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钟明琳,李伟,金强,唐小平[1](2021)在《基于完全价税分离的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提出基于完全价税分离原则的设计概算编制方法,调整设计概算的费用组成,建立设计概算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预备费、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甲供物资的增值税计列方案,给出设计概算编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该方法实现设计概算全费用项目增值税的计列,能够有效提高设计概算编制和投资管理的准确性,并可为新一轮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的修订提供参考。
徐嘉艺[2](2020)在《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选择与制度设计》文中提出资管产品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一种重要新型投资方式,资金规模巨大,如何对其课税亟待明确。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完成后,国家税务总局确立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纳税人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等规则,但现有规定不仅有违资管行业实质法律属性,也无法实现增值税对各环节增值额中性征税的目标。加之从横向来看,会导致资管业和其他金融行业采用不同纳税模式,影响资管业长远良性发展。无论是基于经济利益的实质归属以投资者为纳税人,还是基于所有权归属认定管理人为纳税人,都存在诸多问题。唯有确立资管产品本身为增值税纳税人,才能解决金融创新领域对经济实质性原则的不确定性问题,实现增值税作为间接税的中性特征,使资管业处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其"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基础理念下的实践,丰富我国金融领域增值税课税理论。
冯聪[3](2021)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增值税分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同样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中国正处于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阶段,国内国外诸多风险挑战接踵而来,财政改革也面临着更高的风险与挑战,但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增强财政预防与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对在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历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作为中国最大的税种,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深刻影响着双方的财力格局,也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构建现代化的财政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还包括如何进一步明确划分地方及中央这两者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和如何使得地方的税收体系更加健全等,故而本文提出将改革后的消费税划分给地方作为省级地方主体税种,在此基础上研究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是十分有意义的。除此之外,如果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仅有利于维持双方的财力格局,还能够促进中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在未来地方的税收体系逐步完善之后,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问题。本文在最开始就阐述了财政分权理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理论以及中央与地方间税收的划分原则理论,通过研究这些与增值税纵向分配相关的基础理论并结合中国增值税划分的现状,经过分析发现现行增值税五五分成的方案存在削弱了地方的财力、扩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以及使得中国由分税制逐步演变成了分成制的问题。除此之外,本文又研究了德国、日本与法国的增值税分配政策,更加确定了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重要性。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本文提出在短期内要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及支出责任,抓紧健全地方的税收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优化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比例并改良增值税的横向分配机制,待时机成熟之后,就让增值税加入中央税的行列。根据上述的理论分析,本文提出改革后的消费税未来可以成为省级地方主体税种,并以保证地方的财力为出发点,以解决现行增值税分配方案存在的问题为目标,设计了七种增值税纵向分配方案,经过测算最终认为在改革后的消费税成为省级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之后,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为中央占比55%,地方占比45%比较合适。该方案既能保证地方的财力,又不过分削弱中央的财力,而且在不过分挫伤东部积极性的情况下又缩小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与此同时,本文还提出了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之间支出责任与事权的划分、加快完善地方的税收体系及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分税制等具体建议,以此来保证上述方案的设计初衷能够更好地实现。
王浩[4](2020)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中国正在积极推动增值税的深化改革,以减少税制扭曲、发挥中性制度优势为总目标,以适时简并税率、研究进一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等为改革方向,使得改革后的增值税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在增值税抵扣范围方面,全面“营改增”之后,我国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到几乎所有外购成本上,消除了大量的重复征税、税负有所降低,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抵扣的项目,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重复征税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这一方面会导致行业间、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从而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与增值税原理相背离。本文立足于增值税原理与中国国情的角度,研究尚未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抵扣项目以及它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具体内容分布中,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且梳理了国内外研究增值税抵扣项目的相关文献,相关的文献研究主要围绕增值税抵扣以及增值税抵扣范围变化对于就业等问题的影响。第二、三章中通过对我国增值税抵扣范围发展历程、我国目前有关增值税抵扣项目的规定等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增值税原理、税收中性理论、税收公平原则等基础理论,对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增值税抵扣项目还存在着人工成本没有进项税额抵扣、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难以区分个人消费与企业支出的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这三个问题;并且对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得出如人工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有着历史和经济发展的原因,三个问题都被征管技术发展所制约。第四章分析了这些问题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例如人工成本没有进项税,使用人工相对税负重于使用机器的税负,带来的企业用工模式的变化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力就业的情况,可能带来失业的问题;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难以区分个人消费和企业支出的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能不利于良好纳税意识的培养等。最后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结合提出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相关方式路径。对人工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解决,提出参考现行的农产品抵扣方式、加计抵减方式两种抵扣方式以及将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抵扣额的方式。对于后两个问题,主要采用部分抵扣的方式,加上审查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目的来确定抵扣的方式。
张晓[5](2020)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增值税改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在发挥政府职能、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在2016年进行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制度改革,这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的历史性变革,不仅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减少了对企业的重复征税,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地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我国的增值税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新目标,我国的经济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大力推行减税降费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激发微观经济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增长。根据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对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功能再次成为重要议题。增值税作为我国主要税种之一,具有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功能,也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我国目前的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而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国家大力倡导对企业进行减税降费的政策背景下,增值税无疑是为企业减税的主要税种,对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有着重大的影响。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后,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政府对我国的增值税制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措施,但这些政策措施有不少包含着某些过渡性质,具有临时性、妥协性的特征。然而现行增值税制度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会严重影响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实施。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下,如何对现行的增值税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更有利于减税降费政策的保障实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因而,本文就对我国目前减税降费大背景下的增值税进一步改革问题进行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以及归纳演绎法等研究方法。首先,结合西方经济学中的相关税负理论,从中演化出我国减税降费的理论意义,为减税降费背景下推进我国增值税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其次,根据增值税这一税种本身的固有特点,以及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借鉴国外一些比较成熟的增值税改革实践经验,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着眼于增值税的未来发展趋势,从税收立法、税率及税收优惠设置、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方面入手,试图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增值税制度设计。
吕倩文[6](2020)在《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7年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从2018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正式实行。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增值税应税行为初步开始缴纳增值税。但是我国关于资管产品税制的制定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实施方面都不能适应当前资管产品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一些空白和不确定性,税务部门征管难度较大,违反税收中性,与税收政策制定的一些目的相违背。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大资管时代”,各种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资管行业规模日益扩张,为我国现行资管产品税收制度带来严峻的挑战。营改增进程中,我国金融服务增值税制度的复杂性与增值税税制要求的确定性比较难兼容,金融服务增值税改革面临困境。资管产品税制设计的不合理,会加大税务部门征管的难度,也会在客观上阻碍金融行业资管业务的长足发展。本文主要围绕着现行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展开研究。文章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言,主要包括研究问题的提出、研究的价值及意义、相关文献综述以及具体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相关问题概述,介绍了资管产品的含义及性质,对我国现行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进行了梳理,分析了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征收规则和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第三部分我国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的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提出了该制度存在的漏洞,具体规定不够明确,操作起来缺乏实践性,因此,对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是却有必要的。第四部分国外资管产品征税模式的探索,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对这三个国家的基金税制和信托税制进行了制度的概括介绍,分析这些国家基金和信托税制的不同,为我国资管产品税制改革提供经验借鉴。第五部分我国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重构与完善,针对我国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建议,包括制度原则和立法层级。同时提出了重构与完善的具体措施,包括计税方法、纳税主体、具体征税细则等方面的建议,以期细化征收条款,增强实务操作性。
王蕴[7](2019)在《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我国GDP已经从年均9%高增速换档为当前6%左右增速水平的新常态,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经济总量突破9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三大新挑战,首先,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以廉价劳动力为核心竞争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其次,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成为了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环,但是,也造成了我国制造业总体产能过剩、利润微薄,对出口贸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最后,由于政治经济利益的重大冲突,美国相继拉开了以中国为目标的税制改革和贸易战,恶化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在微观经济层面上,我国消费市场已经完成了从“有胜于无”的短缺经济向“高品质消费”的现代化转型,在新的消费品市场条件下,原有以价格为核心竞争手段的工业经济模式已经失效,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消费品市场的新常态。在网络经济的作用下,“海淘”、“代购”等新消费模式已经将我国的终端消费品市场拉入了全球竞争。在这种经济竞争格局之下,为了保持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就成为了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然而,如何实现“六稳”?短期刺激政策等措施一段时间会推动经济增长速度,但是长时期会孕育更大的金融经济风险,造成房地产库存继续增加、债务杠杆率持续提高以及产能过剩难以出清等问题。经济演变的周期规律显示,只有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进行效率、动力、质量变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第一,不简单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产品创新,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更加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换言之,要优化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减少财税政策对经济的扭曲,激励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决策自主权,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减少财政的直接补贴,通过优化税制,实现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在2020年左右建立法治政府、落实税收法定的时间目标已经不远了。“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虽然从实际效果上来看优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刺激了经济发展,但是“营改增”改革造成的繁杂税率结构却可能对法律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困难。复杂的税率结构,不仅增加了法律执行的成本,更加剧了对微观经济的扭曲作用。增值税立法在即,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水平成为了当前增值税改革的重点与焦点。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分为七大部分,全面论述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问题:第一部分,导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其次,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发现增值税税率结构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存在着对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和增值税税收中性的认知,同时,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优的做法是通过财政补贴或其它税种。导论的基础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明确了方向。第二部分,理论分析。本文首先界定了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对象,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优化的对象是法定税率(也就是经济学意义的名义税率);其次,从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优势、最优商品税理论和增值税税制演化的路径依赖三个角度分析,构建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从税收中性的角度而言,单一税率结构是有效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关键机制;但是,考虑到拉姆齐法则,采用差别税率结构的增值税更符合最优商品的课税需求;同时,我国的增值税税制演化存在着典型的路径依赖。在当前增值税完成消费型转型、增值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对增值税税率结构进行系统性调整需要明确两大原则,一是明确增值税的生产效率取向;二是必须承认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的路径依赖。在这两个原则的约束下,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应当尽可能靠近单一税率,但是,由于路径依赖,更为现实的做法是两档税率结构。第三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该部分重点阐述了不同阶段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对经济的影响,虽然不同阶段增值税改革的共性目标都是提振经济、改善效率,但是,仍然存在政策关注点的差异。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均以实现,虽然,这造成了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复杂化,但是,这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然历程。同样,在增值税税率结构完成了转型改革以及货物与劳务的全覆盖之后,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任务是在先前阶段修修补补的改革后,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为目标,完成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改革。第四部分,在明确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任务后,从增值税税率结构出发,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从全球供应链视角分析,现行增值税税率水平对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制约作用。我国需要通过增值税税率水平的优化,促进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提升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的比重,对冲“人口红利”消失对制造业的税后利润,以“中国智造”维持我国“世界工厂”的关键地位;二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过于复杂。我国增值税现行的三档税率、四档征收率以及不彻底的“零税率”政策,加剧了增值税的扭曲作用,抑制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有效发挥。从三档税率的税率结构而言,特别是9%和13%两档税率涉及的部分行业是在同一抵扣范围内生产抵扣链条之上的,差别税率造成了不同生产环节的税收资本利润水平差异,扭曲了资本配置;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角度而言,税制不应当成为企业发展决策的障碍,但是,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客观上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形成了制度性扭曲,阻碍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而言,为了保持出口商品竞争力,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征收增值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我国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与理论意义上的增值税零税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第五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主要受两种路径依赖约束:一是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不同阶段的政策关注点差异,以及先前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所形成的改革成果与既得利益约束了未来改革的空间;二是先前增值税“以票管税”征管技术,在后期不同时期不断强化,“以票管税”客观上解决了早前增值税的征管漏洞,但是也限制了其他增值税征管技术的尝试。因此,后期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历次改革必须考虑增值税征管技术的约束。第六部分,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消费型增值税,仅有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几乎没有国家采用,世界各国增值税实施的主要差别在于税率结构与抵扣范围的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增值税实施情况、税率档次与税率水平。在对比采用增值税多档税率的国家时,重点分析了低税率(优惠税率)的政策,通过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得出了对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启示。这些启示也成为本文第七部分对策建议的主要依据。第七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本部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国际比较与模式调整的国际经验,得出“1+1”税率档次是现阶段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模式选择;二是从国家财政安全稳定的角度,分析我国可接受的增值税减税规模,并将这一规模作为确定“1+1”税率档次的约束性条件;三是结合前述约束性条件,确认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应当控制在13%,低税率5.5%,并结合国际经验划定了低税率的征收范围;四是对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退出提出了分阶段的优化改革建议,本文认为,首先应当先将征收率统一,实现简化税制的目的;在统一征收率后,应当将增值税起征点改革为增值税免征额,以实现增值税的税负公平;为了平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利益,在增值税免征额替代增值税起征点之后,应当将增值税免征额标准与一般纳税人标准统一,实现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最终退出;五是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实现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以及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制度。最后结合现有的研究,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并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张凡普[8](2019)在《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的模拟测算及分析 ——基于CNT-CGE模型》文中提出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从税收理论出发,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和价外税,会直接影响各行业的税负、居民收入水平、实际GDP、社会福利等。为更好地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税率结构的设计上应该保持中性特点,尽可能减轻税收的额外负担。增值税的多档税率会破坏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同时扭曲市场的价格体系,从而干预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经济效率损失。此外,多档税率还会加大税务部门的征管成本。在与部分国家进行比较分析后,笔者发现大多数国家实施的增值税税率不超过三档,且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步将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进行压缩。结合李克强总理倡导的简并增值税税率和减轻企业税负的大方向,本文提出了三种税率简并方案。文章构建包含42个生产部门、居民、国内政府和国外部门的税收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模拟测算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对各产业的总增加值、收入分配效应、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并根据测算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基于2015年投入产出表、2016年中国财政年鉴、2016年中国税务年鉴等数据编制税收社会核算矩阵,并将投入产出表中的42个部门聚合为23大部门构建税收CGE模型。该模型包含了生产模块、收入模块、消费模块、对外贸易模块、宏观闭合与均衡模块,同时根据研究需要增加了社会福利模块。本文在已经实施的全面“营改增”政策(财税【2016】36号文)和现行税率结构的基础上设计了三种模拟税率简并方案如下:将原适用13%税率的行业适用税率降至9%,其他行业税率保持不变(方案三);将原适用13%税率的行业适用税率降至9%,原适用9%税率的行业适用税率降至6%,其他行业税率保持不变(方案四);实行8%的单一税率(方案五)。从促进产业转型角度出发,已经实施的全面“营改增”政策(方案一)能够最有效的促进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从收入分配效应角度出发,方案三、四、五都能在降低政府收入水平的同时增加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水平。从社会福利水平角度出发,方案三、四、五相较于已施行的两个方案都能够显着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综上所述,全面“营改增”政策和现行增值税税率制度能够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但对居民的收入和企业的收入都具有负效应。方案三、方案四、方案五三种税率简并方案与全面“营改增”政策和现行增值税税率制度相比,都能够显着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水平,增加实际GDP,改善居民福利水平。结合实证结果,笔者认为我国在接下来的增值税税率改革中,应该在简并税率保持税收中性的大方向上,全面考虑税率简并政策对各产业总增加值、收入分配效应、社会福利、实际GDP的影响,尽可能达到整体经济的最大效益。目前我国仅依靠市场无法对资源进行完全有效的配置,需要加入政府干预,因此可以暂时将增值税税率档次压缩为“9%+6%”两档(方案三)。同时,简并和降低税率会造成财政收入减少,可以通过加强直接税的征收力度来确保财政收入水平,如加快遗产税的推行和房产税的改革。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在实际流转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转嫁空间,不利于国家对市场的直接调控。因此我国应该逐步降低增值税在税收中的地位,提高直接税的占比。
陈思瑞[9](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研究指明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贾其鑫[10](2017)在《“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研究 ——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拉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帷幕,开始对部分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经过四年试点,改革的地域和行业范围不断扩大。到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包括建筑业在内的所有行业均被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全面替代了营业税。全面实施“营改增”,能够建立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细化社会分工、延展产业链条、推进产业融合、促进结构调整、助力产业升级、营造公平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能有效规避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设备更新、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发展水平。但是,建筑业具有关联行业多、建筑周期长、采购渠道广、成本结构复杂等特殊性,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是否能有效减轻建筑业税负(本文仅指主体流转税税负),实现此次税制改革为企业减税的总体目标,是当前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本文依据增值税原理,建立一般模型、税负均衡点模型和投入产出模型分别从行业和企业两个视角研究“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使研究视角更加开阔、研究结论相互印证。另外,本文通过系统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既能为建筑业更好的推行“营改增”政策建言献策,又能从经营策略和财务管理角度为建筑业更好应对“营改增”提出建议,为建筑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供借鉴。本文主要从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并综述、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建筑业的行业发展现状和经营特点,以及实施“营改增”前后建筑业征收流转税的基本情况进行阐述、对比;第三部分从行业角度出发,构建一般模型、税负均衡模型和投入产出模型,参考最新统计数据,测算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税负影响。经测算研究,建筑行业受税率变化、计税方法、行业增长率、中间投入要素及各要素所占比例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实施“营改增”能使建筑行业税负明显下降。第四部分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依据其近三年财务报告相关数据,研究实施“营改增”对该企业税负的影响。经研究,实施“营改增”后该企业与建筑行业税负变化情况一致,即该企业税负明显下降。同时还研究了影响建筑企业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包括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设计、成本结构、增值率、抵扣凭证的取得等;第五部分主要在前述研究基础上,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改革所遇到的经营策略和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浅谈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完全价税分离的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现行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相关分析 |
1.1 现行编制方法 |
1.2 现行铁路设计概算编制存在的不足 |
1.2.1 影响设计概算编制准确性 |
1.2.2 影响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准确性 |
2 基于完全价税分离的设计概算编制方法 |
2.1 设计概算费用项目组成的调整 |
2.2 设计概算编制方法的调整 |
2.3 增值税计列方法 |
2.3.1 建筑安装工程费 |
2.3.2 设备购置费 |
2.3.3 其他费 |
2.3.4 预备费 |
2.3.5 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 |
2.3.6 甲供物资 |
2.3.7 不计入增值税总额的项目 |
2.4 其他费增值税计列方案分析 |
2.4.1 方案一:按不同增值税类型分项计列 |
2.4.2 方案二:按固定综合税率计列 |
2.4.3 两种计列方案对比分析 |
(1)其他费的费用项目并非都计列增值税。 |
(2)不同样本项目其他费的增值税综合税率差异较大。 |
2.5 设计概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
(1)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时要合理确定甲供物资概算费用及增值税额。 |
(2)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时适用不同费率的费用项目要细化拆分。 |
(3)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时要明确其他费中暂列费用项目的明细。 |
(4)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时要合理确定费用项目的计算基数。 |
3 结 语 |
(3)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增值税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2 中国增值税分配的相关理论 |
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理论 |
2.3 中央与地方间税收的划分原则 |
2.3.1 受益原则 |
2.3.2 税种属性划分原则 |
2.3.3 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
3 中国增值税划分的现状及问题 |
3.1 中国增值税划分的现状 |
3.2 中国增值税纵向分配存在的问题 |
3.2.1 “五五分成”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力 |
3.2.2 “五五分成”加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 |
3.2.3 分税制逐渐演变为分成制 |
4 国外增值税分配的相关政策与经验借鉴 |
4.1 国外增值税分配的相关政策 |
4.1.1 德国增值税分配的相关政策 |
4.1.2 日本增值税分配的相关政策 |
4.1.3 法国增值税分配的相关政策 |
4.2 国外增值税分配的经验借鉴 |
5 中国增值税纵向分配方案的设计与测算 |
5.1 增值税纵向分配方案的设计 |
5.2 增值税纵向分配方案的测算 |
6 优化中国增值税纵向分配的结论与建议 |
6.1 优化中国增值税纵向分配的结论 |
6.2 优化中国增值税纵向分配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一)对增值税抵扣机制的研究 |
(二)关于消费型增值税对经济发展的研究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一)关于增值税抵扣存在的问题研究 |
(二)对增值税抵扣范围与税负关系的研究 |
(三)增值税转型对就业的影响研究 |
三、文献综述小结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增值税抵扣项目基础理论及政策变化 |
第一节 增值税的相关概念及原理 |
一、增值税及增值税抵扣项目 |
(一)增值税 |
(二)增值税抵扣项目 |
(三)增值额 |
二、增值税的原理 |
(一)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
(三)增值税的优缺点 |
第二节 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税收公平原则 |
二、税收中性理论 |
第三节 我国增值税抵扣项目政策的发展历程 |
一、生产型增值税阶段 |
二、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阶段 |
三、“营改增”阶段 |
四、深化改革阶段 |
第三章 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有关抵扣项目的规定 |
(一)税法规定的不可抵扣项目 |
(二)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的抵扣项目 |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存在的问题 |
(一)人工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 |
(二)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三)难以区分个人消费与企业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现有问题的成因 |
一、人工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的成因 |
(一)历史成因 |
(二)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制约 |
(三)征管技术原因 |
二、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成因 |
(一)增值税链条设计的原因 |
(二)征管的原因 |
(三)财政收入稳定的要求 |
三、难以区分个人消费与企业支出的抵扣问题的成因 |
(一)反避税的需要 |
(二)征管效率与成本的衡量 |
第四章 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现有问题的影响 |
第一节 人工成本无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 |
一、对就业的影响 |
(一)带来劳动力过剩问题 |
(二)导致劳动力结构变化 |
(三)对我国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
二、对不同企业间公正公平发展的影响 |
(一)不同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 |
(二)对企业间的发展不公正 |
三、对促进创新的影响 |
第二节 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影响 |
一、对全行业的影响 |
(一)对全行业税负的影响 |
(二)对全行业融资的影响 |
二、企业间的不公平 |
(一)同样借款的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 |
(二)对同一行业中不同企业发展的不公平 |
第三节 难以区分个人消费与企业支出的不可抵扣的影响 |
一、产生重复征税的问题 |
二、纳税心理上的抗拒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增值税抵扣项目的建议 |
第一节 将人工成本纳入进项税额抵扣项目的路径建议 |
一、参考免税农产品的做法 |
(一)类似于凭票定率抵扣方式 |
(二)核定扣除方式 |
二、将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扣除额 |
三、采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办法 |
四、执行中注意的问题 |
(一)技术上注意的问题 |
(二)允许抵扣对于经济社会的影响 |
第二节 贷款利息支出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相关建议 |
一、部分行业先行 |
二、先采用分步抵扣方式 |
第三节 难以区分个人消费与企业支出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相关建议 |
一、通过经营目的审查来区分是否可抵扣 |
二、采用部分抵扣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减税降费背景下增值税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评价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减税降费及增值税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减税降费的概念 |
2.2 西方经济学关于减税降费的理论及对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启示 |
2.2.1 西方经济学相关税负理论 |
2.2.2 西方税负理论对我国减税降费背景下增值税改革的启示 |
2.3 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
2.3.1 增值税的概念 |
2.3.2 增值税的特点 |
3 我国增值税的发展历程 |
4 减税降费背景下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增值税尚未立法,税收法律缺位 |
4.2 税率较高,税率级次过多 |
4.3 过多的税收优惠与“税收中性”原则不相适应 |
4.4 虚开增值税发票屡禁不止,发票抵扣成本较高 |
5 减税背景下国外增值税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5.1 减税背景下欧洲国家增值税改革措施 |
5.2 减税背景下欧盟国家增值税改革的经验 |
5.2.1 增值税立法程序公开透明 |
5.2.2 实行较少的税率级次 |
5.2.3 严格的税收优惠措施 |
5.2.4 先进的税收征管制度 |
5.3 对我国的启示 |
6 减税降费背景下进一步完善我国增值税的对策 |
6.1 加快增值税立法步伐,促进税收法制化建设 |
6.2 简化税率结构,提高征管效率 |
6.3 完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提高适用效率 |
6.4 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 |
6.5 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6)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相关问题概述 |
一、资管产品的含义及性质 |
(一)什么是资管产品 |
(二)资管产品的性质 |
二、我国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梳理 |
(一)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出台历程评述 |
(二)现行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基本征收规则 |
(三)资管产品税收制度的影响 |
第二章 我国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立法层次偏低,各部门政策不协调 |
二、简易征税办法的局限性 |
(一)重复征税缓解有限 |
(二)计税差异存在套利空间 |
三、资管产品管理人成为纳税人的问题 |
(一)增加管理人负担,影响税收中性 |
(二)影响资管产品项目运营效率 |
四、应税收益界定不清晰 |
(一)关于保本的界定不清晰 |
(二)持有至到期而不作为转让的适用问题 |
五、具体征税细节不明,影响实务操作 |
第三章 资管产品征税模式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不同国家资管产品征税模式探索 |
(一)美国基金和信托行业税收制度介绍 |
(二)英国基金和信托行业税收制度介绍 |
(三)日本基金和信托行业税收制度介绍 |
二、国外模式对我国资管产品税制改革的启示 |
(一)对国外基金税制总体经验的分析与借鉴 |
(二)对国外信托税制总体经验的分析与借鉴 |
第四章 我国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重构与完善 |
一、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重构与完善原则建议 |
(一)遵循税收中性和税收效率原则 |
(二)提高立法层级,建立各部门沟通机制 |
二、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的重构与完善具体建议 |
(一)调整为一般计税方法 |
(二)调整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
(三)明确保本判定的条件 |
(四)明确持有至到期的具体条件 |
(五)进一步细化纳税环节核算和申报的规定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结构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分析 |
2.1 税率结构及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内涵 |
2.1.1 税率结构 |
2.1.2 税率结构优化 |
2.1.3 增值税税率结构 |
2.1.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 税收中性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1 增值税中立性之理解 |
2.2.2 法定增值额与税收中性 |
2.3 最优商品税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3.1 拉姆齐法则 |
2.3.2 基于税收公平的最优商品税理论 |
2.3.3 公共选择视角下的最优税收理论 |
2.4 增值税税率结构形成的路径依赖 |
2.4.1 路径依赖的一般机理 |
2.4.2 我国增值税试行期间的税率结构 |
2.4.3 增值税多档税率结构与政治成本 |
2.4.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趋势 |
2.5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依据评述 |
2.5.1 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与理论选择 |
2.5.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理论选择 |
3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 |
3.1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1.1 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2 消费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3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2.1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 |
3.2.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期与经济影响 |
3.3.1 2017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2 2018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3 2019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4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4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 |
4.1 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不利于全球价值链“升级” |
4.1.1 全球供应链网络形成原因 |
4.1.2 我国在全球供应链网络中的地位 |
4.1.3 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对制造业的“锁定效应” |
4.2 增值税税率档次复杂抑制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 |
4.2.1 增值税三档税率产生的扭曲 |
4.2.2 增值税四档征收率产生的扭曲 |
4.2.3 增值税现行零税率的扭曲作用 |
5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的主要原因 |
5.1 增值税税率结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5.1.1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前流转税税负水平较高 |
5.1.2 “营改增”改革所经历的特定过渡阶段 |
5.1.3 以增值税为基础而征收的各项附加税费水平 |
5.2 征管制度缺陷对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影响 |
5.2.1 增值税信息不对称与征收管理能力缺陷 |
5.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及其弊端 |
6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 |
6.1 世界各地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1 增值税税率档次国际比较 |
6.1.2 欧盟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3 OECD成员国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4 我国周边国家(地区)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5 主要国家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2 世界各国增值税税率水平比较 |
6.2.1 增值税的累退性与差别税率 |
6.2.2 世界各国增值税优惠税率比较 |
6.2.3 增值税抵扣制度与增值税有效税率 |
6.2.4 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比较 |
6.3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启示 |
6.3.1 税收中性是现代型增值税主要追求目标 |
6.3.2 优化抵扣制度降低增值税的有效税率 |
7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 |
7.1 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路径选择 |
7.1.1 增值税税率档次 |
7.1.2 “1+1”模式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选择 |
7.2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财政约束 |
7.2.1 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 |
7.2.2 财政支出面临刚性需求 |
7.2.3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严峻 |
7.2.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合理减税规模测算 |
7.3 基于“1+1”模式的增值税税率水平优化 |
7.3.1 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2 增值税低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3 我国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优化 |
7.4 增值税征收率的优化 |
7.4.1 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
7.4.2 起征点调整为免征额 |
7.4.3 增值税免征额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 |
7.5 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 |
7.5.1 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 |
7.5.2 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 |
7.5.3 设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 |
7.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6.1 基本结论 |
7.6.2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的模拟测算及分析 ——基于CNT-CGE模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税率简并方案设计思路 |
第一节 税率简并方案的指导思想及理论依据 |
第二节 世界主要国家增值税税率结构 |
第三节 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 |
第三章 税收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描述 |
第一节 可计算一般模型介绍 |
第二节 税收CGE模型部门划分 |
第三节 税收CGE模型设计 |
第四节 税收CGE模型各模块主要的函数方程 |
第四章 税收社会核算矩阵和参数校准 |
第一节 社会核算矩阵的构成 |
第二节 平衡SAM表 |
第三节 微观SAM表构建 |
第四节 参数校准 |
第五章 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模拟测算结果分析 |
第一节 不同税率简并方案对产业及就业的影响 |
第二节 不同税率简并方案的收入分配效应 |
第三节 不同税率简并方案对GDP和社会福利的影响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10)“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研究 ——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我国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基本情况概述 |
2.1 我国建筑业发展现状及经营特点 |
2.2 我国增值税改革历程与建筑业“营改增”前后流转税变化 |
第3章 实施“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税负影响 |
3.1 相关假设 |
3.2 研究模型构建 |
3.3 样本数据的获取 |
3.4 计算公式 |
3.5 建筑业税负变化分析 |
3.6 实施“营改增”后影响建筑业税负变化的因素 |
第4章 实施“营改增”对“中国建筑”的税负影响 |
4.1 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
4.2 企业税负测算相关说明 |
4.3 实施“营改增”前后“中国建筑”税负变化研究 |
4.4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影响企业税负变化的因素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浅谈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完全价税分离的铁路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研究[J]. 钟明琳,李伟,金强,唐小平. 建筑经济, 2021(09)
- [2]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选择与制度设计[J]. 徐嘉艺. 企业合规论丛, 2020(01)
- [3]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增值税分配研究[D]. 冯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1
- [4]我国现行增值税抵扣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研究[D]. 王浩.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5]减税降费背景下增值税改革问题研究[D]. 张晓.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6]资管产品增值税制度改革研究[D]. 吕倩文.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D]. 王蕴.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8]不同增值税税率简并方案的模拟测算及分析 ——基于CNT-CGE模型[D]. 张凡普.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6)
- [9]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研究 ——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D]. 贾其鑫. 西北师范大学, 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