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资产价值的保值补偿(论文文献综述)
孙珂[1](2020)在《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高速公路资产的日益扩大以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了高速公路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实现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就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对防止高速公路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系统梳理了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的有关理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高速公路资产分类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重点将服务质量纳入无形资产管理的范畴,通过提升高速公路的服务质量来满足高速公路无形资产保值增值。选取鄂尔多斯两段具有代表性高速公路进行实地调查访谈,利用统计分析法对影响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有形资产保值增值的5个方面进行研究,发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管理权力分散、基础管理落后、资产运营管理滞后、养护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车流量不饱满等。同时,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要求以及高速公路服务特点等因素,选取了行车速度、行车环境、服务区、标识标牌、收费站、行车费用和综合服务等7个一级指标对无形资产管理中的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测评,利用SPSS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相关性和回归性分析,构建了鄂尔多斯境内高速公路服务满意度评测指标体系,结合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从7项一级指标入手,对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进一步明确提升服务满意度的目标方向。根据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现状,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有形、无形资产两方面给出了22条具体对策。
梁伟[2](2019)在《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益冲突与平衡是破产程序中恒久的话题,利益冲突与平衡充斥于破产重整规范与司法实践的各个角落,几乎不可能总结出全部的冲突样态与平衡路径。这一方面是因冲突类型的繁杂,很难全部囊括;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变动随时改变重整中的利益博弈状态,进而随时衍生出新的冲突。但破产重整程序作为破产程序框架下的子项目,以利益相关者的经济人理性为基础,通过再建企业并释放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Going Concern Value)的制度价值却未发生变化。当陷入财务困境但具有可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亟需要破产重整进行拯救时,却因利益冲突而阻遏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这便需要反问,究竟为何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失去理性的经济思考,而排斥重整程序?虽然主要建立在个案分析之上的研究,不能发现全部的利益冲突类型,并且建立在个案研究基础上的解决路径也可能是相对狭隘的,毕竟债务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之间存在差异,企业的债务结构、盈利状况、经营模式、市场前景、企业文化等均存在差异,恰如莱布尼茨所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对个案深入的剖析可以发现冲突的真实样貌,最直观的了解到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的面相,在此基础上的平衡路径可以为其他案件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参考。破产重整程序是市场竞争失败主体拯救本位程序,司法介入下利益相关者协商博弈平台的制度架构能够促进市场化主导资源配置的实现,但在利益协商与博弈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冲突。冲突的化解与利益平衡的实现是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发挥的手段和方式,利益平衡的实现可从社会结构维度推动破产重整制度功能的发挥,既包括社会行为维度的指引功能,也包括社会文化维度的转化功能,甚至是社会经济维度的资源配置转变与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功能,但这均需以利益平衡的实现为前提。企业财务困境造成债务人财产不能满足于各方的需求,进而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将可能爆发激烈的利益冲突,如何实现利益平衡是破产重整程序需要解决的问题。角色多样与利益诉求重合是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复杂的表征,探明利益冲突的实然面相是实现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必然选择,以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及诉求为视角进行实证分析,既包括以数据为主的分析去解构企业的财务困境与可持续经营价值现实,也包括田野调查发现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实证研究能够穿透重整司法实践与制度规范间的迷雾,明晰债权人、债务人及战略投资人等利益群体的诉求,以及行政权、审判权等角色在重整程序中的真实样态。但破产重整程序不可能对全部利益冲突逐一化解,利用破产重整程序实现企业拯救,保留与释放债务人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价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也能够实现重整制度的价值功能,而在此目的之下,对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利益冲突类型化,对应其成因探索体系化的解决路径。首先是债务人财产与破产重整利益平衡的关联,毋庸讳言,财产的价值归属是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目标,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基于财务困境的现实,财务困境的现实背后是债务人财产价值和变现能力的有限与不足。人具有逐利的本质,以债权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争夺有限的债务人财产,以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实施利己的策略,在重整博弈中发生利益冲突。所以,实现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基础就是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并进行妥当的分配。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一直未上升到破产法基本原则维度,但破产法相对非破产法的重要特征就是基于破产撤销权、自动冻结制度等以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为目标的制度设计,其背后的逻辑是以实现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下的实质公平追求。而挖掘债务人企业破产期间继续经营能力,能有效的实现债务人财产增值。对债务人财产的分配需以非破产法规则为基础确定权利人,锁定权利人范围,并以破产期间时间轴上坐标为尺度,对破产重整前、重整期间及重整完毕后的权利人进行有序的分配与清偿,从而实现破产重整程序制度背后的实质公平和效率价值。破产重整程序利益平衡的实现需要市场化和法治化路径为指引,以债务人财产分配和债务人企业拯救为目的的利益平衡路径也需要在上述框架下实现,重整程序这一司法平台的制度建构要求审判权主导并负责应对重整中利益的冲突,努力实现重整中利益的平衡。可在集体行动逻辑之下,因为重整程序中规范不完备、冲突剧烈而造成审判机关对重整程序持审慎态度。企业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关乎地方经济发展、职工安置等多重因素,行政权难免不对其产生关注,但行政权的介入会冲击审判权的中立地位,使利益偏离平衡的天平而向某一方倾斜,进而损害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此外,破产管理人的履职受到法院中心主义的影响,而弱化了其自身功能,究其根源在于缺少市场化与科学化的履职评价体系,而变成行政领导式履职,与市场化要求相悖。破产重整利益的平衡需要外部公权力介入的保障,也需要内部管理人权力的积极行动,权力在行政权、审判权与管理人之间能否进行妥当的配置影响着重整程序的成功。审判权基于纠纷裁判者的司法权威性而享有破产重整程序主导权,而其正确运用破产宣告权、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等实现程序控制以克服审慎态度是其正确样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备之时,破产重整程序无法有效的借助市场,弱化重整功能,行政权应以辅助破产重整程序成功和企业拯救为目的,从程序主导权的享有者退化为程序失灵时的弥补者;而管理人则应以市场化为基础,以积极能动的履职去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在重整程序中妥当利用商业判断规则,并建立以债务人财产价值为基础的评价标准,以激励管理人积极履职,来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最后是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实现路径,利益平衡的实现是利益的分配过程,破产重整中利益的分配需要接受利益位阶的调整,按照利益位阶的不同进行不同的保护,并将权利人以不同的债务人财产进行清偿。公共利益、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是重整中利益的三个位阶层次,在权变理论下,金融债权保护被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予以关注,而群体利益保护也加入了程序参与权,以保障其信息的对称,最后才是通过克服僵化性的一致原则去对个体利益实现保护。针对不同利益位阶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在重整规范不完备的空白地带,凭借管理人的积极履职与行政权的协助,在审判权的主导之下探索诸如和解式重整的路径,克服僵化的思路去实现重整中的利益平衡,以达到推动破产重整程序成功,保护企业可持续经营价值及发挥重整制度功能的目的。
袁继安[3](2019)在《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已成为国家的长期发展规划,并于2015年再度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更明确指出,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可以看出,国家近年正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监管进行新一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5年多来,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新领域开展的科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省市也开展了试点工作,获得初步经验。论文以湖南省森林资源中的优势树种为研究对象,在《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 2012》,以下简称SEEA-2012)框架内,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及相关标准为依据,核算了2013年至2016年优势树种森林资源的林地、林木资产价值与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在此基础上,按年份试编了2014-2016年连续3年的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对各有关要素及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了分析;研究了湖南省在资产负债表试编阶段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尝试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研究结果如下。(1)2013-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地面积累计增幅1.64%,各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0.76%、0.53%和0.34%,各年度间平均增幅为0.61%;各年林地资产价值分别为3702.05×108元、3823.18×108元、4332.59×108元和4889.11×108元。因价格上涨因素,林地资产价值各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3.72%、13.32%和12.84%,年度间平均增幅达到9.96%。(2)2013-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28.17×108元、3127.20×108元、3279.76×108元和3351.54×108元。年平均为3196.67×108元·a-1,单位面积林木账面价值为36300元·hm-2(不含利润、税金和运输费用等)。(3)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分生态服务功能实物量在2013-2016年间,年均为340.68×108t·a-1,单位面积年均3805.46 t·hm-2·a-1。其中,在实物总量上贡献最大者为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单位面积涵养水源量年均为3730.11 t·hm-2·a-1。除涵养水源功能外,其他各项服务功能从4年平均来看,所提供的实物量由高到低依次为固土保肥、净化大气、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分别为34463.03×104t、22343.62×104t、10710.55×104t和31.14×104t,单位面积年均提供实物量依次为38.44 t·hm-2·a-1、24.92 t·hm-2·a-1、11.94 t·hm-2·a-1和0.035 t·hm-2·a-1。优势树种年均提供生态服务总价值近3200×108元,4年间累计增幅5.74%;在生态服务的各项目方面,以2016年为例,6大服务功能创造的价值总计为3304.4×108元,单项价值在60.30×108~848.55×108元之间,最高者为涵养水源功能848.55×108元,最低为积累营养物质功能60.30×108元,大小排序依次为,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固土保肥>净化大气>积累营养物质>。各功能创造的价值在全部生态服务价值中所占比重处于2%-26%之间,(4)2013-2016年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分别为9855.23×108元、10090.77×108元、10840.51×108元和11545.04×108元,4年累计增长17.15%。其中,从4年平均观察,在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中,所占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林地资产39.44%,林木资产30.25%,生态服务30.31%。(5)2013-2016年间,森林年均被侵害面积1.595×104hm2·a-1,被侵害蓄积71.53×104m3·a-1。因毁林开荒等森林资源侵害因素造成的优势树种森林资源综合负债各年分别为19.82×108元、28.86×108元、27.41×108元和30.64×108元,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201%、0.286%、0.253%和0.265%。2013-2016年,每1元的森林资源负债,有高达377元的可控森林资源资产来偿还(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净资产比重连续4年平均保持在99.7%以上。各年的森林资源资本积累率分别为5.42%、2.30%、7.47%和6.49%。(6)根据森林资源资产存量、价值、森林资源负债和净资产核算结果,结合生态学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财务会计学下的“科目汇总表法”,经由科目汇总表和总账平衡表2个基础表,运用“资产=负债+净资产”平衡原理,可以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7)森林资源质量方面,2013-2016年的4年间,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累计上升10.9%,达到55.51 m3·hm-2,但相比于全国及国际平均值,仍有明显差距。研究该选题,可以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间的一般规律;综合利用生态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知识,通过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等,寻求创新自然资源监管制度,加强资源保护,最终达到服务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事业的目的。研究发现,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国内的研究与试点相当有限,相关报表的设计与编制亦在探索过程当中。对森林资源负债的项目设计与科学核算仍然相当不足,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对编制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加强资源管护和生态的可持续性,是我国的一项制度创新,国际社会上并无成法可依,未来可进一步依据国情,科学设计与细化报表考核指标,重点研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演变与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科学规律等问题。
孙素素[4](2019)在《基于生命周期PPP项目资产保值探析》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向纵深迈进,对国家的基础建设投资也在不断的加大。过去,基础性建设以政府主导,给国家财政以及地方财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基于此,国家顺势引入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融资模式,即在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之间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在我国的顺利推广,既解决了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的融资问题,也为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在降低政府财政资金压力的同时也给社会资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PPP模式使企业获得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的机会,实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随着企业PPP业务的开展,大量的相关资产也随之产生。与其他长期资产相比,PPP项目资产的使用时间更长、未来不确定性更强,同时还具有不可逆性。因此,PPP模式下资产的管理,尤其是PPP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已经引起企业以及政府的重视。本文采用规范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实现PPP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梳理了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逻辑。首先明确PPP项目管理模式要以价值为导向,然后梳理了基于生命周期的PPP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管理逻辑,进而对影响PPP项目资产保值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构建修正现金流贴现模型对资产价值进行滚动评估,以辅助资产管理决策。其中,采用Logistic模型对通行交通量进行预测,现金流的调整系数借鉴肯定当量系数的思想,依据PPP项目历史现金净流量现值的标准离差率确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观性的影响。本文最后通过具体的案例——山西YH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保值管理进行分析。首先分析YH项目资产保值的影响因素,识别出经营环境发生了哪些具体变化导致项目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进而利用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对PPP项目资产的价值进行滚动评估,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资产保值采取相应的管理决策。
麦瑜翔[5](2018)在《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农业生态资源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我国农业生态资源历来紧缺,尽管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耕地与水资源的“农转非”现象愈发普遍,然而农业生产却仍然存在着十分严重的农业生态资源浪费,致使优质耕地持续减少、清洁水资源日益短缺;同时,部分低质农产品生产过剩、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也更加突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让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则是彻底消除农业生态资源配置扭曲、实现利益相关者多方共赢的重要途径。当前,农业仍是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实现农业经济增长和农业环境保护的协同推进,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无疑为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径。基于此,本文认为只有转变农业生态资源利用方式,实施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即通过对农业生态资源产权界定,将资源变资产,再对农业生态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使农业生态资产转化为农业生态资本,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使农业生态资源以农业生态资本运营的形式实现增值与高效可持续利用。然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只有在要素构成完整、运营条件充足,并辅以相应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才会以一定的方式实现。本文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自然资源资本化市场建设的政策体系构建研究》(15AZD062)的支持和前期研究基础,以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为研究主题,以农业生态经济理论、市场交易理论、农业政策理论、演化博弈理论与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为基础,分析探讨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相关问题。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出问题”的基础部分,主要是导论。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重点梳理和评述国内外有关农业支持政策、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研究文献,并明确了全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分析了本文可能具有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为“分析问题”的主体部分,包括第一章、第二章。其中,第一章是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首先界定了生态资本、农业生态资源、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农业支持政策的概念,明确了研究的逻辑起点,其次介绍了农业生态经济理论、市场交易理论、农业政策理论、演化博弈理论与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由此奠定了农业生态资本运营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支持政策需求分析,首先梳理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相关政策及其演变,其次选取样本区开展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问卷调查,并开展了受访农户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认知情况描述性分析,最后从农村基层村委、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产品消费主体等角度进行了样本区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政策需求调查分析。第三部分为“解决问题”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其中,第三章是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框架体系设计,首先明确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框架体系设计的目标和原则,其次从资源产权改革政策、资产管理政策、资本市场建设政策等方面,设计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性支持政策,其次从财政支持政策、税收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三个方面,设计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激励性支持政策,最后结合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权益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思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设计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权益补偿政策。第四章是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作用机理,首先基于复杂适应性系统视角开展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分析,随后着重阐述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性支持政策、激励性支持政策和补偿性支持政策的作用机理。第五章是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首先分析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执行的阻滞及其防治,其次探讨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协同驱动与路径选择,最后从产权保障机制、组织保障机制、技术保障机制等方面,给出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机制。第六章是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地方实践,本研究以浙江省丽水市为研究对象,运用SWOT分析法找出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优势、劣势、机遇与挑战,并进行了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审视,最后总结得出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优化与借鉴作用。结论与展望部分是对全文研究得出结论,并分析本研究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从“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视角展开研究,在选题上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与原创性。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对生态资源资本化的研究大多以生态资源或某类具体的生态资源作为研究对象,很少将农业生态资源作为研究对象的。本研究突破原有的研究视角,以农业生态资源为对象,在研究视角上具有一定的特色。第二,本文从市场性支持政策、激励性支持政策和补偿性支持政策三个方面构建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在研究思维上具有较强的整体性与系统性。本研究尝试将农业生态资本引入资本化理论的研究范畴,通过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问题的研究,将农业生态资源作为农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内生变量,从而突破生态资本理论仅仅把生态资源作为外生变量的思维定势,丰富与拓展了生态资源资本化理论研究内容和范围。第三,本文在研究思路上具有较好的理论逻辑性。本文首先阐述了农业生态资源利用双重压力与双重困境,引出了创新资源利用模式,从而提出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及其支持政策的必要性,然后着重剖析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支持政策需求,进而给出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支持政策设计,随后进一步理清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作用机理,并指出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措施,最后系统分析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地方实践。这也就从研究思路上遵从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关系,因此论文研究具有较强的逻辑性。第四,本文明确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政策导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规范我国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利用模式,需要在对应政策支持下才会以某种方式实现。本研究通过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剖析,从市场性支持政策、激励性支持政策和补偿性支持政策三个方面构建了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其研究成果能够为我国转变农业生态资源利用模式,进而加快推进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提供政策参考。第五,注重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理论分析的实际运用。在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理论分析后,本研究以浙江省丽水市为对象进行了案例分析,将理论分析与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相结合,使研究结论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同时也对完善我国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理论研究起到了引导作用。然而,本文毕竟只是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作了初步探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研究不足之处体现在:一是研究范围相对较窄。本研究主要侧重于探讨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性支持政策、激励性支持政策和补偿性支持政策,为集中精力完成核心研究目标,本研究较少涉及农业生态资源产权改革、农业生态资源资产管理、农业生态资本市场建设等重大理论问题,研究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定量分析略显不足。本研究主要侧重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对不足,由于目前国内外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及其支持政策的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缺少可以借鉴的成熟模式,资料收集特别是数据获取难度较大,本研究虽然进行了部分定量分析,但从整体上看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定量分析略显不足。三是微观层面应用研究有待深入。本研究主要从宏观层面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进行了理论分析,从应用研究的角度看,尚需进一步从微观层面深入探讨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具体支持政策等实践问题,由于资料和篇幅的原因,加上受个人研究能力和精力的限制,本研究对微观层面难以全面展开和深入分析,这是后续研究的努力方向和重要内容。
刘盼[6](2016)在《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探讨:林地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林业生产经营者不断地通过获取林地资产扩大经营规模,对于经营主体来说有必要对其进行会计核算,然而经营主体对日常发生的与林地资产密切相关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没有给予正确的会计核算。鉴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比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相关的研究方法,并依据产权理论、森林资源资产化理论和地租理论分析,从森林资源资产和林地资产相关定义着手,分析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及其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影响。由此将林地资产初始确认为一种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资源性资产,其是一项单独资产,在对其进行再次确认列报时需设置“林地资产”科目并列示在报表中“固定资产”相关项目之后,“无形资产”各个项目之前,并且本文分析探讨了对林地资产会计核算中涉及到的会计科目设置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林地资产会计确认后,接着需要对林地资产的经济交易进行量化处理,即林地资产计量问题。基于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分析得出林地资产计量采用货币计量和实物量计量并行。同时本文探讨了林地资产会计计量涉及到的三要素,其中重点分析了计量属性选择问题,考虑将林地资产初步正确地纳入会计核算系统以及林地资产市场的活跃度,林地资产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基于以上分析的基础,本文以林业上市公司作为案例分析,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为了更好地做到林地资产会计核算工作从理论到实践的结合,本文最后提出了进一步研究建议和相关政策性意见。
周林[7](2013)在《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然资源是人类获取财富的源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它影响着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营,更决定了人类的生存,正如威廉·配第说过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土地”指的就是自然资源。然而,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自然资源不可能无限制的满足人类的需求,也不可能无节制的支撑经济社会的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日益增强,从而催生了自然资源的资产化,即通过自然资源的资产化而把自然资源当作一种资产来运营管理,相应的,自然资源也就转化为资源性资产。显然,资源性资产以自然资源为载体,决定了资源性资源拥有自然资源的自然属性;而资源性资产有属于资产的范畴,意味着资源性资产还拥有资产所具有的经济属性。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需要资源性资产的鼎力支持,但是,资源性资产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却凸显了经济增长与资源性资产开采利用之间的矛盾,而化解这一矛盾的根本办法就是通过对资源性资产合理定价和有偿使用来实现其有效配置。然而,资源性资产合理定价要以完善的产权制度安排为前提,才能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那么资源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就不偏离价值。因此,推动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定价与产权交易是破除经济社会发展屏障的关键。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问题既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也属于会计学研究的范畴。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探讨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其目的在于完善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并促进合理定价,从而放大资源性资产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功效,进而缓和甚至化解资源性资产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从会计学的角度讲,通过建立并完善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的评价指标体系与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引入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资源性资产的公允定价与公平交易,从而真正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显然,研究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不能拘泥于单纯的经济学或会计学视角,而要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就市场定价机制构建和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论述,还就评价指标设计和信息公开披露进行了探讨,从而将经济学问题(市场定价与产权交易)和会计学问题(评价指标与信息披露)紧密结合起来,使资源性资产公允定价与公平交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有助于提高资源性资产的开采利用效率。本文共有十二章,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按照“总-分-总”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第二~五章是总论部分。第二章就资源性资产的概念、属性及特征进行介绍,并就与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相关的价值理论和产权理论进行论述,从而为后续定价机制构建和产权市场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实际上,第三章才是问题研究的开始,该章讨论了不同类型的资源性资产定价模式选择,并就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两种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对于绝大多数资源性资产来说,市场化定价模式优于政府定价模式,从而将问题研究过渡到第四章——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然而,市场化定价的对象是产权,而定价本身又是市场交易主体相互博弈的过程,因此,构建市场定价机制要求市场主体进场交易,这就衍生出第五章——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可以说,第二~五章是从宏观层面来分析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为资源性资产定价及交易大系统的建立搭建了框架结构。但鉴于不同资源性资产的特征属性迥异,有必要针对单项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进行研究。第六~九章是分论部分。资源性资产是以自然资源为载体的一类资产的总称,其属性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依附的自然资源,这就意味着不同类别的资源性资产在定价与交易时要差别化对待。基于此,本文从更加具体的层面上,分别就土地资源性资产、矿产资源性资产、森林资源性资产、水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进行了探讨,即针对四类资源性资产的定价交易现状,分别探讨其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监督,以及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方式。第十~十二章也是总论部分。好的机制要产生好的效果,不仅要求机制自身健全完善,还要求重视外部的监督监管。因此,建立健全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定价机制及产权交易市场,要求引入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分别给出了资源性资产定价交易的评价指标设计方略和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思路。当然,促进资源性资产公允定价与公平交易,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本文的最后一章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包括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的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和资源性资产证券化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建议。
李恒[8](2011)在《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综合评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世界范围资源、环境和人口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人类对地球生物圈及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的认识更加深刻,以生态系统服务效益和自然资源价值为核心的生态资产测算及其价值评估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人们逐渐开始将生态资源定义成一种国家资产,即生态资产。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资产已经成为全面实现社会生态文明的基石,分析与评估森林生态资产的价值也成为实现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基础。为此,从微观、宏观以及假设市场评估角度同时对森林生态资产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提出森林生态资产增值保值的对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如下:(1)结合森林生态资产价值评估比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龙江森工集团及其管辖的伊春、牡丹江、松花江、合江四个林管局为研究对象,选用2009年龙江森工集团森林资源数据为计算依据,采用实际市场和替代市场评估技术,从调节功能、文化功能和支持功能三大功能分类中选取八项价值指标,每项指标分别采取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分别对龙江森工集团及其管辖的林管局的森林生态资产进行单项价值和生态经济总值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实现微观层面上的森林生态资产价值评估。(2)依据森林资源的区域分布具有的明显的区域特征,将森林生态资产与区域生态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结合考虑,遵照生态区划的原则和方法,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等三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龙江森工集团管辖的林管局的森林生态资产因在不同生态区位上所体现的生态区位价值进行评估,体现森林生态资产的地域性和空间性差异,实现宏观层面上森林生态资产的价值评估。(3)基于森林生态资产微观和宏观的评估结果,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设计CVM调查问卷,通过预调查对问卷进行优化形成正式调查问卷,并组织开展有效的调查实施活动。通过建立假设市场,获得不同地域居民的不同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信息,采用SPSS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得出WTP,从而估算森林生态资产的假设市场价值。这种评估方法是目前能够评价环境物品或服务全部价值的唯一方法,也是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市场化实现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本文将多种评估视角相结合对森林生态资产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注重揭示生态环境与人类经济社会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发展机理,有利于促进林区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形成生态资产—经济条件—社会事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实现森林生态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段志霞[9](2008)在《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洋资源性资产属于国有资源性资产,其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然而,由于国民环保意识淡薄、国有资源产权虚置、海洋灾害频发等,造成了我国海洋资源性资产的流失,即海洋资源的所有者对海洋资源性资产的收益权未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使其一部分或全部应收的海洋资源性资产收益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所取得。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最终导致资源所有者所有权的损害和资源的低效利用,对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严重的阻碍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十分必要。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海洋微观体系(海洋企业)、海洋中观体系(海洋产业)和宏观体系(政府)的管理创新。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策略包括三个方面:提升海洋经济效益、保护海洋资源再生能力和优化海洋资源再生环境。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但能有效遏制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流失,而且能促进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对我国实现“海洋强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是以目前我国国有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为切入点,以切实提升国有海洋资源性资产价值,遏制国有资源资产流失为主线,引入海洋资源价值核算和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等先进的理论和方法,构建基于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成本—效益”模型和资源最优配置模型,从海洋微观(企业)、海洋中观(产业)和宏观(政府)三个层次提出了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创新体系,最后结合我国实际给出了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策略。除前言外,本论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理论研究。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资源资产化管理理论、资源价值理论和国有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理论。第二章,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流失现状与成因。该部分内容包括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流失现状、成因、影响因素以及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意义。第三章,海洋资源性资产及其价值。包括海洋资源的内涵、特性及分类,海洋资源性资产的界定与特征,海洋资源的价值构成和价值流,海洋资源价值的核算。第四章,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机理。该部分内容包括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特点、流失渠道和流失类型。第五章,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该章在介绍国民经济和绿色国民经济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对绿色GDP的影响。第六章,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方法与模型。该章是论文的重点,探讨了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内容(包括内涵、特征和标准),阐述了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成本效益调整方法并构建了模型,同时还分析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化配置方法及其模型。第七章,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创新体系。包括三方面的管理创新体系:海洋微观(企业)创新体系(海洋企业作业标准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生产模式创新、组织模式创新、管理制度创新),海洋中观(产业)创新体系(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市场机制创新、流通体制创新、科技体制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和海洋宏观(政府)创新体系(法律保障、政策保障、体制保障、金融保障和风险保障)。第八章,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策略。包括三方面的策略:提升海洋经济效益、保护海洋资源再生能力和优化海洋资源再生环境。第九章,案例:青岛市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策略问题研究。就青岛市海洋产业状况和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现状,结合文中的理论,分析了青岛市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策略。
李慧娟[10](2006)在《中国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已经成为解决21世纪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之一。而探索水资源资产化管理模式,逐步实施水资源的资产化管理,虽说不是水资源管理的惟一有效途径,但在中国当前和长远的水资源状况下,不失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鉴于此,本文希望在借鉴国外水资源资产化管理以及国内其他资源资产化管理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行研究。考虑到水资源自身的特性,并不是所有的水资源都具有资产的属性并可实行资产化管理,因此,本文仅对具备资产属性的水资源进行研究。同时,考虑到水资源资产化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和学科均非常之广,限于篇幅,本论文根据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仅选取初始水权界定、水资源资产价值、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以及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等几个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以南水北调工程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具体研究成果如下: 一、在对初始水权进行界定的过程中,提出了GR模型来对初始水权量进行界定。 二、传统的模糊数学方法确定水资源资产价值虽然有其优点,但由于其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并没有统一的形式和权重确定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使这种方法还不尽完善,因此本文建立了改进的模糊数学定价模型来对水资源资产价值进行确定。 三、因为中国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模式的最终选择应该是宏观调控下的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因此在以市场配置为主的情况下,政府在什么情况下介入对市场进行干预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本文提出了G-M判断模型来解决该问题,并论述了宏观调控下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职能及政府的调控方式。 四、在构建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建立了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 五、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南水北调工程案例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二、论资产价值的保值补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资产价值的保值补偿(论文提纲范文)
(1)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技术路线 |
1.5.1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相关理论概述 |
2.1 高速公路的概念与特点 |
2.1.1 高速公路的概念 |
2.1.2 高速公路的特点 |
2.2 高速公路资产的概念、分类与特点 |
2.2.1 高速公路资产的概念 |
2.2.2 高速公路资产的分类 |
2.2.3 高速公路资产的特点 |
2.3 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的含义 |
2.3.1 资产保值增值的含义 |
2.3.2 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的含义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有形资产保值增值研究 |
3.1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有形资产管理现状调查及结果分析 |
3.1.1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总体概况 |
3.1.2 调查访谈 |
3.1.3 十七沟至大饭铺段调查访谈结果 |
3.1.4 东胜至察汗淖段调查访谈结果 |
3.2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有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管理权力分散 |
3.2.2 基础管理落后 |
3.2.3 资产运营管理滞后 |
3.2.4 养护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3.2.5 车流量不饱满、各方利益无法兼顾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无形资产保值增值研究 |
4.1 鄂尔多斯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现状相关问卷调查 |
4.1.1 调查问卷样本选取 |
4.1.2 数据来源说明 |
4.1.3 满意度指数的测算 |
4.1.4 满意度测算结果分析 |
4.1.5 鄂尔多斯境内高速公路满意度相关性分析 |
4.1.6 鄂尔多斯境内高速公路满意度回归分析 |
4.2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现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的对策 |
5.1 有形资产保值增值方面 |
5.1.1 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
5.1.2 提升高速公路资产运营财务效益 |
5.1.3 推进养护管理科学化 |
5.1.4 加强路产管理 |
5.1.5 科学规划资源配置,发挥高速公路的作用 |
5.2 无形资产保值增值方面 |
5.2.1 完善高速应急求助设施 |
5.2.2 重视拥堵疏通保证高速行驶 |
5.2.3 合理计算成本科学规划收费 |
5.2.4 加强服务区的服务职能 |
5.2.5 创新服务理念 |
5.2.6 改变模式提升质量 |
5.2.7 加快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
5.2.8 打造特色服务 |
结论与展望 |
主要研究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鄂尔多斯境内高速公路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2)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立法表 |
案例表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利益冲突的成因:利益主体与诉求多元化 |
第一节 破产重整中利益内涵的阐释 |
一、利益的内涵阐释 |
二、法律维度的利益阐释 |
三、破产重整中的利益冲突阐释 |
四、破产重整中的利益平衡阐释 |
第二节 破产重整利益冲突的案例剖析 |
一、A企业的破产概况 |
二、债务人的利益诉求 |
三、债权人的利益诉求 |
四、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 |
五、法院的审慎态度 |
六、地方政府的积极介入 |
七、破产管理人的能动性不足 |
第三节 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的类型解析 |
一、债务人财产供给的不足产生无序分配 |
二、公权力介入时的重整程序控制权争夺 |
三、利益相关者多样化造成利益位阶不清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利益平衡的价值:社会结构中重整功能实现 |
第一节 社会群体行为导向维度功能 |
一、私权意识回归 |
二、商业风险分配 |
三、实质正义实现 |
第二节 重整文化构建维度功能 |
一、拯救文化对传统债文化的替代 |
二、公共本位对私利本位的替代 |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维度功能 |
一、宏观经济政策落实 |
二、优化资源配置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利益平衡的基础:财产保值增值与有序分配 |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的实现 |
一、规则设计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 |
二、继续经营实现债务人财产增值 |
三、重整成功实现债务人财产溢价 |
第二节 债务人财产分配的受益主体 |
一、债务人企业的债权人 |
二、债务人企业的出资人 |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主体间的有序分配 |
一、债务人财产清算价值:归属重整完成前债权人 |
二、债务人财产重整溢价:归属出资人与重整后债权人 |
三、债务人企业隐性资产:归属重整后出资人 |
四、企业重整后经营收益:归属出资人与重整后债权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利益平衡的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
第一节 正确介入的行政权:辅助重整成功 |
一、行政权过度介入的惯性 |
二、行政权过度介入的成因 |
三、行政权正确介入的尺度 |
四、行政权正确介入的样态 |
第二节 克服审慎态度的审判权:主导重整程序 |
一、审判权审慎态度的剖析 |
二、重整程序审判权主导实现 |
第三节 市场化履职激励的管理人:完成重整事务 |
一、管理人履职评价体系不完备 |
二、不完备评价体系的表现形式 |
三、管理人履职评价方式的转变 |
四、市场化评价标准激励管理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益平衡的路径:利益位阶下的权益保障 |
第一节 破产重整的利益位阶 |
一、破产重整中利益位阶的内容 |
二、破产重整中利益位阶的重配 |
第二节 利益位阶重配下权益保障弱化 |
一、实践维度维护公共利益难 |
二、规范维度排斥利益群体参与 |
三、观念维度个体利益保护僵化 |
第三节 特殊主体权益保障的路径探索 |
一、金融债权利益保障探索 |
二、和解式重整群体利益保障探索 |
三、其他主体权益保障探索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森林资源核算 |
1.2.2 自然资源账户与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 |
1.2.3 国外环境审计与中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创新 |
1.2.4 国内外研究述评与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及重点与难点 |
1.4.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森林资源与森林资源核算 |
2.1.1 森林资源的内涵、分类与特征 |
2.1.2 森林资源核算的内涵与原则 |
2.1.3 森林资源核算的指标体系 |
2.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与净资产 |
2.2.1 森林资源资产的确认与分类 |
2.2.2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必要性以及分类与特征 |
2.2.3 森林资源净资产的确认及意义 |
2.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基本理论 |
2.3.1 森林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 |
2.3.3 森林资源核算理论 |
2.3.4 委托代理理论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
3 研究区概况 |
3.1 湖南省自然地理概况 |
3.2 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
3.3 湖南省森林资源概况 |
4 森林资源核算方法 |
4.1 森林资源资产核算方法 |
4.1.1 森林资源的计量属性与评估方法 |
4.1.2 林地资产核算方法 |
4.1.3 林木资产核算方法 |
4.1.4 生态服务核算方法 |
4.2 森林资源负债与净资产核算方法 |
4.2.1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方法 |
4.2.2 森林资源净资产核算方法 |
5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构建 |
5.1 传统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作用 |
5.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内涵及其定位 |
5.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建议结构 |
5.3.1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国际经验 |
5.3.2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结构设想 |
5.4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
5.5 现阶段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困难 |
5.5.1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性困难 |
5.5.2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业务与技术上的困难 |
5.5.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干部离任审计中的局限性 |
6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 |
6.1 林地资产的核算 |
6.1.1 林地资产核算结果 |
6.1.2 林地资产核算结果分析 |
6.2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的核算 |
6.2.1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核算结果 |
6.2.2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核算结果分析 |
6.3 森林生态服务的核算 |
6.3.1 涵养水源的核算 |
6.3.2 固土保肥的核算 |
6.3.3 固碳释氧的核算 |
6.3.4 净化大气的核算 |
6.3.5 积累营养物质的核算 |
6.3.6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算 |
6.3.7 生态服务功能汇总核算 |
6.4 森林资源综合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 |
6.4.1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 |
6.4.2 森林资源净资产的核算与分析 |
7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分析 |
7.1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探索编制 |
7.1.1 编制资产负债表前的年终清理与账务准备 |
7.1.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 |
7.1.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结果 |
7.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分析 |
7.2.1 森林资源资产结构变化的动态分析 |
7.2.2 森林资源质量变化分析 |
7.2.3 有林地、防护林地及其他林地增长率分析 |
7.2.4 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结构变化动态分析 |
7.2.5 林业与非林业经营活动减少森林资源分析 |
7.2.6 资产负债率与资本积累率分析 |
8 讨论与结论 |
8.1 讨论 |
8.1.1 优先解决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性困难 |
8.1.2 统一标准,集中克服业务与技术上的困难 |
8.1.3 充分发挥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离任审计中的作用 |
8.1.4 研究展望 |
8.2 创新与不足 |
8.2.1 研究创新 |
8.2.2 研究的不足 |
8.3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林木资源分类 |
附录 B 计算森林资源预计负债用的年金现值系数表(部分) |
附录 C SNA-2008国家资产负债表 |
附录 D SEEA-2012价值型资源账户概念格式 |
附录 E 中国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核算表 |
附录 F 林地租赁合同书 |
附录 G IPCC推荐使用的木材密度(D) |
附录 H (按龄组)2014-2016湖南省优势树种调节水量 |
附录 I 长沙市城区供水用户分类 |
附录 J (按龄组)2014-2016湖南省优势树种涵养水源价值 |
附录 K 大气污染物当量值(部分) |
附录 L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基于生命周期PPP项目资产保值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创新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创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整体框架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PPP相关文献综述 |
2.1.1 PPP模式的涵义及特点 |
2.1.2 PPP模式的会计核算研究 |
2.1.3 PPP模式风险管理研究 |
2.1.4 PPP项目价值评估研究 |
2.1.5 文献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产减值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价值管理理论 |
3 PPP项目资产价值管理:资产保值增值导向 |
3.1 PPP项目管理模式转变:价值管理导向 |
3.2 基于生命周期PPP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管理逻辑 |
3.3 PPP项目资产保值影响因素分析 |
3.3.1 确定性影响因素 |
3.3.2 不确定性影响因素 |
4 PPP项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构建 |
4.1 模型思路 |
4.2 模型假设 |
4.3 模型构建 |
4.4 模型参数 |
4.4.1 现金流调整系数(β) |
4.4.2 通行交通量(Q) |
4.4.3 其他参数 |
4.5 模型辅助于资产保值管理 |
4.5.1 资产减值预警 |
4.5.2 资产价值滚动预测 |
5 案例分析 |
5.1 项目基本情况 |
5.1.1 YH高速公路概况 |
5.1.2 项目资产保值影响因素分析 |
5.1.3 前期经营情况分析 |
5.2 项目效益不佳原因分析 |
5.2.1 国家宏观政策影响 |
5.2.2 地方政府因素影响 |
5.2.3 区域产业经济影响 |
5.3 项目资产价值测算 |
5.3.1 参数预测 |
5.3.2 YH高速公路资产价值评估 |
5.4 项目资产保值管理对策 |
6 结论、建议与不足 |
6.1 结论 |
6.2 建议与展望 |
6.3 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文献述评 |
一、农业支持的相关研究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相关研究 |
三、、相关研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线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生态资本 |
二、农业生态资源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 |
四、农业支持政策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农业生态经济理论 |
二、市场交易理论 |
三、农业政策理论 |
四、演化博弈理论 |
五、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 |
第二章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支持政策需求分析 |
第一节 农业支持政策演变的历程 |
一、1949-1978年的农业支持政策 |
二、1979-2003年的农业支持政策 |
三、2004年—至今的农业支持政策 |
四、农业绿色发展视角下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不足 |
第二节 农户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认知调查分析 |
一、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
二、受访农户对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认知情况描述性分析 |
第三节 样本区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政策需求调查分析 |
一、农村基层村委的政策需求调查分析 |
二、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需求调查分析 |
三、绿色农产品消费主体的政策需求调查分析 |
第三章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体系的框架设计 |
第一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体系设计的目标和原则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设计目标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设计原则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体系框架设计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性支持政策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资源产权改革政策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资产管理政策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资本市场建设政策 |
第三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激励性支持政策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财政支持政策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税收支持政策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金融支持政策 |
第四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补偿性支持政策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纵向权益补偿支持政策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横向权益补偿支持政策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权益补偿政策的动态调整 |
第四章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作用机理 |
第一节 复杂适应性系统视角下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分析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要素分析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自组织过程分析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利益关系分析 |
第二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性支持政策作用机理 |
一、农业生态资源稀缺性及其市场价格表征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过程及市场性支持政策分析 |
三、农业生态资源的市场响应及其资本化市场性支持政策作用机理 |
第三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激励性支持政策作用机理 |
一、财政政策支持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作用机理 |
二、税收政策支持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作用机理 |
三、金融政策支持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作用机理 |
第四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补偿性支持政策作用机理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权益补偿的利益博弈分析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权益补偿政策的利益再分配机理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利益相关者成本收益分析 |
第五章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
第一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执行的阻滞及其防治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执行阻滞的表现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执行阻滞的成因分析 |
三、防治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执行阻滞的对策 |
第二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协同驱动与路径选择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三元”协同驱动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协同的条件和路径 |
第三节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机制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产权保障机制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组织保障机制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的技术保障机制 |
第六章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地方实践——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 |
第一节 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SWOT分析 |
一、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优势分析 |
二、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劣势分析 |
三、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机遇分析 |
四、丽水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面临的挑战分析 |
第二节 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支持政策审视 |
一、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市场性支持政策 |
二、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激励性支持政策 |
三、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补偿性支持政策 |
第三节 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优化与借鉴作用 |
一、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优化思路 |
二、丽水市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的借鉴作用 |
结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是农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需要政府与市场的良性配合 |
三、农业生态资源的资本化支持政策是一个政策体系 |
四、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实施需要保障机制 |
第二节 后续研究展望 |
一、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绩效评价与管理 |
二、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风险识别与防范管理政策 |
三、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组织体系与管理模式 |
四、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实证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评价 |
1.2.1 境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研究进展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 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森林资源 |
2.1.2 森林资源资产 |
2.1.3 林地资源 |
2.1.4 林地资产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理论 |
2.2.3 地租理论 |
3 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及其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1 林地资产的特殊性 |
3.1.1 林地资产是一种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资源性资产 |
3.1.2 林地资产价值与其上附着物的价值具有密不可分性 |
3.1.3 林地资产经营的长周期性 |
3.1.4 林地资产具有正外部性 |
3.1.5 林地资产的双重计量性 |
3.1.6 林地资产的流转性 |
3.2 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对其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1 资产属性的不明确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
3.2.2 林地资产长周期性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3 林地资产获得正外部效补偿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4 林地资产的双重计量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5 林地资产流转市场的不完善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
4 当前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4.1 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林地资产被简单地确认为无形资产 |
4.1.2 林地资产正外部效益的会计确认不一致且不准确 |
4.1.3 林地资产实物计量单位的运用和披露不充分 |
4.1.4 林地资产经营期间相关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不明晰、不充分 |
4.1.5 林地资产确认和计量时所采用的计价标准不规范 |
4.2 原因分析 |
4.2.1 对林地资产的特性认识不明确 |
4.2.2 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建设滞后 |
4.2.3 监管力度不够 |
4.2.4 林地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 |
5 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 |
5.1 林地资产的初始会计确认 |
5.1.1 林地资产初始确认的涵义与条件 |
5.1.2 林地资产初始确认的主要内容 |
5.1.3 林地资产初始确认应设置的专用会计科目 |
5.2 林地资产的再次确认 |
5.2.1 林地资产再次确认的涵义 |
5.2.2 林地资产再次确认的主要内容 |
6 林地资产的会计计量 |
6.1 林地资产的会计计量单位 |
6.2 林地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 |
6.2.1 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比较分析 |
6.2.2 林地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 |
6.3 林地资产会计计量模式 |
6.4 林地资产的评估计量(计价)方法 |
6.5 林地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计量分析 |
6.5.1 自行开发或改造的林地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 |
6.5.2 外购和投资者投入的林地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
6.5.3 接受捐赠的林地资产的计量分析 |
6.5.4 出售的和对外投资的林地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
6.5.5 林地资产的其他事项的会计计量分析 |
7 案例分析 |
7.1 A公司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现状 |
7.1.1 A林业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7.1.2 A公司关于“林地资产”在报表中的列示情况 |
7.1.3 关于林地资产相关费用和生态正外部性的处理 |
7.2 关于A公司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的评价分析 |
7.2.1 公司未将“林地资产”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 |
7.2.2 林地资产相关费用和价值转移摊销确认的评价 |
7.3 对A公司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建议 |
7.3.1 应将“林地资产”在相关的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 |
7.3.2 关于“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相关科目设置的建议 |
7.3.3 关于A公司与林地资产相关的经济事项的会计确认处理 |
8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林地资产是一种具有双重性、特殊的资源性资产 |
8.1.2 林地资产应单独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的报表中予以列示 |
8.1.3 林地资产的计量属性应以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 |
8.1.4 应专门设置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所需的会计科目 |
8.2 提升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水平的政策建议 |
8.2.1 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林地资产会计核算办法或实施细则 |
8.2.2 加强林地资产核算监管力度 |
8.2.3 完善林地资产评估体系并推动与会计核算相互促进 |
8.2.4 加大林地资产流转市场的建设 |
8.3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评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结构安排及研究方法 |
一、结构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及特殊说明 |
一、文章的创新点 |
二、文章的不足 |
三、特别说明 |
第二章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的范畴 |
一、资源性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化的产物 |
二、资源性资产兼具自然、经济与社会三重属性 |
三、资源性资产是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统一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理论基础 |
一、与价值及价值计量相关的理论 |
二、资源性资产的价值及价值决定 |
三、资源性资产的计量属性及标准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的交易理论基础 |
一、与产权及产权交易相关的理论 |
二、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实质上是产权交易 |
三、资源性资产的交易要求产权界定明晰 |
四、资源性资产的交易要求发挥市场作用 |
第三章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模式及其市场化取向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模式 |
一、自然垄断型资源性资产可以实行政府引导的定价模式 |
二、重大战略型资源性资产可以实行行政主导的定价模式 |
三、一般竞争型资源性资产可以实行市场主导的定价模式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要弱化行政作用 |
一、行政定价无法根除“市场失灵”问题且会提高定价成本 |
二、行政定价容易滋生“寻租”问题且会降低开采利用效率 |
三、行政定价固化了市场价格并影响交易主体收益权的实现 |
四、行政干预的核心在于制定规则并推动定价的市场化进程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的定价要趋向市场化 |
一、市场化定价有利于资源性资产稀缺程度充分显现 |
二、市场化定价有利于实现资源性资产价值增值与放大 |
三、市场化定价有利于实现资源性资产配置效率最大化 |
第四章 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原则 |
一、绝大多数资源性资产都要纳入市场化定价的范围内 |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与资源性资产公平竞价 |
三、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实行“完全成本”定价方式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的主要环节 |
一、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求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
二、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求估算生态补偿成本 |
三、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要通过公开竞价来完成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化定价的竞价方式 |
一、在资产受让方唯一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协商谈判的定价方式 |
二、在市场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定价 |
三、开发利用难度大的资源性资产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定价 |
四、依托公开产权交易市场而实现资源性资产的公开交易定价 |
第五章 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完善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 |
一、产权交易市场要为资源性资产公允合理定价提供平台 |
二、产权交易市场要为实现资源性资产最优配置创造条件 |
三、产权交易市场要为实现资源性资产的证券化奠定基础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制度建立 |
一、明确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参与主体的入场条件 |
二、规范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资产转让流程 |
三、强化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的制度性监管与监督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专业分工与整合 |
一、依托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分地区分专业建立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
二、推进不同地区之间相同专业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协作与融合 |
三、依赖互联网技术推动各区域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联网 |
第六章 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土地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以国有土地产权交易为主 |
四、招拍挂方式扭曲了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并推高地价 |
第二节 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广泛吸纳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 |
三、扩大可进入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土地类型 |
四、建立多维度的土地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土地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市场价格确定 |
二、土地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与完善 |
三、土地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七章 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矿产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产权模糊与有偿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扰乱了市场交易 |
四、交易制度扭曲执行且交易机制不完善放大了市场风险 |
第二节 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严格并提高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 |
三、规范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交易方式并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
四、建立多维度的矿产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矿产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矿产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市场价格确定 |
二、矿产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与完善 |
三、矿产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八章 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森林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市场信息不畅通与交易机制不健全及监管不到位并存 |
四、集体林权交易是森林资源性资产交易问题爆发的重灾区 |
第二节 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明确并扩大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主体范围 |
三、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体系 |
四、建立多维度的森林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森林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森林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市场价格确定 |
二、森林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与完善 |
三、森林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九章 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定价 |
第一节 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水资源性资产的范畴及水资源性资产产权的特征 |
二、中国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及产权交易现状 |
三、产权模糊与政府干预阻碍了水资源性资产的高效配置 |
第二节 水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及监督 |
一、建立水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设计及设想 |
二、明确水资源性资产的交易主体并合理界定其行为边界 |
三、严格规范水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制度并创新交易方式 |
四、建立多维度的水资源性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监督体系 |
第三节 水资源性资产依托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价 |
一、水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价格的构成与确定 |
二、水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方式的建立并完善 |
三、水资源性资产进场定价的试点试行与推广 |
第十章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设计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
一、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 |
二、坚持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原则 |
三、坚持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
四、坚持各类指标相互支持补充的原则 |
第二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一般性评价指标设计 |
一、企业要建立反映资源性资产运营管理绩效的评价指标 |
二、政府要建立反映资源性资产宏观管理业绩的评价指标 |
三、交易机构要建立反映资源性资产量价波动的评价指标 |
第三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特殊性评价指标设计 |
一、反映土地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二、反映矿产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三、反映森林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四、反映水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 |
第四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的评价指标要定期披露 |
一、建立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评价指标的定期公开披露窗口 |
二、资源性资产市场定价及交易的评价指标要接受各方评价与监督 |
三、根据评价结果及反馈信息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调整与改进 |
第十一章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公开披露 |
第一节 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公开披露的要求 |
一、披露信息应成为市场参与者的自觉行为 |
二、披露信息的质量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可比 |
三、披露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权属及价值信息 |
四、市场参与者应听取并接受社会评价意见 |
第二节 企业对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公开披露 |
一、企业要围绕资源性资产权属及价值变化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
二、企业可借助财务报告来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及定价信息 |
三、企业应编制独立报告来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及定价信息 |
第三节 政府对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公开披露 |
一、政府要围绕资源性资产价值量及实物量变化信息进行披露 |
二、政府要建立专门账户来披露资源性资产的实物及价值信息 |
三、政府要对资源性资产的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进行专门披露 |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资源性资产市场交易及定价信息的披露 |
一、产权交易机构要时时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供求及价格信息 |
二、其他中介机构要按需披露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及定价信息 |
第十二章 促进资源性资产公允定价及公平交易的配套改革 |
第一节 健全资源性资产的法律体系 |
一、明晰界定资源性资产的产权主体 |
二、建立资源性资产的交易法律制度 |
三、建立资源性资产的征购法律制度 |
第二节 强化资源性资产的评估管理 |
一、建立统一的资源性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二、强化资源性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管理 |
三、严格资源性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管理 |
四、推动资源性资产评估技术的改进创新 |
第三节 建立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准则 |
一、改革资源性资产的会计计量模式 |
二、扩大资源性资产的信息披露范围 |
三、推出单独的资源性资产会计准则 |
第四节 加速资源性资产的证券化进程 |
一、资源性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模式 |
二、资源性资产证券化的具体设计 |
参考文献 |
(一) 中文书籍及报告 |
(二) 中文文章及论文 |
(三) 外文书籍及报告 |
(四) 外文文章及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8)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综合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研究总体现状及评述 |
1.2.1 森林生态资产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2 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国外研究总体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外森林生态资产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2 国外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及评述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主要内容 |
2 概念界定与研究方法 |
2.1 森林生态资产的界定 |
2.1.1 生态资产的概念 |
2.1.2 森林生态资产的概念及组成 |
2.2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综合评估方法概述 |
2.3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微观评估方法 |
2.3.1 实际市场评估方法 |
2.3.2 替代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
2.4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方法 |
2.4.1 层次分析法 |
2.4.2 模糊综合评价法 |
2.5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假设市场评估方法 |
2.5.1 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内涵 |
2.5.2 条件价值评估法的评估过程 |
2.6 本章小结 |
3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微观评估 |
3.1 研究区域概况 |
3.2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微观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3.3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微观评估方法 |
3.3.1 调节功能指标评估方法 |
3.3.2 文化功能指标评估方法 |
3.3.3 支持功能指标评估方法 |
3.4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微观评估结果及分析 |
3.4.1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微观评估结果 |
3.4.2 结果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 |
4.1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构建初选指标体系 |
4.1.2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指标筛选方法 |
4.1.3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指标体系 |
4.2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1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
4.2.2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宏观评估指标权重 |
4.3 基于模糊评价法的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 |
4.3.1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各项指标的隶属度数据 |
4.3.2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宏观评估的单项及综合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5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假设市场评估 |
5.1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假设市场评估方法的运用 |
5.1.1 CVM调查问卷设计 |
5.1.2 CVM调查数据的处理 |
5.1.3 CVM调查问卷偏差的控制 |
5.2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CVM调查结果与统计分析 |
5.2.1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CVM问卷设计与调查 |
5.2.2 调查结果分析 |
5.3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假设市场评估的支付方式分析 |
5.4 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假设市场评估的激励方式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对策 |
6.1 基于微观评估的森林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对策 |
6.1.1 森林生态资产的恢复措施 |
6.1.2 深入调整林业发展模式 |
6.1.3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
6.2 基于宏观评估的森林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对策 |
6.2.1 促进生态建设与区域发展的相互作用 |
6.2.2 促进森林建设资金的科学分配 |
6.2.3 建立东西部森林生态资产有偿使用转让机制 |
6.3 基于假设市场评估的森林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对策 |
6.3.1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
6.3.2 完善森林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法律规范制度 |
6.3.3 加强监督管理 |
6.3.4 建立森林生态资产建设的约束激励和惩罚机制 |
6.3.5 加强生态宣传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公众参与森林生态建设的支付意愿调查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前言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0.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0.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0.5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1 相关理论概述 |
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2 资源性资产化管理理论 |
1.3 资源价值理论 |
1.4 国有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理论 |
2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流失现状与成因 |
2.1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的界定 |
2.2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流失的现状 |
2.2.1 海洋生物资源资产流失现状 |
2.2.2 海洋矿产资源资产流失现状 |
2.2.3 海洋空间资源资产流失现状 |
2.3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流失的成因 |
2.4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流失的影响因素 |
2.5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意义 |
3 海洋资源性资产及其价值 |
3.1 海洋资源的内涵、特性与分类 |
3.1.1 海洋资源的内涵 |
3.1.2 海洋资源的特性 |
3.1.3 海洋资源的分类 |
3.2 海洋资源性资产的界定与特征 |
3.3 海洋资源的价值构成 |
3.3.1 海洋资源的经济价值 |
3.3.2 海洋资源的生态价值 |
3.3.3 海洋资源的社会价值 |
3.4 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价值流 |
3.4.1 海洋资源价值流内涵 |
3.4.2 海洋资源价值流主要阶段 |
3.5 海洋资源价值核算 |
3.5.1 海洋自然资源价值核算 |
3.5.2 海洋环境资源价值核算 |
4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机理 |
4.1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的特点 |
4.2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的渠道 |
4.3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的类型 |
5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对国民经济核算的影响 |
5.1 国民经济核算的内涵 |
5.2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内涵 |
5.3 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对绿色GDP 的影响 |
6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方法与模型 |
6.1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内涵与标准 |
6.1.1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内涵 |
6.1.2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特征 |
6.1.3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标准 |
6.2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成本效益模型及调整方法 |
6.2.1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成本和效益 |
6.2.2 海洋资源开发的“成本—效益”模型 |
6.2.3 海洋资源开发的成本效益调整方法 |
6.3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化配置模型及方法 |
6.3.1 海洋资源配置的特点 |
6.3.2 海洋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分析 |
6.3.3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化配置模型 |
6.3.4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化配置方法 |
7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创新体系 |
7.1 海洋微观(企业)创新体系 |
7.1.1 作业标准创新 |
7.1.2 经营模式创新 |
7.1.3 生产模式创新 |
7.1.4 组织模式创新 |
7.1.5 管理制度创新 |
7.2 海洋中观(产业)创新体系 |
7.2.1 产业结构调整 |
7.2.2 市场机制创新 |
7.2.3 流通体制创新 |
7.2.4 科技体制创新 |
7.2.5 服务体系创新 |
7.3 海洋宏观(政府)创新体系 |
7.3.1 法律保障 |
7.3.2 政策保障 |
7.3.3 体制保障 |
7.3.4 金融保障 |
7.3.5 风险保障 |
8 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策略 |
8.1 海洋经济效益的提升 |
8.1.1 推进海洋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
8.1.2 建立海洋生态经济模式 |
8.1.3 发展集约型海洋经济 |
8.1.4 发展开放型海洋经济 |
8.1.5 发展科技型海洋经济 |
8.1.6 发展多元型海洋经济 |
8.2 保护海洋资源的再生能力 |
8.2.1 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并重 |
8.2.2 缓解海洋渔业的捕捞压力 |
8.2.3 规范海洋资源开发活动 |
8.2.4 开展海洋资源人工增值活动 |
8.3 优化海洋资源再生环境 |
8.3.1 优化海洋人文环境 |
8.3.2 优化海洋自然环境 |
8.3.3 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 |
9 青岛市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问题研究 |
9.1 青岛市海洋产业概况 |
9.2 青岛市海洋资源性资产流失现状 |
9.3 青岛市海洋资源性资产保值增值策略 |
9.3.1 提升海洋经济效益 |
9.3.2 保护海洋资源的再生能力 |
9.3.3 优化海洋资源再生环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中国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水资源资产化管理概述 |
1.3.1 水资源的涵义及特征 |
1.3.2 水资源资产的涵义及特征 |
1.3.3 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涵义及特征 |
1.3.4 中国水资源资产化管理己具备的条件 |
1.4 国内外发展及研究现状 |
1.4.1 国外发展及研究现状 |
1.4.2 国内发展及研究现状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6 论文研究范围界定 |
1.7 论文总体框架与研究内容 |
1.8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初始水权界定研究 |
2.1 水权界定的要素 |
2.2 初始水权界定的理论依据 |
2.3 中国初始水权界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
2.4 中国初始水权界定的前提条件 |
2.5 中国初始水权界定研究 |
2.5.1 初始水权量的界定 |
2.5.2 初始水权质的界定 |
2.5.3 初始水权优先权的界定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水资源资产价值研究 |
3.1 水资源资产价值的内涵 |
3.2 水资源资产价值定量化研究模型及其评析 |
3.2.1 水资源资产价值定量化模型 |
3.2.2 水资源资产价值定量化模型的评析 |
3.3 改进的水资源资产模糊数学定价法 |
3.3.1 水资源资产价值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3.3.2 权重矩阵的建立—基于改进层次分析法 |
3.3.3 水资源资产价值模糊综合评价模式 |
3.3.4 水资源资产模糊定价模式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研究 |
4.1 中国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中存在的难点 |
4.2 在中国引入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
4.3 建立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理论基础 |
4.4 水资源资产计划调控与市场配置机制及其比较研究 |
4.4.1 水资源资产的计划调控机制 |
4.4.2 水资源资产的市场配置机制 |
4.4.3 水资源资产的计划调控与市场配置机制比较研究 |
4.5 宏观调控下的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模式研究 |
4.5.1 宏观调控下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模式建立的总体思路 |
4.5.2 宏观调控下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模型的建立 |
4.5.3 宏观调控下的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职能 |
4.5.4 政府对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方式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研究 |
5.1 中国现行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的矛盾分析 |
5.2 构建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的总体思路 |
5.3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研究 |
5.3.1 现代委托代理理论 |
5.3.2 水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模式的构建 |
5.3.3 水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激励约束模型的建立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案例分析: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 |
6.1 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概况 |
6.2 南水北调工程初始水权分配研究 |
6.2.1 南水北调水权初始分配的基本思路 |
6.2.2 南水北调水权分配的原则 |
6.2.3 南水北调水权分配模型的建立 |
6.3 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资产价值评估 |
6.3.1 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资产价值确定的原则 |
6.3.2 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价值确定的方式 |
6.4 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研究 |
6.4.1 南水北调工程水权交易市场建立的必要性 |
6.4.2 南水北调工程水权交易原则 |
6.4.3 南水北调工程水权交易市场模式 |
6.4.4 南水北调工程水权交易规则及步骤 |
6.5 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研究 |
6.5.2 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的总体设想 |
6.5.3 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具体设想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策及建议 |
7.1 全面推行水资源资产使用权的初始分配制度 |
7.1.1 确立水资源资产使用权初始分配的依据 |
7.1.2 明确涉水各部门的权利责任 |
7.2 建立合理的水资源资产价值形成机制 |
7.2.1 制定水资源资产价值费用征收的依据和标准 |
7.2.2 加强理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水资源资产价值确定方法 |
7.3 推进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
7.3.1 促进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机制的形成 |
7.3.2 加强水资源资产化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设 |
7.4 完善水资源资产运营体制 |
7.4.1 构建水资源资产授权经营模式 |
7.4.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7.4.3 完善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监督机制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致谢 |
攻博期间发表论文 |
参考文献 |
四、论资产价值的保值补偿(论文参考文献)
- [1]鄂尔多斯高速公路资产保值增值研究[D]. 孙珂. 长安大学, 2020(06)
- [2]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D]. 梁伟. 吉林大学, 2019(02)
- [3]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D]. 袁继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05)
- [4]基于生命周期PPP项目资产保值探析[D]. 孙素素.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5]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支持政策研究[D]. 麦瑜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6]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D]. 刘盼. 福建农林大学, 2016(04)
- [7]资源性资产的定价及交易问题研究[D]. 周林.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3(12)
- [8]龙江森工集团森林生态资产价值综合评估研究[D]. 李恒. 东北林业大学, 2011(10)
- [9]海洋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研究[D]. 段志霞. 中国海洋大学, 2008(03)
- [10]中国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D]. 李慧娟. 河海大学, 2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