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在温州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典当业审批工作会议闭幕(论文文献综述)
赵建达,吴昊[1](2021)在《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二)》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70年1月3~11日,浙江省在常山县召开全省小型水利水电现场会议,传达贯彻水电部1969年10月在福建永春县召开的南方山区小型水利水电座谈会精神和小水电"以小型为主,自办为主,设备自行制造为主"的方针,落实全省小水电年装机3万kW的任务。6月,"全国电力工业增产节约展览会"上再次展出水电部模型厂制作的永春农村小水电建设模型,周恩来总理说:"南方各省可以大搞小水电,像永春那样,要大力宣传。"邓颖超说:"很好,全国都像永春这样就
李其成[2](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段志国[3](2016)在《分权背景下的地方金融监管权研究》文中指出金融监管体制的核心是如何在不同监管主体之间分配监管权,其实质是监管权的配置问题,不仅包含横向层面的部门分配,也包含权力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纵向分割。金融监管权的纵向配置是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地方金融监管权即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纵向分配的一种制度安排。当前,我国地方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国家层面已就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分权作出初步的政策安排,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理论基础不清、权力配置不当、运行无序等问题,如何规范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及运行既是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法学研究不容回避的课题。本文以地方金融监管权为主题,围绕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基础理论、权力配置、主体要素、权力内容以及权力运行等内容展开研究,力求对地方金融监管权这一制度作出更为深入的分析。本文结构分为三部分:导论、正文和结语。导论部分说明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以及主要的创新点,结语是对全文观点的总结,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理论证成。金融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央与地方金融分权以及分权背景下金融监管权的纵向配置构成了讨论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逻辑起点。地方金融监管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层次化的产物,是对中央金融监管权的补充,也是国家金融监管整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权具有不同于一般金融监管权的特点,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地方金融监管权既是对地方金融市场发展的制度回应,也契合了地方政府全面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需要,其理论基础在于市场失灵理论、公共物品理论、法律不完备理论以及地方治理理论,正当性来自宪法规定以及自身所具有的民主、秩序、效率等内在价值。第二章: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分权与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和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历史密切相关,历经了收放循环的过程。目前金融监管结构呈现出中央集权与地方有限分权的格局,地方金融监管权存在权力来源合法性缺陷、权力配置内容的非结构性、配置方式的非制度化等问题,亟需法律规范。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受诸多因素制约,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结构、金融制度、政府职能等均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金融监管权的配置应坚持有限分权、监管效益、权力法定、权责平衡的原则,确定地方金融监管权与市场、权利和权力边界,引入协同治理与功能监管的理念,构建起统合式分层监管结构,在横向层面实行统合监管,在纵向层面实现分层监管,以实现有效监管的目标。第三章:地方金融监管权的主体。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既须遵循金融监管的一般原理以保障监管有效性,又须考虑现实政治体制以及与地方政府、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多重关系,具有不同于一般监管机构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存在主体分散、法律地位不明、专业能力不足以及职能运行冲突等问题。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角色确定上,地方金融办的职能与金融监管目标存在内在冲突,应实现金融监管职能与融资职能在机构层面上的互相分离,设置相对独立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法律定位,整合当前分散的监管职能,统一行使对相关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监管能力。第四章: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对象及内容。地方金融监管是一个不断发展创新与监管干预的调适过程,监管对象的确定应当分清地方金融监管与市场自律和中央监管的边界,以金融功能观为基础,遵循市场性、区域性、风险性的划分原则。在现阶段,应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与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进行调整,可分为资金融通类、融资担保类、资源配置转移类、金融信息中介类等类型,构建开放式体系,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内容受地方政府层级限制以及中央金融监管授权的约束,包括有限的规则制定权、市场准入权、监督检查权和采取监管措施权。第五章:地方金融监管权的运行。地方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不仅取决于静态意义上的权力配置,还应就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联系与制约关系作出制度安排。地方金融监管权的运行机制包括权力运行的程序控制、协调制度、监督制度以及配套制度等。在程序上地方金融监管权应遵守公开、公正、效率、参与的理念,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程序规则。在协调机制上应当建立激励与约束结合的利益调节制度、资源共享的信息沟通制度和协同合作的监管会商制度。同时,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与问责,推进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市场自律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保障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有效运行。
董赤[4](2010)在《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文中认为“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是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发展历程、主要思潮与对人们审美价值取向进行系统性探究的史论性命题。对于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室内设计艺术的发展演变,室内设计文化的形成规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重点考察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文化特征、艺术规律和文化特征,并对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前瞻性研究。在我国设计艺术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设计艺术的价值追求经历了由功能至上到功能与审美大体均衡,再到审美逐渐压倒功能的发展阶段。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和行业,在步入21世纪时,设计艺术在社会经济和大众生活中的支撑发展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我国设计艺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应当说成就卓着,尤其在室内设计方面。但从学界的研究来看,整体上仍停留在总体的历史性框架内,重复性研究较多,亟需立足于发展的视角,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历史性反思。本课题正是在这一视角和背景下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反思,它是一种对过去30年来室内设计艺术发展的把脉,既是一种建设性的批判,也是一种指向未来的探讨。本文在开篇对所选题题目的有关概念、现实记忆、史学思考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与介绍。并从八个方面深入研究室内设计艺术的本质规律。第一章,重点阐述了室内设计自觉意识于新时期初始,其室内设计参与我国对外开放需要和设计师们的思考,也包括作为工艺美术概念下的设计艺术在经济建设中得到的确认。第二章,从中国室内设计教育内容入手,以改革开放的设计理念,分析室内设计教育较早适应社会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并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下,以“走出去、请进来”为理念,研究确立专业概念,调整艺术教育结构,加强与国际设计教育交流,向社会输送设计人才,传播设计文化,完善室内设计教育模式。第三章,分析了西方艺术思潮的传入,传播的主要途径和对对我国室内设计的影响与冲击,以及国内设计界精英们的思考与行动。第四章,主要阐述新时期以来,设计艺术的室内设计在学术上的种种努力,介绍其研究成果,“人的主题”作为设计的本质提出,营建“室内设计”并发展到“室内环境设计”,及竞赛和评价机制的导入对专业发展的影响。使我国新时期以来,室内设计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呈现出清晰的思路。第五章,介绍了作为艺术设计中的室内设计艺术在市场运作中,行业组织、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并深入分析了多年来这一行业所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第六章,就室内设计中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联系、影响以及室内设计本身技术层面的支持所带来的产业化进行把脉,以便于我们从中了解室内设计作为“艺术设计”传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所呈现的引领力量和自身的现代性特征。第七章,重点阐释室内设计由为少数人来享用的艺术走向民间生活,成为大众消费的一种方式。专业的室内设计推动了设计文化,从而影响了大众审美取向。政府与行业组织也积极地指导室内设计,充分体现出的人文关怀,也使得设计与消费、健康与审美,规范与标准等方面健康有序地发展。第八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成熟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第九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发展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论文的最后结论部分,对我国室内设计学科发展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温故而知新”,正是因为这段历史的研究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从中可以获得不少的历史的经验和启示,为推动中国的室内实际进一步发展而追求和探索新的方向。
王春宇[5](2010)在《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发展活跃,2008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民间借贷的作用加以肯定,指出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同时,由于民间借贷长期处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给金融市场和社会带来不稳定。因此研究我国民间借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经济视角和法律视角看,民间借贷泛指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经济主体(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所从事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让及还本付息活动的总和。民间借贷具有普遍性、地缘性、非监管性和隐蔽性的特征。民间借贷主要包括:私人借贷(包括高利贷)、“银中”或“银背”、典当、互助会、私人钱庄、连结贷款、集资等形式,其中私人借贷和“银中或银背”为民间借贷的初级形态,私人钱庄为民间借贷的高级形态,其余为民间借贷的中间形态。民间借贷是地下经济的一种具体运行方式,运用收入支出法可以估算地下经济规模,根据假设地下经济和公开经济具有相同的短期信贷比重、假设民间借贷全部为短期借贷,估算出我国民间借贷规模及分省民间借贷规模。我国民间借贷在改革开放初期规模较小,民间借贷规模到1991年突破约1,000亿元左右人民币并波动上涨,到2006年突破10,000亿元以上人民币;各省份之间民间借贷规模差距较大,总体上说各区域民间借贷规模呈现东部→中部→西部递减态势。各项衡量二元结构强度指标的计算结果显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差距较大,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城乡二元结构引发城乡金融二元结构,我国金融机构在城乡间分布不均衡,作为金融主体的银行,市场结构布局严重失衡,使资源配置在城乡间分配不均衡,这种不平衡性为民间借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同时也为全社会民间借贷存在提供了土壤。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二元结构是民间借贷发展的格兰杰原因,民间借贷与二元结构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二元结构扩大民间借贷随之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在大中小企业间资本供应不均衡,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而存在。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金融自由化政策实施的初期可以抑制民间金融发展,但在一段时间后抑制作用消失。银行存款和贷款利率分别影响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供给和需求,实证结果显示上调存款利率民间借贷将减少,而上调贷款利率民间借贷将增加,贷款利率的影响大于存款利率,因此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提高利率最终将导致民间借贷的扩张。非公有经济是民间借贷市场主要的资金需求者之一,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非公有经济发展,其资金需求量增加,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发展。我国民间借贷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民间借贷的发展受多因素综合影响,其存在和发展有其必然性。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实证分析显示民间借贷发展是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民间借贷对非公有经济的当期促进作用较小,滞后影响较大,可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目前我国非公有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民间借贷在区域问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力度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递减状态,东部地区的推动力度最大,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问的差距较小。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案例显示,由于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非监管性容易引发高利贷(及超高利贷)损害借款人利益并引发黑社会势力介入,影响社会稳定;现阶段民间借贷不完全具有合法地位,民间借贷经营没有法律依据、缺乏监管,使得民间借贷运营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民间借贷可以无限扩张,如果资金链断裂,将使资金提供者遭受全部损失,民间借贷市场风险扩大。吸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区)民间借贷发展经验,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主选择和控制风险的原则下应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要在继续维持民间借贷的非正规金融特征的基础上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并对民间借贷进行监管,对高级形态的民间借贷可以引导其向正规金融机构转化。对民间借贷规模既要遵循银行存贷利率的内在规律,同时也要控制民间借贷与民营经济发展相一致的规模。
尹永纯[6](2006)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文中研究指明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20多年来,利用外资始终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相伴而行,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文根据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出台的利用外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对利用外资政策的发展演变历程进行了考察,对利用外资不同阶段的政策变化特点、绩效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利用外资的基本经验,并针对利用外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本文由绪论、七章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 绪论主要阐述了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目前的研究现状及论文的基本构架、创新之处、难点及写作方法。 第一章,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回顾。本章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理论来源,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发展的历史轨迹,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利用外资的曲折历程进行了历史回顾。在此基础上,对利用外资实践出现曲折的原因、利用外资的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的经验教训为改革开放后利用外资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第二章,利用外资的酝酿与起步。本章首先回顾了利用外资政策酝酿的国际国内背景及酝酿过程。国际背景主要是和平与发展时代条件下的世界各国经济贸易联系的日益加深。国内背景主要是对改革开放前20年左倾错误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文革”后,中国领导人纷纷出国访问,中国经济考察团出国考察后,深刻感受到了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经过国务院务虚会、全国计划会议和中央工作会议上的充分酝酿与讨论,中央领导层在利用外资加快现代化建设问题上达成共识。其次,考察了利用外资政策出台的过程。包括利用外资机构的设立与法律的草创、落实华侨政策,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利用外资的试点地区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利用外资的一些具体政策及实施。再次,从利用外资的环境、优惠政策、管理经验等方面分析了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从利用外资的方式、来源、产业结构等方面分析了起步阶段利用外资的特点。 第三章,利用外资的初步发展。1986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开始进入初步发展阶段。针对起步阶段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这一阶段外资政策调整的重点是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的环境,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分析了1988年中国“第二次投资热潮”出现的几个相关因素。第二
李清泉[7](2000)在《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文中指出区域发展不平衡,既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之一,也是世界各大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过去,立足现实,面向未来,高瞻远瞩地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和“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本论文力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区域发展战略问题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去思考、去研究。 论文由导言、五章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导言部分分析了邓小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坚持和发展。第一章按照“背景→政策→行动→效果”的思路,对新中国成立50年来区域发展战略进行了历史回顾,对区域发展态势的总体状况进行了描述。第二章对9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差异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讨论,从自然、政策、体制、人力资源、经济全球化等因素入手,分析了区域差异形成的若干原因。第三章对西方市场型区域协调模式和政府干预型区域协调模式进行了概述和评介,对美国、苏联、巴西、印度世界大国解决区域差异的政策措施和经验教训作了介绍。第四章对我国理论界关于区域发展的理论观点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对“九五”计划以来我国政府实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的实践进行了理论思考。第五章探讨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提出西部大开发要转变旧观念、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当前特别要注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实施知识发展战略。结束语从历史的角度提出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不仅是中国革命中的一个大问题,也是中国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大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不平衡性规律,是事关中国革命和建设成败的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新时期我们党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不平衡性,提出了通过不同区域有先有后的不平衡发展,最终达到区域相对平衡发展的战略。这个战略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也出现了差距扩大的问题。我们应当用历史的、辩证的和发展的观点看待我国区域差距,全面理解十五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的重要论述,对缩小我国区域差距,既要树立信心,又要有耐心,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为缩小区域差异。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中华民族全面振兴努力奋斗!
二、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在温州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典当业审批工作会议闭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在温州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典当业审批工作会议闭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二)(论文提纲范文)
1970年 |
1971年 |
1972年 |
1973年 |
1974年 |
1975年 |
1976年 |
1977年 |
1978年 |
1979年 |
1980年 |
1981年 |
1982年 |
1983年 |
1984年 |
1985年 |
1986年 |
1987年 |
1988年 |
1989年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分权背景下的地方金融监管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及评析 |
三、研究的方法、内容及主要观点 |
四、主要创新及不足 |
五、概念的使用说明 |
第一章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理论证成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研究的逻辑起点 |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下的分权 |
二、经济法语境下的金融干预与金融分权 |
三、金融监管权的权力结构与层级配置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法律意蕴 |
一、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概念界定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定位与性质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 |
二、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 |
三、公共物品理论 |
四、地方治理理论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正当性 |
一、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价值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正当性危机及回应 |
第二章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历史条件 |
一、我国中央与地方金融分权的历史演进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环境 |
一、政治结构约束 |
二、金融制度约束 |
三、政府职能约束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与原则 |
一、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目标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原则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结构 |
一、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方式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边界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框架 |
第三章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主体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机构的理论与经验 |
一、金融监管机构的一般理论 |
二、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模式 |
三、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设置的国际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现状与困境 |
一、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现状 |
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困境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角色确定与制度设计 |
一、金融办的职责定位与监管组织机构的目标冲突 |
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角色承担 |
三、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
第四章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对象及内容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对象 |
一、地方金融监管对象的现状检视 |
二、地方金融监管对象的确定准则 |
三、地方金融监管对象的调适:理想与现实的平衡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内容 |
一、有限的规则制定权 |
二、市场准入权 |
三、监督检查权 |
四、采取监管措施权 |
第五章 地方金融监管权的运行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程序控制 |
一、程序在地方金融监管权控制中的价值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程序控制理念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程序规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协调机制 |
一、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冲突表现 |
二、地方金融监管权协调的具体制度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监督制度 |
一、监管机构的“经济人”特性与监管失灵 |
二、监督制度的安排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运行的保障制度 |
一、推进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 |
二、健全金融法律制度 |
三、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
四、发挥金融市场的自律功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概念话语 |
(二) 现实记忆 |
(三) 史学思考 |
一、室内设计的自觉意识 |
(一) “十大建筑”与室内装饰艺术的初生 |
(二) “国际机场壁画”与绘画装饰艺术的发展 |
(三) “广告”对“工艺美术”设计意识的催生 |
二、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崛起 |
(一) 思想解放与理性回归 |
(二) 建筑设计的发展与室内设计理念的生成 |
(三) 室内设计行业的生成与市场化 |
三、探索中前进的室内设计教育 |
(一) 从工艺美术到艺术设计教育 |
(二) 设计教育的实践与创新 |
(三) 设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
四、设计艺术的“西学东渐” |
(一) 渐行渐近的国外设计思潮 |
(二) 室内设计的现实走向 |
(三) 全球化语境下的本土化反思 |
五、设计艺术的学术拓展与反思 |
(一) 概念的确立与演变 |
(二) 在交流中日渐成熟的艺术设计 |
(三) 实践与理论的互促——室内设计的创作与竞赛 |
(四) 室内设计与人的主题 |
六、走向规范化的室内设计业 |
(一) 发展中的行业组织 |
(二) 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 |
(三) 走向规范的必然选择 |
七、室内设计的硬件与软件 |
(一) 各类相关行业间的互动与实践 |
(二) 设计表现与设计艺术的重构 |
八、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一) 室内设计走向民众生活 |
(二) 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三) “发烧”、反思与务实 |
九、发展期的设计艺术 |
(一) 外来经验的本土转换 |
(二) 生存的欲求与应对 |
(三) 消费时代的室内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来源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4.1 民间借贷的内涵与外延 |
1.4.2 民间借贷产生原因的分析 |
1.4.3 民间借贷发展分析 |
1.4.4 评价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内容 |
1.6.2 技术路线 |
1.7 论文的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 |
2.1 民间借贷的界定 |
2.1.1 经济视角的分析 |
2.1.2 法律视角的分析 |
2.1.3 本文对民间借贷的界定 |
2.2 民间借贷的理论基础 |
2.2.1 二元结构论 |
2.2.2 金融抑制 |
2.2.3 法经济学 |
2.3 本章小结 |
3 民间借贷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二元结构与民间借贷 |
3.1.1 传统二元结构 |
3.1.2 城乡二元金融结构 |
3.1.3 二元结构与城乡金融二元结构的实证分析 |
3.1.4 二元结构引发民间借贷 |
3.2 金融抑制与民间借贷 |
3.3 法经济学与民间借贷 |
3.3.1 成本收益分析 |
3.3.2 风险利益平衡公式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规模 |
4.1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历程 |
4.1.1 1949-1978年的民间借贷 |
4.1.2 1979-至今的民间借贷 |
4.2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规模测算 |
4.2.1 测算思路与方法 |
4.2.2 全国民间借贷规模测算分析 |
4.2.3 分地区民间借贷规模测算 |
4.3 本章小结 |
5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二元结构对民间借贷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1 指标设计与数据来源 |
5.1.2 单位根检验 |
5.1.3 Granger检验 |
5.1.4 回归分析及协整检验 |
5.2 金融市场对民间借贷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金融市场发展对民间借贷的影响 |
5.2.2 金融市场利率变动对民间借贷的影响 |
5.3 非公有经济对民间借贷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1 指标设计与数据来源 |
5.3.2 单位根、协整及Granger检验 |
5.3.3 VAR模型构建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民间借贷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
6.1 民间借贷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6.1.1 民间借贷对非公有经济的影响 |
6.1.2 民间借贷对各区域经济的影响 |
6.2 民间借贷负面影响的案例分析 |
6.2.1 浙江民间借贷分析 |
6.2.2 乐清倒会案分析 |
6.2.3 集资案例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境外民间借贷发展及经验 |
7.1 发达国家民间借贷发展实践 |
7.1.1 美国的民间借贷发展 |
7.1.2 日本的民间借贷发展 |
7.2 发展中国家(地区)民间借贷发展 |
7.2.1 菲律宾连结性贷款 |
7.2.2 印度的民间借贷发展 |
7.2.3 孟加拉乡村银行 |
7.2.4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间借贷发展 |
7.3 境外民间借贷发展经验及借鉴 |
7.3.1 以正规金融信贷限制民间借贷发展 |
7.3.2 正规金融与民间借贷合作发展 |
7.3.3 对民间借贷进行立法和监管 |
7.3.4 实施体制内监管 |
7.4 本章小结 |
8 规范民间借贷发展的对策建议 |
8.1 规范民间借贷的原则 |
8.1.1 效率优先原则 |
8.1.2 兼顾公平原则 |
8.1.3 自主自愿原则 |
8.1.4 控制风险原则 |
8.2 规范民间借贷的对策 |
8.2.1 维持民间借贷非正式性特征 |
8.2.2 确认民间借贷合法地位 |
8.2.3 对合法化民间借贷进行监管 |
8.2.4 为民间借贷提供发展空间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利用外资问题研究述评 |
四、创新之处和难点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回顾(1930—1970年代)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观和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思想 |
二、列宁对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论述及利用外资思想 |
三、苏联利用外资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基本历程 |
一、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轨迹 |
二、20世纪50年代中国利用外资的实践 |
三、从20世纪60年代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的曲折历程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利用外资的总体评价 |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走入误区的原因 |
二、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利用外资的综合评价 |
第二章 利用外资的酝酿与起步(1978—1985)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酝酿与启动 |
一、利用外资重新启动的历史背景 |
二、利用外资的酝酿过程 |
第二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出台 |
一、一系列利用外资重大举措的出台 |
二、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 |
三、利用外资问题上的争论与“租界风波”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与特点 |
一、利用外资的成效 |
二、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及消极影响 |
三、利用外资的几个重要特点 |
第三章 利用外资的初步发展(1986—1991)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 |
一、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背景 |
二、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 |
三、“第二次投资热潮”的形成 |
第二节 利用外资的曲折发展 |
一、治理整顿对利用外资的影响 |
二、“六·四事件”的消极影响 |
三、“洋浦风波”——围绕是开放还是“卖国”的争论 |
四、利用外资走出阴影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分析 |
一、利用外资取得的成效 |
二、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利用外资的快速发展(1992—1996)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
一、冲破“姓资姓社”的思想迷雾 |
二、利用外资新的发展态势 |
三、利用外资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
第二节 外资政策的实施与国民待遇体制的初步探索 |
一、改善投资环境,拓宽利用外资领域 |
二、出台新的产业政策,加强利用外资的产业导向 |
三、特区还要不要“特”下去的争论及特区外资政策的调整 |
四、逐步实行外商投资的国民待遇体制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分析 |
一、利用外资的成效 |
二、外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加入WTO前后利用外资的稳步发展(1997—2005)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继续完善的背景 |
一、围绕利用外资问题的争论 |
二、国际国内利用外资环境变化对利用外资政策的影响 |
三、利用外资指导思想的转变 |
第二节 加入WTO前利用外资政策的继续完善 |
一、实施多元化引资战略,多渠道多方式吸收外商投资 |
二、继续强化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 |
三、继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 |
四、完善外商投资的地区布局,加大中西部引资力度 |
五、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 |
第三节 加入WTO后利用外资政策的继续完善 |
一、加入WTO后中国继续完善利用外资政策的背景 |
二、利用外资政策需要实行的战略转变 |
三、利用外资政策的继续完善 |
四、利用外资战略的重大转变——实施“走出去”战略 |
第四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分析 |
一、利用外资取得的成效 |
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
第六章 利用外资政策的演进路径及基本经验 |
第一节 利用外资的演进路径 |
一、利用外资在空间上的演进 |
二、利用外资在方式上的演进 |
三、利用外资在战略目标上的演进 |
四、利用外资政策体系的演进 |
第二节 利用外资的动因分析 |
一、利用比较优势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战略的需要 |
二、利用外资在国际分工方面的比较优势 |
三、稳定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 |
四、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符合比较优势的外资政策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基本经验 |
一、解放思想,大胆实验,勇于创新,不断进行政策上的调整和完善 |
二、坚持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适度举借外债 |
三、努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
四、从坚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到主动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 |
五、坚持政策导向性,利用外资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服务 |
第七章 利用外资的影响、问题及思考 |
第一节 利用外资的积极影响 |
一、缓解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经济的发展 |
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 |
三、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四、促进了中国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
五、扩大了就业、缓解了就业压力 |
六、促进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加深了中国和世界的经济联系 |
第二节 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
一、地方政府在引资中恶性竞争,利用外资效益低下 |
二、优惠政策的滥用,使内外资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不公平 |
三、“市场换技术”政策存在的严重问题 |
四、外资企业逃税和利润成本转移使中方蒙受损失 |
五、跨国公司投资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
六、利用外资增加了中国经济安全的不稳定性因素 |
七、外资立法体系不完善 |
第三节 进一步利用外资的思考 |
一、政府转换角色,引资的主体由政府转为企业 |
二、内外资政策从差别政策、倾斜政策转向统一的环境政策 |
三、转变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
四、强化外资政策地区导向,加大中西部引资力度 |
五、在利用外资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7)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50年区域发展战略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建国后前29年的区域发展战略 |
一、 以“156项”布局为代表的着重建设内地的阶段(1949—1957年) |
二、 “大跃进”追求独立工业体系及其以后困难时期的调整阶段(1958—1964年) |
三、 向“大三线”地区实施战略转移的阶段(1965—1971年) |
四、 大型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向东部转移的阶段(1972-1978年) |
第二节 新时期21年来的区域发展战略 |
一、 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也要搞好建设的阶段(1979-1991年) |
二、 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同时开始强调要兼顾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阶段(1992-1999年) |
三、 鼓励东部沿海地区继续发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阶段(2000年始) |
第三节 50年区域发展态势的总体状况 |
一、 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差异状况 |
二、 南北区域差异状况 |
第二章 9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差异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区域发展差异的具体情况 |
一、 经济竞争力状况 |
二、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状况 |
三、 工业经济发展水平状况 |
四、 社会发展水平状况 |
五、 生活质量状况 |
六、 基础设施状况 |
第二节 自然地理因素与区域发展 |
一、 自然地理环境条件 |
二、 资源禀赋条件 |
三、 区位条件 |
第三节 政策因素与区域发展 |
一、 对外开放政策 |
二、 价格政策 |
三、 产业政策 |
四、 投资政策 |
五、 财政政策 |
第四节 体制因素与区域发展 |
一、 经济体制改革进展状况 |
二、 非国有经济发展状况 |
第五节 人力资源因素与区域发展 |
一、 劳动者文化素质状况 |
二、 科学技术人员状况 |
三、 经营管理者水平状况 |
四、 思想观念状况 |
第六节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发展 |
一、 引进外资状况 |
二、 对外贸易状况 |
三、 企业竞争力状况 |
四、 金融和管理中心形成状况 |
第三章 国外区域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分析 |
第一节 西方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分析 |
一、 市场型区域协调模式 |
二、 政府干预型区域协调模式 |
第二节 国际社会中大国的区域差异现象 |
一、 美国区域发展状况 |
二、 苏联区域发展状况 |
三、 巴西区域发展状况 |
四、 印度区域发展状况 |
第四章 我国区域发展理论分析和国家区域政策评价 |
第一节 我国理论界关于区域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 一个重点论 |
二、 一个半重点论及其他 |
第二节 我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措施和效果 |
一、 关于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及其效果 |
二、 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及其效果 |
三、 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开放步伐,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及其效果 |
四、 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的政策及其效果 |
五、 关于加强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的政策及其效果 |
六、 关于重庆设立为第四个直辖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及其效果 |
七、 关于发挥资源优势的政策及其效果 |
八、 关于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及其效果 |
九、 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
十、 关于高耗能产业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及其效果 |
第五章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国际国内新形势要求西部大开发开拓新思路 |
一、 西部大开发面临的国际条件 |
二、 西部大开发面临的国内条件 |
三、 西部大开发与以往建设重点区域不同的特点 |
四、 西部大开发要转变旧观念、探索新思路 |
第二节 西部大开发的地域范围、步骤目标和政策措施 |
一、 确定西部大开发的范围 |
二、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
三、 明确西部大开发的双重目标 |
四、 设计西部大开发的分阶段推进 |
五、 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建议 |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一、 把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 |
二、 对重大经济决策进行环保审议,从源头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三、 典型引路、个体承包,加强对黄河、长江等重要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
四、 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
五、 把环保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
第四节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西部经济发展 |
一、 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 |
二、 搞好能矿工业的结构调整 |
三、 大力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
第五节 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发挥企业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 |
一、 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 |
二、 发挥军工企业高技术的优势 |
三、 加快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
第六节 实施知识发展战略,为西部大开发培养和输送大批人才 |
一、 加速教育发展,提高西部地区吸收知识的能力 |
二、 加快通讯、网络设施建设,扩大西部地区交流知识与信息的能力 |
三、 改革科研体制,提高西部地区获取知识的能力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四、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在温州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典当业审批工作会议闭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二)[J]. 赵建达,吴昊. 小水电, 2021(01)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分权背景下的地方金融监管权研究[D]. 段志国. 中央财经大学, 2016(12)
- [4]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D]. 董赤. 东北师范大学, 2010(11)
- [5]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D]. 王春宇.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0(03)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D]. 尹永纯. 中共中央党校, 2006(02)
- [7]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D]. 李清泉. 中共中央党校,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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