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管理策略之我见(论文文献综述)
黄子弦[1](2021)在《旧工业建筑转型创意文化产业园节能改造模拟研究 ——以合柴·1972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城市更新步伐不断加快,城市中出现大量闲置的老旧工业建筑占据城市的中心位置,因其历史文化价值等原因不宜对其拆除,因此旧工业建筑改造成为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建筑大空间体量特点比较符合创意文化产业园的空间和功能特性要求,旧工业建筑转型创意文化产业园改造过程中的节能改造设计对降低建筑后续的使用能耗,实现绿色节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旧工业建筑改造的重点内容之一,本文以合柴·1972文创园为例,重点研究旧工业建筑转型创意文化产业园的节能改造。论文结合国内外工业建筑转型改造的现状研究,以合柴·1972文创园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总结合柴·1972文创园中建筑的能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对合柴·1972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实地勘测深度分析,对园区环境、建筑体型体量、内部空间布局、围护结构墙体、门窗及材料等进行单项节能优化设计的理论研究,同时使用PKPM绿建节能软件进行建筑改造前后的能耗模拟,针对性地探寻园区内三种不同类型的典型建筑在节能上的共同点,得出此类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应该放在外墙内保温、建筑遮阳、建筑材料等方面,通过模拟对比分析验证节能设计策略及实际节能效果,为旧工业建筑转型创意文化产业园总结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改造优化组合方案。旧工业建筑转型改造中的绿色节能升级改造具有重要的环保意义,有利于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本文研究内容及研究结论对旧工业建筑的转型节能改造提供理论借鉴,提升旧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的价值。图[24]表[71]参[50]
李怡岫[2](2021)在《我国现代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转写中国庭审公开网中的15个案件为主要研究语料,以法官话语为主要研究对象。我们立足语言学研究,结合法学方面的知识,以求更全面地研究法官话语。法官话语属于庭审话语,通过对语料的观察提取,我们首先分析了法官的机构角色,法官处于法庭权势关系的顶端,是机构权力的直接体现。随着审判阶段的变换,法官扮演的角色也在不断变换,不同的角色会有不同的话语表现,法官的话语表现会体现并加强其权力地位。然后,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话语分析、批评性话语分析为理论基础,我们从指示语、言语行为、礼貌与否三个方面对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的话语权力表现进行了分析,并且结合实例总结了法官控制话语权时所使用的话语策略。最后,我们探讨了法官话语的规范化与司法公正问题,以及法官话语研究可能带来的社会现实影响。
张芳[3](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母超俊[4](2020)在《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民航不断发布了各种节能减排和能源管理政策、办法,很多机场都在不断对能源管理系统和能源管理平台进行探索和建设。伴随着机场旅客和货运吞吐量的快速增长,机场能源管理平台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投入资金越来越多。到目前为止,国内已经有多家机场规划建设或已经建成机场能源管理平台,但是,由于行业内对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方面的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管理研究较少,造成项目在建设中或建成运营后达不到规划中的理想效果,无法实现机场对能耗的综合管理,进而提高机场能效水平,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居于此考虑,对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是极其必要的。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是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门户枢纽国际机场,伴随着客、货运量的增长以及“十三五”期间昆明机场改扩建工程数量增多,机场能源消耗也在增大。昆明机场2017年就开始规划并建成了能源管理平台,然而由于在建设上存在投资大,周期长;内部存在项目管理能力差,风险意识低;在运营管理上存在技术维护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梳理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在建成运营后存在的问题,运用项目风险管理相关理论知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首先,采用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对项目重新进行了风险识别,并得到了项目风险清单。其次,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进行了综合权重和风险等级确定,并进行了风险评估总结。最后,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提出了风险应对措施并设计了可操作性较强的风险监控流程。本文的撰写有助于昆明机场对其他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同时对于其他机场在建设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时开展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
彭颖[5](2020)在《“A之B”标题篇章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个完整的篇章是由标题和篇章内容组合而成,标题对于篇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本文研究“A之B”标题的篇章化,也就是将与“A之B”标题有关的种种语言现象放在“篇章化”的视角下来观察自然语句在成为一个标题语句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偏离现象,研究自然语句在充当标题的时候需要做出哪些变化以适应标题的性质和特点。由于标题与自然语句存在一系列重要的区别,自然语句篇章化为标题存在明显的语用动机,这种语用动机与标题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息息相关。从性质上看,标题具有称名性和话题性。标题作为言语产品的名称,其作用是标明篇章的名称,便于称引,无疑具有称名性,这从标题与篇章内容的关系、标题对时体的选择、标题的语序以及标题的词性等方面可以见得。标题具有称名性的同时,还具有话题性,所谓话题性是指标题的拟定是以篇章的内容为基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题文一致,因此一则好的标题是能够紧扣篇章内容,给读者传递正文相关信息。从特点上看,标题具有简省性、吸引性和庄严性。标题一般形式简洁,使人一看就明其义,作为文章的先导,标题应对读者具有吸引力,另外,标题属于书面语体的极致,这种书面语性质要求标题语言整体上庄重、严谨。自然语句可通过一定的手段篇章化为标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当属“A之B”形式的标题。本文通过对《人民日报》1946年——2017年报纸新闻标题的穷尽性统计,建立了一个包含1701540条标题的语料库,并从中筛选出大量符合要求的“A之B”标题,观察这些标题本文总结出四种“A之B”标题篇章化手段:隐含、移位、标记、插入。所谓“隐含”是指深层语义结构应有某个成分但表层结构缺失的一种现象。通过隐含手段形成的“A之B”标题从形式上看主要有孤立结构、不完全结构、熟语结构以及“A之最”结构,这些“A之B”结构的标题在性质上既体现了称名性也体现了话题性,在对标题特点的表现上,体现了标题的简省性和吸引性。通过“之”改变自然语句中词语的先后位置可构成“A之B”标题,此为移位。根据移位的动因可将移位分为焦点性移位和格式性移位,移位后形成的结构大致可分为“定语+之+心语”式、“前置宾语+之+动词”式、“心语+之+后置定语”式。通过移位这种篇章化手段形成的“A之B”结构增强了标题的称名性,但对标题话题性的体现不够明显,在标题特点上,体现了标题的吸引性和庄严性。语词标记作为篇章化手段之一,是指那些通常只能在标题中使用,且程式化程度较高的语词。语词标记数量众多,它们在词性、结构和使用频率上均有其特点:单从标记本身的词性来看,标题中的语词标记可分为动词性、名词性和数词性三大类;从多音节标记的结构来看,标题中的语词标记主要分为偏正式、述宾式和并列式;从标记用于“之”字标题的频率上看,可将语词标记分为专用型、兼用型和借用型三种。通过标记或者更准确地说语词标记这种篇章化手段形成的“A之B”结构体现了标题的性质——称名性和话题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标题的简省性和吸引性。隐含、移位和标记的篇章化手段都是和插入手段同时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只插入“之”字也能造成“A之B”标题的篇章化。插入文言词语“之”所形成的“A之B”标题根据结构大致分为“主语+之+谓语”“心语+之+补语”“定语+之+心语”三种类型,这三种结构类型体现了标题的称名性,由于插入前后只是结构上的改变,语义变化不大,没有明显地体现话题性,标题特点上,通过插入手段形成的“A之B”结构体现了标题的吸引性和庄严性。
杜俊奇[6](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吴昌晖[7](2019)在《立足高中生言语实践的审辩式思维训练》文中指出语文核心素养的其中两项是语言的构建和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其特性是以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为基础,并且把语言的建构与运用贯穿到思维、文化、审美中去。本论文的研究方向是审辩式思维,并且要立足言语实践进行训练。近几年,国内对于审辩式思维开始着力研究,虽然还未系统地铺开,但也有较多教师开始关注学生的思维品质,并着手研究审辩式思维如何运用到学科教学中。语文教师也开始将审辩式思维运用到阅读和写作中。这也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全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本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于语文课上有意识地去训练学生的审辩式思维,是多方面的需要。同时,交代了研究的内容以及国内外关于这方面研究的不同观点和方向。第二部分主要进行了调查测试和分析。其中有包括言语实践现状的调查,目的是看当下的言语实践课的效果是否真的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思维品质进行测试,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并发现当下缺失审辩式思维的原因。第三部分试图探寻立足言语实践进行审辩式思维训练的途径。语文教师在日常的言语实践课上可用四个方式进行训练。文中阐述了这四个途径的理论和具体开展方式,为语文阅读课和写作课中的审辩式思维训练指明了方向。第四部分则更具体地阐述阅读写作实践中审辩式思维的训练。在理清文本结构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质疑精神。为文学形象的分析,写作思维的激发,论证力度的加强做了具体实践上的研究。第五部分主要是研究的成效和和反思。简单阐述了两年后学生经过有效训练,在立足言语实践中审辩式思维的提升,并在某些方面得以反馈。反思了审辩式思维不应局限在高中语文课堂上,而应该拓展到日常的生活中,这种思维的养成对学生的未来有很大的帮助。
徐悦[8](2019)在《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研究 ——以人教版必修三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开展,高中地理学科提出要培养学生的四大核心素养。区域认知素养作为地理核心素养之一,是学生在地理学科学习中应具备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而微课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它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一种很好的教学或学习手段。就此本文对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开发展开研究,目的是构建一种可行的区域认知素养的培养方式,为地理教师运用微课培养学生区域认知素养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与访谈调查法、实践研究法。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微课和区域认知素养的概念做出了界定,对相关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并对微课培养区域认知素养进行了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其次采用问卷与访谈调查法对高中学生和教师实施了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开发前期调查。接着本文提出了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开发应遵循区域空间性、发展性、思想性、综合性、实践性等六大原则,开发设计出探究型和拓展型两种类型的微课来培养学生的区域认知素养,梳理了两类微课开发的流程与应用方式,并在此基础上以必修三为例探索了可开发的微课内容,开发出相应的微课教学案例。最后设置实验班和对照班开展实践效果检验研究,通过试题测试和访谈学生的方式对教学效果进行了检验和评价。实践结果发现,所开发的微课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培养提升,微课是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培养的一种可行方式。
汪平西[9](2019)在《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综合评价与规划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空间向外扩张的压力持续增加;但在中央政府“18亿亩耕地红线”的刚性要求下,城市空间增长方式必将逐渐从“外延扩张型”转向“内涵增长型”。在此时代背景下,旧城更新将成为未来我国城市空间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举措;相应地,旧居住区更新必然成为这一转型过程中的重要议题。针对以往旧居住区更新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拟将评价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引入到旧居住区更新研究中,搭建了层次化的旧居住区更新综合评价框架;从使用者需求和价值取向的视角,构建了旧居住区更新前和更新后的指标体系与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旧居住区更新的规划路径。首先,本文对我国旧居住区更新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我国旧居住区更新的主要特征、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其次,本文阐述了旧居住区更新综合评价的概念与内涵,并以评价学理论为基础,构建了旧居住区更新的综合评价框架。再次,本文重点研究了旧居住区更新的现状调查与评价、更新使用后评价的指标体系与方法,并分别以南京市秦淮区三个旧居住区和合肥市西园新村为例进行实证研究。最后,以“评价”为基础分别从整体层面、物质空间层面和社会空间层面提出了旧居住区更新的规划路径。本文主要创新点总结如下:(1)本文将评价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引入到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研究中,构建了层次化的旧居住区更新综合评价框架。(2)针对现有旧居住区更新事前、事后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模型分析、模糊评价等量化方法研究旧居住区更新,进而为旧居住区更新前后的问题诊断、更新时序选择、更新策略制定等提供必要的判定依据。(3)本文以“评价”为基础,提出了旧居住区更新的规划路径。全文约21万字,各类图表172幅。
宋澜[10](2018)在《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指数是现代金融的核心,是现代经济的晴雨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信息时代及大数据社会,指数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Consumer Price Index)、沪深300及上海银行间拆解利率Shibor(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无不成为我们衡量物价水平、掌握大盘动向及判断资金成本的重要依据。然而,世人往往忽视指数生成过程中的主观因素及自由裁量,臆以为其是真实、客观、公正的。事实上,即便是基于客观数据而生成的非常“客观”的指数,也难逃被操纵的命运。指数操纵将我们置身于“上帝已死”的困顿中,因为我们曾经信奉的准则被动摇了。这种震撼不仅激发国际社会对现有的指数生成机制进行改革,更促使本文展开以指数为对象的基础性研究。2012年6月26日、27日,美国司法部(DOJ)、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先后公布了各自与巴克莱银行集团的不起诉协议,巴克莱集团承诺缴纳合约4.5亿美元的罚款。1伦敦银行间拆解利率Libor(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操纵丑闻爆发。在调查Libor案时,监管部门截获了大量的数据终端,发现国际汇率市场居然也存在严重的操纵问题。摩根大通、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多家外汇市场做市商因涉嫌对“WM/R汇率”(由World Markets Company和Thomp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联合发布)实施了操纵,被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及瑞士、美国等监管部门以反垄断法为依据进行了处罚。2随后,黄金、3牛奶、4石油、5生物燃料、1天然气及2铝3等市场也都相继发生了指数操纵案件。从国际经验看,以证券指数为代表的、由集合竞价方式产生的场内金融基准尚未发现被严重操纵的迹象。而以Libor及WM/R为例的、由做市商充分参与的、传统意义上的场外金融基准则存在人为左右的可能。改革前的Libor由英国银行家协会(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BBA)管理、由Thomp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计算并发布。改革后的Libor,本质仍然是报价行预测的资金拆借成本。指数WM/R则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货币兑换标准,完全依据抓取的外汇真实交易的数据而编纂。WM/R根据全球的市场参与者在不同时区全天候的交易而设定,但被引用最多的是发生在伦敦时间每天下午4点收盘前30秒与收盘后30秒所有交易的中值。4基准操纵事件披露后,除却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的行政处罚,各类民事、刑事诉讼在过去的6年中也呈井喷式曝发。国际社会的既有判例和基准改革方案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绝佳的素材,更是笔者行文立意的主要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利率及外汇基准操纵不仅在国际银团贷款、利率互换、利率期权期货、浮息票据等借贷市场、衍生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而且因为报价行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所以操纵基准也引发了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更有意思的是,基准操纵应当是很明确的金融行业监管法的问题,如基准操纵是市场操纵的新方式。但在系统梳理英美欧等国、因基准操纵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时,笔者发现美国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纷纷以反垄断法作为请求权的基础、提起反垄断民事赔偿之诉,5而非以证券、期货等监管法规为依据、提起传统的市场操纵反欺诈之诉,这也引发本文对金融基准操纵法律规制路径的思考:第一,规制金融基准操纵到底是一个行业监管法问题、还是反垄断问题,抑或是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问题?第二,如果金融基准操纵确实同时触犯不同的部门法,那么不同执法机构需要如何应对和协调?第三,金融基准操纵中,权益被侵犯的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又该选择何种诉讼类型来获得民事赔偿?第四,金融基准的未来何去何从?我国的相关制度建设又可以有何启示?基于上述问题的引导,本文的研究采用下述思路逐层推进。本文的第一章首先对“金融基准”的概念、分类与性质进行了分析。这是对金融基准展开基础性研究的前提,更是选择相关法律规制路径及改革路径的理论基础。首先,界定金融基准的概念,及与之容易造成混淆的其他概念、如证券指数。综合2016年《欧盟基准条例》(EBR)1、2014年欧盟《金融市场条例》(Mi FIR)2及英国《2012金融服务法案》对benchmark的规定,“基准”是任何费率(rate)、指数(index)或数字(figure),其基于一种或多种资产的价值或价格,通过公式计算或其他方式,周期性地或不间断地向公众免费公开或公众付费可得,可能是评估的、预测的价值,也可能是真实的交易价格。基准的用途主要有三个方面:(1)在借贷合同或其他投资协议中,决定待支付的利息或其他待结清的余额,如Libor;(2)决定资产的价值,如WM/R;(3)衡量投资的表现,如各类证券指数。第一章随后根据基准供给的不同意图,将其划分为公共性基准、商品性基准及混合型基准。由于混合性指数兼具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特征,因而权属关系不清、权责关系不明,且爆发严重操纵丑闻的都集中在第三类混合性指数中。唯有明确基准在作为数据、作为资产、作为价格时的不同意义,才能明晰不同指数的不同运作机理、并预防不同指数所带来的不同风险。最后,本章提出,基准具有数据性,基准与信息、新闻、大数据等概念都有交叉;基准具有财产性,其以知识产权(如数据库)或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救济载体维护基准权利人的利益;基准具有价格性,当基准被合同或产品直接援引,那么基准就不再是某种“参照”,而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交割价格。本文的第二章分析了“金融基准操纵”的行为性质、操纵原因和主体特征。首先,基准操纵超脱了现有“市场操纵”的理论前提,即,操纵者的目标是为了影响整个市场的价格,而手段则是交易足够大量的资产(比如连续交易、相互委托)。操控价格基准可以省去实物的运输和仓储成本,从某种程度上比操控实物价格或基础市场更便捷。同时,基准生成由于有其特殊的数据抓取及信息披露惯例,所以往往欠缺构成“欺诈”所必须的“虚假陈述”和“依赖”。这促使“基准操纵”已成为“市场操纵”最时兴的方式。其次,由于既有的市场操纵的立法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2014年4月,欧盟通过了最新的《市场滥用条例》(MAR),规定“任何传递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要素,或者任何影响基准计算的行为”,都属于“操纵市场”,从而在行业监管法上给予“非欺诈型”的基准操纵以特殊的法律救济。再次,不论是报价驱动型的Libor还是交易驱动型的WM/R,其本质都是做市商制度。因此,本文指出,操纵金融基准的主体是做市商,并在纵览国际上不同时期、不同市场中有关做市商垄断判例的基础上,就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影响及相关对策进行了探讨。本文的第三章讨论了金融基准操纵民事救济的另类途径——反垄断民事赔偿。一方面,广大投资者,诸如利率衍生品合约的持有者,无法以合同关系为依据向基准操纵者索赔。另一方面,相比行业监管法上民事赔付所必须证明的诸多繁柯的要求,反垄断民事赔偿的证明标准要低得多。通说认为,垄断损失是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成本。在Libor案中,法院认为报价行因为操纵Libor而获取的垄断利润,只是财富从消费者向垄断者的转移,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价值损失。这样的分析是非常陈旧与局限的。因为经营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就会对社会资源造成耗费。WM/R操纵事件爆发后,投资者对外汇市场做市商提起的反垄断民事赔偿之诉得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做市商间通过邮件、即时信息等方式的磋商构成了横向价格垄断协议、适用反垄断法上的“本身违法”原则。这不仅是广大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的一次伟大胜利,更新了我们对金融业垄断的认识。该章续而主张应在充分理解金融业反垄断默示豁免原则的基础上、当部门法就同一行为的规制产生竞合,一国的法律应合理分配金融基准反垄断规制权与行业监管权。但同时,因为金融基准是全球性的经济治理问题,在跨国界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择一重处罚的情况下,同时适用、以增加威慑力也是现实之举。至于预防金融基准操纵的制度设计,无非分为两大类,一是惩戒,一是激励。长期以来,金融基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管对象”、不直接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其原因是多重的。比如,无论是BBA英国银行间协会这样的自律组织,还是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金融数据服务商,都不是公权力机关,所以金融基准的供给通常被视为具有充分信息披露的自由市场行为。再如,很多基准的基础交易、如即期外汇交易(Spot FX Trading),其本质上只是契约而不是金融工具——两个市场主体(通常是银行)协议以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并立即交割(通常是两天),其地点、价格、数量之选择也属于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还有,传统的观点认为,规模大、流动性强的市场,单个市场主体操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实证明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金融基准需要给予明确的管理规则。2013年9月欧盟委员会向欧盟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提交了《关于在金融工具及金融合同中使用指数作为基准的监管立法建议》1。《立法建议》中的一项非常重要内容就是对金融工具及金融合同何时应该引用基准、引用何种基准树立“适度”的标注(a“suitability”standard)并就现有金融基准的改革提出了动议。2016年6月,这项《立法建议》经欧盟议会审议通过,《欧盟基准条例》(EU Benchmarks Regulation 2016/1011,EBR)问世,其大多数的条文已于2018年1月1日生效。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的关于基准编制与使用的成文法律。本文第四章的第一节将会结合英国2014年“公平及有效市场审查”(Fair and Effective Markets Review,FEMR)及《欧盟基准条例》,介绍欧盟对基准分类管理、基准来源数据分层使用的经验,并提出基准监管应坚持强制性及谦抑性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其与行业监管法的同等适用,且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并不能对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领域的基准适用。故在本文的第四章的最后一部分会介绍金融基准操纵涉及的个人监禁案例以及其对国际罪犯治外法权“全球关联原则”的突破,并由此对我国的刑事法律提出建议。本文的最后一章考虑金融基准操纵的激励性制度建设。所以,本文意识到,只有通过考察法律执行相关主体的利益,探索激励相容的规则措施,才能激励基准的数据提供者及发布者提供准确、充足的指数供给。如上激励相容的机制包括,在平衡集中交易与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明悉不同主体的权责、强化指数编制者的财产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类保护;引导混合型指数向商品型指数转变,以保证“付费可得”后的产品(也就是指数)公允。同时,本文基于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和穿透式监管的需要,主张央行应享有金融基准规制的剩余立法权,至于行政执法权的分配,应当在行业监管部门间合理设计。最后,金融基准操纵具有“复杂而新型”的事实基础、“广泛而分散”的影响受众(这也是P2P暴雷等金融犯罪案件所共同的特点),从而增加了司法审判的难度。美国MDL审前合并审查程序,只对跨州诉讼相似的事实背景进行统一认定,体现了集合诉讼的灵活之美、对我国提高司法效率有很强的借鉴价值。为了实现对投资者和广大金融消费者有效的司法保障,本文还建议深化行为保全在民商事审判中的运用并不断对法律实施效果进行评测,在金融创新与金融市场的更迭中,保持法律的弹性与实施。市场经济的显着特征是分散的经济决策者根据市场价格自主决定资源的配置及使用各种要素的成本。因此,法律保障人们积极参与价格设定的权利。但操纵金融基准,无论是从维护公共利益还是从保持金融稳健的角度都是法律所无法容忍的。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中国掌握利率市场、外汇及大宗商品市场定价权的契机日益成熟、任务也更加紧迫。研究金融基准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能源管理策略之我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能源管理策略之我见(论文提纲范文)
(1)旧工业建筑转型创意文化产业园节能改造模拟研究 ——以合柴·1972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旧工业建筑与创意文化产业结合受到关注 |
1.1.2 旧工业建筑改造创意文化产业园中节能问题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创意产业与创意文化产业园 |
2.1.2 工业建筑 |
2.1.3 建筑节能改造 |
2.2 节能模拟软件 |
2.2.1 PKPM绿建节能软件简介 |
2.2.2 PKPM绿建节能软件亮点 |
第三章 合肥地区旧工业建筑节能现状调研分析 |
3.1 合肥地区环境特点 |
3.1.1 合肥地区地理区位 |
3.1.2 合肥地区气候特点 |
3.2 合肥地区旧工业建筑改造现状调研 |
3.2.1 合肥地区工业建筑发展进程 |
3.2.2 合肥地区旧工业建筑改造项目分类 |
3.2.3 合肥地区旧工业建筑改造项目实例 |
3.2.4 合肥地区旧工业建筑现状调研总结 |
3.3 合柴·1972 文创园节能现状调研 |
3.3.1 合柴·1972 文创园建筑及能耗特点 |
3.3.2 合柴·1972 文创园调研前期准备 |
3.3.3 合柴·1972 文创园实地调研 |
3.3.4 合柴·1972 文创园调研结果分析 |
3.3.5 合柴·1972 文创园项目调研结果总结 |
第四章 旧工业建筑节能改造理论及策略研究 |
4.1 旧工业建筑节能改造基础理论研究 |
4.1.1 旧工业建筑节能改造的必要性 |
4.1.2 能耗影响因素分类 |
4.1.3 旧工业建筑改造能耗现状 |
4.1.4 旧工业建筑节能改造评价标准与政策 |
4.2 旧工业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研究 |
4.2.1 绿色建筑技术分类 |
4.2.2 绿色建筑技术选用方法 |
4.3 合柴·1972 文创园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
4.3.1 建筑空间节能改造技术 |
4.3.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 |
4.3.3 建筑材料节能改造技术 |
4.3.4 建筑设备节能改造技术 |
第五章 建筑节能改造能耗模拟及优化方案分析 |
5.1 PKPM节能模拟分析 |
5.1.1 常用建筑能耗模拟软件对比 |
5.1.2 PKPM模拟操作流程 |
5.1.3 计算建筑模型建立 |
5.2 合柴·1972 文创园建筑节能改造单项优化策略模拟 |
5.2.1 体型系数节能模拟 |
5.2.2 内部空间组合节能模拟 |
5.2.3 园区绿化节能模拟 |
5.2.4 外墙内保温节能模拟 |
5.2.5 外窗遮阳节能模拟 |
5.2.6 外窗材料节能模拟 |
5.3 合柴·1972 文创园节能改造方案及模拟分析 |
5.3.1 改造前建筑基本信息 |
5.3.2 节能改造组合方案及模拟结果 |
5.3.3 节能改造优化方案总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及读研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2)我国现代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语料来源及转写说明 |
第一章 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角色 |
第一节 话语角色与社会角色 |
一、话语角色 |
二、社会角色 |
第二节 庭审会话的机构性特征 |
一、会话目的的显着性 |
二、会话词语的专业性 |
三、会话话题的确定性与话轮的强控性 |
四、会话参与人员地位的不等性 |
第三节 法官的机构角色 |
一、组织者 |
二、监控者 |
三、仲裁者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话语权表现 |
第一节 话语与权力 |
第二节 指示语及其影响下的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话语权 |
一、指示语 |
二、受指示语影响下的庭审会话中的法官的话语权 |
第三节 言语行为及其影响下的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话语权 |
一、言语行为 |
二、受言语行为影响下的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话语权 |
第四节 礼貌与否及其影响下的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话语权 |
一、礼貌与否 |
二、受礼貌与否影响下的庭审会话中法官的话语权 |
本章小节 |
第三章 庭审会话中法官控制话语权的策略 |
第一节 控制语境 |
第二节 控制提问方式 |
一、封闭式问话 |
二、重复式问话 |
第三节 打断 |
一、阻止偏题 |
二、阻止情感发挥 |
三、阻止重复 |
四、归纳要点 |
本章小节 |
第四章 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的规范化及相关司法实践问题 |
第一节 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的规范化 |
一、法官程序性话语的规范化 |
二、法官实体性话语的规范化 |
第二节 庭审会话中规范法官话语使用,促进司法公正 |
一、加强控辩双方对抗性和法官中立性 |
二、法官注重庭审策略,促进司法公正 |
第三节 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及社会现实影响 |
一、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启示 |
二、对我国社会现实的影响 |
本章小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项目风险理论概述 |
2.1 项目风险管理 |
2.1.1 项目风险管理概念 |
2.1.2 项目风险识别 |
2.1.3 项目风险分析 |
2.2 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 |
2.2.1 机场建设项目风险 |
2.2.2 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 |
第三章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概况 |
3.1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介绍 |
3.1.1 昆明机场介绍 |
3.1.2 项目背景 |
3.1.3 项目概况 |
3.1.4 项目组成 |
3.2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
3.2.1 项目风险管理情况 |
3.2.2 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的风险的重新识别与评估 |
4.1 项目风险识别 |
4.1.1 项目风险识别的含义 |
4.1.2 项目风险识别的原则 |
4.1.3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的识别方法 |
4.1.4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识别结果 |
4.1.5 识别结果分析与小结 |
4.2 项目风险评估 |
4.2.1 风险评估方法选择与模型建立 |
4.2.2 基于AHP的风险权重确定 |
4.2.3 风险模糊评价 |
4.2.4 风险评估结果分析与小结 |
第五章 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应对及监控 |
5.1 项目风险应对 |
5.1.1 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的原则 |
5.1.2 风险应对措施 |
5.2 项目的风险监控 |
5.2.1 风险管理的意识培养 |
5.2.2 风险监控的方法及流程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和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A之B”标题篇章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综述 |
1.2.1 标题研究 |
1.2.2 “之”字研究 |
1.2.3 总结 |
1.3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6 语料来源 |
第二章 标题的性质、特点和篇章化 |
2.1 标题的性质 |
2.1.1 称名性 |
2.1.2 话题性 |
2.2 标题的特点 |
2.2.1 简省性 |
2.2.2 吸引性 |
2.2.3 庄严性 |
2.3 标题的篇章化 |
2.3.1 标题和自然语句的差异 |
2.3.2 “A之B”标题篇章化的动因 |
2.3.3 “A之B”标题篇章化的手段 |
第三章 从篇章化隐含手段看“A之B”标题的使用 |
3.1 隐含的概念 |
3.2 隐含在标题中的表现 |
3.2.1 孤立结构的隐含 |
3.2.2 不完全结构的隐含 |
3.2.3 熟语结构的隐含 |
3.2.4 “A之最”结构的隐含 |
3.3 隐含对标题性质和特点的体现 |
3.3.1 隐含对标题性质的体现 |
3.3.2 隐含对标题特点的体现 |
第四章 从篇章化移位手段看“A之B”标题的使用 |
4.1 移位在标题中的表现 |
4.1.1 因素 |
4.1.2 结构 |
4.2 移位对标题性质和特点的体现 |
4.2.1 移位对标题性质的体现 |
4.2.2 移位对标题特点的体现 |
第五章 从篇章化标记手段看“A之B”标题的使用 |
5.1 标记在标题中的表现 |
5.1.1 标记的特性与作用 |
5.1.2 标记的分类 |
5.2 标记对标题性质和特点的体现 |
5.2.1 标记对标题性质的体现 |
5.2.2 标记对标题特点的体现 |
第六章 从篇章化插入手段看“A之B”标题的使用 |
6.1 插入在标题中的表现 |
6.1.1 主语+之+谓语 |
6.1.2 定语+之+心语 |
6.1.3 述语+之+补语 |
6.2 插入对标题性质和特点的体现 |
6.2.1 插入对标题性质的体现 |
6.2.2 插入对标题特点的体现 |
第七章 结语 |
7.1 本课题工作的总结 |
7.2 本课题工作的不足 |
7.3 进一步的研究计划 |
附录一 |
附录二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致谢 |
(6)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7)立足高中生言语实践的审辩式思维训练(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研究现状概况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 |
1.3 研究的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概念界定及相关研究综述 |
1.4.1 概念界定 |
1.4.2 审辩式思维的研究现状 |
1.4.3 语文教学中审辩式思维培养的研究现状 |
2 高中言语实践现状调查及审辩式思维测试 |
2.1 言语实践现状调查 |
2.1.1 调查目的确立和对象的选择 |
2.1.2 研究资料的回收与分析 |
2.2 审辩式思维测试 |
2.2.1 审辩式思维测试的准备 |
2.2.2 测试数据的回收与问题分析 |
3 立足言语实践进行审辩式思维训练的途径 |
3.1 学会质疑,以推理形式进行审辩式思维训练 |
3.2 找准对象,以比较方式进行审辩式思维训练 |
3.3 突破定势,以逆向思维进行审辩式思维训练 |
3.4 去伪存真,以收敛模式进行审辩式思维训练 |
4 阅读写作实践中审辩式思维的训练 |
4.1 在阅读教学中对学生审辩式思维的具体训练 |
4.1.1 厘清文本阅读结构的审辩式思维训练 |
4.1.2 通过独立阅读培养学生的质疑精神 |
4.1.3 对文学形象的理解和理性升华 |
4.2 在写作教学中对审辩式思维的具体训练 |
4.2.1 厘清不同写作文体的审辩式思维训练 |
4.2.2 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力 |
4.2.3 加强论证思维的力度 |
5 成效和反思 |
5.1 高中言语实践中审辩式思维训练的成效 |
5.2 对言语实践中审辩式思维训练的反思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言语实践现状调查 |
附录B 高中生审辩式思维测试 |
附录C 训练审辩式思维作文实践课《“捐”还是“不捐”》教学设计 |
附录D 依理质疑而不倦《网红之我见》教学设计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8)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研究 ——以人教版必修三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区域认知素养的重要性 |
二、微课在地理教学中的功能 |
三、微课在地理教学领域的开发应用及其发展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拓宽区域认知素养的培养方式 |
二、深化微课在地理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
三、促进学生地理核心素养的培养 |
第三节 研究现状 |
一、微课相关研究 |
二、区域认知相关研究 |
三、培养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研究现状 |
四、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区域认知素养 |
二、微课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建构主义理论 |
二、掌握学习理论 |
三、试听教育理论 |
第三章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开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深化信息技术应用的要求 |
第二节 学生区域视角开拓性的需求 |
第三节 学生区域认知素养培养的学习目标精准化把握的需求 |
第四节 区域认知素养长期培养的需要 |
第四章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开发现状调查 |
第一节 现状调查设计与实施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内容与手段 |
三、调查对象与实施 |
第二节 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
一、教师调查结果分析 |
二、学生调查结果分析 |
第五章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 |
第一节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原则 |
一、区域空间性原则 |
二、区域发展性原则 |
三、区域思想性原则 |
四、目标指向性原则 |
五、区域综合性原则 |
六、区域实践性原则 |
第二节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内容研究 |
一、地理微课的一般开发流程 |
二、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类型 |
三、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应用方式 |
四、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教学内容特征 |
五、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内容开发 |
第三节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开发案例设计 |
一、探究型微课案例 |
二、拓展型微课案例 |
第六章 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微课实践效果检验研究 |
第一节 实践对象与内容 |
第二节 实践结果分析 |
一、试题检测分析 |
二、学生访谈分析 |
三、成效与不足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综合评价与规划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1.3 概念界定 |
0.2 国内外旧城更新研究述评 |
0.2.1 样本选取与样本描述 |
0.2.2 国内旧城更新研究进展 |
0.2.3 国外旧城更新研究进展 |
0.2.4 国内外旧城更新研究反思 |
0.2.5 国内外研究总结 |
0.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0.3.1 研究目标 |
0.3.2 研究内容 |
0.4 研究方法与框架 |
0.4.1 研究方法 |
0.4.2 研究框架 |
第一章 中国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现状与问题 |
1.1 我国旧居住区更新的发展历程 |
1.1.1 计划经济时期的旧居住区更新(1949~1978 年) |
1.1.2 改革开放初期的旧居住区更新(1978~1998 年) |
1.1.3 市场经济时期的旧居住区更新(1998~2010 年) |
1.1.4 旧居住区更新的价值转向(2010 年以后) |
1.2 我国旧居住区更新的主要特征 |
1.2.1 更新趋于全面、综合、整体、系统、可持续发展 |
1.2.2 更新目标受经济因素影响,强调社会效益的发挥 |
1.2.3 更新方式因更新主体不同而存在差异 |
1.2.4 更新参与体现为多方利益的博弈 |
1.3 我国旧居住区更新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矛盾 |
1.3.1 鉴于开发商、政府和居民三个利益群体的矛盾 |
1.3.2 出于传统与现代认知的冲突 |
1.3.3 基于大规模拆迁与小范围更替方式的纠结 |
1.4 我国旧居住区更新产生问题的原因 |
1.4.1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健全 |
1.4.2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缺失 |
1.4.3 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方法滞后 |
1.4.4 城市更新决策机制的不完善 |
1.4.5 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健全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旧居住区更新相关理论基础 |
2.1 更新的动因:对社会、经济、政治因素变化的分析 |
2.1.1 需求理论:对社会因素变化的分析 |
2.1.2 租隙理论:对经济因素变化的分析 |
2.1.3 新自由主义政策论:对政治因素变化的分析 |
2.2 更新的目标:人类对可持续住区的追求 |
2.2.1 居住环境的可持续性内涵辨析 |
2.2.2 人与环境和谐共生居住模式的提出 |
2.3 更新的评判标准:对旧居住区更新的衡量 |
2.3.1 国外旧居住区更新的评判标准 |
2.3.2 国内旧居住区更新的评判标准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评价理论与体系构建 |
3.1 评价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
3.1.1 概念阐述:评价、综合评价与评价体系 |
3.1.2 评价流程:评价的基本流程与步骤 |
3.1.3 评价方法:相关综合评价方法汇总 |
3.1.4 评价主体:居民、政府、规划师、市场 |
3.2 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的内容与意义 |
3.2.1 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的内涵 |
3.2.2 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的内容 |
3.2.3 实施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的意义 |
3.3 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的技术方法 |
3.3.1 访谈 |
3.3.2 实地观察 |
3.3.3 问卷调查 |
3.3.4 文献研究 |
3.3.5 认知地图 |
3.3.6 数据分析 |
3.4 体系建构:旧居住区更新的综合评价体系 |
3.4.1 评价程序:旧居住区更新评价的流程分解 |
3.4.2 评价标准:制定原则、制定依据与相关参照标准 |
3.4.3 指标体系:设置原则、构建过程与体系建构 |
3.4.4 权重设置:权值评价与层次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现状调查与评价 |
4.1 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
4.1.1 概念阐述:现状调查的内涵 |
4.1.2 理论基础: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引入 |
4.1.3 流程架构:现状调查与评价的流程整合 |
4.2 体系构建:旧居住区更新现状综合评价体系 |
4.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与思路 |
4.2.2 旧居住区现状评价的主要因素 |
4.2.3 现状调查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4.3 权重设置: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
4.3.1 权重方法的选择 |
4.3.2 层次分析法计算流程 |
4.4 模型建构:旧居住区更新现状评价模型 |
4.5 实证研究:以南京市秦淮区旧居住区现状调查与评价为例 |
4.5.1 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选择 |
4.5.2 调查问卷与数据采集 |
4.5.3 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
4.5.4 现状综合评价及其结果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市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 |
5.1 使用后评价(POE)概念解析 |
5.1.1 使用后评价的内涵与特征 |
5.1.2 使用后评价的类型与层次 |
5.1.3 使用后评价的功能与意义 |
5.1.4 使用后评价在旧居住区更新中的意义 |
5.2 使用后评价在旧居住区更新中的应用 |
5.2.1 概念解析: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内涵 |
5.2.2 流程解析: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流程 |
5.3 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3.1 文献回顾 |
5.3.2 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指标体系 |
5.3.3 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指标体系特征 |
5.4 旧居住区更新使用后评价标准与量化方法 |
5.4.1 评价标准的确定 |
5.4.2 层次分析法与权重设置 |
5.4.3 模糊综合评价的原理与方法 |
5.5 实证研究:以合肥市西园新村更新使用后评价为例 |
5.5.1 西园新村概况 |
5.5.2 研究设计 |
5.5.3 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
5.5.4 指标权重计算 |
5.5.5 模糊综合评价 |
5.5.6 问题分析与总结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规划路径 |
6.1 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总体思路 |
6.1.1 确定合理的更新单元 |
6.1.2 正确处理旧居住区建筑实体的存留 |
6.1.3 保持旧居住区空间的异质性 |
6.2 物质空间更新规划路径 |
6.2.1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
6.2.2 旧居住区功能优化 |
6.2.3 道路系统组织架构 |
6.2.4 公共空间重构 |
6.3 社会空间更新规划路径 |
6.3.1 居住区同质与异质的理性思辨 |
6.3.2 居住区人口构成及其空间分布相关研究 |
6.3.3 有机混合的空间模式分析和模型建构 |
6.3.4 混合住区人口构成及空间分布调整策略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本文创新点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后记 |
(10)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国际背景 |
二、选题的中国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金融基准的概念、分类与性质 |
第一节 基准的概念及操纵的范畴 |
一、基准与指数的关联 |
二、金融基准、证券指数与基准操纵的概念厘清 |
第二节 基准的分类 |
一、以供给意图划分,可以分为公共性、商品性及混合性基准 |
二、以编纂数据的来源划分,指数的生成机制可分为做市制度与竞价制度 |
三、以生成指数的场所划分,可分为场内市场指数与场外指数 |
第三节 基准的性质 |
一、基准是一种信息,部分基准属于大数据 |
二、基准是一种资产 |
三、基准是一种价格 |
第二章 金融基准操纵的原因、主体与行为 |
第一节 催生金融基准操纵的制度根源 |
一、激发操纵的内生动力:正外部性、合同硬关联性 |
二、产生垄断的前提条件:市场参与者具有横向竞争关系 |
三、促使操纵的根本原因:信息偏在、大银行具有细分市场的支配地位 |
四、自律监管者“监守自盗”、政府监管亦有利益冲突之嫌 |
第二节 操纵金融基准的主体是做市商 |
一、做市商是生成金融基准的重要机制 |
二、做市商带有“价格操纵”的制度胎记 |
第三节 金融基准操纵是新型的市场操纵行为 |
一、影响价格基准从市场操纵的“结果”晋级为“直接手段” |
二、来源数据的“可选择性”使操纵基准不以“欺诈”为要件 |
三、以价格形成再论市场操纵的本质 |
第四节 金融市场监管法对基准操纵的适用及发展 |
一、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00》难以适用 |
二、欧盟《市场滥用条例2014》新增对基准操纵的特别规定 |
三、美国CFTC《反操纵实施细则》对基准操纵的处罚及市场监管法的发展 |
第三章 金融基准操纵的部门法规制竞合 |
第一节 反垄断法规制的现实需求 |
一、依据民事合同关系、难以认定合同项下的缔约过失责任 |
二、依据金融行业监管法的反欺诈条款、取得部分胜利 |
三、行业监管法与反垄断法在民事赔偿要件上的比较 |
第二节 金融基准操纵的反垄断案例及分析 |
一、Libor反垄断案因缺乏“垄断损害”遭到驳回 |
二、欧盟委员会认定报价行有违欧盟反垄断规则 |
三、汇率基准FX案:证实横向价格协议与垄断损害的存在 |
四、金融基准操纵民事赔偿的认定标准 |
第三节 建立行业监管法与反垄断执法共同适用的协调机制 |
一、金融指数操纵应当受到中国反垄断法的调整 |
二、建立执法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价格共谋”的禁止竞合 |
三、建立协调机制的可能性:一致的理念与目标 |
第四节 协调机制的理论基础:再议金融反垄断最小豁免规则 |
一、资本形成与自由竞争的两难:以瑞银第一波士顿案为视角 |
二、金融垄断最小豁免的适用范围与操作路径 |
第四章 金融基准的监管及操纵的惩罚性规制 |
第一节 监管的强制性:明确基准为监管对象 |
一、树立监管标准、采纳IOSCO基准原则 |
二、增强一级市场管理、英国推进“公平及有效市场审查” |
第二节 监管的谦抑性:分层管理之欧盟经验 |
一、金融基准监管的除外情形与豁免特征 |
二、关键基准、重要基准与非重要基准的三分法 |
第三节 基准来源数据的现行规则及展望 |
一、数据抓取规则的层级化管理:交易数据优先、报价数据劣后 |
二、数据规则的建议1:强制数据披露及报告措施、数据换准入 |
三、数据规则的建议2:运用大数据思维、以全样本取代抽样 |
第四节 金融基准操纵的刑事法律追究 |
一、金融基准操纵重释全球刑事犯罪的“最小关联原则” |
二、金融基准操纵对我国刑法182 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补充 |
三、从部门法平等适用的角度看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构建 |
第五章 金融基准的改革及操纵的激励性规制 |
第一节 促进混合性指数向商品性指数的转化 |
一、金融指数逐渐从公共物品向竞争性的私人物品转化 |
二、推广付费可得、保障基准的供给与公允 |
三、设计恰当的监管激励、拓展基准的运用场景 |
第二节 明确基准链条中各方主体的权责 |
一、监管框架下适格的监管机构及“专业守门人”的权责 |
二、明确基准编制者对基准公允的绝对责任 |
三、保证基准编制者对基准使用的相对利益:集中交易与充分竞争的权衡 |
四、明确竞争性做市商协作与共谋的边界、法与非法的行为原则 |
五、以先进的交易系统保障弱势市场主体的公平交易权 |
第三节 实现金融基准剩余立法权及执法权的相互制衡 |
一、央行享有金融基准的剩余立法权 |
二、以金融垄断最小豁免规则分配金融监管及反垄断执法权 |
三、完善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 |
四、保持法律弹性,关注实施评测 |
第四节 灵活的统一审判保障有效的司法实施 |
一、In re LIBOR案适用美国跨州诉讼审前合并审查程序(MDL) |
二、MDL程序对我国合并诉讼制度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能源管理策略之我见(论文参考文献)
- [1]旧工业建筑转型创意文化产业园节能改造模拟研究 ——以合柴·1972为例[D]. 黄子弦. 安徽建筑大学, 2021(08)
- [2]我国现代庭审会话中法官话语研究[D]. 李怡岫.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3]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4]昆明机场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 母超俊. 云南大学, 2020(08)
- [5]“A之B”标题篇章化研究[D]. 彭颖.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6]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7]立足高中生言语实践的审辩式思维训练[D]. 吴昌晖. 宁波大学, 2019(06)
- [8]培养高中生区域认知素养的地理微课开发研究 ——以人教版必修三为例[D]. 徐悦.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9]城市旧居住区更新的综合评价与规划路径研究[D]. 汪平西. 东南大学, 2019(05)
- [10]金融基准操纵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宋澜.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