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激活土地使用效益(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文[1](2021)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进入由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向平衡、充分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在诉求缩小城乡、阶层差距,诉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城市弱势群体基本生存的“兜底”制度。而城市弱势阶层又以新时代的产业工人主体“农民工”为主,为此,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问题,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问题的“纽结”,关联到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双向互动问题,从而跳出了城市谈城市保障房、跳出了保障房制度本身谈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可以使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本研究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有效性不足”问题,以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分析视角,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发生和变革的逻辑,并得出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在市场发育不完全情况下,我国以“政府引导市场”模式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越来越复杂化,这种模式的路径依赖,使我国保障性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供给有效性不足,为此,启用“市场引导政府”的模式,可以大大降低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达到有效供给目标的交易成本,增强保障性住房制度效率。在交代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理论与方法、以及回顾已有的相关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见第1章、第2章),本研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历史与制度变迁逻辑(见第3章)。通过梳理我国保障性住房形成和改革的历程,得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逻辑: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制的形成,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发生和发展,它遵循着与我国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改革的互动逻辑。通过我国住房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历史变迁,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的路径选择及其成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向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基本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垄断,利用不完全的市场,发挥强有力的经济介入和控制作用的过程,即外界称之为“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实施过程,由此,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基本上可定位为“政府引导市场”模式。第二,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的现实困境及制度原因(见第4章)。在相关政策文献和研究文献梳理和现实调研的基础上,设计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这种评价内容涵盖量的标准、质的标准以及社会公平目标的价值标准。以此评价内容为评价标准,发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性”是充分还是不足,找出与供给“有效性充分”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主要以制度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分析保障性住房存在供需不平衡,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原因,并以制度设计为手段,旨在打破过度通过行政权力配置保障性住房的旧制度路径依赖,形成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以顺应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一主要矛盾的破解所需,以及改变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追求高速度忽略内涵式发展之弊端。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实证研究(见第5章)。通过模型分析,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以及与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问题,实证得出的结论是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原有的政府引导市场模式已经造成了一定保障房效率不高现状,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重新引导保障房的保障职能。第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变革的个案分析(见第6章)。通过分析重庆模式、上海模式和丰城模式三个典型案例,及其模式产生的制度逻辑,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可资为借鉴的经验。三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破解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制度运行交易成本增大,而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甚至无效率供应的尴尬局面,其通过制度变更形成现有模式的内在的动力,是相关主体对于超额剩余,即“租”的寻求以及对于制度运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减低需求的行为反应。第五,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关键制约因素与“市场引导政府模式”路径转向(见第7章第8章)。在前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不足及制度原因的现实问题梳理基础上,提炼出导致供给有效性不足的核心制度因素,结合前述案例经验,论证了“政府引导市场”的改革模式要发挥较好的效率,其前提是政府掌握的信息存在非滞后性,而现实中政府的决策滞后于市场机制的反应能力,导致保障性住房在受惠主体的甄别、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结构(安居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是特租房等)和布局、投资结构和方式等,均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与更充分、更有效供给要求有一定差距,为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安排,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效率,打破行政权力主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发生偏差的体制机制之弊,充分研究市场规律和市场供求,从而打破“政府主导市场”模式的路径依赖,向“市场主导政府”的新的改革路径转型。在明确了市场引导政府的大的改革方向后,本研究对于与市场导向相关联的产权问题、大数据赋能问题、交易的信用问题等,以制度经变迁的内在机理为分析框架,作了较深入剖析和制度设计的探索。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融通,历史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分析了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存在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局部无效供给现象;第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形成及改革的历史逻辑在于政府引导市场。第四,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应该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结合,保障性住房相关主体交易成本的节约行为选择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为此,提出的制度建议是:契合新时代平衡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诉求,改革的主导价值应该是激发相关主体的内生力量主导制度变迁。为此,未来改革的总方向应该是市场引导政府,即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为此要在产权改革、法制环境建设、大数据赋能等方面,为市场机制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有效”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论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次系统地通过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研究保障性住房供给问题;第一次从供给“有效性”的问题出发,系统研究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逻辑并提出改革的思路。得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体现在: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历史的高度概括性总结——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的四重悖论问题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诉求下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市场引导政府”路径转向;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障性住房回归“可负担性”本来定位,等等。
孙晓倩[2](2021)在《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减贫效应研究 ——基于南疆四地州的调研数据》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未来农村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在当前脱贫攻坚任务依然繁重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弊端逐渐暴露的背景下,以土地流转为抓手,系统研究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减贫效应,对于加快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释放土地流转红利,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引导农户科学减贫,有效降低农户未来陷入贫困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体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阅读、整理、分析和总结,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文所要运用的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进行简要介绍;第二部分就我国、新疆和南疆四地州的土地扶贫政策、土地流转政策发展历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析南疆四地州土地流转扶贫效果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构建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理论框架,并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减贫作用机制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分析南疆四地州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基于对南疆四地州4个地区、4个县市、10个乡镇31个村调查获取的377份问卷,通过全面分析样本农户个体及家庭禀赋情况和土地流转特征情况,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样本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第五部分分析南疆四地州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减贫效应。从收入和贫困脆弱性维度入手,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模型分析样本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减贫效应,并依据土地转入和土地转出的收入获取途径不同,分析其减贫效应存在的异质性。主要结论如下:(1)土地流转政策经过三十多年的循序发展和渐进演变,其政策内容逐步完善,减贫益贫功能逐渐呈现。南疆四地州针对其特殊致贫原因,科学变通,制定差别化的用地政策,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进一步释放土地流转红利。截止2019年底,南疆四地州共流转土地119.97万亩,带动成千上万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人均纯收入增加约4000元,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不足之处。(2)农户主观规范、行为态度和感知行为控制均通过农户土地流转意愿间接影响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且影响结果显着为正。其中感知行为控制正向影响程度最大,其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464,其次是主观规范,行为态度的标准化路径系数最小为0.154;此外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对土地流转行为也具备显着正向影响结果,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850。(3)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农户在不同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身体各方面的健康状况、家庭从事劳动力的人数、土地流转形式、对象、组织形式等情况下,其土地流转行为存在较明显的差异。(4)在收入视阈下,参与土地流转使得农户家庭收入水平较之前有所提高。基于三种不同匹配方式土地流转对家庭年纯收入的平均处理效应0.442,即土地流转户的平均收入水平比未流转户高55.52%;在贫困脆弱性视阈下,经过不同匹配方式土地流转对贫困脆弱性的平均处理效应为0.113在10%的水平下显着为负,说明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可以降低农户未来陷入贫困的概率,最终达到减贫效果。(5)土地转入和土地转出均能降低农户陷入贫困的概率,但是与土地转入户相比土地转出户的减贫效应更加突出。对于土地转入户来说,其未来陷入贫困的概率比未流转户低2.7%,而土地转出户未来陷入贫困的概率比未流转户低11.6%。通过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减贫效应的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东中西部各省份由于土地流转特征的不同在贯彻国家流转制度基础上应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出台土地、产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完善;加快农户素质和技能培训,发展多类型、多途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人而宜,对症下药,进一步解决土地转出户和土地转入户的减贫效应存在的异质性问题;推进农村信贷改革,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最后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土地的禀赋效应。
周金华[3](2021)在《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三变”改革实践、困境与路径优化研究 ——以盘州市为例》文中指出“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农村“三变”改革让乡村巨变。2014年,盘州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下辖的县级市)积极探索并创造性提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经过实践总结,从2015年至2020年的几年间,起源于盘州市农村的“三变”改革被多次写入中央文件。农村“三变”改革是广大农村推进精准扶贫、促进产业革命、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主要抓手和“助推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改革发展的生动样本,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其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值得从理论上深入研究。本文从乡村振兴的视角,较为全面地对农村“三变”改革进行研究。首先在查阅各类书籍、资料、报刊、网络资料后,选取六盘水市盘州市作为研究区域,进而对辖区内的部分乡镇进行调研。通过田野调查、走访农户,应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以“三变”改革的内涵和意义为切入点,采用文献研究法、实地研究法和统计资料分析法,对“三变”改革的实践、成效及困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不断丰富相关理论与实践,让人们深入了解“三变”改革的现状及政策,多角度分析改革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最后提出优化路径,以期能对其他地区实施“三变”改革提供借鉴参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文章最后提出:推进“三变”改革,要进一步梳理好国家、市场和社会在改革中的关系。国家完善健全农村“三变”改革的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政府整体性治理;市场遵循规律,在政府强化监管的同时被鼓励与激活;职业农民也在国家转变方式增加路径的培养中应运而生;社会广泛参与,多方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合力;积极推进“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对多条路径进行系统优化,从根本上突破“三变”改革的发展阻力,协同共治,稳步实现乡村振兴。
蒋崧韬[4](2021)在《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农业经营总体上呈现出分散、细碎的小农经济格局。传统产权理论认为只要权利有清楚的界定,不管界定为谁属,市场的运作会带来同样的效果。然而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却与传统理论相悖,在农地权利被清晰界定后,农地产权的整合仍然面临障碍,小农格局被长期固化。对于我国农业为何长期受困于小农格局,既有研究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解释。本文聚焦这一问题,从体制的角度出发,将我国的农业体制归纳为“小农体制”,并第一次较为系统的阐述了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即小农体制下农户始终拥有土地承包权,农地整合只能依靠派生于土地承包权的经营权,由于经营权派生于承包权必然具有期限性,当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必须向土地承包权回复,因此农地整合后的产权格局就不具有终局性且存在向承包权回复的体制性动力,进而导致我国小农格局的固化。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因此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就不仅是分散、细碎的农地产权格局,导致农地产权格局向分散、细碎的初始赋权状态回复的动力机制才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症结”之所在。本文随后从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出发进一步分析了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指出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会给市场交易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对冲”市场机制整合农地的动力,同时农地整合的非终局性也会导致为整合农地而支付的交易成本不具有永久性效果以及因农地整合而提升的农业效率难以得到有效的积累。为了验证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本文就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和农业生产效率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在经营体制方面,由于小农体制及其作用机理的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论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始终面临交易成本高、运营成本高以及地权稳定性弱等困境。而在农业效率方面,本文运用我国2004-2018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对小农体制与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小农体制的表征还是小农体制的实质都对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产生了显着的负面影响。本文的分析表明,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如果不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发挥作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将始终受到束缚。考虑到西方农业发达国家(新大陆国家除外)在经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也曾经经历过改造小农的历程,而我国各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实践中也在不断尝试多种应对小农体制的办法,因此本文对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进行了梳理,以便从中找到参考和借鉴。从法国、德国、荷兰以及日本这几个主要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历程来看,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刺激、引导农场规模扩大,做好农户退出农业的安置工作以及出台限制农业分散的政策法规是被实践检验有效的通行做法。此外,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促进农地产权整合、降低农地产权整合的交易成本也是各国的共识。同时,不可忽略的是,土地私有制下农地产权能够被终局性整合是上述国家改造小农格局成效显着的关键因素。从国内应对小农体制的实践来看,虽然各地实践模式有所不同,但由于通过农地自发流转很难打破分散、细碎的产权格局。因此,各地大多由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来负责农地要素的整合、集中。然而,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作为农地整合机构也面临短板和困境:首先,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受其行为能力限制,在农地整合过程中只能发挥居间作用,相较于农业发达国家承担相应职能的农地中介机构而言,其职能单薄难以承载更多的期望。其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本身不是农地产权整合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其整合农地的动力可能并不来自于市场机制,这种权利义务配置的扭曲可能诱发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行为的失范。再次,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大多不具备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在农地整合过程中难以对其行为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负责,农户成为相关风险的主要转嫁对象,容易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最后,村社集体组织(村委会)并不能解决小农体制下农地产权整合的非终局性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根据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在借鉴农业发达国家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该对策建议的思路是通过新的制度供给来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总体制度构想为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来充当土地流转中介。围绕这一总体制度构想,本文就该制度下如何保持农地产权的稳定、如何保障农民的主体性(包括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和农民的耕地需求等)、如何低成本实现土地供应以及如何保障市场交易双方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来参与农地要素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最后,本文根据该制度设计之初拟定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对该制度设计的效果进行了检验并就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展开了必要的讨论。
邢伟[5](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王江波[6](2020)在《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深圳以先行先试率先改革的“政策特权”与城市品格,突破僵化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与传统意识形态的桎梏,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探索与创新,在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现代史中,书写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篇章。纵观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其变革频率之高、方式之独特、内容之丰富都是其他城市所无法比拟的。深圳市的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变迁理论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素材,同时也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与模式。如,开创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敲响了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通过两次集体土地国有化,成为中国首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率先开启了旨在提高现有存量土地使用效率的,以市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整备为典型代表的土地再开发利用模式等等。但另一方面,深圳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逐步开始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由于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加之对市场经济认知的不足,尤其土地所有权本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性,所以在改革中又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由于历史原因而导致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资源配置方式较低效以及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等。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又构成了深化改革的内容。由于城市自身土地面积的局限性,以及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与法律法规对地方土地制度改革的约束,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由于率先开始土地使用权拍卖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从而解决了发展初期的资金约束,在特殊政策支撑下成为助力深圳经济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二是由于深圳自身土地面积的局限,客观上率先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制度绩效并没有一直成为深圳经济高速发展的资源与制度支撑,土地本身成为了深圳进一步发展的短板与硬约束,但同时又促使了旨在提高现有存量土地利用的另一种改革路径的尝试与探索;三是从整体上来说,尽管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的“政策增长极”率先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但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制度改革而言,土地制度改革是相对滞后的,并受到更多的制度环境的约束。正如制度总是镶嵌在一定制度环境之中一样,任何制度变迁都是特定历史和社会环境下的制度变革。所以,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环境是我们研究某一制度变迁的大前提。因此,从历史和宏观制度环境两个维度来审视、分析深圳土地制度演变的历史脉络,不仅可以揭示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探寻制度绩效前后反差的制度原因,理顺当前土地制度存在问题的历史成因,探索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可能路径,并能够由此进一步思考并探寻对中国社会深化改革,尤其是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可借鉴、可复制意义的模式与路径,从而使本文的研究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上述思考与逻辑,本文的研究脉络如下:一是以文献综述和制度变迁相关理论为基础,从包含结构与时间因素的制度环境视角出发,构建一个基于“环境—行为—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制度环境、主体行为、制度绩效深入剖析研究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起因、过程和成效不同的演进逻辑。阐明深圳土地制度变迁中制度环境与制度的耦合关系,分析行动主体的利益博弈推动制度变迁的过程,并对土地制度变迁进行绩效评价。循着制度演变的内在逻辑,更好的启迪土地制度的创新发展路径。二是从历史角度全面梳理回顾深圳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根据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和制度成效不同对深圳土地制度演变历程进行阶段划分,试图呈现深圳土地制度演进的“真实过程”,对不同阶段深圳土地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主要政策、制度变革及实践效果进行细致分析,从而更好地理解深圳土地制度生发、演进的内在机理,总结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规律与总体特征。三是探讨深圳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突破路径。对深圳土地制度演变历程中的制度环境、主体行为选择和实施绩效展开研究,剖析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对比借鉴英国、新加坡、纽约、香港土地制度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探寻从明晰产权、完善机制、利益共享、简政放权等方面来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创新发展路径。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特定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在改革开放和中央赋予率先改革“政策特权”的制度环境下,由特区政府先行先试主导推动下的强制性变迁,制度的时空扩散具有明显的渐进式特征。受土地国有意识形态以及制度环境的影响,土地制度变迁表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性,而相关利益主体的选择行为在不断发生改变,因而土地制度安排呈现出不同的制度绩效。二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独特的演进历程与多元特征。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初步探索—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调整完善”四个阶段的发展,随着历史背景转换的不同,每个阶段分别采取制度试验、制度创新、制度扩散等不同的方式来推动制度变革。深圳土地制度演进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变迁方式上强制性与渐进式并存;在变迁动因上受制度环境形塑与主体行为博弈双重影响;变迁绩效表现为利弊与发展相伴相随。三是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即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制度环境下,实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制度变革,奠定我国当前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激活土地的要素价值,揭开了我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序幕。率先进行存量土地利用模式创新,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示范。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研究视角创新。通过构建“环境—行为—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将制度结构与历史时间两个维度的影响因素有机的融合到研究之中,从制度环境、主体行为、制度绩效深入剖析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起因、过程和成效不同的演进逻辑,进一步丰富并拓展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领域。二是研究观点新颖。文章选题紧扣当前深化完善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时代背景,植根于深圳独特丰富的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经验,提出如下鲜明的观点和结论: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受制度环境形塑与主体行为博弈双重影响,经历独特的演进历程,具有强制性与渐进式等多元特征,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三是研究方法创新。文章综合运用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方法,将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置于真实的历史情境之中,史论结合来展开分析,通过全面梳理回顾深圳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使之更贴近现实,研究结论更具解释力和说服力,也为借鉴并推广其经验模式提供更好的情境参照。
朱丽丽[7](2020)在《农村宅基地渐进式盘活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宅基地是我国农村特有的建筑用地形态。长期以来在“一国两策、城乡分隔(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背景下,宅基地承担着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维系乡村形态的重要作用。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常住人口的减少,我国农村的宅基地却呈现出不降反增和利用率下降的特征,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所谓的“空心村”。我国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每一寸土地都应当得到有效利用,而宅基地的低效率使用越来越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刻。宅基地的功能主要包含保障功能和财产性功能。在过去城乡分隔界限严格的时期,宅基地主要承担着保障农民生活。随着城乡融合的发展,一方面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的流动,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另一方面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逐步建立,这两个方向的变化使得宅基地的财产性功能逐渐凸显,宅基地的盘活也因此到了改革的窗口期。本文梳理了宅基地改革相关文献、法规和理论,指出了未来宅基地改革应当走渐进式的道路,走财产化的道路,走城乡融合的道路。为了夯实研究的数据基础,本研究以各省的农村人口数量为权重,以全国宅基地面积为总量,首先估算了各省宅基地面积,然后以城市房地产价格为参考,评估了我国当前宅基地的潜在总市场价值约为百万亿级的水平,发现宅基地的盘活将是整个改革的巨大红利。通过现状梳理,分析了我国宅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参考马克思地租理论和渐进式决策理论,结合我国宅基地现状,指出盘活宅基地可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逐步释放农村土地红利,有助于缓解城市建设性用地紧张,有助于城乡融合发展。根据问卷调查,梳理出我国宅基地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并采用混合策略博弈方法,分析了达成宅基盘活时,应当构建合理的基层干部和宅基地拥有农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市场的规划。最后在几个案例剖析的支撑下,结合理论分析和博弈分析的结果得出了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路径和主要政策建议。本研究提出的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总体路径是:以试点为抓手的先行先试,以发达地区为突破口的改革方式,并结合地方实际采用的不同盘活模式。具体实施路径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方面:近期的盘活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为闲置宅基地提供有偿退出方式,对尚未闲置的农村危房等进行异地搬迁整理,以及对‘一户多宅’或超过规定面积部分的宅基地进行整治。中期的宅基地盘活重点是开发宅基地的财产功能,在限制流转年限以及流转用途的情况下逐步扩大宅基地可流转的范围并加强各地区宅基地管理规范。远期路径主要是根据市场化经济的基本特点,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市场,最终实现城乡融合。
李洋[8](2020)在《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关系到农民权益、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当前农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和经营方式正发生重大变化,泰安市以激活经营权为目标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确权为基础稳定农户承包权,以承包经营权入股为途径促进经营权适度集中,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平台凝聚生产要素,以此激活土地经营权,探索出一条“合作经营”的有效路径,使农村发展进入“由分到合”的新阶段。本文立足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针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农业发展新形势和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促进泰安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论文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和研究成果:本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探索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泰安市政府、社会、村庄和农民的共识。从政府层面来看,在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泰安市基层治理的条件和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薄弱和滞后,限制了基层治理的效率和治理能力,“基层治理难运行,公共政策难执行,公共服务难落地”成为泰安市基层政府面临的主要困境。从村庄的角度来看,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制约,泰安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长期处于滞后状态,村集体经济空壳化和村庄债务扩大化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导致许多村庄的治理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村庄出现了“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村委缺少凝聚力、群众缺乏向心力”的局面,使得村庄的公共事务和管理难以有效开展。从农民的角度来看,发展和壮大集体产权经济符合农民的意愿和利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造成农民的生产规模偏小,经营效率偏低,从而导致农民增收困难,而集体产权的整合则有利于促进农民的增收,因此符合农民的意愿。从社会的层面来看,现代要素下乡和新型合作组织的培育是社会发展的诉求。此外,目前日益丰富的社会化服务也需要一个有效的承接载体,以此来为农业和农民发展提供系统化的服务,这也需要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本文分别从产权、产业、社会和人才四个方面总结出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产权改革、现代产业、社会化服务、乡土能人四个条件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在经营权回归集体形成规模经营的条件下,依靠原有基础或引进新兴产业,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紧密联系市场,这一过程需要来自政府、社会、个人等各方面的扶持与推动,包括法律制度、资金、技术以及个人的智慧、能力、社会资本等等。而且,此四者作为现代集体经济确立的四大支柱,为泰安从困境中突破、重建、崛起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与保障作用。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类型的整理归纳,主要有农民合作型、资本融合型、政府引导性和能人带动型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的优势在于一是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为集体收入找到源头活水。二是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三是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根本上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四在明确村级组织架构下提高了乡村治理绩效。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机制研究。得出泰安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运用公平与利益因素,将保底收入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目标利润与超额利润相结合,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成功构建起一座相互激励的机制,为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提供了内源性动力。这些机制就如何破解传统集体经济的“惰性”、实现对集体经济成员的有效激励具有启示意义。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绩效总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了农民集体合作形式。二是推进了农村市场化改革。三是破解了农民集体共赢难题。四是协调了公平效率对立问题。五是化解了家庭承包与规模经营矛盾。
笪玲[9](2020)在《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脱贫攻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贫困人口分布的新格局使得扶贫开发工作必须下沉到村、扶持到户。传统的扶贫思路缺乏对贫困社会复杂性的充分认识,破解贫困的过程中脆弱性、无力感及排斥等社会问题严重。村寨旅游扶贫过程中暴露的种种问题正在消弭扶贫成效,迫切需要重新审视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轨迹,科学分析其内生的减贫因子,探索新时期让经济增长成果精准“滴落”到贫困阶层的可持续途径。贵州村寨旅游扶贫经过40余年的发展,在探索减贫道路、培育乡村业态、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传统村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全国性经验。梳理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探索村寨旅游扶贫在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新命题并有效激活其创新发展的动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研究整合民族学、经济学、旅游学、地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按照“背景思考—文献梳理—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咨询交流—专题研究—重点突破”的程序,形成“理论研究—样本分析—案例田野”的研究思路。首先,分析村寨旅游扶贫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锁定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的核心命题,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技术路线,整合研究方法,明确论文创新,形成数据来源、案例选择及调研过程的依据;第二,厘清相关概念及理论,对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可行性及局限性等要素进行系统辨识,为后续研究搭建平台;第三,选择贵州这个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最为典型的省份为研究对象,分析发展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主要阶段;第四,依托“省级层面的整体效果-特定区域的扶贫绩效-样本村的福利感知”搭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评价体系,运用统计描述、扶贫绩效(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福利评估等要素,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量化评估;第五,系统总结贵州村寨旅游扶贫中政府主导、国际合作、生态补偿、管护机制、文旅融合、村民主体等成功做法,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经验。辨析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乡村异化、机会萎缩、贫富差距、公地悲剧、文化消弭等现实挑战,洞悉深层次的约束缺陷;第六,以贵州传统村寨旅游扶贫模式中暴露的问题为逻辑起点,对资源、资金、技术等影响旅游扶贫的常规因子进行分析,把基层治理、产权制度、土地改革、文化资本、政策整合、产业融合等纳入分析框架,锁定“乡村治理”、“土地产权(产业发展)”、“文化增值”三个视角,分别选择典型的案例村寨,探索提升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科学路径;第七,在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及案例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未来减贫的任务及特点,形成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体系、创新模式、差异化路径及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方法依托文献收集与综合集成有机结合、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综合运用、案例研究及统计分析法系统集成等思路。质性研究,采用多案例研究的视角,锁定深度田野调查村寨三个,通过“案内分析”及“案间较差”的程序,提高案例研究的有效性;定量研究,设计三个研究层面:(1)全省范围内的统计描述。刻画民族村寨旅游对贫困减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生态优化等方面的贡献;(2)典型区域的计量分析。选取典型样本(黔东南州),构建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模型,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对扶贫绩效进行科学评估;(3)问卷统计及分析。通过问卷跟踪及田野调查,运用重要度-满意度(Importance-Satisfaction Analysis,IPA)分析模型进行村寨旅游扶贫的福利效应评价。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进入由单维走向多维、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由效率走向共享、由产业单一走向产业协同的重要时期,理顺乡村治理夯实减贫基础、释放资源能量推动产业发、依托地方基因推动文化振兴,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实现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村寨旅游扶贫是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创造,这一扶贫模式在民族地区具有可行性,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村寨旅游扶贫是贵州的重要选择,是民族地区减贫的重要经验;第三,将基层政府的公共性扎根于乡村社会是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重要基础;第四,土地是重要的减贫资本,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第五,文化资本是内生的减贫资本,旅游是促进文化资本增值并减缓贫困的重要动力;第六,我国未来的减贫特征,决定贵州村寨旅游扶贫必须形成以巩固主体多元的减贫格局、构建资源联动的减贫体系、撬动资金整合的投资机制、落实“益贫”的制度安排、建立公平发展的产业格局及激活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源为核心质量提升战略,落实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等质量提升举措。
马池春[10](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二、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激活土地使用效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激活土地使用效益(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核心观点、理论支点及分析框架 |
1.3.1 核心观点 |
1.3.2 理论支点与分析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障性住房及其制度 |
2.1.2 有效供给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
2.2 理论观点回顾与研究的新视角切入 |
2.2.1 保障房相关理论观点回顾 |
2.2.2 研究的新视角切入: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 |
2.2.3 制度及其变迁与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的关联性 |
2.3 为什么要诉求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变迁理论的解释 |
2.3.1 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政策诉求的背景与意义 |
2.3.2 推动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变迁解释 |
第3章 历史回顾:我国保障性住房“政府引导市场”的制度变迁逻辑 |
3.1 住房政策和住房市场变迁: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历史背景 |
3.1.1 政府包办的福利分房制度时期(1949~1978) |
3.1.2 住房商品化改革试点与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8) |
3.1.3 全面市场化启动与商品房市场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3) |
3.1.4 受土地财政影响房地产非理性迅猛发展阶段(2004~2018) |
3.2 我国保障房与住房改革的互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 |
3.2.1 住房商品化试点与推进中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探索阶段(1978~1998) |
3.2.2 保障房体系伴随住房商品化全面实施而初步确立阶段(1998~2001) |
3.2.3 保障性安居工程随土地财政凸显而逐渐萎缩阶段(2002~2006) |
3.2.4 保障房体系重新确立并逐步完善阶段(2007~至今) |
3.3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模式改革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解释 |
3.3.1 政府引导市场:历史背景与现实困局 |
3.3.2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的历史逻辑 |
3.4 制度变迁解释:交易费用逻辑下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互动 |
第4章 现实反思: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制度考察 |
4.1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现状与制度因素 |
4.1.1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现状剖释 |
4.1.2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因素探究 |
4.2 重建设轻后续管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偏差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
4.2.1 厚此薄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后续管理的不平衡发展 |
4.2.2 问题的原因:认识偏差与制度障碍 |
4.2.3 问题的解释:交易成本影响决策与制度生成逻辑 |
4.3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悖论 |
4.3.1 “可负担性”成本控制与保障房制度可持续要求的悖论 |
4.3.2 产权“完整性”流转要求与产权“约束性”工具的悖论 |
4.3.3 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与导致更高生活工作成本的悖论 |
4.3.4 人口结构性流动与各地省、市、区“计划供给”的悖论 |
4.4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不足与城乡土地供给结构性矛盾 |
4.4.1 农村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不畅 |
4.4.2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成本问题与城乡土地供需结构性矛盾 |
4.5 旧模式与新要求:当前“政府引导市场”困境与制度变迁诉求 |
4.5.1 政府引导市场的管理困境 |
4.5.2 双向互动与动态变迁:保障房制度变革诉求 |
第5章 实证分析:供给有效性不足折射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契合度欠缺 |
5.1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宏观考察的实证检验 |
5.1.1 研究设计 |
5.1.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微观考察的实证分析 |
5.3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调查及统计分析 |
5.4 基于制度变迁的结果分析 |
第6章 个案分析: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制度突围典型模式 |
6.1 重庆“破除四重壁垒”模式 |
6.1.1 优惠政策突破人口流动壁垒 |
6.1.2 突破土地属性壁垒 |
6.1.3 突破住房品质差异壁垒 |
6.1.4 信息化平台突破后期管理壁垒 |
6.2 上海共有产权房模式 |
6.2.1 共有产权房制度及其目的 |
6.2.2 上海共有产权模式产生的背景 |
6.2.3 上海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运行机制 |
6.3 江西省丰城市企业化经营模式 |
6.3.1 江西省丰城市保障性住房企业化运作模式背景 |
6.3.2 丰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企业化运作及其意义 |
6.4 上述个案的制度变迁逻辑:“租”与“交易费用”引致制度变迁 |
第7章 “内生”与“外生”: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约因素两大关键点 |
7.1 外生制约因素:影响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环境条件 |
7.1.1 制度环境缺陷: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法制困惑 |
7.1.2 信息工具赋能不足:保障房制度运行交易成本降低的瓶颈 |
7.2 内生制约因素:产权、信用缺陷限制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
7.2.1 产权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核心制约因素 |
7.2.2 重要制约因素:信用问题与保障性住房各主体间金融需求矛盾 |
第8章 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设计 |
8.1 从“政府引导市场”到“市场引导政府”: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改革的总路向 |
8.1.1 “市场引导政府”内涵与意义 |
8.1.2 “市场引导政府”制度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
8.1.3 市场引导政府新模式视角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逻辑 |
8.2 完善法律与契约制度,营造保障房制度运行环境 |
8.2.1 完善法律制度 |
8.2.2 完善契约制度 |
8.3 土地产权改革“破局”矛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帕累托改进 |
8.3.1 以法制硬核强化集体主体性地位,形成政府与集体地权的制衡机制 |
8.3.2 落实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优化适应保障房市场的土地产权结构 |
8.3.3 实行土地指标交易,打破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理空间局限性 |
8.4 政府与市场互动:破解悖论以增强保障房供给的“有效性” |
8.4.1 制度创新破解“重建设轻管理”的偏差:交易成本的分析 |
8.4.2 对接农村建设用地:节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成本 |
8.4.3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把握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 |
8.4.4 产权与保障模式优化:形成“约束性”与“流转性”对立统一机制 |
8.4.5 复合产权结构:破解保障性住房信用不足与融资难之间矛盾 |
8.5 网络与大数据工具赋能:精准识别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成本问题 |
8.5.1 落后于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呼唤数字技术革命 |
8.5.2 多元数据平台建设措施,降低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 |
8.5.3 降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运行成本的管理信息系统设想 |
8.6 本章总结: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互动及其变迁的分析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进一步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减贫效应研究 ——基于南疆四地州的调研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研究 |
1.2.2 贫困与减贫的研究 |
1.2.3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与减贫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图 |
1.3.5 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土地流转 |
2.1.2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 |
2.1.3 贫困 |
2.1.4 减贫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计划行为理论 |
2.2.2 土地产权理论 |
2.2.3 贫困陷阱理论 |
2.2.4 参与式扶贫理论 |
第3章 土地流转及扶贫概况分析 |
3.1 土地扶贫政策介绍 |
3.1.1 我国土地扶贫政策介绍 |
3.1.2 南疆四地州土地扶贫政策实施情况 |
3.2 土地流转政策发展历程及实施情况 |
3.2.1 我国土地流转政策发展历程分析 |
3.2.2 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
3.2.3 新疆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
3.2.4 南疆四地州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
3.3 南疆四地州土地流转扶贫效果分析 |
3.4 南疆四地州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
3.4.1 土地流转规模整体较小,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
3.4.2 土地流转期限较短,过程不够规范 |
3.4.3 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价格易失真 |
3.4.4 土地流转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 |
3.4.5 农民缺乏一技之长,土地流转后就业压力大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减贫效应的影响机制分析 |
4.1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分析理论框架 |
4.1.1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态度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
4.1.2 农户土地流转主观规范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
4.1.3 农户土地流转感知行为控制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
4.1.4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 |
4.2 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减贫作用机制分析 |
4.2.1 土地转出行为的减贫作用机制分析 |
4.2.2 土地转入行为的减贫作用机制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南疆四地州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分析 |
5.1 调研区域与样本描述 |
5.1.1 调研区域的概况 |
5.1.2 数据来源 |
5.1.3 样本特征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样本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交叉分析 |
5.2.1 农户个体信息差异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 |
5.2.2 土地流转特征差异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 |
5.3 样本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模型介绍 |
5.3.2 变量的选取与量化 |
5.3.3 信度与效度检验 |
5.3.4 模型运行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南疆四地州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减贫效应分析 |
6.1 模型设定 |
6.1.1 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 |
6.1.2 倾向得分匹配法(PSM) |
6.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6.3 家庭收入水平和土地流转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
6.4 南疆四地州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减贫效应的实证分析 |
6.4.1 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农户贫困脆弱性的测算 |
6.4.2 共同支撑域假设检验 |
6.4.3 平衡性假设检验 |
6.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建议 |
7.2.1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 |
7.2.2 加快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
7.2.3 加快农户素质和技能培训,发展多类型、多途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7.2.4 解决土地转出户和转入户减贫效应差异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扶贫政策 |
7.2.5 推进农村信贷改革,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 |
7.2.6 完善农村社会社会保障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三变”改革实践、困境与路径优化研究 ——以盘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改革 |
二、农村“三变”改革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四、乡村社会治理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贫困成因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整体性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农村“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的关联分析 |
第一节 全面认识农村“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的意义 |
一、充分认识农村“三变”改革与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意义 |
二、深刻认识农村“三变”改革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意义 |
三、系统认识农村“三变”改革与推进乡村振兴的理论意义 |
第二节 准确把握“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关联 |
一、农村“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的方向目标一致 |
二、农村“三变”改革契合乡村振兴的新时代要求 |
三、农村“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的主体依赖相同 |
第三节 农村“三变”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创新 |
一、农村“三变”改革是产业兴旺发展的实践创新 |
二、农村“三变”改革是乡风文明进步的实践创新 |
三、农村“三变”改革是生态宜居建设的实践创新 |
四、农村“三变”改革是乡村治理有效的实践创新 |
第三章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践 |
第一节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试点 |
一、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开路先锋 |
二、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先行试点 |
三、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政策保障 |
第二节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几个阶段 |
一、探索试点阶段(2014 年初——2015年2 月) |
二、整市推进阶段(2015 年 3 月——2015 年 11 月) |
三、全省推进阶段(2015 年 12 月——2017 年 8 月) |
四、国家试验阶段(2017年9 月至今) |
第三节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基本做法 |
一、强领导优格局 |
二、抓顶层重设计 |
三、广宣传强培训 |
四、推改革夯基础 |
五、推示范促带动 |
第四节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成效 |
一、变了方式优了结构 |
二、激活动力丰富业态 |
三、促进增收助推脱贫 |
四、党建引领拉动增长 |
五、提升素质优化治理 |
六、促进发展振兴乡村 |
第五节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模式创新 |
一、伙伴合作共赢发展模式 |
二、国有平台公司兜底发展模式 |
三、区位优势促进发展模式 |
四、资源催生带动发展模式 |
五、金融扶持发展模式 |
第六节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主要经验 |
一、“一村一社”搭建改革平台 |
二、“5+8”模式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
三、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
四、创新实施“三变+” |
第四章 盘州市农村“三变”改革的新困境 |
第一节 “资源变资产”面临的新困境 |
一、农村分散的集体土地资源确权困难 |
二、交织的土地资源政策给确权带来困难 |
三、“资源变资产”的评估及法律界定模糊 |
四、“资源变资产”后的资产管理主体不明 |
第二节 “资金变股金”面临的新困境 |
一、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影响资金折股 |
二、农民贷款入股效果不佳影响资金折股 |
三、资金的股权和收益量化困难影响权益分配 |
四、“资金变股金”无盈利的苦恼 |
五、“资金变股金”盈利后的烦恼 |
第三节 “农民变股东”面临的新困境 |
一、“农民变股东”后股东履职及管理的忧愁 |
二、“农民变股东”股东稳定性的无奈 |
第四节 农村“三变”改革面临的其他新困境 |
一、“三变”改革进入阵痛期,产业分割取舍难 |
二、“三变”改革进入缓冲期,市场主体意识弱 |
三、“三变”改革进入风险期,市场占有率低 |
四、“三变”改革促进城乡进一步融合发展有困难 |
五、“三变”改革助推发展山地高效农业不容易 |
六、“三变”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简单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三变”改革的路径优化 |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健全农村“三变”改革的法律法规 |
一、完善法定流转方式 |
二、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市场 |
三、严格依法明确农村土地权归属 |
四、依据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第二节 全面加强政府整体性治理 |
第三节 遵循规律激活市场强化企业监管 |
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风险防范 |
二、提高企业经营能力以强化管理 |
三、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稳定市场 |
第四节 转变方式增加路径培养职业农民 |
一、组织培训提高当下农民整体素质 |
二、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
第五节 统筹协调鼓励社会广泛参与 |
一、提供多元渠道提高社会群众的参与度 |
二、积极动员社会资本参与“三变”改革 |
三、整合政府与社会资源推进“三变”改革 |
第六节 推进“三变”改革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
一、坚定不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
二、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深化和完善农村“三变”改革 |
三、以“三变”改革为出突破口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
四、重点规范提升乡村振兴示范点“三变”改革,为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实践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4)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小农经济理论 |
1.4.2 关于中国农业的小农经济特征 |
1.4.3 关于我国小农格局的成因 |
1.4.4 关于小农格局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
1.4.5 关于小农格局的破除 |
1.4.6 关于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实践经验 |
1.4.7 文献评述 |
1.5 本文创新点 |
1.6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技术路线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农业现代化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2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3章 小农体制概述 |
3.1 中国农业体制的性质 |
3.1.1 关于经济体制 |
3.1.2 中国农业体制为何是小农体制 |
3.2 我国小农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
3.2.1 我国农地制度的沿革 |
3.2.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沿革及性质辨析 |
3.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性质导致了小农体制的形成 |
3.3 相关概念界定 |
3.3.1 “小农体制” |
3.3.2 “小农经济”与“小农格局” |
3.3.3 其他相关概念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机理分析 |
4.1 从“科斯定理”看我国的小农格局 |
4.1.1 关于我国农地产权界定的讨论 |
4.1.2 关于农地要素流动交易成本的讨论 |
4.1.3 小农体制的作用“对冲”了市场机制对农地的整合效果 |
4.2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 |
4.2.1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的特殊方式——土地流转 |
4.2.2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后果的不确定性 |
4.2.3 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交易成本花费的无效率 |
4.2.4 小农体制下农业效率积累困难 |
4.2.5 小农体制导致小农格局被固化难以打破 |
4.2.6 关于小农体制下农地整合期限的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小农体制与农业经营体制 |
5.1 小农体制如何影响我国农业经营体制 |
5.1.1 小农体制的表征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1.2 小农体制的实质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 |
5.2 小农体制下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
5.2.1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农地整合的交易成本高 |
5.2.2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成本高 |
5.2.3 小农体制下家庭农场的地权稳定性弱 |
5.2.4 从农业发达国家家庭农场的发展看我国小农体制的特殊性 |
5.3 小农体制下的农业合作 |
5.3.1 普通农户间的合作难以达成 |
5.3.2 大户领办的合作——合作社的异化 |
5.3.3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分析 |
5.4 小农体制下的社会化服务 |
5.4.1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历史沿革 |
5.4.2 小农体制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困境 |
5.4.3 从农业社会化服务自身的生存、演化逻辑看小农体制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小农体制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
6.1 相关理论和研究设计 |
6.2 研究方法和变量选取 |
6.2.1 方法简介 |
6.2.2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与分析 |
6.4 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6.4.1 模型参数估计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估计结果分析与结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改造小农格局的国际经验和应对小农体制的国内实践 |
7.1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相关经验 |
7.1.1 法国 |
7.1.2 德国 |
7.1.3 荷兰 |
7.1.4 日本 |
7.1.5 国外改造小农格局的经验借鉴 |
7.2 国内应对小体制的实践尝试 |
7.2.1 “联耕联种”模式 |
7.2.2 “虚拟地块”模式 |
7.2.3 “土地信托”模式 |
7.2.4 “土地银行”模式 |
7.2.5 国内应对小农体制实践的经验总结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对策建议 |
8.1 根本方向:通过新的制度供给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2 制度供给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
8.2.1 价值取向 |
8.2.2 基本原则 |
8.3 总体制度构想:设立独立的农地经营机构充当土地流转中介 |
8.3.1 农地经营机构的基本功能:承担农地要素流动的中介 |
8.3.2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独立承担中介职能避免政府干预 |
8.3.3 农地经营机构应该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责任能力 |
8.4 农地经营机构的具体制度设计 |
8.4.1 保持农地产权稳定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2 尊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保障农户耕地需求的制度设计 |
8.4.3 保障低成本土地供应的相关制度设计 |
8.4.4 保障农户通过农地经营机构流转土地的制度设计 |
8.5 对制度设计效果的检验 |
8.5.1 新的制度安排能否阻断小农体制的作用机理 |
8.5.2 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能否被实现 |
8.5.3 提出的基本原则能否被贯彻 |
8.6 设立农地经营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 |
8.6.1 运营成本过高的风险 |
8.6.2 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
8.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制度 |
二、制度环境 |
三、制度变迁 |
四、土地制度 |
五、土地制度变迁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一、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研究综述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土地制度变迁的研究 |
三、总结性述评 |
第二节 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分析框架:“环境—行为—绩效” |
二、制度环境:历史时间与制度结构的适时耦合 |
三、主体行为:制度环境约束下的利益博弈 |
四、制度绩效: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价 |
第三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分析 |
第一节 初步探索阶段(1979—1991年) |
一、背景:发展建设资金匮乏 |
二、制度试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
三、制度突破: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 |
第二节 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4年) |
一、背景:快速发展亟需筹地 |
二、制度试验:原特区内集体土地国有化 |
三、制度创新:原特区外集体土地国有化 |
第三节 基本形成阶段(2005—2011年) |
一、背景: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显现 |
二、制度试验:强化土地统一管理 |
三、制度创新:探索存量土地再利用模式 |
第四节 调整完善阶段(2012—2019年) |
一、背景:难以适应城市发展新需求 |
二、制度调整:启动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 |
三、制度试验:原集体土地使用权入市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变迁方式:强制性与渐进式并存 |
一、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 |
二、时空维度上的渐进式扩散 |
第二节 变迁过程: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主体行为选择 |
一、制度环境形塑制度变迁的选择空间 |
二、行动主体的利益博弈推动制度变迁 |
第三节 变迁绩效:利弊与发展相伴相随 |
一、助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
二、制度约束下的土地困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与深圳土地制度变迁 |
一、政治环境与意识形态 |
二、经济社会环境 |
第二节 “时间中”的深圳土地制度变迁 |
一、关键节点的制度供给 |
二、政府主导下的路径依赖性 |
第三节 制度边际上的适时调整 |
一、制度环境的变化 |
二、关键节点的把握 |
三、路径依赖的突破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主体选择行为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制度变迁相关行动主体及其利益诉求 |
一、政府的利益诉求 |
二、原村民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土地制度变迁的主体利益博弈分析 |
一、博弈模型构建 |
二、利益博弈均衡分析 |
第三节 不同制度安排下原村民的选择行为分析 |
一、“统征”过程中原村民的选择行为 |
二、“统转”过程中原村民的选择行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的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
一、土地利用现状 |
二、土地利用结构的时空变化 |
第二节 土地利用效率分析 |
一、土地利用强度 |
二、地均产出水平 |
三、土地利用方式 |
第三节 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
一、经济效益 |
二、社会效益 |
三、生态效益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深圳土地制度的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
第一节 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土地产权尚不够明晰 |
二、资源配置方式较低效 |
三、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 |
第二节 典型地区经验借鉴 |
一、英国经验借鉴 |
二、新加坡经验借鉴 |
三、纽约经验借鉴 |
四、香港经验借鉴 |
第三节 突破现有制度约束的可能路径 |
一、明晰产权,以确权促土地规范流转 |
二、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力量 |
三、利益共享,构建增值分配公平机制 |
四、简政放权,完善土地相关法律法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深圳土地制度变迁是特定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 |
二、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独特的演进历程与多元特征 |
三、深圳土地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性贡献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存在的不足 |
二、进一步的讨论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农村宅基地渐进式盘活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经济评估法 |
1.3.2 问卷调查法 |
1.3.3 博弈分析法 |
1.3.4 案例分析法 |
1.3.5 访谈调查法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探讨和理论准备 |
2.1 宅基地相关研究述评 |
2.1.1 宅基地存在的相关问题研究 |
2.1.2 宅基地产权的相关研究 |
2.1.3 宅基地政策演化研究 |
2.1.4 宅基地交易和盘活的研究 |
2.1.5 文献简要述评 |
2.2 宅基地盘活的理论准备 |
2.2.1 地租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制度变迁 |
2.2.4 农户理性行为理论 |
2.2.5 推拉理论 |
2.2.6 渐进决策理论 |
第3章 我国宅基地管理现状与盘活原则 |
3.1 我国宅基地的存量现状 |
3.1.1 评估体系设计的说明 |
3.1.2 我国宅基地面积总量评估 |
3.1.3 我国宅基地闲置面积评估 |
3.1.4 我国宅基地土地经济价值评估 |
3.2 我国当前的宅基地管理制度现状 |
3.2.1 我国宅基地相关法规 |
3.2.2 当前宅基地相关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
3.2.3 我国宅基地管理制度 |
3.2.4 当前宅基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3.3 当前宅基地管理制度弊端的形成原因 |
3.3.1 无偿取得的福利性导致乱占滥建 |
3.3.2 保障功能与财产权实现之间的制度安排冲突 |
3.3.3 政府在宅基地退出中掌握较高话语权 |
3.3.4 未来改革需要破解的问题 |
3.4 宅基地盘活的必要性 |
3.4.1 农村宅基地是重要的改革红利 |
3.4.2 逐步开发农村宅基地商业价值可以释放土地红利 |
3.4.3 农民与宅基地的依附关系逐渐松动且社会保障渠道多样化 |
3.4.4 推动城乡融合顺利发展 |
3.5 宅基地渐进式改革的必要性 |
3.5.1 当前的城乡二元差距依然存在 |
3.5.2 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 |
3.5.3 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仍有必要 |
3.5.4 宅基地违规现象清理需要较长时间 |
第4章 宅基地渐进式盘活中的利益博弈分析 |
4.1 宅基地盘活中利益相关主体的范围界定及特点分析 |
4.1.1 利益相关主体的定义 |
4.1.2 宅基地盘活利益相关主体的初步选取 |
4.1.3 利益相关主体的层级划分 |
4.1.4 关键利益相关主体行为分析及其利益诉求 |
4.2 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 |
4.2.1 博弈参与者行为决策 |
4.2.2 博弈模型参数设计 |
4.2.3 博弈模型分析 |
4.3 博弈结果的比较与启示 |
第5章 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案例分析 |
5.1 浙江省德清县案例分析 |
5.1.1 案例所在地的基本情况 |
5.1.2 案例所在地宅基地改革的具体做法 |
5.1.3 改革结果与效益分析 |
5.2 安徽省金寨县案例分析 |
5.2.1 案例所在地的基本情况 |
5.2.2 案例中宅基地改革的主要做法 |
5.2.3 改革结果与其效益分析 |
5.3 安徽省巢湖市坝镇镇案例分析 |
5.3.1 案例所在地的基本情况 |
5.3.2 案例所在地宅基地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
5.4 案例总结与启示 |
5.4.1 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未尽之处 |
5.4.2 改革实践的主要启示 |
第6章 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路径 |
6.1 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总体思路 |
6.1.1 以试点为抓手的先行先试 |
6.1.2 以发达地区为突破口的改革方式 |
6.1.3 结合地方实际的不同盘活模式 |
6.2 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框架设计与具体路径 |
6.2.1 总体框架 |
6.2.2 近期各地区宅基地的盘活路径 |
6.2.3 中期各地区宅基地的盘活路径 |
6.2.4 远期各地区宅基地的盘活路径 |
6.3 宅基地渐进式盘活的政策建议 |
6.3.1 保留集体所有的产权结构 |
6.3.2 建立规范有序的宅基地流转制度 |
6.3.3 建立统一的城乡竞争性土地市场 |
6.4 未来宅基地改革需要关注的重点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和未来的改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宅基地改革的利益相关者重要性调查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8)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3 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困境中突围 |
3.1 农业经营乏力:细碎化的土地与产业化的困境 |
3.2 农民增收困难:沉睡的资本与产权的缺失 |
3.3 村级无钱办事:集体的空壳与治理的无奈 |
3.4 城镇化动力不足:农民进城的现实之需和后顾之忧 |
4 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营造大保障 |
4.1 产权条件:统、分、合形成集体经济动力团 |
4.2 产业条件:一村一品打造示范园区 |
4.3 社会条件:市、县、镇、社、户构建合纵连横 |
4.4 人才条件:返乡精英、乡土能人组建智囊团 |
5 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类型:因地而创新 |
5.1 农民合作型土地股份合作社 |
5.2 资本融合型土地股份合作社 |
5.3 政府引导型土地股份合作社 |
5.4 能人带动型土地股份合作社 |
6 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机制:挖掘内动力 |
6.1 管理机制:合作、委托双管齐下 |
6.2 协调机制:村社、政社、民社协同发展 |
6.3 分配机制:公平、稳定、可持续 |
6.4 发展机制:产业聚集和品牌提升并重 |
7 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绩效:集体重塑和村治转型 |
7.1 经济绩效:集体收入增长 |
7.2 社会绩效:成员关系改善 |
7.3 政治绩效:治理效能提升 |
7.4 文化绩效:村庄观念重塑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经验和问题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及思路 |
四、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 |
五、资料数据来源与田野调查 |
第一章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相关概念及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民族村寨 |
三、民族村寨旅游 |
四、旅游扶贫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环境贫困理论 |
二、资源诅咒理论 |
三、精准扶贫理论 |
四、乡村治理理论 |
五、土地产权理论 |
六、文化资本理论 |
第三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特点 |
第四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及局限性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发展阶段 |
第一节 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 |
一、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 |
二、贫困原因错综,贫困治理复杂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的主要特征 |
一、是交融散布于崇山峻岭中的“活化石” |
二、拥有着适应山地自然环境的生存智慧 |
三、凝固于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结构之中 |
四、通过仪式性的活动确定社会结构关系 |
五、风险依靠有限自我救助社会组织系统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条件 |
一、资源禀赋 |
二、脱贫攻坚 |
三、市场驱动 |
第四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阶段 |
一、起步期(改革开放-1990年) |
二、成长期(1991年-2010年) |
三、成熟期(2011年-现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果评估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整体效果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大格局形成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推动经济发展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促进减贫增收 |
四、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改善人居环境 |
五、民族村寨旅游扶贫重构人地关系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以黔东南为样本 |
一、绩效评价样本选择依据 |
二、扶贫绩效计算 |
三、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一、福利的内涵及测量 |
二、基于可行能力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体系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四、福利改进方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及挑战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 |
一、政府主导:贫困地区的合理逻辑 |
二、搭建平台:高标准开展国际合作 |
三、生态补偿:优化旅游及人居环境 |
四、长效管护:乡村设施的投管机制 |
五、文旅融合:以旅游激活文化传承 |
六、村民主体: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挑战 |
一、异化与重构:传统乡村社会的“脱嵌” |
二、机会与风险:产业机会的盲目与麻木 |
三、能人与穷人:精英剥夺与贫富差距 |
四、扶贫与养贫:难以避免的“公地悲剧” |
五、增长与消亡:贫困减缓中“无根的增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扶贫困境与乡村治理:来自肇兴侗寨的调查 |
一、肇兴侗寨概况 |
二、肇兴侗寨的传统社会组织及现代意义 |
三、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四、旅游扶贫中基层行政与乡村社会的拉锯 |
五、破局:村寨旅游扶贫权利的有序归位 |
第二节 扶贫质量与土地产权:来自纳灰村的调查 |
一、万峰林纳灰村概况 |
二、布依族传统的农地习俗 |
三、纳灰村旅游扶贫历程 |
四、华冠背后:景区核心村寨的尴尬 |
五、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村寨旅游脱贫质量 |
第三节 扶贫创新与文化资本:来自岜沙苗寨的调查 |
一、岜沙苗寨民族文化 |
二、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 |
三、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问题 |
四、岜沙旅游扶贫创新激活民族文化资本价值 |
第四节 案例思考: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方向 |
一、重组乡村治理结构是破解村寨旅游扶贫困境的重要基础 |
二、重赋乡村产业活力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重要途径 |
三、重构乡村文化价值是促进村寨旅游扶贫创新的重要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及举措 |
第一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一、调整贵州村寨旅游扶贫战略的依据 |
二、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第二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举措 |
一、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 |
三、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不足及展望 |
结论 |
不足 |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民访谈提纲 |
附录三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组干部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部门及案例点主要访谈人员基本信息 |
附录五 “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体系的权重赋值”专家打分表 |
附录六 田野工作相关照片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10)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四、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激活土地使用效益(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D]. 张旭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减贫效应研究 ——基于南疆四地州的调研数据[D]. 孙晓倩. 塔里木大学, 2021(08)
- [3]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三变”改革实践、困境与路径优化研究 ——以盘州市为例[D]. 周金华.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小农体制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蒋崧韬. 四川大学, 2021(12)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深圳土地制度变迁研究[D]. 王江波. 深圳大学, 2020(11)
- [7]农村宅基地渐进式盘活路径研究[D]. 朱丽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0(01)
- [8]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D]. 李洋.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1)
- [9]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D]. 笪玲. 西南民族大学, 2020(12)
- [10]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