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部发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刘刚[1](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徐纯[2](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发展改革委[3](20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3号》文中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支撑,我委对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15年底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宣布失效一批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王子明[4](2013)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逻辑 ——基于决策溪流分析框架的研究》文中认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当代中国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不仅直接影响到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而且直接反映了当代中国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从理论上分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对理解和改进当代中国政府大型项目决策过程具有积极意义。决策是一系列的“选择一决定”行为和事件,决策过程更应关注的是决策作为一系列行动、一系列事件的正在发生或正在进行的状态。考虑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具有系统性、层级性、长周期性、影响广泛性等特点,区别于政府日常的、临机的、突发性决策,因此,本文认为科恩等人提出的“垃圾桶”决策模型以及金登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过程溪流理论既关注到决策主体的行为,又关注到与组织特性紧密相联的决策进程,因而提供了总体性考察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理论启示。从总体性考察决策过程出发,尝试性地提出“决策溪流论”的理论构想,并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分析框架。以“决策溪流”一语指称决策过程中一系列行为和事件的发生及其变化,决策过程中存在三条溪流:议题溪流、政策溪流和政治溪流。基于此进行新的理论性拓展,既分析考察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三条溪流本身,又考察决策溪流行进所依凭的更为宏观的时空条件,并从决策要素的角度定义并分析决策渠、决策溪流、决策动力,考察议题构建和决策时机。最后提出“执政部门主导的决策溪流分析框架”是理解当代中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概念性框架的结论性观点,并建议通过扩大决策渠的开放性以提高决策的公众接受度以改进决策过程。决策溪流的行进由特定的时空条件作为支持,本文把支持决策溪流存续的时空条件视作决策语境,即决策溪流的行进是由决策语境所塑造的。参照布罗代尔的历史时段理论,提出决策语境是由结构性力量、局势性力量和事件性力量共同构成的一个多层面的结构,每一层面对决策溪流的存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作为当代中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语境的结构性力量和局势性力量的重要内容,分别重点考察了当代中国的政治~行政体系结构和现代化的时代主题。决策溪流行进在一条有限开放的决策渠之中,决策渠由有形构件和无形构件所构筑。决策渠由堤和坝构成,堤承担着束流与导流的功能,坝承担着阻滞与疏导的功能:决策渠的有限开放是通过决策渠各个层级的控制阀实现的。决策溪流行进到某个控制阀时,会积累自身的能量,形成决策势能,一旦某种因素作用于决策主体,迫使控制阀快速打开,势能就会转变为溪流继续行进的动能。一般情况是,各层级执政部门在决策渠中可能既履行着控制阀的功能,又发挥着决策坝的作用,而且决策信息一般需要通过执政部门才能被编码并纳入决策溪流。决策溪流的行进具体体现为决策主体的行为,即若干决策主体的“一组”行为。决策主体在决策溪流行进中承担的角色存在很大差别,诸如决策者、决策关键人、决策利益相关者表明了不同的角色功能。决策主体间的行为互动反映了决策主体间关系,包括有限博弈、民主协商、利益综合等,这些行为互动也体现了决策溪流的行进实质。因为进入决策渠的议题并不是纯粹的关于问题的讨论与酝酿,而是反映着讨论酝酿问题与讨论深化政策建议的一种结合。三条溪流可以辨识,但是它们也是相互转化的,议题溪流和政策溪流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能转化为政治溪流的表达形式。三条溪流又是相互作用的,政治溪流的行进会促进或阻滞议题溪流、政策溪流的行进,同样,议题溪流和政策溪流的行进又可能“逼迫”政治溪流行进得更快些。因此,就议题进行的政治性评估、经济性评估和技术性评估,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溪流行进的主要方式。决策溪流的行进需要推动力,推动力直接来源于决策主体。决策溪流能够通过决策渠诸多控制阀的关键在于决策时机带来的动力。决策时机是溪流的行进状态与决策主体主动作为的相互契合。每条溪流都有属于自己的“决策时机”在前进的方向上等待。决策时机的形成有赖于决策诱因,决策诱因激发决策主体的反应,这种反应导致决策势能快速地转化为决策动能,决策动能的表现形式既可能是决策溪流顺决策愿景方向行进,也可能逆决策愿景方向行进。如果是逆愿景方向行进,那么就可能出现决策中止的状态。如果决策中止后无法恢复,那么就可以确定为决策终止了,反之,则可确定这种中止状态为决策“冬眠”。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选题的角度较为新颖,选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案例进行决策过程理论分析,并且将例证分析与理论建构结合起来;二是理论分析框架具有创新性,在约翰· W ·金登的“过程溪流”理论的基础上,基于总体性分析视角,构建起决策溪流论的概念性框架,并讨论了决策语境、决策要素、决策渠、决策堤坝、决策势能、决策主体、决策关键人、决策利益相关者、议题、决策时机、决策诱因、决策中止、决策“冬眠”等概念;三是提出适用于理解当代中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执政部门主导的决策溪流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将决策的公众接受度作为评判政府大型项目决策过程优劣的重要标尺,从而为改善政府大型项目决策过程提供政策建议方向。
水利部[5](2011)在《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10年第5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现将截至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含水利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一、现行有效规章(52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6](2010)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甬政办发[2010]4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甬政
杨建平[7](2009)在《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及其支撑平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投资项目是实现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改善社会经济环境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中,存在着以政绩工程、权力寻租、项目业主行为不规范、“投资三超”等为特征的政府投资项目“失控”问题。基于此,本文以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失控”问题的深层原因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模式,并对其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项目治理理论,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在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中的关系结构及相互作用关系,得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治理结构的不合理、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及信息的不对称是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失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以此提出了以协同治理目标、协同治理结构、协同治理机制及协同治理支撑平台为内涵的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模式。(2)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界定和识别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分析了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目标的差异性,得出了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利益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即客观上没有形成以项目利益为中心的共同利益目标;通过把信息服务人和综合集成信息平台嵌入利益相关者体系中,构建了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结构模型,为重构和优化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治理结构提供了理论指导。(3)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博弈论方法,以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关系模型为基础,建立了公众与政府投资人、政府投资人与信息服务人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和政府投资人与建设管理人之间的博弈模型,定量地分析了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此提出以社会监督机制、政府监控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为内容的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的构建措施,为完善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4)运用现代信息系统设计方法,建立了综合集成信息平台的总体架构模型、功能结构模型及网络体系结构模型,提出了包含协同工作信息平台、实时监控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发布平台、系统维护平台等四个子系统的综合集成信息平台,这四个子系统共同构成了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支撑平台,为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提供了方法指导。(5)通过分析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的治理支撑平台、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验证了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理论和综合集成信息平台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构建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协同治理模式的相关建议,即通过引入信息服务人来重构和优化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治理结构;通过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船闸建设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及网络平台来构建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协同治理支撑平台,促使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的治理模式向协同治理模式转变。
卫静[8](2009)在《中国公路建设市场化与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现有的公路市场化理论在研究方向和内容体系上都不尽完善,尤其是缺乏科学的基础理论支撑和对中国特定市场背景的关注,未能够准确揭示出公路建设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足以指导我国公路建设发展的实践,也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鉴于此,本文试图构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建设市场化理论体系,以探寻公路建设市场化的途径和相应政府监管体系的构建。本文以实现公路建设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文章的主线,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一般分析与典型分析相结合、综合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公路建设市场化及其政府监管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公路经济属性和产权属性的分析,结合公路建设市场的特点,指出公路建设市场化就是在公路建设市场中,确立企业的经济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和内容:一是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二是企业应作为市场经济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主体;三是改变国家宏观微观大一统的局面,不断完善政府监管的经济职能。在对公路建设市场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应通过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培育公路建设市场主体、实现公路建设要素的市场化、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筹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来培育中国公路建设市场。在对公路建设市场化的重要途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代建制作为我国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与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是互为补充的,应当将其作为公路建设市场化的切入点和重要途径,以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并对代建制的内涵、实施范围、委托代理关系、代建制模式和完善公路建设代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对相关监管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构建相应的公路建设市场政府监管体系是公路建设市场化的保障。分析认为,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主要体现在监管主体的确立、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的监管、公路建设市场行为的监管等方面。并结合现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基于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的公路基本建设及其政府监管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2007)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第一批25个工作部门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规定,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我省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执行的法律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5个省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依据目录进行
袁剑波[10](2006)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论文以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方法为研究对象,在详细分析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应用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方法论、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方法、公路工程随机网络计划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1.系统分析和研究了各类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论证了FIDIC项目管理模式中监理工程师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授权委托的第三方特性,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评价指标和选择标准,给出了各类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对该评价指标满足程度的排序。在此基础上,从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出发,探索各种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范围、外部条件和运行机制。2.基于公路的准公共物品特性,论述了政府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原则,提出了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模式。在分析政府职能的基础上,针对监理咨询市场的供需矛盾,提出了刺激需求与优化供给相结合,通过优化供给来刺激需求的宏观调控对策。3.提出了以全面项目管理为核心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方法论。给出了全面项目管理的定义,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中全面进度管理、全面信息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的特性和要求,论证了科学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是全面项目管理。提出了以满足全面项目管理为目标的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思想,从而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并通过该系统促进全面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针对公路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进度管理、全面造价管理、全面合同管理、全面信息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了系统的需求分析和总体设计。4.提出招标是市场在非完全竞争市场和买方市场下的要求,构建了考虑交易成本的招标方式选择模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对施工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影响。相比之下公开招标有利于降低施工成本,但是会增大交易成本,因此,公开招标应以实施网上招标投标和评标定标为条件,邀请招标应以资格预审为基础,议标应以完全竞争市场为背景。构建了基于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的标底编制原则与方法,提出了综合考虑标价、工期、资金的机会成本等因素的施工招标评标价计算模型以及不平衡报价分析模型和综合评标模型。基于效用最大化理论,从数学上证明了施工招标应采用最低评标价的评标定标方法,而设计、监理、技术咨询、项目管理服务等项目必须采用优质优价的评标定标方法。采用优质优价的评标定标方法是实现设计、监理、技术咨询、项目管理服务等项目效用最大化的必要条件。提出了以全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以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总承包项目的评标价计算模型和方法。5.将公路工程施工随机影响因素分为有周期性变化规律的气候因素和其他随机因素两类,对有周期性变化规律的气候因素,在气象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应用计算机仿真技术确定降雨因素和气温因素对公路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时间,在此基础上,对传统的PERT技术进行改进,建立了一整套考虑气候等多种随机因素影响下的公路工程网络计划技术;提出了保证项目受气候影响最小、项目总工期因此最短的最优开工时间的概念及计算方法,同时提出了工作较优开始时间和工作较优完成时间的概念及确定方法。确定了降雨对不同类型的公路工程进度的延迟系数,为实现计算机辅助进度管理,提出了编制计算机应用程序的程序实现流程图。
二、交通部发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交通部发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逻辑 ——基于决策溪流分析框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 研究的背景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定位 |
1.3 核心概念 |
2 研究文献综述 |
2.1 关于决策过程的一般性研究 |
2.2 关于政府过程的研究 |
2.3 关于当代中国重大建设项目决策的研究 |
2.4 综合评价 |
3 研究方案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3.3 研究方法 |
3.4 研究案例选择 |
3.5 研究的主要创新 |
第二章 决策溪流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分析的新框架 |
1 四种理论资源 |
1.1 着眼于决策主体行为的理论 |
1.2 关注决策主体与决策环境之间关系的理论 |
1.3 着眼于决策“过程”性特征的理论 |
1.4 立足于决策系统组织特性的理论 |
2 “过程溪流论”的启示 |
2.1 “过程溪流论”概述 |
2.2 “过程溪流论”的优点 |
2.3 “过程溪流论”的借鉴意义 |
3 决策溪流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3.1 理论构想的思考基点 |
3.2 决策溪流论的理论构想 |
3.3 决策溪流论与过程溪流论的区别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决策溪流的行进背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语境 |
1 决策语境的涵义及其构成 |
1.1 语境与决策语境 |
1.2 决策语境的构成 |
1.3 决策语境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 |
2 结构性力量分析:当代中国的政治~行政体系 |
2.1 政治~行政权力结构 |
2.2 制度:规则与规范 |
2.3 重点建设项目决策的程序性规定:一般过程 |
3 局势性力量分析:当代中国的时代主题 |
3.1 当代中国的现代化 |
3.2 发展与经济发展 |
3.3 “五年计划”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决策溪流的构建单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要素 |
1 决策要素概述 |
1.1 已有的关于决策要素的观点及分类 |
1.2 本文对决策要素的界定 |
1.3 决策溪流视角下的决策要素类型 |
2 决策渠 |
2.1 决策堤坝 |
2.2 决策堤坝的构成 |
2.3 决策堤坝的功能 |
3 决策溪流 |
3.1 溪流与决策溪流 |
3.2 决策溪流的构成 |
3.3 决策溪流的行进 |
4 决策动力 |
4.1 决策动力的构成因素 |
4.2 决策势能 |
4.3 决策势能与决策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决策溪流中的行动角色: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主体 |
1 决策主体的概念与辨析 |
1.1 决策主体的概念 |
1.2 决策者 |
1.3 决策主体辨析 |
2 决策关键人 |
2.1 决策关键人的涵义 |
2.2 决策关键人的角色定位 |
2.3 决策关键人的功能 |
3 决策利益相关者 |
3.1 决策利益相关者的涵义 |
3.2 决策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 |
3.3 决策利益相关者的功能 |
4 决策主体间关系 |
4.1 决策主体间的有限博弈 |
4.2 决策主体间的民主协商 |
4.3 利益综合:竞争均衡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决策溪流的行进方式: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议题构建 |
1 议题的范畴构建 |
1.1 政策问题与议题 |
1.2 议题与政策议程 |
1.3 议题构建 |
2 议题的政治性构建 |
2.1 经济社会发展与项目建设必要性 |
2.2 官员压力与政府回应 |
2.3 议题的政治性评估 |
3 议题的经济性构建 |
3.1 成本与收益 |
3.2 成本收益分析的应用及其缺陷 |
3.3 议题的经济性评估 |
4 议题的技术性构建 |
4.1 决策中议题的技术性 |
4.2 议题的技术性与技术专家 |
4.3 议题的技术性评估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决策溪流行进的关键节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时机 |
1 决策时机的形成 |
1.1 决策时机的概念 |
1.2 决策时机的形成 |
1.3 决策时机与决策窗口 |
2 决策诱因与决策事件 |
2.1 决策诱因的概念 |
2.2 决策诱因的类型 |
2.3 决策事件 |
3 触发机制 |
3.1 触发机制的概念 |
3.2 触发机制与决策时机 |
3.3 决策中断 |
3.4 决策“冬眠”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前瞻 |
1 执政部门主导的决策溪流分析框架及其适用性 |
2 决策渠的开放性与决策的公众接受度 |
3 非支持联盟与决策的公众接受度 |
4 研究的局限性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及其支撑平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况 |
1.1.2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概述 |
1.1.3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课题的提出 |
1.2.2 研究的意义 |
1.2.3 研究依托的科研课题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外项目利益相关者的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外项目治理的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的研究综述 |
1.3.4 目前研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
1.4 研究方案 |
1.4.1 研究的总体思路 |
1.4.2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框架结构 |
1.4.3 研究方法 |
1.5 本章小结 |
2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理论探讨 |
2.1.1 治理理论 |
2.1.2 协同理论 |
2.1.3 协同治理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政府投资项目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界定 |
2.2.2 项目治理概念的界定 |
2.2.3 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的差异性分析 |
2.2.4 项目治理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差异性分析 |
2.3 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模式分析 |
2.3.1 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治理结构分析 |
2.3.2 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机制分析 |
2.3.3 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模式下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
2.3.4 分析结果 |
2.4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 |
2.4.1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的提出 |
2.4.2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模式的内涵 |
2.4.3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模式的特点 |
2.5 本章小结 |
3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结构研究 |
3.1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的主体:利益相关者 |
3.1.1 政府投资项目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和分类 |
3.1.2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目标的差异性分析 |
3.2 利益相关者的治理信息指标体系 |
3.2.1 利益相关者的治理信息指标体系的理论模型 |
3.2.2 利益相关者的治理信息指标设计 |
3.3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结构模型的建立 |
3.3.1 政府投资项目治理结构的一般框架 |
3.3.2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结构模型的构建 |
3.4 本章小结 |
4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研究 |
4.1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的分析框架 |
4.2 社会监督机制的构建 |
4.2.1 公众与政府投资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4.2.2 构建社会监督机制的措施 |
4.3 政府监控机制的构建 |
4.3.1 政府投资人与信息服务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博弈分析 |
4.3.2 政府投资人与建设管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博弈分析 |
4.3.3 构建政府监控机制的措施 |
4.4 协同工作机制的构建 |
4.5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的互动模型 |
4.6 本章小结 |
5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的支撑平台:综合集成信息平台 |
5.1 综合集成信息平台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
5.1.1 现代项目管理的前沿理论 |
5.1.2 基于互联网的项目信息平台 |
5.2 综合集成信息平台的应用功能划分 |
5.3 综合集成信息平台的总体解决方案 |
5.3.1 设计原则 |
5.3.2 总体架构模型 |
5.3.3 功能结构模型 |
5.3.4 网络体系结构模型 |
5.3.5 治理信息流程及治理支撑机理 |
5.4 综合集成信息平台的运作模式 |
5.4.1 ASP 服务及其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领域的应用 |
5.4.2 基于ASP 的综合集成信息平台运作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6 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的实证研究 |
6.1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管理模式概况 |
6.1.1 江苏省航道建设工程领域的投资概况 |
6.1.2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管理体制 |
6.2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 |
6.2.1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治理支撑平台的研发与应用 |
6.2.2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6.2.3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的治理结构分析 |
6.2.4 江苏省船闸建设工程的治理机制分析 |
6.3 实证研究的结论及建议 |
6.3.1 实证研究的结论 |
6.3.2 实证研究的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中国公路建设市场化与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公路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 |
1.1.2 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
1.1.3 公路建设市场目前存在很多问题 |
1.1.4 市场化改革是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公路基础设施属性的界定 |
1.2.2 市场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 |
1.2.3 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监管 |
1.2.4 现有研究的缺陷 |
1.3 研究方案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路线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路建设市场化理论研究 |
2.1 公路基础设施的属性分析 |
2.1.1 公路基础设施的界定 |
2.1.2 公路基础设施的经济属性 |
2.1.3 公路基础设施的产权属性 |
2.2 公路建设市场化理论研究 |
2.2.1 公路建设市场化的内涵 |
2.2.2 公路建设市场化的动因分析 |
2.2.3 产权理论与市场化 |
2.2.4 委托代理理论与市场化 |
2.2.5 公共选择理论与市场化 |
2.3 公路建设市场政府监管理论研究 |
2.3.1 政府监管相关理论 |
2.3.2 市场化与政府监管 |
2.3.3 公路建设市场政府监管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路建设管理现状分析 |
3.1 公路建设相关管理体制分析 |
3.1.1 公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
3.1.2 公路投资体制尚需完善 |
3.1.3 公路建设管理模式复杂 |
3.2 公路建设市场化进程 |
3.2.1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时期 |
3.2.2 第二阶段(1979—1983年) |
3.2.3 第三阶段(1984—1986年) |
3.2.4 第四阶段(1987—1992年) |
3.2.5 第五阶段(1993—1998年) |
3.2.6 第六阶段(1999年至今) |
3.3 公路建设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主体身份错位 |
3.3.2 建设市场发育不完善 |
3.3.3 公平竞争机制不健全 |
3.3.4 公路建设要素配套市场体系不完善 |
3.3.5 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
3.3.6 市场监督约束机制效力欠佳 |
3.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3.4.2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复杂性 |
3.4.3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3.4.4 公路建设市场政府监管体系不健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路建设市场的培育 |
4.1 公路建设市场的界定 |
4.1.1 关于市场 |
4.1.2 公路建设市场 |
4.1.3 公路建设市场的特征分析 |
4.2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
4.2.1 强化行业管理 |
4.2.2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
4.3 培育公路建设市场主体 |
4.3.1 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
4.3.2 培育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 |
4.3.3 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
4.4 实现公路建设要素的市场化 |
4.4.1 公路建设筹资渠道多元化 |
4.4.2 公路建设劳务承揽专业化 |
4.4.3 公路建设设备材料采购竞争化 |
4.5 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筹融资体制改革 |
4.5.1 争取更多中央和地方预算内资金和车购税资金对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 |
4.5.2 进一步利用车辆通行费制度 |
4.5.3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路建设市场化的重要途径:代建制 |
5.1 公路建设市场化的途径分析 |
5.1.1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 |
5.1.2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 |
5.2 代建制的内涵 |
5.2.1 相关理论分析 |
5.2.2 代建制的发展历程 |
5.2.3 代建制的内涵 |
5.2.4 代建制实施的意义 |
5.3 代建制的实施范围 |
5.3.1 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 |
5.3.2 经营性项目的代建 |
5.4 代建制的委托代理关系 |
5.4.1 委托代理关系的界定 |
5.4.2 公众与政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
5.4.3 业主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
5.5 代建制模式比选 |
5.5.1 政府专业管理机构模式 |
5.5.2 指定代建公司模式 |
5.5.3 项目管理公司竞争代建模式 |
5.6 关于完善公路建设代建制的几点思考 |
5.6.1 进一步明确代建制的基本规则 |
5.6.2 合理使用中介服务组织 |
5.6.3 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制度 |
5.6.4 有效规避代建制经营风险 |
5.6.5 进一步提高代建队伍综合素质 |
5.6.6 进一步规范代建市场主体行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构建市场化进程中的公路建设市场政府监管体系 |
6.1 确立公路建设市场政府监管主体 |
6.1.1 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
6.1.2 监管机构的设立 |
6.2 加强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监管 |
6.2.1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准入制度 |
6.2.2 公路建设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
6.2.3 代建单位的市场准入制度 |
6.3 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监管 |
6.3.1 公路基本建设监管 |
6.3.2 质量和安全监管 |
6.4 发达国家及地区建设市场监管分析借鉴 |
6.4.1 典型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建设市场监管 |
6.4.2 分析与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公路基本建设政府监管 |
7.1 关于完善项目建设前期监管的思考 |
7.1.1 完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监管的思考 |
7.1.2 加强项目设计监管的思考 |
7.1.3 加强公路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监管的思考 |
7.1.4 完善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思考 |
7.1.5 加强施工许可监管的思考 |
7.2 关于完善项目建设期间监管的思考 |
7.2.1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思考 |
7.2.2 加强工程物资采购监管的思考 |
7.2.3 加强建设期形成资产监管的思考 |
7.2.4 规范试运行期间收入管理问题的思考 |
7.3 关于完善项目竣工阶段监管的思考 |
7.3.1 加强竣工结算监管的思考 |
7.3.2 完善竣工决算监管的思考 |
7.3.3 加强竣工验收监管的思考 |
7.3.4 完善项目后评价监管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必要性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及其理论研究现状 |
1.2.2 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及其理论研究现状 |
1.3 国内外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现状分析 |
1.3.1 国外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现状分析 |
1.3.2 国内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现状分析与研究 |
1.4 论文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研究 |
2.1 公路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模式的类型 |
2.1.1 自行管理模式 |
2.1.2 委托管理模式 |
2.1.3 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 |
2.2 项目管理模式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
2.2.1 效率优先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
2.2.2 项目管理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
2.2.3 责权利相统一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
2.2.4 促进公平交易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
2.2.5 与公路经济特征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
2.3 项目管理模式的评价与选择 |
2.3.1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原则 |
2.3.2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及发展方向 |
2.4 FIDIC项目管理模式 |
2.4.1 FIDIC模式对评价指标与标准的满足程度分析 |
2.4.2 FIDIC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 |
2.4.3 FIDIC项目管理模式推行的现实性 |
2.4.4 FIDIC项目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
2.5 代建型项目管理模式 |
2.5.1 代建型模式对评价指标与标准的满足程度 |
2.5.2 代建型模式与 FIDIC模式的比较分析 |
2.5.3 代建型项目管理模式的推行方案研究 |
2.5.4 代建制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发展前景 |
2.5.5 代建型模式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
2.6 总承包模式 |
2.6.1 总承包模式对评价指标与标准的满足程度 |
2.6.2 总承包模式的运行机制 |
2.7 自行管理模式 |
2.7.1 政府管理模式及其改革 |
2.7.2 项目法人管理模式及其改革 |
2.8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研究 |
3.1 政府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性质与地位 |
3.1.1 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性质与地位 |
3.1.2 政府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性质与地位 |
3.2 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原则研究 |
3.2.1 坚持资源配置的市场中心化原则 |
3.2.2 坚持反垄断的自由竞争原则 |
3.2.3 贯彻效率优先的优胜劣汰原则 |
3.2.4 坚持机会均等的公平公正原则 |
3.2.5 贯彻以合同为法律手段的信用原则 |
3.2.6 坚持依法管理的法治原则 |
3.3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 |
3.3.1 以市场为基础的政府项目管理模式基本特征 |
3.3.2 以宏观调控为补充的政府项目管理模式特征 |
3.4 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模式中政府的职能 |
3.4.1 建立和完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
3.4.2 协调与控制公路建设市场需求与供给的矛盾 |
3.4.3 依法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全面项目管理方法研究 |
4.1 全面项目管理的思想内涵 |
4.1.1 项目管理中的系统管理特性 |
4.1.2 项目管理中的全面质量管理特性 |
4.2 全面进度管理 |
4.2.1 进度管理的全员性与全方位性 |
4.2.2 进度管理的全过程性 |
4.2.3 进度管理的全要素性 |
4.2.4 进度管理中的PDCA循环特性 |
4.3 全面信息管理 |
4.3.1 信息管理的全员性和全方位性 |
4.3.2 信息管理的全过程性和全要素性 |
4.3.3 信息管理的PDCA循环特性 |
4.4 全面风险管理 |
4.4.1 风险管理的全员性和全方位性 |
4.4.2 风险管理的过程性和全要素性 |
4.4.3 风险管理的PDCA循环特性 |
4.5 公路建设项目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设计 |
4.5.1 满足项目整体管理的公路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 |
4.5.2 全面进度管理与公路工程进度管理系统 |
4.5.3 其它公路计算机辅助管理子系统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方法研究 |
5.1 招标方式的选择 |
5.1.1 招标的市场环境研究 |
5.1.2 考虑交易成本的招标方式选择模型 |
5.1.3 公开招标的适应范围 |
5.1.4 邀请招标及其他招标方式 |
5.2 施工招标的模型与方法 |
5.2.1 标底编制的模型与方法 |
5.2.2 评标定标模型与方法 |
5.3 基于效用理论的招标评标方法研究 |
5.3.1 招标投标的效用分析 |
5.3.2 以评标价为基础的施工招标 |
5.3.3 以优质优价为基础的咨询与服务项目招标 |
5.3.4 优质优价招标方法的实证分析 |
5.4 总承包模式的招标评标方法研究 |
5.4.1 以全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招标评标模型 |
5.4.2 总承包项目招标中的有关问题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公路工程随机网络计划技术研究 |
6.1 公路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特点分析 |
6.1.1 传统网络计划技术分析 |
6.1.2 公路工程施工进度随机影响因素分类及分析方法 |
6.1.3 基于气候影响程度不同的工作分类 |
6.2 公路工程随机网络计划技术编制方法 |
6.2.1 总体步骤 |
6.2.2 工作实际持续时间的分解 |
6.2.3 气候影响系数的计算方法 |
6.2.4 工作实际持续时间的计算 |
6.2.5 工作时间参数的计算方法 |
6.2.6 U(0,1)均匀随机数产生器 |
6.2.7 工作时间参数计算程序实现流程图 |
6.2.8 月降雨天数的确定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四、交通部发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2]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3号[J]. 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31)
- [4]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决策过程的逻辑 ——基于决策溪流分析框架的研究[D]. 王子明. 南京大学, 2013(12)
- [5]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J]. 水利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12)
- [6]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J].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04)
- [7]政府投资项目协同治理机制及其支撑平台研究[D]. 杨建平. 中国矿业大学, 2009(02)
- [8]中国公路建设市场化与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卫静. 长安大学, 2009(11)
- [9]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第一批25个工作部门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J].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02)
- [10]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方法研究[D]. 袁剑波. 中南大学, 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