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合作建房的新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方敏,罗忆宁,仇保兴[1](2016)在《发展住房合作社的经验与启示——基于西方国家的模式与我国的初步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房价超出普通大众承受能力、保障房供给与需求脱节造成大量积压、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等问题亟待解决。而住房合作社作为具有民间自发主导、建房成本低、住房质量高、选择多样性等优点。由于中国合作建房历史较短、法规缺失、支持乏力、产权不清等原因,导致合作建房在我国一直无法形成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体系。而英国、德国、荷兰、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合作建房方面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并形成了成熟的运行体系。这些国家在立法保护、金融支持、财税优惠等方面为住房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这些国家的成熟模式和我国的初步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将为我国近期保障型合作建房提供借鉴意义,使住房合作社成为保障房建设的一种良性补充或替代模式。
王婷婷[2](2015)在《“合作居住式”社区的中国模式探析》文中提出人们在满足物质基础上所建立的精神追求,势必是遵循自己内心所愿的,对于城市的隔离感以及传统单一的居住方式产生了排斥心理,人们开始普遍的去追求更好的居住方式.在20世纪的60年代,“合作居住”就已经在欧洲的丹麦出现.“合作居住”是一种不同于我国现今大多数社区模式的一种新型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居住模式.“合作居住”因有效的配置了社会资源缓解了环境问题、解决了城市冷漠隔离,所以在发达国家被广泛推崇.本文将主要分为三部分:对合作居住进行理论研究、通过案例进行分析以及对合作居住的中国模式推演.在理论研究方面,文章主要从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入手,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为本文进一步的论述以及具体分析提供理论基础.同时,对比研究了国内外合作居住发展的历程、特征和优势,从而有利于指导我国现阶段合作居住的发展方向,并予以明确定位.在案例分析方面,文章将会选取国内外经典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介绍了合作居住的良好互动,和谐共处管理模式,突出介绍了合作居住方式下以居民民主参与、社交支持为核心的社区设计,体现了合作居住广泛互动的社区生活模式和开放沟通的社区管理,这为我国探索形成合作居住新模式提供了借鉴之处.并对国内案例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指出了这些合作居住模式探索中的成败及原因.在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我国实行合作居住社区的可行性和前提,并对我国合作居住社区的提出,提供可操作性设计方案.
窦瑞琪[3](2015)在《合作模式下中国乡村住宅建设现状与介入策略研究 ——基于农村自建房与谢英俊协力造屋模式之比较》文中认为合作住宅是由特定机构组织、运营、管理,住户协作、参与的住宅建设方式,其组织机构规模、参与人员背景、设计运作方式复杂多样。合作住宅在国外已有两百余年历史,但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却由于住宅商品化改革而推进缓慢,国内目前针对合作住宅的研究也多集中在国外先进经验的引进和国内运作体制的构建上,缺乏基于国内实际案例的设计、建造层面的研究。尽管如此,2005年以来在我国农村地区仍开展了以台湾建筑师谢英俊“协力造屋”体系为代表的合作住宅实践。本文在把握合作住宅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深入研究乡村自建住宅与合作住宅的特点,结合居住者、设计者的主观评价与建设意向,对合作模式下乡村住宅的设计运作机制及发展方向进行归纳和总结。论文的主体部分由理论研究、项目调研分析、建房评价问卷访谈三个部分组成,通过理论与调研的结合,客观事实与主观意向的对比,总结出一般性设计、运作的方法并梳理乡村合作建房的成因机制及设计策略。论文全文的行文线索为“发展方向阐述——建房现状研究——认知评价分析”,详细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节主要论述了合作住宅的多元化发展方向,阐述相关设计、运作思想和概念解释,建立后文论证的理论基础。第二章节对三个调研样区内的乡村自建住宅和谢英俊协力造屋案例进行比较研究,从空间及设计、结构及材料、参与及运作三个方面总结归纳乡村住宅建设的现状及问题。第三章节对房屋居住者与建筑专业者的主观评价进行分析研究,并初步归纳出合作模式下乡村住宅建设需要关注及借鉴的范畴。
肖遥[4](2014)在《中国保障性合作建房的困境与出路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住房货币化改革以来,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一定改善,但也带来了土地与住房价格暴涨、房地产市场过热,金融违约风险上升等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问题,需要新的角度与智慧。本文认为,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保障形式,合作建房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必要,它不仅能对房地产泡沫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权利,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的民主建设与公民参与大有裨益,政府应将经济适用房与合作建房进行结合,共同促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本文通过跨学科研究、定性研究和案例研究法,首先对我国合作建房各个时期的发展历史与政策演进进行梳理,利用交易费用理论比较了集体合作建房与个人合作建房的成本,探析了个人合作建房在法律与政策上的困境。进而依据合作建房发展水平,选取了德国、瑞典作为案例对象,分析了两国住宅合作社的组织模式与政府相应的土地、法律、金融、财税政策。并通过分析我国房地产业、制造业现状,得出合作建房在民生方面、房地产产业转型方面、国家调控方面以及宏观经济方面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论证合作建房存在与发展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最后尝试对我国合作建房模式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并设计了一套具体政策运作方式。
金姬[5](2014)在《用互联网思维建房,行得通吗?》文中认为郁亮担心未来房地产行业会出现类似"小米"的搅局者,以互联网思维模式打破旧秩序,威胁甚至取代以万科为代表的行业模式。事实上,十年来这样的"搅局者"在中国内地层出不穷。钱生辉在上海浦东临港新城的项目,和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用互联网思维看待传统房地产行业的角度不谋而合。雷军曾问万科总裁郁亮:"你们盖的房子价格能不能跌一半?"郁亮一愣,但仔细思考后,他觉得这个可能性不是完全没有。郁亮说:"我们买地的钱哪来的?集资,投资者给我们
姚刚[6](2012)在《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缺失及对策》文中研究指明个人合作建房通俗的理解就是一群人把资金集合起来买地共同合作建设属于自己的住宅。个人合作建房是房产开发模式的新鲜事物,这种创新的建房模式在一片广泛叫好声中却鲜有成功案例,它还只是一种朴素的获取住房理想的有益探索和检验,居者有其屋的理想还在延续。因此,本文希望深入探究个人合作建房所面临的法律缺失以及个人合作建房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解决个人合作建房所遇法律问题的一些建议。当前,商品房价格虚高,居民买房压力巨大,使得各地合作建房组织应时而起。这种新兴的建房模式开启了全民参与,共同开发的热情。合作建房有优势的地方体现在:第一,合作建房能有效增加居民合作建房买房的热情,促进居者有其屋理想的实现;第二,合作建房能够集合很多有共同建房意愿的人,实现群聚群力投身为自己的住宅建设中;第三,合作建房让合作者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物业,使得房产附加值大副增加;第四,合作建房使得住房设计更加合理灵活;第五,合作建房有可能实现开创性的房产开发建设新模式,有利于减轻民众购房压力。个人合作建房这一新兴模式有效改观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虚高的局面。在满怀希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目前有关合作建房的法律法规很少,就使个人合作建房面临法律缺失,导致不能顺利实现这一被广泛叫好的建房新模式。个人合作建房主要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建房组织性质及主体地位难以明确,这加大了其承担责任及寻求法律保护支持的法律风险;由于合作组织资金的不足,使其获得建房所需用地困难;另外住宅建设是非常专业性的一种活动,因而参与的合作者必然需要委托建设单位进行建设,这就造成合作组织对于自己住宅的建设却完全依赖建筑单位了,容易出现建设成本加大的弊端。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已迫在眉睫,这样才能避免合作者的利益受损难以获得保障,否则出现以上任一问题,都会导致合作建房不能顺利实现。因此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的成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需要通过法律去重点把握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制定相关规范合作资金及合作者稳定性的法律法规。个人合作建房在我国有这广阔的发展前景,即使目前合作建房成功案例不多,政策也没有明确支持,但我们依然能够体会到普通民众对这一建房模式的期待。我们也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支持这一新兴建房模式的发展。既要做到有法可依,又要在实际的可操作性中具有可行性。个人合作建房的顺利实现需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有法律文件支持,需得到政府的允许;其次,除自筹资金外还能获得一笔可观的银行贷款;最后,合作建房组织要不断增强其合作基础及其稳定性与决策机制。对于个人合作建房未来的发展趋势,政府,公司组织,合作者,都是怎样的态度?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这一环,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安居权是政府的责任,人民安居乐业这个问题依然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个人合作建房在新形势下的法律构建尤为重要,对于国外合作建房中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汲取有益经验用来我国自己的建房模式的创新再利用,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济平稳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目前,由于国家对于合作建房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完善的法律法规,而且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人合作建房既不禁止也不提倡,态度模糊。在目前的社会大环境之下,个人合作建房这一新生事物无疑将遭受房地产商的集体围攻,面对政策变动和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个人集资建房运作困难可想而知。合作建房这新兴的建房模式值得我们关注,有着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因为合作建房能够真正实现民众低价获得住宅,使得民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并且能够实现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的政策倾向。我们可以想到个人合作建房在不久的将来必定会获得更多的关注,会有更多的民众积极支持与参与,最终个人合作建房取得成功。对于合作者的法律地位,土地的获得,专业公司的委托承建,合作者身份的法律认定,合作者的法律地位及责任承担都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内容。
鲁圣鹏,李雪芹,贾燕翔[7](2009)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住房建设模式探讨》文中研究表明新农村建设内容繁博,关联复杂。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新农村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经验,结合农村现状,按照节约资源的原则,重点探讨了新农村住房建设的几种新模式,分析其优点及目前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邓鑫[8](2009)在《居住权:住宅合作社立法的目标定位》文中研究指明社会自治以及第三法域的发展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越来越猛烈的冲击并改变着现有的法律框架。第三法域的勃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成为必然,自由经济带来的“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带来的“政府失灵”也需要一个中间力量来平衡社会运行。我国的住房市场也同样如此,虚高的房价、大量空置的楼盘和一张张翘首以盼的脸孔形成鲜明的对比。住房市场也需要一个中间力量来平衡发展,面对这种现象,组织住宅合作社是最好的沟通桥梁。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出了详尽的规定,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公民居住权的保护。人要得到全面发展首先要享有必要的生存权利,居住权首当其冲,一个居无定所的人谈任何发展都是妄想,一个大多数人居无定所的国家谈怎么和谐都是空谈。因此,全面保护公民的居住权不论对公民个人还是整个社会来说都非常重要。住宅合作社是当前保护公民居住权最有效、最全面的方式。它不但能够满足社员基本的住房需要,还可以提高社员面对野蛮拆迁等侵害时的议价能力,保障社员的居住环境。我国的住宅合作社是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面临各种困难,但仍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途。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合作社在社会自治中的作用以及住房弱势群体的现状引出成立住宅合作社的必要性。社会是由国家、市场以及个体组成的。作为管理者的国家站在公法的立场上行使公权力对个体进行管理;作为被管理者的个体站在私法的立场上行使私权利即公民合法权利来谋求自身利益;而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合作社则站在全社会的立场上为国家和个体的沟通搭建完美的桥梁。合作社一方面作为社会运行的中间—环辅助国家对个体行使管理权,另一方面又作为分散个体的代言人为个体谋求利益。合作社成为沟通国家、市场以及个人的媒介,成为社会运行的润滑剂。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的现状使得很多人无力购房,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经济法保护弱者的基本要求在房产市场也无从体现。种种现象表明,组建住宅合作社是平衡房产市场、保障公民居住权的重要途径。第二部分主要从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和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关系、居住权的隐形损失保护等方面入手,期望以保护公民居住权为主线构建住宅合作社。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做了细致的规定,居住权作为其中一项基本权利显得尤为重要,组建住宅合作社能够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此外,居住权不仅包括显性内容,还包括被许多人乃至政府忽视的隐性内容,比如社会关系、居住环境等。组建住宅合作社能够对公民居住权起到全面的保护作用。第三部分主要从住宅合作社的产生背景、发展经历以及现状着手,结合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对住宅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治理结构以及主要运行模式进行了分析。以期从保障居住权的角度对组建住宅合作社进行制度构建。第四部分主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住房市场发展的现状入手,对合作建房的各种形式进行了比较和分析,评析了目前国家为解决住房问题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并指出了我国发展住宅合作社的障碍,最终得出组建住宅合作社是我国保护公民居住权最佳选择的结论。
朱红忠[9](2009)在《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可行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个人合作建房是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现象,全国有数十个大中城市成立了合作建房组织,并创建了个人合作建房网站,部分组织已经进入实施阶段。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的争议,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是“乌托邦式”的一厢情愿、是良好的愿望危险的游戏、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同时也有人认为个人合作建房可以有效抵制我国房地产业的高利润,可以为中低收入阶层解决实际的居住问题,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又一种新模式,有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但是由于现实中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的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加之个人合作建房这一组织形式在我国很不成熟、结构松散、风险较高等先天缺陷,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还没有相应完善的立法和理论体系做支撑,也没有外国的社会背景和制度背景。随着个人合作建房的发展,实务中案例不断增加。因此,加强对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问题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笔者通过对个人合作建房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研究,结合现实中的个人合作建房的案例,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来论证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目前不具有可行性。笔者是从以下几个部分对个人合作建房这一专题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引言部分,主要是说明研究个人合作建房的目的和研究的范围,以及我国个人合作建房发展的现状,进而来为正文部分作铺垫。第一部分,是关于个人合作建房的概述。笔者首先从个人合作建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入手,分析个人合作建房与非法集资、集资联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概念的异同。从合作建房的概念出发,针对实践中对个人合作建房概念使用的内涵和外延表述不一的现状,首先界定了本文所研究的个人合作建房的范围,进而得出了本文所研究的个人合作建房的概念。然后从个人合作建房产生的社会背景出发,对国内外个人合作建房制度进行考察。第二部分,对我国个人合作建房中出现的焦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我国国情,从法律的视角重点分析了我国个人合作建房中的组织定位问题,通过对比指出各个模式的优缺点,然后分析了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风险问题、建设用地问题、现行房地产开发体制问题、资金筹集、监管和使用问题和成员合作等问题。第三部分,通过我国个人合作建房中出现的几个典型案例具体深入地分析了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的现状及面临的种种困难,以及之所以造成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的现状的原因,进而论证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未来的存与废。结语部分,通过我国几个大城市的个人合作建房案例的分析和相关理论的研究,结合国内外不同的制度背景和社会背景,笔者得出个人合作建房在我国不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性。
吴慧[10](2008)在《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由于适用范围过小,条件限制过多,只有很小部分困难和低收入群体能够受益。对处于"夹心层"的居民,如何解决住房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极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个人集资建房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发展的一种新模式。本文在详细分析个人合作建房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住宅合作社运作的成功经验,提出规范个人合作建房的具体对策措施。
二、国外合作建房的新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外合作建房的新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1)发展住房合作社的经验与启示——基于西方国家的模式与我国的初步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 发达国家发展住房合作社经验 |
1.1 英国 |
1.2 德国 |
1.3 瑞典 |
1.4 美国 |
1.5 西方国家发展住房合作社的经验总结 |
2. 我国住房合作社发展回顾 |
3. 我国住房合作社的发展困境 |
3.1 缺乏法律明确的开发主体 |
3.2 非法集资的风险 |
3.3 产权及法律纠纷问题 |
3.4 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和既得利益的阻碍 |
3.5 牟利行为难以杜绝。 |
4. 发展住房合作社的对策和建议 |
4.1 明确住房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
4.2 发挥金融体系在住房合作社的支持作用 |
4.3 完善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 |
4.4 构建住房合作社的管理机构 |
5. 总结 |
(2)“合作居住式”社区的中国模式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框架 |
第2章 国外“合作居住”模式的概况及实例分析 |
2.1“合作居住”的发展阶段 |
2.1.1 理想主义时期 |
2.1.2 繁荣发展时期 |
2.1.3 模式扩展时期 |
2.2 “合作居住”的主要特征 |
2.2.1 居民参与性 |
2.2.2 居民交流性 |
2.2.3 居民管理性 |
2.2.4 居民独立性 |
2.2.5 居民生活方式 |
2.3 国外“合作居住”社区实例分析 |
2.3.1 Village home社区简介 |
2.3.2 居民参与的建造过程 |
2.3.3 以社交支持为核心的社区设计 |
2.3.4 低影响策略下的可持续性措施 |
2.3.5 社区生活模式 |
2.3.6 人人平等的管理方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合作”理念的探索—合作集资建房 |
3.1 合作集资建房概述 |
3.1.1 合作建房的法律、法规规定 |
3.1.2 合作建房的概念探讨 |
3.2 我国合作集资建房历史回顾 |
3.3 我国合作集资建房案例研究 |
3.3.1 武汉“将军楼” |
3.3.2 浙江温州“理想佳苑” |
3.3.3 河南许昌“书香苑” |
3.3.4 宁波象山合作建房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合作居住”的中国模式发展趋势研究 |
4.1 发展“合作居住”的可行性和前提条件 |
4.2 关于发展“合作居住”住房模式调研 |
4.2.1 问卷基本情况介绍 |
4.2.2 调查结果 |
4.3 我国发展“合作居住”社区的建议 |
4.4 “合作居住”的中国模式可行性探讨 |
4.4.1 社区建设的居民主导地位 |
4.4.2 低影响策略的转变 |
4.4.3 私密性与公共性的平衡 |
4.4.4 社区团体的建设 |
4.4.5 设计角度的转变 |
4.4.6 建造公司的业务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合作居住”社区的中国模式设计策略应用研究 |
5.1 项目概述 |
5.2 设计理念 |
5.3 设计策略 |
5.3.1 选址及布局 |
5.3.2 居住单元设计 |
5.3.3 交往空间设计 |
5.3.4 建造方式 |
5.3.5 生态设计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毕业设计作品展示 |
(3)合作模式下中国乡村住宅建设现状与介入策略研究 ——基于农村自建房与谢英俊协力造屋模式之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课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综述 |
0.2.2 国内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及核心概念 |
0.3.1 研究内容及视角 |
0.3.2 核心概念 |
0.4 研究方法 |
0.4.1 文献阅读 |
0.4.2 案例分析 |
0.4.3 调研考察 |
0.4.4 比较研究 |
0.5 研究框架 |
第—章 合作住宅的多元发展方向及设计运作特点 |
1.1 住房分配及策划:合作建房 |
1.1.1 发展进程 |
1.1.2 运作模式 |
1.1.3 典型案例:Sihlbogen,瑞士苏黎世 |
1.2 社区构建及运作:共居社区 |
1.2.1 发展进程 |
1.2.2 设计运作特点 |
1.2.3 典型案例:圣迹(圣蹟)共居住宅,日本多摩 |
1.3 住宅营造:协力造屋 |
1.3.1 发展进程 |
1.3.2 设计运作基本思路 |
1.3.3 典型案例:台湾邵族部落9.21震后重建 |
1.4 中国大陆地区合作住宅的发展历程及问题 |
1.4.1 发展进程 |
1.4.2 政策法规 |
1.4.3 运作问题 |
1.4.4 城乡问题 |
1.5 小结:合作住宅不同发展方向之比较 |
第二章 乡村自建住宅与合作住宅的建设现状研究 |
2.1 研究背景 |
2.1.1 选例依据 |
2.1.2 研究样区概况 |
2.2 乡村自建住宅与合作住宅的宅形及设计研究 |
2.2.1 总体布局 |
2.2.2 空间原型 |
2.2.3 空间个性:应对多元功能需求的开放性 |
2.2.4 间与模数 |
2.2.5 空间与礼仪 |
2.2.6 设计表达 |
2.3 乡村自建住宅与合作住宅的结构及材料研究 |
2.3.1 结构体系 |
2.3.2 建构要素 |
2.3.3 材料选择 |
2.3.4 维护与修缮 |
2.3.5 材料表达:覆层与象征 |
2.4 乡村自建住宅与合作住宅的参与及运作研究 |
2.4.1 参与主体 |
2.4.2 前期策划:土地及产权归属 |
2.4.3 设计生产:房型选择及备料 |
2.4.4 协力建造:基于经验积累的模仿操作 |
2.4.5 交流与合作 |
2.4.6 住宅造价控制 |
2.5 小结:乡村住宅建设现状及特征 |
2.5.1 研究范畴及相互关系 |
2.5.2 调研样区内的乡村自建住宅体系之比较 |
2.5.3 调研样区内的协力造屋案例之比较 |
第三章 基于乡村调查的合作住宅介入策略初探 |
3.1 以自建为主的乡村住宅建设认知与评价 |
3.1.1 村民建房意向梳理 |
3.1.2 住宅使用方式研究 |
3.1.3 基于村民意愿的乡村住宅评价标准 |
3.2 协力造屋模式开展的经验与不足 |
3.2.1 村民(使用者)对协力造屋模式的态度 |
3.2.2 建筑师参与协力造屋的工作状态、经验及问题 |
3.2.3 协力造屋体系的设计运作演进状况评述 |
3.3 合作模式下的乡村住宅介入策略初探 |
3.3.1 乡村合作住宅开展的成因机制及接受程度 |
3.3.2 合作模式下乡村住宅建设的学习借鉴范畴 |
3.3.3 合作模式下乡村住宅建设的关注范畴 |
3.4 小结:乡村合作住宅的认知、评价与方向 |
3.4.1 村民对乡村住宅建设的认知评价 |
3.4.2 谢英俊团队关于乡村住宅建设的经验与困惑 |
3.4.3 合作模式下乡村住宅建设的成因机制及发展方向 |
结语 |
a 研究结论总结 |
b 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总结 |
c 本课题继续研究的可能性建议 |
参考文献 |
图片索引 |
附录 |
1. 河北省定州市翟城村村民自治及住宅建设状况调查问卷 |
2. 北京兴寿镇东新城村村民自治及住宅建设状况调查问卷 |
3. 四川雅安碧峰峡镇七老村、柏树村调查问卷 |
4. 河北省定州市翟城村米锁忠书记访谈概要 |
5. 北京小汤山东新城村刘健全书记访谈概要 |
6. 乡村建筑工作室谢孟勋主管访谈记录 |
7. 相关专家、学者及建筑从业者访谈概要 |
8. 谢英俊协力造屋项目技术图纸范例:碧峰峡H1户型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中国保障性合作建房的困境与出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我国合作建房运动的发展进程与政策演进 |
2.1 有限集资建房时期 |
2.2 集体合作建房时期 |
2.3 个人合作建房时期 |
3 个人合作建房的困境分析 |
3.1 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个人合作建房成本分析 |
3.2 个人合作建房所存在的法律与政策困境 |
3.3 房地产商对个人合作建房的夹击 |
3.4 本章小结 |
4 国外合作建房经验借鉴 |
4.1 国外合作建房的历史与现状 |
4.2 德国合作建房的经验 |
4.3 瑞典合作建房的经验 |
4.4 本章小结:德国与瑞典的经验总结 |
5 合作建房的价值判断 |
5.1 合作建房对民生领域的影响 |
5.2 合作建房对房地产市场产业转型的影响 |
5.3 合作建房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 |
5.4 合作建房对宏观经济层面的影响 |
6 合作建房的政策设计 |
6.1 政策设计评价标准 |
6.2 政策目标 |
6.3 政策体系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用互联网思维建房,行得通吗?(论文提纲范文)
河南许昌杨金城:难以复制的“书香苑” |
温州赵智强: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 |
北京于凌罡:壮志未酬, 转战公租房 |
合作建房, 看上去很美? |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 |
房产律师秦兵: |
华盛世纪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陈光辉: |
(6)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缺失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个人合作建房概述 |
一、个人合作建房的概念 |
二、个人合作建房的发展现状 |
三、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意义 |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面临的法律问题 |
一、主体性质不明确 |
1、成立公司 |
2、成立社团法人 |
3、个人合伙 |
4、合作者内部关系及与外部联系 |
二、合作者的法律地位 |
三、土地的获得 |
1、合作建房组织获得土地的资格 |
2、土地的转让获取 |
3、以合作方式取得土地 |
四、建设单位 |
五、房子的产权及流转 |
1、合作建房产权的获得 |
2、合作建房产权的流转 |
第三章 法律缺失的原因分析 |
一、历史原因 |
二、当前体制 |
三、缺少成功案例 |
第四章 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构建及展望 |
一、引起足够重视 |
二、政府支持 |
三、因地制宜制定法律 |
四、形成住房保障模式的有效补充 |
五、合理规划统筹发展 |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2、保障合作者权益 |
3、市场风险控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住房建设模式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新农村住房建设现状 |
二、新农村住房建设改革模式 |
(一) 农民集资合作建房模式 |
(二) 集体—开发商合作开发模式 |
(三) 开发商定向开发建设模式 |
(四) 新模式具有的优点 |
三、相关建议 |
(一) 提高农民认识, 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住房建设改革 |
(二) 完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等相关法规 |
(三) 完善金融体制, 形成农村住房建设资金渠道多元化 |
(8)居住权:住宅合作社立法的目标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住宅合作社的法源分析 |
第一节 合作社在社会自我管制中的作用 |
一、合作的必要性探悉 |
二、合作社与社会自我管制 |
第二节 住宅合作社:弱势群体维护权利的抗争 |
一、现代圈地运动对公民居住权的侵害 |
二、保障居住权——经济法保护弱者之价值体现 |
第二章 保护居住权的利器——住宅合作社 |
第一节 居住权的理论分析 |
一、居住权的概念 |
二、居住权的宪法学分析 |
三、居住权的民法学分析 |
第二节 社会关系的变迁——谁来为拆迁带来的隐性损失埋单 |
一、拆迁给业主带来的损失 |
二、论熟人社会的回归 |
第三章 住宅合作社制度目的分析 |
第一节 住宅合作社的制度变迁和历史分析 |
一、住宅合作社的历史与现状 |
二、国外住宅合作社的概况 |
第二节 从保障居住权的角度分析住宅合作社的功能及内部治理 |
一、住宅合作社的法律性质 |
二、住宅合作社的治理结构 |
三、住宅合作社的主要运行模式 |
第四章 我国住宅合作社制度的完善及居住权的实现 |
第一节 我国住宅合作社的发展概况 |
一、合作经济及合作社的发展 |
二、我国合作建房的发展及其评析 |
第二节 构建我国住宅合作社的展望 |
一、我国住宅合作社发展缓慢的原因 |
二、问题的解决 |
三、我国住宅合作社采取的主要类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可行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一、个人合作建房概述 |
(一) 概念及法律特征 |
(二) 与相关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
1. 个人合作建房与非法集资 |
2. 个人合作建房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
3. 个人合作建房与集资建房 |
(三) 外国个人合作建房制度考察 |
(四) 我国个人合作建房制度考察 |
二、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焦点法律问题分析 |
(一) 组织性质定位问题 |
1. 公司制 |
2. 合伙制 |
3. 社团制 |
4. 混合制 |
(二) 法律缺位问题 |
(三) 法律风险问题 |
1. 内部风险 |
2. 外部风险 |
(四) 建设用地问题 |
(五) 现行房地产开发体制问题 |
(六) 资金筹集、监管和使用问题 |
(七) 成员合作问题 |
三、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未来的存与废 |
(一) 最先发起的北京模式 |
(二) 破冰拿地的温州模式 |
(三) 竞拍烂尾楼的深圳模式 |
(四) 我国个人合作建房不具有可行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分析 |
(一) “项目代建制”的运作模式 |
(二) 个人合作建房采用项目“代建制”的风险分析 |
1. 内部管理风险 |
2. 建筑风险 |
3. 市场风险 |
4. 信用风险 |
5. 政策风险 |
6. 法律风险 |
三、规范个人合作建房运作的对策建议 |
(一) 西方国家政府的做法 |
1. 住宅合作社的形成与发展 |
2. 住房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形式 |
3. 政府扶持政策 |
(二) 规范个人合作建房的政策建议 |
1. 建立非盈利性的组织机构, 实行政府主导型的运作模式 |
2. 建立健全个人合作建房管理法规 |
3. 完善金融配套改革 |
四、国外合作建房的新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 [1]发展住房合作社的经验与启示——基于西方国家的模式与我国的初步实践[J]. 方敏,罗忆宁,仇保兴. 城市发展研究, 2016(04)
- [2]“合作居住式”社区的中国模式探析[D]. 王婷婷. 燕山大学, 2015(06)
- [3]合作模式下中国乡村住宅建设现状与介入策略研究 ——基于农村自建房与谢英俊协力造屋模式之比较[D]. 窦瑞琪. 东南大学, 2015(08)
- [4]中国保障性合作建房的困境与出路研究[D]. 肖遥. 暨南大学, 2014(04)
- [5]用互联网思维建房,行得通吗?[J]. 金姬. 新民周刊, 2014(08)
- [6]个人合作建房的法律缺失及对策[D]. 姚刚. 山东大学, 2012(02)
- [7]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住房建设模式探讨[J]. 鲁圣鹏,李雪芹,贾燕翔. 乡镇经济, 2009(08)
- [8]居住权:住宅合作社立法的目标定位[D]. 邓鑫. 华东政法大学, 2009(S1)
- [9]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可行性研究[D]. 朱红忠. 西南政法大学, 2009(10)
- [10]个人合作建房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 吴慧. 消费导刊,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