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强调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李蓉[1](2021)在《S省土地执法监察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行为层出不穷,土地资源在这个过程中悄然间不断地流失,而且越来越严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发挥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制止各种违法用地行为,以达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的目的,这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为切实改善S省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困境,减少违法用地,推动土地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本文在利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等方法的基础上探讨S省土地执法监察的困境,从S省实际情况出发,归纳出该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出现了以下问题:执法监察外部环境不理想、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用地监管难度大、土地执法监察要素缺失。导致S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土地执法监察法律体系不健全、土地执法监察查处不到位、整体执法配套制度不完善、执法物质保障缺失。根据以上的困境和原因,指出完善该地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提升土地执法监察法治化水平,涵盖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土地执法监察法治考核机制;提升土地执法监察查处质效,涵盖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效制止违法行为、严肃查收违法行为;创新高效综合执法机制,涵盖完善多种投诉模式、创建统一监控制度、落实联合惩戒系统;加强土地执法监察要素支持力度,涵盖提高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水平、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执法监察物质保证水平。本文针对S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现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希望能使S省土地执法监察问题有所改善。
徐梦笑[2](2020)在《山西省襄汾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难点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土地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其保障和约束的双向作用日益突出。土地资源管理作为自然资源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面临依法用地意识淡薄、土地利用粗放、违法占用土地等诸多问题。土地执法是土地资源管理“批、供、用、补、查”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保护土地资源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针对土地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执法思路、完善执法举措,在依法依规用地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我国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主,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对于社会影响恶劣、有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才会由上级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重点难点都聚集在县级,研究县域土地执法具有现实意义。从违法案件的数量、特点、用途等来看,襄汾县在山西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的问题在其他地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因此论文以襄汾县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对襄汾县解决土地执法难点问题提供参考。本研究主要内容聚焦以下四个方面:一、通过土地执法相关概念及理论的分析,针对国内外有关土地执法研究成果进行分类,发现有关于土地违法的特点、原因和对策措施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二、通过土地执法机构情况、土地违法现状、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三方面对襄汾县土地执法工作进行分析;开展对襄汾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的梳理,将工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违法行为发现和制止阶段、立案调查阶段、行政处罚落实和结案阶段;三、在分析发现三个阶段存在各自存在违法行为制止难、行政处罚落实难、移送案件追究责任难等不同的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得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完善、自然资源的双重管理体制、前端用地保障不到位、共同责任机制未落实、执法机构力量不足等。最后,从制定襄汾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细则、探索执法机制体制、合理保障用地需求、改进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强化日常执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土地案件查处的政策建议。
杨墨[3](2020)在《行政监督视角下政府办公厅(室)角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项研究以秘书学和行政管理学为理论基础,通过历时分析、对比研究和案例归纳等方法,分别从各级政府办作为行使监督权的监督主体和接受监督的监督客体角度,针对政府办在我国行政监督体系中存在的瑕疵提出解决建议,以期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效力。首先,作为行使监督权的主体。政府办的监督主体职责来源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渊源形式,包括业务指导权、督促检查权、临时督导权三类监督权力,以督促落实、检查落实、调查研究、监督执行等形式分散在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落实工作、值班工作、电子政务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领域,并可以越级开展监督。同时,各级政府办面临着三个困境:一、从职能承接来看,无法实施效能监察职能;二、从机构设立来看,电子政务、信息、信息公开三项职责分立造成机构膨胀;三、从法律规定来看,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限制造成“先调整后规定”现象严重。对此,建议:一、设立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来行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剥落的部分效能监察职责;二、整合电子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广义信息工作职责;三、及时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成果调整秘书局职责,写入政府办下一部“三定”规定中,并限制“先调整后规定”行为。其次,作为接受监督的客体。其他监督主体对政府办的监督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内部监督缺乏动力,二是外部社会监督缺乏效力。由此,向政府办外部各主体提出四条建议:充分发挥党组监督作用、加强政府办业务指导、完善权力机关监督机制、疏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向政府办提出三条建议:明确自身职责;制定优化内部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监督主体责任。
尹贵鹏[4](2020)在《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土地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分,是生态文明的基本载体。最近几年当中,自然资源部门所担负的责任不断加重,不仅仅需要推动土地资源保护制度的落实、提高整体社会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还要为群众依法适用土地的权益提供保障。在土地资源利用以及管理当中,执法监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组分,在确保土地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净化资源环境、推动土地科学开发等领域当中均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依法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在最大程度上规避土地资源领域当中违法行为的出现,是对实际执法监察工作绩效进行检验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需求。最近几年当中,我国土地执法监察获得了初步成效,整体工作环境获得了较大的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相应的问题,并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整体形势,土地违法案件频频发生,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规律进行把控,对造成违法占地现象出现的成因及其具体表现进行深入的探究,不单能够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在违法行为的防控、查处等领域得到更好的落实,同时,也对土地管理秩序的维护有所帮助。所以,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防治违法用地现象,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本文以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为主要研究线索,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顺和整理,总结了影响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运行的主要问题,包括“缺少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罚没的建筑物处理难”、“法律法规滞后跟不上社会发展趋势”、“土地执法巡查监管效果有限”、“执法监察团队建设依然存在缺陷”这五项内容,并充分结合大连的实际状况,提供具有较强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进而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研究结论,为提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提供参考。
李源[5](2019)在《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矿产执法监察是充分实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实现国家矿产资源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矿产执法监管效果明显提升。但由于房地产、建筑及化工等行业对矿产原料需求的不断加大,导致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频发。当前,大连市政府机构改革刚刚落幕,多部门和职能进行整合,正式组建自然资源局,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矿产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打击和查处违法开采行为,合理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为研究主线,运用资料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半结构化访谈法,对当前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影响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工作运行的问题,主要有“缺少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罚没的矿产品处理难”、“第三方机构技术结论影响案件查处”、“矿产执法巡查监管效果有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找出了“矿产普法教育工作不深入”、“部分矿产法律法规不完善”、“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无法保证”、“矿产执法缺乏执行力度”、“机构管理存在弊端”等五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借鉴相关期刊、文献及学术研究成果,立足大连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强化矿产普法教育宣传”、“完善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规范案件查处配套政策”、“完善和规范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优化执法监察队伍管理”等五方面对策建议,进而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研究结论,为提升矿产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提供参考。
蓝恭彦[6](2019)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指出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并迅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很多原有纪检监察制度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已经影响到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甚至进一步影响到社会法治、社会心理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之后,使国家监察制度的改革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沿着权威推动、科学规划、敢于尝试、注重实效的道路顺利前行。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监察制度的改革涉及到很多国家权力关系的重构与具体机制的调整,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本文试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具有的鲜明中国特色,以及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所具有的独特作用。新中国国家监察制度的实践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时期,在当时极端严酷的历史条件下,正是由于有效的监察制度保证了革命政权的廉洁有效,为夺取全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建国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建立了党政并行的监察制度,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监察制度逐渐与党内的作风建设相混淆,到“文革”期间被完全废止。后来的历史证明,离开行之有效的监察制度,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在改革开放之后,国家监察制度逐步恢复和完善,逐步发展出制度化、体系化的纪检监察制度,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体制机制。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反腐败形势日趋复杂,很多体制性、结构性的矛盾逐步显现,诸如体制冲突、职能分散、同体监督、覆盖不足、法治化缺失等问题极大的影响着纪检监察效能的发挥,也成为本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直接目标诉求。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注重发扬中国历史一脉相承的监察制度传统,诸如监察机构独立设置,监察权垂直领导,注重完善监察法规,强调道德操守的作用等,尤其是孙中山先生设计的包含独立国家监察权的“五权宪法”政体,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大量历史经验和借鉴,也使监察制度在中国具备了独特的文化血脉。与此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注重参考国外先进监察制度的优秀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人类监察文化作出了有效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共产主义政党执政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监察制度的构建和运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出了大量经典论述,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源泉。尤其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引领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逐渐发展、形成一个完备的有关监察制度的理论体系,为之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与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我国具体实践的理论表达,深刻回答了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在经过充分理论准备的基础上,国家监察制度从改革伊始就具备了很多以往不具备的特征: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目标,注重顶层设计,实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构建了集中统一高效的监察机构,建立了以垂直管理为主的运行体制,把监督监察力量集中到一线执法部门,实现监督执纪的“全覆盖”。新构建的国家监察制度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发展:将行政监察上升为国家监察,理顺了国家权力的运行体制,理顺了纪检监察中的党政关系,以法治化为引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性改革。与此同时,改革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深化的方面,如监察权与审计权的对接,“全覆盖”的具体落实,留置权的使用与完善等等。因此必需继续加强对于国家监察制度的研究。在本次国家监察制度的改革与构建中,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改革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举措。本次合署办公改革跳出了“党政分开”、“党政合一”的窠臼,创造性地将党的领导与国家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将以往合署办公中实际上存在的“党政双弱”的格局变为“党政双强”,真正实现了执纪执法的有效贯通,对于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方式、职责的研究,明晰其职能和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位置。通过对于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的研究,具体分析其执法权限与执法手段,考察其在执纪执法贯通、与司法对接等方面的具体机制,以及对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所具有的特殊意义。总之,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初心是中国监察制度“中国特色”的最直接来源,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制度也依靠中国共产党来建立、完善和运行,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和彰显,体现出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打下了制度基础。
丁雨柔[7](2018)在《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问题研究 ——以J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的基础保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各利益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规范利用的重要手段,是保护国家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合法利益以及规范土地管理良好秩序的根本途径,对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促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现下,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违法总量仍然较大、程序性违法突出、一些地方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够重视、执法人员履职问责风险压力明显增大和自身能力水平尚不能很好地适应新任务和新要求等问题。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扭转当前土地执法之困局,刹住违法用地之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用地行为,是当前基层土地管理的整体要求,也是土地管理方面亟需研究和探讨的重大课题之一。本文拟从J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现状入手,通过近年违法用地的数据、典型案例查处等情况分析,指出了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优秀先进经验,对如何完善和优化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给出了相应的优化对策和建议,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决策者提供参考。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方法、技术路线和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包括国外如新加坡、俄罗斯、法国、英国的土地执法和土地督察制度,以及国内对违法用地行为形成的原因与现状、遏制违法用地的制度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第二章为理论基础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有关概念和机构设置、职权等内容,以及本文研究所依据的相关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土地管理理论等。第三章分析了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以J区为例,研究了执法工作监察的主体、对象、手段和途径,即执法队伍情况、近年违法用地情况以及违法用地的发现、制止、查处、整改等情况。第四章指出了违法用地形成的原因,从国土系统内部的原因和外部的原因两方面入手,分别指出了队伍、手段、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五章介绍了国内外先进的国土执法工作经验,国外以俄罗斯为例,列举了俄罗斯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执法、督察方面的规定,国内以江苏省如皋市为例,介绍了如皋市值借鉴的经验做法。第六章总结了完善的对策建议,从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增强执法能力和手段、发挥宣传舆论引导等几个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单小街[8](2017)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研究 ——以广州市南沙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安全是人与生俱来的追求,是人类一切需求的基础,如果失去生命,其它一切都是空谈。随着南沙国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全问题愈发重要,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中央不断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措施,但是一些地区、行业和企业的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由于长期以来南沙国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底子薄、基础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建设工作尚不完善,不能及时有效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行为,消除生产事故隐患和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南沙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普遍存在发展不平衡、执法机构建设滞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及执法程序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使得南沙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以进一步强化。因此,研究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工作对提升南沙国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梳理相关国内外安全监管的文献,分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等概念,提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为实例,结合国内外其他地区主要先进经验,分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在队伍组织建设标准化、队伍管理标准化、执法行为标准化和执法保障标准化等方面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力度。本论文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相关理论为指导,采取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站在政府的角度进行研究,实用性、操作性强。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力图全方位、有深度地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措施,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陈培彬[9](2017)在《县域土地执法监察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以惠安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土地执法监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的先决条件,也是土地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基础保障。近年来,违法占用土地的问题层出不穷,土地资源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执法监察力度较弱、执法过程漏洞等问题仍旧突出。研究土地执法监察,剖析县域土地执法监察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对策,以进一步遏制日益严峻的土地违法形势,有助于推动县域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本文选取县域土地执法监察为研究主线,以惠安县为研究对象,对该县土地执法监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以此总结归纳了县域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存在的共性的几点问题,包括土地执法监察缺乏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土地执法巡查效果有限、部分行政主体违法用地现象仍是土地执法监察处置难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困难以及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存在的不足,并分析了相应的成因:土地普法教育缺乏普遍性、部分土地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政绩考核体系不合理、土地执法缺乏强制执行力度和行政审批与执法监管不协调。以此延伸探讨,在参考借鉴国内外土地执法监察的研究和实践中的一些成功做法,探讨新形势下适合县域范围内的土地执法监察模式,为基层土地执法监察研究提供有益的思路和举措,包括强化土地普法教育宣传、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理顺土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和调整和充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以期进一步提高土地执法监察效率,为县域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良性发展的参考,确保县域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持续而有序地推进,最终实现国土资源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
梁永成[10](2018)在《法纪与秩序:县域纠风监察工作研究 ——基于华南某省糖区的考察》文中认为本文以一个华南县级区为研究单位,以该区党政机关和行业的纠风工作实践为研究对象,力图展现和理解基层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逻辑,并探讨基层执纪执法活动中的党政关系互动及其对法治建设的影响。纠风作为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工作,曾是反腐败的三项工作之一。其独特的组织架构是“一元双塔”党政体制互动并不断回应实践需求的产物。纠风是革命政党“党治”手段和现代行政监察手段的糅合,具有鲜明的政党意识形态特征。它借助纠风办独特的组织架构对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全面的回应和治理。这种实践为转型时期国家和社会良性秩序的维持奠定了必要的权威、资源和秩序基础,由此而形塑了基层法治运行(特别是执法活动)的“法纪整合”的特点。纠风工作近三十年的变迁,本质上是一个国家如何从传统的“党治”向推行“法治”转变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原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人民监督的机制不断被消解,市场经济在自由主义催发下蓬勃发展,而新兴的法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无法完成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介入和应对,由此而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各种不正之风四处蔓延。在这种环境下,法治建设面临着失序失控的危险。换而言之,在这种不正之风气中建设法治,面临着权威、组织和资源的困境,需要一种主导力量进行全面的整合。这项工作主要由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动用自身两个“科层体系”(党的科层体系和政府的科层体系)的组织、权威等资源完成整合。纠风就是这种整合实践中的一项,具有鲜明“法纪”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通过动用纠风的工作机制,将这种法纪手段在党的科层体系和政府科层体系中传导,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进而完成对基层权力腐化分裂、合法性弱化、秩序混乱的治理;同时,将党的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建设、职业伦理教育、基层干部教育管理、法律意识的培养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完成对行业秩序、乡村权力秩序的整合,确保行业秩序、乡村权力秩序的总体可控。2014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之后,纠风工作从反腐败重点工作演变为一般性工作,纠风也由先前对治理全面介入转变为逐渐退出,纠风的“萎缩”意味着国家监察权力的上收,监察工作朝着更加技术化的方向发展。纠风工作的扩张和收缩折射出中国社会转型治理方式的转型,是党政关系日益融合的框架下更加强调技术治理的结果,纠风的困境也源于此。本文最终得出三个基本的结论:第一,糖区的党政机关和行业部门呈现出来的既不是“全能主义”治理模式下的革命共同体的秩序,也不是严格法律维持的现代法治秩序,而是在法纪整合框架下融合乡土性、现代性的治理秩序。第二,在纠风的实践中,纠风实际是一种新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权力监督方式,这种监督方式克服了行政监察“悬浮化”和党的纪律全面控制所面临的法治张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了独特的社会基础秩序整合作用。第三,当前纠风工作所陷入的困境必须放置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法治的兴起意味着规则治理、技术治理越来越成为主导,在治理话语上,纠风背后的党的意识形态话语逐步被法治的话语所掩盖,由此形成了一个纪律不断弱化、强制权力不断强化的法治秩序。
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强调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强调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S省土地执法监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性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土地违法行为 |
2.1.2 土地执法监察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资源优化配置理论 |
2.2.3 政府规制理论 |
3 S省土地执法监察基本情况 |
3.1 S省土地利用概况 |
3.2 S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概况 |
3.2.1 S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
3.2.2 S省土地执法监察管理体制 |
3.2.3 S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
4 S省土地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S省土地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 |
4.1.1 执法监察外部环境不理想 |
4.1.2 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 |
4.1.3 用地监管困难 |
4.1.4 土地执法监察要素薄弱 |
4.2 S省土地执法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土地执法监察法律体系不健全 |
4.2.2 土地执法监察查处不到位 |
4.2.3 综合执法配套机制不健全 |
4.2.4 土地执法监察要素投入不够 |
5 全力提升S省土地执法监察效果的对策建议 |
5.1 提升土地执法监察法治化水平 |
5.1.1 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法律法规体系 |
5.1.2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法制宣传教育 |
5.1.3 建立土地执法监察法治考核机制 |
5.2 提升土地执法监察查处质效 |
5.2.1 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
5.2.2 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
5.2.3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
5.3 创新高效综合执法机制 |
5.3.1 畅通多种投诉渠道 |
5.3.2 建立共同监管机制 |
5.3.3 建立联合惩戒体系 |
5.4 提高土地执法监察要素支撑水平 |
5.4.1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
5.4.2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 |
5.4.3 提高土地执法监察物质保障基础 |
6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论文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山西省襄汾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难点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第2章 土地执法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土地违法行为 |
2.1.2 土地违法案件 |
2.1.3 土地执法 |
2.2 相关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土地用途管制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 |
2.3.2 国内研究 |
2.3.3 研究述评 |
第3章 襄汾县土地执法工作现状 |
3.1 襄汾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情况 |
3.2 襄汾县土地违法现状 |
3.3 襄汾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3.3.1 2016-2019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分析 |
3.3.2 2016-2019年土地违法案件用地类型分析 |
3.3.3 土地违法用地的特点分析 |
第4章 襄汾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难点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流程分析 |
4.1.1 违法行为发现和制止阶段 |
4.1.2 立案调查阶段 |
4.1.3 行政处罚落实、结案阶段 |
4.2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难点问题分析 |
4.2.1 违法行为制止难 |
4.2.2 行政处罚落实难 |
4.2.3 移送案件追究责任难 |
4.3 查处难点问题原因分析 |
4.3.1 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
4.3.2 自然资源的双重管理体制 |
4.3.3 前端用地保障不到位 |
4.3.4 共同责任机制未落实 |
4.3.5 执法机构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缺乏工作动力 |
第5章 解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题的建议 |
5.1 针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问题,制定襄汾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细则 |
5.2 探索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机制 |
5.2.1 参与综合执法,增强执法力量 |
5.2.2 事前、事中、事后联合监管 |
5.2.3 加强执法督察的协作配合 |
5.3 疏堵结合,合理保障用地需求 |
5.3.1 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
5.3.2 合理分配用地指标,服务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
5.4 改进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
5.4.1 落实村级“两委”的监管责任 |
5.4.2 充分调动责任单位参与联动治理的热情 |
5.4.3 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
5.4.4 提升自然资源部门践行共同责任机制的技巧 |
5.4.5 系统构建共同责任机制配套及考核机制 |
5.5 强化日常执法,提升监管效果 |
5.5.1 加强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 |
5.5.2 以年度卫片成果倒逼日常执法 |
5.5.3 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效能 |
5.6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
第6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行政监督视角下政府办公厅(室)角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政府办公厅(室)概说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 |
第三节 国务院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办公厅(室) |
小结 |
第二章 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政监督主体角色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政府办公厅(室)监督权的来源 |
第三节 政府办公厅(室)监督权的内容 |
第四节 政府办公厅(室)开展监督时的困境 |
小结 |
第三章 政府办公厅(室)的行政监督客体角色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不同主体对政府办公厅(室)的监督 |
第三节 对政府办公厅(室)的监督有何不足 |
第四节 如何加强对政府办公厅(室)的监督 |
小结 |
第四章 对政府办公厅(室)行政监督职责的建议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作为主体的职责 |
第三节 作为客体的职责 |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4)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思路和目标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1.4.4 研究目标 |
1.5 土地执法监察相关概念、特点及研究所需理论基础 |
1.5.1 相关概念 |
1.5.2 土地执法监察的特点 |
1.5.3 理论基础 |
2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及调研方案 |
2.1 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
2.1.1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地域范围 |
2.1.2 执法监察机构体系 |
2.1.3 主要工作开展概况 |
2.2 调研方案 |
2.2.1 问卷调查 |
2.2.2 访谈调查 |
3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 |
3.1.1 外部法律环境不佳 |
3.1.2 罚没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难处理 |
3.1.3 土地执法缺乏执行力度 |
3.1.4 土地执法巡查监管效果有限 |
3.1.5 对基层土地执法队伍建设重视度不够 |
3.2 问题成因分析 |
3.2.1 土地普法教育工作不深入 |
3.2.2 部分相关土地法律法规不完善 |
3.2.3 政策落实效率低 |
3.2.4 机构管理存在弊端 |
3.2.5 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
4 土地执法监察问题的对策建议 |
4.1 强化土地普法教育宣传 |
4.1.1 强化配合,发挥基层工作优势 |
4.1.2 丰富手段,创新宣传教育模式 |
4.1.3 坚持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
4.2 完善土地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
4.2.1 需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
4.2.2 需要扩大土地刑事犯罪追责范围 |
4.2.3 需要使土地违法处罚方式多样化 |
4.2.4 需要赋予土地执法监察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执行权 |
4.3 深化土地执法监察管理体制改革 |
4.3.1 理顺土地资源管理体制 |
4.3.2 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
4.4 完善和规范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
4.4.1 完善土地违法行为监管查处机制 |
4.4.2 探索建立联合执法绩效考核体系 |
4.5 优化执法监察队伍管理 |
4.5.1 加强人员配备物资保障 |
4.5.2 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
4.5.3 聘请律师参与执法监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访谈提纲 |
致谢 |
(5)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目标、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1.5 理论基础 |
1.5.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5.2 政府规制理论 |
1.5.3 依法行政理论 |
2 矿产执法监察相关内容及调研方案介绍 |
2.1 矿产执法监察概念及特点 |
2.1.1 矿产执法监察的概念 |
2.1.2 矿产执法监察工作特点 |
2.2 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
2.2.1 矿产资源分布概况 |
2.2.2 执法监察机构体系 |
2.2.3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
2.3 调研方案 |
2.3.1 问卷调查 |
2.3.2 半结构化访谈 |
3 矿产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 |
3.1.1 缺少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
3.1.2 罚没的矿产品处理难 |
3.1.3 第三方机构技术结论影响案件查处 |
3.1.4 矿产执法巡查监管效果有限 |
3.1.5 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
3.2 问题成因分析 |
3.2.1 矿产普法教育工作不深入 |
3.2.2 部分矿产法律法规不完善 |
3.2.3 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无法保证 |
3.2.4 矿产执法缺乏执行力度 |
3.2.5 机构管理存在弊端 |
4 矿产执法监察问题的对策建议 |
4.1 强化矿产普法教育宣传 |
4.1.1 发挥基层工作优势 |
4.1.2 创新宣传教育模式 |
4.2 完善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
4.2.1 创新完善矿产资源保护立法理念 |
4.2.2 健全矿产资源损害刑事责任制度 |
4.3 建立和规范案件查处配套政策 |
4.3.1 建立完善罚没矿产品拍卖机制 |
4.3.2 构建第三方机构配合协同体系 |
4.4 完善和规范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
4.4.1 完善矿产违法行为监管查处机制 |
4.4.2 探索建立联合执法绩效考核体系 |
4.5 优化执法监察队伍管理 |
4.5.1 加强人员配备物资保障 |
4.5.2 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致谢 |
(6)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关于选题的思考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下监察制度的发展沿革 |
第一节 民主革命时期监察制度的重要作用 |
第二节 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监察制度的经验与教训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到十八大之前监察制度的规范化 |
第四节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
第二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指导 |
第一节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监督思想 |
第二节 列宁的监督思想和实践 |
第三节 毛泽东关于监察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
第四节 邓小平关于监察制度的思想和实践 |
第五节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的重要理论 |
第三章 对中华传统监察文化与国外实践经验的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文化的发展脉络 |
第二节 民国时期“五权宪法”下独立监察制度的尝试 |
第三节 当代国外监察制度模式考察 |
第四章 新时代国家监察制度的整体设计及运行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监察制度的整体设计 |
第二节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制度的目标诉求 |
第三节 新时代国家监察制度的特点 |
第四节 党的纪检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第五节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及职责 |
第六节 对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 |
第五章 改革中仍需要深化的问题 |
第一节 “全覆盖”的质与量 |
第二节 监察权与审计权的对接 |
第三节 留置权的使用与完善 |
第六章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规律性总结 |
第一节 对中国监察史成功经验的继承 |
第二节 对世界监察制度有益成果的发展 |
第三节 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决定了监察制度的“中国特色” |
第五节 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问题研究 ——以J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目标与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
2.1.2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 |
2.1.3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流程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行政监督理论 |
2.2.4 土地价值理论 |
第3章 J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现状和问题 |
3.1 区域概况 |
3.1.1 自然经济情况 |
3.1.2 J区国土执法监察机构 |
3.2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现状 |
3.2.1 执法队伍人均管辖面积较大 |
3.2.2 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两极化 |
3.2.3 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不高 |
3.3 2014年—2017年违法用地情况 |
3.3.1 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 |
3.3.2 主要四类违法项目 |
3.3.3 违法主体以公共部门为主 |
3.4 执法监察手段与途径情况 |
3.4.1 违法用地的发现途径较多 |
3.4.2 违法用地的制止率不高 |
3.4.3 违法用地查处存在困难 |
3.4.4 违法用地的整改成本高 |
第4章 J区违法用地成因分析 |
4.1 国土系统内部原因 |
4.1.1 现有执法队伍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
4.1.2 缺乏有效处置手段和途径 |
4.1.3 用地报批保障不够 |
4.2 国土系统外部原因 |
4.2.1 土地违法成本较低 |
4.2.2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
4.2.3 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强 |
第5章 国内外优秀经验做法 |
5.1 俄罗斯经验做法 |
5.2.1 俄罗斯的土地管理基本情况 |
5.2.2 俄罗斯土地督察制度 |
5.2 江苏省如皋市经验做法 |
5.2.1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
5.2.2 完善政策制度规定 |
5.2.3 严格考核问责制度 |
5.2.4 构建联动执法机制 |
5.2.5 加强科技手段支撑 |
第6章 完善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策建议 |
6.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6.1.1 扩大基层执法队伍规模 |
6.1.2 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 |
6.2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
6.2.1 增强时效性 |
6.2.2 提高可操作性 |
6.3 优化土地执法工作机制 |
6.3.1 对外构建联合执法机制 |
6.3.2 对内构建分类处置机制 |
6.3.3 完善激励约束保障机制 |
6.4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与舆论引导 |
6.4.1 加强属地管理责任意识 |
6.4.2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
6.4.3 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研究 ——以广州市南沙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安全生产 |
1.2.2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
1.2.3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举措 |
2.1 建立健全标准 |
2.2 加强组织建设 |
2.3 强化队伍管理 |
2.4 规范执法行为 |
2.5 完善执法保障 |
第三章 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3.1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1 组织建设亟需顶层设计 |
3.1.2 队伍管理仍需完善 |
3.1.3 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
3.1.4 执法保障配备不足 |
3.2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未理顺镇街安监组织体制 |
3.2.2 未建立系统的队伍管理 |
3.2.3 未有效的监督执法行为 |
3.2.4 未能有效确保执法保障 |
第四章 国内外地方政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借鉴 |
4.1 国外地方政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
4.1.1 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
4.1.2 建立有效监察体系 |
4.1.3 完善用人管理制度 |
4.2 国内地方政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
4.2.1 广州市番禺区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主要做法 |
4.2.2 山东省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主要做法 |
4.3 国内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启示 |
4.3.1 国家应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标准 |
4.3.2 国家应健全分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
4.3.3 地方政府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 |
4.3.4 打造安监的公信力,树立执法权威 |
第五章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的对策 |
5.1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的组织建设 |
5.1.1 优化责任追究倒查机制 |
5.1.2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5.1.3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
5.2 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的队伍管理 |
5.2.1 加大培训力度 |
5.2.2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
5.2.3 加强队伍文化建设 |
5.3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的执法行为 |
5.3.1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
5.3.2 转变行政执法理念 |
5.3.3 规范委托执法行为 |
5.3.4 强化权责一致 |
5.3.5 健全考评规则 |
5.4 积极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的执法保障 |
5.4.1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
5.4.2 改善工作装备条件 |
5.4.3 适当提高待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 |
(9)县域土地执法监察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以惠安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图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 |
1.5.1 研究内容 |
1.5.2 论文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3 创新之处 |
第2章 土地执法监察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土地执法监察 |
2.1.1 土地执法监察的相关概念 |
2.1.2 土地执法监察的特点 |
2.1.3 土地执法监察的内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第3章 县域土地执法监察现状分析 |
3.1 县域土地执法监察的发展情况 |
3.2 县域土地执法监察的现状 |
3.2.1 土地违法现状 |
3.2.2 土地执法监察状况 |
第4章 县域土地执法监察的个案分析—以惠安县为例 |
4.1 惠安县土地执法监察概况 |
4.1.1 惠安县土地执法监察机构体系 |
4.1.2 土地执法监察运行情况 |
4.2 惠安县土地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 |
4.2.1 土地执法监察缺乏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
4.2.2 土地执法巡查效果有限 |
4.2.3 部分行政主体违法用地现象仍是土地执法监察处置难点 |
4.2.4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困难 |
4.2.5 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存在的不足 |
4.3 惠安县土地执法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土地普法教育宣传缺乏普遍性 |
4.3.2 部分土地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
4.3.3 政绩考核体系不合理 |
4.3.4 土地执法缺乏强制执行力度 |
4.3.5 行政审批与执法监管不协调 |
第5章 国内外土地执法监察经验借鉴 |
5.1 国外土地执法监察经验借鉴 |
5.1.1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 |
5.1.2 土地执法监察技术的应用 |
5.1.3 土地执法监察机制的完善 |
5.1.4 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控制 |
5.2 国内土地执法监察经验借鉴—以宁波市北仑区为例 |
5.2.1 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
5.2.2 疏堵结合,分流处置 |
5.2.3 违法形势研判 |
第6章 县域土地执法监察问题的对策建议 |
6.1 强化土地普法教育宣传 |
6.1.1 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宣传 |
6.1.2 宣传教育和外界监督相结合 |
6.2 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
6.2.1 土地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
6.2.2 制定规定应符合实际 |
6.3 理顺土地管理体制 |
6.3.1 土地执法监察的重新定位 |
6.3.2 土地部门体制垂直管理化 |
6.3.3 土地部门职能转变 |
6.4 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
6.4.1 健全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 |
6.4.2 完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和查处机制 |
6.4.3 建立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 |
6.4.4 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 |
6.5 调整和充实土地执法监察队伍 |
6.5.1 人员保障 |
6.5.2 队伍建设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10)法纪与秩序:县域纠风监察工作研究 ——基于华南某省糖区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与中心主题 |
第二节 研究单位的界定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官僚制与县级权力运作研究 |
二、党政关系与县级权力监督研究 |
三、社会风气与不正之风治理的综合性研究 |
四、已有研究的不足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一、研究方法 |
二、田野工作 |
第五节 相关概念与表述结构 |
一、相关概念 |
二、表述结构 |
第一章 纠风监察工作组织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纠风工作兴起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作风建设与反腐败:纠风监察的开端 |
一、构建新时期行政监察“新方法” |
二、保留名义的议事协调机构 |
三、纠风办的组织架构 |
第三节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党风整治与纠风的融合 |
一、纪检监察“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机构设置的形成和影响 |
二、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的形成 |
三、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的融合 |
第四节 纠风监察工作机制演进:“条条”与“块块”的联动 |
一、统一纠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形成 |
二、统一纠风工作机制中的条块关系 |
三、纠风目标管理责任制 |
第五节 纠风工作方法的演进:从专项治理到综合治理 |
一、从全面自查自纠到集中专项治理 |
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 |
三、注重预防、综合治理 |
小结 纠风监察体制的演变特点及基本规律 |
第二章 党政机关不正之风的生成与治理 |
引言 变的干部形象 |
第一节 文本中的“行政监察” |
第二节 党政机关不正之风的结构性成因 |
一、糖区党政机关的干部结构与流动 |
二、机关的“机关”:糖区机关内部运行的特点 |
三、县级党政机关不正之风的生成及表现 |
第三节 党政机关不正之风的治理 |
一、党政机关作风整治的常规方式 |
二、纠风专项治理 |
第四节 党政机关监督秩序的形成 |
一、纠风工作与运动式监督常态化 |
二、党政机关纠风的功能:思想整合、行为纠偏与合法性塑造 |
小结 执法技术与执纪手段的融通 |
第三章 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及职业伦理生成 |
第一节 政府机构改革与行业管理 |
第二节 行业不正之风的特点及治理机制 |
一、行业不正之风的类型及特点 |
二、行业不正之风的常规治理机制 |
第三节 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运作机制 |
一、整治前:选题和思想整合 |
二、整治中: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各自逻辑 |
第四节 纠风与行业秩序的形成 |
一、行业管理的“去伦理化” |
二、法律、民情与职业伦理 |
小结 由政治伦理通向职业伦理 |
第四章 纠风下乡:权力、技术与秩序 |
第一节 税改前后的村务监督 |
第二节 村镇纠风工作的日常形式 |
一、日常纪律检查 |
二、民生资金项目电子监控 |
三、纠风示范点建设 |
第三节 乡村纠风工作的运行策略 |
一、三河和震塘的“小村故事” |
二、纠风办案中的人情、权力和法律 |
第四节 纠风下乡与乡村权力秩序整合 |
小结 乡村权力的“再整合式监督” |
第五章 纠风监察工作方式的变迁及其困境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群众监督” |
第二节 纠风专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一、干群关系的转变与群众参与监督的两极化 |
二、特邀监察员制度 |
三、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制度 |
第三节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巡察工作的铺开 |
第四节 纠风工作方式的变迁与困境 |
一、教化管理与群众监督 |
二、基层纠风工作的困境 |
小结 群众监督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
结语 通过法纪的社会秩序整合 |
第一节 重新理解“法纪” |
第二节 通过法纪的社会秩序整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强调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S省土地执法监察问题研究[D]. 李蓉.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2]山西省襄汾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难点问题研究[D]. 徐梦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5)
- [3]行政监督视角下政府办公厅(室)角色研究[D]. 杨墨. 暨南大学, 2020(04)
- [4]大连市土地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D]. 尹贵鹏.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5]大连市矿产执法监察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源.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6]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D]. 蓝恭彦.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问题研究 ——以J区为例[D]. 丁雨柔.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3)
- [8]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研究 ——以广州市南沙区为例[D]. 单小街.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7)
- [9]县域土地执法监察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以惠安县为例[D]. 陈培彬. 华侨大学, 2017(12)
- [10]法纪与秩序:县域纠风监察工作研究 ——基于华南某省糖区的考察[D]. 梁永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