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机构改革前机关干部反应不一(论文文献综述)
孙新生[1](2021)在《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文中认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较好克服了革命时期注重个人、家庭、宗族、朋友等小群体利益的传统社会特殊主义价值观的侵蚀,新中国成立后执掌全国政权而来的权力腐蚀,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特别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腐败大量增加的挑战。这是如何实现的呢?不少学者认为,1978年前主要靠群众运动反腐,1978年后主要靠制度反腐。但这种观点忽略了的是,改革开放前不仅有群众运动反腐,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组建了纪委、监委等反腐败机构,逐步建立了腐败惩治的权限、规则和程序,而且群众运动都是中共中央直接发动、组织的,除文化大革命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控制开展的,群众运动中都有制度建设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也是由专门机构进行。在改革开放后的反腐败实践中,除不开展群众运动外,大多数制度规则、程序、机构都延续了新中国成立早期及革命时期确立的制度框架。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反腐败实践分别界定为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的二分法,割裂了两个时期的历史联系,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确立的拒腐防变体制机制,而这恰恰是建国后拒腐防变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本文在将拒腐防变放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拒腐防变,关键在于其是高度制度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自成立起就注重用制度化的方式拒腐防变,同时虽经历曲折反复但总体上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辩证关系,将群众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说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拒腐防变的主线。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初步探索期,确立了思想建党优先、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原则框架。在这些原则框架下,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从思想和作风问题抓起,防止这些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的管党治党思路,使党员干部改变源自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和特质,接受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至上的普遍主义价值观,自觉做到不想腐。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专门干部选拔机构,将自上而下的领导考察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考察结合起来,从选人用人的源头遏制腐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严格实施党的纪律,及时纠正党员的小错误、清除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分子,使大多数党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通过井冈山工农兵民主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实践等,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方式进行探索,初步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早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期。针对全国执政后腐化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将整风整党运动与执行纪律、整顿干部、清理组织、反对腐败结合,深化了延安整风运动模式;相继建立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领导体制、工作规则与程序等为1978年后纪委恢复重建提供了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等为群众监督以及参与反腐败提供了制度化途径。但对党内贪污腐化特别是科层化管理体制滋生的官僚主义等隐性腐败,中央领导层在反腐败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化方式为主还是以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为主上分歧越来越大,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张力逐步凸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成为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期。中国共产党将拒腐防变重新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在不开展群众运动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路径,对群众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进行规范限制,更多依靠党和国家体制特别是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反腐。其中,1983年整党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以及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恢复重建后的纪委确立三项主要任务、五项基本权限、双重领导体制、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体制,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体系,在“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注意区分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并在理念、规则和程序上探索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推动腐败惩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拒腐防变制度化迅速提高的同时,群众参与逐渐边缘化,群众反腐与制度化的反腐体制对接不顺畅,党委政府与民间社会在反腐问题上不时出现紧张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加速推进期。针对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腐败惩治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有力维护制度权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通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机制,构建群众网上曝光、舆论发酵、执纪执法部门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并通过巡视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明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关系,在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途径、将群众监督整合进拒腐防变制度化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回顾百年拒腐防变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化为主线,在思想教育、组织机构、惩治腐败、权力监督等制度化上都取得了不少历史经验。在新征程上,必须传承好这些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化,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整风整党,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结合起来,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坚持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化,任人唯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反腐败专门机构;坚持和完善腐败惩治制度化,将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将严惩腐败作为教育、制度的支撑和后盾;坚持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化,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中国共产党抵御各种腐败因素的侵蚀、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李振[2](2021)在《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逐步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治理的多样性与复杂化日趋明显,我国政府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改革随之加快。其中,绩效考核作为政府衡量治理成果与明晰自身工作路径的重要方式,成为了各级地方政府尝试进行优化改革的热门领域,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绩效考核模式。而我国各地高新区行政机构在目标和职能上与普通地方政府机构同异并存,并允许在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其改革创新成果的覆盖面较广,程度相对较深,具有较高研究价值。从分析改革成效与问题的角度出发,这些改革成果可对我国高新区政府机构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绩效考核研究进行一定的丰富完善。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目的,运用理论分析、定性、实证等研究方法,以明晰相关概念及高新区政府绩效维度、要素为研究起点,对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与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并尝试提出对策建议。本文共6章,分别为:绪论;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主要内容与成效;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改革问题及成因;完善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改革的对策建议;结论及展望。研究表明,政府绩效考核对政府绩效表现会产生全方位的作用。高新区作为我国地方政府机构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即肩负着更高的发展使命,也获得了更多的政策红利,其组织目标与发展空间的双重特殊性,决定着高新区不仅应成为社会发展创新的高地,更应具有适应自身特殊性的创新性绩效考核模式。高新区在当前发展阶段下的绩效考核模式既需应对作为公共管理部门所带来的组织目标的复杂多面性,又面临着缺少对传统政府绩效考核模式的适用性的问题。基于以上现实基础,各地高新区独有的绩效考核模式在优化当地政府绩效表现方面产生的成效,便成为评价其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尺之一。在目前高质量发展背景及高新区的社会发展前沿地位下,其绩效考核模式应当对上级任务指标、组织架构、组织职能及目标定位、区域发展需求及现状等方面有较高的契合度。同时,应选取符合以上背景的政府绩效维度与要素,系统分析改革后在优化政府绩效表现方面产生的成效与问题,并基于分析结果提出相应对策,进行靶向完善。
于亚靖[3](2020)在《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的实践研究 ——以济南市LB街道为例》文中认为国家公务人员的晋升关乎着公务人员自身的发展,关乎着整个政府体系的构建。我国公务人员晋升主要有考试晋升、功绩晋升、年资晋升、学历晋升、越级晋升等方式。其中,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到制度、经济和人员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到行政管理中,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务人员晋升更加公平、公正,但由于竞争上岗机制在晋升管理中的实践时间相对短,国家法律法规中对竞争上岗机制的实践指导和明确规范还不够健全,在推广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LB街道在机构改革中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对公务人员职位进行调整。因撤镇设办,LB街道领导职位数量大大减少,同时,由于人数过少的部门占比较高,造成人岗匹配矛盾突出。在思路开阔、勇于创新的管理者的推动下,在公开、公平的特性之下,街道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晋升条件让竞争者个人申报,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后,确定最终参与竞争上岗人员名单,通过笔试和面试等形式对参与竞争上岗机关干部进行综合考评,最后对考评合格者按照考评岗位任职情况,组织任命。通过竞争上岗,街道部门结构设置得以优化、工作效率得以提升,可谓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的尝试。但同时,发现存在竞争上岗机制的方案设计存在漏洞、竞争结果呈现方式较为单一、后续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竞争上岗机制运行过程透明度较低等问题,使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对此,参考LB个案,为更好完善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建议通过完善运行方案,强化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意识,完善配套措施,扩大基层工作民主性等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的改革。
唐丕跃[4](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1949-1959)》文中研究指明少数民族统战是指中国共产党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不同时期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团结广大的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并同党外的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是一个历史概念,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对特定人群的一个称谓,主要是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前,少数民族中的当权者、民族头领,以及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主要代表人物。本文在厘定少数民族统战的概念、区分民族工作与少数民族统战工作异同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工作的时代背景作了分析,主要是民族地区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严重,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薄弱,民族地区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同时,由于民族宗教上层在本民族和宗教信仰中有特殊权威,以及解放民族地区、推进民主改革和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团结一切力量,这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的重要时代背景。本文还深入挖掘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民族统战的思想,为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提供思想来源和理论依据。从历时态的角度,重点考察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解放、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进行统战的历史进程与内容。总结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借助民主建政、通过特殊人物、结合民族政策检查和组织访问慰问参观等活动开展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各种途径,并对不同途径的具体运用和效果作理性评价。概括归纳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方法,主要包括和平协商、区别对待、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请上来”“派下去”以及教育改造等方法,并对不同方法的具体运用和效果作理性评价。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稳定了民族地区社会秩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增进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新政权的感情,增强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壮大了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力量。形成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协商民主等宝贵经验。但也有深刻的教训,即必须加强政治团结合作、必须充分照顾同盟者利益、必须尊重民族宗教感情、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改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工作对新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统战工作的启示在于:要突出抓好干部人才的选派、培养和引进,强化人才支撑;要务实推进产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要坚持民生优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要更加注重文化统战,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扎实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壮大共同奋斗力量。
黄润青[5](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提出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马双[6](2020)在《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研究 ——以山东省德州市S镇政府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为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日益出现的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稳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严格保护农村集体资产不受侵犯,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是国家各项政策的推行者和执行者。乡镇政府发挥的作用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能否贯彻执行到位。乡镇政府在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要以公共服务理念为指引,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关键,遵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政府发展的基本原则,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合理调适与定位自身角色,将作用发挥调整到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上来,真正实现农村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公正,这是实现乡镇政府服务角色的根本要义。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服务职能缺失、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的冲突、监管不到位,乡镇政府在推行政策中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导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程推行缓慢。所以说在落实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过程中,乡镇政府作用发挥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行,论文以山东省德州市S镇为例,从乡镇政府采取的措施着手,以其作用的发挥为研究对象,探讨困扰农地流转中乡镇政府的行为困境,运用案例分析、个别访谈、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依托于管理学和社会学等理论,剖析了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乡镇政府存在的由于政府主导及过多干预造成的管理职能越位、服务职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健全及监督制约缺乏等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要规范乡镇政府行为,提高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就要在强化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相关规定以及建立严格有效的政府治理机制等方面着手,以期为其他区域乡镇政府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邱保林[7](2020)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县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十四条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本文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选择党内监督体系中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为题,围绕破解纪委监委履行监督专责问题进行研究,选择W县纪委监委为例,通过调研访谈和本人在纪检系统的工作经验,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W县纪检监察系统履行监督情况在本课题中展现出来。本文充分把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治生态状况,分析W县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成效,调查了解当前该县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和挑战。通过调查该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纪委监委机构的运行情况,队伍的基本情况,运行的相关制度,从而有一个较为系统的了解。在系统了解之后,再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去发掘当前该县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将这些问题系统的梳理出来。梳理出问题后,再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去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利用公共管理学的3个理论工具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文从努力探寻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规律与实践路径,以专责监督为研究支点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助力。通过以W县为例的现实情况和问题,提出相应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达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
杜俊奇[8](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狄会强[9](2019)在《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研究 ——以山东省L市机关食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机关后勤单位推行社会化改革,改变过去封闭的、自办服务的服务模式,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成为必然趋势。而这其中作为机关后勤服务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的机关后勤食堂,发挥着保障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生活的重要作用,其经营发展模式是反映机关后勤生活服务水准的窗口,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效率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机关工作的效率。本文以山东省L市为例,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和理论基础,梳理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发展脉络,研究机关后勤食堂具体的经营模式。通过对L市机关后勤食堂的现状进行调研,总结了不同经营模式的特点,运用实际数据分析不同模式的利弊和社会化改革前后经营情况的变化,对机关后勤食堂的经营和改革提供借鉴。通过分析得出,机关食堂采用社会化、企业化的经营,在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上,要优于自主经营。社会招标承包模式经济效益最高;社会化经营和监管补贴相结合的模式福利性和服务性特征最明显,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最高;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模式财政投入最大,经营收入和经营利润最低。对比机关生活区食堂实行社会化改革前后两种经营模式下财政投入、经营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的变化,分析得出社会化改革能有效减少财政投入,显着提高经营绩效,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最后,分析确定机关后勤单位在经营模式选择上,要综合考虑政策、管理、市场、服务目标和评价的因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模式选择。机关后勤食堂在下一步的改革发展中需要着重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社会化的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吕永祥[10](2019)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当前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面临着在腐败存量日益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有效预防腐败来遏制腐败增量这一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研究是一个兼具理论前沿性和实践重要性的研究议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目标的政党,她在使用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同时,还必须同公权力腐败这种公权私用的现象作长期和坚决的斗争。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我国反腐败战略的两大支柱,随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对公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方针。预防腐败是比惩治腐败具有更高复杂性和前瞻性的反腐败战略,对反腐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的预防腐败机构及其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机构属性和职能设置来有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预防腐败战略,仍旧是摆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成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也亟待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预防公权力腐败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理论逻辑是,通过消除公权力腐败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来切断公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等国内外廉政理论资源,从“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腐败行为”这一解释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的主流范式出发,结合我国反腐败政策文件对预防腐败战略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尝试性地构建“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这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采取政策试点的改革方法,其政策运行过程先后经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三个发展阶段。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我国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两种国家监察机关乃至两种预防腐败体系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我国更加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预防腐败实践的角度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兼具预防腐败职能和惩治腐败职能的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我国预防腐败战略的主要执行者。随着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机关等原预防腐败机构被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战略的同时,结合《监察法》赋予的对公职人员开展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形成了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的预防腐败模式。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外派机构作为支撑,意在通过开展预防性监督和发现性监督防范公共权力滥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从而释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治理效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承认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实践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还应客观地看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公权力腐败时还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材料、相关统计数据等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来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预防腐败职能的过程中亟需解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和运用监察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家监察委员会要将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预防腐败的效能,就需要在借鉴中国香港等高度廉洁地区的预防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目标,从多措并举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和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和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升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虽然公权力腐败行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战略之间的较量和博弈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和人大的领导之下,加强与其他预防腐败主体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监察建议三项预防腐败职能的有效性,综合运用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之间的互补效应,就能够在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行动之间的长期博弈中不断取得胜利。
二、地方机构改革前机关干部反应不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地方机构改革前机关干部反应不一(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特色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无产阶级政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特殊性要求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国家和政党腐败根源的分析 |
一、腐败植根于私有制 |
二、腐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异化 |
三、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权本质上是廉洁政治 |
第二节 列宁的探索和国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拒腐防变的历史困境 |
一、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挑战 |
二、权力腐蚀的挑战 |
三、制度化不足的挑战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问题的提出 |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拒腐防变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的主线是制度化 |
三、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辩证关系的处理是影响拒腐防变历史进程的重要变量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早期探索(1921 年至1949 年)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原则框架 |
一、思想建党优先:化解党的组织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矛盾 |
二、民主集中制:避免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个极端 |
三、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民粹主义两种倾向 |
第二节 延安整风运动与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
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教育的早期实践 |
二、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清理整顿 |
三、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思想改造、思想拒腐的典型范式 |
第三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的三大要件 |
一、基层组织建设 |
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党的纪律的实施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 |
一、井冈山的工农兵民主政治 |
二、苏维埃反贪污浪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民主监督和廉政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建立早期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1949 年至1965 年) |
第一节 全国执政后拒腐防变形势的变化 |
一、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现象较革命时期大幅增加 |
二、正在形成的科层化国家管理体制预防显性腐败与滋生隐性腐败的双重性 |
三、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对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关系的认识分歧 |
第二节 50 年代初整风整党对延安整风模式的深化 |
一、整风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结合 |
二、整党与清理党员、组织建设结合 |
三、整风整党与“三反”等反腐败运动结合 |
第三节 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的建立 |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
二、职责范围的框定 |
三、领导体制的变革 |
四、基本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反制度化 |
一、人民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二、社教运动: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1978 年至2012 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必然性 |
一、放弃群众运动反腐 |
二、腐败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 |
三、邓小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第二节 1983 年整党确立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 |
一、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开展运动 |
二、整党中的一切问题由相关党组织讨论解决 |
三、严格控制打击面,防止“左”的偏向 |
四、审慎稳妥纯洁组织、清理队伍 |
第三节 各领域改革和拒腐防变制度构建 |
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三、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 |
四、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 |
第四节 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反腐败法制化 |
一、纪检监察机构的重建 |
二、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系统构建 |
三、“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对党纪和国法问题的区分 |
四、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拒腐防变制度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一节 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根源和后果 |
一、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 |
二、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 |
三、制度执行不力的后果 |
第二节 习近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一、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 |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
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
四、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
第三节 作为制度执行典范的中央八项规定 |
一、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制度体系 |
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执行有力 |
三、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结合 |
第四节 腐败惩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一、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
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
三、构建形成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闭环 |
第五节 巡视制度的调整改进 |
一、提升巡视权威 |
二、巡视重在发现问题 |
三、巡视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化渠道 |
第六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公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的三大难题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 |
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委的赋权与限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经验 |
第一节 思想教育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二、必须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相结合 |
三、整风整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进行 |
四、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 |
第二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基层基础 |
二、必须坚持任人唯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三、必须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建设,做到赋权与限权相结合 |
第三节 腐败惩治制度化 |
一、必须时刻警惕不利环境中的干扰因素,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二、必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
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
第四节 权力监督制度化 |
一、必须处理好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将群众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 |
二、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绩效考核 |
2.1.2 政府绩效考核 |
2.1.3 政府绩效管理 |
2.2 基础理论阐释 |
2.2.1 目标管理理论 |
2.2.2 人本管理理论 |
2.2.3 激励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主要内容与成效 |
3.1 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主要内容 |
3.1.1 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 |
3.1.2 强化外部评价考核 |
3.1.3 完善协作考核机制 |
3.2 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分析 |
3.2.1 不同维度下 J 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分析 |
3.2.2 不同绩效要素下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分析 |
3.2.3 绩效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改革成效分析 |
3.2.4 绩效考核对优化组织内部运行情况的改革成效分析 |
3.3 小结 |
第4章 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改革问题及成因 |
4.1 各类绩效改善程度不均衡 |
4.1.1 考核权重差异较大 |
4.1.2 分类履职考核深度不足 |
4.1.3 正面及心理激励效力不足 |
4.1.4 潜能开发方面的考核机制不健全 |
4.2 外部评价考核机制尚待完善 |
4.2.1 外部评价考核权重不足 |
4.2.2 现有监督评价渠道的应用深度不足 |
4.2.3 第三方力量引入深度较低 |
4.3 组织绩效的传递分解机制不健全 |
4.3.1 职能重组深度不足 |
4.3.2 协作考核系统性不足 |
4.4 小结 |
第5章 完善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改革的对策建议 |
5.1 强化正面激励与心理激励 |
5.2 健全潜能开发方面的考核机制 |
5.3 加强全面分类履职考核 |
5.4 优化考核结构 |
5.4.1 增强外部评价考核效力 |
5.4.2 优化考核指标体系 |
5.5 健全组织绩效的传递分解机制 |
5.5.1 进一步重组职能架构 |
5.5.2 完善协作考核结构 |
5.6 小结 |
第6章 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的实践研究 ——以济南市LB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0.4 创新点与不足 |
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 |
1.1.1 基层公务人员 |
1.1.2 晋升 |
1.1.3 竞争上岗 |
1.2 理论基础 |
1.2.1 激励保健理论 |
1.2.2 需求层次理论 |
1.2.3 强化理论 |
2 LB街道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的实践 |
2.1 LB街道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
2.1.1 LB街道撤镇设办前的基本情况 |
2.1.2 LB街道机构改革后的基本情况 |
2.2 LB街道公务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的背景 |
2.2.1 混编混岗现象存在 |
2.2.2 撤镇设办的总体规划 |
2.2.3 人岗匹配矛盾突出 |
2.2.4 管理者推行改革力度较大 |
2.3 LB街道公务人员竞争上岗实施过程 |
2.3.1 准备与动员阶段 |
2.3.2 组织实施阶段 |
2.3.3 考察阶段 |
2.4 LB街道公务人员竞争上岗的成效 |
2.4.1 部门结构设置得以优化 |
2.4.2 工作效率得以提升 |
2.4.3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的尝试 |
3 LB街道公务人员竞争上岗过程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LB街道公务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存在的问题 |
3.1.1 竞争上岗的方案设计存在漏洞 |
3.1.2 竞争结果呈现方式较为单一 |
3.1.3 后续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
3.1.4 竞争上岗运行过程透明度较低 |
3.2 LB街道竞争上岗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运行方案设计科学性不足 |
3.2.2 隐形文化仍存有一定影响 |
3.2.3 监督职能的缺位 |
3.2.4 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有待完善 |
4 完善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的建议 |
4.1 完善运行方案 |
4.1.1 合理设计竞争职位数 |
4.1.2 放宽公务人员报考资格限制 |
4.1.3 科学设计笔试、面试内容和形式 |
4.2 强化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意识 |
4.3 完善配套措施 |
4.3.1 规范岗位培训 |
4.3.2 完善后续管理 |
4.4 扩大基层工作民主性 |
4.4.1 增加竞争过程的透明度 |
4.4.2 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 |
4.4.3 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 |
4.4.4 推进公务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1949-195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 研究现状概述 |
(二) 主要成果分析 |
(三) 存在的不足与要加强研究的问题 |
四、研究内容和主要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六、相关概念的厘定 |
(一) 民族与少数民族 |
(二)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
(三) 统战与少数民族统战 |
(四) 民族工作与少数民族统战工作 |
第二章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统战思想 |
(一) 无产阶级政党的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 |
(二) 无产阶级政党应在不同历史阶段组成不同性质的统一战线 |
(三) 无产阶级政党要“照顾同盟者利益” |
(四) 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不能获得解放 |
(五) 历史地对待民族问题 |
(六) 以真正无产阶级的态度对待民族问题 |
二、中国共产党人的民族统战思想 |
(一) 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领导 |
(二) 党与非党人士合作共事商量办事 |
(三) 劳动人民同非劳动人民联盟 |
(四) 团结民族上层有利于争取下层 |
(五) 加强民族团结 |
(六) 慎重稳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改革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容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的时代背景 |
(一) 民族地区敌对势力猖獗和匪患严重 |
(二) 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错综复杂 |
(三) 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薄弱 |
(四) 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
(五) 民族上层自身仍具有特殊权威 |
二、解放之初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 |
(一) 耐心争取西藏上层,和平解放西藏 |
(二) 反复争取西北叛乱部落首领,平息西北叛乱 |
(三) 妥善安置甘青新边境哈族流窜部落首领,安定社会秩序 |
(四) 真诚团结西南少数民族上层,为解放大西南创造条件 |
三、民主改革过程中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 |
(一) 团结封建地主制度地区的封建主,不动多余浮财 |
(二) 团结奴隶制和封建农奴制地区的农奴主,和平协商推进改革 |
(三) 团结原始社会末期地区的民族首领,直接过渡实现改革 |
(四) 团结牧区的头人牧主,牧区实现和平改革 |
四、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 |
(一) 对牧区的牧主在经济上实行赎买政策 |
(二) 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在政治上给予适当安排 |
(三) 保障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生活水平 |
(四) 平息西藏武装叛乱,废除封建农奴制度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途径 |
一、借助民主建政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借助民主建政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借助民主建政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二、结合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结合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结合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三、通过特殊人物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通过特殊人物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通过特殊人物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四、结合访问参观等活动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结合访问参观等活动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结合访问参观等活动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方法 |
一、和平协商的方法 |
(一) 和平协商方法的运用 |
(二) 和平协商方法的评价 |
二、区别对待的方法 |
(一) 区别对待方法的运用 |
(二) 区别对待方法的评价 |
三、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的方法 |
(一) 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方法的运用 |
(二) 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方法的评价 |
四、“派下去”“请上来”的方法 |
(一) “派下去”“请上来”方法的运用 |
(二) “派下去”“请上来”方法的评价 |
五、教育改造的方法 |
(一) 教育改造方法的运用 |
(二) 教育改造方法的评价 |
第六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经验教训及当代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基本经验 |
(一)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
(三) 坚持共同繁荣发展 |
(四) 坚持协商民主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主要教训 |
(一) 必须加强政治团结合作 |
(二) 必须充分照顾同盟者利益 |
(三) 必须尊重民族宗教感情 |
(四) 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改造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上层统战工作对新时代少数民族统战工作的启示 |
(一) 抓好干部人才选派、培养和引进,不断强化人才支撑 |
(二) 务实推进产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 |
(三) 坚持民生优先,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四)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五) 推动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 |
(六) 更加注重文化统战,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七) 扎实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壮大共同奋斗力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研究 ——以山东省德州市S镇政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成员界定研究 |
1.3.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 |
1.3.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议对策研究 |
1.3.4 乡镇政府在农村经济和产权制度中的作用研究 |
1.3.5 简要评述 |
1.4 概念界定 |
1.4.1 农村集体资产 |
1.4.2 农村集体产权 |
1.4.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1.4.4 基层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职能的界定 |
1.5 理论基础 |
1.5.1 治理理论 |
1.5.2 政府职能理论 |
1.5.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1.6 研究内容 |
1.7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8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S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分析 |
2.1 S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的基本情况 |
2.2 S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和做法 |
2.3 S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
2.4 S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分析 |
2.4.1 发挥管理职能作用 |
2.4.2 发挥服务职能作用 |
2.4.3 发挥协调职能作用 |
2.4.4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
第三章 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
3.1 管理职能越位 |
3.2 服务职能欠缺 |
3.3 协调职能不到位 |
3.4 缺乏监督制约 |
第四章 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政绩观出现偏差 |
4.2 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 |
4.3 缺乏协调机制 |
4.4 对监督管理重视不够 |
第五章 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职能作用的建议 |
5.1 强化乡镇政府管理职能 |
5.2 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职能 |
5.3 增强乡镇政府协调职能 |
5.4 完善乡镇政府监督职能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县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学位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纪检监察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纪检监察体制类型现状 |
1.2.2 国外纪检监察体制研究综述 |
1.2.3 国内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情况 |
1.3 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3.1 主要内容 |
1.3.2 重点 |
1.3.3 难点 |
1.3.4 创新之处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纪委监委监督职责概述 |
2.1 核心概念 |
2.1.1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概念 |
2.1.2 纪委、监委概念 |
2.1.3 纪委监委监督的分类、特点 |
2.2 体制改革对监督履职的影响 |
2.2.1 体制改革对监督对象的影响 |
2.2.2 体制改革对监督机构的影响 |
2.2.3 体制改革对监督主体的影响 |
2.3 相关理论 |
2.3.1 机构扁平化理论 |
2.3.2 公共政策理论 |
2.3.3 马斯洛需求理论 |
第3章 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专责履行的现状挑战及问题 |
3.1 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专责履行的现状及挑战 |
3.1.1 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专责机构的现状及挑战 |
3.1.2 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专责队伍的现状及挑战 |
3.1.3 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专责机制的现状及挑战 |
3.1.4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成果的现状及挑战 |
3.2 体制改革下W县监督专责履行的问题 |
3.2.1 从监督机构看,W县纪委监委存在的问题 |
3.2.2 从监督队伍看,能力短板制约监督水平 |
3.2.3 从监督机制看,重形式轻落实 |
3.2.4 从监督成果看,W县纪委监委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W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专责困境的原因分析 |
4.1 机构扁平化不足,纪委监委未能及时精准有效的履行监督专责 |
4.1.1 W县纪委监委机构的实际层级问题 |
4.1.2 W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多层级结构下的工作堵点 |
4.2 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纪委监委不能顺畅高效安心的履行监督专责 |
4.2.1 “两个责任”机制不到位 |
4.2.2 深层次难点的监督工作制度不健全 |
4.3 绩效考核与监督要求不匹配,纪检监察队伍履行监督专责积极性不高 |
4.3.1 考核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关联不大 |
4.3.2 履职尽责考核制度不利于监督工作 |
4.3.3 用人导向不明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冲劲不足 |
4.4 监察队伍的培养不系统,使得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履行监督专责 |
4.4.1 现有的知识培训跟不上监督的需求 |
4.4.2 形式化的单一 |
4.4.3 文化的塑造还欠缺 |
4.4.4 干部队伍交流不多 |
第5章 破解纪委监委履行监督专责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
5.1 探索以扁平化理论模式运转增强W县纪检监察监督效能 |
5.1.1 探索建立扁平化监督互补组织 |
5.1.2 创新方式方法配套互补监督组织运行 |
5.2 探索以公共政策理论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制度体系 |
5.2.1 建立纪检监察联动监督制度体系总纲 |
5.2.2 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出台程序和强化监督制度的执行 |
5.2.3 建立科学的监督制度评估及反馈修补机制 |
5.3 探索以马斯洛需求理论培养强大的纪检监察队伍 |
5.3.1 加强针对性的监督队伍管理 |
5.3.2 加强监督队伍的基本保障 |
5.3.3 引导监督队伍在工作中的自我实现 |
第6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9)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研究 ——以山东省L市机关食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 |
2.1 理论基础 |
2.1.1 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理论 |
2.1.2 市场竞争理论 |
2.2 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 |
2.2.1 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的界定 |
2.2.2 机关后勤食堂的发展历程 |
2.2.3 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
2.3 机关后勤食堂社会化改革政策依据 |
2.4 机关后勤食堂社会化改革现实条件 |
2.5 小结 |
第三章 L市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现状 |
3.1 机关生活区食堂 |
3.1.1 机关生活区食堂概况 |
3.1.2 机关生活区食堂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模式特点 |
3.2 滨河花苑食堂 |
3.2.1 滨河花苑食堂概况 |
3.2.2 滨河花苑食堂社会招标承包经营模式特点 |
3.3 机关餐厅 |
3.3.1 机关餐厅概况 |
3.3.2 机关餐厅社会化经营和监管补贴相结合经营模式特点 |
第四章 L市机关后勤食堂三种经营模式利弊分析 |
4.1 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模式 |
4.1.1 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模式的优势 |
4.1.2 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模式存在问题 |
4.2 社会招标承包模式 |
4.2.1 社会招标承包模式的优势 |
4.2.2 社会招标承包模式存在的问题 |
4.3 社会化经营与监管补贴相结合模式 |
4.3.1 社会化经营与监管补贴相结合模式的优势 |
4.3.2 社会化经营与监管补贴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L市机关后勤食堂经营状况分析 |
5.1 L市机关后勤食堂不同模式经营状况横向建模分析 |
5.1.1 数据来源 |
5.1.2 模型建立 |
5.1.3 模型分析与检验 |
5.1.4 面板数据模型检验 |
5.1.5 面板数据回归估计 |
5.2 L市机关生活区食堂社会化改革前后经营状况对比分析 |
5.2.1 机关生活区食堂社会化改革情况 |
5.2.2 财政投入变化 |
5.2.3 经营情况变化 |
5.2.4 群众满意度变化 |
5.3 小结 |
第六章 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的选择和发展 |
6.1 经营模式的选择 |
6.1.1 根据政策确定经营模式的基本方向 |
6.1.2 依据管理职能确定经营模式选择的架构 |
6.1.3 结合市场条件进行社会化选择 |
6.1.4 根据服务目标和评价确定服务需求 |
6.2 机关食堂经营发展的建议 |
6.2.1 坚持改革的社会化方向 |
6.2.2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
6.2.3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研究 |
(二)预防腐败相关研究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预防腐败交叉性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的厘定 |
(一)腐败与公权力腐败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三)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 |
二、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
(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三)制度预防腐败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切断公权力腐败发生链条:预防腐败的理论逻辑 |
(二)权力—动机—机会→腐败行为: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 |
(三)监督—教育—制度→预防腐败: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分析框架 第二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 |
(三)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职能设置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督职能 |
(一)监督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事前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廉政教育职能 |
(一)廉政教育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察建议职能 |
(一)监察建议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监察建议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第四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预防腐败职能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 |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表现 |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原因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一)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表现 |
(二)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 |
(一)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表现 |
(二)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原因 第五章 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有效性的实践路径 |
一、多措并举提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 |
(一)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和考察权限 |
(二)提高国家监察委员会财政经费供给的独立性 |
(三)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
二、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与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 |
(一)加强对廉政教育主体的内部整合与外部协调 |
(二)对不同类型的廉政教育对象分类施教 |
(三)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参与度 |
三、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高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 |
(一)以科学化的监察建议帮助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弥补制度缺陷 |
(二)将制度执行不力作为提出监察建议的一种主要情形 |
(三)逐步运用监察建议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
四、地方机构改革前机关干部反应不一(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D]. 孙新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2]J市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振.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基层公务人员竞争上岗机制的实践研究 ——以济南市LB街道为例[D]. 于亚靖.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1949-1959)[D]. 唐丕跃.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5]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6]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研究 ——以山东省德州市S镇政府为例[D]. 马双. 济南大学, 2020(05)
- [7]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县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问题研究 ——以W县为例[D]. 邱保林. 南昌大学, 2020(06)
- [8]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9]机关后勤食堂经营模式研究 ——以山东省L市机关食堂为例[D]. 狄会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03)
- [10]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D]. 吕永祥. 吉林大学,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