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洪兆龙[1](2021)在《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数字服务出口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数字技术飞速发展,这使得各方面都发生很大改变,全球GDP大幅度提升,数字贸易也更加繁荣。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数据流发挥自身力量,为GDP发展注入生命力,其在GDP增长总额之中所占比重很大,数额能够达到2.8万亿美元。在2005-2018年间,数字交付贸易额度提升幅度大,增长态势迅猛,其自身地位也跻身于总贸易额的前列,为总贸易额贡献着重要力量,增长百分比达到8%。在数字服务贸易不断向前迈进的进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挑战以及阻碍,数据存在较高的本地化需求,对数据隐私的保护力度也需要合理有效提升等等。种种问题使得各国数字服务贸易顺畅性有所降低,交易成本更大,所需资金更多。根据有关数据的统计,到2017年为止,大约27%的贸易协定之中都具有与数字贸易相关的条款,这促使不同区域之间贸易监管水平产生差距,壁垒变多,对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产生不利影响,削弱其竞争力度。因此,在数字服务贸易监管水平不尽如人意的状况之下,需要对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进程中所存在的阻碍及壁垒问题都做出详细的梳理以及探究,促使贸易得到更好的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合作效果更好。本文首先对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相关概念、表现形式与特点进行梳理与介绍,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包括数字服务贸易数据管制壁垒,数字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壁垒和市场准入壁垒。紧接着梳理了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评估体系的演进趋势,并通过新型评价体系,即OECD壁垒测度方法和其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数据库的数据对世界50个国家进行壁垒量化评估。并且从中选择了11个国家详细比较了2019、2020年数字服务贸易五大领域壁垒的变化情况,对比了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的差异。从DSTRI指数反映的结果来看,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在所选取的样本国家或地区中最高,这与数字服务贸易自身特性息息相关,也与贸易规则与数字经济间的脱轨有联系。那么较高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会如何影响贸易出口,面对数字经济的到来,我国又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合理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壁垒更好促进经济发展,这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的问题。通过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预测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会抑制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在实证分析中,基于OECD构建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本文利用引力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整体的OLS回归,并利用稳健性检验进一步验证结果的可靠性,探讨了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贸易规模的影响。最后,得出了以下结论: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对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产生负向影响,相比出口国,进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更显着,说明由于进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严重化,会显着降低数字贸易自由化程度,降低贸易出口是必然的。因此,中国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可以采取合适的政策策略应对贸易壁垒,促进我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提升国家经济实力。一方面,重视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通过提升我国GDP,使数字经济成为我国新时代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就是通过削减我国以及他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来达到提升数字服务贸易出口的目的。具体而言,要建立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预警制度,构建均衡的信息保护体系,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得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相关政策体系都得到更好完善。加强国际数字服务贸易规则研究,参与壁垒研究设计,强化各国数字服务贸易交流合作,促进数字服务贸易更好的发展。
曾晶[2](2021)在《中国-印度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对比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服务经济时代的到来,服务业成为世界经济之战的重要领域,世界各国都愈发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中国与印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在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历史渊源上有非常相似之处。然而,中印两国走的是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中国在经济发展中优先发展重工业,印度则倡导以发展服务业为核心的发展路径。我国服务贸易虽然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但增长速度快,截至2019年底,我国服务贸易额连续六年保持世界第二,年均增速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印度对服务产业的大力支持,使得服务贸易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比如持续扩大的贸易规模,飞快的增长速度以及高额的贸易顺差等,尤其是信息与技术产业已走向世界前列。虽然我国服务贸易总额超过印度,但在发展质量上参差不齐,与印度有很大的差距。本文以中国与印度服务贸易为研究对象,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比较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竞争力状况,并进一步探究两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来源。根据中印两国的比较分析,促使我国的服务业补短板增强项,调整贸易发展模式,找出新的发展方向,对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具有建设性的意义。在研究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的相关问题上,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步骤着手:第一,简要介绍本文所研究的相关背景,并确定分析思路,对文章进行一个整体的规划路线。第二章,着重阐述服务贸易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同时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与评述。第三章,在GDP构成、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和贸易结构上比较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第四章,从MS指数、TC指数、RCA指数对中印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测量与对比分析,最后做出总结。第五章,基于时间序列数据,以钻石理论为基础,建立模型,对中印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第六章,得出相关结论并结合自身定位,给出可行性的措施与建议,进一步推动中国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本文主要致力于研究中印两国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的差异,探求两国的竞争优势,通过国际上通用的评价指标进行分析中印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在总额上,虽然从MS指数上发现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的绝对值高于印度,但是通过RCA指数表现出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平均水平的相对优势并不如印度。同时从TC指数上得出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不平衡,呈现持续贸易逆差状态的结论。所以中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比不上印度。在结构上,中国传统服务业三大指标的数值均大于印度,但对于现代服务业,我国却比不上印度的发展实力,说明中国的传统服务业发展态势较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印度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必须借鉴印度成功的发展经验来促进本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于是通过实证分析影响两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因素,发掘出提升两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动力。在实证结论中,人力资本、人均GDP、外商直接投资和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度均对中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有积极的影响;而货物贸易对两国发展的影响呈相反的结果,这也充分地说明了中国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没有产生很好的协同作用。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最后提出促进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主要从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培育服务型专业人才、强化货物贸易的带动作用、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这五个方面进行阐述,具有现实性意义。
赵宇捷[3](2021)在《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与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进入21世纪后,全球掀起了数字经济浪潮,“数字化”重塑全球产业布局的重心,在服务贸易上尤为凸显。在发达国家的引导下,全球逐渐产生“服务型经济”的新格局,数字技术极速提升了服务的可贸易性,使得数字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内容,也将成为我国“十四五”规划及更长远时期的经济增长引擎。中国与印度同在金砖国家之列,同拥有富饶的资源和价格低廉的人力资本,印度的产业布局长期着重于服务贸易,中国后来居上,实现了服务贸易规模的飞速发展,两国存在长期的竞合关系。但目前对于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竞争力研究的文献较少,因此,为了找到我国与印度数字服务贸易存在的差距,以提升我国数字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对中印数字贸易竞争力展开研究是必要的。鉴于此,本文以中印数字服务贸易为研究对象,结合指数分析法与实证分析法,对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展开对比并分析,后对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首先,文章对数字服务贸易和产业竞争力进行概念界定,并梳理了相关文献。其次,从总量、结构和发展环境三个角度对比分析中印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现状,发现我国数字服务贸易占比较印度略低,贸易结构存在不合理性,但拥有更良好的发展环境,且发展趋势良好。之后,文章建立指标体系,由国际市场占有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组成,对比分析两国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发现我国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竞争力呈上升趋势,但整体竞争力水平低于印度,但发展趋势更佳。两国也存在相似之处,如知识产权使用费竞争力较弱,且没有明显扭转为竞争力增长的趋势。此后,文章先使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法研究影响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因素,发现城市化水平、互联网使用率、研发强度、人均GDP、货物贸易出口的提升均会促进中印两国数字服务贸易的出口,对外直接投资和开放度对两国体现出一定差异。之后选取16个国家数字服务贸易为研究对象,进行全样本分析,并参照发达经济体进行国别比较。结果表明,对于中印所属的发展中经济体,合理引入外资对其数字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作用更有力,而发达经济体则更受益于城市化水平的提升。最后,结合研究结论提出政策性建议,为发展我国数字服务贸易提出一些思考。
文思君[4](2021)在《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的思潮进入了全新的历史发展期,教育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一个新兴重要领域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教育服务贸易具备教育国际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双重特点,对外彰显国家的“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美国等传统教育强国的国际留学政策出现了结构性调整,全球教育服务贸易处于发展的新时期,中国的教育服务贸易也进入了新阶段。因贸易长期处于逆差下,开展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特别是出口市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中国学者对于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的比较优势研究,对于扩大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缩小整体贸易逆差的实证研究还有所欠缺,尤其缺乏对影响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的要素分析。论文对中外学者关于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梳理。在全面分析中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对服务贸易定义的四种提供方式,即境外消费、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入手,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即认为中国与贸易出口目标国之间的经贸情况、信息网络通联情况、政策融合情况以及人才交流情况等,会作用于以上四种提供方式,并最终影响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出口趋势。同时,论文通过总结其他学者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的评价指标,找到了现有评价体系对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的不足之处。通过引入全球创新指数、创新型国家评价、中国创新指数、全球软实力指数等权威指标体系中表征相关实力的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提出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中,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完善了出口趋势预测模型,定量分析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与前人的研究相比,预测结果不再仅仅只是宏观层面和静态方面的分析与研究,同时也考虑了微观层面的要素,并可以用各项指标的动态数据不断修正预测结果。模型输出的结果可以有效地分析出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以及发展的优先级等内容。最后,通过对世贸组织(WTO)中存在可测量数据的114个国家进行潜力评价分析,预测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潜在目标国,并对所有结果进行了排序。结合中国教育部的统计数据,进一步分析了预测结果的准确性。论文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复杂适应系统的理论解决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基本问题,阐释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构建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二是提出并验证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三是预测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的趋势和主要目标国家,为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内,在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的选择上提供了决策参考。论文认为,结合当今国际化发展的新趋势,解决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逆差,就是要聚焦两个关键方面:1.抓住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形成的国际形势,优先发展对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争取后发优势。通过拓展留学渠道与模式,加大对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援助,普及汉语教育和破除就业壁垒等,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国际化。在提升中国教育实力的基础上,优先扩大教育服务出口整体规模,通过规模效应缩小整体逆差,在收获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2.重视和稳定来华留学的“基本盘”。通过更好地适配国际规则,维护好同美国、韩国等传统来华留学主要生源国的人文交流,继续保持较高的来华留学人数,使中国的教育服务走向品牌化。同时让中国的教育服务产业更好地发挥公共外交作用,助力中美、中日韩等重要外交关系向好发展。
张佳宁[5](2021)在《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高新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的信息科学技术在数字化时代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商业贸易领域,逐渐演变为以互联网和信息科学技术为主导的数字贸易,从而带动全球贸易形势的创新变革和产品服务的更新换代。但是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在国际上未有统一的定义、规则和统计标准,对于欲要塑造和把握数字贸易未来发展的国家来说,制定数字贸易规则和确定国际统一标准的测度统计是不可或缺且意义重大的,因此数字贸易引起了全球学者们的注意和广泛讨论。此外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数字贸易强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远高于中国,美国在发展数字贸易的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对于处于数字贸易低起点阶段的中国具有借鉴价值。同为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大国印度,数字贸易整体发展水平优于中国,因此将印度作为研究对象,有助于汲取印度先进发展经验,更好地为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有利思路,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本文基于TISMOS数据库,整理计算出在跨境交付模式下的数字贸易类别,从数字贸易发展现状、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和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三大方面比较分析中国、美国、印度三国的数字贸易发展概况和竞争力水平,找出中国与美国和印度数字贸易发展的差距和原因。首先,本文介绍、对比分析了三国从2005年到2017年的数字贸易规模状况、数字贸易分行业出口结构;其次,本文借助国际竞争力指标(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三国的国际竞争力进行计算比较分析;最后,利用波特“钻石模型”,对三个国家分别构建计量模型,对影响其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因素进行实证和比较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得到如下结论:从数字贸易发展水平来看,中国数字贸易产业起步晚,贸易总额不及美国和印度,并且数字贸易出口能力弱,主要依赖进口数字化的产品或服务,并始终保持贸易逆差;而美国和印度数字贸易一直是顺差,进出口发展相对平衡。在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方面,中国不如美国和印度,仍处于弱势地位,但是中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且空间较大,逐步缩小与美、印两国的差距。中国在信息通信技术,专业管理咨询服务,研发服务以及技术、贸易和其他业务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其他数字贸易领域的竞争力不如美国和印度,说明中国在这些方面的投入研究有待提高,应该积极学习美国和印度的经验长处。在整体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方面,三国的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和数字贸易开放度和服务贸易出口额两个因素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此外,研发支出占GDP的比例对于提高中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具有明显影响,这说明中国应该继续加大研发支出,加快数字化技术创新,进而缩小和发达国家的核心网络技术差距,提升数字贸易竞争力。人均GDP对美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有明显积极作用,知识产权接收使用率和固定宽带接入量是对印度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有积极影响的两大因素,但从长期来看,人均GDP对中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并无多大影响。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和结论,提出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建议。
吕蓉慧[6](2020)在《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比不断提高,我国加入WTO以来,文化贸易总体处于顺差,贸易出口额增长较快。2002年我国文化贸易出口总额为89.03亿美元,2018年我国出口额已增至777.77亿美元,扩大8.7倍,其中文化产品以视觉艺术和手工艺类产品出口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文化服务则长期处于逆差,版权和许可服务进口逆差较大。我国作为文化贸易大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势在必行。首先,衡量我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由于单一贸易竞争力指标各自存在一定局限性,因此本文将国际市场占有率(MS)、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CA)运用熵值法构建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数(IC),结果显示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竞争力较强,与文化贸易强国及其他金砖国家相比位列第一,而文化服务竞争力排名靠后,仍有待提高,美国、日本、印度文化服务国际竞争力较强。其次,本文基于波特钻石模型,对影响竞争力的六个方面选取多个指标进行量化。运用监督分组的主成分回归法,对竞争力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文化产业生产要素投入、政府支持、市场营商环境优化显着促进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国际竞争力提升,市场需求与竞争力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未有效转变为对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需求,相关产业支持和企业经营战略选择对竞争力的提升作用仍有待提高。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结合当前我国文化贸易发展现状,为不断提升我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在文化建设上,应保护好文化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托科技对文化产品和服务进行创新,规范市场环境,推动国内文化事业发展,助推中国文化“走出去”;在文化产业发展上,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为其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带动产业链升级,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在文化企业经营策略上,应保持对外投资长期稳定,做好前期市场调研,针对不同市场实施差异化出口,并将传统文化与当代消费特点结合,推陈出新,与出口国经销商实现合作共赢。
黄琳琳[7](2020)在《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以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型金融服务贸易应运而生,如电子银行、整合支付、移动支付、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远程信息处理、网络众筹等。1995年乌拉圭回合,国际社会首次达成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GATS将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模式,并以附件的形式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了规定。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和普及,亟需形成以跨境交付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但近期以来,WTO陷入困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更是难以推进,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则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1中出现,但无论是从规则体系还是具体规则内容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预探究FTAs中规则的差异所在?以及规则差异背后所映射出的发展趋势?同时总结归纳出规则适用的方式与特点?最终试图从价值层面判断与反思规则设计上与其适用实践中所具备的优势与缺陷,构建出既能够推动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又能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建议。本文除导论共分为五章:第一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以金融服务要素跨境为核心,包含传统服务提供模式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以及自然人流动三种模式,其依托网络空间规则,并且以金融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为关键性因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作为新兴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其产生以“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为基础,符合“破坏性创新”构成的三个要素,即“变革”、“替代性潜力”和“结构性影响”,并且从“市场准入”和“业务运行”等方面革新了以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为基础的传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从NAFTA中的初级规则演变到USMCA中的高级规则,展现出了较为明显的特征:即市场准入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非歧视性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第二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是服务贸易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GATS项下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与商业存在下的金融服务贸易适用同样的规则,但对于以产品分类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显然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框架不利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跨境金融数据流动成为市场准入争议的焦点、例外规定阻碍自由化措施的实施、DSU不能有效解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争议等。WTO有关争端涉及到跨境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包括跨境交付的含义问题、GATS第16条第1款与第2款之间的联系问题、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问题等。现有的FTAs在破坏性金融创新的理论背景下为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而达成的,从NAFTA到USMCA,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主要分为GATS型、CPTPP型、欧盟型以及其他等四种类型,均对GATS规则体系不足做出了有利的回应,如全面的市场准入义务以及跨境金融数据的自由流动,但在特定方面,基于跨境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也保持了一定的沉默。然而对于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无论是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以及市场准入数量性限制措施的本质,还是从跨境金融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性来看,放弃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概念都不会影响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第三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非歧视性待遇是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后维持国内外平等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所具有的合法的安全稳健性、国际义务与国家安全间的平衡性以及跨境金融数据流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原本GATS项下对于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服务原产地的认定问题、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以及事实上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等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新一代的FTAs均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微弱的回应,但并未实质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应更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解决例外条款举证之困难、金融服务同类性判断标准不确定等问题,并构建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第四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以及市场失灵决定了必须存在审慎规制,金融服务贸易分为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前者是以结果为导向,依赖普遍适用的原则,而后者则是指存在具体的监管细则。但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常处于不同的管辖权范围内,其所依赖的审慎例外条款则本身具有原则性监管的性质,因而具有较大程度的灵活性。GATS早期对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存在较大的争议,阿根廷金融服务案是专家组做出的首例审慎例外条款解释的案件,但也存在解释过为宽泛的弊端,FTAs对于GATS审慎例外条款存在的问题从条款名称、关系需求、反滥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革新,以期更加符合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然而,审慎例外条款本身的原则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在国际上形成统一适用的标准,并且从GATS近30年的实践以及新的FTAs中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可见,各主权国家对于金融自由化的理念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无疑会增加达成一致性审慎例外条款的困难。欧盟在金融服务一体化市场上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其相互承认原则也要求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适用需要各主权国家的相互承认予以配合。第五章“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信息技术带来的贸易成本降低使得跨境金融服务业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已经逐渐开始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予以关注。金融服务业开放是WTO服务贸易的重要议题,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业务范围和审慎规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涵盖服务贸易除商业存在模式外的三种模式。以CPTPP为代表的新一代区域贸易协定设定了高标准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规则对我国构成挑战。在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我国无论在国内法律法规中还是在签订的FTAs中,都展现了较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以及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出于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建议从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我国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完善等层面加以考虑。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以及将金融科技融入到审慎例外条款中。综上所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在FTAs中愈发重要,并且其规则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但相较于GATS,在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审慎例外等基本规则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以适用新金融服务贸易的出现。为对接并引领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我国可从完善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加快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等层面加以考虑。
顾雪芹[8](2020)在《中国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影响》文中指出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发展中大国的崛起,正在改变和重塑原先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体系。在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历史机遇中,中国制造业实现转型升级并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是赢得国际竞争的关键。服务业作为独立的产业部门,对制造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而且服务业和制造业相互融合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中国正在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那么,研究服务业的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影响及其机制分析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关于中国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影响的研究主要出现在近几年,但有些研究还显不足,包括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以解释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影响,且机制分析、异质性分析等不够深入,研究维度较为单一。中国想要实现全球价值链的升级,关键是考虑如何打破被发达国家俘获的局势,即实现从属型价值链的升级。本文构建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研究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影响。从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直接影响主要是指服务业开放影响制造业企业的服务要素中间投入质量、核心资源配置以及在全球价值链的嵌入,进而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产生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主要指服务业开放提高国内的服务业(包括国外企业提供的和本国企业提供的)的质量、品种以及服务市场竞争程度,通过成本效应、技术溢出效应、供给效应间接促进制造业全球价值链的升级。在实证分析中,首先利用行业层数据,从中观行业角度进行研究,结合Wang等(2013)和王直等(2015)经典分解框架,利用Koopman等(2010)在“国家—行业”层面定义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衡量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情况。此外,用中间品出口次数区分出制造业价值链地位的层次,把出口国家区分为不同出口对象,以便分析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在不同价值链地位层次和不同经济体的异质性。其次,从微观企业角度进行的研究,研究了服务业贸易开放度和服务业FDI开放度两种情况对制造业生产效率和出口的影响。本文的“服务业贸易开放度”代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这三类服务提供方式的开放情况,“服务业FDI开放度”衡量商业存在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开放情况。用两种方法度量,可以更为全面地衡量服务业开放状况。最后,从省级空间角度进行的研究,首次将研究范围扩展到空间领域,探索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的空间溢出效应。基于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结果,本文证实了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攀升具有正向作用。其作用路径包括:通过提升制造业的高技能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占比以促进制造业价值链升级、通过改变企业中间投入和无形资产以提高制造业生产率、通过空间溢出效应以促进相邻地区制造业价值链升级。异质性分析发现:房地产的开放抑制了价值链的升级,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金融行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开放显着促进了制造业价值链的升级,交通运输及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作用不明显;服务业开放对提升中低层次的制造业价值链地位具有显着促进作用,而对于提升高层次制造业价值链的地位作用不明显。此外,文章还发现中国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还不足以支撑制造业全球价值链攀升,且服务业开放有助于提高制造业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出口收益。在已有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包括:制定合理的开放政策,有序推动服务业开放;充分发挥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积极推动中国制造业企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服务业开放的空间溢出效应,促进区域内制造业的协调发展。
罗莉敏[9](2020)在《竞争政策对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在现有的CEPA政策框架下,香港与内地的货物贸易已基本实现自由化发展。为推动内地与香港服务业一体化,两地于2016年开始实施CEPA补充协议——《服务贸易协定》,实行服务业跨境流动的“负面清单”制度,这标志着内地已经向香港开放了绝大部分服务业领域。但服务业的“制度密集型”特征,使其跨境流动还要受到政府对服务业的监管和垄断企业对新进入者的排斥等涉及内地与香港的竞争政策差异的影响。由于现有CEPA还没有建立跨境竞争政策协调机制,缺少对来自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并且没有对政府扭曲市场机制的行为的约束,只解决了服务贸易在香港与内地流动的市场准入问题,而未能解决进入市场后涉及制度对接、监管标准互认等落地问题。因此内地与香港服务业一体化还面临着这些隐性壁垒。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设中,竞争政策的协调可以帮助减少隐性壁垒,调节原有市场的垄断与监管异质性问题,促进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向深度发展。因此,本文认为不协调的竞争政策阻碍了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进程,并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上述观点。在实证方法的选取上,本文采用一价定律的理论框架,通过价格法来刻画香港内地间市场的套利机制与流通效率来评价一体化程度,并通过改进的冰山成本模型描绘跨境流通带来的隐性成本进行定量分析,具体做法如下。首先,本文选用2001-2018年香港与内地14省的12大类服务商品测算其相对价格波动指数,计算了同时间段、同地区的8类货物商品相对价格波动指数作为对照组,并通过一价定律的价格法评价了两地服务业一体化程度。其次本文使用动态面板数据估计了香港与大陆14省服务商品、货物商品受竞争政策影响的趋势变化和影响因素。再次,使用子样本数据估计了服务商品、货物商品面对竞争政策差异的演化过程。最后,使用子样本的截面数据估计不同品类服务商品、货物商品受竞争政策不协调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1)香港与内地的服务业一体化程度小于货物商品的一体化程度;香港与内地各省的服务业一体化程度小于内地省份之间的一体化程度(2)香港与大陆各省之间的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均受竞争政策差异的影响,竞争政策的不协调使得两地价格差异产生波动,背离了一价定律;其中,服务商品的竞争政策系数大于货物商品,说明了服务商品受到竞争政策不协调影响,其跨境流动时受到的影响更大(3)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香港内地之间竞争政策不协调对服务业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现阶段,两地竞争政策不协调的解决迫在眉睫;两地货物贸易在2010年以后受竞争政策不协调影响程度减弱,同时地理距离也不再构成造成两地市场分割的因素,说明货物贸易在CEPA及系列协议的零关税政策框架下实现了自由化发展,套利机制完善,一体化程度较高(4)香港内地服务项目中,水电燃料、市内交通、教育服务、文娱服务与旅游受竞争政策不协调的影响效果显着;货物项目中,仅有烟酒依赖于竞争政策协调(5)香港与内地竞争政策的协调迫在眉睫,随着近年来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发展速度减慢,国际形式纷繁复杂,双边市场自由化情况不如想象中乐观,因此两地竞争政策的协调具有迫切性。综上实证结果,可以认为两地之间竞争政策的不协调增加了服务贸易跨境流通的成本,影响了两地服务业的一体化。最后,本文从服务业的竞争政策的规制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为深化香港大陆两地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献计献策。
刘旖[10](2020)在《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及影响因素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服务经济时代的来临,世界经济已逐渐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由于生产性服务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特点,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其发展水平也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实力的重要评价指标。中国和日本是东亚经济圈中重要组成成员,两国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了解和比较中日两国生产性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并对其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对于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加快东亚服务贸易合作,进而加快东亚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中日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发展情况,再通过计算MSI、TC、RCA指数对中日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的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着重对比了中国和日本的金融、运输、通信和计算机服务业的行业竞争力情况,对保险与养老金、建筑和知识产权使用费和其他商业服务做出补充分析,发现中国在金融与保险与养老金、知识产权使用费等行业与日本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建筑和其他商业服务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然而指数分析只能检验日本在通信和计算机等产业方面与中国相比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并不能反映影响竞争优势的原因。因此,本文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建立VAR模型,分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货物贸易出口额、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服务贸易开放度四个变量对生产性服务贸易出口额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大小。最后,本文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对中国生产性服务贸易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这对指导中国今后在与日本双边服务贸易中保持优势服务业的竞争力,提高劣势服务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数字服务出口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框架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2.3 研究方法 |
1.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数字服务贸易相关研究 |
2.2 服务贸易壁垒的内涵及特征相关研究 |
2.3 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及其壁垒的内涵和特点 |
3.1 数字服务贸易的内涵与统计 |
3.2 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内涵 |
3.3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
3.3.1 数据管制壁垒 |
3.3.2 知识产权壁垒 |
3.3.3 市场准入壁垒 |
第4章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评估体系演进及现状评估 |
4.1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传统评估体系 |
4.2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新型评估体系 |
4.3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总体现状评估 |
4.4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分领域现状评估 |
4.4.1 基础设施连通性 |
4.4.2 电子交易 |
4.4.3 支付系统 |
4.4.4 知识产权 |
4.4.5 其他数字服务贸易障碍 |
第5章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经济发展水平 |
5.2 数字服务贸易壁垒 |
5.3 距离 |
第6章 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贸易规模影响实证分析 |
6.1 计量模型设定 |
6.2 指标与数据说明 |
6.2.1 因变量 |
6.2.2 核心解释变量 |
6.2.3 控制变量 |
6.2.4 数据来源 |
6.3 相关性检验 |
6.4 结果分析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应对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策略建议 |
7.1 建立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预警制度 |
7.2 构建均衡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
7.3 加强国际数字服务贸易规则研究 |
7.4 加强数字服务贸易的国际合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印度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第三节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服务贸易的定义 |
二、服务业与第三产业 |
三、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含义 |
第二节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理论基础 |
一、比较优势理论 |
二、要素禀赋理论 |
三、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服务贸易的相关研究 |
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 |
三、中印服务贸易的相关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三章 中印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
第一节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
一、中国的生产总值及产业结构 |
二、中国服务贸易额及变化趋势 |
三、中国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
第二节 印度服务贸易的发展概况 |
一、印度的生产总值及产业结构 |
二、印度服务贸易额及变化趋势 |
三、印度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
第三节 中印服务贸易发展比较 |
一、中印GDP构成比较 |
二、中印服务贸易额比较 |
三、中印服务贸易结构比较 |
第四章 中印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指标分析 |
第一节 竞争力的测量指标 |
第二节 指标的具体测定 |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MS指数) |
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 |
三、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一、数据的来源 |
二、模型的构建 |
第二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单位根检验 |
三、协整检验 |
四、实证结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建议 |
一、优化升级传统服务行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 |
二、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鼓励外商直接投资 |
三、加强人才培养,培育服务型专业人才 |
四、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缓解服务贸易逆差状态 |
五、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健全和完善服务贸易政策和基础设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与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思路 |
第2章 概念界定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 |
2.1.2 产业竞争力 |
2.2 文献综述 |
2.2.1 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竞争力评价研究 |
2.2.2 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研究 |
2.2.3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产业竞争力比较及影响因素研究 |
第3章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现状比较分析 |
3.1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总量比较分析 |
3.1.1 进出口额比较分析 |
3.1.2 贸易差额及出口增长率比较分析 |
3.2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相关产业比较分析 |
3.2.1 发展趋势比较分析 |
3.2.2 结构现状比较分析 |
3.3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比较分析 |
3.3.1 数字经济环境比较分析 |
3.3.2 商业环境指数比较分析 |
第4章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产业竞争力比较分析 |
4.1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选取 |
4.1.1 国际市场占有率(MS) |
4.1.2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
4.1.3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 |
4.2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 |
4.2.1 基于国际市场占有率 |
4.2.2 基于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
4.2.3 基于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
4.3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产业竞争力比较分析 |
4.3.1 金融与保险服务 |
4.3.2 知识产权使用费 |
4.3.3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
4.3.4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
4.3.5 其他商业服务 |
4.3.6 指标综合比较 |
第5章 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1 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研究分析 |
5.1.1 研究设计 |
5.1.2 主成分回归分析 |
5.2 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研究分析 |
5.2.1 描述性统计 |
5.2.2 相关性分析 |
5.2.3 多元回归分析 |
5.2.4 稳健性检验 |
5.3 实证研究结论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
(4)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发展现状 |
2.1.2 教育服务贸易的概念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比较优势理论 |
2.3.2 竞争优势理论 |
2.3.3 消费理论 |
2.3.4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
2.3.5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的构建与研究假设 |
3.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
3.1.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 |
3.1.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
3.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的理论支撑 |
3.2.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境外消费 |
3.2.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交付 |
3.2.3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商业存在 |
3.2.4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 |
3.3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和模型 |
3.4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的研究假设 |
3.4.1 境外消费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4.2 跨境交付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4.3 商业存在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4.4 自然人流动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5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假设验证 |
4.1 调查问卷设计过程 |
4.1.1 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
4.1.2 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 |
4.1.3 调查问卷的可靠性 |
4.2 调查问卷的收集过程 |
4.2.1 调查对象的选择 |
4.2.2 调查问卷的发放及回收 |
4.3 调查问卷的变量度量与指标选择 |
4.3.1 被解释变量与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的判定 |
4.3.2 解释变量与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的测量 |
4.3.3 调控变量的度量实现 |
4.4 数据整理与样本描述 |
4.5 预测机制研究假设的验证 |
4.5.1 返回数据的信度分析 |
4.5.2 返回数据的效度分析 |
4.5.3 指标综合后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
4.5.4 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
4.6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中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 |
5.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准则层 |
5.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层 |
5.2.1 指标层的筛选原则 |
5.2.2 指标层的初选 |
5.2.3 基于可行性分析的评价指标筛选 |
5.2.4 基于定量分析的评价指标筛选 |
5.2.5 评价指标的筛选结果 |
5.3 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筛选结果的合理性检验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的实证分析 |
6.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构建 |
6.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分析 |
6.2.1 评价指标数据的收集 |
6.2.2 层次分析结构的建立 |
6.2.3 判断矩阵的构建过程 |
6.2.4 各指标权重的计算过程 |
6.2.5 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过程 |
6.3 案例分析及合理性验证 |
6.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6.3.2 综合加权结果 |
6.3.3 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
6.3.4 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分析 |
6.3.5 结果合理性延展与趋势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调查问卷 |
填表说明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数字贸易文献综述 |
1.2.2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难点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本文难点 |
第2章 数字贸易规模测度方法 |
2.1 OECD-WTO数字贸易指标框架 |
2.2 北美数字贸易指标测量体系 |
2.3 本研究的数字贸易统计方法 |
第3章 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发展状况 |
3.1 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概况 |
3.1.1 中国数字贸易额及变化趋势 |
3.1.2 中国数字贸易出口结构 |
3.2 美国数字贸易发展概况 |
3.2.1 美国数字贸易额及变化趋势 |
3.2.2 美国数字贸易出口结构 |
3.3 印度数字贸易发展概况 |
3.3.1 印度数字贸易额及变化趋势 |
3.3.2 印度数字贸易出口结构 |
3.4 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发展比较分析 |
3.4.1 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总额比较 |
3.4.2 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出口结构比较 |
3.4.3 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依存度比较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美印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测度与比较 |
4.1 数据来源和指标选取 |
4.1.1 国际市场占有率 |
4.1.2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
4.1.3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
4.2 国际市场占有率测度与比较分析 |
4.2.1 总体国际市场占有率 |
4.2.2 分行业国际市场占有率 |
4.3 竞争优势指数测度与比较分析 |
4.3.1 总体竞争优势指数 |
4.3.2 分行业竞争优势指数 |
4.4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测度与比较分析 |
4.4.1 总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
4.4.2 分行业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美印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 基于“钻石模型”的数字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实证模型 |
5.1.1 变量选择和数据说明 |
5.1.2 模型的构建 |
5.2 中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2.1 逐步回归分析 |
5.2.2 误差修正模型 |
5.2.3 回归结果分析 |
5.3 美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3.1 逐步回归法 |
5.3.2 误差修正模型分析 |
5.3.3 回归结果分析 |
5.4 印度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4.1 逐步回归分析 |
5.4.2 误差修正模型 |
5.4.3 回归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建议 |
6.1 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述评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国际竞争力理论基础与评价方法 |
2.1 国际竞争力理论基础 |
2.1.1 竞争力来源 |
2.1.2 波特钻石模型 |
2.2 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 |
2.2.1 国际市场占有率 |
2.2.2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
2.2.3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
2.2.4 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 |
第三章 中国文化贸易发展现状 |
3.1 中国文化贸易总体发展概况 |
3.2 中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
3.2.1 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 |
3.2.2 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 |
3.3 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
3.3.1 中国文化服务进出口贸易规模 |
3.3.2 中国文化服务进出口贸易结构 |
第四章 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 |
4.1 评价指标构建 |
4.2 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与比较 |
4.3 文化服务国际竞争力评价与比较 |
第五章 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1 影响因素分析与变量选取 |
5.1.1 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
5.1.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5.2.1 主成分分析可行性检验 |
5.2.2 主成分提取与得分结果 |
5.2.3 回归与结果分析 |
5.2.4 稳健性检验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提升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
6.2.1 加快“文化强国”建设 |
6.2.2 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
6.2.3 优化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模式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7)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 |
一、“金融服务”的概念与种类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含义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壁垒 |
第二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 |
二、破坏性金融创新对传统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的革新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与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的融合 |
第三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特征归纳 |
一、市场准入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 |
二、非歧视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 |
三、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 |
第二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内涵 |
一、市场准入规则的含义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演变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供给不足 |
二、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的含义问题 |
三、GATS第16条的解释问题 |
四、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的回应 |
一、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二、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无效性 |
一、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限制性措施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关系不大 |
三、跨境金融信息流动自由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 |
四、新金融服务条款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第三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的特殊性 |
一、非歧视性待遇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性待遇的特殊性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 |
二、跨境金融服务原产地的确认问题 |
三、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 |
四、监管环境能否成为歧视性待遇的抗辩理由问题 |
五、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问题的回应 |
一、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关系问题的回应 |
二、对服务贸易原产地问题的回应 |
三、对于“同类性”问题的回应 |
四、对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回应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应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 |
一、非歧视待遇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必要性 |
二、现有的非歧视待遇条款并没有满足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要求 |
三、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 |
第四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 |
第一节 审慎例外条款的性质界定 |
一、金融服务贸易的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 |
二、审慎例外条款归属于原则性监管 |
第二节 GATS下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模糊性 |
一、GATS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 |
二、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争议 |
三、阿根廷金融服务案对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解释 |
第三节 FTAs对 GATS审慎例外规则的改变 |
一、含有审慎例外条款的FTAs |
二、FTAs对 GATS审慎例外实体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需要相互承认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相互承认的必要性 |
二、GATS及 FTAs中相互承认的实践 |
三、欧盟相互承认原则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可借鉴性 |
第五章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 |
一、国内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
二、我国FTAs中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一、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 |
二、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 |
三、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 |
第三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 |
二、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 |
三、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 |
第四节 完善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 |
二、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三、将金融科技融入审慎例外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中国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基本内容 |
一、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主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相关文献综述及评价 |
第一节 服务业开放相关文献 |
一、关于影响服务业开放的因素研究 |
二、关于服务业的开放历程的研究 |
三、关于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测算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二节 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相关文献 |
一、关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研究的发展历程 |
二、关于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内涵的研究 |
三、关于全球价值链的度量方法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三节 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影响相关文献 |
一、有关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生产效率影响的文献 |
二、有关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影响的文献 |
三、文献述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价值链升级影响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全球价值链的内涵与作用 |
一、Porter的价值链模型 |
二、现代价值链模型 |
三、从国内价值链到全球价值链 |
四、全球价值链分析的作用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和影响因素 |
一、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内涵 |
二、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影响因素——一个理论模型 |
三、全球价值链分类与中国实现价值链升级的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服务业开放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影响 |
一、直接影响 |
二、间接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服务业开放与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现状、度量与特征 |
第一节 中国服务业开放的历程、现状与特征 |
一、中国服务业开放的历史演进 |
二、中国服务业开放现状与程度测算 |
三、中国服务业开放的特征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现状与特征 |
一、中国制造业产品出口结构变动 |
二、中国制造业价值链地位测度 |
三、中国制造业价值链攀升效率测度 |
四、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测度 |
五、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主要特征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开放与制造业价值链升级——基于中观行业层面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计量模型与统计描述 |
一、基础模型 |
二、变量说明 |
三、数据来源与处理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基本回归结果 |
二、机制分析 |
三、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企业生产效率与产品出口的影响——基于微观企业层面的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计量模型 |
一、基础模型 |
二、变量说明 |
三、数据来源与说明 |
第三节 实证研究 |
一、基准估计结果 |
二、影响差异分析 |
三、对影响渠道的分析 |
第四节 拓展性分析:服务业开放对企业出口倾向和出口毛利的影响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服务业开放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空间性影响——基于空间计量杜宾模型的分析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假设提出 |
第三节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空间相关性检验 |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论文总结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三节 本研究的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9)竞争政策对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1.2.1 研究方法 |
1.2.2 论文框架 |
1.3 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服务业的研究综述 |
2.1.1 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及其特点 |
2.1.2 香港内地服务贸易与服务业一体化研究 |
2.2 竞争政策与服务业关系研究 |
2.2.1 竞争政策与服务业的关系 |
2.2.2 竞争政策协调推动一体化的机理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概况与问题分析 |
3.1 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现状 |
3.1.1 香港内地双边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
3.1.2 CEPA及系列协议效力分析 |
3.2 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面临的问题 |
3.2.1 香港、内地服务业市场存在垄断 |
3.2.2 香港与内地市场监管异质性 |
3.2.3 竞争政策协调是实现服务业一体化的核心 |
3.3 香港内地竞争政策研究 |
3.3.1 香港内地竞争政策发展历程 |
3.3.2 香港内地竞争政策目的原则不同 |
3.3.3 竞争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标准的差异 |
3.3.4 竞争管理与执行机构存在差异 |
3.3.5 执法透明度存在差异 |
3.3.6 竞争政策文化不同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竞争政策对服务业一体化影响实证研究 |
4.1 研究设计及方法介绍 |
4.1.1 价格法与一体化程度度量 |
4.1.2 冰山成本模型与竞争政策影响程度度量 |
4.2 数据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2.2 变量说明 |
4.3 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程度价格法分析 |
4.3.1 相对价格波动指数收敛性检验 |
4.3.2 相对价格波动指数分析 |
4.3.3 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价定律背离程度高 |
4.4 竞争政策不协调对服务业一体化影响实证结果 |
4.4.1 实证模型与结果 |
4.4.2 分时段研究 |
4.4.3 分品类研究 |
4.4.4 稳健性检验 |
第5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结论 |
5.1.1 香港与内地的服务业一体化程度不高 |
5.1.2 香港内地竞争政策不协调阻碍了服务业一体化 |
5.1.3 香港内地竞争政策协调存在迫切性 |
5.2 政策建议 |
5.2.1 加快推进香港内地竞争政策区域协调 |
5.2.2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
5.2.3 推进香港内地监管标准的融合 |
5.2.4 推进服务业国企改革 |
5.2.5 重视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及影响因素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3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定义及分类 |
2.2 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相关理论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钻石模型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2 文献评述 |
第3章 中国与日本生产性服务贸易现状 |
3.1 中日服务贸易整体发展规模 |
3.1.1 中国生产性服务贸易规模 |
3.1.2 日本生产性服务贸易规模 |
3.2 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速度 |
3.3 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差额状况 |
第4章 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1 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的评价指标 |
4.1.1 国际市场占有率(MSI) |
4.1.2 贸易竞争力指数(TC) |
4.1.3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
4.2 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行业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1 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2 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3 保险与养老金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4 建筑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5 通信和计算机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6 知识产权使用费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4.2.7 其他商业服务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 |
第5章 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 影响因素筛选 |
5.2 生产性服务贸易VAR模型 |
5.2.1 平稳性检验 |
5.2.2 协整检验 |
5.2.3 脉冲响应分析 |
5.2.4 方差分解 |
5.3 实证分析结果及其政策含义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提升高级生产要素的供给能力 |
6.2.2 调整优化生产性服务业产业结构 |
6.2.3 适度开放以提高企业服务供给质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数字服务出口的影响研究[D]. 洪兆龙.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中国-印度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对比研究[D]. 曾晶.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中印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与影响因素研究[D]. 赵宇捷.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12)
- [4]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研究[D]. 文思君.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5]中国、美国、印度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比较研究[D]. 张佳宁. 东华大学, 2021(10)
- [6]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 吕蓉慧. 青岛大学, 2020(02)
- [7]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D]. 黄琳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中国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影响[D]. 顾雪芹.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8)
- [9]竞争政策对香港-内地服务业一体化的影响[D]. 罗莉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8)
- [10]中日生产性服务贸易竞争力及影响因素比较研究[D]. 刘旖.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