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OHA WTO MINISTERIAL 2001:MINISTERIAL DECLARATION(论文文献综述)
肖冰[1](2021)在《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美国基调和中国道路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拜登政府上台后显示出美国回归多边、重新主导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态势,但其立场导向和政策举措却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及基本原则有所背离:实体上"去差异化",主张去除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成员之间的待遇差异和不同经济模式成员之间的体制差异;程序上"去司法化",拆除上诉机制并意图削弱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属性;实施路线上"去多边化",推行"区域迂回"和"诸边纳入"等多种方式实现规则再造。基于中国"全面战略竞争者"的定位,美国在改革中集中针对、遏制中国是不言而喻的,但与此同时,其改革主张还有着更为复杂关系和深层因素的多重考量。中国应当避免误入美国预设的话语陷阱,在坚持原则性立场以不变应万变的同时,准确评估并区分实体、程序和实施路线所涉及的不同问题及其指向,进而确立务实灵活、分而治之的应对策略。
赵迪[2](2021)在《世界贸易组织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是世界贸易组织改革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自GATT诞生至今,特殊与差别待遇在世贸组织所主导的多边贸易体制内也具备充足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它不仅符合世贸组织建立的宗旨,更是发展中国家团结、努力、长期不懈奋斗才取得的重要成果。因此,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不仅符合经济现实需求,也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理念。从世贸组织的宗旨来看,特殊与差别待遇既是发展中国家的应然权利,亦是发达国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当前世界贸易法律体系中,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存在重大的缺陷,改革势在必行。这些缺陷突出表现为:一是相关法律条款模糊、法律义务指向不明确、执行力差;二是制度设计不完善,条款执行效果不佳,忽视对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三是“发展中国家”的认定程序缺失,国家分类脱离了世界经济发展的现状,导致相关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条款更为不稳定和不可预测。为解决更好地完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体制内享有应得的体制利益,一是应当完善相关差别待遇条款,明确条款中法律义务的指向及法律义务的执行标准;二是重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制度设计,除了通过世贸组织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建立的相关条款的监督机制以外,还应当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能力缺失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多边贸易体制内权利义务失衡,以获得更多体制性的利益;三是应当从现实角度出发,在维持“发展中国家”概念的情况下,实事求是的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发展状况进行考察,针对各发展中国家真正的国家利益制定符合各发展中国家实际需求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梁晓燕[3](2020)在《WTO框架下国际劳工标准的多边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探讨了近年来自由贸易协定(FTA)中劳工条款泛滥的影响。它回顾了一种关于美国和欧盟劳工条款有效性的相对较新的实证研究形式。这样做有助于找出政策制定者在这些条款的重要性上的言辞与在实践中取得的成就之间的巨大差距。然后审查大西洋两岸的改革努力,发现这些努力也存在重大缺陷。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劳工标准问题已成为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亦是在新一轮的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多边谈判中的调解难点。随着中国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成为发展中成员之一,国家劳工标准问题亦对我国充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提出了不小的考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劳工标准问题就被WTO所关注。这类政策因为一个国家的对外活动从而影响其他贸易伙伴的利益,进而引起贸易争端,它的本质是政府考虑国内社会保险政策。所以,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促进下,劳工标准问题逐渐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之间争论的核心,这类社会政策问题进而有国际化的趋势。2001年世贸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提议的贸易和竞争政策问题尤其强调了劳工问题。即使劳工问题它并未明确纳进去多边贸易谈判,却获得了实质性进展。在美国与智利、约旦、新加坡、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劳动标准已经是条款之一。这些将不可避免地促进多边贸易领域中与贸易有关的劳工标准程序。本文首先讲述国际劳工标准的发展模式演进与多边化可能,着重介绍了贸易协定中劳工条款的两个主要支持者,即美国和欧洲联盟(欧盟),解释了它们的模式是如何运作的,并指出了主要的局限性和缺点;其次为WTO法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理论分析,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内在联系,及WTO判例对国际劳工标准的支持,如美国诉巴西案、南非案为例;再次为WTO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模式,如扩张解释例外条款和PPM;最后为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的制度设计及为WTO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中国应对。
吴松阳[4](2020)在《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规则问题研究及对我国相关立法完善》文中提出在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科技的发展壮大早已有目共睹,如5G时代的到来,全球各国俨然成为命运共同体中的一部分,而电子商务作为众多发达的电子科技中的后起之秀所具备的优势赢得了全世界的瞩目。电子商务最大程度的体现了网络技术与商务活动的默契配合,上到各国经贸发展、下到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对经济贸易全球化的进程发挥着重大战略指导和推动作用。而WTO作为规范全球经济贸易往来的重要多边组织,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运作自然承担着规范与引领的重任。然而在WTO框架下,现有的WTO规则对于处在不断更新的电子商务不能提供有效地指导,诸如电子商务定义、规则适用等许多争议问题仍有待解决,而且随着电子商务新的议题不断提上日程,对于电子商务定义、规则等问题的讨论更成为了奠定电子商务新兴发展的基础性问题。WTO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已召开了多次会议,但会议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不甚明显,讨论的问题高度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而诸如对于电子商务定义的明确性问题;电子商务规则选择问题(GATT还是GATS);各国对于自身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电子商务包容性问题;电子商务征税等问题都是当前WTO亟需解决的。而中国作为WTO重要一员,也肩负着推动全球经济贸易发展的巨大重任。但也要清楚意识到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在立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完善立法,顺应WTO的发展趋势就显得至关重要。通过本文的论述,希望可以加深对WTO框架下电子商务新的发展趋势、电子商务各规则适用的了解,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最重要的是我国在电子商务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发展趋势下应如何井然有序的进行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使之与WTO电子商务新规则更好相衔接。文章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议题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阐述。首先对往届电子商务部长级会议通过的重要文件简单提及,重点围绕WTO各成员针对电子商务展开的谈判进行论述,主要包括两个阶段:谈判即将启动——71个成员于2017年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上一致达成的《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谈判正式开启——76个成员国在2019年1月瑞士达沃斯部长会议上共同签署了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其中穿插着WTO成员在多次会议上提到的新议题,如:电子商务的包容性问题。接下来对电子商务的国际立法进程进行简要阐述。最后从成员参与谈判提交的提案中选择美国、欧盟和中国的提案进行具体比较,总结归纳出三方提案的重点。最后是对有关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与规则的介绍,政策方面主要是《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和《信息技术协定》;而规则方面主要是GATT、GATS和TRIPS中有关电子商务的规定,其中对GATS项下关于电子商务的规则条款作了重要阐述。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主要围绕WTO各成员在谈判讨论中针对电子商务相关规则问题产生的分歧进行重点分析。首先论述了对于分歧问题研究的必要性;接着选取了在电子商务谈判中各成员分歧较大的几个问题通过对比成员间的提案进行细致阐述,如:电子商务的定义及归属问题、跨境数据流动问题以及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对可行的方案。第三部分主要为我国在WTO框架下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立法层面的完善提出对策和建议。首先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作简要概述,接着通过辩证分析《电子商务法》的优势与漏洞归纳总结我国现阶段电子商务的立法问题,最后对我国电子商务相关立法的改进提出可行建议。
孙南翔[5](2019)在《美国经贸单边主义:形式、动因与法律应对》文中研究说明自特朗普执政以来,美国通过阻碍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运转、以互惠待遇取代非歧视原则、强化国内法对国际法约束等单边主义行为,加速破坏以规则为导向的现行国际经贸体制。多边经贸协定文本与实践发展脱节、争端解决机制缺乏有效性、成员方对市场经济模式的理解缺乏共识,是美国经贸单边主义兴起的动因。美国经贸单边主义威胁多边机制正常运转,引发国际法治危机。为应对此种单边主义行为,世贸组织成员应有效发挥多数票决制度的功能,并强化多边规则对双边或区域协定的纪律约束。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应坚持以完善公平竞争条件为基础发展市场经济,并以多边主义方法推动世贸组织改革。
杨馨淼[6](2018)在《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制定动因、理论流变与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2017年1月23日,《修改TRIPS协定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WTO自成立以来,首次对其重要协定做出的修订。《修改TRIPS协定议定书》所建立的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放宽了对专利药品的限制,突破了《TRIPS协定》第31条(f)款关于被强制许可药品主要供应国内市场的规定,协调了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危机的关系。本文以回顾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的产生过程为基础,分析该制度的制定动因,从立法和实践角度探析该制度的缺陷和现实阻力,提出我国应采取灵活的法律策略,在积极倡导和推进《TRIPS协定》再修改的同时,将药品专利国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纳入国内立法,为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提供法律依据,以提高我国药品的可及性。
胡加祥[7](2016)在《全球主义与区域主义角力下的中国突围之策——以自贸区建设为切入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和区域化代表着当代国际关系发展的主要趋势,正深刻影响着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制定与重构。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经济组织,因其规则对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对全球化的形成和全球主义概念的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贸易保护主义初露端倪,人们开始热衷于区域合作,各类双边和区域贸易与投资协议谈判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在这场全球主义与区域主义的角力中,中国以什么样的姿态参与,这不仅影响区域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制定,也影响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的构建。作为中国全面融入全球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前的"试水",自贸区建设承载了"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使命,目的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它们不仅是中国应对国内外困境的突围之策,也是对重构国际经济格局乃至政治格局的制度贡献。
钟楹[8](2016)在《WTO多边贸易谈判决策机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WTO作为全球贸易治理的核心,其功能和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则的创建和维持。在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WTO规则逐渐触及在传统理论中属于国家主权范围的管理事项,从而引发了学界对WTO合法性之担忧。在此背景下,以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反WTO浪潮以及举步维艰的多哈回合为标志,WTO旧有的决策机制已显露出于国际法发展潮流的脱轨,走到了发展的拐点。本文基于对WTO现有决策机制的分析,认为当前决策机制之内外部失衡性是造成WTO合法性缺失的根本原因。以弥补WTO合法性为目标,本文从合法性理论出发,讨论WTO决策机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具体而言,本文结合当前国际经济政治背景,从WTO宪法化理论、WTO议会监督机制、公众参与以及谈判原则这四个方面切入,分别讨论这几个领域之改革对提升WTO合法性的作用和可行性,从而明确当前WTO在提升合法性问题上可以努力的要点。本文首先对WTO现有之决策机制做出全面分析。WTO虽然通过《WTO协定》建立了正式的决策机制,但在成员驱动特性之指导下,其最重要的多边贸易规则谈判中仍是通过非正式机制进行。这大大降低了正式决策机制的作用,也造成决策权分配上的混乱。但更为重要的是,目前WTO之非正式机制存在着严重的外部与内部失衡现象。前者指WTO向其他领域的官员或专家以及公众关闭信息获取和参与决策的通道,造成WTO无法适应“多参与方、多议题、多角色和多重价值”的发展要求;后者则指WTO非正式决策机制依然延续了GATT时代的无记录、非民主、非透明的俱乐部模式,无法反映各国的共同意志,严重制约了WTO在推动国际法治中的努力和作用。在此基础上,笔者在第三章明确WTO决策机制的内部和外部失衡性是WTO合法性缺失之表现,并应以弥补WTO之合法性作为WTO决策机制的改革目标。在国际层面上,合法性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经验层面上,即马克斯·韦伯所主张的社会认同。如何争取社会公众对国际治理规则之认同是WTO提升自身合法性的关键问题。然而这并不否认规范性理论对合法性的解读。规范性理论对提升WTO合法性的启示在于通过保证“个人——国家——国际组织”这一链条间相互联系的有效性以提升WTO之合法性。进而言之,要保证联系的有效性,其最终必然归结到将相互间的联系和互动进行机制化。从这一角度出发,WTO拥有两个选择:一是在国际层面上搭建一个规范性框架,这可被视为最高目标;二是侧重于实然层面建立相应的制度,即以相关活动的制度化、机制化作为目标,从而减少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对于规范性框架的构建,WTO宪政化理论无疑是最典型和最重要的理论。但本文第四章通过对宪政化理论的分析认为,学界对于实现宪政化之要素认识并不一致。而从已有的WTO宪政化学说中可以看到,目前的观点大都建立在一种对规范性价值的过分迷信,或者先验性的认识假设基础之上。在宪政化这一理念下,WTO各成员需要牺牲更多的主权事项。这在现阶段对于WTO成员而言是难以接受的。基于此,笔者认为可借鉴黛博·凯斯“贸易民主论”之观点,在肯定宪法规范性价值基础上,从民主的角度出发,立足于以“实现成员国的民主、公平参与,同时推动WTO目标之有效实现”与“以包容为基础的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两个规范性原则,把握住民众认可这一关键点,而对现有的决策机制进行改革,以更有针对性的解决WTO合法性危机。本文第五章关注了WTO决策机制中的内部失衡问题。笔者认为造成WTO决策机制内部性失衡的重要原因在于对协商一致和一揽子协定原则的坚守。这两个原则被传统理论认为是WTO合法性之基础。在不动摇WTO作为国家间契约型产物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的改革只能在一个折中方案中进行,其中核心在于借鉴可变组合理论中的关键主力多数模式,建立自下而上的核心圈和绿屋会议成员的产生机制,并逐渐向建立“掌舵团队”的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应适时放弃一揽子协定原则的约束,通过诸边贸易协议提升WTO应对利益多元化之发展趋势。本文第六章指出,当前WTO对成员驱动这一特性的过分强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众参与的范围。与此同时,考虑到国际政治现状和改革的可操作性,公众参与权和公众对决策的真正影响力两者并不一致。虽然WTO可以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加强与市民代表之联系,增强市民社会代表在WTO的话语权,但其对WTO决策的影响依然保持在较低水平。但这并不表明WTO无需在该方面进行改革,相反,在加强与公众对WTO决策信息的知情权,提高WTO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水平方面,WTO决策机制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第七章讨论的是议会监督模式。如国家议会在国内之作用类似,议会监督模式指政治实体通过议会性机构实现决策信息向公众的开放,并允许公众根据相关信息作出反馈。其旨在提升WTO决策的可问责性和合法性。在目前的世界经济政治背景下,建立一个世界性的议会尚不具备可行性。然而现存的WTO议会间会议事实上并不具备决策监督之功能——而监督功能恰恰是建立议会模式的初衷。虽然目前的议会间会议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仍能从加强国内民众与WTO之信息交流这一角度加强WTO的合法性,但受限于成员内部机制的不同,其难以保证这一信息交流的实效,同时也难以在功能上实现更大的突破。综上所述,在以获取合法性为目标的前提下,较为可行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并针对协商一致和一揽子协定这两项决策原则进行相应的渐进式改革。
孙南翔[9](2015)在《跨区域贸易安排的勃兴与中国的因应》文中指出多边贸易体制困境导致了WTO成员方的场所转向,成员方将主要关注点放在区域贸易安排上,特别是多哈回合谈判僵局推进了跨区域贸易安排的勃兴。然而由于跨区域贸易协定本身具有跨区域、开放性和高标准等显着特性,其直接对以WTO为中心的多边统一体制形成冲击,导致了多边贸易体系进一步碎片化。基于此,我国应顺时代潮流,密切留意多边体制的发展动向,推进和参与各类区域贸易安排,掌握规则谈判权和制定权,争取规则利益的最大化。
苏瑞娜[10](2014)在《论全球小麦市场体制的历史演化 ——兼论市场中的权力与全球粮食安全》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全球粮价全面上涨与剧烈波动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这是一个困扰着许多政策制定者和理论研究者的重要问题。以往大多数研究偏向于从市场供求平衡的角度来分析粮食价格波动,这类研究将市场视为一个自发调节的独立系统,在分析中剔除了权力因素对市场的控制作用。粮食制度理论则修正了这一缺陷,将市场纳入更广泛的权力体系中进行考察。在粮食制度理论看来,权力塑造了市场的特定结构,供求关系是在这个特定的市场中以一种被束缚、被限制的方式产生作用,因而讨论粮食价格波动时需要关注塑造市场长时段趋势的权力因素。但粮食制度理论在考察权力的作用时,将关注点集中在具有普遍性的国家单位之上,并不太关注区分市场内部经济权力与市场外部政治权力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以及这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因而在解释市场变化时稍嫌不足。本文认为应将国家理解为阶级的中介工具,进而本文将对权力主体的分析集中在阶级上。这样当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属于同一阶级时,它们便具有了一致性。在市场中获得经济权力优势的阶级会进一步借助国家的政治权力来强化自身的经济优势并实现对市场的控制。因而,市场往往是被最具控制力的主导阶级所塑造的,服务于主导阶级的利益,并随主导阶级力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进而,本文以全球小麦市场体制的历史演变过程为例,着重分析控制小麦市场体制的主导阶级,探究主导阶级是如何塑造并控制着小麦市场体系的运转。遵循粮食制度理论的分析路径,本文划分出两个不同时段的全球小麦市场体系:英国主导下的全球小麦市场体系与美国主导下的全球小麦市场体系。第一个市场体系中的主导阶级是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工业资产阶级对廉价粮食的需求推动英国在全球建立一个自由贸易的小麦市场体系,因而这一阶段的国际粮价维持着一个低价趋势。第二个市场体系中的主导阶级是美国的私营资本,私营资本先是在二战后借助干预手段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一个国家干预的小麦市场体制以解决生产剩余、打开国际市场;而后又推动战后带有国家干预色彩的小麦体系朝向自由贸易的国际小麦市场体系发展,以满足私营资本谋求控制世界小麦市场、获取垄断利润的目的。在美国主导的这两阶段市场体系下,国家干预的小麦市场体系满足美国对外倾销以解决国内生产剩余为目的,因而此阶段的全球小麦价格维持着相对低价的趋势;而自由贸易的国际小麦市场体系则是以自由竞争为导向,满足私营资本借助竞争优势获取垄断利润的目的,因而随着市场体系的发展,国际小麦价格也开始逐步上扬并呈现出剧烈波动的态势。近年来全球粮食价格的全面上涨与剧烈波动正是现阶段的主导阶级——跨国私营资本通过自由贸易的粮食市场体系来控制国际粮食供应以获取垄断利润的一个外在表现。私营资本对垄断利润的追求主导着现今全球粮食市场的发展趋势,这是造成当前全球粮食市场持续动荡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未来全球粮食市场继续服务于跨国私营资本攫取垄断利润的需求,那么全球粮食市场价格将会继续维持目前这种高位震荡的局面。这种服务于私营资本垄断全球市场、提取高额利润的粮食市场体系也给中国的粮食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粮食的稳定供应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国要维护国内粮食安全,除了要实现生产自主、储备自足之外,还应当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市场体系的制度建设,通过参与国际制度的制定来使得市场体系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以维护本国的正当权益。
二、DOHA WTO MINISTERIAL 2001:MINISTERIAL DECLARATION(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DOHA WTO MINISTERIAL 2001:MINISTERIAL DECLARATION(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美国基调和中国道路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际规则变革与美国的角色定位 |
(一)“美国归来”:意图主导国际规则变革 |
(二)美国角色:双重性 |
二、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美国基调 |
(一)实体上:“去差异化” |
(二)程序上:“去司法化” |
(三)实施路线上:“去多边化” |
1. 惯行方式:区域迂回 |
2. 创新方式:诸边纳入 |
三、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中美国的目标指向:应对中国? |
(一)全面竞争与对抗中国的战略背景 |
(二)WTO改革的深层动因及其与中国因素之竞合 |
(三)美国改革定位的多重考量 |
四、国际经贸规则变革的中国道路选择 |
(一)原则坚守:以不变应万变 |
(二)聚焦规则:有效化解“差异化”的身份之困 |
(三)针对问题:理性评估国际组织的“司法化”进程 |
(四)顺势而为:主动融入多重进路的“多边化”方向 |
1. 顺应RTAs潮流以打造中国范式 |
2. 以诸边创造促多边发展 |
(2)世界贸易组织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发展中国家待遇的演进与现状 |
(一)GATT初期-肯尼迪回合(1948 年-1967 年) |
(二)东京回合时期(1973 年-1979 年) |
(三)乌拉圭回合时期(1986 年-1994 年) |
(四)多哈回合时期(2001-至今) |
二、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
(一)学理基础 |
1.经济学基础 |
2.法学基础 |
(二)SDT正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合理性基础 |
1.SDT符合多边贸易体制的宗旨 |
2.SDT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规则基础 |
三、发展中国家待遇安排面临的挑战 |
(一)发展中国家待遇条款缺乏执行力 |
1.《反倾销协定》第十五条 |
2.技术贸易壁垒协定第十二条 |
(二)实施效果不佳 |
1.货物贸易规则领域 |
2.农业领域 |
3.知识产权领域 |
(三)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定规则模糊 |
1.二元分类法脱离发展现状 |
2.现行认定标准的过于模糊 |
四、对发展中国家待遇安排的完善 |
(一)明确规则的表述 |
1.明确法律文本的措辞 |
2.明确义务履行的标准 |
(二)完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制度设计 |
1.增加技术援助的针对性 |
2.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加强提高条款实施效果 |
3.建立SDT条款执行监督机制 |
(三)打破“发展中国家”简单界限划分 |
1.设置更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类型 |
2.分产业部门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差别待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3)WTO框架下国际劳工标准的多边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1、研究目的及意义 |
2、国内研究现状及问题 |
3、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一、国际劳工标准的发展模式演进与多边化可能 |
1.1 多边国际劳工标准发展模式的双边化 |
1.2 欧盟与美国FTA劳工标准条款的比较 |
1.3 WTO国际劳工标准多边统一化的可能 二、WTO法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理论分析 |
2.1 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内在关联 |
2.2 WTO协定约文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包容 |
2.3 WTO判例实践对国际劳工标准的支持 |
2.3.1 南非案 |
2.3.2 美国诉巴西案 |
2.3.3 案件评析 三、WTO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模式 |
3.1 司法模式 |
3.1.1 扩张解释例外条款 |
3.1.2 PPM |
3.2 条约立法模式 |
3.3 国际软法模式 四、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的制度设计 |
4.1 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保障机制 |
4.2 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调机制 |
4.3 争议解决中的适用法律机制 五、WTO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中国应对 |
5.1 中国劳动法修改中的国际劳工标准考量 |
5.2 中国FTA中的国际劳工标准条款评析 |
5.3 中国对WTO引入国际劳工标准的基本立场 |
5.3.1 参与范本条款制定 |
5.3.2 明确WTO国际劳工标准须与贸易相关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
(4)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规则问题研究及对我国相关立法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议题最新进展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电子商务最新议题 |
一、电子商务议题谈判新阶段 |
二、中美欧等主要成员提案的对比 |
第二节 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国际立法进程 |
第三节 WTO框架下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规则及政策 |
一、WTO框架下电子商务相关政策 |
二、WTO框架下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则 |
第二章 WTO框架下电子商务相关规则分歧问题研究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规则分歧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
一、现行WTO电子商务规则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
二、传统规则选择存在分歧,亟需注入新鲜血液 |
第二节 定义及归属问题的分歧 |
一、定义分歧 |
二、归属分歧 |
第三节 跨境数据流动问题的分歧 |
一、美国:最大限度鼓励跨境数据流动 |
二、欧盟:个人数据保护优于跨境数据流动 |
三、其他成员的提案 |
四、可行方案 |
第四节 WTO框架下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分歧 |
一、电子商务关税征收的分歧 |
二、电子商务国内税征收的分歧 |
三、可行方案 |
第三章 我国在WTO框架下电子商务的立法完善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
一、我国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 |
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进步与不足 |
第二节 完善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
一、积极参加WTO关于电子商务的谈判活动 |
二、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美国经贸单边主义:形式、动因与法律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经贸单边主义的兴起及其表现形式 |
二美国经贸单边主义兴起的动因 |
(一) 多边经贸协定文本与实践发展脱节 |
(二) 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质疑 |
1.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司法扩张 |
2.争端解决机构条约解释的能动主义 |
3.争端解决裁决损害成员方自主规制权 |
(三) 对于市场经济模式的理解缺乏共识 |
1.国家产业政策 |
2.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
3.特有文化制度 |
三美国经贸单边主义的应对策略 |
(一) 推动从协商一致迈向多数票决的决策机制 |
(二) 加强世贸组织对双边或区域协定的纪律约束 |
(三) 以公平竞争条件为基础解决市场经济模式关切 |
(四) 以实现权力再平衡为目标推动争端解决机制改革 |
四结语 |
(6)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制定动因、理论流变与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的理论流变 |
(一) 《多哈宣言》:权利的重申 |
(二) 《理事会决议》:临时性豁免 |
(三) 《修改TRIPS协定议定书》:永久性豁免 |
三、对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的解读 |
(一) 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的主要内容 |
1. 合格的进口方 |
2. 合格的出口方 |
3. 疾病和药品范围 |
4. 豁免的条件 |
(二) 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的缺陷和不足 |
1. 某些概念界定不明确, 容易造成解释和执行中的分歧。 |
2. 履行程序繁琐, 效率低。 |
四、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的实践分析 |
(一) 立法实践 |
1. 加拿大 |
2. 印度 |
(二) 案例分析 |
1.“卢旺达———加拿大”案 |
2.“尼泊尔———印度”案 |
(三) 评析 |
五、结语 |
(7)全球主义与区域主义角力下的中国突围之策——以自贸区建设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世贸组织的诞生与全球主义的兴起 |
二全球主义的衰微与区域主义的兴盛 |
三中国的困惑与选择 |
四自贸区建设与国际高标准的“先行先试” |
五结语 |
(8)WTO多边贸易谈判决策机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对象 |
1.2 研究的背景 |
1.3 研究的根本目的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方法 |
1.6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7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2章 WTO决策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
2.1 WTO正式决策机制 |
2.1.1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之规定 |
2.1.2 WTO一般性决策机构设置 |
2.1.3 WTO多哈回合谈判机构设置 |
2.1.4 WTO决策原则 |
2.2 WTO非正式决策机制 |
2.2.1 非正式决策机制运作模式 |
2.2.2 非正式决策机制之特点 |
2.3 WTO决策机制的失衡 |
2.3.1 决策机制的内部失衡 |
2.3.2 决策机制的外部失衡 |
2.4 小结 |
第3章 合法性:WTO决策机制改革目标 |
3.1 合法性基础理论 |
3.1.1 合法性之内涵 |
3.1.2 合法性之获取路径 |
3.2 国际治理之合法性 |
3.2.1 规范理论之视角 |
3.2.2 经验主义之视角 |
3.2.3 两种视角之关系 |
3.3 小结 |
第4章 WTO宪政化之反思:WTO决策机制改革之规范性原则 |
4.1 国际法体系中宪法化理论解构 |
4.1.1 宪法、宪法化与宪政主义之基本概念 |
4.1.2 宪政化、合法性与民主 |
4.1.3 实效性理论与良治理论 |
4.2 WTO宪政化问题之辩 |
4.2.1 WTO宪政化主流学说 |
4.2.2 凯斯对宪政化的定性研究 |
4.3 合法性理论下WTO宪政化之启示 |
4.3.1 WTO宪政化之反思 |
4.3.2 WTO决策机制改革的规范性原则 |
4.4 小结 |
第5章 WTO谈判决策原则 |
5.1 协商一致原则与一揽子协定原则之概念及制度目标 |
5.1.1 多边贸易体制中“协商一致”原则形成机理 |
5.1.2 多边贸易体制中“一揽子协定”原则形成机理 |
5.2 协商一致原则与一揽子协定决策原则的缺陷剖析 |
5.2.1 协商一致与一揽子协定决策原则无法推动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 |
5.2.2 协商一致与一揽子协定决策原则无法实现其制度目标 |
5.3 关于WTO决策机制的完善之道及其改进路径 |
5.3.1 关于WTO决策机制的完善的总体思路 |
5.3.2 关于WTO决策机制的具体改进路径 |
5.4 小结 |
第6章 WTO决策之公众参与机制 |
6.1 公众参与之基本概念 |
6.1.1 公共参与之界定 |
6.1.2 公众参与制度之核心要素 |
6.2 公众参与机制在WTO框架下的发展 |
6.2.1 WTO对公众参与之既有安排 |
6.2.2 WTO公众参与机制发展路径分析 |
6.3 小结 |
第7章 WTO决策之议会监督机制 |
7.1 欧盟与美国议会对国家贸易政策监督模式比较 |
7.1.1 美国国会监督模式 |
7.1.2 欧盟模式 |
7.1.3 美欧议会监督模式差异原因分析 |
7.2 建立WTO议会间机构之辩 |
7.2.1 正反意见之分析 |
7.2.2 议会监督和发展中国家 |
7.3 小结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跨区域贸易安排的勃兴与中国的因应(论文提纲范文)
一、勃兴背景与概念厘定 |
(一)多边贸易机制的困境 |
(二)成员方的场所转向:区域贸易安排 |
(三)跨区域贸易安排的界定 |
二、发轫与勃兴 |
三、特性:以 TPP 和 TTIP 为范本 |
(一)跨区域贸易安排并非以区域为本质 |
(二)跨区域贸易安排的开放性 |
(三)跨区域贸易安排的高标准性 |
(四)跨区域贸易安排谈判议题的广泛性 |
四、中国的因应策略 |
(一)重塑国际经济秩序 |
(二)中国的因应 |
(10)论全球小麦市场体制的历史演化 ——兼论市场中的权力与全球粮食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绪论 |
第一章 选题意义、文献综述与写作框架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文的创新和写作框架 |
第二部分 论市场与权力 |
第二章 论市场 |
第一节 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市场的理解: 以交换为核心的市场 |
第二节 自由主义经济学对交换的理解: 交换的互利性 |
第三节 对交换互利的批判: 等量交换背后的不平等 |
第四节 国际市场中的交换: 比较优势下国际分工的不平等 |
第三章 论权力 |
第一节 政治学研究中对权力的三种理解 |
第二节 三种权力概念的异同 |
第三节 政治权力的组织形式 |
第四章 论市场中的权力 |
第一节 作为一种权力系统的市场: 垄断中的经济权力 |
第二节 政治权力对市场的渗透: 经济权力的固化或消解 |
第三节 全球粮食市场中的权力 |
第三部分 论全球小麦市场体制的历史演化 |
第五章 全球小麦市场体制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英国主导下的全球小麦市场与塑造市场的权力 |
第二节 美国主导下的全球小麦市场与塑造市场的权力 |
第六章 二战后全球小麦市场体制制度化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全球小麦市场制度的规则基础: 美国国内农业政策 |
第二节 全球小麦市场制度与美国农业政策的一致性 |
第三节 总结 |
总结: 论全球粮食安全与对中国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DOHA WTO MINISTERIAL 2001:MINISTERIAL DECLARATION(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美国基调和中国道路选择[J]. 肖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21(04)
- [2]世界贸易组织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研究[D]. 赵迪.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1)
- [3]WTO框架下国际劳工标准的多边化路径研究[D]. 梁晓燕. 暨南大学, 2020(04)
- [4]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规则问题研究及对我国相关立法完善[D]. 吴松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美国经贸单边主义:形式、动因与法律应对[J]. 孙南翔.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 [6]专利药品国内生产、使用豁免制度:制定动因、理论流变与案例分析[J]. 杨馨淼. 科技与法律, 2018(05)
- [7]全球主义与区域主义角力下的中国突围之策——以自贸区建设为切入点[J]. 胡加祥.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5)
- [8]WTO多边贸易谈判决策机制改革研究[D]. 钟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06)
- [9]跨区域贸易安排的勃兴与中国的因应[J]. 孙南翔.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02)
- [10]论全球小麦市场体制的历史演化 ——兼论市场中的权力与全球粮食安全[D]. 苏瑞娜. 南京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