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挖掘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潜能(论文文献综述)
莫智斌[1](2019)在《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文中认为产权不仅可以明确人与人之间关于物的关系还可以促进物品流通和进一步的社会分工(科斯,1994),即在维护公平和提升效率两个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产权安排的规则及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亦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而住宅用地由于其承载人类居所的特殊属性,则更加需要科学合理的产权安排,以实现居民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和社会整体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但大部分时期仍处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框架内,呈现出产权结构和权能的差异性。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生产关系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否则将会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2013)。我国城乡差异化的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安排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发展至今,不可否认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转变,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城市房价增长过快而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城市居民居住保障缺乏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不足、城市发展缺乏可持续性和乡村社会衰败等等。因此,本文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和对社会现实进行观察的基础上,试图对我国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进行横向的内容比较和纵向的历史变迁比较,对城乡产权制度在各个时期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并以此总结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并结合不同阶段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国家发展目标,分析现行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论文结构安排如下:本文的主体内容由绪论和其后的八章组成。在绪论部分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提纲挚领的表述。论文的第二章则主要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和产权变迁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有效梳理和归纳,为后续研究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以及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等研究提供理论基础。论文第三章开始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在第三章的基础上,第四章则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差异所引致的权能差异进行分析,主要从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两个方面进行展开。在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内容和权能差异有所了解的基础上,本文第五章开始从政府行为目标和国家发展要求的角度对形成这种差异化产权安排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发展的驱动力进行描述性的归纳总结。论文第六章则对当前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辩证分析,承认其对社会整体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指出其引发的城乡发展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关于其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的设计失衡。第七章则引入小产权房问题对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失衡所引发的问题进行更为直观的描述和论证。在第八章,本文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与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提出“城市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的回归和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回归”的整体发展思路,并从人口结构、经济增长模式等外部影响因素发生变化的角度出发,对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创新式的探索。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1)城乡住宅用地在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民和农民两对权利主体所具备的资产权能和居住保障权能上都存在较大差异,由此也对城乡地域的发展和城乡居民自身幸福的实现产生了不同影响;(2)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变迁与不同时期政府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呈现出“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行为目标改变→制度变迁发生→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社会经济进步/衰退→新的外部环境变化发生”的国家发展导向下的住宅用地产权制度的渐进式动态变迁模式。(3)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制度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居民和国家发展的效用并不是完全一致,在部分时期国家以牺牲城乡土地产权的居住保障/资产权能来实现国家的发展。(4)从新时期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角度来看,现行的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安排已然不适应国家发展的要求。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主要表现为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不足和居住保障权能的过剩、城市住宅用地资产权能的过度和居住保障权能的不足两组问题。改革的方向则是:其一,城市住宅用地权能要实现居住保障权能的回归,降低流动人口城市化的难度、赋予城市现有居民长期稳定的居住环境、促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土地财政的依赖并最终实现城市包容、安全、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发展;其二,农村宅基地权能要实现资产权能的归回,盘活闲置的农村宅基地资源、提升农村居民的资产性收入能力、促进人才、资本和技术等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以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
王海荣[2](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张子浩[3](2019)在《保障性住房居民社区参与研究 ——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理论与实践》文中研究指明居民的社区参与,是推动社区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亦是我国推动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由于我国保障房社区后期服务管理不完善,导致保障房居民社区参与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社区自治进程的推进。因此促进此类社区参与对于推动基层民主自治与社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B保障房社区社工实践为案例,运用资产为本社区发展理论为实践指导,针对社区缺乏居民参与进行介入。并结合国外实践经验与社区本身特点,将实践介入分为5个步骤:第一步绘制资产地图;第二步,依据目前社区参与的主要问题,即缺乏社区参与平台,运用现有的社区资产搭建社区参与平台;第三步以参与平台着力点,动员社区资产,建立资产之间的联系,发掘社区骨干;第四步在社区资产发生持续的联系后,以骨干为推力构建社区资产互动关系以及资产的协同关系;第五步拓展外部资源,助力社区发展;以此对B保障性社区进行社区动员,以促进居民社区参与。研究发现,在资产为本社区发展的理念与我国乡土关系具有良好的契合;保障房社区居民构成复杂,相对于其他类型社区,居民参与复杂性高,骨干能力培养具有多元性;社工扮演着催化剂的角色;社区资产具有有效与无效性;保障房后期管理的缺乏阻碍了社区参与。并就保障性社区本身的特点如何推进社区参与提供了建议:应对保障性社区后期服务管理的不完善,政府应完善保障房社区后期服务管理顶层设计,社工介入应注重保障性住房参与平台的搭建;保障性社区居民构成复杂,动员社区资产要注重平衡居民多元化需求,瞄准居民公共需求,加深社区资产与居民的联系,促进保障房社区资产协同关系构建;针对社区资产动员,要以有效性资产拉动无效性资产;由于社区资产的动态变化,社工角色要依据资产关系进行动态调整;针对基层政府传统管理思维与社区现状的不符,社工要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朝夕相处中逐渐推动基层政府的思维转变。
钱成[4](2019)在《基于混合居住理念的深圳市保障房住区建设空间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深圳市商品房价格的不断攀升,保障性住房成为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重要手段。深圳市近年来加速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未来将延续这一态势。深圳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选址偏远、交通不便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在当前发展状况下,有必要对保障房的建设现状和问题进行反思,分析其建设模式与居住隔离现象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探讨相应的优化方式和政策建议。本文以深圳市保障房住区为重点研究对象,结合国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经验,论述了深圳市保障房住区建设的特征。通过对深圳市保障房住区的实际案例调研,认为深圳市保障房选址有郊区化趋势,且多数保障房住区存在快速轨道交通覆盖不足、服务设施缺乏,独立建设式保障房易被边缘化、配建式保障房难以融合等隔离表现,并基于次提出基于混合居住模式的保障房住区建设策略。本文的研究希望寻找有效的策略手段缓解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同时为未来深圳市大量保障房的建设提供思路。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对保障房研究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论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论文研究方法与框架等内容;第二章概述了保障房历史研究理论及国内外案例实践;第三章梳理了深圳市保障房建设发展特征,并结合三个实际案例的调研,深入剖析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重点分析了深圳市的居住隔离情况及其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之间的关联,阐述了居住隔离的社会消极影响;第五章介绍了能缓解居住隔离现象的混合居住模式,探讨了深圳实施混合居住的可行性,并提出混合居住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策略;第六章为本论文的结语,归纳总结了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并提出了后续值得探讨的内容。
朱明磊[5](2019)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机理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作为一线建筑工人的主体,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建筑业经济支柱性地位获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我国五千余万建筑业农民工普遍存在年龄大、个人资本少、就业质量差、市民化难等突出问题,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需要,亟待通过产业工人化手段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学术界针对“建筑业农民工问题”做了诸多探讨,普遍指出从事“苦、累、险、脏、乱、差”工作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承受着权益保障严重不足、职业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等诸多不公平待遇,已经成为“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典型代表,但是鲜有系统研究“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机理与对策”的学术成果,难以为政府部门制定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性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基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和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影响机理和路径对策研究,对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助力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等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基于历史文献研究和全国性调研数据,剖析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状问题和现实障碍。(1)从历史发展的维度探究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演变历程和现状问题;(2)从建筑农民工自身资本(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障碍和外部条件(社会、政府、行业、企业)障碍两个方面,剖析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3)从维持现状和改变现状两个视角对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趋势进行了预判。其次,借助解释结构模型(ISM)运算,揭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1)基于文献研究、问卷调研和专家访谈,确定了27个影响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关键因素;(2)借助ISM对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逻辑辨析和层阶分析,得到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的多层递阶结构图;(3)对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的多层递阶结构进行深度解析,揭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是“在社会、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外部条件作用下,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三者共同提升的过程,最终享有现代产业工人的高质量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城市社会福利待遇”。再次,借助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和工地调研访谈数据,构建Logit模型和系统动力学(SD)模型,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实证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1)基于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关键影响因素和影响机理,再次设计调研问卷,并选取重庆市20个建筑工地进行调研访谈;(2)根据第二次调研数据构建Logit模型,分析了关键影响因素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效果,完成了影响机理的静态实证;(3)基于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机理的理论框架,利用SD工具构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系统仿真模型,并借助中国统计年鉴和实地调研访谈数据,设定资本投资总量变化情景、单位资本需要量变化情景、产业工人目标数量变化情景等不同政策情景运行该动态仿真模型,情景分析了关键影响因素的作用强度和敏感程度,动态实证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得到了影响我国建筑业产业工人数量变化和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速率变化的政策敏感因素。最后,基于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和影响机理,提出了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培育一批稳定的高素质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的对策建议。以培育一批稳定的高素质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为最终目标,基于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和影响机理,提出了“建构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效积累共同提升的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并明确了对策措施的阶段性和时序性。本文遵循“现状问题-障碍分析-机理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以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为研究对象,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揭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形成了研究观点和研究视角的创新,丰富了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相关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应用范畴,有助于农民工问题研究的深化;同时,基于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提出了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的对策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了思路参考和智力支持。
谌琳[6](2019)在《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房地产业在我国历经多年风雨,对我国的社会、经济等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其他的问题。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房住不炒”,这个说法也为将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基本的观察点。2018年以来,一二线城市通过“五限”等多重措施稳定市场,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与稳定市场并存。而长沙市推出的2018年“625新政”进一步实现了对市场的稳定。本文通过PEST模型对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宏观环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长沙公司的竞争环境,然后从人均效能、运营能力、项目拓展及土地储备、财务分析、开发规模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环境进行分析。通过综合论证分析之后,将长沙公司的战略定为密集性发展战略,通过对未来的市场渗透、市场开发、产品开发进行明晰,并将战略目标分为短期与中长期,短期发展目标确定为二手合作的方式进行拿地,在降低项目前期成本的基础上,加速长沙公司的快速发展,完成进入长沙市场前五强的发展目标。将长沙公司的中长期目标确定为立足公开市场,积极拓展生产、生活安置用地,以求缓解单纯依靠公开市场难以拿地的困境。不过,随着长沙60号令拆迁遗留的“两安用地”不断减少,长沙公司选择立足长沙、向外扩围、向三、四线城市下沉。另外,为了响应国家的租售并举的制度,长沙公司积极扩展长租公寓等新项目,以求达到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的目标。长沙公司积极提供保障措施确保制定的发展战略能够顺利实施。对于金地商置长沙来说,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能够将企业的文化品牌、口碑大幅度提升到更高层次,还能够为本地或者外地的房地产公司提供发展战略过程中的重要启示。
张冬晨[7](2019)在《新形势下共有产权房买受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新形势下,房住不炒成为时代主流。而2017年9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再次将共有产权房拉进大众的视野。共有产权住房的所有权,由住房买受人和政府代持机构共享。但真正对住房进行占有、使用却是买受人。因而共有产权房不仅可以大幅降低买受人的购房负担,又可以保障买受人的日常居住使用权利。共有产权房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新风向标。本文将对住房改革背景和历程进行简要介绍和回顾,从轰轰烈烈的房地产改革历史中汲取宝贵经验;在现行的共有产权房制度下,已经出现了一些侵害买受人利益的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方法院以行政合同来认定共有产权房房屋合同;部分地区禁止共有产权房出租引发诸多诉讼;对于买受人能够行使的权能范围及有效性标准不一且存在争议;对买受人对房屋的转让权能和抵押权能作出过多限制;共有产权房买受人死亡后,共有产权房能否按照遗嘱来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利该如何保护;因户口限制造成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诉讼多有发生;一些共有产权房设计差质量低,该怎样维护买受人权益;买受人购房后,在城市居住及子女教育等衍生权利方面,其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购房后的民事义务和责任如何分配,因房屋造成侵权该如何处理,共有产权房该如何执行;这些问题都需要梳理和研究。本文旨在重点聚焦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的这些共有产权房合同性质、权能行使、继承、准入门槛、衍生权利及民事责任义务等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来对现行共有产权房制度下,如何保护共有产权房买受人的处分权能、继承及衍生权利等合法权益进行法理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目前的学术领域中,虽然对共有产权房制度有一些研究和讨论,但对实践中该如何保护买受人利益的研究还近乎是空白。笔者期待本文能在该空白领域有所突破和贡献,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所在。从买受人利益的保护角度来看,现行的共有产权房制度还不完善。共有产权房制度的地方规定繁杂且不统一,对买受人利益保护的条款缺位,有些甚至上下冲突,笔者认为应当在更高位阶上进行立法以统一全国标准,使得各地法官在处理共有产权房诉讼之时能够参照该法律规范适用;另外,现行的共有产权房制度也必须要符合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要求,对买受人处分权能的限制要有法律上的依据;共有产权房制度在今后的发展完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买卖、继承、抵押、执行等方面与《合同法》、《继承法》、《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地方政府也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兴建学校并放松户籍制度来更好的保障买受人的衍生权利。
辛文娟[8](2016)在《居住空间分异与交流重构 ——基于对三矿居民生活区的考察》文中指出本研究以X省S市原B区矿务局所辖的三矿居民生活区为研究对象,采用多点民族志研究方法,探讨居民生活区的变迁分异和居民的交流重构问题。基于“制度-个人”这一传统的研究框架,引入空间视角,主要探讨3个问题:第一,搬迁前后三矿居民所处的空间各有什么特征?不同的空间对三矿居民的日常生活与交流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第二,在S市这个典型的煤炭资源依赖型城市,造成三矿居民居住空间分异的原因是什么?第三,三矿居民曾经在矿区大院生活了近半个世纪,他们完整地经历了“单位制”的发展、全盛与衰落过程,“单位意识”和对矿区形成的集体记忆早已深入三矿居民的心中。这种意识和集体记忆,对他们在新的居住空间中重构交流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共包括导论、正文、总结三大部分。导论部分对国内外关于单位制和城市社区的相关研究进展进行了文献综述,阐明了本文的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正文部分共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三矿创业年代的社会背景与历史叙事。介绍三矿建立和发展的情况、三矿矿区大院的空间布局特征及人际交往情况;第二,企业改制与空间分异。阐明国企改革与资源枯竭双重夹击下的三矿破产改制后,居民居住区不得不分批搬迁到S市的NZ、QJ、JL三个社区,进而出现了居住空间的分异现象;第三,社区物质空间的分异问题。介绍三个社区基础地理状况、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的不同,并探讨对居民的交流重构直接产生了哪些影响;第四,三个社区中居民的交往分异。重点探讨这三个社区中,目前居民各自形成了怎样的社会交流网络;第五,三个社区中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差异。总结和讨论部分对本研究进行了归纳总结,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回答了在研究伊始提出的三个问题。第一,在破产改制之前,三矿采取的是职住合一的空间安排形式。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紧密的单位共同体。破产改制带动了居住空间结构的剧变:职住合一变为职住分离,生活区从矿区大院搬迁到了城市社区。居民不得不面对城市中的“原子化生存”的状态,进而表现出身份认知的困惑与彷徨。曾经属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的三矿居民,逐渐分异为NZ、QJ、JL三个城市社区的居民,日常生活及交流情况截然不同。NZ社区的居民原有关系网络不断被破坏,在居委会的带领下开始了异常艰难的自救行动,居民产生了强烈的被遗弃之感。QJ社区的居民呈现出脱域、礼节性的城市化交往,居民基于趣缘结合在一起,没有明显的社区归属感。JL社区的居民形成了紧密的内卷化交流模式,有强烈的社区归属感。第二,研究总结了推动三矿居住区演化的动力机制,并解释了身处不同城市社区的三矿居民为什么会处于完全不同的交流现状。第三,在矿区大院中形成的单位意识和集体记忆,对三矿居民适应新的城市社区生活并重构交流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其影响程度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城市社区的物理空间(如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和社会空间(如社团发展和邻里交流等)的建设情况、居民在矿区生活时间的长短、居民的个人特征(如年龄、社会阶层)等。其次,在余论部分,本研究就其他发现做了一些总结,指出:第一,居住空间分异既可能是城市资源隔离的产物,也可能是群体主动区隔的产物;第二,空间是人的行为的结果,又会反过来强化再生产人的某种既定交流方式;第三,城市居住空间分异带来了严重的贫困人口聚集问题,导致这些居民被隔离、排斥,进而给他们带来了严重的交流问题。最后,笔者总结了研究贡献、不足及未来展望。
吴飞[9](2015)在《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家庭养老困境及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00年中国就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技术的进步,人预期寿命的延长致使老年人口的数量直线上升。截止到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总数已经突破2亿人。另一方面多年来推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负效应开始凸显,“四二一”家庭成为主力促使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少子化社会风险的显现、代际人口的空间分离、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变迁,使原有的家庭代际支持的均衡状态被打破。代际支持失衡造成家庭养老强度降低,也就是说子代对父母代提供的养老福利支持程度减弱。家庭养老强度的变化限定了养老服务问题上的供给结构,家庭内部的代际支持失衡使养老需求被迫向社会转移。但是养老需求向社会移转并不预示着老年人对家庭养老模式的摒弃,社会化集中养老就成为一种新的取向。经过调查显示不管代际支持处于何种状态,中国老年人对家庭养老特别是居家养老的选择性偏爱一直没有改变。因此结合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二者之利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就成为当前弥合家庭养老供给与需求差异的优化方案。以代际支持变化下养老模式的演变轨迹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在代际支持平衡期,小农经济、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与传统孝道文化共同支撑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而建国后虽然经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体制的变迁,但在计划经济、单位保障制度和集体至上文化的共同作用下代际支持仍处于相对稳定期,在这个时期单位保障制家庭养老模式成为主流;改革开放后,由于宏观与微观诱因,代际支持失衡趋势愈加明显,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意愿仍未改变,在市场经济、社会保障制度与新孝道文化的支持与推动下,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的转变有着合理的逻辑。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切入,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主体不但包括家庭,还应加入政府、市场与社会。具有独立性的多元主体在参与、分权与竞争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功能,满足居家老人多样化养老需要。因此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转变包括以下四种驱动因素:家庭养老服务自我变革的诉求,政府角色转变下的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主体生产能力显着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迅速。家庭、政府、社会、市场的共同驱动增强了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转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满足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老年人居家养老意愿,我国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根据自身财政收入水平,社会、市场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试点推行了各具特色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上海建立了政府主导下的购买服务制度,苏州推行政府+商业企业合作下的虚拟养老院,宁波尝试政府+NGO合作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各地的大胆创新,受到居家老人的一致好评。但是我国目前的居家养老实践中政府作用仍然较大,即使与社会、市场组织合作,服务承接者的类型也大多为依附、非竞争指定型,缔约规范模糊、合作对象固定,造成社会、市场参与积极性较低,另外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不高、服务监管缺位等致使居家养老供给模式的可持续性受到质疑。有鉴于此,具有文化同源性与家庭主义相似性背景,又共同面临代际支持失衡下老年人的居家偏爱,东亚日韩两国经过多年政策改革与创新,社会化居家养老体系已相对成熟,对我国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首先两国不约而同针对家庭照料构建了较完善的正式性支持体系以缓解代际支持失衡造成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政府与社会、市场组织进行范围广泛的协同合作;在健全的专项法规指导下建设多层次功能特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并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有针对性地为居家老人提供急需的养老服务。此外严格的照护人才资质准入和照护服务效果评价制度,保证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综述所述,我国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应改变之前单一碎片化的供给结构,创建一种多元协同式的供给框架。首先,以福利多元主义为视角设计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主体,在明确服务“提供者”(政府)与“生产者”(家庭、市场、社会)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划定各个主体的职责权限。其次,根据协同治理理论框架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协同供给架构进行构建,明确协同供给的主体、规则、工具、内容,并设计完善协同供给网络。最后,健全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协同供给模式的运行机制,建构文化与制度激励机制、社会资源整合机制和多维监管评价机制以保障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够顺利得以实现。
黄俊峰[10](2015)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继续深化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尽管自改革放开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强劲,已基本实现小康社会,人民收入水平及总体住房条件均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善。但是,一系列繁荣的景象掩盖不了高企的房价、大规模的住房需求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增速较缓之间的矛盾紧张关系,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越来越成为阻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困难之一。因此,为了有效地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对于住房的需求,我国政府通过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并实践深层次、多角度的住房保障体系。然而,由于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较为滞后,难以满足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并且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供应和监督管理等环节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诸多不足及亟待完善之处,政府与低收入群体之间关于住房供需方面依然存在很尖锐的矛盾。该等问题的存在,对于进一步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政府必须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方面的责任;深化住房保障机制改革;实践完善深层次、多角度的住房保障体系。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领域中亟需重视和解决的核心所在,规范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促进城市化的进程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无论是国内外先进理论学说,抑或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都要求政府必须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方面切实、充分履行责任。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有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领域经验教训的学习、借鉴,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可知政府对于低收入群体施以住房保障应当是一项长期工作,且应当不断完善和进步,应当建构起该领域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框架,并不断进行制度设计与完善,切实保证从组织、规划、资源供给、财政、监督及制度保障和法律体系建设等方面履行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责任,并理论联系实际,在责任承担方面有所侧重。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绪论主要提出了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研究缘起、目的及意义,从国内外相关研究中总结归纳并创新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和结构安排;第一章从社会主义本质及中国梦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经典学说及国内外学者理论观点着手研究对于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必要性,并从现实、理论和法理等方面阐述政府在该领域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之必然和必要;第二章理论联系实际,着重论述了政府承担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责任的三个层次内容、实践形式及其总体目标;第三章讲述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历史发展进程,总结并归纳各历史发展阶段成效,结合现阶段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深化改革中的矛盾关系,提出政府应解决的问题;第四章通过反思政府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方面的责任缺失问题,明确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所面临的困难同政府保障责任缺位之间的必然关联;第五章通过对典型国家关于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的比较研究,总结其借鉴意义以及对我国政府履行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责任的启示;第六章主要在于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之新构建,探索和实践一条适合完善我国政府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方面责任承担之新路径。“住有所居”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政府应将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纳入工作重点,力求规范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及政府责任体系,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权利,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承担应有之职责。
二、挖掘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潜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挖掘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潜能(论文提纲范文)
(1)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写作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特色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2.国内外文献梳理 |
2.1 产权与土地产权研究 |
2.2 城市土地(住宅)产权制度研究 |
2.3 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研究 |
2.4 政府行为研究 |
2.5 城市发展研究 |
2.6 乡村振兴研究 |
2.7 文献评述 |
3.城乡住宅用地产权差异比较 |
3.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差异 |
3.1.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
3.1.2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取得 |
3.1.3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内容 |
3.2 城乡住宅用地使用权差异 |
3.2.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内涵及其主体和客体 |
3.2.2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内涵及其主体和客体 |
3.2.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
3.2.4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
3.2.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 |
3.2.6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 |
3.3 城乡住宅用地处分权差异 |
3.3.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之处分权 |
3.3.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处分权 |
3.3.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处分权 |
3.4 城乡住宅用地收益权差异 |
3.4.1 城乡住宅用地(所有权)之收益权 |
3.4.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收益权 |
3.4.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收益权 |
3.5 城乡住宅用地产权结构差异汇总表 |
4.城乡住宅用地产权权能差异比较 |
4.1 城乡住宅用地资产权能差异 |
4.1.1 城市住宅用地所有权的资产权能 |
4.1.2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资产权能 |
4.1.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资产权能 |
4.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产权能 |
4.2 城乡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差异 |
4.2.1 城市住宅用地所有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2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3 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4.2.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居住保障权能 |
5.权能差异的逻辑演进:城乡住宅用地权能与政府目标 |
5.1 土地权能的同质化与国家经济的恢复:1949— |
5.1.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1.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1.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1.4 权能安排施成效分析 |
5.2 土地权能差异的萌芽与国家住宅经济的奠基:1979— |
5.2.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2.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2.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2.4 权能安排实施成效分析 |
5.3 土地权能差异的深化与国家住宅经济的崛起:1999— |
5.3.1 产权安排背景分析 |
5.3.2 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3.3 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分析 |
5.3.4 权能安排实施成效分析 |
5.4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的特征 |
5.4.1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是渐进式的变迁 |
5.4.2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的变迁是政府强制性的变迁 |
5.4.3 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变迁受到政府目标的影响 |
6.现行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效应 |
6.1 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正面效应 |
6.1.1 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
6.1.2 推动城市经济繁荣 |
6.1.3 客观上实现了局部农村的被动城市化 |
6.1.4 农村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器 |
6.2 住宅用地权能差异在城乡发展中的负面效应 |
6.2.1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弱化:房价高企阻碍人的城市化 |
6.2.2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弱化:使用权续期未定“无恒产者无恒心” |
6.2.3 城市住宅用地资产权能过强:人口结构变化引发地方财政危机 |
6.2.4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机会困境下的城乡社会阶层固化 |
6.2.5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效率困境下的农村资源配置低效 |
6.2.6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失序困境下的社会治理成本增加 |
6.2.7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正义困境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 |
7.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效应的缩影之一:小产权房问题 |
7.1 小产权房问题简述 |
7.1.1 小产权房概念及本文语境下的小产权房 |
7.1.2 小产权房的发展情况 |
7.1.3 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态度 |
7.2 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2.1 广州市白云区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2.2 湖南省永州市小产权房案例分析 |
7.3 小产权房问题与城乡住宅用地产权能差异的联系 |
7.3.1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保障权能弱势催生小产权房需求 |
7.3.2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残缺诱致小产权房供给 |
8.面向未来:土地权能的本质回归与国家发展的转型需求 |
8.1 新时代背景:城乡融合下的乡村振兴与城市发展 |
8.1.1 城市发展带动和支撑乡村振兴 |
8.1.2 乡村振兴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
8.2 住宅用地权能回归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
8.2.1 农村宅基地资产权能的回归与乡村振兴 |
8.2.2 城市住宅用地居住权能的回归与城市发展 |
8.3 以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为导向的住宅用地制度创新 |
8.3.1 基于居住权能回归的城市住宅用地产权制度改革 |
8.3.2 基于资产权能回归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 |
9.研究总结 |
9.1 研究结论 |
9.2 不足与展望 |
9.2.1 不足之处 |
9.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2)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保障性住房居民社区参与研究 ——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1.保障性住房社区 |
2.资产为本 |
3.社区资产 |
(四)文献综述 |
1.保障性住房社区相关研究 |
2.社区参与研究 |
3.述评 |
(五)理论依据 |
1.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理论 |
2.赋权理论 |
3.社会网络理论 |
4.社会资本理论 |
(六)研究方法与资料收集方法 |
1.实践研究 |
2.访谈法 |
3.参与式观察 |
一、B保障性住房社区概况 |
(一)B保障性住房社区简介 |
1.物业管理混乱 |
2.基础设施不完善 |
3.居民构成复杂 |
(二)B保障性住房社区参与现状 |
1.被动参与为主 |
2.参与主体单一 |
3.经济利益导向参与 |
(三)B保障性住房存在的社区参与问题 |
1.缺乏社区参与平台 |
2.居民参与意识不足 |
3.居民参与能力不足 |
(四)原因分析 |
1.缺乏社区参与平台原因分析 |
2.参与能力不足及原因分析 |
3.参与意识不足的原因分析 |
二、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实践 |
(一)实践干预理论依据及策略 |
(二)B保障性住房社区资产地图梳理 |
1.个人资产 |
2.社区团体与机构资产 |
3.自然资源与物质资产 |
4.社区组织资产 |
(三)搭建社区参与平台 |
1.搭建资产连接平台的必要性 |
2.各社区资产在搭建参与平台中的作用 |
3.参与平台所连接的社区资产 |
(四)动员社区资产参与 |
1.以现有资产开展常规性服务 |
2.以现有资产开展针对性服务 |
3.以现有资产开展宣传及推介服务 |
(五)构建社区资产关系 |
1.以骨干为推力建立资产互动关系 |
2.以互动为基础构建不同资产协同关系 |
(六)拓展外部资源 |
1.拓展外部资源的必要性 |
2.拓展外部资源的形式 |
3.外部资源引入作用 |
(七)成效评估 |
1.反馈评估 |
2.居民社区参与评估 |
三、结论与反思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发现 |
1.以资产为本理论与乡土关系的契合 |
2.保障房参与的复杂性 |
3.骨干能力培养的多元性 |
4.社工的催化剂角色 |
5.社区资产的有效与无效性 |
6.保障房后期管理的缺乏阻碍了社区参与 |
(三)建议 |
1.注重保障性住房参与平台的搭建 |
2.瞄准居民公共需求 |
3.以有效性资产拉动无效性资产 |
4.社工角色根据资产关系动态调整 |
5.推动基层政府的思维转变 |
6.完善保障房社区后期服务管理顶层设计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于混合居住理念的深圳市保障房住区建设空间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本文相关概念界定 |
1.3.1 保障性住房 |
1.3.2 保障房住区 |
1.3.3 社会阶层、居住分异与社会隔离 |
1.3.4 混合居住 |
1.4 本文研究主要内容 |
1.4.1 研究对象 |
1.4.2 研究内容界定 |
1.5 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相关研究及国内外保障房发展概述 |
2.1 文献综述 |
2.1.1 居住分异与社会隔离的相关研究 |
2.1.2 保障房规划的相关研究 |
2.1.3 混合居住的相关研究 |
2.2 境外保障性住房建设经验借鉴 |
2.2.1 美国可支付住房 |
2.2.2 新加坡祖屋 |
2.2.3 香港公屋 |
2.3 国内保障性住房发展概述 |
2.4 本章小节 |
第3章 深圳市保障房住区建设及居住隔离表现 |
3.1 深圳市保障房住区的建设分析 |
3.1.1 深圳保障房建设发展历程 |
3.1.2 深圳保障房住区空间选址分析 |
3.1.3 深圳保障房住区公共交通设施分析 |
3.1.4 深圳保障房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现状与分析 |
3.1.5 深圳保障房住区发展特点 |
3.2 深圳市居住隔离与保障房建设的关系探讨 |
3.2.1 深圳市居住空间隔离现象发展情况 |
3.2.2 保障房建设对居住隔离的影响分析 |
3.2.3 居住隔离的消极社会影响 |
3.3 深圳保障房住区案例调查及分析 |
3.3.1 富安花园安居房项目 |
3.3.2 招商澜园廉租房项目 |
3.3.3 龙悦居三期公租房项目 |
3.4 深圳市保障房住区的居住隔离表现 |
3.4.1 深圳保障房居民特征 |
3.4.2 保障房多选址于关外地区 |
3.4.3 快速轨道交通覆盖不足 |
3.4.4 配套服务设施缺乏 |
3.4.5 独立建设式易边缘化,配建式难以融合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混合居住理念与深圳市保障房建设 |
4.1 混合居住的源起与发展 |
4.1.1 1970年代包容性区划 |
4.1.2 1974年Section 8政策 |
4.1.3 1992年Hope Ⅵ计划 |
4.2 混合居住理念的实践反思 |
4.3 深圳推行混合居住理念建设保障房的可行性分析 |
4.3.1 深圳作为移民城市的包容性 |
4.3.2 居住隔离程度尚处于萌芽阶段 |
4.3.3 关内关外一体化战略创造物质基础 |
4.3.4 公租房与人才住房政策成为转机 |
4.4 深圳混合居住理念建设保障房的实施难点 |
4.4.1 城市经济效率 |
4.4.2 不同居民的需求与支付能力 |
4.4.3 异质阶层的心理排斥 |
第5章 基于混合居住理念的深圳市保障房建设策略探讨 |
5.1 深圳市混合居住保障房建设路径 |
5.1.1 保障房住区的空间分散 |
5.1.2 保障房住区与其他住区的混合 |
5.1.3 促进异质阶层群体的融合 |
5.2 深圳市混合居住保障房建设策略 |
5.2.1 多样化的用地选址方式 |
5.2.2 结合轨道站点进行开发 |
5.2.3 提倡“大混居、小聚居”的模式 |
5.2.4 构建适宜的混合尺度 |
5.2.5 采用梯度混合,以中间阶层作为过渡层 |
5.2.6 加强公共空间设计,削弱内部空间隔离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语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 |
附录一 深圳市近年来保障房住区项目情况(2010~2016年,含已建成和在建) |
附录二 保障性住房居民问卷调查表 |
附录三 深圳市历年发布的与保障性住房相关文件(1988~2018)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5)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机理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章节安排 |
1.6 本章小结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民工 |
2.1.2 建筑业农民工 |
2.1.3 建筑业产业工人 |
2.1.4 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化 |
2.1.5 建筑业农民工市民化 |
2.1.6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3 文献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城乡一体化相关理论 |
2.3.2 社会权利贫困理论 |
2.3.3 需求层次理论 |
2.3.4 系统相关理论 |
2.3.5 人力资源开发理论 |
2.3.6 理论在本研究的应用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状及障碍分析 |
3.1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历史追溯 |
3.1.1 历史起源 |
3.1.2 演进历程 |
3.2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状考察 |
3.2.1 职业化现状 |
3.2.2 市民化现状 |
3.2.3 产业工人化现状 |
3.3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自身资本积累障碍 |
3.3.1 人力资本积累障碍 |
3.3.2 经济资本积累障碍 |
3.3.3 社会资本积累障碍 |
3.4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外部条件限制障碍 |
3.4.1 社会方面障碍 |
3.4.2 政府方面障碍 |
3.4.3 行业方面障碍 |
3.4.4 企业方面障碍 |
3.5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趋势预判 |
3.5.1 维持现状 |
3.5.2 改变现状 |
3.6 本章小结 |
4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解析 |
4.1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1 基于文献成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2 基于调研结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3 基于访谈结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4 关键影响因素确定 |
4.2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研究 |
4.2.1 解释结构模型(ISM)简介 |
4.2.2 解释结构模型(ISM)构建 |
4.2.3 解释结构模型(ISM)运算结果 |
4.3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解析 |
4.3.1 直观分析 |
4.3.2 深层次分析 |
4.3.3 系统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机理的静态实证 |
5.1 样本来源与数据统计 |
5.1.1 问卷设计 |
5.1.2 数据来源 |
5.1.3 描述性统计 |
5.2 调研数据分析与评价 |
5.2.1 人力资本的存量现状描述及评价 |
5.2.2 经济资本的存量现状描述及评价 |
5.2.3 社会资本的存量现状描述及评价 |
5.2.4 “三资”总存量现状描述 |
5.3 静态实证分析 |
5.3.1 Logit模型简介 |
5.3.2 Logit模型构建 |
5.3.3 Logit模型结果及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系统的动态仿真与情景分析 |
6.1 系统动力学方法的优势 |
6.1.1 系统动力学简介 |
6.1.2 系统动力学特征 |
6.1.3 系统动力学对本文的适用性 |
6.2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系统的动态仿真 |
6.2.1 仿真模型构建步骤 |
6.2.2 人力资本子系统因果关系图 |
6.2.3 经济资本子系统因果关系图 |
6.2.4 社会资本子系统因果关系图 |
6.2.5 系统因果关系总图构建 |
6.2.6 系统存量流量图绘制 |
6.2.7 函数关系说明 |
6.2.8 系统模型检验 |
6.3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系统的情景分析 |
6.3.1 情景分析思路 |
6.3.2 情景分析方法及主要流程 |
6.3.3 仿真模拟分析与评价 |
6.3.4 资本投资总量变化情景 |
6.3.5 单位资本需要量变化情景 |
6.3.6 产业工人目标数量变化情景 |
6.4 本章小结 |
7 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对策建议 |
7.1 人力资本提升的对策建议 |
7.1.1 加快建筑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
7.1.2 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 |
7.1.3 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 |
7.1.4 加速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
7.1.5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权益保护 |
7.1.6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
7.1.7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发展体系 |
7.1.8 改善建筑工人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 |
7.2 经济资本提升的对策建议 |
7.2.1 完善建筑工人工资保障制度 |
7.2.2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7.2.3 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 |
7.2.4 建立多层次城市住房供应体系 |
7.2.5 加速推行“房地产税” |
7.3 社会资本提升的对策建议 |
7.3.1 提高组织化程度 |
7.3.2 改善建筑工人工作和生活环境 |
7.3.3 促进城市社会融入 |
7.3.4 加强社会支持力度 |
7.4 实现对策建议的阶段性和时序性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论文的创新点 |
8.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B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主要课题 |
C 调查问卷Ⅰ |
D 调查问卷Ⅰ统计结果 |
E 各地“关于推进建筑产业工人转型”的工作总结(部分) |
F 基于文献成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G 调查问卷Ⅱ |
H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6)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2.1 理论基础 |
1.2.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环境分析 |
2.1 公司概况 |
2.1.1 金地商置公司概况 |
2.1.2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概况 |
2.2 宏观环境分析 |
2.2.1 政策环境分析 |
2.2.2 经济环境分析 |
2.2.3 社会环境分析 |
2.2.4 技术环境分析 |
2.3 竞争环境分析 |
2.3.1 买方谈判能力 |
2.3.2 供应商谈判能力 |
2.3.3 替代品威胁 |
2.3.4 潜在进入者威胁 |
2.3.5 行业内企业竞争 |
2.4 客户需求分析 |
2.4.1 刚需型客户需求分析 |
2.4.2 改善型客户需求分析 |
2.4.3 投资型客户需求分析 |
2.5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2.5.1 人均效能分析 |
2.5.2 运营能力分析 |
2.5.3 项目拓展及土地储备分析 |
2.5.4 财务分析(销售额、回款额分析) |
2.5.5 开发规模分析 |
2.6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的战略制定的SWOT分析 |
2.6.1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的SO策略 |
2.6.2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WO策略 |
2.6.3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ST策略 |
2.6.4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WT策略 |
第3章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选择与制定 |
3.1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原则与目标 |
3.1.1 制定原则 |
3.1.2 发展战略目标 |
3.2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分析与选择 |
3.2.1 公司层战略 |
3.2.2 职能层战略 |
3.3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评价 |
3.3.1 发展战略模式优点 |
3.3.2 发展战略模式缺点 |
第4章 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
4.1 战略实施步骤 |
4.2 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4.2.1 组织保障 |
4.2.2 制度保障 |
4.2.3 人才保障 |
4.2.4 资金保障 |
4.2.5 土地保障 |
4.2.6 信息化保障 |
4.3 战略实施的预期效果 |
4.3.1 企业竞争力提升 |
4.3.2 企业品牌提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形势下共有产权房买受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选题的意义 |
2.文献综述 |
3.研究拟解决的问题与思路 |
1.住房改革背景及问题的缘起 |
1.1 新形势下进行住房改革的背景 |
1.2 共有产权房相关概念的厘清与住房制度的演变 |
1.2.1 住房产权的概念 |
1.2.2 共有产权房的概念 |
1.2.3 共有产权房买受人的概念 |
1.2.4 住房改革产权制演变的历史回顾 |
1.2.5 新形势下共有产权房面临的新问题 |
2.新形势下共有产权房买受人利益保护的司法实践与法理分析 |
2.1 共有产权房屋合同的性质和主体问题 |
2.1.1 共有产权房的供前合同及供后合同 |
2.1.2 共有产权房屋合同性质应当是民事买卖合同 |
2.1.3 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中的一方主体应明晰为代持机构 |
2.1.4 共有产权房合同不具有行政合同之特征 |
2.1.5 警惕以行政合同为名侵害买受人的财产利益 |
2.2 买受人未来可行使权能的范围和有效性问题 |
2.2.1 共有产权房买受人是否可行使出租权能 |
2.2.2 共有产权房抵押权能 |
2.2.3 买受人转让房屋的权能 |
2.2.4 小结:共有产权房的权能行使具有一定的限定性 |
2.3 共有产权合同标的物(房屋)质量保障及维护问题 |
2.4 买受人部分产权继承问题 |
2.4.1 实践中的共有产权房继承案例 |
2.4.2 应当尽快统一明确共有产权房的可继承性 |
2.5 买受人购房前的准入门槛问题 |
2.5.1 因户籍问题引发的共有产权房行政诉讼案例 |
2.5.2 共有产权房保障目标因户籍限制未得到实现 |
2.6 买受人购房后的衍生权利问题 |
2.6.1 城市居住权 |
2.6.2 子女受教育权 |
2.7 买受人购房后衍生的民事义务及责任问题 |
2.7.1 因侵权产生的责任分配 |
2.7.2 共有产权住房司法执行问题 |
3.从新形势下共有产权房买受人利益保护角度看现行制度的完善 |
3.1 共有产权房制度应当统一标准并尽快立法 |
3.2 共有产权房的处分等制度应当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 |
3.2.1 共有产权房的分割制度 |
3.2.2 共有产权房的出租及转让制度 |
3.2.3 共有产权房的抵押制度 |
3.2.4 共有产权房的继承制度 |
3.2.5 共有产权房的管理制度 |
3.2.6 共有产权房的质保制度 |
3.3 共有产权房的衍生权利保护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8)居住空间分异与交流重构 ——基于对三矿居民生活区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本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从单位大院到城市社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背景、研究对象和研究意义 |
1.2.1 单位制的瓦解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轫 |
1.2.2 陌生与隔离:后单位制社会的交流障碍 |
1.2.3 资源枯竭矿区的移民:一个亟需关注的群体 |
1.2.4 研究对象 |
1.2.5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 |
1.3.1 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空间转型 |
1.3.2 当代中国城市空间研究 |
1.3.3 城市社区中的居民交流 |
1.3.4 文献不足之处 |
1.4 研究问题 |
1.5 研究方法 |
1.5.1 为什么是多点民族志 |
1.5.2 三个田野点 |
1.5.3 调查方法 |
1.5.4 时间安排与资料整理 |
1.6 研究框架和论文结构 |
2 三矿:空间形态与日常生活(1961-2000) |
2.1 创业年代的社会背景与历史叙事 |
2.1.1 三矿的建立 |
2.1.2 移民与扎根 |
2.1.3 创业 |
2.1.4 单位组织 |
2.2 作为一种空间生产的大型单位制社区 |
2.2.1 三矿空间布局 |
2.2.2 熟人社会的形成 |
2.3 封闭空间内的日常生活实践 |
2.3.1 交流:限于单位内部 |
2.3.2 广播:定时冲破平静 |
2.3.3 工会:包办文化生活 |
2.3.4 邻里:类首属关系 |
2.4 以单位认同为基础的共同体 |
3 企业重组与空间分异 |
3.1 重夹击下的三矿 |
3.1.1 外因:国企改革 |
3.1.2 内因:资源枯竭 |
3.2 重组带来的冲击 |
3.2.1 从包下来到推出去 |
3.2.2 从矿区大院到城市社区 |
3.2.3 从均质到分异 |
3.2.4 从分房子到买房子 |
3.3 居住空间的分异 |
3.3.1 NZ社区:后单位制的老旧社区 |
3.3.2 QJ社区:转变中的混居社区 |
3.3.3 JL社区:沉陷房安置社区 |
3.3.4 居住空间:从整体到分异 |
4 三个社区物理空间的分异 |
4.1 社区基础地理状况的分异 |
4.1.1 区位与规模 |
4.1.2 空间布局 |
4.2 社区基础设施对比 |
4.2.1 NZ社区:还有人管我们吗? |
4.2.2 QJ社区:这算事儿吗? |
4.2.3 JL社区:感谢党的好政策! |
4.2.4 三个社区三种需求层次 |
4.3 社区公共空间的分异 |
4.3.1 生活型公共空间的分异 |
4.3.2 休闲型公共空间中的分异 |
4.4 空间不公平与剥夺问题 |
5 三个社区交往空间的分异 |
5.1 NZ社区:艰难自救的交往 |
5.1.1 居民:能搬的都搬走了 |
5.1.2 居委会:政府和企业不会放弃我们的 |
5.2 QJ社区:脱域的城市化交往 |
5.2.1 浅层的短暂交往 |
5.2.2 老年大学里的集体生活 |
5.2.3 脱域的社团组织 |
5.3 JL社区:内卷化交流 |
5.3.1 咱以前都是矿上人 |
5.3.2 随处可见的群聚者 |
5.3.3 活跃的社团组织 |
6 三个社区居民心理归属感的分异 |
6.1 自我身份认同的分异 |
6.1.1 NZ社区:我们就是后娘养的! |
6.1.2 QJ社区:我就是城关区人 |
6.1.3 JL社区:我们都是JL人! |
6.2 群体内部的认同分异 |
6.2.1 NZ社区:我们跟他们没啥聊的 |
6.2.2 QJ社区:大家保持客气礼貌就好 |
6.2.3 JL社区:我们已经变成了一家人 |
7 总结与讨论 |
7.1 总结:回到问题 |
7.2 讨论 |
7.2.1 余论 |
7.2.2 研究贡献 |
7.2.3 局限与展望 |
附录1 访谈提纲与访谈对象 |
附录2 JL社区Q剧团成员列表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家庭养老困境及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研究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三、研究框架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代际关系 |
(二) 代际支持 |
(三) 代际支持失衡 |
(四) 家庭养老 |
(五)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一)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二) 协同治理理论 |
(三) 需要层次理论 |
第三章 代际支持变化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演变轨迹 |
一、代际支持平衡期:传统家庭养老供给模式 |
(一)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运行基础 |
(二)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实现途径:土地保障下的代际支持 |
(三)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利弊分析 |
二、代际支持相对稳定期:单位制家庭养老供给模式 |
(一) 单位制家庭养老模式的运行根基 |
(二) 单位制家庭养老模式的实现途径:单位制下的代际支持 |
(三) 单位制家庭养老模式的利弊分析 |
三、代际支持失衡期:社会化居家养老供给模式 |
(一)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建构基础 |
(二)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实现途径:多元主体协同供给 |
(三)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优势性分析 |
第四章 代际支持失衡的形成及对家庭养老功能的影响 |
一、代际支持失衡的宏观要素 |
(一) 人口结构的改变 |
(二) 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进 |
(三) 我国家庭结构的变迁 |
二、代际支持失衡的微观因素 |
(一) 孝道文化支配下传统家庭规范式微 |
(二) 家庭代际间关系取向下位运行 |
(三) 现代社会劳动人口迁移频仍 |
(四) 子代缺失或养老供给能力微弱 |
三、代际支持失衡引发家庭养老困境 |
(一) 代际共居比率下降 |
(二) 家庭代际养老的经济支持功能减弱 |
(三) 家庭代际养老的生活照料功能弱化 |
(四) 家庭代际养老的精神慰藉频率减少 |
第五章 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转变的驱动要素 |
一、家庭驱动:家庭养老服务自我变革的诉求 |
(一) 家庭养老外部支持力的提升诉求 |
(二) 传统家庭养老服务项目的扩充诉求 |
(三) 老年群体居家偏爱下对服务供给方式的变革诉求 |
二、政府驱动:政府角色转变与政策制度激励 |
(一) 政府福利供给职能的转变:能促型角色的承担 |
(二) 能促型角色下政府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发展提供的政策支持 |
(三) 能促型角色下政府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发展提供的制度保障 |
三、社会驱动:社会供给主体生产能力显着提升 |
(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
(二) 多种政策工具激励下民间服务组织规模持续递增 |
(三) 邻里志愿者互助养老悄然兴起 |
四、市场驱动: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迅速 |
(一) 市场顾客导向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
(二) 市场同业竞争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产品性价比提升 |
(三) 预防“失灵”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规则不断完善 |
第六章 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试点效果考察与反思 |
一、上海模式:政府主导下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 |
(一) 上海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描述 |
(二) 上海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体系 |
(三) 上海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效与问题 |
二、苏州模式:政府与商业企业合作下“虚拟养老院”的构建 |
(一) 苏州“虚拟养老院”基本状况描述 |
(二) 苏州“虚拟养老院”的运行系统 |
(三) 苏州“虚拟养老院”的成效与问题 |
三、宁波模式:政府与NGO合作下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 |
(一) 宁波政府与NGO合作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情况描述 |
(二) 宁波政府与NGO合作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运行架构 |
(三) 宁波政府与NGO合作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成效与问题 |
四、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模式的对比与反思 |
(一) 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模式的比较 |
(二) 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模式的反思 |
第七章 东亚国家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一、东亚国家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经验借鉴的可行性分析 |
(一) 儒家孝道规范的同源性 |
(二) 家庭主义的相似性 |
(三) 代际支持失衡的共同性 |
(四) 居家养老选择性偏爱的一致性 |
二、日本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践经验 |
(一) 健全家庭养老制度性激励缓解代际支持压力 |
(二) 多种类民间组织承接居家养老生活事业 |
(三) 根据照料等级给付多层次的居家照护服务项目 |
(四)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资格与质量评价机制 |
三、韩国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经验 |
(一) 利用文化与制度工具保障家庭代际养老功能 |
(二) 政府+市场促进老年人就业提升其自我养老能力 |
(三) 政府+社会+市场合作供给多样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四、东亚国家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一) 重视提升家庭代际养老与自我养老能力 |
(二) 引导社会与市场参与合作供给居家养老服务 |
(三) 根据照护等级有针对性供给多层次的服务内容 |
(四)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并建立多维评估机制 |
第八章 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协同供给模式的构建 |
一、多元参与: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主体设计 |
(一)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中多元主体供给的必要性 |
(二)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中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 |
(三) 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中多元主体的职责权限划分 |
二、多元协同: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架构设计 |
(一) 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协同供给架构的设计依据 |
(二) 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协同供给架构的构成要素 |
(三) 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协同供给网络设计 |
三、多元治理: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机制 |
(一) 文化与制度激励机制 |
(二) 社会资源整合机制 |
(三) 多维监管评估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代际养老服务供给现状问卷调查 |
附录2 老年父母养老现状及需求问卷调查 |
后记 |
(10)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研究的理论依据 |
一、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界定 |
二、社会主义本质及实现“中国梦”的住房保障要求 |
三、马克思恩格斯经典学说的理论要点简析 |
四、西方其他学者关于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低收入群体保障性住房改革中政府承担责任的依据 |
一、责任政府的内涵与我国政府的性质 |
二、政府承担责任的现实依据 |
三、政府承担责任的理论依据 |
四、政府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
第二章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的内容及总体目标 |
第一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的内容 |
一、基础性责任: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
二、中层次责任:保障低收入群体公平的居住权 |
三、高层次责任:改善和提高低收入群体居住水平 |
第二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政府责任的实践形式 |
一、廉租房的保障责任 |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责任 |
三、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责任 |
四、两限房的保障责任 |
五、棚改房的保障责任 |
六、共有产权房的保障责任 |
第三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的总体目标 |
一、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 |
二、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
三、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与可持续化发展相协调 |
第三章 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改革中政府责任的实践 |
第一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改革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改革开放以前——福利分房阶段 |
二、1978-1998年——福利分房与商品化并举 |
三、1998-2006年——单一的市场化阶段 |
四、2006年-2014年——住房保障深化改革阶段 |
第二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改革中政府履责的成功经验 |
一、住房保障改革政府责任总体评价 |
二、住房保障改革政府责任的成效 |
三、住房保障改革中制度完善的成果体现 |
四、由深圳等地经验看我国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发展方向 |
第四章 当前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政府责任的反思 |
第一节 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 |
一、住房保障立法滞后 |
二、供给财政投入不足 |
三、住房保障机制不全 |
四、住房保障政策失范 |
五、供给总体水平偏低 |
六、公积金使用效率低 |
七、住房保障覆盖面窄 |
八、行政执行监督不力 |
第二节 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 |
一、组织因素 |
二、规划因素 |
三、资源供给因素 |
四、分配因素 |
五、利益冲突因素 |
六、监督因素 |
七、责任实现机制因素 |
第五章 国外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府责任的实现形式 |
第一节 国外典型国家政府责任的实现形式 |
一、英国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实现形式 |
二、美国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实现形式 |
三、德国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实现形式 |
四、日本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实现形式 |
五、新加坡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国外典型国家政府责任承担及履行之共性 |
一、发展历程相似 |
二、住房政策惠及社会大众 |
三、多方式结合解决低收入群体之住房问题 |
四、提倡住房分配政策上的公平 |
五、完善住房法律体系配套政策 |
第三节 对我国政府承担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责任之启示 |
一、具体化政府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的角色及责任 |
二、规范并完善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和法律体系 |
三、明确规定保障之目标范围,实现真正、公平的保障 |
四、科学合理地界定住房保障之标准 |
五、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
第六章 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政府责任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优化决策体系,完善政府组织责任 |
一、坚持政府住房保障责任主体地位 |
二、各级政府承担责任的重心及内容 |
三、明确政策执行主体的职责权限 |
四、科学设计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管理模式 |
五、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的广度和深度 |
六、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管 |
七、加强对于住房租赁领域的支持和拓展 |
第二节 科学合理规划,满足住房保障资源需求 |
一、解决保障房建设土地瓶颈,确保资源有效供给 |
二、合法规范执行,维护保障房用地供应机制 |
三、产业化发展,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土地 |
四、利用农村土地流转为保障房建设提供必需资源 |
第三节 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住房保障资金需求 |
一、突出政府财政投资的核心作用 |
二、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相关政策性金融产品 |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创新参与方式 |
四、以国家开发银行为核心,创新政策性支持手段 |
五、鼓励综合性商业投融资模式的参与 |
六、探索实践保障房产品的资产证券化模式 |
第四节 严格准入机制,健全退出机制,完善政府分配责任 |
一、采取立法、政府干预手段建设保障房准入和退出机制 |
二、推行考核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
三、设计准入和退出程序和标准,界定保障对象 |
第五节 加强责任监督,实现政府责任承担 |
一、加强内部及外部监督管理 |
二、建立良性互动的社会监督机制 |
第六节 推进保障房产业化的实践,创新政府责任承担途径 |
一、保障性住房产业化政府责任层面的困境 |
二、政府应支持和引导,实践并推广保障房产业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挖掘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潜能(论文参考文献)
- [1]城乡住宅用地权能差异研究 ——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重维度[D]. 莫智斌. 浙江大学, 2019
- [2]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3]保障性住房居民社区参与研究 ——资产为本的社区发展理论与实践[D]. 张子浩. 云南大学, 2019(02)
- [4]基于混合居住理念的深圳市保障房住区建设空间策略研究[D]. 钱成. 深圳大学, 2019(09)
- [5]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机理与对策研究[D]. 朱明磊. 重庆大学, 2019(01)
- [6]金地商置长沙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谌琳. 湖南大学, 2019(07)
- [7]新形势下共有产权房买受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D]. 张冬晨.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8]居住空间分异与交流重构 ——基于对三矿居民生活区的考察[D]. 辛文娟. 武汉大学, 2016(01)
- [9]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家庭养老困境及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 吴飞. 南京大学, 2015(01)
- [10]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 黄俊峰. 湖南师范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