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国有股减持与重构企业信用结构(论文文献综述)
宋韶君[1](2020)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的高增长,与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绩效分不开。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特大型央企通过资本运营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张,然而与国有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形成对比的是,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相对不高、国有企业产业竞争力不足,从制度因素来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与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已不相容。在此背景下,以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重构国资监管、国资运营、国企经营分开的三层国资管理体系,除了有利于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更重要的是实现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各司其职,引导国资管理目标从“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导向,转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资本价值导向,为国有资本价值增长可持续创造有利制度条件。“管资本”导向下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重构,需要配套的绩效评价机制。聚焦国有资本价值,重构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不仅能为国资监管实践提供方法论指导,而且对引导国有资本价值管理、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回顾已有相关研究,虽然不乏从“政企分开”、“两权分离”视角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管资本”改革逻辑的解释,但针对“两类公司”绩效评价的研究,要么是基于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孤立研究国有资本增值绩效,要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作为外在于资本增值目标函数的因素研究,由此导致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理论与现实“脱节”。本文所尝试的理论推进,就是使两者融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绩效目标体系,构建一个开放的、融合组织功能与系统目标的绩效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主要借鉴马克思资本理论及西方产权理论,结合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现实考察,构建了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下的绩效评价体系。从“两类公司”职能侧重来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重产业培育,兼顾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追求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更高。为使研究更有针对性,本文具体选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重点阐述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下,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产权层,使国有资本增值绩效释放的实现机制,由此提出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思路,指导指标体系构建。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至三章,通过文献回顾及理论分析,以马克思资本理论为源头,借鉴公有制理论,构建了国有资本增值的目标体系;引入西方产权理论,从理论层面论证了绩效评价动因、评价目标、评价重点及评价方法;为分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是什么、如何评价”做理论铺垫。第二部分包括第四至五章,通过对“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效率的现实考察,将“管资本”改革逻辑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从而论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确立重构国有资本运营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的现实需求。在此基础上,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构建了融合国资管理目标与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为绩效评价体系“如何构建”提供方法指导。第三部分包括第六至八章,依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思路,探索性筛选绩效评价指标,并对其中核心评价指标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指标有效性,得出研究结论,提出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及政策建议,旨在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如何评价”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下,由于独立行使产权职能的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缺位,依附于行政关系的国有产权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与“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保值增值”的绩效观念相互强化,使国有资本增值目标被异化为无限做大资产规模,导致资本增值潜力和企业创新活力被束缚。通过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两类公司”,从而形成国有资产行政管理层、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相互分权、相互制衡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为重塑国有资本增值的动力机制提供有利的制度安排,就是“两类公司”设立的改革逻辑。2.随着“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制重构,一方面,绩效评价目标及观念,应从关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转向强调国有资本产权价值,实现国有保值增值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定位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市场职能以及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相应地,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逻辑与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应有所区别。着眼资本价值,构建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绩效评价与国资管理目标的“激励相容”,成为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3.以国有资本增值为目标,聚焦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在绩效评价目标层,以资本价值统筹市场绩效和政策绩效子目标;在绩效评价标准层,以提升国有资本流动性(活力)、增值能力、防风险能力、布局优化能力、对社会资本带动力、对国计民生支持力“国有资本六力”为评价标准;在绩效评价指标层,以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机制、国有股权减持市场化退出机制“三大机制”作为核心价值驱动指标选取依据;在指标权重和绩效标准值区分上,依据市场化程度、行政层级及资产规模、产融关系,构建不同分类视角下的“三维分类模型”,形成融合产权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思路上,将“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相结合,实现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把反映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国有资本价值变动趋势的指标纳入中长期评价体系。4.按照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构建思路,结合绩效评价重点,选取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表明,三个指标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具有较好区分度和解释力。在数据层面,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两个指标之间,具有较好互补性;国有资产周转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之间,存在弱相关性,三大指标能较好刻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目标的价值驱动逻辑。其中,国有资产周转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流动性的结果指标,国有资产资本化率是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的驱动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放大,是提高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前提;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潜在增值能力的预测性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发现,以及对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培育。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1.选题的前沿性。现有文献缺乏把“国有资本”从“国有企业”的研究范畴中抽离出来,专门构建的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绩效评价体系。针对这一缺失,本文具体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系统构建了专门针对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的绩效评价体系,某种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研究空白。2.研究视角及方法体系的创新。本文打破了孤立的从国有资本增值视角,或者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视角的绩效评价研究,以马克思资本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构建了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产权视角、融合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包含“国有资本六力评价标准”、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分的“三维分类模型”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深化了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理论解释,为绩效评价实践提供了系统的方法论支持。3.核心绩效评价指标的创新。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而设计的“核心价值驱动指标”,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等创新指标,突出体现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管资本”改革导向,能够较为准确反映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能力和增值能力,对指导绩效评价实践具有较强应用价值。
刘辉[2](2019)在《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国际资本市场上一种普遍运用的金融工具,其既能促进股价理性回归,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又能便利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具有防御恶意收购和实施股权激励时代替新股发行等多项重要功能,从而以一种基础性金融工具的身份促进公司金融创新。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也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和实践带来挑战,因此,对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应当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的基础上,通过公司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促进和鼓励上市公司合理运用股份回购工具。本文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分别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立法模式、事前法律规制、事中法律规制和事后法律规制等方面展开论证。第一章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实施的基本特点来看,其主要是在造成股东与上市公司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危及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危及股权平等原则、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对传统公司法理论带来挑战。现代公司证券法理论的发展使得这些理论挑战迎刃而解:股份回购与股份发行认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股份回购并不必然造成公司法上的逻辑混乱;如果限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并不会威胁到法定资本法理的完整性,不会天然触犯债权人保护的底线;如果提供一套相对科学的回购机制和规范的回购程序,也能够为股东提供一种相对公平的交易机制,实现回购中的机会公平;在破坏公平交易秩序方面,可通过完善对虚假回购的防范机制和对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规制机制予以规避。第二章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优选方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主要有三种典型的立法模式:“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和折中立法模式。“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的商法本质是“限定政府,余外市场”模式。“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的商法本质是“限定市场,余外政府”模式。折中立法模式竭力寻求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二者之间的平衡,以期实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价值最大化。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思路应当以“原则允许,例外禁止”为最终目标,而以折中立法模式为当前改革的重点目标。可进一步扩张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适用情形,并设立概括性目的回购,弘扬公司自治的基本理念,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应有价值。正文第三、四、五章分别从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对具体的法律规制问题予以剖析。其中,第三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法律规制,包括决议程序、资金来源以及回购数量与价格规制等内容。围绕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治理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和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之争,公司法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争鸣。在回购资金来源的法律规制方面,存在可分配盈余模式、可分配盈余+发新股融资模式、可分配盈余+资本公积金模式以及实质清偿能力模式四种模式。在回购数量与价格法律规制方面,有单设回购数量上限模式、将实质清偿能力与董事信义义务和经营判断规则相统合的模式以及既规制股份回购数量又赋予司法机关对争议中的回购价格予以裁定的模式。我国应设置与《公司法》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相协调的差异化的股份回购决议程序,确立上市公司实质偿债能力规则,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股份回购数量规制模式,并构建协议回购价格争议解决机制。第四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中法律规制,重点是防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利用第三方主体规避回购限制等违法行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需要确立“二元”规制逻辑。一方面,建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安全港”制度。另一方面,应当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行为之间不相竞合、后者利用前者带来的利好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进行区分规制,建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公开承诺制度及其监管体系。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重点是完善敏感期交易禁止制度和内幕人员减持隔离期制度,并科学界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内幕人员的主体范围。对回购规避行为,应建立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适度监管规则。同时,加强对财务资助行为的规制,以保护债权人。第五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后法律规制。具体从三个方面展开:合法回购情形下,股份的权利状态以及对该股份的事后处理机制;违法回购情形下,股份的权利状态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违法回购下,股东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合法回购下的股份权利状态应坚持股东权利(部分)休止说。应将库藏股法律制度写入《公司法》中,提高回购法律制度的可预见性与稳定性。对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行为,应区分行为违反的具体法律规范的性质进行差异化的效力认定。应建立董事直接赔偿责任制度,补充规定《公司法》中相关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在《刑法》中增设背信罪。同时,完善回购股份下的股东诉讼机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郭青青[3](2016)在《类别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类别股系公司股权结构中权利内容各异的股权,经由各项股权子权利分离重组而创设,乃类别股立法与契约安排协作之产物。其早已繁盛于域外公司的股权结构,在中国公司法中却存长期留白之缺憾。规章先行确立的优先股制度,具有突破单维普通股格局的开拓蕴意。至此,公司法对类别股正名之议程,终于指日可待。将来,伴随类别股的衍生适用,日趋多元的公司资本结构,将重构公司内部控制权配置格局,致各种利益冲突更为错综复杂。公司治理优化革新的同时,面临全新挑战,公司将成为结构与功能更为精巧的组织。本文以类别股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了逻辑分析、系统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法经济学分析等方法。通过研析类别股本体的基础理论,构建类别股的类型化体系,设计我国类别股的立法路径,研讨各公司形态内类别股的实践运用,确立类别股利益冲突的治理机制,以期为架构我国类别股法律制度提供全局思路。本文在结构布局上,除引言及结语之外,共分为以下六大部分:第一章就类别股权利性质及结构进行分析,提供类别股类型化建构的方法,从而厘清类别股的形成基础。类别股存在双重权利属性。根据公司合同理论及自治精神,类别股乃合同法框架中的契约性权利。在公司法视阙下,类别股为法定化权利。类别股的种类界分,不应囿于传统归类,而重在提供类别股的类型化机制。类别股子权利,可从常规与特殊,财产类与控制类两个层次予以区分。类别股可析为一组子权利的组合搭配。类别股上附着的一众子权利中,剔除与公司法上规定的标准普通股相同内容,所余特别权利即为“类别权”。类别权既可能为对传统普通股权利体系中子权利内容的变式安排,也可能为传统普通股默认配置未及的新权利。以标准普通股为参考标准,就常规子权利中的表决权及财产利益进行排列组合,可得初级逻辑归类下的九种类别股。再此基础上搭配各种特殊子权利,可进一步创造出丰富的类别股样态。第二章探究类别股立法在合同法及公司法上的制度价值,在梳理两种类别股立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类别股立法的思路大纲。类别股立法的契约制度价值,在于“恰当划定类别股契约自治边界”,及“以公共产品的形态提供理性、普适的类别股示范规则”两方面。类别股立法的公司制度价值体现于两方面。其一,类别股权利内容呈现的再平衡,拓展资本等比配置表决权的传统股权平等理念。其二,从优先股东与普通股东间信义义务的取舍入手,将传统股东信义义务的范围,拓展至类别股东间的信义义务。将契约自治或国家强制分置于类别股创设中的本体地位,对应不同类别股立法体例。英美国家强调类别股为契约创造的产物,采章程自治式类别股立法,借助任意性规范,将类别股的设置宽泛授权公司自由创设。大陆法系国家着重类别股的法定权利属性,采法定主义式类别股立法,借助强制性规范,将类别股种类限定于立法划定的范围之内。可进一步分为“类别法定”及“子权利法定”两种分支。基于我国现状,宜区分公司形态,分别采纳不同的类别股立法模式:上市公司采“类别法定式”,非上市公众公司用“子权利法定式”,封闭公司取“章程自治式”。第三章研究公众公司的法定类别股制度。我国现阶段宜将公众公司可予设置的类别股类型限定于,特定优先股为上市公司之通用选择,董事选任股及双层股权结构可为科技创新型公司所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类别股的设置,可采大陆法系法定主义体例下的“子权利法定路径”。将来,公众公司可从控制权及财产权两方面进行种类扩展。其中,控制权领域的类别拓展,又可细分为强化或阻遏内部人控制权两大方式。鉴于公司控制权乃股东争夺的焦点及公司治理的重心,控制权强化机制助力控制股东形成或巩固掌控公司治理的地位,其适用伴生着积极效益兼负面影响。故就强化控制权的类别股种类拓展,宜借鉴各法域的规范模式,设计针对“公众公司运用类别股方式实现控制权强化机制”的本土规范路径。第四章研讨封闭公司的自治类别股制度。封闭公司对类别股设置的弹性需求,将远超立法提供的有限“模板类别股”种类,呈现从类别借鉴到种类创新的趋势。封闭公司类别股东间的利益冲突尤为凸显,在汲取普通股股东与类别股股东间利益冲突处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弱势类别股东可能遭受的“不公平损害”进行类型化分析,并提供处理思路:一为确认股东间互负加重的信义义务,二为要求董事衡平类别股东间的利益,三为解析类别股权内容。主要存在严格文义、诚实信用与公平原则、信义义务三种解释方法。若类别股合同可视为完全合同,则只用严格文义解释方法。若其为不完全合同,就类别股权整体,可优先运用“严格文义”,并于类别股合同条款模糊、歧义之处补充“诚实信用”这两种契约解释方法。并就类别股权中与传统普通股相同的部分,补充公司法上信义义务的解析方法。采纳上述差异化的解释路径时,须遵循:董事对普通股股东的信义义务,不宜僭越特别股合同条款明定的类别权,但优位于或同等于董事对特别股股东所负的信义义务。第五章聚焦类别股东的法律保护机制。类别股东利益冲突的事前治理,一为于对类别权产生实质影响的情形,启动公司法上的类别表决制度。存在概括式、列举式、概括兼不完全列举式三种立法体例。现阶段,我国宜将列举式立法,分别嵌入封闭公司的任意性规范及公众公司的强制性规范,并结合公司章程以框定类别表决的事项范围。二为藉由“类别股合同解释”或“类别股合同条款设计”的合同治理方式,保护类别股东的利益。类别股事后保护机制有两种,一者为表决权复活制度,二者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制度,须合理确定其适用对象、行权程序、触发事项及公平估值。三为公司法上的信义义务的拓展。其一为董事对类别股东的信义义务。若所涉冲突已由合同范式下的类别股内容明定,除非损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宜由公司法范式下的董事信义义务擅加调整。若所涉冲突未由类别股内容明定,则董事应综合类别股权性质及类别股股东缔约能力,区分对各类别股东差异化的信义义务,平等而非均等地衡平各类别股东的权益。其二为类别股东间信义义务的扩展。控制类别股东,及特定情形下的少数类别股东,均可成为类别股东间信义义务的承担主体。第六章从整体上为我国类别股法律制度的循序建构提供建议。首先,我国类别股法律制度的设计,应秉持股权平等与利益平衡的理念。前者要求类别股权的内容构成,原则体现各种子权利优劣相搭下的总体平衡,彰显股权平等色彩。即便在子权利整体呈现内容失衡的小众例外情形,因获公司其他类别股东的许可,实质也未背离“股权平等原则”。后者要求基于优化公司治理及运行状态的“全局观”,对弱势类别股东提供允洽程度的保护。其次,类别股法律制度的设计步骤,体现了合同法与公司法对类别股制度的协力构建。第一步为盘点类别股种类资源。第二步为立法就类别股资源的一次筛选,框定类别股契约自治的空间。第三步为公司章程就类别股立法划界内类别股种类的二次选定,完成特定公司类别股的个性设置。再次,审视类别股法律规则的演进趋势,其初始配置,在设定整体偏向法定强制的基调上,考量类别股权内容中“共性与个性”及“公众公司与封闭公司”的划分,分别对应强制性规范或任意性规范的适用偏好。待类别股法律制度运作成熟,再行整体呈现从法定强制转向灵活自治的发展趋势。渐次,提炼类别股法律制度的适用推进。其一,赓续区分公司形态的思路,及财产、控制类别股的划分标准,对类别股的种类设置进行分析。除却标准普通股,待类别股构建初具雏形,公众公司的财产类类别股,宜维持现有优先股的种类范围或稍加扩张,至于控制类类别股,可试点引入双层股权结构、否决权股及董事选任股。须特为筛选类别股子权利,用于同时期封闭公司的类别股种类设置。待类别股运用进入成熟期,其丰富种类将持续扩展。其二,对我国类别股适用主体的脉络梳理。类别股连接着两端的适用主体,即发行公司与类别股东。类别股制度初构期,公众公司至少有一端适用主体范围受限,封闭公司则无此限制。总体而言,类别股适用主体呈现循序扩张的趋势。其三,剖析类别股用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例,以明确区分情形、划分阶段的类别股组合运用,而非单项类别股,始能优化微观层面的公司股权结构,回应宏观层面的本土改革需要。
吴国舫[4](2015)在《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法理逻辑》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资本市场确立了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战略目标。本文运用宪法秩序理论,循着梳理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演进的法理逻辑,剖析存在问题的实质与成因,借鉴境外的立法与实践经验,提出了构建注册制的改革方案和实施方略,为制定注册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推进改革工作提供参考。除引言外,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形成的法理逻辑进行了梳理,对监管中的困局进行了总结,对注册制改革专家方案的误区进行了证伪。借鉴宪法秩序理论,从成文法律、观念法律和现实法律三种存在形态,对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演进历程的法理逻辑进行了梳理。以现实法律形态为主要标准和客观依据,将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地方试点开放股权融资时期(1984年—1992年)、全国试点政府分配规模时期(1993年—2000年)和转轨发展宏观调控供给时期(2001年至今)。改变了主流观点以成文法律为历史发展阶段划分依据,致使理论研究与客观实践脱节的做法。证监会施行核准制,严格审核、严防“炒新”、严格限售、严控风险、严厉打击,可谓“五严”并举。不过,发行监管仍然陷入了新股发行“暂停——重启”的循环怪圈,陷入了“政策市”、“圈钱市”和“投机市”等重重困局。其根源在于政府的越位、错位、缺位和本位问题。将专家学者们提出的注册制改革方案概括为三类,即行政许可改革方案、股票市场改革方案和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整体重构方案,分别指出了各个方案的误区。提出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大命题,不能写成小文章,不能局限于行政许可这一个环节、证券交易所这一层市场和股票这一个品种,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价值目标进行顶层设计。第二部分对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施行的“政策市”、“圈钱市”和“投机市”困局的缘起与演进做出法理解析。“政策市”困局源于全国试点时期政府对股票发行规模进行宏观调控的试点风险防控思想。《证券法》取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模管理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了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没有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及时开展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拓宽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反而反其道而行之,清理整顿关闭了全部场外市场。为了缓解两个交易所的市场容量压力,政府先后采取“通道制”和“保荐制”控制审核前端的申报数量,一直采取控制股票发行核准批文的发放节奏、新股发行的价格和配售方式等手段,平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矛盾,由此延续并固化了“宏观上供大于求与微观上供不应求的矛盾死结”。本质上,政府超越法律的规定,以宏观调控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在法律之外反复推进的市场转轨、监管转型,背离了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精神,不可能取得成功。转轨发展时期成文法律领先于观念法律和现实法律,“政策市”困局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客观发展规律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圈钱市”困局还源于全国试点时期股票市场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的原初价值目标,转轨发展时期国家减持国有股补充社保资金和股权分置改革后形成的“大小非”先后成为“圈钱”的新模式,政府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新目标又助推了“圈钱”,畸形的市场估值和畸形的利益格局,必然导致畸形的融资模式“圈钱市”。“投机市”困局是市场失灵的集中反映,发行人内部、外部和专业机构约束失灵,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内部约束失灵的总根源。投资者应对“政策市”和“圈钱市”困局,进一步固化“投机市”的困局。“政策市”困局中政府“有形之手”的强势导致市场“无形之手”的弱势,形成卖方“圈钱市”和买方“投机市”的困局,各个困局彼此强化、相互固化。第三部分对实行注册制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和实践进行了比较、借鉴。美国是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鼻祖,《1933年证券法》奠定了以“披露型监管”为核心的发行审核制度。从美国、日本、韩国和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注册制立法与运行来看,具有共同的基本特征。注册制是法律授权机构审核信息披露文件的制度,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审核的目的是从满足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获取充分信息的需求出发,帮助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保障交易公开、公平和公正。以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为基础,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专业约束,发挥“看门人”功能,形成诚信约束,是实施注册制的前提。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强化投资者保护为根本保障。香港是城市经济体,其市场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基本上两头在外,双重存档制度是历史上“(交易)所强(证监)会弱”长期博弈的结果。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是小版图经济体,经济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申请发行上市的新企业渐少,时常退市的公司比新上市的多,这些国家和地区都经历了由政府审核为主向交易所审核为主转变的演进过程。可资借鉴的仍然是作为大国经济体的美国。与其相比,我国在监管的法理逻辑和监管理念、制度、实践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现行制度引进嫁接、脱胎于上述国家和地区,在监管组织与职责、审核制度与机制等方面,都与其大同小异,根本性的差距还是在于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的理念,诚信和自治的经济、社会基础,以及健全的法治保障。第四部分对我国法律理论和立法体系下的注册权进行了法理解析。立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基本的经济法学分析范式,将股票发行注册权定性为公权力,其目的是减少股票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公平交易。注册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许可权,由政府机构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行使。注册权运行的基础是发行人的公司自治和市场主体的自治,尤其是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的专业约束不可或缺。股票上市审核权属于自律权利,由交易场所行使,两者之间是基于上市合同的契约关系。经过政府机构注册之后,方能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交易的场所,但是,无论在哪里交易,作为公众公司,都需要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注册权相对于有选拔性条件的核准权而言,只对申请人的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审核,主要关注其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申请人负责。注册权运行的保障应当加强,增强其独立性和运行效率,满足投融资双方的需求。放松前端管制后,应当相应健全完善对投资者的民事救济和加强刑事打击的相关制度。第五部分提出了系统构建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方案与实施方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应当进行一场透彻灵魂深处的理念更新、通达市场体系的制度重构和遍及运行机制的实践革新,按照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维度进行全面规划,根据《证券法》修订的进程进行分步推进,重构市场体系,重塑行政理念,重造运行机制。确立“便利高效,保护有效”的“双效”价值目标,在制度设计方法论上“想投资者之所想,急发行人之所急”,在运行机制实现方式上“市场主导,政府管好”。确立三项基本原则,即契约自由、披露为本,注册督导、高效透明,执法公正、救济有效。明确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构建功能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造高效安全的发行与交易运行机制,健全执法公正的行政与司法保护体制。为了平稳推进改革,在《证券法》修订之前与之后,分两步实施改革措施。在《证券法》修订实施前的过渡期间,按照注册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全面修订股票发行规章制度,消除商事规范行政化、立法导向以政府为本位的问题,准确阐释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便利资本形成增强包容性,完善市场约束增强自治性,优化审核机制增强公信力,改革监管执法增强权威性。在法律修订实施后,系统构建注册制度,全面重构资本市场体系与注册体制,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监管转型,建立健全证券司法制度增强法治保障。改进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财富管理的根本功能。
张培尧[5](2011)在《论国有股权行使制度 ——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为研究对象》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权逐渐转化为国有股权,国有股权已经成为国有资本的主要存在形式。而伴随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股票市场全流通和股权多元化趋势在国家出资企业中越发明显。国有股东及其代表在全流通条件下如何行使好国有股权,不仅事关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效率,而且事关国有企业改革能否取得最终成功。以此为背景,论文选取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作为样本,从法学角度研究新时期转型经济条件下企业国有股权行使制度。作者通过全面考察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希望联系现行法律制度和国有股权实践存在的问题,分析国有股权行使的特性,对国有股权行使制度的主体、权利义务、行使方式等实体法规范,以及评价监督、法律责任追究等程序法规范进行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论文的一个重要命题是主要以公司治理理念而非政府行政管理思维来规范企业国有股权行使。这一看似简单的结论,实际贯穿并困扰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全过程。虽然国有股权继承了国家所有权的某些特点,但其行使制度要在公司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进行构建。然而,国有股权的本质属性体现为公共权利,具有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双重特点,这就说明国有股权行使必定存在与一般股权不同的特质。由于论文是在国有资本控股条件下研究企业国有股权行使,因此通过与国有独资和私有资本控股进行比较后发现,国有控股条件下的国有股东地位与国有股权控制具有明显的特征,前者主要体现在人事控制方面,后者主要表现为超控股东地位。这一结论与国有股权实践表现不谋而合,实践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可以概括为国有股权“过度控制”表象掩盖下的国有股东“失控”事实。除去国有股权属性导致的所有者“泛化”现象,及存在于国有股东及其委派代表之间的“代理成本”等客观因素外,对企业施加过多无谓的政府管制,国有股东代表偏爱行政方式而不屑于行使股权,以及忽视民事赔偿责任追究机制构建都构成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利益平衡是法律制度追求的一种境界,这在国有企业治理和国有股权行使领域体现得十分充分。文章提出解决国有股权“过控”掩盖下“失控”问题的理论路径要建立在对公司治理与政府管制两种企业治理观念的取舍或曰平衡上。在企业内部国有股权行使方面,务必坚持公司治理理念,以实现股权行使效率并照顾到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这也构成国有股权行使制度的重要方面;而在国有股东系统内部以及企业外部监督领域,也需要适度的政府管制活动存在,以引导国有企业朝着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在此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联系国外在国有企业治理领域的有关规范和做法,论文主张国有股权行使应放在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模式与环境背景下予以考虑。从具体内容而非形式上看,该种治理模式包括国有股东自身治理、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三个层次。而不是简单的公司机关设置以及内部权力机构制衡问题,也不是股东单边治理或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问题——或者,这些已经在一般企业讨论中被人们过多关注了,而无从体现国有股权行使的个性与需求。了解以上论述思路和结论后,论文接下来便是对国有股权行使具体制度的建议与安排,对此文章分为实体与程序两部分进行讨论。在实体法部分,重点研究了主体制度、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等内容。结合学界有关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位与职能的研究成果,作者提出建立以国有控股公司为核心的国有股权行使主体制度体系,充当国有股东的国有控股公司必须具备商业化、专业化和私法化的特点,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难以胜任这一角色。在国有股东代表选聘方面,需要严格遵守市场化机制,其权利与义务也要在公司法框架下予以规范,关心并实际享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同时依法承担剩余风险。可能但并非没有意义的“老调”是文章建议在人大下面设立企业国有资产委员会,以取代目前的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地位,该举措使得文中屡次提及的信托理论更有用武之地,以此支持国有资产信托理论和国有股权信托行使方式——当然,其中也不乏创新性观点。除此之外,完善国有股权行使方式与范围主要是要改进控股权的运用观念与手段,重点是引进“特别股”以及运用信托方式拓宽行使途径等。同时,作者对于国有股权行使过程中的国有股权转让、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及恶意并购等问题发表了相关意见。在权利义务方面,论文创造性地提出国有股东及其代表应承担控股与信托两方面义务,这是针对不同权利主体所进行的划分,但义务的核心是要强调对于财产利益的尊重与保护。在程序法部分,论文重点研究了国有股权行使的评价监督与责任追究程序制度。作者紧紧抓住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国家出资企业及中小股东的财产利益不放,指出在此领域目前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重视行政问责与刑事处罚,而忽视权利主体的财产利益保护。无论是评价监督中的评价指标设计,还是责任追究中的程序调查与诉讼,无不表现出这一特点。解决的思路是充分重视评价监督与责任追究中的财产利益要素,对违法行使国有股权的行为科以严厉的财产性责任,以弥补权利主体的利益损失,同时也是对侵权行为的有力震慑。论文着重关注了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国家出资企业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主体的财产保护机制,并以国有资产公益诉讼原告制度为例进行了论证。
但飞苇[6](2006)在《国有股减持实践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证券市场存在一个特殊的现象,国有股占所有股份的60%以上,谓之国有股“一股独大”。国际惯例所定义的上市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股票都可以流通的公司,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所有的股票自由转让,同时没有特殊的法律限制。我国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上市公司中只有个人股可以自由转让,法人股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国家股不能流通。国有股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过重,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首先,不利于有限资源的调整和配置,国有资产沦为“死资产”;其次,不利于企业构建科学的组织结构,成为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扩大再生产的“绊脚石”:还有,国有股“一股独大”并且不流通,使公司产权独立化成为形式;最后,当然也使证券市场往畸形结构发展,使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无法正常发挥。种种弊端使国有股的保值增值无法实现,国有股减持成为一个无法回避而又急待解决的问题。从9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注意到国有股问题,对其的解决方案和实践一直持续到现在。实践出真知,也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标尺。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历次减持实践进行深入的法律实证研究,除期望对国有股减持在法律上做一个有益的思考,也以期能够寻找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股减持之路。 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案例分析,法律的经济分析以及社会学分析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文章由七章和结语构成。 第一章 通过对国外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实践进行比较,以及对我国国有股问题的历史背景的回顾,以国际比较的方法分析了国外国有企业民营化实践对我国国有股减持的启示。
王岚[7](2005)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证券市场困境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中国证券市场诞生于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之下,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改革的内在要求。本身就具有中国经济市场化转轨的先导意义。 中国股市上证综合指数从2001年6月2245点的历史高点到2005年6月的998点,跌幅超过50%。市场不仅损失了股指和大量财富,更损失了公平和发展机遇,投资者信心亦逐渐沦陷。股市何时能走出困境,成为焦点话题。 本文认为:中国证券市场十余年来的发展历程表明,证券决策部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战略偏差和决策不当。 如今,股权分置改革正如火如茶进行。它将引发我国资本市场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变革。改革成败紧系数亿投资人,关系民生。意义远超资本市场本身,渐而波及整个金融领域。因此,与其他部门相比,证券部门的管理决策尤为重要,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架构和社会稳定。 对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证券市场的研究,既具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股权分置改革及全流通将修复国内A股市场的制度性缺陷,并将为证券市场的制度和产品创新提供必要条件,证券市场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后股权分置改革时期的证券市场将是一个全流通的新市场,同时又必然带有原市场的脱胎痕迹。追根溯源,找出市场困境的症结所在,才能使之健康发展。监管思路如何变革、市场结构如何变化、市场风险如何控制、制度如何创新、机遇和影响等,都需要深层次探讨。因而,对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证券市场的前瞻性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立意的宗旨是:基于制度和风险的视角,从战略决策的管理学范畴来研究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证券市场面临的困境与对策。拟综合采用规范研究法、定性研究法、定量研究法,辅以实证研究法等进行研究。运用系统分析法把证券市场作为中国金融市场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来进行,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立足于整体,着重从整体与部分、整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有机地、综合地分析研究对象。通过最新数据实证分析,论证证券市场困境的制度根源——
吴元波[8](2005)在《公司治理结构下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融资方式的制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以多种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的观点作为研究基础,采取以理论论证为主、并理论联系实际分析研究的方法,以金融制度为研究主线,针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及融资方式的发展会提高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绩效并带动整个中国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核心命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共包括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本部分首先提出本论文要研究的问题和一些基本概念的异同,从当前国内外资本结构研究的现状出发指出问题的切入点是我国当前的金融制度。由此出发提出本论文的研究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论文的逻辑框架结构和主要创新观点。 第二部分:较为全面地介绍了资本结构理论各主要分支的模型及基本观点。并尽量包括了该领域的最新发展,通过综述,说明每种理论都是有条件的,而且由于不同理论强调不同的成本从而会得出不同的融资策略选择。在应用某一种理论解释中国的融资现实时,首先要看中国的现实环境能否模拟这种理论的分析框架。相对而言,我认为,流动性理论和机会窗口理论分析的情形与中国目前的上市公司现状和融资环境比较相近。 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金融产权的制度性缺陷以及我国企业融资制度低绩效的根源,指明了我国融资制度的三大缺陷:结构性缺陷、体制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认为必须进行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组织的创新以及金融产权的改革,才能进一步硬化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约束和增进资本市场的效率,从而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 第四部分:比较了中国和美国、德国以及日本在融资结构及融资方式上的异同,并从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融资成本、公司治理与市场效率等方面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剖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治理效应弱化的原因,并提出了政策:建立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建立经理人持股激励制度;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加强对银行的监控力度;培育机构投资者并创造能使他们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条件;加强经理人的外部约束机制。
敬景程[9](2005)在《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研究》文中认为公司资本结构理论是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核心,西方对资本结构的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初关于资本结构的假说开始,到后来MM定理的诞生,再到此后长达多年的争论,西方学者对资本结构的研究不断深入。从莫迪利亚尼和米勒(Modigliani & Miller)1958年纯粹的理论模型开始,研究者不断的将这一模型向现实世界推进,引入了代理成本模型、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理论、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理论、非对称信息模型、基于产品/投入市场相互作用的模型、与公司控制权相关的理论,等等。对公司资本结构的研究极大地推进了公司财务理论的发展,进而不断地丰富了现代金融理论。 中国证券市场诞生于一个特定的时期,一系列独特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微观主体——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呈现出与西方资本结构理论和公司资本结构一般模式的巨大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从融资结构来看,与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司资本结构比较,我国上市公司内源资本严重不足,过度依赖外源资本;在外源融资过程中,又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不足,具有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二是从股权结构来看,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置问题(即股权分置问题)十分突出,约2/3的股份尚未流通,仅有1/3的股份流通,尚未流通的国有股约占股份总数的一半,占全部非流通股的七成以上,股权分置导致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严重失衡,矛盾冲突尖锐激烈。三是从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治理结构混乱,治理绩效低下的问题。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和公司价值的提高,严重阻碍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改革与发展进程。
陈梦根[10](2005)在《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制度变迁》文中提出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早期的一批企业发行股票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萌芽、诞生和初步成长的二十余年历程,沪深两所成立也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中国证券市场在这段历程中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市场规模甚至可与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相媲美。但是到现在,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证券市场虽已初具规模,但市场效率还有待于提高。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尚处于一个不断变迁的动态演进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制约证券市场走向成熟的因素,而且随着市场的成长,一些潜在的制度性缺陷和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和尖锐化,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运行与理论功能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何迅速提高市场效率,推动证券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和迅速走向成熟,这是一个极为紧迫而又重要的研究课题。 已有的文献对证券市场成长的系统性理论研究还比较少,大多数的研究都集中在“问题——对策”这样一个较浅的层次上,而国外的有关理论大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成熟证券市场之上,对象中国这样的新兴证券市场成长的解释能力较差,对实践的指导能力就更为有限。本文深入考察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成长路径与制度演进,旨在发现转轨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成长的一般规律,为下一步发展与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政策选择提供理论支持。 作为转轨时期中国社会经济体系中发生的一项重大变革,证券市场的演进变迁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本文将证券市场成长看作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不完全市场,非市场因素对市场的成长与运行具有显着影响。基于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在沪深两所成立后的几年中,政府强力介入了证券市场的成长,中国证券市场从此走上了强外生性的成长道路,演变为一个不完全的证券市场,市场功能发生体制性变异,市场效率受到严重制约。中国证券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必须启动和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努力效应,全面推进以效率为核心的市场整体创新,使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全文共分9章,从内容上看,主要研究了以下六个问题:①关于转轨经济条件下新兴证券市场成长的一般理论;②经济转轨进程与证券市场的成长;③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生成与化解;④中国证券市场效率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二、谈国有股减持与重构企业信用结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谈国有股减持与重构企业信用结构(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内涵及范畴界定 |
1.2.1 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 |
1.2.2 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 |
1.2.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1.2.4 绩效及绩效评价 |
1.3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设立 |
2.1.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 |
2.1.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思路及核心指标选取 |
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有投资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2 产业基金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3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3 文献评述 |
2.3.1 已有研究的启示 |
2.3.2 已有研究的不足 |
2.3.3 本文研究方向 |
2.4 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学派资本理论 |
2.4.2 所有制、公有制及产权理论 |
2.4.3 帕森斯结构功能理论 |
3 理论分析 |
3.1 资本运营及资本增值的理论分析 |
3.1.1 资本形态转换:从实物形态资产到价值形态资本 |
3.1.2 资本运营的收益是对产业利润的分割 |
3.1.3 资本加速增值主要依赖资产资本化的价值经营 |
3.2 国有资本运营的理论分析 |
3.2.1 国有资本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形式 |
3.2.2 政府授权专业机构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能 |
3.2.3 着眼社会总资本结构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
3.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的理论分析 |
3.3.1 绩效评价动因: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与受托责任 |
3.3.2 绩效评价目标:国有资本价值增值可持续 |
3.3.3 绩效评价重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和经营 |
3.3.4 绩效评价方法: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
3.4 本章小结 |
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及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现实需求 |
4.1 “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现实问题及其运行效率考察 |
4.1.1 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产业经营职能混杂 |
4.1.2 国有企业依赖资本运营而盲目做大规模扩大产能 |
4.1.3 国有企业忽略产业经营导致创新能力被弱化 |
4.1.4 行政力量主导的国企合并导致国有资本布局不合理 |
4.2 国资管理体制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逻辑 |
4.2.1 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缺位导致资本增值潜力被束缚 |
4.2.2 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而重塑资本增值动力机制 |
4.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职能定位 |
4.3.1 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市场职能 |
4.3.2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政策职能 |
4.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 |
4.4.1 国资管理目标从关注资产规模转向资本价值 |
4.4.2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不适合“两类公司” |
4.4.3 聚焦资本价值重构国有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及思路 |
5.1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层次结构逻辑 |
5.1.1 绩效评价目标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2 绩效评价标准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3 核心评价指标选取依据及价值驱动逻辑 |
5.2 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间设定的三维分类模型 |
5.2.1 三维分类模型的设计思路 |
5.2.2 三维分类模型的维度划分及其内涵 |
5.2.3 三维分类模型量化分级标准探讨 |
5.3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5.3.1 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结合 |
5.3.2 评价周期及中长期绩效评价重点 |
5.3.3 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 |
5.4 本章小结 |
6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及实证分析 |
6.1 绩效评价指标的初步筛选 |
6.1.1 反映国有资本流动性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2 反映国有资本增值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3 反映国有资本防风险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4 其它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6.2 核心评价指标的确立及实证分析 |
6.2.1 核心评价指标确立 |
6.2.2 国有资产资本化率的实证分析 |
6.2.3 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的实证分析 |
6.2.4 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实证分析 |
6.3 实证结果比对分析及结论 |
6.3.1 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比对分析 |
6.3.2 核心评价指标的相关系数矩阵 |
6.3.3 实证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配套措施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及绩效评价配套措施的完善 |
7.2.1 政策建议 |
7.2.2 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完善 |
7.3 研究展望 |
7.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7.3.2 三维分类模型的指标权重与标准值区间设定 |
7.3.3 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优化 |
7.3.4 “管资本”导向下分层分类的国有资本考核体系构建 |
附件1 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相关的政策脉络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评析 |
三、论证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其法律规制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概念及特征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主要类别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经济学分析及其积极作用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经济学分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积极作用 |
第三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可能带来的挑战 |
一、造成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 |
二、危及资本维持原则 |
三、危及股权平等原则 |
四、破坏公平交易秩序 |
第四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的理论回应 |
一、对造成主体混同和逻辑混乱的理论回应 |
二、对危及资本维持原则的理论回应 |
三、对危及股权平等原则的理论回应 |
四、对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的理论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优选方案 |
第一节 国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述评 |
一、“原则允许,例外禁止”模式 |
二、“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模式 |
三、折中立法模式 |
四、不同立法模式的法哲学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的价值诉求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自由价值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公平价值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制的安全价值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优选方案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成因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三、《公司法最新修改决定》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影响 |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立法模式的思路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前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的主要方式及其评析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规制及其评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规制及其评析 |
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数量与价格规制及其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决议程序设置不合理 |
二、疏于债权人保护 |
三、忽视回购风险规制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前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分类设置股份回购决议程序 |
二、确立实质偿债能力规则 |
三、强化回购风险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中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的范畴以及比较法分析 |
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的关联关系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内幕交易的关联关系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的比较法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中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避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事后法律规制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股份的权利状态及其处理机制 |
一、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的股份的权利状态 |
二、我国上市公司合法回购股份的处理机制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效力及其法律责任 |
一、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的范围及其效力认定 |
二、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下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的股东诉讼机制的完善 |
一、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现有股东诉讼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股东诉讼机制立法的比较法分析及其启示 |
三、我国上市公司违法回购股份中股东诉讼机制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类别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进路与创新 |
四、研究对象与说明 |
第一章 类别股的形成基础 |
第一节 类别股的种类界分 |
一、类别股的范畴界定 |
二、类别股的传统归类 |
第二节 类别股的权利性质 |
一、合同法框架下的契约性权利 |
二、公司法视阙下的法定化权利 |
第三节 类别股的归类创新 |
一、子权利的抽象推演 |
二、子权利的实证组合 |
第二章 章程自治或法定主义的类别股立法 |
第一节 类别股立法的契约制度价值 |
一、划定类别股契约自治的边界 |
二、提供类别股合同示范的模板 |
第二节 类别股立法的公司制度价值 |
一、更新资本配置表决权的股权结构理念 |
二、拓展类别股东之间的信义义务关系 |
第三节 类别股立法的路径选择 |
一、英美法系的章程自治式体例 |
二、大陆法系的法定主义式体例 |
三、我国类别股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三章 公众公司的法定类别股制度 |
第一节 公众公司类别股的种类甄选 |
一、上市公司类别股之通用选择 |
二、创新型公司类别股种类筛选 |
三、非上市公众公司类别股供给 |
第二节 公众公司类别股的种类扩展 |
一、控制权领域的类别拓展 |
二、财产权界域的股权延伸 |
第三节 公众公司控制权强化机制的规范 |
一、控制权强化的效益评析 |
二、各国立法例的规范路径 |
三、控制权强化的本土规范 |
四、控制权强化的路径设计 |
第四章 封闭公司的自治类别股制度 |
第一节 封闭公司类别股的种类设置 |
一、模板类别股的创设方式 |
二、从类别借鉴到种类创新 |
第二节 类别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
一、多数与少数股东的利益冲突 |
二、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利益冲突 |
三、类别股东间的冲突处理思路 |
第三节 类别股权内容的解析方法 |
一、严格文义的解释方法 |
二、诚实信用的解释方法 |
三、股权解析的中国路径 |
第五章 类别股东的法律保护 |
第一节 类别股东利益冲突的事前治理 |
一、类别表决制度:决议事项的遴选框定 |
二、合同治理方式:类别股合同解释与条款设计 |
第二节 类别股东利益受损的事后救济 |
一、异议评估权:适用范围与估值确定 |
二、表决权复活:恢复时点的具体设计 |
第三节 信义义务对类别股东的保护 |
一、信义义务之灵活拓展 |
二、董事对类别股东的信义义务 |
三、类别股东之间的信义义务 |
第六章 循序渐进的中国类别股法律制度建构 |
第一节 类别股法律制度的设计思路 |
一、设计理念:股权平等与利益平衡 |
二、设计步骤:立法划界与契约选定 |
第二节 类别股法律制度的规则演进 |
一、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运用 |
二、从法定强制转向灵活自治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类别股法律制度的适用推进 |
一、我国类别股设置的种类扩展 |
二、我国类别股适用的主体扩张 |
三、我国类别股适用的组合实例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法理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系统研究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四、案例研究法 |
第一章 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施行困局与注册制改革误区 |
第一节 股票发行核准制形成的法理逻辑 |
一、地方试点开放股权融资(1984年—1992年) |
二、全国试点政府分配规模(1993年—2000年) |
三、转轨发展宏观调控供给(2001年至今) |
第二节 股票发行核准制施行困局 |
一、股票发行监管“五严”并举 |
二、股票发行监管困局重重 |
第三节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及其误区 |
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方案及其误区 |
二、交易所股票板块改革方案及其误区 |
三、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整体重构方案及其误区 |
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施行困局法理溯源 |
第一节 股票发行监管“政策市”困局法理溯源 |
一、政府越位管制造成股票发行市场体系失衡 |
二、政府错位监管造成股票发行供求矛盾“死结” |
三、政府执法缺位造成股票发行案件查处不力 |
第二节 股票发行监管“圈钱市”困局法理溯源 |
一、政府计划管理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 |
二、政府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
三、政府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
第三节 股票发行监管“投机市”困局法理溯源 |
一、发行人内部约束失灵 |
二、发行人外部约束失灵 |
三、“看门人”专业约束失灵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与境外注册制之比较 |
第一节 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
一、1933年证券法确立的证券发行注册制 |
二、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审核实践 |
三、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最新发展 |
第二节 东亚国家和地区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
一、日本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
二、韩国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
三、香港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
四、台湾证券发行注册制度 |
第三节 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与境外注册制的比较 |
一、法理逻辑比较 |
二、监管方式比较 |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股票发行注册权的法理解析 |
第一节 股票发行注册权的概念、性质与权源 |
一、股票发行注册权的概念厘定 |
二、股票发行注册权的法律性质 |
三、股票发行注册权的权力来源 |
第二节 股票发行注册权的权力边界 |
一、股票发行注册权与公司自治、市场约束的边界 |
二、股票发行注册权与上市审核权的界分 |
三、股票发行注册权的行政边界 |
第三节 股票发行注册权的保障与监督 |
一、股票发行注册权的制度保障 |
二、股票发行注册权的监督机制 |
小结 |
第五章 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方案 |
第一节 构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
一、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价值目标 |
二、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基本原则 |
三、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主要任务 |
四、推进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方略 |
第二节 推进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过渡期措施 |
一、便利资本形成增强包容性 |
二、完善市场约束增强自治性 |
三、优化审核机制增强公信力 |
四、改进监管执法增强权威性 |
第三节 系统构建股票发行注册监管制度体系 |
一、全面重构资本市场体系与注册体制 |
二、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监管转型 |
三、建立健全证券司法制度增强法治保障 |
小结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5)论国有股权行使制度 ——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为研究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原因与研究范围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已有研究的主要情况 |
(二) 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 |
(三) 依然存有争议的问题 |
三、论文内容结构及预期创新 |
(一) 主题及论证思路 |
(二) 预期创新点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有股权行使及其法律关系分析 |
第一节 国有股权的基本属性 |
一、国家所有权的性质 |
二、国有股权的公共权利本质 |
三、国有股权的公私混合法行使特征 |
第二节 国有股权行使产生的经济关系及法律规制 |
一、委托代理关系与国有股权行使 |
二、国有股权行使法律关系重构——基于委托代理论的反思 |
第二章 国有控股权行使的特性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其生存价值 |
一、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界定与特征 |
二、股权多元化条件下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生存价值 |
第二节 国有股权行使的特性分析:规范分析的角度 |
一、国有股权控制的特殊性:源与国有独资公司的比较 |
二、国有股东的超控股东地位:源与一般控股公司的比较 |
第三节 国有股权行使存在的问题:实证分析的角度 |
一、国有股权“过控”——以四川长虹坏帐案和隧道效应为例 |
二、国有股权“失控”——以中航油事件和洞庭水殖MBO 案为例 |
三、小结 |
第三章 国有股权行使的思路及其理论解析 |
第一节 公司治理抑或政府管制:解决“过控”与“失控”的理论路径 |
一、公司治理与政府管制的相关界定及其博弈解析 |
二、为什么是公司治理 |
第二节 国有控股条件下公司治理模式的确定 |
一、他山之石:部分国家的国有企业治理经验 |
二、确定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因素 |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治理模式的确定与架构 |
第三节 公司治理思路下国有股权行使制度的框架 |
一、国有股权行使现行规范及评价 |
二、国有控股权行使制度的框架、目标与原则 |
第四章 国有控股权行使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
第一节 国有股权行使主体的限定因素 |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启发 |
第三节 建立以国有控股公司为核心的国有股权主体制度 |
一、国有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 |
二、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控制特征 |
三、国有股东代表制度 |
四、与主体制度相关联的机构改革思路 |
第四节 健全与国有股权主体相关的其他制度 |
一、改革授权经营制度的建议 |
二、完善国有股东用人机制 |
第五节 国有股权行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
一、国有股东及其代表的权利 |
二、国有股东及其代表的义务 |
第五章 国有控股权行使方式的改进 |
第一节 控股权运用观念和方式的改进 |
第二节 引进“特别股”拓展国有股权行使途径 |
一、黄金股 |
二、优先股 |
第三节 国有股权的信托行使方式 |
一、上海磁悬浮交通项目股权信托计划:来自实证角度的考察 |
二、国有股权信托行使的制度基础及其优势:基于历史角度的考察 |
三、国有股权信托行使方式的架构:以受托人制度为重点 |
第四节 国有股权行使方式改进的相关问题 |
一、国有股权的转让 |
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
三、恶意并购 |
第六章 国有股权行使的评价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 |
第一节 现行国有股权行使评价监督的缺陷及完善思路 |
一、公司外部评价监督 |
二、公司内部监督 |
第二节 国有股东及其代表的控股责任与信托责任分析 |
一、国有股权行使责任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
二、信托责任——以国有资产所有人为权利主体 |
三、控股责任——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中小股东为权利主体 |
第三节 国有股东民事责任的诉讼追究机制 |
一、民事责任诉讼追究的现实困境 |
二、国有股权行使民事责任的公益诉讼探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6)国有股减持实践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综述 |
前言 |
第一章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英国的国有化改革 |
一、英国的国有化浪潮 |
二、英国的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目标和做法 |
三、英国的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效果评价 |
第二节 法国的国有化改革 |
一、法国的国有化运动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 |
第三节 日本的国有化改革 |
一、日本国有企业的状况及特点 |
二、日本国有企业改革 |
三、日本国有企业改革的评价 |
第四节 其他国家的国有化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意大利国有企业改革 |
二、德国国有企业改革 |
三、国外民营化实践对我国国有股减持的启示 |
第五节 我国的国有资产股份化的历史回顾 |
一、过渡型国有股权制度 |
二、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核心的国有产权改革尝试 |
三、以利益调整为核心的国有资产股份化 |
四、以改变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国有资产股份化 |
五、产权明晰的国有资产股份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企业股并入国家股——国家股关系的梳理 |
第一节 企业股概述 |
一、企业股的由来 |
二、企业股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企业股并入国家股 |
一、企业股并入国家股的实践 |
二、企业股并入国家股的原因分析 |
三、企业股并入国家股的法律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股协议转让 |
第一节 国有股概述 |
一、国有股的划分 |
二、国有股权的法律性质分析 |
第二节 国有股转让——协议转让 |
一、国有股转让方式概述 |
二、国有股协议转让相关法规和政策 |
三、国家股协议转让实践 |
四、国有法人股协议转让实践 |
第三节 国有股协议转让实践的法律分析 |
一、恒棱案例的法律分析 |
二、国有股协议转让中的法律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股减持政策 |
第一节 1994年国有股减持首次尝试——陆家嘴回购 |
一、国有股回购概述 |
二、陆家嘴首开国有股回购先河 |
三、其他国有股回购实践 |
四、国有股回购实践的法律分析 |
第二节 发展中的国有股减持实践——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配售试点 |
一、国有股配售概述 |
二、中国嘉陵和黔轮胎的配售减持实践 |
三、国有股配售实践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 |
一、发布背景 |
二、相关的减持实践 |
三、减持政策的法律分析 |
第四节 减持停止与政策收回 |
一、减持停止与政策收回的相关背景 |
二、减持停止与政策收回的法律分析 |
三、减持停止与政策收回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 |
第一节 股权分别设置 |
一、股权分置的形成 |
二、股权分置问题评述 |
第二节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
一、股权分置改革政策出台 |
二、三一重工等首批试点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 |
三、当前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 |
四、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 |
一、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的区别 |
二、股权分置改革是国有股减持的另一种尝试 |
三、国有股问题并非能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完全解决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股减持中的国有控股分析 |
第一节 国有控股概述 |
一、持股权与控股权 |
二、国有控股与公有制 |
三、国有控股公司 |
第二节 减持中的国有控股设计 |
一、减持中国有控股的合理性 |
二、减持中国有控股的思路和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国有股减持制度 |
第一节 总体思路和原则 |
一、总体目标和思路 |
二、减持的总体原则 |
第二节 证券市场诚信的营造 |
一、诚信 |
二、营造诚信市场的必要性 |
三、如何营造减持中的诚信市场 |
第三节 减持中的法律保障 |
一、行政权与立法权 |
二、立法主体 |
三、《国有股份法》的立法设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致谢 |
(7)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证券市场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架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架构安排 |
1.4 本文的创新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框架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动态综述 |
2.1.2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2.1.3 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理论分析 |
2.2.2 制度变迁理论分析 |
2.2.3 风险理论分析 |
2.2.4 风险管理理论分析 |
2.2.5 决策理论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证券市场分析:形成及概况 |
3.1 中国证券市场概述 |
3.1.1 股份制、股票、股票市场:中国证券市场由来 |
3.1.2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中国证券市场新阶段 |
3.1.3 中国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
3.2 证券市场制度变迁 |
3.2.1 世界股票市场产生及制度变迁 |
3.2.2 新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 |
3.2.3 新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特殊性分析 |
3.3 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的阶段论 |
3.3.1 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发展规律 |
3.3.2 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论划分之综述 |
3.3.3 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阶段论划分之我见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证券市场困境根源:制度变迁中的制度缺陷 |
4.1 证券市场制度分析:制度梳理及比较 |
4.1.1 筹资者约束制度 |
4.1.2 投资者约束制度 |
4.1.3 中介者约束制度 |
4.2 证券市场制度分析之:制度缺陷分析 |
4.2.1 证券市场制度缺陷分析:制度缺陷的生成机理 |
4.2.2 股票发行制度缺陷分析:定价制度缺陷及变革追踪 |
4.2.3 证券市场制度缺陷表征:政策市分析 |
小结 |
第五章 证券市场对策研究:风险演进中的风险管理 |
5.1 证券市场风险管理:总体分析 |
5.1.1 中国证券市场主要风险特征 |
5.1.2 中国证券市场主要风险分析 |
5.2 证券市场风险管理:券商风险分析 |
5.2.1 券商风险主要表现 |
5.2.2 券商风险案例分析 |
5.2.3 风险券商处置模式 |
5.3 证券市场风险管理:比较研究(1)总括比较 |
5.3.1 国外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
5.3.2 国外金融机构风险分类及管理实践 |
5.3.3 国内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现状及结论 |
5.3.4 国内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借鉴 |
5.4 证券市场风险管理:比较研究(2)实务比较 |
5.4.1 台湾券商保证金存管经验借鉴 |
5.4.2 目前国内券商保证金存管模式 |
5.5 证券市场风险管理: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实务 |
5.5.1 证券公司风险指标体系构建 |
5.5.2 证券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证券市场对策研究:股权分置改革理论与实务 |
6.1 股权分置历史回顾与分析 |
6.1.1 关键词辨析 |
6.1.2 股权分置的成因、弊端、现状 |
6.2 股票分置改革理论:政策背景与影响分析 |
6.2.1 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背景 |
6.2.2 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意义 |
6.2.3 股权分置改革对相关各方的影响分析 |
6.3 股权分置改革实务:改革概貌 |
6.3.1 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情况 |
6.3.2 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 |
6.4 股权分置改革实务:方案评析 |
6.4.1 第一批试点企业案例分析 |
6.4.2 第二批试点企业案例分析 |
6.4.3 第一批试点与第二批试点方案比较 |
6.5 股权分置改革实务:方案设计 |
6.5.1 对价方式分析及实例 |
6.5.2 测算理论模型与参数选取 |
6.6 股权分置改革实务:一个公司范例(南方航空整体设计方案) |
6.6.1 南方航空股权分置改革的可行性 |
6.6.2 南方航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原则 |
6.6.3 南方航空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前提 |
6.6.4 南方航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底线 |
6.6.5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6.6.6 南方航空股权分置改方案的特殊性 |
6.6.7 基本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无偿送股 |
6.6.8 其他软性支付条件 |
6.6.9 方案对流通股的对价补偿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证券市场对策研究:困境中的对策思考 |
7.1 演化趋势 |
7.1.1 趋势一:股权结构有望得到改善 |
7.1.2 趋势二:公司治理趋于市场化、规范化 |
7.1.3 趋势三:机构投资者治理模式逐渐形成 |
7.1.4 趋势四:上市公司监管面临新挑战 |
7.1.5 趋势五:资源配置功能、价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 |
7.1.6 趋势六:扩容预期悲观、市场风险迟滞 |
7.2 现实困境 |
7.2.1 融资功能的市场定位,带来市场发展阻滞 |
7.2.2 稳定低效的股权结构,造成治理机制缺陷 |
7.2.3 上市公司业绩低下,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
7.2.4 社会诚信缺失,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背离 |
7.2.5 市场规模偏小,投资者结构限制股市发展 |
7.2.6 股市过分投机,换手率高波动性大 |
7.2.7 风险结构失衡,系统性风险凝聚 |
7.3 对策研究 |
7.3.1 完善发行制度,发挥活血功能,尽快恢复新股发行 |
7.3.2 完善退市制度,发挥换血功能,真正实现优胜劣汰 |
7.3.3 完善再融资制度,简化核准程序,严格控制融资规模 |
7.3.4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要素生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7.3.5 完善投资主体结构,规范行为,加快机构投资者发展 |
7.3.6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直面新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 |
7.3.7 完善证券市场环境,注重标本兼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
7.3.8 完善政府角色定位,解除隐性担保,倡导决策科学透明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课题 |
附录: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
附录: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
致谢 |
(8)公司治理结构下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融资方式的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资本结构与融资结构基本概念的异同 |
1.3 研究的意义 |
1.4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现状 |
1.5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及逻辑结构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逻辑结构框架 |
1.6 本论文的主要创新 |
2 西方资本结构理论综述 |
2.1 早期资本结构理论 |
2.1.1 净收益理论 |
2.1.2 净经营收益理论 |
2.1.3 传统理论 |
2.2 经典资本结构理论 |
2.2.1 MM定理 |
2.2.2 考虑公司所得税的 MM定理 |
2.2.3 Miller均衡模型 |
2.2.4 权衡理论 |
2.3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 |
2.3.1 代理理论 |
2.3.2 信号传递理论 |
2.3.3 优序融资理论 |
2.3.4 考虑公司控制权的资本结构理论 |
2.3.5 流动性需求及自由现金流理论 |
2.3.6 以产业组织为基础的资本结构模型 |
2.3.7 机会窗口(Windows of Opportunity)资本结构理论 |
2.4 西方资本结构理论对我国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原则与内容构成的指导意义 |
2.4.1 我国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原则 |
2.4.2 指导意义:西方资本结构理论中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于中国公司的资本结构理论 |
3 我国企业融资的宏观金触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融资格局与经济增长格局的非相称性 |
3.2 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与融资产权制度的关系分析 |
3.3 融资制度低效率的制度性分析 |
3.3.1 融资制度的结构性缺陷 |
3.3.2 融资制度的体制性缺陷 |
3.3.3 融资制度的功能性缺陷 |
3.4 制度创新是中国融资制度优化从而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根本出路 |
4 中、外公司融资方式的比较以及中国公司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的效应分析 |
4.1 中、外公司融资方式的比较 |
4.1.1 优序融资理论与中外企业融资结构考察 |
4.1.2 影响中外企业融资结构不同的因素分析 |
4.1.3 中外企业不同融资结构的效应分析 |
4.2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效应的分析 |
4.2.1 不同融资契约的治理效应分析 |
4.2.2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治理效应的现状分析 |
4.2.3 强化我国上市公司触资结构治理效应的政策建议 |
5 公司治理结构视野下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及其优化 |
5.1 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资本结构的作用机制 |
5.1.1 公司治理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分析 |
5.1.2 企业治理结构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
5.2 公司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与影响 |
5.2.1 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分析 |
5.2.2 资本结构下股份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
5.2.3 资本结构下债务结构与公司治理 |
5.3 不同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下的资本结构与融资模式的选择问题 |
5.3.1 垄断控制型治理结构模式下的资本结构选择 |
5.3.2 内部人控制型治理结构模式下的资本结构选择 |
5.3.3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下股权结构对控制权的影响 |
5.4 影响中国公司资本结构的宏观与微观因素分析 |
5.4.1 宏观因素 |
5.4.2 微观因素 |
5.5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及其优化设计分析 |
5.5.1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 |
5.5.2 优化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几点策略 |
6 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中高资产负债率的机理、成因及其政策启示 |
6.1 关于公司最优负债资本结构及破产临界点的理论模型分析 |
6.1.1 公司负债的一般原理 |
6.1.2 最优负债与破产临界点的模型设置与分析 |
6.1.3 最优负债及破产临界点模型的结论与说明 |
6.2 资本结构、资产交易与公司价值关系分析 |
6.2.1 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分析 |
6.2.2 权衡理论中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
6.3 企业负债经营的国际比较及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变迁 |
6.3.1 企业负债经营的国际比较 |
6.3.2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变迁 |
6.3.3 所有制与融资结构 |
6.4 我国国有公司负债率高的理论分析 |
6.4.1 尚未真正找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其主要原因 |
6.4.2 政府行为方式对中国国有企业高负债资本结构的影响尤其要注意 |
6.4.3 国有企业的控制者或经营者对公司风险的漠不关心或关注不够是国有公司负债率高的另一重要原因 |
6.4.4 国有企业绩效较差,通过留存收益进行内部融资的数量便不可能很大 |
6.4.5 债务软性约束情况下债务对经理约束机制的软化原因 |
6.4.6 经理股权激励机制缺位现状下的融资结构扭曲的原因 |
6.4.7 变异的企业破产程序也是导致国有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的原因 |
6.4.8 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的原因 |
6.5 理论与实证分析的启示及政策建议 |
7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和股利分配行为的分析 |
7.1 国内关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研究现状 |
7.1.1 股权融资偏好研究综述 |
7.1.2 对目前研究的评论 |
7.2 从公司流动性需求看股权融资 |
7.2.1 上市公司基本属于流动性缺乏类公司 |
7.2.2 中国上市公司选择股权融资行为的客观必然性 |
7.2.3 关键问题是如何使股东有监督的激励 |
7.3 关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 |
7.3.1 股利政策与融资决策 |
7.3.2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 |
7.3.3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的进一步分析 |
7.4 分析的结论及包含的政策含义 |
8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路径约束与中国长期债务资本市场的缺陷与完善途径 |
8.1 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杠杆的约束条件 |
8.1.1 金融机构及其服务 |
8.1.2 资本市场的成熟度 |
8.1.3 融资成本 |
8.2 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杠杆均衡及其评价 |
8.2.1 上市公司不优先考虑使用债务融资的原因 |
8.2.2 如何看待债务融资成本与权益融资成本孰高孰低 |
8.2.3 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融资的意义分析 |
8.3 从公司的资本结构视角看长期债务市场的发展 |
8.3.1 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看长期债券市场 |
8.3.2 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角度看长期信贷市场 |
8.3.3 利率市场化的潜在影响 |
8.4 从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角度看股票回购 |
8.4.1 股票回购的财务动机 |
8.4.2 股票回购在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中的运用 |
9 中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整体优化的战略性思考 |
9.1 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整体优化的现实思路 |
9.2 债转股:修正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过渡性举措 |
9.2.1 债转股对国有企业具有正面效应 |
9.2.2 债转股政策的效应具有短期化倾向 |
9.2.3 债转股的实施存在制度上的负面影响 |
9.2.4 债转股存在潜在的政策风险 |
9.3 国有股减持:股权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 |
9.3.1 企业股权结构安排与经营绩效存在相关关系 |
9.3.2 国有股减持方式具有多元选择性 |
9.3.3 国有股减持可采取可转换债券的过渡方式 |
9.3.4 稳步推进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 |
9.3.5 分类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必由之路 |
10 本论文的结论及研究的不足 |
10.1 本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10.2 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功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成果 |
致谢 |
(9)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导论 |
0.1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0.1.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1.2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0.2 论文的主要内容 |
0.3 论文的重点与难点 |
0.4 论文创新之处 |
1 资本结构理论:文献回顾与评论 |
1.1 马克思关于资本结构的论述及评论 |
1.1.1 马克思关于资本结构的论述 |
1.1.2 对马克思的资本结构理论的评论 |
1.2 西方经济学界关于资本结构的论述及评论 |
1.2.1 早期资本结构理论 |
1.2.2 MM定理 |
1.2.3 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 |
1.2.4 对西方资本结构理论的评论 |
1.3 国内学者关于资本结构的论述及评论 |
1.3.1 国内学者关于资本结构的论述 |
1.3.2 对国内资本结构研究的评论 |
2 资本结构的基本理论 |
2.1 资本结构的含义 |
2.2 最优资本结构理论 |
2.2.1 最优资本结构的含义 |
2.2.2 最优资本结构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2.2.3 最优资本结构理论的意义 |
2.3 最优融资次序理论 |
2.3.1 最优融资次序的含义 |
2.3.2 最优融资次序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2.3.3 最优融资次序理论的意义 |
2.4 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 |
2.4.1 经济因素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
2.4.2 非经济因素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
2.5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2.5.1 样本和变量描述 |
2.5.2 相关分析 |
2.5.3 回归分析 |
2.5.4 结论 |
3 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模式与资本结构 |
3.1 资本成本与公司融资决策 |
3.1.1 资本成本的含义 |
3.1.2 资本成本的计算 |
3.1.3 公司融资决策 |
3.2 融资模式与资本结构的比较分析 |
3.2.1 融资模式与资本结构的国际比较 |
3.2.2 融资模式与资本结构的国内比较 |
3.3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制度分析 |
3.3.1 国有控股公司融资结构的制度变迁 |
3.3.2 融资制度缺陷及其对公司再融资能力的影响 |
3.3.3 股权融资偏好的影响分析 |
3.4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模式与资本结构的实证分析 |
3.4.1 样本和变量描述 |
3.4.2 基本数据分析 |
3.4.3 股权融资偏好的原因 |
3.4.4 股权融资偏好的影响 |
4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
4.1 股权结构理论概述 |
4.1.1 国外研究综述 |
4.1.2 国内研究综述 |
4.2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定价机制与股东利益冲突 |
4.2.1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概况 |
4.2.2 股权分置的定价机制 |
4.2.3 股权结构与股东利益冲突 |
4.3 股权流动性抑制与上市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 |
4.3.1 问题的提出 |
4.3.2 简要的文献回顾 |
4.3.3 变量和样本数据选择 |
4.3.4 假设检验 |
4.3.5 相关与回归分析 |
4.3.6 结论与建议 |
5 中国上市公司的债务结构 |
5.1 债务结构的含义 |
5.2 上市公司的债务结构状况与问题 |
5.2.1 上市公司的债务结构状况 |
5.2.2 上市公司的债务结构问题 |
5.3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与问题 |
5.3.1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
5.3.2 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问题 |
5.3.3 建立和完善债券流通市场 |
5.3.4 建立和完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
6 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 |
6.1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的理论概述 |
6.1.1 公司的价值目标 |
6.1.2 关于所有制与公司治理 |
6.1.3 关于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 |
6.2 股权结构、利益相关者博弈与公司治理绩效 |
6.2.1 股东之间的利益博弈与公司绩效 |
6.2.2 股东与经理层的利益博弈与公司绩效 |
6.2.3 公司重组中的利益博弈与公司绩效 |
6.2.4 利益相关者利益失衡的制度缺陷 |
6.2.5 结论与建议 |
6.3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6.3.1 样本和变量描述 |
6.3.2 回归分析 |
6.3.3 结论 |
7 股权分置——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根本问题 |
7.1 股权分置的基本情况 |
7.2 股权分置问题的观点综述 |
7.3 股权分置与交易费用 |
7.3.1 交易费用的含义 |
7.3.2 交易成本模型 |
7.3.3 股权分置的交易费用 |
7.4 有限理性:股权分置形成的原因 |
7.4.1 交易费用、人的行为假定与有限理性 |
7.4.2 有限理性与制度博弈 |
7.4.3 有限理性与股权分置 |
7.5 制度创新:股权分置的根治之道 |
7.5.1 戴维斯和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 |
7.5.2 制度创新的本质 |
7.5.3 制度创新与“股权分置”的治理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声明 |
后记 |
(10)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制度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说明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起点 |
1.3 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难点、不足及主要创新 |
1.6 全文结构安排 |
2 证券市场成长的一般理论 |
2.1 引言 |
2.2 证券市场的成长机制 |
2.2.1 证券市场的成长机制:系统观点 |
2.2.2 内生因素与外生因素 |
2.2.3 内生机制与外生机制 |
2.2.4 证券市场的成长状态 |
2.3 证券市场的成长路径 |
2.3.1 证券市场成长路径 |
2.3.2 证券市场的成长:自增强与路径依赖 |
2.3.3 促进证券市场成长的政策选择:机制协调与路径变迁 |
3 经济转轨与证券市场的成长 |
3.1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
3.1.1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文献综述 |
3.1.2 金融体系中的证券市场 |
3.1.3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
3.2 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特殊功能 |
3.2.1 经济转轨的特征描述 |
3.2.2 转轨经济条件下中国证券市场的派生功能 |
3.3 经济转轨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契合分析 |
3.3.1 引言 |
3.3.2 理论框架:经济主体归位论的基本内涵 |
3.3.3 经济主体归位与秩序重构 |
3.3.4 从经济主体归位视角看中国证券市场的演进 |
3.4 经济转轨与证券市场的发展:背离分析 |
3.4.1 经济约束 |
3.4.2 政治约束 |
3.4.3 制度环境约束 |
4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生成 |
4.1 中国证券市场的总体考察 |
4.1.1 中国证券市场的成长历程 |
4.1.2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描述 |
4.2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经验判断 |
4.2.1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一个经验性判断 |
4.2.2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形成原因:直观分析 |
4.3 渐进民营化与中国证券市场 |
4.3.1 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渐进民营化 |
4.3.2 关于渐进民营化的理论解释 |
4.3.3 渐进民营化:一个博弈模型 |
4.4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内生根源:市场强外生性 |
4.4.1 中国证券市场的强外生性 |
4.4.2 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 |
4.4.3 证券市场的政府干预:一个隐性担保合约 |
4.5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特征分析 |
4.5.1 市场功能的体制性变异 |
4.5.2 制度安排的阶段性特征 |
4.5.3 非市场预期主导特征 |
4.5.4 市场运行的短周期特征 |
5 中国证券市场的价格联动效应 |
5.1 理论背景与文献回顾 |
5.2 研究方案 |
5.2.1 研究设计 |
5.2.2 研究方法 |
5.3 实证研究 |
5.3.1 样本与数据说明 |
5.3.2 实证分析 |
5.4 理论解释 |
5.5 简短的结论 |
6 中国证券市场效率的理论分析 |
6.1 证券市场效率分析的理论回顾 |
6.1.1 关于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 |
6.1.2 证券市场效率分析的理论回顾 |
6.2 转轨经济中新兴证券市场的效率:渐进效率观 |
6.2.1 新兴证券市场的效率问题:渐进效率观 |
6.2.2 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效率的分析框架 |
6.3 证券市场强外生性下的效率损失 |
6.3.1 不完全证券市场的配置效率 |
6.3.2 政府干预下的控制均衡与福利分析 |
6.3.3 不完全证券市场下的企业融资行为 |
7 中国证券市场效率的实证研究 |
7.1 基本分析框架 |
7.2 中国证券市场的内在效率 |
7.3 中国证券市场的外在效率 |
7.3.1 关于“效率市场假说”(EMH) |
7.3.2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检验 |
7.4 中国证券市场的微观效率 |
7.5 中国证券市场的宏观效率 |
7.5.1 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 |
7.5.2 变量选取与样本说明 |
7.5.3 实证分析 |
7.5.4 简短的结论 |
7.6 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记忆效应:非线性效率分析 |
7.6.1 引言 |
7.6.2 文献述评 |
7.6.3 长期记忆效应:数学表述与研究方法 |
7.6.4 实证研究 |
7.6.5 研究结论及进一步的讨论 |
7.7 中国证券市场强外生性下的效率损失:总体评价 |
8 证券市场的对策均衡:一个尝试性的解释 |
8.1 均衡的概念 |
8.2 从一般均衡到对策均衡:范式的转变 |
8.2.1 一般均衡理论 |
8.2.2 证券市场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的局限性 |
8.2.3 从一般均衡到对策均衡:范式的转变 |
8.3 云证券市场的多重均衡模型 |
8.3.1 引言 |
8.3.2 从条件理性出发的一个分析框架 |
8.3.3 证券市场多重均衡动态模型 |
8.3.4 政策含义 |
8.4 对策均衡与中国证券市场的格局演进 |
8.4.1 中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矛盾 |
8.4.2 对策均衡与证券市场的成长 |
8.4.3 中国不完全证券市场的化解 |
9 中国证券市场下一步成长的路径选择 |
9.1 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变迁模式 |
9.1.1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
9.1.2 制度变迁的演化分析 |
9.1.3 制度变迁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
9.1.4 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变迁模式 |
9.2 中国证券市场成长的理论逻辑 |
9.2.1 关于“制度后发”的优势与劣势 |
9.2.2 证券市场成长中的机制协调与路径变迁 |
9.2.3 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成长轨迹:战略步骤 |
9.3 中国证券市场下一步成长的路径选择 |
9.3.1 以效率为核心的市场整体创新 |
9.3.2 中国证券市场加速市场化的策略选择 |
9.4 全文总结 |
9.4.1 主要观点与结论 |
9.4.2 政策含义 |
9.4.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
四、谈国有股减持与重构企业信用结构(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D]. 宋韶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2]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规制研究[D]. 刘辉. 厦门大学, 2019(12)
- [3]类别股法律制度研究[D]. 郭青青.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4]构建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法理逻辑[D]. 吴国舫. 武汉大学, 2015(07)
- [5]论国有股权行使制度 ——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为研究对象[D]. 张培尧.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6]国有股减持实践的法律问题研究[D]. 但飞苇. 四川大学, 2006(03)
- [7]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证券市场困境与对策研究[D]. 王岚. 暨南大学, 2005(06)
- [8]公司治理结构下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融资方式的制度分析[D]. 吴元波. 西北大学, 2005(03)
- [9]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研究[D]. 敬景程. 四川大学, 2005(03)
- [10]转轨经济中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制度变迁[D]. 陈梦根. 东北财经大学, 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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