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北京市财政局[1](2021)在《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京财法[2021]1270号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司函[2021]110号),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发文进行了集中清理。

乔睿蕾[2](2020)在《“营改增”对企业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研究》文中认为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1+6”行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至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我国完成了从营业税到增值税转变的税制改革。“营改增”带来的直接效应是打通抵扣链条,解决了营业税原有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负,更深层次的目标是通过结构性减税释放企业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现有文献对“营改增”政策实施的效应给予了较多关注,既包括对财税体制、进出口和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也不乏对企业税负、投资、研发和分工效应等微观企业政策效应的评估,然而尚未涉及“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影响。重要的是,“营改增”实现对投资、研发、技术引进等诸多方面的促进作用需要企业为之提供资金,现金持有作为内部资金来源必然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发挥其对实物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支持作用,从而促使企业调整现金持有政策,在此过程中,企业的现金持有行为如何变化,变化程度主要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最终是否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应,发挥了现金持有的战略作用,这些都是“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中被忽视但却亟待探索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进行了如下研究:首先,“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作用机制是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本文在理论方面的创新之处。作为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用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反映企业留存现金的程度和积极性,即相对现金储蓄倾向,首次阐述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作用机制,认为“营改增”后,企业为发挥现金持有对实物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支持作用而调整现金持有政策,主要通过改变企业投资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研发投资等)、改善企业经营现金流量(包括销项税从销售收入中分离、外购商品和服务的抵扣以及税率变化效应等)等途径,降低了企业留存现金的程度和积极性,从而降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本文首次从投资政策与现金政策的联动关系、现金持有量与经营现金流量的联动关系两个角度,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其次,本文基于“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理论机制,以2011年-2016年A股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基于Almeida et al.(2004)现金流模型的双重差分模型(DID)和基于系统方程组的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该影响的动态时间效应、所有制效应和行业效应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运用PSM-DID(倾向得分匹配法-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营改增”显着降低了企业的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在非国有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更显着,且动态效应分析结果表明该政策效应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和长效性。再次,探求“营改增”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变化程度的影响因素。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同时具有可抵扣性和可转嫁性两种特征,故“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也主要通过抵扣渠道和转嫁渠道传递。本文理论阐述了抵扣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影响,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税负转嫁能力越强,“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越大,抵扣能力越强,“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越大,这说明抵扣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直接影响了“营改增”的政策效应。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更显着,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和制造业企业中更显着。最后,在前述分析“营改增”对现金持有行为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政策调整产生的相应经济后果,以探寻“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战略效应的实现途径与程度,并使“营改增”对现金持有行为与后果的影响分析更加连续。产品市场投资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向,“营改增”促使企业减少现金持有以支持产品市场投资,使产品市场的业绩和竞争力提高,发挥现金持有在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从而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持有竞争效应的影响程度及具体中介途径,发现“营改增”显着提升了企业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从总体上看,“营改增”主要通过增加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提升了企业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但对于服务业企业和研发型制造业企业而言,“营改增”同时通过增加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和增加研发投入两种途径提升了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本论文的研究有助于探析“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政策的影响,理解“营改增”背景下企业投资政策和现金政策之间的关系,证明了“营改增”可以促进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调整以发挥其战略效应,通过降低以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为表征的现金储蓄倾向,支持实物投资,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另外,企业应重视税负转嫁能力和抵扣能力的提升,以促进“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战略效应的发挥,最大化政策红利。

武瑞纳[3](2020)在《咨询服务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计算销售额比重时,销售额都包括哪些?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二、关于加计抵减明确如下:(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关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黄毅[4](2020)在《改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的研究 ——基于对重庆市xx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调查》文中研究说明农业是人类社会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第一产业,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农业具有战略性的地位,只有保证农业平稳快速发展,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壮大对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意义;纵观全国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农业经济已是构成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农产品加工业自身具有“弱势群体”的特征,以及在国际上面临的各项严峻挑战,在新时代农产品加工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税收政策已不能较好的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如何改进支持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税收政策,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和难点,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案例分析,文献检索和比较分析等方法,研究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以兹改进;以我市一典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调研对象,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重点分析其增值税税收负担和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面临税务方面的困难,由点及面,由此总结出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在详细梳理我国目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政策和借鉴总结国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税收征管三方面提出改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政策的建议。

武瑞纳[5](2020)在《咨询服务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计算销售额比重时,销售额都包括哪些?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对加计抵减作出了如下规定:(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关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张恩强[6](2019)在《现行增值税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国地税机构改革的完成,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正式拉开了帷幕,增值税作为我国目前的第一大税种,改革的成败对财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影响。我国的增值税改革主要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营改增三个阶段,营改增全面完成后,使得增值的抵扣链条大大扩展,各行业之间的抵扣链条被打通,增值税抵扣机制的优势得到了更好发挥,但增值税征管仍然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增值税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本文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和马克思再生产理论为工具,首先对增值税征管现状进行了概述,主要有增值税征管制度、纳税人申报前的征收流程和申报后的检查措施。通过分析发现增值税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增值税税率设置较复杂;增值税税法遵从度低,尤其是发票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已经严重危害增值税征管;增值税抵扣链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断裂,抵扣链断裂导致增值税征管出现各种风险点,增加了征管的难度;增值税税基选择不当,对可变资本V征税加重了企业和工人负担,使得税源萎缩,破坏了社会公平。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原因有:一是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优势方往往会利用其优势地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二是税制设计的缺陷,使得抵扣链出现断裂;三是税务检查无法充分弥补税务机关的信息劣势。最后针对问题和原因,设计了征管问题的解决对策,第一部分为渐进改革措施,主要内容有:降低并简并税率;减轻税务机关的信息劣势;完善税制扩展抵扣链;扩展增值税税基;将纳税违法纳入信用体系。第二部分为根本性的解决对策---资金增值税设计,主要内容有:资金增值税的基本要素;阐述了资金增值税的课税对象;规定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论述了税率选择的原则;探讨了资金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强调资金增值税的登记管理要严防漏征漏管户。最后阐述了资金增值税解决征管问题的机制:资金增值税使得税务机关可以对转账凭证的内容进行全面的核实,进而解决了征管信息不对称,纳税人天然的信息优势将消失;资金增值税不对可变资本V征税,可以对所有纳税人实行统一的税率,使得公平和效率得到完美兼顾,有利于培植税源,使得政府和企业的决策趋于理性;资金增值彻底摆脱了对发票的依赖,而且转账凭证比发票更健壮,虚开转账凭证将无利可图,通过现金交易账外经营成本将会很高,伪造假转账凭证难度将很高。

郑涵[7](2019)在《“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为国家贡献重要的财政收入以外,也潜移默化地给金融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税收原则理论、税收中性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及税收职能理论等基础理论,通过历史与现状的纵向比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及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揭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这一历史契机,提出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应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同时本文就推进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和立法的指导思路和路径选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以上思路,本文论述内容如下:论文首先探寻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进程,归纳各阶段的特点,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沿革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但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发展仍需要关注一些问题。站在今天的历史时点和空间位置,对我国金融税制现状特点进行归纳和评价,更深刻的阐述了我国金融业税制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其对普遍关注的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经营成果、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影响,从多个侧面评价了“营改增”在金融税制改革中的历史作用、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和意义。本文以具有较好代表性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对金融主体征收的税收,尤其是间接税,对金融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非中性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效率,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同时,随着金融主体积极性的降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实证分析后,本文论述了如何体现一个科学、现代的金融业税制体系的税收中性特征,如何选择实现税收中性的路径。通过比较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整体税制设计思路和税种要素,分析其税制设计背后的原因,具体从直接税和间接税两方面比较税制结构、税种选择和税种要素等,分析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研究国际上相关国家税制给我国金融业税制完善带来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我国金融业双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完善我国金融税制体系的有力抓手。“营改增”改革之后,作为金融业主体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金融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立法路径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的采用原则性立法的模式,同时在法律具体内容中对相关产品服务约定清楚。在“营改增”后相对稳定的时期,应该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金融业税收制度的立法要明确立法与授权的关系,促进现代税制结构的形成,要明确政策目的,坚持税制改革的初衷。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我国应着眼建立能适应经济全球化、防范金融危机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相辅相成。税制完善要通过深化税制改革,凝炼税制要素来完善,又通过税收立法来引领,从而推进税收立法。而我国税收立法应具有前瞻性,更好发挥税收立法对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在使完善税收制度与税收立法二者相辅相成的总体思路下,本文从作为具体立法内容的税收制度,即从直接税、间接税结构和内容角度,对税制结构、税种要素的完善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写作视角具有创新性,从适用金融业税收政策的主体角度,对“营改增”实施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进行研究。以税收制度对金融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述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营改增”改革及“营改增”后金融业税收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推进制度完善和税收立法的相关建议。以金融业市场主体的视角,对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进行了量化评估,包括统计性的数据分析、归纳金融业税收政策特点、“营改增”对金融机构主体税负变化及经营结果的影响、降低间接税税率对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等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实证分析部分的模型建立、变量设定及结论分析具有创新性。论文结合面板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混合的数据特点,选取税收变量和可以代表金融业经营指标的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得到税收对金融主体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信贷规模等非中性影响的结论。为后文分析实现税收中性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比较我国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税收制度时,本文并没有简单分析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同,而是从税收制度设计的理念和整体思路出发,分析税收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业特点,提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需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和完善方面的建议。本文提出了以下结论:关于通过实证分析得到金融业税收影响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了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不利于体现税收中性特征的结论。提出通过尽可能全面降低税收对金融业经营的影响,降低税负,尤其是间接税税负、缩小免税范围、保证抵扣链条完整、合理设定征税环节等方式以实现税收中性,提高社会整体福利;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也是体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方面,税收中性不单单体现在税收金额上,也体现在不给纳税人带来超额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整体社会效率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的金融业税制结构、税种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其设计原因、理念及发展思路,提出需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考虑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税制结构、各税种的配合与衔接,在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优化各税种要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暂时不宜开征银行税等功能性税种,但可以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合理设计间接税征税环节,试点消费地原则增值税,以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均衡税源。对于税种要素中降低税率及税率简并的方式,国际上相关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我国在减并税率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关系,二者相互推进,相辅相成。深化税制改革,凝练税制要素,完善金融业税制是推进金融业税收立法的基础;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税收立法又引领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完善应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抑制金融风险与推进金融创新的平衡、建立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平衡、优化税制结构与构建地方税税制体系的平衡。我国宏观经济大形势和金融业发展热点问题不可避免的影响了金融业税制发展和演进,在金融全球化、数字化、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当今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应更好发挥立法前瞻性对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结合金融业自身特点,本文论述了应在一种产品服务一种税收规则的方式明确税种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原则性的立法模式。同时在“营改增”实施后税种要素相对科学合理、税收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先立法后改革的路径。对于完善金融业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应尽快完善传统信贷业务等核心业务间接税税收制度,短期内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应允许下游企业进行部分抵扣,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期,进一步允许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全额抵扣;长期,应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并给融资企业配套的进项税扣除政策。2.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简并增值税税率。短期内,参考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配套扣除政策完善金融业相关抵扣配套政策;中期,考虑调整较高两档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金融业核心业务税率;长期,随着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完成,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3.对金融业相关业务,理顺增值额,确定合理的计税基础。4.合理确定征税范围。5.将增值税改革融入到中央、地方税制建设的过程当中;中央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应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以事权定财权的原则,使地方政府具有积极性。我国可考虑由现在的按比例分成方式逐渐转变为特殊行业分配原则与消费地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增值税收入归中央政府,用于风险防范、危机应对及补偿税式支出等,对于其他行业,结合可以调整的分成比例,试点实行消费地增值税,以更好的体现税收中性,公平各地区税负,使地方政府注重内涵式发展。6.尽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建设,提高征管效率,降低遵从成本。7.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放矢,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使金融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等等。对于完善金融业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合理设定金融业企业所得税税负。2.合理设定所得税税率结构。3.将金融业风险防范与企业所得税制度紧密结合。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发挥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等。总之,“营改增”实施后应积极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加快推进适应并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业税制(如增值税制等)的立法进程。

曾宇娴[8](2019)在《SH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日渐完善,增值税相关的税务筹划研究也逐步推进。随着增值税条例的更改,税务筹划理论中既有传承的部分也有继续创新的部分。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各行业来说,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行业竞争的加剧而越来越重要。制造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中之重,制造业在增值税税务筹划方面也有独特的角度和空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因此,本文选取了一家制造业公司,SH公司作为本文的案例公司,结合其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研究其所处行业和具体经营情况所适用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措施。本文分析了SH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现状和增值税的涉税情况的概况,分析在增值税税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存在增值税税务筹划机会,阐述按照SH公司的经营状况具有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在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等方面,依据现有的增值税条例,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分门别类、逐条分析SH公司可以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角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了有关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具体实施保障措施,提出增值税税务筹划不仅有赖于公司整体的支持,也将带来公司整体的提升。本文基于SH公司增值税管理的现状分析了较为齐全、合理合法合规的增值税筹划措施,可为其他的同类转型升级中的高壁垒制造类企业的增值税筹划也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鲁国升[9](2019)在《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 ——以A建筑企业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于2016年5月全面完成“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建筑企业在税制改革后企业税收负担有轻微加重,且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建筑企业可利用“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的时机,对企业开展的经营活动事先做出合理的安排,设计科学合理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来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费支出,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本文基于税务筹划的基本理,并论结合我国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对其进行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相关税务筹划的内在和外在动因进行具体分析。立足于建“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的相关政策,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同时指出“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建筑企业成本结构比重相对稳定的基本特点,以建筑企业的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租赁业务、人工成本筹划四个方面为重点,同时结合成本结构和税收优惠进行具体的增值税相关税务筹划策略研究。在EPC合同方面,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混业经营活动的情形,而使得合同中涉及的各项业务未分开核算导致其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风险,而加重自身增值税负担的情况,本文主要从EPC合同拆分和调整合同中各业务合同价款两种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具体的策略和案例研究。在租赁业务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中,本文重点从合理安排设备的租赁和购买、重新签订长期合同、利用融资租赁三个方面的研究入手,而后分别对租赁的这三种方式设计合理相关的增值税筹划方案。而在供应商选择筹划研究中,本文主要从三个可进行增值税相关税务筹划的环节进行研究。首先争取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最大化,这主要从含税报价和不含税报价的选择入手;其次,按照本企业事先测算好的对应供应商报价平衡点,在不同的供应商之间进行选择决策,根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选择材料综合成本与同类相比最低的供应商;最后,对材料采购中的运输费用进行筹划,主要集中对材料和运输费用开票形式的决策模式研究,解决如何合理通过“一票制”和“二票制”来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问题。在人工成本筹划方面,主要集中于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两个方面的筹划研究。而在对策建议方面,本文主要从企业自身税务筹划环境的建设方面入手,注重自身税务筹划团队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

郑涪文[10](2019)在《营改增后H房地产公司税收筹划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6年全面“营改增”实施,彻底打通了全产业抵扣链条,解决了重复征税难题。持续4年的“营改增”改革,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实现顺利收官,实施60余年的营业税彻底退出中国税制的历史舞台。全面“营改增”后,原有的营业税税收筹划研究己经不再具备使用价值,房地产公司面临的税收环境和承担的税负情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H房地产公司迫切需要丰富新的税收筹划研究来指导其开展未来的业务。本文共分六章。首先,绪论、相关基础知识和理论概述部分,简要描述了“营改增”背景和税收筹划理论、本文的研究意义和思路,采取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对比了营业税与增值税政策,阐述了税收筹划理论知识。其次,“营改增”对房地产公司的影响部分,测算了“营改增”后公司减少缴纳增值税的成立条件,分析了“营改增”对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然后,利用H房地产公司的数据,开展该公司税收筹划研究,查找到其痛点,并针对其实际情况提出了在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税收筹划建议。最后,以H房地产公司的“C小区”项目为例,通过测算“营改增”后增值税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降低税负的措施,为以后项目的开发提供建设性的参考意见,从而使公司获益。本文的创新点是模拟测算了“营改增”后房地产公司流转税税负降低的平衡点和税负降低的成立条件,并根据H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数据,分经营阶段、分业务类型测算了不同方式选择下的税负平衡点和变化规律,从而提出并利用测算数据验证了具体有效的税收筹划措施,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降低税负、增加可支配资金、提高收益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借鉴意义。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营改增”对企业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1.2.1 研究思路
        1.2.2 论文结构安排
        1.2.3 研究方法
    1.3 创新之处
    1.4 核心概念与事件概要
        1.4.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1.4.2 现金-现金流敏感性
        1.4.3 税负转嫁能力
        1.4.4 抵扣能力
        1.4.5 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
第二章 相关文献评述
    2.1 关于“营改增”的文献评述
        2.1.1 “营改增”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2.1.2 “营改增”对微观企业的影响
    2.2 .关于现金持有的文献评述
        2.2.1 现金持有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
        2.2.2 现金持有的经济后果
    2.3 关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文献评述
        2.3.1 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到“现金-现金流敏感性”
        2.3.2 融资约束与CCFS的关系研究
        2.3.3 将CCFS视为收入不确定性的结果
        2.3.4 将CCFS视为不同条件下相对现金储蓄倾向的反映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
    3.1 “营改增”背景及改革历程
    3.2 “营改增”通过改变投资行为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
        3.2.1 “营改增”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3.2.2 投资行为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
    3.3 “营改增”通过改善经营现金流量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
        3.3.1 “营改增”对经营现金流量的直接影响
        3.3.2 “营改增”通过经营现金流量对现金持有量的间接影响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4.1 问题提出与研究假设
    4.2 研究设计
        4.2.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4.2.2 变量设定与计算方法
        4.2.3 模型构建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4.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4.3.2 “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4.3.3 分组分析与动态效应检验
        4.3.4 运用PSM-DID进行稳健性分析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影响
    5.1 问题提出
    5.2 税负转嫁能力概述
        5.2.1 税负转嫁能力的含义
        5.2.2 相关文献评述
        5.2.3 税负转嫁能力的衡量指标
    5.3 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5.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5.3.2 模型设定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5.4.1 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平均效应
        5.4.2 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所有制效应
        5.4.3 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市场特征效应
        5.4.4 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行业效应
    5.5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影响
    6.1 问题提出
    6.2 抵扣能力的引入
        6.2.1 相关文献评述
        6.2.2 抵扣能力的衡量指标
    6.3 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6.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6.3.2 模型设定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6.4.1 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平均效应
        6.4.2 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所有制效应
        6.4.3 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影响的行业效应
    6.5 本章小结
第七章 “营改增”对现金持有竞争效应的影响
    7.1 问题提出
    7.2 现金持有竞争效应概述
        7.2.1 现金持有竞争效应的含义
        7.2.2 现金持有竞争效应的衡量方法
    7.3 理论分析与研究设计
        7.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7.3.2 变量与模型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7.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7.4.2 “营改增”对现金持有经济效应的影响分析
        7.4.3 基于不同实现途径的中介效应检验
        7.4.4 稳健性检验与进一步分析
    7.5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8.1 研究结论
    8.2 政策建议与研究不足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和参与科研项目

(3)咨询服务台(论文提纲范文)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计算销售额比重时,销售额都包括哪些?
●可以加计抵减15%的服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使用加油卡加油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同时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这笔租金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全额抵扣?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是否需要提交声明?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对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何要求?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都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能否简易计税?
●企业从事蔬菜种植能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取得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或者摊销?
●发生商业折扣和债务扣除时,如何确定商品销售的金额?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单位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是否需征收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计入综合所得时,收入额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缴纳个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向员工低价出售住房,差价部分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对个人中奖的奖金,有何个人所得税征免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后,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是否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改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的研究 ——基于对重庆市xx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文献研究
        1.3.1 国外文献研究
        1.3.2 国内文献研究
        1.3.3 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1.4 研究的思路和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分析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农产品加工
        2.1.2 农产品加工业
        2.1.3 农产品加工业的特点
        2.1.4 税收与税收政策
    2.2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政策理论依据
        2.2.1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理论
        2.2.2 供给学派的税收思想
        2.2.3 市场失灵理论
        2.2.4 农业保护理论
第三章 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梳理及评价
    3.1 税收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影响
    3.2 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政策演变过程
        3.2.1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增值税税收政策演变
        3.2.2 21世纪20年代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3.3 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政策演变过程
        3.3.1 21世纪所得税税收政策演变
        3.3.2 21世纪20年代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3.4 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3.5 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的评价
第四章 农产品加工业典型案例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4.1 案例背景介绍
    4.2 重庆市XX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税负分析
        4.2.1 重庆市XX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增值税税负分析
        4.2.2 重庆市XX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所得税税负分析
    4.3 现行农产品加工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4.3.1 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4.3.2 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4.3.3 现行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征管的影响
第五章 国外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及经验借鉴
    5.1 美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政策
        5.1.1 个人所得税
        5.1.2 联邦所得税
    5.2 欧盟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政策
    5.3 韩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政策
    5.4 日本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政策
    5.5 国外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5.5.1 重视税收政策多样化
        5.5.2 保证税收政策与时俱进
        5.5.3 建立税收政策长效机制
第六章 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建议
    6.1 完善增值税制度
        6.1.1 实行增值税优惠税率
        6.1.2 制定税收返还政策
        6.1.3 修订完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6.2 完善所得税制度
        6.2.1 扩大龙头企业税收优惠范围
        6.2.2 采取多元化税收优惠方式
        6.2.3 完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6.3 完善征管制度
        6.3.1 新设“农产品销售专用发票”
        6.3.2 完善税收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5)咨询服务台(论文提纲范文)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计算销售额比重时,销售额都包括哪些?
●可以加计抵减15%的服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是否需要提交声明?
●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使用加油卡加油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同时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其租金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全额抵扣?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对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何要求?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都可以自开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企业从事蔬菜种植能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债务扣除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单位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是否需征收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有什么区别?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计入综合所得时,收入额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缴纳个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如何计征个税?
●单位向员工低价出售住房,差价部分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对于个人中奖的奖金,《个人所得税法》的征免是如何规定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后,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是否还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拆迁补偿款购置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6)现行增值税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的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思路和创新
        1.4.1 研究思路
        1.4.2 创新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增值税
        2.1.2 “以票控税”
        2.1.3 “以资金控税”
        2.1.4 资金增值税
        2.1.5 税收征管
        2.1.6 税法遵从度
    2.2 相关理论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2.2.2 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第3章 增值税的征管现状
    3.1 增值税征管制度概况
        3.1.1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3.1.2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3.1.3 增值税的税目和税率
        3.1.4 增值税的抵扣链
        3.1.5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
    3.2 增值税申报前的征收流程
        3.2.1 一般纳税人的征收流程
        3.2.2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流程
    3.3 增值税申报后的检查措施
        3.3.1 行业模板法
        3.3.2 纳税评估
第4章 增值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4.1 增值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4.1.1 增值税税率设置较复杂
        4.1.2 增值税税法遵从度低
        4.1.3 增值税税基选择不当
        4.1.4 增值税抵扣链存在断裂
    4.2 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原因
        4.2.1 对可变资本V征税导致税率繁杂
        4.2.2 征纳双方存在天然信息不对称
        4.2.3 模板管理的预警准确性可用性较低
        4.2.4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衔接不畅
        4.2.5 税制设计缺陷导致抵扣链出现断裂
第5章 解决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对策
    5.1 增值税征管问题的渐进改革对策
        5.1.1 降低并简并税率
        5.1.2 减轻税务机关信息劣势
        5.1.3 完善税制扩展抵扣链
        5.1.4 扩大抵扣范围缩小增值税税基
        5.1.5 将税务违法行为纳入征信体系
    5.2 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彻底解决对策
        5.2.1 资金增值税设计
        5.2.2 资金增值税对征管问题的彻底解决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7)“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
    第二节 研究意义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第五节 写作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六节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业税收制度演变
    第二节 从税制历史沿革看我国金融业税制发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第三节 我国现行金融业税收情况概况
第三章 “营改增”的改革背景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第一节 “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和改革背景
    第二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第三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第四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评价
第四章 我国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效应实证分析
    第二节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第五章 国际金融业税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业税制设定基本思路与框架
    第二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要素比较研究
    第三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间接税制研究
    第四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直接税制研究
    第五节 国际税制比较对我国金融业税制的启示
第六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指导思路与路径选择
    第一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指导思路
    第二节 从国内外新形势视角看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金融业税制体系的法制现状评价
    第四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实现路径选择
第七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第一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整体思路
    第二节 从税收职能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第三节 从税收原则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第四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第八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第一节 对我国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制现状的评价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附表:实证研究原始数据
    附表1: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一
    附表2: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二
    附表3: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三
    附表4:2007年-2018年全国贷款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表
参考文献
致谢

(8)SH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增值税税务筹划定义
        1.2.2 增值税税务筹划途径
        1.2.3 增值税筹划对制造业的影响
        1.2.4 文献评述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SH公司增值税税务现状
    2.1 SH公司概况
        2.1.1 SH公司介绍
        2.1.2 SH公司行业分析
        2.1.3 SH公司税务环境
    2.2 SH公司销项税额现状
        2.2.1 SH公司增值税销项税税基现状
        2.2.2 SH公司增值税销项税税率现状
    2.3 SH公司进项税额现状
        2.3.1 SH公司增值税进项税税基现状
        2.3.2 SH公司增值税进项税税率现状
    2.4 SH公司增值税优惠退税率现状
    2.5 SH公司增值税发票现状
    2.6 SH公司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2.7 本章小结
第三章 SH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措施
    3.1 增值税销项税额筹划措施
        3.1.1 SH公司销项税税基筹划措施
        3.1.2 SH公司销项税税率筹划措施
    3.2 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措施
        3.2.1 SH公司购买原材料进项税额筹划措施
        3.2.2 SH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筹划措施
        3.2.3 SH公司购买劳务进项税额筹划措施
        3.2.4 SH公司其他进项税额筹划措施
    3.3 增值税政策优惠退税的税务筹划措施
        3.3.1 行业针对性阶段退税
        3.3.2 出口退税
        3.3.3 注册地退税
    3.4 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筹划措施
    3.5 SH公司税务筹划措施预测效果
    3.6 本章小结
第四章 SH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实施保障
    4.1 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养
    4.2 及时追踪国家政策
    4.3 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4.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件

(9)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 ——以A建筑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二、国内文献综述
        三、国内外文献评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一、研究内容
        二、本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第四节 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一、研究的方法
        二、技术路线
第二章 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增值税税务筹划概念和原则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界定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原则
    第二节 税务筹划与相关观念的辨析
        一、税务筹划与逃避缴纳税款的辨析
        二、税务筹划与偷税逃税的辨析
    第三节 最优课税理论
        一、最优课税理论概述
        二、最优课税理论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动因分析
        一、税收博弈论
        二、增值税筹划的外在动因
        三、增值税筹划的内在动因
第三章 “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增值税负担及筹划现状分析
    第一节 建筑业“营改增”历程及建筑业特点
        一、建筑业“营改增”简介
        二、我国建筑业的特点
    第二节 建筑业的增值税税收状况分析
        一、我国建筑业增值税状况
        二、增值税筹划的必要性
    第三节 建筑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现状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现状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营改增”后税务筹划中出现的问题和机遇
        一、“营改增”后增值税筹划的突出问题
        二、“营改增”带来的筹划机遇
第四章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具体策略研究
    第一节 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
        三、纳税人身份选择
    第二节 EPC合同筹划
        一、合同拆分
        二、根据税率确定合同价款
    第三节 租赁业务筹划
        一、租赁与购买税务筹划决策
        二、设备租赁筹划
        三、租赁公司的选择
    第四节 材料供应商选择筹划
        一、含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选择
        二、含税报价不同的供应商选择
        三、运输费用的筹划
    第五节 人工成本筹划
        一、建筑企业用工模式
        二、临时用工改为劳务派遣用工
        三、劳务分包改为从专业劳务公司购入
    第六节 成本结构筹划
        一、建筑企业成本结构
        二、建筑施工材料成本控制
        三、人工成本的比重控制
        四、机械施工成本控制
第五章 A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节 A建筑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A建筑企业概况
        二、A建筑企业的业务范围
        三、A建筑企业经营状况
        四、A建筑企业增值税负担情况
    第二节 A建筑企业EPC合同筹划方案实务操作
    第三节 A建筑企业租赁筹划方案实务操作
        一、先租赁后购买策略
        二、变更长期合同策略
        三、优先使用融资租赁
    第四节 A建筑企业供应商选择方案实务操作
        一、税率选择
        二、供应商选择筹划
        三、运输费用的筹划
    第五节 A建筑企业人工成本筹划方案实务操作
        一、劳务派遣筹划方案
        二、劳务分包筹划方案
第六章 优化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建议
    第一节 建立增值税管理体系
        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提高税务筹划资料完整性
        三、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四、建立税务筹划评价标准
        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第二节 增强税收政策的学习
        一、整理并分析税法政策信息
        二、强化财务人员的涉税培训
        三、全员参与筹划
    第三节 利用税务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服务
        一、平衡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
        二、税务代理工作的意义
    第四节 加强供应商的管理
        一、梳理供应商并增加税务信息
        二、完善供应商资料管理
        三、建立供应商信息管理库,定期更新维护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10)营改增后H房地产公司税收筹划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1.2.1 税收筹划研究文献综述
        1.2.2 “营改增”对房地产公司影响研究文献综述
        1.2.3 房地产公司税收筹划研究文献综述
        1.2.4 文献评述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本文创新点
第2章 相关基础知识和理论概述
    2.1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发展与改革
        2.1.1 营业税与增值税简介
        2.1.2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对比分析
        2.1.3 “营改增”简介及其重要意义
    2.2 税收筹划相关理论
        2.2.1 基本概念和目标
        2.2.2 主要分类
        2.2.3 基本原则
        2.2.4 常用方法
        2.2.5 相关风险
第3章 房地产行业受“营改增”影响的分析
    3.1 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概况
    3.2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背景分析
        3.2.1 常见税种
        3.2.2 “营改增”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负总体情况
    3.3 全面“营改增”具体影响的分析
        3.3.1 流转税应纳税款的变化对比
        3.3.2 会计和财务业务的变化
        3.3.3 现金流量的变化
第4章 H房地产公司税收筹划调查和分析
    4.1 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概况
        4.1.1 组织架构情况
        4.1.2 财务部情况
    4.2 公司涉税情况分析
    4.3 存在的主要问题
        4.3.1 过渡准备工作
        4.3.2 税收筹划团队
        4.3.3 财务业务流程
    4.4 “营改增”后计税方法的选择
    4.5 “营改增”后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
        4.5.1 前期规划阶段
        4.5.2 项目建设阶段
        4.5.3 房屋销售阶段
第5章 “C小区”项目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5.1 “C小区”项目简介
    5.2 “C小区”项目的税负测算
    5.3 “C小区”项目的税收筹划措施
        5.3.1 相关外包业务
        5.3.2 发包方式
        5.3.3 住房类型
        5.3.4 设备购置方式
        5.3.5 税收筹划的整体效果
    5.4 保障税收筹划的措施
        5.4.1 管理层的意愿
        5.4.2 专业团队的组建
        5.4.3 财务制度的完善
        5.4.4 部门配合的增强
        5.4.5 税收筹划的收益
        5.4.6 违法风险的防范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6.2 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J].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30)
  • [2]“营改增”对企业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研究[D]. 乔睿蕾. 东南大学, 2020(01)
  • [3]咨询服务台[J]. 武瑞纳. 税收征纳, 2020(Z1)
  • [4]改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政策的研究 ——基于对重庆市xx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调查[D]. 黄毅. 西南大学, 2020(01)
  • [5]咨询服务台[J]. 武瑞纳. 税收征纳, 2020(01)
  • [6]现行增值税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张恩强. 山东师范大学, 2019(02)
  • [7]“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D]. 郑涵.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8]SH公司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D]. 曾宇娴.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9]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 ——以A建筑企业为例[D]. 鲁国升.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2)
  • [10]营改增后H房地产公司税收筹划的研究[D]. 郑涪文. 天津大学,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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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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