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议论文

关于劳动合同的议论文

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 答:(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 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3. 答: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单独约定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问:为什么很多用人合同都是年签的呢?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1. 答: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的话,那最多也只能签两次,就再也不能一年签一次了。
    这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是每一年签一次,那到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再一年签了,而是要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的支付工资,这是站得住脚的。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说最多只能签两次的原因了。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做特殊的要求的,完全是由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可长可短,只要保证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对应的试用期月份相一致即符合要求,所以,相当于说前面两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单位想怎么签就怎么签。
    通常单位的操作情况是,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时间比较短,比如说一年,这样员工在刚入职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合格的情况能及时的在合同到期后及时地终止合同,不至于有更多的劳动纠纷产生。
    而第二次签订的期限则要长一些,比如是三年,甚至5年、8年,这样是因为第一是单位已经了解了员工的能力,不存在要做进一步的考察,第二是为了避免到第三次续签时就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一般还是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比较忌讳的,能不签就不会签,所以就会在第二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上设限,以保证合规合法。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多久一签签多久,前两次由单位说了算,到第三次就要按制度来签订无固定的期限了。
  2. 答:因为这样对企业来说可以更好的管理员工。可以让员工有危机感。而且公司也会有主动权。企业也可以减少很多费用。更好的经营公司。
  3. 答:因为员工离职比较频繁,公司增加很多的招聘成本,所以年签的合同可以更好地维持住员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
  4. 答:因为年签的合同变更起来更容易,这样对企业的人员流动比较有好处,每年都固定进应聘就不会导致缺人的情况。
  5. 答:因为年签会保证公司在这一年里的正常运作,如果时间太短,很可能会让公司无法正常运作。
问:劳动合同的起源
  1. 答:由于本回答不能直接解决你的问题,只要能对你查阅相关资料提供一个方向有所帮助吾心足矣!
    我认为
    其一,由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劳动者并没有独立的人格,是大奴隶主和封建地主的附属物,即这两个社会当中,由于有贸易往来,有合同(注:公元前1792年-公元前1750年的<<汉穆拉比法典>>是世界上迄今为止世界上发现的最早的成文法典,其中直接规定合同的规范有120余条)但肯定没有劳动合同一说.因此,应当把目光放到资本主义时期.
    其二,由于在早期,并没有专门的劳动法,即便独立的合同法部门早期也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因此,劳动合同起源的相关条款应当包含在早期民法当中.
    其三,据我所知,在17-18世纪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其实合同法相关在该时期趋于成熟和成型,其代表为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
    以上建议谨供参考,请勿见笑.
  2. 答:这个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下面是我的认识:
    1.先说合同,在中国最早是周朝出现的.那时间有两种,质剂和傅别,前种是用于交换买卖,后者是用于借贷.在外国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法.成文法见于十二铜表法.合同有很古老的历史.到了资本主义时,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他符合了资本主义追求的自由平等的精神,对推动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再说劳动法,劳动法的出现也是在资本主义时期,具体是在20世纪初期,是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斗争胜利的结果.劳动法属于经济法类.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
    3.劳动合同法的出现比较晚,在我国是在近几年才提出来的.他出台的直接机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特别前些年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的权利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于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动合同进行规定!劳动合同法就在这种背景下诞生了!强制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否则要付双倍的工资为代价!
  3. 答:劳动合同源于完善劳动合同相关制度,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制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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