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文萃报:怎样发行50万(论文文献综述)
曹敏[1](2019)在《论综艺节目模板的着作权保护》文中研究说明在电视产业迅速发展,传媒行业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随着综艺节目模板相关争议的增多,我国关于综艺节目模板法律保护问题的讨论也日趋增加。当前,我国涉及综艺节目模板的纠纷案例数量颇多,但我国缺乏对综艺节目模板的明确定义、合理定性与有效保护,这就使得不少节目制作人或电视台为了节约金钱、人力成本,获得经济效益,复制同行创作的综艺节目模板。长此以往,这必然不利于综艺节目的创新与发展,不利于节目市场秩序的保护。本文在探究我国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缺失是受制于思想表达二分原则的基础上,分析国外现有的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案例,对比不受着作权保护的综艺节目模板案例,阐述了综艺节目模板因其创新价值、商业价值等受着作权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因其本质特点以及思想表达二分的发展趋势受着作权保护的可行性。最后明确提出应当确立着作权法在保护综艺节目模板中的主导地位,并建立完善的侵权责任的认定机制,从而更好的鼓励综艺节目模板创新,促进综艺节目市场的更健康繁荣地发展的观点。
单新钰[2](2018)在《全媒体环境下《法制日报》转型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媒体概念的兴起和发展,带动了媒介融合向着更深入的领域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既有共鸣,也有分歧。在寻求变革的过程中,法制日报的转型发展之路值得关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法制日报为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资讯,了望着法治中国的美好未来。其自身的不断改版变化,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有必要对其历史发展历程和当前在转型发展中采取的具体行动做出梳理。在融合发展的思路指导下,逐步从内容优先向用户优先转变。不断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以信息化、数字化为依托,强化对市场、受众、渠道的大数据分析和舆情监测。强化与用户的互动,在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的平衡中寻找转型发展的规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努力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意识形态斗争和国家安全形势面临新情况的环境下,更应当在政法系统的宣传工作和媒体转型发展中积极探索新方法,把创新思维与实际的情况相结合。进入新时代,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背景下,人民群众不仅在物质上有更高的追求,同时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需求也不断提升,《法制日报》作为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更应适应这一历史潮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完善群众对各项法律法规了解的需要,贴近实际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制新闻报道、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并且广泛邀请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等人士深度分析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提供积极客观的视角,为依法治国不断向前推进作出应有的贡献。本文结合文献资料和具体案例的分析,对全媒体融合发展的概念进行归纳,将不同的学者、专家、相关硕博论文、媒体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在全媒体概念的理解和媒体转型发展实践的路径进行综述,结合政法单位的业务需要,对《法制日报》的发展历史以及具体的实践活动进行详细叙述,以及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未来融合发展的策略提出了一些建议。
胡明霞[3](2016)在《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传播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提出,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法律传播的质量和水平成为影响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指标。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传播问题进行研究,对法律传播的主体进行界定,并且对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进行研究,来探索特有的主体在所处的领域之下所发挥的法律传播的重要作用。在法律传播的这一过程中,我们追求的目标和价值不断扩大,不再是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被民众熟知,更重要的是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水平。随着法律传播媒介的不断更新,更多的法律信息被传播到民众之中,同时也出现一些违法及犯罪现象,所以,构筑起良好的法律传播环境,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成为当前任务的重中之重。本文的整体框架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主要概念的界定以及解释。本文写作的社会大背景是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主义法治建设,在论文的第一部分对相关的概念进行了明析与界定,阐述了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对相关的概念性问题进行了区分和确定。第二部分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法律传播的主体。在这一部分中,对法律传播主体划分为四个主要的部分,包括司法部门、律师和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通过发送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各个传播主体的法律传播行为和途经进行了调查,在对相关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和传播的价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发现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离不开这些传播主体的传播作用,通过分析能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使法律传播主体的作用发挥到更大。第三部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传播的媒介。法律信息更好地传播离不开法律传播媒介,本文这一部分不仅对不同的传播媒介进行分析,而且对传播媒介区分了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的不同作用和价值,重点对传播媒介的内容和方式进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分析出大众传媒在当前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的挑战,促使大众传媒不断更新传播模式以更好地适应法治建设的过程,而新兴的传播媒介虽然以其独特的优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与挑战,需要我们积极面对,因此,为更好地进行法律传播不能忽视传统媒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需要科学合理的利用新兴媒介的作用。第四部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法律传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进行法律信息的传播出现诸多的问题,本文此部分重点研究了传播主体出现的责任不明确以及传播主体法律意识识淡薄的问题,还有在传播法律信息的过程中出现的许多侵权现象的研究,对其中各主体的责任确定进行了研究同时探究了法律传播主体的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以及出现的原因。另外,对众多的侵权现象选取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并且提出避免这些侵权现象不断出现的建议和一定的措施,促使这些问题得到更好的控制和解决。第五部分构建起良好的法律传播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研究法律信息传播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的尽早完成,在论文的最后一部分,对更好地进行法律传播更科学地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从健全相关的法律规范、完善法律传播的模式和提高法律受众的法律筛选能力与辨别能力三个方面入手,对法律信心传播过程中的众多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一推动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王斯涵[4](2015)在《数字时代文化类文摘报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以《作家文摘》报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数字时代的来临,导致传统媒体传播形式和渠道以及传媒市场原有的格局发生新的变化。面对新挑战和市场白热化竞争所带来的新要求,作为传统媒体形式代表之一的文化类文摘报,如何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调整自身品牌构建方式和经营策略,以在与其他类型的报刊杂志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是当前文化类文摘报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大量查找相关文献和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文化类文摘报刊发展状况,如品牌定位的方式和效果,品牌经营过程中所面对的问题,将《作家文摘》报作为代表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笔者就互联网技术冲击下,文化类文摘报刊《作家文摘》报当前所受到的如同质化竞争、广告投放比率出现下滑、受众出现流失、品牌宣传效果无法保障等困扰,重点围绕其当前品牌经营模式的改良需要和优化策略展开论述。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为《作家文摘》报的未来发展和品牌塑造与传播,提出精准分析和提取核心价值与核心竞争力等对策,以及选择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进行人际口碑营销等整合营销策略。
檀冰清[5](2015)在《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竞技体育中的赌博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话题。竞技体育赌博行为是指依据竞技体育赛事的比赛结果来确定输赢,从而获得或者丧失约定财产或其他权益的特殊赌博行为。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许多运动项目都存在着赌博行为,广泛巨额化、灵活多样化、高科技智能化、集团渗透化以及跨境全球化已经逐步成为竞技体育赌博的新特点,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扰乱了竞技体育正常的竞赛秩序,违反了国家法律甚至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构成了犯罪行为。如今,我国对竞技体育赌博行为也采取了一些防治措施,但基本属于“雷声大,雨点小”,防治效果不明显。本文以竞技体育赌博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个案法理清竞技体育赌博的内涵,通过对我国文化、经济、心理、社会管理体制、法律这几个不同层面的研究和分析,阐述竞技体育赌博这一行为生成的原因,并依据生成原因有针对性的探究竞技体育反赌路径。本文试从三条路径来探寻中国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防治对策,从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预防到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控制再到对竞技体育赌博犯罪行为的治理。希望能有效防治竞技体育赌博行为,实现人类正当利益最大化和不正当利益最小化,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运行尽绵薄之力。
王琛[6](2014)在《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中国经济也放缓了增长速度,本文认为应更关注国内经济放缓的原因到底是“周期性”的,或是“结构性”的。相关数据显示,认为是结构性占48%,已经是2008-2009年的4-5倍,当时仅有10%的观点认为是结构性因素导致经济放缓。所以,当前的国内政策更应注重改革和转型中的结构性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中国的人口红利优势渐渐退却,劳动力成本在不断上涨,“三驾马车”中的出口与投资的不利形势,使国内的经济增长更得依赖扩大内需。如果说未来的改革是中国的最大红利,那么改变目前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便是当务之急。依上所述,要想扩大中国经济增长空间和改变增长结构,“城镇化”就是振裘持领的答案,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于城镇化问题,如洞见症结。本文以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为题,在论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上,引入了利益相关者理论。虽然西方国家都经历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国外的学者在此问题上的研究也浩如烟海,其中不乏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但是如果直接套用西方经济学模型来解读2.6亿中国农业转移人口,一定会造成模型的严重变形。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企业的分析上已经非常成熟,本文将此理论引入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就是试图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来解析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难题。归根结底,市民化的过程就是利益分享机制的再造过程,就是不仅仅要从生活消费习惯、理念等的市民化,更是相关利益主体利益格局重新分配以及寻找平衡点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包括上面提到的顶层设计,还涉及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财税体制以及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改革。这里提到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因为怎样能使设计与制定政策制度法律的人能不局限于眼前的利益,不做表面文章,不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唯GDP视瞻,而能真正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的实现人的城镇化,使他们真正的享受到改革与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真正地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到那些为追求幸福而常年奔波于城乡之间的人们。所以,在论文中,在对国内外劳动力流动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析和借鉴之后,我首先分析了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各个利益主题的利益诉求和优势,然后建立了这几个主体的数学函数模型,进一步证明这几个利益主体的相关性,然后明确了影响这几个利益相关者的因素,论文第三章就是对这些因素的阐述与解析,通过数学模型和理论分析,清晰地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的迁移不管是对转移者本身,还是其家庭来说,都是福利的改进,进一步支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思路。数学函数又为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寻求协同区间,三个试点地区数据的引用,给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成功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在以上的思路引导下,论文分为六个部分在导论部分,论文首先提出问题,分析了为什么要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阐释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接下来,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的相关文献作了一个系统的总结性回顾与述评。导论部分还指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论文研究方法及整篇论文的结构安排。论文的第二部分是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阐释什么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中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然后分别从理论视角阐述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息息相关的五个利益相关者:农业转移人口、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全面深入探讨各利益相关方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利益诉求,相互关系,发展走向等。论文的第三部分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利益相关方:农业转移人口、政府、企业等目前正面临的困难与约束以及本文研究的难点。论文的第四部分为地方实践分析。从全国选择几个试点进行分析,总结比较其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做法、经验、成效与不足,增强论文写作的现实感。论文的第五部分是从顶层设计、企业、政府与个人层面研究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举措,提出相关的思路。论文的第六部分是破解农民工市民化的难题过程中的相关制度与政策的变革与完善。认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症结在于公共服务制度、土地制度、财税制度等。论文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深刻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变革的重大课题,它将引导中国从“农村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型。论文仅是利益相关者视角对这个“宏观”问题的“微观”探索。
韦健锋[7](2013)在《现实主义视角下的邻国外交 ——独立后的印缅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印度和缅甸同为我国西南重要邻国,印缅双边关系如何将直接影响我西南边疆安全环境。本论文对独立后的印缅关系进行考察分析,揭示其内涵、特点及影响因素,并据此研判其未来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和处理涉印、涉缅历史与现实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对印、对缅外交策略。论文第1—3章重点介绍了印缅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比较系统、全面地论述了不同时期内印缅关系发展的基本状况、特点和影响因素。第4章阐述了印缅边境反政府武装、非法移民和非法贸易问题,分析了这些问题对印缅关系的影响。第5章从中印缅三国相互认知入手,通过介绍中国对缅关系的发展和建设经缅甸连结印度洋国际大通道及其印度的因应举措,来展示中国因素对印缅关系的作用情况。结论部分对影响印缅关系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归纳总结,并对该双边关系的未来走向作简要展望。1948年以来,印缅关系总体呈现出由高涨到快速回落再由低落到渐次升温的发展历程。尼赫鲁—吴努时期,相同的遭受殖民统治经历、共同的不结盟理念,以及两国领导人在民族独立运动中结下的友谊,成就了印缅关系史上的蜜月期。奈温时期,印度对缅甸军人掌权、实施“国有化”和奉行消极中立政策感到不满,两国共同利益减少,双边关系相对冷淡。冷战末期,缅甸政局动荡,国内民主状况恶化,印度主要从意识形态出发对缅甸当局进行猛烈抨击,两国关系跌至历史冰点。冷战后,印缅两国出于边境问题、中国因素等不同或相同的各自利益需求,积极开展双边合作,使两国关系日趋紧密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的来看,意识形态、边境问题、中国因素、缅甸政局变化和印缅两国的外交政策,是影响独立后印缅双边关系发展走向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在不同时期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同。事实上,在这些因素背后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两国的国家利益需求:印缅之间国家利益需求的兼容性、同向度越高,两国关系就越好,反之则越差。
陈志强[8](2012)在《音乐作品及其权利研究》文中指出早在音乐的“口头传承”时期,创作者就已对自己的音乐作品进行有意识的“标识”,这可以看做是行使人格权的“雏形”。音乐着作权与相关权利的保护问题和音乐作品传播方式的革新密切相关,随着印刷技术、机械复制技术、无线电技术以及数字技术的出现,音乐作品的传播度过了“乐谱传播”、“唱片传播”、“广播传播”以及“数字化网络传播”的历程。在音乐作品与创作者不断分离以及音乐作品不断商品化的进程中,通过法律赋予创作者一定的人格权和财产权是尊重创作和激励创新的必要手段。音乐作品创作者享有的着作权,表演者、出版者和广播组织者享有的邻接权以及民间音乐作品“原生境内”人民享有的“民间文学艺术特别权”相继得到各国立法或国际组织文件确认。音乐作品是一切权利的起点,本文以音乐作品作为全文的体系构建工具。上篇中第一章到第二章,通过从音乐视界到法律视界的转换,分析了音乐传播对权利的影响以及权利在音乐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在权利相继得到确认后,第三章详细梳理了各大权利的内容、权利限制制度。第四章以音乐剽窃和音乐侵权行为为例,剖析了当前音乐侵权纠纷中的争议点并在维权的实地考察中对现行体制和观念进行了拷问,期望在权利的运行机制中找到对音乐创作者和传播者的终极关怀。下篇中第五章对民间音乐作品进行了界定并阐述了其在现代语境下的“隐喻”,第六章对当前民间音乐作品的现实纷争及各种使用情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纷争中的核心问题,第七章围绕民间音乐作品“特别权”构建问题提出了建议。
黄俞榕[9](2011)在《论文摘报的品牌战略》文中研究表明成熟的市场需要成熟的品牌。有人说名牌实际上是“民牌”,是消费者用货币投票选举出来的。媒体品牌的确立,能够较好地享有读者忠诚度,也能够和广告商更好地合作,自然可以给投资者带来最大的收益。品牌本身就是一笔无形的资产。文摘报一问世即以其密集而短小的信息,平易朴实的平民风格,包罗万象的社会生活内容,以及合理的价格吸引了众多读者。这种品牌价值是同期日报、晚报所无法替代的,这也是“文摘军团”能在市场长久立足的原因之一。随着党报、行业报、都市报的整合与更新,报业市场竞争激烈,文摘报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文摘报在报业竞争中避其所短,扬其所长,关键在于彰显自身特色、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文以国内文摘类报纸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分析其品牌经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它在新环境中所面临的挑战,提出一些对文摘报品牌化经营有借鉴意义的观点和对策性建议。本文认为,当下的媒体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品牌竞争。品牌是报纸核心竞争力之一本文分为四章。首先是对文摘报的产生做一概述,为整个研究提供背景资料。其次,通过对文摘报本身、媒介生态环境以及读者群的分析详细阐述我国文摘报发展现状。第三,详细对我国文摘报品牌创新进行定位,即品牌策略实施所要达成的目的。本文最后在前三章的基础上提出树立文摘报品牌的策略和实施建议。
唐海清[10](2010)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所研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问题可以归纳为三大问题:国际法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如何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关于国际法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探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问题的逻辑起点。本文在第一章对于这一问题作了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价值,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界范围内所面临的问题和威胁日益加剧。因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本属于国内法管辖的事项,并不属于国际法的范畴。而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已不断发展。那么,国际法为什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其保护范畴?其根本原因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具有正当性,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正当性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国际法具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功能。国际法是协调各国行动的基本规范,能够协调国际力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具有国内法所未具备的优势,从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手段。另一方面,国际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国际法的基本价值和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反映,是国际基本人权的反映,体现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世界文化多样性又体现人类共同利益和国际基本人权。在现代国际法中,“人类共同利益”已成为其基本理念和最高价值,保障人权已成为其基本价值。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体现了现代国际法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保障人权的基本价值和理念,具有维护和促进人类文明的重要意义。关于国际法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核心问题。本文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一,关于《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的解析。研究国际法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要问题是分析适用什么样的国际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国际上唯一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性公约,是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件。这就需要对于《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作系统而深入的解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以《世界遗产公约》为蓝本制定,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创新。公约的基本内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缔约国的义务等等。这些内容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当然,公约在公众参与、强制实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但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优势远远超过了不足。其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法保护模式最为重要的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法保护面临非常复杂的问题:不仅国内机制与国际机制之间职能交错、衔接困难,而且在实践中多种权利冲突经常发生。解决国内机制与国际机制协调问题的关键在于赋予有关国际机构更多的人权审查权限。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文化权利和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文化权利和其他基本人权之间的冲突。解决权利冲突的方法依权利冲突的不同类型以及冲突的程度而异。对于文化权利与知识产权的冲突,坚持文化权利适度优先;对于文化权利与其他基本人权之间的明显、激烈冲突,坚持其他基本人权优先;对于文化权利与其他基本人权之间的不明显、不激烈的冲突,坚持文化权利优先。其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模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然而,传统知识产权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还面临不少法律障碍。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体权利难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难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达到创新性要求等等。新知识产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传统知识产权所面临的障碍。因而,在现有知识产权体系下,运用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等新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手段。但是,要在很大程度上甚至根本上突破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障碍,很有必要对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变革与创新。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必须在维系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根本理念和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而扩展保护体系、创新保护内容。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创新的主要模式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类型采用多层次的保护方法。其四,关于土着传统知识的国际法保护。土着传统知识的国际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典型。土着传统知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它在世界范围内面临非常严重的威胁。目前,国际上已建立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的基本框架。土着传统知识的国际法保护关键在于解决实践中所面临的三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文化自决权在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中的地位问题;土着传统知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集体权利问题;习惯法对土着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文化自决权是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的基础,因而也是保护土着传统知识的国际法律的核心内容。集体权利问题是土着传统知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最主要障碍。随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创新与发展,集体权利问题对于土着传统知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突破。习惯法是土着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具有自然法的特质,非常适合土着传统知识的保护。目前,国际法以及不少国家的国内法立法和司法实践已承认习惯法对于土着传统知识的保护。其五,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囿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本身的特性,国际上现有的跨国争议解决机制在解决非物文化遗产的跨国争议方面面临诸多不适之处。这些不适之处主要体现为:缺乏专门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国际机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程序尚不完备等等。这些缺陷的存在导致在实践中运用国际机制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面临严重的困境。因而,国际社会有必要从建立专门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完善国际争议解决的程序规则入手,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机制,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公正、合理、及时的解决。关于中国如何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问题。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在于探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建立与完善。本文第七章对此问题做了探讨。中国是非物质文化大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然而,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严重的困境。造成这些严重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不足。因而,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制度迫在眉睫。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制度必须置于国际视野之下。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必须在遵循相关国际法规定、借鉴有关国家经验的前提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为基础,坚持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并重的指导思想,建立以基本法为核心、单行法和地方立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采用公法为主、兼顾私法在立法模式,运用实体法保护与程序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式。综上,本文共分七章,探讨了三大问题:国际法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如何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这三大问题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重要的理论、立法和法律实践问题。对这三大问题的研究,构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研究的逻辑起点、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
二、法制文萃报:怎样发行50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制文萃报:怎样发行50万(论文提纲范文)
(1)论综艺节目模板的着作权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综艺节目模板的概念分析 |
(一) 从两个实例看我国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 |
(二) 综艺节目模板的定义 |
(三) 综艺节目模板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
1. 保护综艺节目模板的创新及经济价值 |
2. 有助于维护综艺节目模板的市场秩序 |
二、我国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的问题 |
(一) 我国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的保护现状 |
(二) 我国综艺节目模板保护缺失的原因探究 |
1. 国内针对综艺节目模板保护法律制度的缺失 |
2. 着作权法保护客体的限制 |
3. 思想表达二分原则的限制 |
三、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的可行性研究 |
(一) 从综艺节目模板本质特点的角度寻求着作权保护 |
(二) 从“思想表达二分法”角度分析寻求着作权保护的可行性 |
1. “思想表达二分法”的起源 |
2. 对“思想表达二分法”的质疑 |
四、国外对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的案例分析 |
(一) 对综艺节目模板予以着作权保护的国家案例分析 |
1. 荷兰 |
2. 巴西 |
3. 其他国家 |
(二) 对综艺节目模板不予着作权保护的国家案例分析 |
1. 英国——独创性与确定性的要求 |
2. 美国——实质性近似的判定 |
五、综艺节目模板着作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
(一) 确立着作权法在保护综艺节目模板的主导地位 |
1. 将综艺节目模板解释为汇编作品 |
2. 为综艺节目模板权利人设立邻接权 |
3. 扩大着作权法的保护客体 |
(二) 建立完善的侵权责任的认定机制 |
(三) 鼓励综艺节目模板的创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全媒体环境下《法制日报》转型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问题 |
(四)研究方法 |
1.个案分析法 |
2.文本分析法 |
一、全媒体环境下媒介转型分析 |
(一)全媒体环境的形成 |
1.全媒体的内涵 |
2.全媒体环境下媒介形态变化与技术创新 |
(二)全媒体环境下的运营及整合模式 |
1.媒体运营模式 |
2.媒体整合模式 |
(三)大数据与信息化 |
1.传统媒介与新媒介界限逐渐消弭 |
2.数据成为基础性战略资源 |
二、全媒体环境下《法制日报》发展现状 |
(一)法制日报的发展历程 |
(二)激烈竞争与多层整合 |
1.综合性媒体参与竞争 |
2.法制类媒体竞争激烈 |
(三)从“内容为王”到“用户为王” |
1.目标受众和特色内容 |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
三、全媒体环境下《法制日报》转型探索 |
(一)信息组织形式 |
1.内容制作 |
2.渠道运营 |
3.队伍建设 |
(二)跨平台内容传播方式 |
1.法制网 |
2.法制日报手机报 |
3.法制日报新闻客户端 |
四、全媒体环境下《法制日报》转型发展策略 |
(一)法制日报当前面临的问题 |
1.全媒体融合程度低 |
2.内容生产过于模式化 |
(二)展现资源优势 |
1.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
2.专业人士深度参与 |
3.提高记者综合素质 |
(三)强化品牌建设 |
1.努力建设成法制类最权威媒体 |
2.围绕客户端打造拳头产品 |
(四)增强与受众互动 |
1.利用新技术拉近用户距离 |
2.重视舆情监测和分析 |
3.充分发挥好评论功能 |
4.线上线下深度联动 |
(五)法制日报未来转型的三大抓手 |
1.以国家战略为抓手 |
2.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 |
3.以融合发展为抓手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一) 选题的目的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关于法律传播的整体研究 |
(二) 关于传播媒介的研究概况 |
(三) 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部分 主要概念的界定及解释 |
一、法律与法律传播 |
(一) 法律的概念 |
(二) 法律传播的概念与要素分析 |
二、法治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一) 法治的概念 |
(二)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概念 |
(三) 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的法律传播 |
第二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法律传播的主体 |
一、司法部门的法律传播行为方式及影响 |
(一) 司法部门的法律传播行为方式 |
(二) 司法部门的法律传播对法治的影响 |
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对法律的传播活动及作用 |
(一) 律师的法律传播活动 |
(二) 律师在法律传播中的作用 |
三、专家学者的法律传播实践及其作用 |
(一) 专家学者对法律问题的研究及探讨 |
(二) 专家学者的法律传播实践对法治建设的作用 |
四、社会公众对法律信息的接受与传播 |
(一) 社会公众对法律信息的接受 |
(二) 社会公众对法律信息的传播 |
(三) 社会公众进行法律传播的作用 |
第三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传播的媒介 |
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法律传播的四大媒介 |
(一) 法制类报纸 |
(二) 法律类的广播节目 |
(三) 普法类的电视节目 |
(四) 法律类的网络论坛微博 |
二、媒介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
(一) 传统大众媒介的作用 |
(二) 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介的作用 |
第四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法律传播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传播主体存在的问题 |
(一) 传播主体责任不明确 |
(二) 传播主体的法律意识薄弱,公信力缺失 |
二、传播媒介出现的问题 |
(一) 传统大众媒介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 |
(二) 以网络为核心的新媒介出现的弊端 |
三、传播过程中的侵权现象 |
(一) 有关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 |
(二) 有关名誉权等人身权侵权的表现 |
第五部分 构建起良好的法律传播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 |
(一) 完善立法 |
(二) 规范法律传播过程 |
二、完善法律传播的方式 |
(一) 创新法律传播模式 |
(二) 提高法律传播的效率 |
(三) 增强受众的参与性 |
三、提高法律受众的法律筛选能力与辨别能力 |
(一) 引导民众有意识地选择接受法律 |
(二) 规范民众的法律传播行为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4)数字时代文化类文摘报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以《作家文摘》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概念与内涵 |
1.5 研究理论与方法 |
第二章 文化类文摘报刊的品牌定位 |
2.1 品牌定位的概念与原则 |
2.2 文化类文摘报刊定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2.3 文化类文摘报品牌定位的特征 |
2.3.1 文摘类报刊品牌定位的心理导向特征 |
2.3.2 文摘类报刊品牌定位的竞争导向特征 |
2.3.3 文摘类报刊品牌定位的动态性特征 |
2.4 《作家文摘》品牌定位 |
第三章 数字化时代文化类文摘报刊品牌经营问题分析 |
3.1 现有品牌经营模式问题分析 |
3.1.1 经营模式单一 |
3.1.2 以内容为主导的经营模式 |
3.1.3 多媒体融合经营模式 |
3.2 现有数字化品牌经营模式问题分析 |
3.3 《作家文摘》品牌经营模式问题分析 |
第四章 《作家文摘》品牌塑造与经营对策分析 |
4.1 《作家文摘》核心价值与核心竞争力分析 |
4.2 《作家文摘》整合营销与推广策略 |
4.3 《作家文摘》网络营销推广策略 |
4.4 《作家文摘》品牌口碑营销策略 |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的意义及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关于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研究 |
1.2.1.1 竞技体育赌博内涵的研究 |
1.2.1.2 竞技体育赌博成因的研究 |
1.2.1.3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防治对策的研究 |
1.2.2 国外关于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研究 |
1.2.3 自己见解 |
2 研究对象及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专家访谈法 |
2.2.3 个案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内涵的界定 |
3.1.1 赌博的内涵 |
3.1.2 竞技体育赌博的涵义 |
3.1.3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演变 |
3.2 竞技体育赌博的行为分类探究 |
3.2.1 竞技体育赌博的一般违法行为 |
3.2.2 竞技体育赌博的犯罪行为 |
3.3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危害及生成原因的探究 |
3.3.1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危害 |
3.3.2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生成原因 |
3.4 国外竞技体育赌博行为防治的借鉴 |
3.4.1 各国治理竞技体育赌博犯罪行为的法律实践 |
3.4.2 在治理竞技体育赌博犯罪行为方面的法律借鉴 |
3.5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防治对策 |
3.5.1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预防路径选择 |
3.5.2 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控制路径选择 |
3.5.3 竞技体育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治理路径选择 |
4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文献综述 |
一、关于劳动力流动的文献综述 |
二、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与写作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主要内容 |
三、写作框架 |
第四节 研究难点及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主要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利益相关者分析 |
第一节 利益相关者之一:农业转移人口 |
一、 从经济层面看 |
二、 从社会层面看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之二:中央政府 |
一、 扩大内需是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动力 |
二、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之三:地方政府 |
一、 分税制改革与土地财政的形成 |
二、 以 GDP 和财政收入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制的形成 |
三、 地方政府的制度设计为其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合法性 |
第四节 利益相关者之四:企业 |
一、“血汗工厂”中的“廉价劳动力” |
二、违反《劳动法》的超时劳动力 |
三、农民工成为“高危劳动力” |
第五节 基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模型解释 |
一、中央政府 |
二、农业转移人口 |
三、地方政府 |
四、企业 |
五、协同区间 1:中央政府与农业转移人口 |
六、协同区间 2:地方政府与企业 |
第三章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约束 |
第一节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世界最大规模人口迁徙 |
一、英国 |
二、美国 |
三、日本 |
四、中国 |
第二节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面临的约束 |
一、客观因素分析 |
二、主观因素分析 |
第三节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府面临的约束 |
一、政府面临的约束之一:土地 |
二、政府面临的约束之二:财政 |
三、政府面临的约束之三:公共服务 |
第四节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企业面临的约束 |
一、经济形势对企业的影响 |
二、产业升级对企业的影响 |
三、宏观税负对企业的影响 |
四、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影响 |
第四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地方实践 |
第一节 东部地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践 |
一、创新理念,打破群体藩篱 |
二、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
三、政府的作用 |
第二节 中部地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践 |
一、随州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
二、土地流转现存的问题 |
第三节 西部地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践 |
一、重庆户籍改革的措施 |
二、重庆户籍改革的不足 |
三、政府还需要在探索中优化政策取向 |
第五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本路径 |
第一节 动力机制的再造:利益分享机制 |
一、 重新明确财权与事权的界定 |
二、改革目前的政府官员绩效考核制度 |
第二节 企业层面的改革:转型与提升竞争力 |
一、目前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与提升竞争力面临的难题 |
二、城镇化建设是破解难题的关键 |
第三节 政府层面的改革:优化公共产品结构 |
一、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 |
二、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该着重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平等、统一和发展。 |
第四节 农业转移人口层面的改革:提升人力资本价值 |
一、农业转移人口、企业和国家三个利益相关者的协同区间狭小 |
二、通过提升人力资本来扩充三个利益相关者的协同区间 |
第六章 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题的相关制度变革与政策完善 |
第一节 户籍制度变革与政策完善 |
一、小城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
二、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 |
三、大城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 |
四、特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
第二节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变革与政策完善 |
一、劳有所得——就业制度 |
二、学有所教——子女教育制度 |
三、病有所医——基本医疗制度 |
四、老有所养——养老保险制度 |
五、住有所居——住房保障制度 |
第三节 财税制度变革与政策完善 |
一、适应城镇化的财税制度 |
二、事权调整 |
三、财权调整 |
四、转移支付 |
第四节 土地制度变革与政策完善 |
一、土地征收制度 |
二、土地流转制度 |
三、宅基地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7)现实主义视角下的邻国外交 ——独立后的印缅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情况 |
(二) 国外研究情况 |
(三) 国内外研究的特点 |
三、研究内容与理论方法 |
(一) 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二) 理论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 创新点 |
(二) 难点 |
第一章 印缅关系的历史回顾(1948年以前) |
一、古代印缅关系 |
(一) 11世纪前的印缅关系 |
(二) 11-19世纪的印缅关系 |
(三) 印度文化对缅甸古代社会的影响 |
二、英国治下的印缅关系 |
(一) 英国对印度和缅甸的征服 |
(二) 英国治下的印缅政治关系 |
(三) 英国治下的印缅经济关系 |
三、独立前印缅关系的特点 |
(一) 印度文明的传播是古代印缅关系的主流 |
(二) 英殖民统治时期印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
第二章 冷战时期的印缅关系(1948-1992) |
一、冷战时期印度、缅甸的对外政策 |
(一) 印度的对外政策 |
(二) 缅甸的对外政策 |
二、冷战时期的印缅关系 |
(一) 1948-1962年蜜月期 |
(二) 1962-1988年冷淡期 |
(三) 1988-1992年对抗期 |
(四) 影响冷战时期印缅关系的主要因素 |
三、冷战时期印缅关系的特点 |
(一) 受缅甸国内政局影响 |
(二) 受意识形态影响 |
(三) 突出政治—外交关系 |
第三章 冷战后印缅关系的发展(1992-2012) |
一、冷战后印度、缅甸对外政策的调整 |
(一) 印度对外政策的调整 |
(二) 缅甸对外政策的调整 |
二、冷战后印缅关系的发展 |
(一) 政治—外交关系 |
(二) 经济—贸易关系 |
(三) 军事—安全关系 |
(四) 影响冷战后印缅关系的主要因素 |
三、冷战后印缅关系的特点 |
(一) 印度对缅政策更加务实 |
(二) 双边关系持续升温 |
第四章 印缅关系中的边境问题 |
一、跨境反政府武装问题 |
(一) 印东北的叛乱组织 |
(二) 缅甸的少数民族地方武装 |
(三) 印缅两国反政府武装的跨境活动 |
二、非法移民问题 |
(一) 独立以来印缅之间的非法移民问题 |
(二) 印度因应缅甸非法移民的举措 |
(三) 非法移民给印缅关系带来的挑战 |
三、非法贸易问题 |
(一) 边境毒品交易 |
(二) 非正式贸易 |
四、边境问题与印缅中三边关系 |
第五章 印缅关系的中国因素 |
一、印缅中三国的相互认知 |
(一) 印度对中缅两国的认知 |
(二) 缅甸对中印两国的认知 |
(三) 中国对印缅两国的认知 |
二、中国对缅关系的新发展与印度的反应 |
(一) 中国发展和深化对缅关系的战略考量 |
(二) 中国发展和深化对缅关系的实施 |
(三) 印度因应中国发展和深化对缅关系的举措 |
(四) 中国发展和深化对缅关系与印缅中三边关系 |
三、中国建设经由缅甸连结印度洋的国际大通道与印度的反应 |
(一) 中国建设经由缅甸进入印度洋的国际大通道 |
(二) 印缅中对中国建设经由缅甸进入印度洋国际大通道的认知 |
(三) 印度应对中国建设经由缅甸进入印度洋国际大通道的举措 |
(四) 中国建设经由缅甸进入印度洋的国际大通道与印缅中三边关系 |
四、中国因素与印缅中三边关系 |
结论 |
一、影响印缅关系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 受两国外交政策影响 |
(二) 受意识形态影响 |
(三) 受缅甸政局影响 |
(四) 受边境问题影响 |
(五) 受中国因素影响 |
二、印缅关系的未来展望 |
三、印缅关系对中国周边安全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8)音乐作品及其权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本课题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缘起和田野调查工作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局限 |
上篇 现行法下音乐作品及其权利研究 |
第一章 从音乐视界到法律视界——现行法下音乐作品的界定 |
第一节 音乐视界下的“音乐作品” |
一、音乐作品的结构 |
二、音乐作品与载体 |
三、音乐作品的审美 |
第二节 法律视界下的“音乐作品” |
一、独创性 |
二、固定性 |
三、涵盖性 |
四、我国立法与展望 |
第二章 音乐作品传播中的权利史 |
第一节 音乐着作权的产生 |
一、“口头传播”时期的权利观念 |
二、“乐谱传播”时期的权利嬗变 |
三、“电子传播”时期的权利扩张 |
第二节 音乐邻接权的产生 |
第三章 现行法下音乐作品的权利体系 |
第一节 音乐着作权 |
一、精神权利 |
二、经济权利 |
三、权利限制 |
第二节 音乐邻接权 |
一、权利主体 |
二、权利内容 |
三、权利限制 |
第四章 中国现行法下音乐作品的侵权与救济 |
第一节 中国音乐侵权“乱象” |
一、音乐剽窃 |
二、唱片盗版 |
三、表演侵权 |
四、数字侵权 |
第二节 中国音乐侵权的权利救济 |
一、音乐剽窃及署名规范 |
二、音乐维权路上的实地考察 |
上篇余论 |
下篇 民间音乐作品及其权利研究 |
第五章 民间音乐作品及在当代的“隐喻” |
第一节 民间音乐作品的概念及特征 |
一、民间音乐作品的概念 |
二、民间音乐作品的特征 |
第二节 民间音乐作品在当代的“隐喻” |
一、作为“社会行为及符号” |
二、作为“艺术” |
三、作为“商品” |
第六章 中国民间音乐作品法律保护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民间音乐作品在当代的使用 |
一、民间音乐作品的合理使用 |
二、民间音乐作品的“滥用” |
第二节 中国民间音乐作品的权利纷争及问题的提出 |
一、典型纷争回顾 |
二、几个重要问题的提出 |
第七章 民间音乐作品“特别权利”的构建 |
第一节 民间音乐作品“特别权利”的产生 |
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保存” |
二、作为权利客体的“法律保护” |
第二节 民间音乐作品保护模式的选择 |
一、现有对民间音乐作品的保护模式 |
二、中国保护模式的选择 |
第三节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的“特别权利” |
一、权利观念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的“权利”运行困境实证分析——以南音为例 |
第四节 民间音乐“特别权”运行机制再探讨 |
一、“特别权”的属性探析 |
二、谁来主张权利——国家不应笼统的作为民间音乐权利主体 |
三、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利运行机制 |
下篇余论 |
总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论文摘报的品牌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我国文摘报的历史概述 |
第一节 我国文摘报出现的历史背景 |
第二节 我国文摘报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
一、文摘报的定义 |
二、文摘报的分类 |
三、文摘报的主要特点 |
第二章 我国文摘报发展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文摘报现状 |
第二节 其它媒体对市场的挤压 |
一、综合类报纸文摘版面瓜分读者群 |
二、新媒体异军突起 |
第三节 读者群的变化 |
一、读者群趋于老龄化 |
二、未来读者培养举步维艰 |
第四节 赢利模式的转变 |
一、多元化经营模式 |
二、发行盈利 |
第三章 文摘报品牌创新定位 |
第一节 品牌定位中存在的问题 |
一、目标读者群定位趋同 |
二、内容和版面趋同 |
第二节 品牌创新定位目标 |
一、文摘报要"发言" |
二、文摘类报纸也要讲求新闻性 |
三、保证报纸的权威性,增强读者的信任度 |
四、充分发挥史料的保存和使用价值 |
第四章 文摘报品牌策略实施 |
第一节 差异化竞争策略 |
第二节 走多形式的发行之路 |
第三节 品牌延伸模式—品牌组合战略 |
第四节 充分利用媒体公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10)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正当性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说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纵向考察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 |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辨析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与威胁 |
三、国际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功能 |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价值探究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与文化多样性之保存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保护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与国际人权之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析 |
第一节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制定背景 |
第二节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世界遗产公约》的关系 |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世界遗产公约》内容存在重合 |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世界遗产公约》为蓝本制定 |
第三节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内容 |
一、公约的宗旨、定义、主要机构 |
二、公约的主要机制 |
三、缔约国的保护义务 |
第四节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优势及不足 |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优势 |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法保护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法保护的机制 |
一、国内机制 |
二、国际机制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法保护中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 |
一、文化权利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 |
二、文化权利与其他基本人权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 |
第一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障碍与困境所在 |
一、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理论障碍 |
二、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实践困境 |
第二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
一、着作权保护 |
二、专利权保护 |
三、商标权保护 |
四、商业秘密权保护 |
五、地理标志权保护 |
第三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变革与回应 |
一、国际知识产权法变革与回应的基本思路 |
二、国际知识产权法变革与回应的具体举措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土着传统知识的国际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典型 |
第一节 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概述 |
一、土着传统知识的界定与价值 |
二、土着传统知识的国际法保护的缘起 |
三、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的体系 |
第二节 文化自决权在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中的地位 |
一、文化自决权的内涵、依据 |
二、文化自决权在土着传统知识国际法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
第三节 土着传统知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集体权利问题 |
一、集体权利——土着传统知识权利的重要特征 |
二、集体权利——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土着传统知识面临的最大障碍 |
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于土着集体权利保护的突破 |
第四节 习惯法对土着传统知识的保护 |
一、习惯法保护土着传统知识的适当性分析 |
二、习惯法保护土着传统知识的法律依据 |
三、习惯法保护土着传统知识的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机制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及其解决机制概述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涵义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特征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及其解决机制的现状及趋势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诉讼 |
一、诉讼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诉讼机制的现状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诉讼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仲裁 |
一、仲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解决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仲裁机制的现状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仲裁机制的完善 |
第四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调解 |
一、调解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解决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的调解机制的现状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国争议调解机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建立与完善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律保护的要求与启示 |
一、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保护的基本要求 |
三、国际法框架下相关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内法保护经验 |
第二节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困境 |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 |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不足 |
第三节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评析 |
二、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的基本构想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法制文萃报:怎样发行50万(论文参考文献)
- [1]论综艺节目模板的着作权保护[D]. 曹敏. 苏州大学, 2019(04)
- [2]全媒体环境下《法制日报》转型发展研究[D]. 单新钰. 新疆大学, 2018(12)
- [3]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法律传播研究[D]. 胡明霞. 齐鲁工业大学, 2016(06)
- [4]数字时代文化类文摘报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以《作家文摘》报为例[D]. 王斯涵. 天津师范大学, 2015(08)
- [5]竞技体育赌博行为的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D]. 檀冰清. 湖南师范大学, 2015(08)
- [6]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研究[D]. 王琛. 中共中央党校, 2014(11)
- [7]现实主义视角下的邻国外交 ——独立后的印缅关系研究[D]. 韦健锋. 云南大学, 2013(05)
- [8]音乐作品及其权利研究[D]. 陈志强. 福建师范大学, 2012(01)
- [9]论文摘报的品牌战略[D]. 黄俞榕.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2)
- [10]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问题研究[D]. 唐海清. 武汉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