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妇女研究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尹鸽[1](2018)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法定离婚制度包括法定离婚标准和法定离婚条件。关于法定离婚标准,1950年至1980年,我国的法定离婚标准为“婚姻关系破裂”,1980年至2018年,我国的法定离婚标准一直为“感情破裂”。关于法定离婚条件,1950年和1980年《婚姻法》均未规定法定离婚条件,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5项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情形,即法定离婚条件。2018年9月6日公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仍坚持采用“感情破裂”之法定离婚标准,亦未变更法定离婚条件。法定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探索不同时期我国确立不同法定离婚制度的时代背景,有利于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法定离婚制度变迁的原因,并从中发现法定离婚制度的发展方向。法定离婚标准反映一个国家的离婚政策和离婚立法的价值取向。时值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立法编撰之际,建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继续坚持“感情破裂”之法定离婚标准,这是经济发展、婚姻家庭观念转变、婚姻伦理属性、多年司法实践经验、诉讼离婚需求、立法发展之必然选择。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在确定“感情破裂”之法定离婚标准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法定离婚条件,建议增补两项法定离婚条件:“配偶一方有酗酒恶习屡教不改的”、“夫妻之间长期性生活不和谐的”。
罗燕华[2](2017)在《福建长汀“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镜像论略》文中研究说明严婆家风家训形式多样,内容完整而丰富,涉及个人、家庭、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教育思想循古通今,包罗万象,不仅包含传统的道德与伦理教育,还包括养神和保健方面的教育,可以说是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本研究以严婆家风家训为切入点来研究蕴含其中的教育镜像。通过收集整理严婆家风家训文本,提取蕴含其中的教育镜像,总结历史经验,为今天的家庭教育提供借鉴。本研究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从整体上对选题缘由及意义、相关概念、先期研究成果、研究思路与方法加以概述。第二部分阐述严婆田村的由来以及对严婆家风家训产生与形成的原因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严婆家风家训的内容。先从严婆家风家训自身探讨到与同一时期不同阶级的家训对比这样一个由内向外的延伸对严婆家风家训的内容做一个完整而全面地梳理。第四部分透视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镜像。对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思想进行具体而周密的解读,主要包括教育理想、女子教育观、儿童教育观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五部分分析总结严婆家规教育的特点与启示。根据严婆家风家训呈现出的具体内容,对其特点进行简短而精确的总结,以期更好的把握严婆家风家训的行文脉络与内在逻辑。并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启示,为当代家庭教育提供借鉴。第六部分结语。
季文君[3](2017)在《基层妇联儿童福利服务的研究 ——以丁蜀镇白宕社区“小桔灯”为例》文中提出孩子是祖国的花,民族的血液,是人们的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长应该得到注重,一直以来,为了祖国的花朵能够健康成长,我们国家在支持儿童发展方面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各级政府部门为此目的作出了必要的努力作为所有基层组织中与儿童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关注儿童的发展问题也是妇联儿童工作的重点,妇联能不能充分发挥关爱儿童的职能,涉及儿童发展,涉及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期稳定。但目前我国的基层妇联在关爱儿童方面仍存在较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基层妇联组织儿童制度和体制不完善,缺乏资金,缺乏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法律知识较弱。本文通过对丁蜀镇白宕社区“小桔灯”儿童课外守护家园调查,揭示目前妇联在儿童的支持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在对国外一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机构关爱儿童的经验进行借鉴的基础上,构建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以妇联为主要部门的支持儿童保护制度。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对妇联支持儿童工作进行了总体分析,并指出妇联是关爱儿童的主体,通过分析国外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在关爱儿童方面的经验,以及目前我们国家的基层妇联在关爱儿童方面的模式机制制度以及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基层妇联在关爱儿童方面的困境及其原因,并且根据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黄璐茜[4](2016)在《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中的困境与出路 ——以N市妇联为例》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妇女逐步摆脱了各种束缚,享有较为广泛的权利,在法律上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但是,由于女人与男人不平等的事实存在了几千年,以致在现实社会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依然存在。而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又出现了一些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变得更加复杂。妇联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1995年被定性为非政府组织(NGO)。它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妇女权益包括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直接体现为妇女在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因此,强化妇联组织的职能,使妇女维权工作更上一层楼,是新常态下维护妇女权益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以非政府组织理论、社会性别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了中国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能、历史与现状,并以N市妇联为例,考查了N市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具体做法,分析了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困境及产生原因。探讨性地提出了如何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孙刚成,何晓溪[5](2016)在《瑞吉欧教育方案对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的启示》文中提出瑞吉欧教育方案作为一套引起全世界学前教育界普遍关注与广泛研究的教育方案,内中透露着无穷的生命力和生长点。通过对它独有的儿童观、教师观、教学模式、环境和档案记录方式等方面对这一方案进行重新解读,可以对照分析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在专业性、保障机制、师资力量和家园合作等方面因观念和方法等滞后导致的系列问题;并藉此通过几种关系的处理和几项原则的遵循,把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引向儿童本位的可操作路径,让我国学前特殊儿童获得健康成长与成就自我的发展机会。
黎浩标[6](2015)在《云浮市妇联转向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差距及对策研究 ——以“儿童友好社区”创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要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同时,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思路。近段时间,中央出台文件再次明确要求妇联等群团组织对社会组织在政治引导、示范推动、支持服务上发挥作用。以服务来推动社会组织的和谐发展,实现政府治理、群众自治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治理主体协同协调、形成合力。儿童保护是妇联重要职能之一。2011年,广东省妇联在全省开展创办“儿童友好社区”的工作,希望以此激发社区活力,提高社区服务儿童的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上,由于妇联组织定位不清晰,运行机制不灵活等问题,没有充分联结儿童领域社会组织,“儿童友好社区”作用难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妇联如何加快组织变革步伐,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既是实施妇联保护儿童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选择。在云浮市“儿童友好社区”项目建设中,妇联组织表现出资源整合能力有限、代表性不足、排他性不强等的缺点,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特点有较大差距。导致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妇联组织工作理念不清晰、机构设置不佳、工作定位不合理以及工作方法不科学。为此,本文在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以组织和组织变革为理论视角,提出妇联转向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儿童保护的对策建议:一是要明确党的领导和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的变革方向;二是明确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工作体系、新型互动关系、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的思路选择;三是要提供平台式支持,服务儿童领域社会组织;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儿童保护合力;抓好儿童项目品牌,提升妇联桥梁作用。
陶立业[7](2015)在《现代政府责任自觉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在长期的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行政系统始终处于历史与现实动态交替、理论与实践深度互动、国际与国内广泛交流之中,任何政治体制下的政府总要承担着与特定时代相适宜的职责和功能。时至今日,人类社会已然发展至今天这样一个由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社会信息化绘制而成的时空节点上,建设责任政府成为当前世界范围各国政府发展的整体趋向和基本目标。在建设责任政府的诸多推动力量之中,政府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由于政府是一个系统,其责任通常是由其内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承担,故而具体的政府责任主体能否正确、主动、积极履行责任对责任政府的建设成效极为关键。因此本文研究政府责任主体的责任自觉问题既有理论上的价值性,也有现实中的必要性。本文重在说理,旨在于从理论上厘清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实现逻辑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运用系统分析、力场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揭示了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内涵及实现机理。文章按照“总——分”的研究结构展开,其中,导论与第一章共同构成了文章结构中“总”的部分,第二、三、四章分别从政府责任内化、外化、强化三个方面论述政府责任自觉的一般生成逻辑。具体内容如下: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导论。该部分从政府责任自觉与政府发展理论的契合关系、政府责任自觉与建设责任政府的现实关系、政府责任自觉与国家治理效能之间的关系入手,在对与政府责任自觉相关的既有研究成果综述的基础上,确定选取“政府责任自觉”作为研究主题。同时,本部分对本研究的整体设计做了简单介绍。论文的第二部分是第一章。本部分是整篇文章的理论基础,重点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明确政府责任自觉的内涵。通过对现代政府、责任、政府责任、自觉等概念的厘定与解析以及明晰政府责任与政府责任自觉之间的关系以解决“政府责任自觉是什么”的问题。由于政府责任自觉是一种对政府责任主体的道德和价值预期,而不是绩效目标,因此难以形成量化的政府责任自觉的评判标准,文章通过政府责任自觉的基本特征来理解和判断政府责任自觉。其次,在对“政府责任自觉”的实现问题进行整体性思考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由责任内化机制、外化机制及强化机制三种机制构成的政府责任自觉的一般生成逻辑。文章的第二、三、四章均是这一逻辑的具体展开。论文的第三部分是第二章,是本研究的核心,主要集中在政府认同问题上。本章重点关注的是如何实现政府责任的内化。政府责任认同是政府责任主体自觉履行责任的认知基础,直接影响政府责任主体的责任认知。本章首先分析了责任认同的内涵、过程,同时,本章将政府责任认同障碍总结为责任钝化、僵化、淡化、异化四种类型,并从社会牵引、制度支撑、组织塑造及责任主体的自我提升四个角度探讨政府责任认同的实现问题。论文的第四部分是文章的第三章。政府责任自觉既是一个关于政府责任的认知问题,更是一个有关政府责任自觉外化的实践问题。本章从政府如何正确责任表述和责任行为两个方面研究了政府责任的外化问题。本章将政府责任主体在政府责任表述中扮演的角色概括为公众声音的倾听者、政务信息的传递者、讲解员、沟通者等,并从政府责任表述的原则角度分析政府责任主体如何主动、准确、及时向公众等行政相对人传递政务信息,研究政府责任表述目的在于阐释政府责任主体如何“站在正确的立场、表述正确的意思”,与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关系。本章对政府责任主体常见的消极行为进行了归纳、分类和归因,并从制度、组织文化、行为引导等角度研究了政府行为的塑造机制。论文的第五部分是文章的第四章,研究的是政府责任自觉的强化机制。作为一种政府责任认同、塑造政府履责行为的追加机制,强化政府责任既需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健全政府行为监督机制、优化政府行为评价机制、激活政府行为评价的反馈机制,同时,还需要政府责任主体通过认知深化机制、自我评价机制、自我调适机制实现自我激励、自我塑造。
张大志[8](2015)在《中国近现代体育身体观的生成逻辑》文中提出身体是人类生命存在的物质性基础,是人类进行交往、休闲及思想的载体;同时身体又体现为一种社会建构,身体观念的生产与发展与身体所处的社会和历史情境有着深刻的关联。体育运动以人类的身体为载体,身体的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成为考察体育价值与功能的重要维度。身体在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呈现方式蕴含着深刻的社会观念,不同历史时期的身体观深刻影响着体育文化的内在生成,规定着体育的时代价值与功能。本研究主要运用建构主义方法论,通过文献阅读法、比较分析法、散点透视法等具体研究方法,对近现代中国社会不同历史时期身体所承担的社会意义进行阐释,考察不同历史时期体育身体观的生成。通过研究与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身体观的逻辑起点:身体作为体育运动与社会行动的表征。身体是体育运动的基础,又是社会观念的体现,身体构成了体育运动与社会行动的纽带、桥梁,也是社会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表征,由此构成了近现代体育身体观的逻辑起点。2、民族危机社会体育身体观生成逻辑:“情感行动”。情感行动主要指行动受情感驱动。在民族危机、内忧外患,身体“污名化”的状态下,国人无法释怀的救亡与危亡意识,将期望寄托在体育价值功能再造国民强身健体之功效,催生身体改造与体育的强种保国身体观。3、总体性社会体育身体观生成逻辑:“工具理性行动”。工具理性行动指的是在给定目标和情境下,行动构成实现目标的手段或工具,并因此遵循效率最大化的逻辑。国家无处不在的政治权力将民众的身体开发与实现国家民族富强的神圣目标联系起来,形成“集中提取、重点投放”的身体策略,催生身体动员与体育为革命生产服务身体观。4、个体化社会体育身体观生成逻辑:“价值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的行动目标受价值信仰所支配,行动者为此目标不断实现自我。政治型计划经济向法治型的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身体的主权开始回归个体,个体的自由与自我实现得到应有的尊重,人的生命权得到了回归,催生身体解放与体育的自我实现身体观。5、中国近现代体育身体观的总体生成逻辑:在近现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中,国家对身体的规训总体上由直接规训转向间接规训、由显性规训转向隐性规训。体育身体观也经历了从由政治到生活、由集体主义到个体主义、由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转换。
颜莉[9](2014)在《《女诫》伦理思想研究》文中提出男性一直占据着我国封建社会的主导地位,尤其是在文化领域,女性几乎是默默无闻的。在几千年中国的文化史中留下倩影的女性寥若晨星,但班昭却是个例外,即使是参与了《汉书》的修订,也比不上《女诫》给她带来的声望。关于班昭和《女诫》向来都是舆论的焦点,得到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的。古代封建社会,由于男尊女卑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班昭和《女诫》都具有较高的赞扬,受到了众人的膜拜;五四运动前后对班昭和《女诫》一般都是持否定或批判的态度;时至今日,虽然《女诫》中的大部分对女子的教育思想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了,但任何作品都有其时代必然性和偶然性,对待历史人物要用历史的眼光去审视,只有将其置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去研究,才能还原真实的班昭和《女诫》,才能从这本儒家经典女性伦理读本中找到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五四运动以来,很多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文化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研究,但从伦理学视角进行的却很少,尤其是以《女诫》为切入点对我国女性伦理进行梳理的几乎是空白。本论文的创新之处是:1、通过从梳理男尊女卑思想源头,来呈现《女诫》成文的政治思想环境;2、将《女诫》原文分为五部分(女性的地位观、家庭观、贞节观、修养观、人格观)进行分析研究;3、将《女诫》中一些合理的、积极的、对当今社会有借鉴意义的思想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试图寻找一条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女性伦理的路径。4、不是仅仅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论述上,而是展示了动态的女性伦理形象,从而使静态的理论和动态的形象相结合,彰显社会主义女性新形象。本论文在结构上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从汉代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思想环境两个方面出发来阐述《女诫》成文的客观因素。其次从班氏家族特殊的社会历史地位和班昭特殊的个人经历出发,还原《女诫》成文的主观因素。第二部分:1、开篇部分便确立了文章的主旨——卑弱下人的地位观,虽然《女诫》全文分七个部分进行论述,但这七篇中的任何一篇从头到尾都流露着“卑下”这一中心思想。2、在委曲求全的家庭观中分别论述了三种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叔妹关系的相处之道,从篇名便可判断,良好的家庭关系的形成在班昭看来非常简单,只要女性能够做到委曲求全即可。3、女性单向的贞节观是一种对女性单向的道德要求,这种道德要求的具体表现是: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只能从一而终。4、四德俱全修养观可以说是《女诫》中最积极的思想,它对古代社会鲜少有机会受教育的女性来说也可以算的上是一次综合素质的提升。5、以柔为美的人格观就其本质上来看其实是对卑弱下人的地位观的进一步升华,为的是使这种不公平的地位观成为女性意识的组成部分,从而实现男性对女性的进一步的统治。第三部分:主要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来论述《女诫》对后世的影响。积极影响主要是提取了家庭观和修养观中的一些合理成分以及《女诫》对女性教育的特殊的影响。消极影响主要从地位观和贞节观对女性主体意识的影响两个方面来叙述的。第四部分:《女诫》的当代思考。主要分为女性家庭内部角色定位的启示和女性外部成长之道的启示两部分内容。
张雪雷[10](2013)在《《中国妇女》杂志(1978-2012)女性话语的建构研究》文中认为女性话语体现着女性意识,是女性基于欲望和经验的之所想和之所感。但在媒介中,女性话语的呈现仍然存在性别偏差,如女性话题多集中于婚姻、家庭,而这也成为社会性别理论检视媒介的重要研究领域。“媒介与性别”研究主要集中在制作领域、文本领域、对受众的影响三个领域。媒介文本研究,是学者研究考证的重点,包括女性被呈现的频率、再现方式和象征意义等。这里在此范畴内,以社会性别理论为支撑,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对《中国妇女》杂志1978-2012年间女性话语的建构进行剖析,文章的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从研究背景及意义、女性话语研究现状、概念界定、研究问题及方法等角度廓清了女性话语及其相关领域的基本情况。第二章运用内容分析法,从样本表面特征和样本内容两个方面讨论《中国妇女》杂志对1499个女性话语样本的建构。《中国妇女》杂志比较重视女性话语的呈现,且多以读者来信和口述经历样式出现。女性话题也涉及多个方面,比如婚姻家庭、个人发展和职场社交等。第三章采用文本分析法,解析女性话语文本所呈现出的基本特点及价值取向。从文本分析可知,女性的择偶观、生育观、家庭观等都有发展和进步,但是女性仍然受到男性传统文化的规制影响,比如性的道德与义务规训、婚外情的性别表现差异和职业与家庭的角色冲突。第四章则总结杂志建构出的女性话语情况,并根据相关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二、中国妇女研究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妇女研究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法 |
1.4.2 比较研究法 |
1.4.3 历史研究法 |
1.4.4 伦理学与社会学分析法 |
1.5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我国法定离婚标准之历史沿革及沿革背景 |
2.1 我国法定离婚标准之历史沿革 |
2.1.1 195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标准 |
2.1.2 198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标准 |
2.1.3 2001 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标准 |
2.1.4 2018 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标准 |
2.2 我国法定离婚标准沿革之时代背景 |
2.2.1 195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标准 |
2.2.2 198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标准 |
2.2.3 2001 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标准 |
2.2.4 2018 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标准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法定离婚条件之历史沿革及沿革背景 |
3.1 我国法定离婚条件之历史沿革 |
3.1.1 195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条件 |
3.1.2 198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条件 |
3.1.3 2001 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条件 |
3.1.4 2018 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条件 |
3.2 我国法定离婚条件沿革之时代背景 |
3.2.1 195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条件 |
3.2.2 1980 年《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条件 |
3.2.3 2001 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之法定离婚条件 |
3.2.4 2018 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条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应继续采用“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 |
4.1 经济发展之必然结果 |
4.2 婚姻家庭观念转变之必然要求 |
4.3 婚姻伦理属性之内在要求 |
4.4 多年司法实践之经验总结 |
4.5 顺应离婚需求之必然选择 |
4.6 立法发展之必然趋势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应完善法定离婚条件 |
5.1 增补“配偶一方有酗酒恶习屡教不改的”作为法定离婚条件 |
5.1.1 “配偶一方有酗酒恶习屡教不改的”之内容 |
5.1.2 增补之必要性 |
5.2 增补“夫妻之间长期性生活不和谐的”作为法定离婚条件 |
5.2.1 “夫妻之间长期性生活不和谐的”之内容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2)福建长汀“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镜像论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三、先期研究成果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严婆家风家训的产生与形成 |
第一节 严婆田村的由来 |
第二节 严婆家风家训的产生 |
第三节 严婆家风家训的形成 |
第二章 严婆家风家训的内容 |
第一节 严婆家风家训的核心主旨 |
第二节 严婆家风家训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古代名门家训与严婆家风家训的对比 |
第三章 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镜像 |
第一节 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理想 |
第二节 严婆家风家训的女子教育 |
第三节 严婆家风家训中的儿童教育 |
第四章 严婆家规教育的特点与启示 |
第一节 严婆家规教育的特点 |
第二节 严婆规教育对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基层妇联儿童福利服务的研究 ——以丁蜀镇白宕社区“小桔灯”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主要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妇联组织 |
二、妇联儿童工作的发展历史 |
三、妇联儿童工作的职能与任务 |
四、妇联组织特点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社会治理 |
二、非政府组织支持理论 |
第三章 基层妇联儿童福利服务现状 ——以丁蜀镇白宕社区“小桔灯”为例 |
第一节 “小桔灯”项目基本概况 |
一、“小桔灯”项目背景分析 |
二、“小桔灯”项目基础设施情况分析 |
三、“小桔灯”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分析 |
四、“小桔灯”项目参与儿童情况分析 |
第二节 “小桔灯”项目主要运行模式 |
一、实施步骤 |
二、管理制度 |
三、活动方式 |
第四章 结合群众访谈分析“小桔灯”项目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
第一节 社区群众对“小桔灯”知晓率不高 |
第二节 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尚不能满足需求 |
第三节 课后陪伴停留在简单看管,整体质量有待提升 |
第四节 项目建设仍流于形式,缺乏监督机制 |
第五章 “小桔灯”项目开展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缺乏相应宣传推广机制 |
第二节 走访调查制度不健全 |
第三节 项目设施人员配备不到位 |
第四节 缺相应资金筹集机制,资金尚有缺口 |
第五节 缺乏项目管理制度,组织管理松散 |
第六节 缺乏相应合作机制,活动开展覆盖率低 |
第六章 基层妇联儿童福利服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找准职能定位,坚持党建带妇建 |
一、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 |
二、加大政府对妇联儿童工作重视度 |
三、加大政府对妇联儿童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
第二节 进一步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
一、建立妇联专职人才队伍 |
二、完善培训机制,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
三、以妇联改革为契机,推动妇联工作方式转变 |
第三节 以项目整合资源,推动儿童之家建设 |
一、继续完善各村、社区的儿童之家建设 |
二、以项目整合资金,建立儿童品牌项目 |
第四节 发挥妇联优势,加强合作,整合社会资源 |
一、完善基层走访制度,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 |
二、加强与社区、学校合作,建立三位一体关爱网络 |
三、加强与各类组织、企业协作,挖掘各类社会资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参加“小桔灯”项目的儿童家长访谈问卷 |
附录二:“小桔灯”项目老师访谈问卷 |
附录三:参加“小桔灯”项目的儿童访谈问卷 |
附录四:对基层妇联的问卷 |
附录五:社区群众调查问卷表 |
(4)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中的困境与出路 ——以N市妇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有关妇女维权组织的研究 |
1.2.2 有关妇联组织性质的研究 |
1.2.3 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研究 |
1.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3.1 非政府组织理论 |
1.3.2 社会性别理论 |
1.3.3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
1.3.4 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理论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妇联组织与妇女维权概述 |
2.1 我国妇联组织概况 |
2.1.1 妇联组织及其发展历程 |
2.1.2 妇联组织的性质 |
2.1.3 妇联组织的职能与任务 |
2.2 我国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与成就 |
2.2.1 妇女权益及其主要内容 |
2.2.2 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所取得的成就 |
第3章 妇女维权—基于N市妇联的研究 |
3.1 N市妇联基本情况 |
3.1.1 N市妇联发展概况 |
3.1.2 N市妇联的部门设置与工作职责 |
3.2 N市妇联的妇女维权状况分析 |
3.2.1 N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的具体做法 |
3.2.2 N市妇联近三年维权情况分析 |
3.3 N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的案例 |
3.3.1 N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的成功案例 |
3.3.2 N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的失效案例 |
3.3.3 N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失效的原因分析 |
第4章 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优势与困境 |
4.1 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优势 |
4.1.1 妇联具有政府背景的优势 |
4.1.2 妇联具有非政府的功能优势 |
4.2 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困境及原因 |
4.2.1 文化方面的困境及原因 |
4.2.2 制度方面的困境及原因 |
4.2.3 组织方面的困境及原因 |
4.2.4 任务方面的困境及原因 |
4.2.5 个体方面的困境及原因 |
第5章 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
5.1 制度层面 |
5.1.1 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制环境 |
5.1.2 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的协同机制 |
5.1.3 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监督机制 |
5.2 任务层面 |
5.2.1 提升妇联组织开展维权工作的独立性 |
5.2.2 提高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公信力 |
5.2.3 建立和完善“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 |
5.2.4 进一步完善12338妇女维权热线 |
5.2.5 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维权功能 |
5.3 人员层面 |
5.3.1 提升妇联维权工作人员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
5.3.2 强化妇联领导干部对维权重要性的认识 |
5.3.3 加强广大妇女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进一步研究的内容与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瑞吉欧教育方案对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瑞吉欧教育方案解读 |
(一)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
(二)师幼共建互赏共识的教师观 |
(三)富于生成的生活化主题教学模式 |
(四)富有生命力、创造力和亲和力的自然、自由环境观 |
(五)为每一个孩子和每一位教师提供有价值的成长日志和卓越诠释的档案记录 |
二、基于瑞吉欧教育理念的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改革取向 |
(一)通过家校、同伴和社区等关系的协调为特殊儿童成长创造立体的友好环境 |
1.家校关系 |
2.同伴关系 |
3.社区关系 |
(二)遵循必要原则,促进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 |
1.以儿童为中心,通过发展性教学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
2.创设安全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提供高质量全纳式的幼儿保育和教育 |
3.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发挥社会的力量 |
(6)云浮市妇联转向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差距及对策研究 ——以“儿童友好社区”创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和理论视角 |
1.2.1 基本概念 |
1.2.2 基本理论视角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妇联组织性质与角色研究 |
1.3.2 妇联组织的发展现状研究 |
1.3.3 妇联组织的发展对策研究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云浮市妇联组织的现状及变革要求 |
2.1 云浮市妇联组织现状 |
2.1.1 云浮市妇联组织性质及职能 |
2.1.2 云浮市妇联组织的机构设置 |
2.1.3 云浮市妇联组织存在问题 |
2.2 云浮市妇联组织变革的背景和要求 |
2.2.1 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和要求 |
2.2.2 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背景和要求 |
2.2.3 儿童保护职能实施对妇联组织变革的要求 |
第三章 云浮市“儿童友好社区”项目中妇联组织职能发挥现状 |
3.1 儿童友好社区项目的创建背景 |
3.1.1 创建的初衷及意义 |
3.1.2 全省创建的相关情况 |
3.2 云浮市“儿童友好社区”项目中妇联组织职能发挥情况 |
3.2.1 云浮市5个“儿童友好社区”项目村的基本情况 |
3.2.2 云浮市妇联主要工作做法 |
3.2.3 云浮市5个“儿童友好社区”项目村实施现状 |
3.2.4 存在困难 |
第四章“儿童友好社区”创建中妇联发挥枢纽型组织作用的差距及原因分析 |
4.1“儿童友好社区”创建中妇联发挥枢纽型组织作用的差距 |
4.1.1 资源整合能力有限 |
4.1.2 代表性不足 |
4.1.3 排他性不强 |
4.2 导致差距的组织原因 |
4.2.1 组织工作理念不清晰 |
4.2.2 组织机构设置不佳 |
4.2.3 组织工作定位不合理 |
4.2.4 组织工作方法不科学 |
第五章 推进云浮市妇联向枢纽型社会组织转变的对策建议 |
5.1 明确组织变革方向 |
5.2 妇联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思路 |
5.2.1 理清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方向 |
5.2.2 健全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 |
5.2.3 构建妇联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新型互动关系 |
5.2.4 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 |
5.3 妇联支持服务儿童领域社会组织的现实对策 |
5.3.1 提供平台式支持,服务儿童领域社会组织 |
5.3.2 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儿童保护合力 |
5.3.3 抓好儿童项目品牌,提升妇联桥梁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7)现代政府责任自觉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价值 |
(一)政府责任自觉是现代政府发展理论的深化和丰富 |
(二)政府责任自觉是建设责任政府实践的现实需要 |
(三)政府责任自觉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应然之举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结构安排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基础理论 |
一、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概念解析 |
(一)现代政府 |
(二)政府责任 |
(三)政府责任自觉 |
二、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特征判定 |
(一)政府责任自觉是政府责任主体认识论和实践观的统一 |
(二)政府责任自觉是责任主体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统一 |
(三)政府责任自觉是政府责任主体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 |
(四)政府责任自觉是政府责任的他律机制与自律机制的统一 |
三、政府责任与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理论关联 |
(一)政府责任与政府责任自觉统一于政府使命 |
(二)政府责任限定并引导政府责任自觉 |
(三)责任自觉有益于提升政府效能 |
四、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一般逻辑 |
(一)责任设置是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前提 |
(二)责任认同是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认知机制 |
(三)责任表述是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信息回应机制 |
(四)责任行动是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实践形态 |
(五)责任强化是政府责任自觉的反馈机制 |
第二章 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内化机制 |
一、政府责任认同的内涵解析 |
(一)认同的内涵 |
(二)政府责任认同的内涵 |
二、现代政府责任认同的一般过程 |
(一)政府责任解读 |
(二)政府责任评价 |
(三)政府责任内化 |
(四)政府责任深化 |
三、现代政府责任认同障碍及表现 |
(一)政府责任钝化 |
(二)政府责任僵化 |
(三)政府责任淡化 |
(四)政府责任异化 |
四、现代政府责任认同的实现路径 |
(一)社会牵引 |
(二)制度支撑 |
(三)组织塑造 |
(四)政府责任主体自我提升 |
第三章 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外化形式 |
一、政府责任表述: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信息回应 |
(一)政府责任表述的基本理念 |
(二)政府责任表述与舆情传递 |
(三)现代政府责任表述的原则 |
(四)现代政府在责任表述中的角色 |
二、政府责任行为: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实践形态 |
(一)现代政府责任行动的消极现实表现 |
(二)现代政府消极履责行为的诱因分析 |
(三)现代政府消极履责行为的负外部性分析 |
(四)现代政府消极行为的规制与积极行为的塑造 |
第四章 现代政府责任自觉的强化机制 |
一、政府责任自觉强化机制的内涵及形式 |
(一)政府责任自觉强化机制的内涵 |
(二)政府责任自觉强化机制的基本形式 |
二、政府责任自觉的外部强化机制 |
(一)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
(二)健全政府行为监督机制 |
(三)优化政府行为评价机制 |
(四)激活政府行为评价的反馈机制 |
三、政府责任自觉的内在强化机制 |
(一)政府责任主体的责任认知深化机制 |
(二)政府责任主体的行为自我评价机制 |
(三)政府责任主体的行为自我调适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中国近现代体育身体观的生成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目的与意义 |
1、问题的提出 |
2、选题的目的 |
3、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1、关于身体观的研究 |
2、关于身体与体育关系的研究 |
3、文献综述总结 |
第三节 研究对象、方法与思路 |
1、研究对象 |
2、研究方法 |
3、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本研究的操作概念 |
1、近现代中国 |
2、身体 |
3、身体观 |
4、身体理论 |
5、生成逻辑 |
第二章 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观 |
第一节 身体是体育运动的基础 |
1、身体的未特定化与反思性是体育运动产生的前提 |
2、身体的两重性与体育文化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
第二节 作为社会观念的身体 |
1、身体体现一种社会观念 |
2、中国身体观的流变及转型 |
第三节 身体是社会行动与体育运动的表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身体改造与体育的强种保国 |
第一节 民族危机与身体改造 |
1、救亡图存与身体改造 |
2、东亚病夫的身体污名与隐喻 |
3、体育与污名化身体的改造 |
第二节 学校体育中的身体运作 |
1、近代学校体育的产生 |
2、学校体育中的时间化身体运作 |
3、学校体育中的空间化身体运作 |
第三节 女性身体的发现与女子体育的兴起 |
1、女性身体观念的现代转换 |
2、女子体育:对现代女性身体的塑造 |
第四节 军事化身体与军国民体育 |
1、近代军事化身体的出场 |
2、军国民体育 |
3、童子军体育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身体动员与体育为革命生产服务 |
第一节 总体性社会与身体动员 |
1、总体性社会对个体的政治整合 |
2、身体的组织化与动员化 |
第二节 体育指导思想中的身体考量 |
1、体质教育中的身体考量 |
2、群众体育发展中的身体动员 |
第三节 广播体操中的身体控制 |
1、广播体操与体质孱弱群体 |
2、广播体操中身体的组织化、标准化及仪式化 |
第四节 社会性别与被建构的妇女体育 |
1、社会性别与建国后的妇女解放 |
2、被建构的妇女体育 |
3、运动服饰中的身体政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身体解放与体育的自我实现 |
第一节 个体化社会与身体的解放 |
1、个体化社会促使个体崛起 |
2、身体的个体化与阶层化 |
第二节 身体阶层化与群众体育政策的包容性 |
1、同质均等化的群众体育利益格局分崩离析 |
2、身体动员化的群众体育运行形式难以为继 |
3、身体阶层化与包容性群众体育政策的建构 |
第三节 私人空间的拓展对体育文化重构 |
1、当代社会私人空间的拓展 |
2、体育文化由国家化向私人化发展 |
3、体育文化空间的多元重构 |
4、体育文化中身体意象的奔腾 |
第四节 身体衰老与老年体育的应对 |
1、身体衰老所蕴含的生存美学 |
2、健康老龄化与老年体育的应对 |
第五节 身体认同与体育消费 |
1、从节俭主义到消费主义的转型 |
2、体育消费是促进身体认同的行为与符号 |
第六节 身体休闲与体育休闲的兴起 |
1、休闲是一种生命权力 |
2、体育休闲:身体由“国家化”到“去国家化”的产物 |
3、体育休闲教育:身体的自我保护与救赎 |
第七节 生命政治与青少年体育 |
1、生命政治中的身体 |
2、青少年体育中蕴含的生命政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之处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的不足之处 |
1、社会建构分析框架的有效性有待深化 |
2、资料分析的深入性有待加强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女诫》伦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的缘由 |
1.2 研究的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4 研究的基本思路 |
第二章 《女诫》的成文原因 |
2.1 《女诫》成文的时代背景 |
2.2 班氏家族及班昭 |
第三章 《女诫》的主要内容评述 |
3.1 卑弱下人的地位观 |
3.2 委屈求全的家庭观 |
3.3 女性单向的贞节观 |
3.4 四德俱全的修养观 |
3.5 以柔为美的人格观 |
第四章 《女诫》伦理思想对后世的影响 |
4.1 积极影响 |
4.2 消极影响 |
第五章 《女诫》伦理思想的当代思考 |
5.1 《女诫》对构建社会主义女性伦理的启示 |
5.2 《女诫》对社会主义女性的伦理启示 |
第六章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中国妇女》杂志(1978-2012)女性话语的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中国妇女》杂志研究现状 |
1.2.2 女性话语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对象:《中国妇女》杂志 |
1.3.2 切入视角:女性话语 |
1.3.3 理论运用:社会性别理论 |
1.4 研究假设与研究方法 |
第2章 杂志女性话语的总体描述 |
2.1 样本表面特征分析 |
2.1.1 样本数量 |
2.1.2 样本样式 |
2.1.3 女性年龄分析 |
2.1.4 女性受教育程度分析 |
2.1.5 女性职业分析 |
2.2 样本内容分析 |
2.2.1 主题内容分析 |
2.2.2 样本情感偏向分析 |
2.2.3 主题与情感偏向交互分析 |
第3章 杂志女性话语的文本分析 |
3.1 关于择偶话语的分析 |
3.1.1 择偶标准话语分析 |
3.1.2 择偶行为话语分析 |
3.2 关于生育话语的分析 |
3.3 关于家庭话语的分析 |
3.3.1 夫妻间的话语分析 |
3.3.2 婆媳间的话语分析 |
3.4 关于健康话语的分析 |
3.5 关于性话语的分析 |
3.6 杂志对女性话语建构的价值取向 |
3.6.1 性的个体审视——道德与义务的双重规训 |
3.6.2 婚外情的性别表现差异 |
3.6.3 职业与家庭的角色冲突 |
第4章 女性话语建构的总结及发展建议 |
4.1 女性话语建构情况 |
4.2 发展建议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的论文 |
四、中国妇女研究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之法定离婚制度研究[D]. 尹鸽. 燕山大学, 2018(09)
- [2]福建长汀“严婆”家风家训中的教育镜像论略[D]. 罗燕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7(08)
- [3]基层妇联儿童福利服务的研究 ——以丁蜀镇白宕社区“小桔灯”为例[D]. 季文君.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4]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中的困境与出路 ——以N市妇联为例[D]. 黄璐茜. 南昌大学, 2016(03)
- [5]瑞吉欧教育方案对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的启示[J]. 孙刚成,何晓溪.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6(01)
- [6]云浮市妇联转向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差距及对策研究 ——以“儿童友好社区”创建为例[D]. 黎浩标. 华南理工大学, 2015(06)
- [7]现代政府责任自觉问题研究[D]. 陶立业. 东北师范大学, 2015(07)
- [8]中国近现代体育身体观的生成逻辑[D]. 张大志. 苏州大学, 2015(06)
- [9]《女诫》伦理思想研究[D]. 颜莉. 安徽大学, 2014(08)
- [10]《中国妇女》杂志(1978-2012)女性话语的建构研究[D]. 张雪雷. 西南交通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