及其项目 |
8.4.1 地区利益国家补偿的内容 |
8.4.2 地区利益国家补偿的项目 |
8.5 基于地区利益失衡的国家补偿的必然性分析 |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退耕还林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D]. 张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2]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D]. 刘思琦.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2)
- [3]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邢祥娟. 北京林业大学, 2014(12)
- [4]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D]. 陈芳淼. 中国农业大学, 2013(04)
- [5]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研究进展与展望[J]. 沈强,柯水发,陈建成. 林业经济评论, 2012(00)
- [6]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D]. 张军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2)
- [7]西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投入效率及其可持续研究[D]. 刘志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1)
- [8]退耕还林中的乡镇政府行为研究 ——以西部地区乡镇政府为例[D]. 李海宝. 陕西师范大学, 2011(12)
- [9]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王楠.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10]生态利益国家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李永宁. 长安大学,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