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商业票据大观(论文文献综述)
成颖[1](2020)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脆弱性水平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本文选取在银行业中具有高度代表性的16家上市银行为样本,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构建16家银行的脆弱性指数。从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技术创新两个方面分析金融创新对银行脆弱性水平的影响。在提出研究假设的基础上,选取金融工具创新变量: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成本收入比,以及金融技术创新变量:手机银行客户量,并从宏观和微观角度选取货币供应增长率、GDP增长率以及银行规模作为控制变量,实证研究金融创新对银行脆弱性的影响。研究结果如下:(1)我国商业银行的脆弱性水平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16家银行间脆弱性水平差异较大,2014年之前大型商业银行的脆弱性水平最低且远远低于银行业的平均水平,但是2014年后,大型商业银行脆弱性水平高于中小商业银行,并且存在持续上升的趋势。(2)金融工具的创新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脆弱性。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每增加1%,银行脆弱性水平将会提高0.31%。由于银行规模的异质性,银行金融工具创新对其自身脆弱性的影响不一致,大型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创新对于银行脆弱性的影响大于中小商业银行。(3)金融技术的创新弱化了商业银行的脆弱性水平。手机银行客户量每增加1%,银行的脆弱性水平就会降低0.4%。并且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技术创新对银行脆弱性水平的影响仍然大于中小商业银行。综合来看,由于金融技术创新对银行脆弱性的影响系数要大于金融工具创新对于银行脆弱性的影响系数,整体上金融创新降低了银行脆弱性水平。并且银行规模越大,金融创新对于银行脆弱性的弱化效果越明显。因此,商业银行应结合规模异质性特点,完善差异化创新服务水平,降低自身的脆弱性,保持银行经营的稳定性;整合各类创新要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金融技术的投入力度,增强银行竞争力。
池骋[2](2018)在《寿险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寿险证券化,是指寿险业者(不仅限于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时,将资产面(Asset-based)或风险面(Risk-based)进行打包重组,并通过风险隔离、信用增级等证券化技术向资本市场发行证券的过程,从而达到融通资金或转移风险的目的。境外寿险证券化的发展历程提示我们,这项金融创新为寿险业提供了强大的融资支持,极大地提升了其承保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寿险风险面证券化的交易架构,将寿险业难以控制的死亡率风险、人口老龄化风险、责任准备金风险移转到了资本市场,真正实现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健康发展。但应当注意的是,寿险证券化既是风险转移与缓释工具,又是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这两大特性交错使其产生了复杂的风险。若忽视寿险证券化商品大量发行过程中的法律漏洞,没有意识到寿险证券化与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系,则可能会产生新一轮的金融危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为寿险证券化的发展营造了很好的基础条件,但我们必须要做好其风险的规制,使得寿险证券化在中国稳健发展。本文的价值在于在对相关风险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寿险证券化的法律机制与法律问题,使寿险证券化的法律监管制度构建在相对科学的基础之上,从而实现寿险证券化市场培育与风险管制两者的平衡,支持我国的寿险证券化实践发展。在我国未来大量引入寿险证券化时,真正实现其拓宽寿险业的资金融通与风险转移的渠道、转变保险经营模式、提升保险公司国际竞争力、完善金融市场的交易结构以及化解我国所面临的老龄化危机等重要价值。全文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寿险证券化在境外的发展及其引入。通过分析境外寿险证券化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各种不同因素的推动下,该金融创新在各个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来看,我国目前具有引入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且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障碍因素。我国应当可借鉴境外相关经验,完善我国寿险证券化的监管制度。其关键是要做好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制定多层次法律法规、加强对于特殊目的机构设立与运营监管的法律供给等方面的工作。第二章寿险证券化的基本原理与风险监管。寿险证券化具有破产隔离、非真实出售、信用增级三个基本原理,认识这些基本原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厘定其可能发生的风险。因为寿险证券化风险的具有复杂性,并且它可能会引起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所以寿险证券化有进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寿险证券化发展较为发达的有关国家与地区均重视其法律监管,并且把特殊目的机构的监管作为重点,但本文认为相关制度仍具有改进的空间。第三章为寿险证券化发起人及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监管。从寿险证券化发起人保险风险转移的监管的角度考察,发起人在证券化过程中将保险风险移转给特殊目的机构,特殊目的机构起到了传统再保险转移及分散风险的功能,故我们可以将特殊目的机构定位为一种具有特殊目的的再保险人。因此,寿险证券化的基础法律关系(证券化前)部分应当纳入再保险监管体系。另外,还应当加强保险公司投资寿险证券化的法律监管。最后,对于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监管可以从设立与运营两个方面进行:在特殊目的机构设立的法律监管中,应考虑受保护单元制与特殊目的再保险公司制的融合,以及偿付能力的控制;特殊目的机构运营中的法律监管则应当注重信托、利率交换两个方面的内容。第四章为寿险证券化投资者风险的法律规制。证券化后的寿险证券化商品符合有价证券的认定标准,故寿险证券化商品的发行阶段需要受到证券法规体系的监督。在寿险证券化中,寿险业保密义务与投资者知情权的存在冲突需要进行整合。本文认为,寿险证券化中特殊目的机构或投资者对于作为基础资产的保险风险或保险权益的知情权显然比保险业者维护自身隐私处于更高的位阶,但这并不一定要否弃保险业或保险证券化中一些隐私的保护,而是在确保投资者对于信息的知情权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权衡。还需要注意的是,因特殊目的机构发行寿险证券化商品属于有价证券,为规制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需要在证券发行中对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进行区辨,判断其是否是适格的投资者,即应当适用有价证券销售的适当性规则保护寿险证券化的投资者。寿险证券化既然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其销售登记豁免及其相关制度也应当受到关注,我国未来引入寿险证券化时也应当加强这方面风险的规制。第五章为寿险证券化中保单持有人权益的法律保障。为了达到转让保险业务隐含价值或转移风险的目的,大部分寿险证券化都需要有转让保险业务的操作,使得原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保单持有人权益受损,因此在寿险证券化基础法律关系的保险业务转让中,应当通过设置完善的保单持有人异议权规则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另外,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涉及保单现金价值的执行问题,为避免保险合同因债权人之代位或由执行法院以强制力代为终止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制度之保障,相关立法机关应当充分参考德、日等立法例,适度引入“受益人介入权”,以维护保险合同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最后,还应当加强对保单贴现证券化中保单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我国未来引入时需要进行一定的立法完善与改进。
王嵩[3](2014)在《创新金融工具在中小型企业中的应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互联网金融的显着进步,逐步完善的新兴产业链条,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渠道,产融结合,创新跨界等等,规模竞争、同质竞争渐行渐远。银行业以“客户”为中心,尝试综合化、差异化、智能化转型,重构核心优势。商业银行为了逐步满足客户在金融资产保值和利益投机方面的需求,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大规模的创新。不管是货币互相间流转兑换,金融期货、期权交易也好,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扩大了银行自身产品的应用范围。正是因为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扩展和延长商业银行服务功能的同时,完善了商业银行从基础经营到全面转型的里程。本文首先在理论简介部分阐述了金融工具的简介以及金融工具的种类及主要内容,并对传统的金融工具展开创新,逐条分析了创新金融工具如银承质押、信用证押汇、信保融资以及套利等。第二部分分析了企业采用金融工具的原因及作用,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的行业特点以及融资困难,依照困难,逐条为中小企业介绍适合的金融工具。充分考虑企业难以广泛使用金融工具的具体原因,包括金融管制环境的变化,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修订,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经济的不稳定性,企业经营国际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等。最后指出中小型企业只有采用创新金融工具才会有发展的空间。第三部分选取了部分中小型企业可能遇到的困难,选择了四种相对应的产品组合方案,以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典型问题。本章首先讨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工具设计应考虑的方面,接着选取A公司的银承质押外币贷款,B公司信用证押汇,C公司出口信保融资,D公司套利交易四个案例,详细叙述了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产品组合在中小型企业中的应用。第四部分分别针对以上四种设计方案的特点,逐条讨论中小型企业使用创新金融工具可能会承担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风险。本文的最后一章节,列举了具体商业银行为中小型企业创新的金融工具产品,并作以简单描述,方便中小型企业依据自身领域特点,选择合适的创新金融工具产品。
徐琳[4](2014)在《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是否健康有效。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是货币政策中研究最为广泛的一个部分,它分析的是货币政策的变化,对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的作用,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的反应又引起最终目标的变化。这一系列的变化是否顺畅是货币政策是否行之有效的重要保证。货币政策主要有信贷、利率、汇率等不同的传导渠道。长期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主要是以信贷渠道为主的。不过,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逐步推行了近二十年,特别是这几年,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大。03年以前,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只限制在30%以内,04年开始,央行实施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政策措施,贷款取消封顶,下浮空间为基准利率的0.9倍,存款利率不设下限。而2012年的六七月份,在一个月之内,央行两次调整利率的浮动区间,先是双向扩大存贷款的利率浮动空间,将存款利率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之后又进一步下调贷款利率的浮动下限至0.7倍。13年的7月份,央行又取消了贷款利率的下限,全面开放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制。2014年3月,央行行长周小川首次提到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这意味着全面开放存款利率的管制也被提上了日程表。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利率政策会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部分,而利率传导也将逐步取代信贷传导成为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中最主要的一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研究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就变得非常有意义,受到了决策部门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主要是研究以下这一系列的变化:货币政策的变化引起实际利率水平的变化,进而影响资金成本和投资需求的变化,最终导致总需求和总产出的变化。本文以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和利息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西方主要利率市场化国家货币政策利率传导的实践经验,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分析其规律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如何提高其有效性,以及如何完善我国当前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本文对于完善我国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提高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提高货币政策在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立足于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在对马克思理论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西方主要利率市场化国家和我国的货币利率传导机制的传导效果。文章首先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包括马克思的货币、利息率及其相关理论,和凯恩斯学派以及货币学派的相关理论。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发展沿革和西方主要利率市场化国家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发展的历史沿革,并总结了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启示。接着,将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分为两条途径,从理论上分解分析货币政策利率传导的各个环节。实证部分同样分为两条途径分别对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的各个环节的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和判断。最后文章从利率市场化、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构建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现行汇率制度和改革现行央行制度、提高基层央行自主性等方面分析货币政策利率传导各个环节存在的阻滞因素,并提出提高我国利率传导有效性的政策建议。文章借鉴国内外货币政策利率传导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建立计量经济模型,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创新:1、将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细分为银行信贷利率传导途径和证券市场利率传导途径两条途径分别分析。并找出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传导不顺畅的具体环节。2、对计量研究方法进行比较和筛选,结合我国货币政策实践,选择适合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的计量方法,并对近五年的具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熊杰[5](2014)在《经济实质原则在反避税实践中的应用 ——基于美国判例的研究》文中认为避税行为实质上利用了税收法规的漏洞,是一种形式上不违法但违背立法意图的行为如果严格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征税”的税收法定原则就不可能及时有效地规制避税因此反避税条款中,特别是一般反避税条款中,必然存在着“模糊性”的标准,使得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规制避税行为,中国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就带有很大的“模糊性”。但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应对涉嫌避税的案件时,应该有更细化的分析思路,才能尽量避免出现不同的人员处理相同性质的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同的现象。在本文中,笔者试图借助美国的涉嫌避税案件的判例,来整理出这种更细化的分析思路。虽然美国没有成文化的一般反避税条款,但美国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嫌避税的案件时采用的经济实质原则,实际上起着一般反避税条款的作用,因此研究美国判例对中国税务当局运用一般反避税条款是有借鉴意义的。涉嫌避税案件的处理过程可以被分为两个环节,首先判断系争交易是否为避税行为,然后重构被认定为避税行为的交易,本文的分析重点是对系争交易是否为避税行为的判断。按照一般反避税条款中的模糊性规定,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或经济实质的交易,会被认定为避税行为。美国大多数上诉法院把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作为判断避税行为的择一要件,即系争交易只要缺乏其中一点,就会被认定为避税交易因而笔者在分析案例时,只分析系争交易是否具备经济实质,不会对合理商业目的做出分析,而且实际上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并无本质区别。美国大多数上诉法院把具备经济实质的交易解释为,有可能带来显着非税利益的交易。如果系争交易不可能带来显着的非税利益其就会被认定为避税行为。本文的案例分析围绕着系争交易是否具备经济实质来展开,着重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判断一项交易是否可能带来非税经济利益应该参考哪个环节(是交易目的的、交易过程、还是交易结果);非税利益在数量上需要达到多大程度才能被视为显着的非税利益;当纳税人精心设计的避税安排规避了经济实质原则的适用时,应该如何应对。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整理出的更为细化的分析思路为:在判断系争交易是否有可能带来非税利益时,与交易目的相关的证据和推论是首要的考虑因素,但在与直接投资相关的交易中,与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相关的证据和推论结合起来可以推翻基于交易目的得出的结论;判断非税利益是否显着时,显着的非税利益应该同时满足两个限制条件,即非税利益相对于税收利益是重大的,以及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无风险投资收益率当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创造”了显着的非税利益而导致经济实质原则无法适用时,美国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并未将系争交易认定为避税行为,而是由立法机关在案件发生之后在税收法规中制定针对性的具体规则。笔者建议中国有关当局借鉴美国司法机关对涉嫌避税案件的分析思路,并尝试在反避税实践中引入判例法。
靳春奇[6](2013)在《A市票据市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文中研究说明票据市场作为一国金融市场的基础组成部分,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商业银行改善信贷资产质量以及中央银行调控金融市场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不断改革和发展,票据市场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如何解决当前票据市场中不断涌现的各种问题,从而推动我国票据市场的稳步发展,这是我们当前必须关注的问题。本文首先对A市票据市场的调研状况进行了介绍,A市票据业务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票据年交易量与GDP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相对不平衡,城市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发展较快。城市商业银行因为独有的“本土优势”,加上具有票据承兑授信权,并可以自主安排贴现额度,直接成立票据中心更能够帮助A市企业方便、快捷地办理票据承兑贴现,故其票据业务一家独大,影响了A市整个票据市场的发展失衡。A市票据信用环境欠佳,主要表现在承兑汇票的恶意挂失和空白背书票据屡见不鲜,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票据管理的漏洞牟取非法收益。同时A市也存在着利用票据业务来逃避信贷审核,民间贴现机构扰乱票据市场秩序,票据再贴现率与市场贴现、转贴现利率相脱节,央行再贴现窗口指导失去作用等问题。本文最后部分通过对A市票据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A市票据业务平衡发展,缔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的建议,诸如引入做市商制度,使民间贴现机构阳光化,加强对民间贴现机构的监管等。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把A市票据市场的详细发展状况作为调研内容,归纳列举票据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希望对票据市场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现做出贡献。
贾睿[7](2011)在《郑州民生银行发展票据业务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票据作为企事业单位日常支付常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十分突出。票据市场作为票据的重要流通场所,以及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为解决企业短期资金融通有着重要的意义。票据产品具有的较高流动性和稳定收益性的特质,深受各商业银行青睐,是近年来多家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业务品种。郑州民生银行在发展初期,十分注重票据业务的发展,在资源配置和产品推广上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如何在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下,确保票据业务持续快速的发展,成为郑州民生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论文首先阐述了选题背景及研究方法,并介绍了国内外相关票据理论及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内容;其次,论文介绍了西方票据市场及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历程,并对郑州民生银行票据业务发展进行了分析。再次,论文在分析郑州民生银行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基础上,运用SWOT分析方法,得出该行应该采用发展型战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最后,论文提出了郑州民生银行发展票据业务的对策:即理顺票据业务管理体制;明确票据业务的发展策略;强化内控促进目标实现;人才培养策略等。
刘东鑫[8](2010)在《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特点及启示》文中指出商业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丰富市场投融资工具、完善市场收益率曲线、支持中央货币政策操作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该文介绍了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经验及运行特点,以期为研究推出适合国内发行便利的短期商业票据,推动企业短期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建设提供借鉴。
徐颖[9](2010)在《直邮在我国媒体市场的发展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直邮不仅仅是一项普通的邮政业务,更是一种精准传播的分众媒体。笔者站在媒体经营的角度,对直邮媒体的宏观环境、发展定位、目标市场、传播策略进行了一定分析,并对中国邮政发展直邮媒体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首先从广告需求的增长、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广告主和媒体自身的发展趋势等几个视角透视了我国媒体市场的整体发展态势。在总结我国直邮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应用PEST分析法,对我国直邮发展所处的宏观环境作了分析,指出直邮媒体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剖析直邮媒体的竞争者,并将直邮媒体分别与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和电话、短信、互联网等媒体相比较,总结出直邮媒体针对性强、费用低廉、传播方式更为灵活、具有互动性和可测性、可以跨区域传播、信息量大、可重复阅读、更易被接受、促销效果更好等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差异化,对直邮媒体的发展作出定位,即:做销售的媒体、建立在消费者研究基础上的能够到达亿万中国家庭的媒体和广告主自己的媒体。同时,结合一些邮政企业的典型案例,分别分析了金融、通信、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业、汽车业等十大目标市场对直邮媒体的需求,总结了优质直邮客户的特征,并提出直邮媒体拓展中国广告市场要实行媒体品牌策略、媒介融合策略和立体化传播策略。最后,提出了中国邮政发展直邮媒体的措施:一是推动直邮产业链的构建;二是完善直邮服务流程;三是努力提升名址数据的质量和价值;四是进一步改善直邮投递服务;五是利用互联网实现业务模式创新。
吴加冠[10](2010)在《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及其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汽车工业有了很大发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130万辆大关,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产销量第一的国家。相比于飞速发展的汽车制造业,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步伐却明显滞后,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作为汽车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汽车生产、销售和刺激汽车消费的最有效的金融工具。目前在国外,汽车融资租赁业发展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已经成为一项非常受欢迎的汽车金融服务,发展模式十分成熟,每年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方式销售的汽车数量要占到汽车总销量的30%以上。相比于美国,中国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却迟迟发展不起来,是什么因素限制了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呢?中美汽车融资租赁业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差距,带着这些问题,笔者选定了“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及其对策研究”这个课题。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说明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章从汽车融资租赁的概念入手,理清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介绍了融资租赁的相关理论。第三章详细分析了美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概况,总结了美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先进经验。第四章运用SWOT分析工具,全面细致地分析了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优势、劣势、机遇以及挑战。最后一章基于美国先进经验以及SWOT分析,分别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对加快推进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给出一些对策建议。
二、美国商业票据大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商业票据大观(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脆弱性水平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银行脆弱性 |
1.2.2 金融创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金融创新降低银行风险的研究 |
2.1.2 金融创新加大银行风险的研究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从宏观视角分析金融创新与银行脆弱性的关系 |
2.2.2 从微观视角分析金融创新与银行脆弱性的关系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3.1 金融创新与银行脆弱性的理论基础 |
3.1.1 “金融不稳定”假说 |
3.1.2 D-D模型 |
3.1.3 金融约束论 |
3.2 金融创新与银行脆弱性的研究假设 |
3.2.1 金融工具创新与银行脆弱性 |
3.2.2 金融技术创新与银行脆弱性 |
3.2.3 银行规模异质性与脆弱性 |
第4章 商业银行脆弱性水平的测度 |
4.1 银行脆弱性水平指标选取 |
4.1.1 银行脆弱性指标的选取 |
4.1.2 样本银行的选取 |
4.2 银行脆弱性水平的统计描述 |
4.2.1 安全性指标 |
4.2.2 盈利能力指标 |
4.2.3 资产质量指标 |
4.2.4 流动性指标 |
4.3 银行脆弱性水平指数的构建 |
4.3.1 主成分分析法的原理和步骤 |
4.3.2 适用性检验 |
4.3.3 主成分分析过程 |
4.3.4 银行脆弱性水平的综合得分 |
第5章 金融创新对银行脆弱性水平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构建 |
5.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1 变量选取与说明 |
5.2.2 数据来源 |
5.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1 金融创新指标的统计描述 |
5.3.2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分析过程 |
5.4.1 单位根检验和面板模型选择 |
5.4.2 基于金融工具创新的实证结果 |
5.4.3 基于金融技术创新的实证结果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提高金融技术创新水平,增强银行竞争力 |
6.2.2 完善差异化创新服务水平,提升银行稳健性 |
6.2.3 整合各类创新要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6.2.4 兼顾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健全新的金融监管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寿险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术语界定 |
五、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寿险证券化在境外的发展及其引入 |
第一节 境外寿险证券化的产生与发展 |
一、境外寿险证券化的发展状况 |
二、影响寿险证券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
第二节 寿险证券化的基本类型 |
一、保单隐含价值证券化 |
二、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 |
三、保单贴现证券化 |
四、责任准备金证券化 |
五、承保风险证券化 |
第三节 我国引入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条件 |
一、我国引入寿险证券化的必要性 |
二、我国引入寿险证券化的可行性 |
三、我国引入寿险证券化存在的主要障碍 |
四、引入寿险证券化应当加强法律监管机制的构建 |
第二章 寿险证券化的基本原理与风险监管 |
第一节 寿险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
一、“破产隔离”原理 |
二、“非真实出售”原理 |
三、“信用增级”原理 |
第二节 寿险证券化的风险厘定 |
一、寿险证券化风险的复杂性 |
二、寿险证券化具有引起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
三、寿险证券化创新与法律监管的博弈与互动 |
第三节 有关国家与地区寿险证券化监管法制评述及其启示 |
一、保险证券化监管立法变迁——从百慕大到NAIC |
二、有关国家与地区保险证券化法律监管制度 |
三、对现有监管框架的评述与分析 |
四、以多层次监管框架构建我国寿险证券化监管体系 |
第三章 寿险证券化发起人及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监管 |
第一节 对寿险证券化发起人保险风险转移的监管 |
一、寿险证券化基础性法律关系的运行机制 |
二、发起人与特殊目的机构的风险转移应纳入再保险监管框架 |
三、再保险框架下寿险证券化风险转移监管模式的选择 |
第二节 保险公司投资寿险证券化的法律监管 |
一、保险公司作为投资者进入寿险证券化市场 |
二、寿险证券化被视为一种“负债证券”投资 |
三、保险公司投资寿险证券化应当有“质”与“量”的控制 |
第三节 特殊目的机构的设立监管 |
一、影响特殊目的机构设立的法律因素 |
二、“受保护单元”与“特殊目的再保险公司”的借鉴与发展 |
三、破产隔离与偿付能力控制 |
第四节 特殊目的机构的运营监管 |
一、特殊目的机构信托交易的法律监管 |
二、寿险证券化利率交换的交易性质界定 |
三、我国必须加强对于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供给 |
第四章 寿险证券化投资者风险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寿险证券化商品的法律性质认定 |
一、寿险证券化商品保险性质的判断 |
二、美国及欧洲对“有价证券”的定义及司法实务见解 |
三、本文的观点——寿险证券化商品应属于有价证券 |
第二节 寿险业保密义务与投资者知情权的冲突与整合 |
一、寿险证券化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知情权 |
二、保险行业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的不足 |
三、保险业信息不透明与投资者知情权的冲突 |
四、保单贴现证券化中投资者知情权的保障 |
五、寿险证券化中信息披露机制的再思考 |
第三节 寿险证券化商品销售的适当性要求 |
一、招牌理论 |
二、基于对投资者的保障——复杂金融商品销售的适当性要求 |
三、寿险证券化商品适用销售适当性规则 |
第四节 寿险证券化商品的销售注册豁免制度 |
一、证券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 |
二、证券投资者权益保障的例外——注册豁免制度 |
三、寿险证券化对豁免注册的适用 |
四、豁免注册的寿险证券化商品转售时的登记问题 |
五、我国寿险证券化商品登记豁免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寿险证券化中保单持有人权益的法律保障 |
第一节 保险业务转让中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失衡与矫正 |
一、关于“保单持有人”概念的释明 |
二、保险业务转让令保单持有人的可期待利益受到冲击 |
三、有关国家与地区对保险业务转让的法律监管 |
四、“异议权”的赋予可以使双方达到利益平衡 |
五、保险业务转让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六、我国保险业务转让法律监管的制度改进 |
第二节 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中保单持有人的权益保障 |
一、保单质押贷款的法律属性之厘清 |
二、保单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
三、现金价值被强制执行情形下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维护 |
四、我国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及建议 |
第三节 保单贴现证券化中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维护 |
一、保单贴现及其证券化参与各方的利益冲突 |
二、美国保单贴现法制中保单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机制 |
三、我国引入保单贴现证券化的前景及立法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后记 |
(3)创新金融工具在中小型企业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流程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流程 |
1.3.2 研究内容 |
2 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选择 |
2.1 中小型企业的界定 |
2.2 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特点与需求 |
2.3 金融工具简介 |
2.3.1 金融工具的特征 |
2.3.2 金融工具的种类 |
2.4 传统金融工具的不足 |
2.4.1 传统金融工具的简介 |
2.4.2 传统金融工具无法解决融资困难 |
2.5 创新金融工具的优势及匹配 |
2.5.1 银行承兑汇票 |
2.5.2 信用证 |
2.5.3 保函 |
2.5.4 出口信用保险 |
2.5.5 公司理财产品 |
2.5.6 创新金融工具与中小型企业的匹配 |
2.6 本章小结 |
3 创新产品组合设计 |
3.1 A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外汇贷款 |
3.1.1 融资需求 |
3.1.2 创新金融产品组合方案 |
3.1.3 产品特点 |
3.1.4 操作流程 |
3.1.5 收益分析 |
3.2 B公司出口融资 |
3.2.1 融资需求 |
3.2.2 创新金融产品组合方案 |
3.2.3 产品特点 |
3.2.4 操作流程 |
3.3 C公司出口信保融资 |
3.3.1 融资需求 |
3.3.2 创新金融产品组合方案 |
3.3.3 产品特点 |
3.3.4 操作流程 |
3.4 D公司理财产品质押内保外贷 |
3.4.1 融资需求 |
3.4.2 创新金融产品组合方案 |
3.4.3 产品特点 |
3.4.4 操作流程 |
3.4.5 收益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创新金融工具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
4.1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外汇贷款 |
4.1.1 产品风险 |
4.1.2 防范措施 |
4.2 出口融资 |
4.2.1 产品风险 |
4.2.2 防范措施 |
4.3 出口信保融资 |
4.3.1 产品风险 |
4.3.2 防范措施 |
4.4 理财产品质押内保外贷 |
4.4.1 产品风险 |
4.4.2 防范措施 |
4.5 本章小结 |
5 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的应用成果 |
5.1 海域使用权抵押 |
5.2 贸易融资 |
5.3 小微融资 |
5.3.1 阳光信贷 |
5.3.2 “3个一”审批 |
5.3.3 “1分钟”融资 |
5.3.4 “全流程”产品 |
5.4 三农融资 |
5.4.1 农业设施物权贷款 |
5.4.2 “统贷平台”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概念的界定 |
一、货币政策 |
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三、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 |
四、其他相关概念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理论框架 |
第一节 马克思的货币政策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货币理论简述 |
二、马克思的利率决定理论 |
三、马克思的内生货币思想及其对货币政策理论的作用 |
第二节 凯恩斯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理论和托宾的Q理论 |
一、凯恩斯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理论 |
二、托宾的Q理论 |
三、对凯恩斯学派货币传导理论的评述 |
第三节 货币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理论 |
一、货币学派货币政策传导理论的基本观点 |
二、对货币学派货币政策传导理论的评述 |
三、凯恩斯学派和货币学派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存在的不同 |
第三章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展沿革 |
第一节 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发展 |
一、货币政策严重压制时期(新中国成立——1978年) |
二、直接调控时期(1979年——1991年) |
三、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时期(1992年——1997年) |
四、间接调控时期(1998年至今) |
第二节 国外主要利率市场化国家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的发展演变 |
一、美国的利率传导机制 |
二、英国的利率传导机制 |
三、德国的利率传导机制 |
第三节 国外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章 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的主要传导途径 |
一、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的途径划分 |
二、本文实证分析的数学模型 |
三、实证分析指标的选取以及前期的数据处理 |
第二节 银行信贷利率传导途径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证券市场利率传导途径的实证分析 |
第五章 影响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效率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经济二元结构对其的制约 |
一、城乡差距 |
二、区域经济差距 |
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矛盾 |
第二节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对其的制约 |
一、完善我国货币市场 |
二、证券市场的不足 |
三、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接性差 |
第三节 其它制约 |
一、商业银行 |
二、现行汇率制度 |
三、央行货币政策制定及执行机制 |
四、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对我国的影响 |
第六章 提高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效率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利率市场化 |
第二节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
第三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
第四节 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 |
一、货币市场 |
二、证券市场 |
三、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联通 |
第五节 构建现代商业银行体系 |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体系的影响 |
二、如何构建现代商业银行体系 |
第六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第七节 改革现行汇率制度 |
第八节 改革现行央行制度,提高基层央行自主性 |
一、改革央行准备金制度 |
二、建立相对独立的再贴现利率机制 |
三、提高基层央行自主性 |
结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经济实质原则在反避税实践中的应用 ——基于美国判例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结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
第二章 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 |
2.1 避税和税收筹划的概念分歧 |
2.2 为什么要规制避税行为-避税行为的危害 |
2.3 如何规制避税行为-借助“经济实质原则” |
2.3.1 规则、标准和税收法定原则 |
2.3.2 利用模糊性标准规制避税行为的必要性 |
2.3.3 利用模糊性标准规制避税行为时面临的两难困境 |
2.3.4 规制避税行为的经济分析 |
2.3.5 经济实质原则 |
2.4 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择一要件 |
2.4.1 合理商业目的 |
2.4.2 经济实质 |
2.4.3 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是择一要件还是并存要件? |
第三章 经济实质原则的运用-判定交易是否具备经济实质 |
3.1 交易类型的划分-直接逐利交易和迂回交易 |
3.2 非税经济利益的判定:与交易目的有关的推论是首要的考虑因素 |
3.3 对非税利益显着性的判断 |
3.4 经济实质原则在迂回交易中的应用 |
第四章 案例分析-经济实质原则在反避税实践中的应用与辨析 |
4.1 经济实质原则在直接逐利交易中的应用 |
4.1.1 Goldstein v.Commissioner案分析-金融工具投资中的避税安排 |
(一) 案件概况 |
(二) 本案争论点-系争交易是否可能带来非税利益 |
(三) 与交易目的有关的证据和推论是首要的考虑因素 |
(四) 显着的非税利益不必大于税收利益 |
4.1.2 Smith v.Commi ssioner案分析-直接投资中的涉嫌避税安排 |
(一) 案例概况 |
(二) 本案分析:交易目的、过程和结果这三种因素的权衡 |
4.2 经济实质原则在迂回交易中的应用 |
4.2.1 Gregory v.Helvering案分析 |
(一) 案例概况 |
(二) 本案分析-中间实体是否具备经济实质 |
4.2.2 NIPSCO v.Commissioner案分析 |
(一) 案例概况 |
(二) 本案分析-中间实体的经济实质 |
(三) 中间实体的显着非税利益来自关联方的转移,不能视为具备经济实质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实质原则无法规制的避税交易 |
5.1 Compaq v.Commissioner案分析 |
5.1.1 案件概况 |
5.1.2 本案分析-系争交易具备经济实质 |
5.1.3 本案的实质: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创造”经济实质 |
5.1.4 美国立法机关的应对措施:修订税法弥补漏洞 |
5.2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策建议 |
6.1 避税案件的细化审理标准 |
6.1.1 基于交易目的推断系争交易是否可能带来非税利益 |
6.1.2 非税利益是否显着的判断 |
6.1.3 判断迂回交易中的中间实体是否具备经济实质 |
6.1.4 经济实质原则无法处理的避税行为以及对其的应对措施 |
6.2 在中国反避税实践中引入判例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A市票据市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调研背景与意义 |
1.1 调查背景 |
1.2 调研目的及调研意义 |
1.2.1 调研意义 |
1.2.2 调研目的 |
1.2.3 调研方法 |
1.2.4 本文创新 |
2 A市票据市场发展现状 |
2.1 A市现存票据业务产品介绍 |
2.2 A市票据业务发展规模 |
2.3 A市票据业务发展速度 |
2.4 A市不同种类票据业务发展状况 |
2.5 A市不同种类银行的票据业务差异分析 |
3 A市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A市票据业务发展不平衡 |
3.1.1 商业承兑汇票发展速度较慢 |
3.1.2 各个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不平衡 |
3.2 A市票据市场信用环境欠佳 |
3.2.1 承兑汇票恶意挂失 |
3.2.2 空白背书票据大量存在 |
3.3 A市存在利用票据业务逃避信贷规模行为 |
3.3.1 票据空转 |
3.3.2 利用会计漏洞造成的票据业务逃规模 |
3.4 A市民间贴现机构不断涌现扰乱票据市场秩序 |
3.5 A市再贴现政策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
4 促进A市票据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
4.1 促进A市票据业务平衡发展 |
4.1.1 申请建立票据中心,加强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 |
4.1.2 加强商业银行发展商业承兑汇票的意识 |
4.2 加强A市票据市场信用环境建设 |
4.2.1 加快电子汇票的发展 |
4.2.2 建立一个统一的票据信息网站实行票据信息共享 |
4.3 引入做市商制度,使A市民间票据阳光化 |
4.4 通过产品创新加快A市承兑汇票的发展 |
4.5 提高A市票据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其营销能力 |
4.6 充分发挥再贴现政策对A市票据市场的引导功能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郑州民生银行发展票据业务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的思路与内容 |
2 票据发展历程分析 |
2.1 西方票据市场发展过程 |
2.2 中国票据市场发展历程 |
3 郑州民生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
3.1 郑州民生银行票据业务基本情况 |
3.2 郑州民生银行业务开展情况 |
3.3 竞争对手情况 |
4 郑州民生银行票据业务SWOT 分析 |
4.1 外部环境分析 |
4.2 内部环境分析 |
4.3 郑州民生银行票据业务SWOT 分析 |
5 郑州民生银行发展票据业务的对策 |
5.1 理顺票据业务管理体制 |
5.2 明确票据业务的发展策略 |
5.3 强化内控促进目标实现 |
5.4 人才培养策略 |
6 全文总结和研究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特点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货币市场概况及商业票据市场在其中的地位 |
二、美国商业票据的涵义及类别 |
(一)美国商业票据的发行特点 |
(二)美国商业票据分类 |
三、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发展历程 |
(一)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历史 |
(二)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因素 |
四、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现状及启示 |
(一)发行主体 |
(二)发行方式 |
(三)评级机制 |
(四)票据托管与清算 |
(五)商业票据的主要投资者 |
(六)二级市场交易 |
(9)直邮在我国媒体市场的发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直邮发展状况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直邮概念界定 |
2.2 市场营销理论 |
2.2.1 市场细分理论 |
2.2.2 产品差异化理论 |
2.3 战略分析模型 |
2.3.1 PEST模型 |
2.3.2 SWOT模型 |
第三章 我国媒体市场的发展趋势 |
3.1 经济繁荣催生巨大的广告需求 |
3.2 媒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
3.2.1 新媒体的出现对传统媒体带来强烈冲击 |
3.2.2 消费者日益碎片化 |
3.2.3 广告主越来越注重广告传播效果 |
3.2.4 媒体为了生存发展努力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
第四章 我国直邮发展现状及宏观环境分析 |
4.1 我国直邮发展现状 |
4.1.1 中国直邮业务在地区间呈现不平衡发展态势 |
4.1.2 中国邮政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直邮产品体系 |
4.1.3 国际数据库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 |
4.2 我国直邮媒体发展的PEST分析 |
4.2.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4.2.2 经济环境分析 |
4.2.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4.2.4 技术环境分析 |
第五章 直邮在我国媒体市场的发展定位及策略选择 |
5.1 直邮媒体面临的竞争分析 |
5.1.1 从客户需求角度的竞争者分类 |
5.1.2 我国直邮的竞争者 |
5.2 直邮媒体与其他媒体的比较优势 |
5.2.1 与电视、报纸等传统大众媒体的比较 |
5.2.2 与电话、短信、互联网等媒体的比较 |
5.3 直邮媒体的发展定位 |
5.3.1 定位描述 |
5.3.2 目标市场 |
5.3.3 直邮优质客户的特征 |
5.4 直邮媒体拓展中国广告市场的策略选择 |
5.4.1 媒体品牌营销策略 |
5.4.2 媒介融合策略 |
5.4.3 立体化传播策略 |
第六章 中国邮政发展直邮媒体的相关措施 |
6.1 推动直邮产业链的构建 |
6.1.1 邮政在几个主要国家直邮产业链中的分工 |
6.1.2 中国邮政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引领和推动产业链的构建 |
6.2 完善直邮服务流程 |
6.3 努力提升名址数据的质量和价值 |
6.3.1 建立并落实名址数据库动态维护工作机制 |
6.3.2 引导或帮助广告主建立自有数据库 |
6.3.3 提升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 |
6.4 进一步改善直邮投递服务 |
6.4.1 普及信报箱群 |
6.4.2 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的投递能力 |
6.4.3 优化投递工作机制 |
6.5 利用互联网实现业务模式创新 |
第七章 研究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写作背景及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章主要内容及框架 |
第四节 创新点 |
第二章 汽车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
二、汽车融资租赁的概念 |
三、汽车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
第二节 融资租赁的相关理论 |
一、税率差异理论 |
二、债务替代理论 |
三、代理成本和破产成本理论 |
第三章 美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概况 |
第二节 美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经验借鉴 |
一、汽车金融公司为主体,多元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 |
二、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渠道丰富 |
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 |
四、法律制度及信用体系健全 |
五、成熟的二手车配套市场 |
第四章 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 SWOT 分析 |
第一节 内在优势(Strength)分析 |
一、风险较小,收益可观 |
二、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
三、还租形式及租赁车辆的处理较为灵活 |
四、手续相对简单 |
第二节 内在劣势(Weakness)分析 |
一、市场准入条件高,服务机构较少 |
二、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实力不强,融资渠道单一 |
三、风险管理水平低,经营风险较大 |
四、缺乏专业的人才 |
第三节 外部机遇(Opportunity)分析 |
一、国民收入逐年增加,经济基础已经具备 |
二、居民消费观念转变 |
三、汽车融资租赁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
四、国家鼓励开展汽车融资租赁的政策 |
第四节 外部威胁(Threat)分析 |
一、汽车价格不稳定,汽车融资租发展缺乏稳定平台 |
二、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汽车融资租赁风险控制难度较大 |
三、汽车融资租赁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健全 |
四、二手车市场欠发达,问题多 |
第五章 发展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宏观层面 |
一、确立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主体地位 |
二、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 |
三、努力培育发达的二手车市场 |
四、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
五、完善法律、政策环境,支持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 |
第二节 微观层面 |
一、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
二、企业应提高汽车融资租赁的服务水平 |
三、加强人才培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四、美国商业票据大观(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脆弱性水平的影响研究[D]. 成颖.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1)
- [2]寿险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D]. 池骋. 厦门大学, 2018(07)
- [3]创新金融工具在中小型企业中的应用研究[D]. 王嵩. 大连理工大学, 2014(07)
- [4]我国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研究[D]. 徐琳.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3)
- [5]经济实质原则在反避税实践中的应用 ——基于美国判例的研究[D]. 熊杰. 复旦大学, 2014(04)
- [6]A市票据市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D]. 靳春奇. 广西大学, 2013(03)
- [7]郑州民生银行发展票据业务对策研究[D]. 贾睿. 华中科技大学, 2011(07)
- [8]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特点及启示[J]. 刘东鑫. 中国货币市场, 2010(10)
- [9]直邮在我国媒体市场的发展探析[D]. 徐颖. 北京邮电大学, 2010(03)
- [10]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及其对策研究[D]. 吴加冠.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