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朝前期皇帝的功与过(论文文献综述)
李新宇[1](2021)在《清代打牲乌拉官营采捕研究》文中认为清代打牲乌拉官营采捕,是运用采集、捕捞、狩猎、刨挖等方式,获取所需山珍、水产、飞禽走兽以及中药补品等地方土产的打牲活动,是清朝入关前特有采集经济的延续。渔猎采集是女真人的传统生产方式,建州女真崛起初,借助捕牲获取“参貂之利”。后金国成立后,打牲采捕并未停止,努尔哈赤创立八旗制度,将每年采捕所获牲物“八家均分”。皇太极继位后继续扩大捕牲规模,于乌拉地面“拨户编旗”专职打牲。每年采捕季节,亲率各旗王公贝勒赴乌拉渔猎捕牲,并将部分采捕权收揽于中央,王公贝勒不能随意打牲。清朝定鼎中原以后,在乌拉设立官营采捕衙门——打牲乌拉,取消下五旗王公贝勒的私捕,打牲由此纳为官营。顺治朝以后,皇帝独掌上三旗,形成对下五旗王公的绝对优势。打牲乌拉牲丁亦有上三旗和下五旗之别,上三旗牲丁纳于内务府,下五旗牲丁纳于王、贝勒、贝子府。凡牲丁三十编一珠轩,置正副珠轩达各一人,统由打牲乌拉总管管辖。乌拉为清朝皇室岁捕东珠、蜂蜜、松子和鱼鲜等珍贵特产,将采捕区域圈为禁地不许他人染指。打牲采捕是清朝皇权高度集中的体现,打牲贡品亦成为满洲统治者保留民族记忆的载体。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绪论介绍选题目的和研究价值、基本史料和学术史。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清代东北采捕的缘起。打牲采捕是世居东北的女真人依托地利而形成的传统生产活动,也是女真各部与中原王朝互市的主要商品。努尔哈赤控制建州女真,以打牲采捕方物互市于明,大获其利。后金国建立后,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都十分重视采捕活动,各旗皆设有打牲珠轩,为本旗王、贝勒打牲纳贡。第二章考察专司采捕的打牲乌拉衙署。打牲乌拉衙署设于乌拉国旧地,是清廷设立的官营采捕机构,统辖采捕及屯庄之事。初设时,全衙门仅有总管、翼领和数百牲丁。以后不断扩充,至嘉庆朝,除打牲总管和左右翼领外,设委署翼领四人,其中二人掌采珠、松子和蜂蜜,另二人专司贡鱼;骁骑校七人,委署骁骑校四人,其中八人掌东珠、松子、蜂蜜,二人司捕鱼,一人负责屯庄粮务。此外还有章京、领催等官直接管理牲丁采捕。最初,乌拉衙门仅有打牲丁400余名,康熙朝末年,增至2000余名。随着清廷对东北特产需求的增加,打牲衙门职官的扩充,总管也升至正三品。乌拉总管一职从设衙之初至乾隆初年始终由迈图家族世袭。随着乾隆十五年(1750)第六任总管绥哈纳被革职,迈图家族世职总管的伟业颓然萎落。世职总管由此终结,打牲贡差被纳入吉林将军管辖。第三章探讨采捕的主体——打牲丁的来源。女真各部都有渔猎采捕的传统,乌拉部覆灭后,旧部编入八旗满洲,少部混编于各旗分佐领。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派迈图率领族人和各旗佐领下原乌拉降众拨归乌拉旧地,任噶善达,统领一切打牲事务。这批拨户编旗壮丁就成为打牲衙门牲丁的最初来源。顺治朝以后,随着皇权集中,打牲采捕权渐次收揽于中央,清廷将下五旗王公所属牲丁悉数拨迁乌拉,并与上三旗牲丁合建为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康熙帝亲政后,国家逐步一统,对东北贡品的需求愈益增多,打牲之役日趋繁重,打牲丁口数目剧增。这其中既有乌拉原有打牲户的繁衍生息,也有清廷为扩大捕牲规模而由内务府调拨至乌拉的牲丁。康熙朝打牲丁口的激增又与内务府向乌拉发遣罪犯之措施相关。早在顺治朝,已有罪犯发遣乌拉打牲的零星记载。康熙初年,内府旗人罹罪后多发往乌拉当差。平定“三藩之乱”后,清廷将众多“罪藩”眷属、亲信、奴仆发遣乌拉,并构成这一时期牲丁的重要来源。第四章概括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官营采捕的主要对象。清初,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每年官采的贡品种类繁多,包含遍布东北各地的动植物特产。后将貂皮、人参等差从每年官采活动中裁撤。有清一代,打牲乌拉衙门不间断贡送的特产只有东珠、鱼鲜、松子和蜂蜜四宗。其中东珠以其特殊的政治标识意义,而为历代皇帝所重视。为满足皇室的奢侈靡费,牲丁们奔走于东北各处贡山、贡河之间竭力采捕。清廷为鼓励牲丁采捕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沿途设卡伦、立碑、颁布法令,禁止旗、民私自盗采,希图对各项特产永久占有。第五章官营采捕业的衰落。以东珠采捕和鱼贡采捕为例,说明采捕打牲的衰落与自然资源经过多年过度采捕之后的枯竭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捕牲贡差的衰落,与清中后期东北涌入大量关内移民开垦荒地、边境俄人势力渗入也有一定关联。最重要的是,采捕打牲是皇室经济的一部分,清朝国力衰退后,财政上再也无法提供大量经济支持。采捕的衰退导致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地位降低,打牲事务统归吉林将军节制,乌拉衙门失去了清初的独立地位。清末,乌拉牲丁被连年抽调随清廷四处征剿,许多牲丁战死沙场;大批壮丁披甲出征,导致有经验的牲丁大量流失,说明其衰退的必然性。结语部分,在概括全文基础上,总结清代官营采捕的特点。采捕业的兴衰决定了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兴衰,而后者的兴衰又是清朝兴衰的一面镜子。不妨说,清代东北官营采捕的命运始终与清王朝的命运息息相关。
刘波[2](2021)在《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文中研究表明百年来,中外学界对朝鲜国家机构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学界前贤考察议政府和备边司等机关的职能与沿革运作,又阐述朝鲜政治体制与中国典制之间存在关联,但并未从整体上考察这些机构的组织方式和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且选择的对象仅局限在各职事机关。此外,研究者往往将朝鲜国家机关的研究局限在政治制度史框架内,未曾放置于更宏大的明清时代中朝政治秩序结构内进行探讨。本文旨在梳理朝鲜政治组织架构和权力支配结构的总体面貌,并以“藩封体制”视角审视中朝政治秩序对朝鲜国家机构建置和权力运行产生的影响。学界通常以“华夷秩序”“朝贡关系”“朝贡体制”“朝贡贸易关系”或“朝贡贸易体制”等作为诠释明清时代对外交往性质的基本概念,这些概念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明清中国与朝鲜关系的不同侧面,固然有其学术价值,然惜在过分强调的是明清中朝关系框架下的行为活动,既未指明朝贡行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也未界定朝贡主体的范围界限,因而使用模糊的或统摄性的概念去考察中朝关系的基本属性时,反而会冲淡所得结论的严谨性,甚至会将明清中国与日本的关系混为一谈。鉴于“朝贡关系”“朝贡贸易关系”等概念削弱了明清中国和朝鲜王朝关系性质的独特性,故本文提出和采用藩封体制概念。本文认为,明清中国与朝鲜通过政治和军事活动确立了君臣名分,二者共同构筑了较为稳定的带有权力秩序性质的藩封体制。在此种政治体制框架下,朝鲜遵循以明清中国为权威中心的政治秩序,有藩屏天子和事大中国之任,而明清中国视朝鲜为藩属国,积极履行“字小”和怀柔远人之责。本文运用藩封体制视角对朝鲜国家机构进行系统考察后,认为朝鲜不在明清中国管辖的行政范围内,可以“自为声教”,其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与运作却深受藩封体制下“上国”典制文化的影响,权力结构间也渗透着藩封体制的政治秩序。朝鲜国王的统治名义主要通过明清皇帝颁赐王爵、赐金印、赐舆服和赐谥号等途径获取,其又充分利用在藩封体制攫取的名分,以诸侯名义确立多项礼制法规,由此确立域内的统治合法性。王储权力与王权强弱紧密相关,国王通过请求明清皇帝册封王储爵位、自行制定和颁布王储的礼仪制度等方式,确立王储在藩封体制权力秩序中的礼制名分,以提高和强化王储在境内的权威。国王和王储以下的诸司百官并不受爵于明清皇帝,国家庶务和官员任免自理,这使得朝鲜政治制度建设和运作具有较高的自主性,但诸司百官的设置与权力运作保持本国“土俗”特征之余,作为国王的“陪臣”,也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朝鲜政务统领机关经历了都评议使司—议政府—备边司的转变。都评议使司被改置成议政府,是李芳远在藩封体制恢复后,为进一步伸张王权,仿照明朝废黜宰相之法对国政运营格局进行改制的结果。16世纪中叶,明朝和朝鲜同时陷入“南倭北虏”困境。在藩封体制边疆危机背景下,议政府署理和审议国政形同虚设,而备边司作为临时统筹边地军务的机关崛起,并最终在“壬辰倭乱”后确立统领国政之权。朝鲜中央政务执行机关围绕“六曹”展开,即“六曹”及分率的各属司具体执行庶务,承政院等阙内机关协助国王掌控和调整“六曹”施政,监察和谏诤机关纠察“六曹”政务过失,军政分离的军事机关独立于“六曹”之外,宗亲府等机关优礼宗亲勋贵,汉城府专管王京事务。“壬辰倭乱”后添设“六曹”行政体系之外收支“大同法”米谷的宣惠厅等机关,但目的是解决此前六曹分理政事时权力运行不畅和效率低下的困境。以上机关的总体布局,是太宗至成宗时期君主加强集权的产物,同时也是朝鲜认同和效仿明朝制度,进而改造国初承袭高丽旧制的结果。朱元璋赐朝鲜国号,郑道传等人把明朝与朝鲜比作成周与箕子,这造就了朝鲜君臣模仿周代六官和明代六部之制编纂国家政典,并按“六典”体例运营国政的政治思维。朝鲜地方政务分理机关分作行政和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土官衙。它们的职能是为国王代行守土,在朝鲜制定的在藩封体制官爵序列中有其名分,但因处于外方而不直接参与事大活动,受藩封体制的直接影响要弱得多。朝鲜国家机构的体系布局固然与王权伸张或收缩、权力支配结构、政务运作方式等因素相关,但它亦受藩封体制的影响而进行调整,且权力支配结构间渗透着藩封体制的层级性政治秩序。明清中国并不直接干涉域外藩国政治体制的建设和运作,这使得朝鲜设计、组织和变革国家机构时具有较高的自主性。通过梳理,朝鲜国家机构的变革损益与周边局势的变动存在密切关联,权力结构总体呈现出完整的金字塔式特点,但其组织方式过于繁冗,政务运作不时出现“统而失序”,而且还存在两班职官阶层固化和“贵族政治”等基本特征。
古宏韬[3](2021)在《明清祭文研究》文中认为祭文是礼仪活动中人与鬼神互动的告祝文本,在历史发展中逐渐以表达情感或思想主张见长,兼具礼仪功能和文学价值。论文以明清时期的祭文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明清祭文的文本整理、分析,深入到礼仪文化与各社会阶层的历史和内涵之中。在传统文学研究基础之上,侧重发掘明清祭文所具备的社会、思想价值。根据祭文的功能与对应的社会领域,划分出国家礼仪祭文、儒家士人祭文、民间祭文等类型,主要探讨明清时期祭文所反映的社会思潮或历史趋势等问题。最后,对明清祭文的总体特征得出一些结论。明清祭文的体例和文风基本继承唐宋,而文学创作水平有所停滞。但与此同时,明清祭文比较突出地展现了一些人文主义关怀和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反映出当时人对社会现实以及人类幸福的关注。全文内容如下:第一章对明清之前中国祭文历史作简要回顾。祭文产生于上古“祝”的传统,在先秦和秦汉时期是国家礼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在魏晋南北朝后,抒发情感的哀祭文兴起,并在唐宋发展成熟。祭文在礼仪功能和文学形式上的丰富,为此后时代的这类文本创作打下了基础。第二章梳理明清国家礼典中常见的祭文,包括对其功能、种类的分析。国家礼典、礼书保存了多种礼仪文本,其中就包含了各种礼仪场合中使用的祭文。在天地、社稷、宗庙、孔子以及各种神只的祭祀礼仪中,祭文反映了礼制或政治事件的变迁。明朝建国初期、嘉靖时期“大礼议”对祭文制度的建立和改造,乃至清代满人对祭文的利用方式等,均是加强国家祭文与政治联系的重要节点。第三章在国家礼典祭文的基础上,讨论明清皇权与祭文书写之间的关系。明清时期是中国帝制时代一个高峰,专制权力对国家、臣民的生活产生重大作用。祭文作为权力叙事的工具,反映了多种历史事件的走向。清代满人祭文还与多民族事务的处理方式存在关系。通过一系列清代祭文的制度规定和实施手段,清人多民族视域下的政治权威得以展现。祭文在这些国家权力的层面体现出较强的实用、功利性。第四章关注对象为儒家士人阶层,涉及包括哀祭与祷神在内的多种祭文形式和体裁。士人祭文主要含有文学史、思想史等方面的信息。明清士人祭文的文学特征及其与唐宋以来文风的关系,是探索明清祭文之文学价值的核心。明清士人祭文还反映了一些思想史的现象,例如理学、阳明学、乾嘉汉学崛起、三教会通等风潮,以及政治上的“学统”和民族矛盾等问题。与此同时,明清中国文化与欧洲文明发生互动,“礼仪之争”里中国士人围绕祭文的往来争论,使中国文化重视人世、排斥鬼神迷信的价值观得到重新阐释。此外,明清士人的祭文中,具有较多的对个体生死的关怀,这些方面都是展现人文精神价值的重要内容。第五章谈明清祭文在民间社会的下移、传播。祭文在民间社会的传播和发展,是儒家主流的礼文化发生下移的过程。通过考察儒者在民间的礼文实践,以及日用书籍、大众文学等知识载体中的祭文信息等,将有效揭示民间文化在世俗化上的发展方向。民众在祭文中寄托的现世追求,同样是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的体现。
王硕[4](2021)在《清中叶以降儒学典籍满译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乾隆朝“大一统”局面基本形成,“同文盛世”达到顶峰。这期间随着乾隆朝儒家经典重译,随后儒家典籍的自发满译,儒家思想以满语文为载体深刻影响了“满语世界”。“满洲习俗”与“崇儒重道”在儒家典籍满译中取得了平衡的同时,满洲人也借由儒化实现了中华化。除绪论与结语外,正文共五章:第一章追根溯源,梳理了乾隆以前的儒家典籍满译及其相关问题。首先回溯了满文创制及其改革过程这一儒学典籍满译的前提,指出以蒙古文为模板创制老满文是当时的最优选择,对老满文的改革是一个持续探索的过程,新满文的推行也非一蹴而就;然后梳理清楚翻译机构的变迁过程,汉籍满译初由文臣衔命而为,后在翰林院与内国史院间辗转,至康熙十年(1671年)设内翻书房方结束汉籍满译执掌不定问题;最后总结了顺康雍时期儒家典籍满译的情况,一是完成入关前未竣翻译项目,二是新译儒典多为奉敕之作,三是自主翻译者多为修身齐家类心得、规范、训蒙读物等。第二章讨论乾隆重译儒家典籍及其成就。首先,理清“大一统”与“同文之盛”形成、发展的过程,明确清的“大一统”与“同文之盛”互为表里不断扩展;其次,讨论前代儒家经典翻译存在对汉语原文理解偏差、满语译本选词不当、未能反应原文文体特征、音译词过多且未厘定专有名词等缺失现象及成因;再次,考察乾隆以先后两次厘定清文《四书》为始,展开经典重译工程的过程,揭示其宣示经典解释权和宣扬国语优越论的目的,同时指出作为乾隆朝“同文”文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儒家经典重译,实现了对满语的规范,同时加强了对经典的解释权。第三章讨论士人群体对儒学典籍的自发满译。通过梳理对儒学典籍满译的旗籍士人群体出现的时间线,并将各时代有代表性的译者及其作品逐一从基本情况、成书过程、内容述评与受众等几方面做案例分析发现:除富察氏公鲁外,所有自发对儒家典籍进行满译的旗籍士人译者,均活跃于乾隆以降,其中活跃于乾嘉以降者约半数,其余均活跃于道光以降;其中六成为八旗满洲,三成为八旗蒙古,一成为八旗汉军;京旗占绝大多数。此外,还对较有代表性的翻译家孟保进行了专题研究,指出其翻译生涯与其仕途起伏关系较为密切,这种情形在其他译者身上也有所体现。第四章讨论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社会的影响。首先,儒家典籍满语译本透过公、私学校,以教本或教辅的形式成为“国语”学习内容;其次,清代各类大小翻译考试是旗人实现仕途迁升的重要途径,而儒家典籍满语译本是各类翻译考试的主要命题范围;最后,“话条子”类活语料反映出儒家思想借由儒学典籍满译进入到了旗人基层社会,并且成为旗人基层社会的道德标准,影响了当时的旗人价值观念。第五章以达呼尔新满洲为例,讨论满译儒学典籍在其满化与儒化中的作用。首先,满语与达斡尔语差异小,对达呼尔新满洲而言学习难度低;其次,要对达呼尔加以满化需借助教育,而彼时达呼尔无文字,满语文自然成为了达呼尔教育的载体;再次,达呼尔教育是旗人教育的一部分,因此其教育内容同样是以满语文为载体的儒家思想;最后,儒家思想借由满译儒学典籍对达呼尔新满洲产生了满化与儒化的双重作用。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清朝维护“满洲习俗”具体手段即是“国语骑射”;“崇儒重道”即是接受中原思想与政治传统,即是接受中华文化。二者看似矛盾,而清帝通过对儒家经典的一再“国语”翻译和推广,实现了对清帝心中的“华”与“汉”的切割:通过“国语”翻译来实践“崇儒重道”,接纳中华优秀文化,使满洲自我儒化,自我华化;通过对以“国语”为载体,以儒家思想为内容的教育的坚持,实现了在新旧满洲中“满洲习俗”与“崇儒重道”的和谐共存,客观上在思想层面将新旧满洲融入到了“中华”之中,实现了“大一统”下的“和而不同”多元共存,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构建的重要一环。
周潘宇镝[5](2021)在《从明史编纂看清前期正统论》文中研究指明正统论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历史观,反映了每个时代人们对于政权继承、更迭、并存等问题的看法与评价。王朝新兴之际,往往会进行编修前朝史的工作,通过修史新王朝得以掌握历史话语权、确立其正统。明清之际,时局动荡,清政府以少数民族的身份入主中原,使得这一时期的正统论不可避免地带上了华夷之辨的色彩。南明朝廷在明亡以后与清朝形成割据,清朝为了巩固统治修纂《明史》,与此同时私家修史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不同立场的史家通过修史表达其正统理论,体现出清前期不同正统论冲突、交流和发展的各种特点。
王方钊[6](2021)在《乾隆藏事诗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清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中国疆域不断扩大,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盛况空前,藏区的自然景色、民族风俗、政治历史成为诸多文人笔下新的创作题材,出现了大量的藏事诗。这是一类以藏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风物等自然、人文素材,或以发生在藏地的相关事件为内容而创作的诗歌,整体上属于中国古代边塞诗的范畴。藏事诗的创作者几乎是被派往藏区任职、公干的朝廷官员,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描绘出祖国边疆的壮丽风光。但其中有一位从未到过西藏,却依然留下了大量的藏事诗,他就是乾隆皇帝。这位中国历史上享寿最高、实际执政时间最久的帝王,不仅通过其毕生兢兢业业、朝乾夕惕的努力,成就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辉煌——康乾盛世,而且在文学、艺术上同样有着非凡的造诣。在乾隆一生留下的四万余首诗歌中,通过笔者的梳理,其中藏事诗共计403首。本文以乾隆藏事诗为基础,结合《清实录》《清史稿》以及乾隆朝奏章等历史文献材料,对其藏事诗进行了专题研究,以期望全面而深入地了解乾隆藏事诗的内容,探究乾隆创作中的情感与心态,以及在中国文学史尤其是在藏事诗这种新的边塞诗歌类型中所具有的价值。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二章从内容上对乾隆的藏事诗进行分类梳理。这些诗歌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章是关于军事方面的诗歌。这些诗歌记载了乾隆在位期间发生于西藏和川西藏区的四次重大军事行动,分别是:第一次征讨金川(公元1747年-1749年),第二次征讨金川(公元1771年-1776年),第一次驱逐廓尔喀侵藏(公元1788年),第二次驱逐廓尔喀侵藏(公元1791年-1792年)。乾隆以收到的奏章和前线奏报为材料进行创作,对这四次征战的起因、经过、结果进行了细致描绘并展现出自己在指挥军事行动期间的心曲。第二章是关于政治方面的诗歌。一是关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叛乱事件。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在此事件中为平叛而牺牲,《双忠祠》生动还原事件经过,歌颂了二人的忠勇事迹,也是乾隆唯一一首与此事件相关的长诗。事件平定后,清廷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十三条》,废除“藏王制”,提高了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的权力和地位,强化了清政府对西藏的管理,暂时保证了西藏几十年的和平稳定的局面。二是关于六世班禅进京祝贺乾隆七十大寿之事。公元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六世班禅额尔德尼罗桑华丹益希进京朝觐,祝贺乾隆皇帝七十寿辰。这次北京之行,不仅促进汉藏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更是一次政治上盛会,清政府借此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管辖和治理。三是反映在金川地区设兵屯田,以及在西藏颁定《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为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的诗歌。第三章分析乾隆藏事诗的艺术特色。首先,乾隆日常处理公文之余,用诗歌记录藏地所发生的、与藏地紧密相关的的重大事件,既有个人情感的抒发,又有对事件的描述,体现出日记性与片段性的特点。日记性集中于对日常生活与事件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乾隆藏事诗的广度;片段性是截取事件的某一片段进行点染,或是浓墨重彩地给予描绘与突显,体现出的是其诗歌的深度。诗题、诗序、注释等,则为乾隆的藏事诗在叙事层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其次,乾隆藏事诗继承了“缘事而发,即事抒情”的传统,一事一情或一事多情;同时,乾隆的藏事诗,是其一生治藏、稳藏、保藏,处理藏地事务的记录,两征金川与两驱廓尔喀这四次军事行动,纵跨乾隆青年末期、中老年与老年三个阶段,从而展现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态差异,形成独特的情感表达。第三,与《清史稿》《清实录》中不带情感、冰冷的记叙风格,将乾隆塑造成为一种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理性而非感性的存在不同,乾隆通过藏事诗,在其中塑造出夕惕若厉的帝王与雅好诗书的文人两种形象。第四章对乾隆藏事诗进行思考与总结,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其诗歌的价值。第一是史料文献价值。无论是其藏事诗歌本身,或是其中的序言、注释,为研究这段历史,提供了丰富而详实的材料。同时,诗句本身以及诗歌中的注释也为印证某些历史事件,尤其是对历史上存在疑点、众说纷纭的事件,或是其他史籍上的相关记载,提供了佐证材料,具有“以诗证史”的作用和价值。第二是政治价值。设兵屯田、废除“藏王制”、实行金瓶掣签、颁布治藏章程条例,不断提高驻藏大臣的权力与职责,加强清朝政府对藏区的治理,为新时期中国治理西藏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三是文学价值。乾隆的诗歌虽然历来评价不高,但仔细研读其藏事诗,在使用典故、韵律、对仗等作诗技巧方面,灵活自如,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不应当被视作“不入流”之作而被淹没。本文认为乾隆的藏事诗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表现出对国家事务的关心与担忧,既有愤怒与哀叹,也充满信心与喜悦,内容丰富,体裁多样;又秉承中国传统古典诗歌的创作要求,在艺术修辞中显示了自己驾驭诗歌技巧之纯熟、工稳。四是军事价值。乾隆的藏事诗中,反映出他对战争全局的了解与把控,以及个人的军事素养和对国家军事力量的重视。
陈诗兰[7](2020)在《清朝中前期对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边民管理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在东北滨海边疆地区,即以黑龙江下游流域与库页岛为中心的广大疆域上,分散居住着无数以渔猎为生的少数族群,他们有着自己的交流语言与独特的民族文化、社会风俗。明廷依托奴儿干都司及其羁縻卫所,与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各部族建立了较为松散的朝贡关系。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逐渐统一女真诸部,除将大批东海女真迁往盛京扩充八旗兵力外,与仍旧驻留在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其他部族,也维系着较为稳定的贡赏关系。清入关后,不仅设立吉林将军辖下的宁古塔副都统衙门、三姓副都统衙门来对东北滨海边疆地区进行行政管辖,为了管理该地区的诸多少数族群,还制定了一系列极具地方特色的管理政策。首先是在东北滨海边疆地区推行边民姓长制度,对边民进行编户,将其分为姓长、乡长、子弟、白人四个阶层进行管理。“边民”,在本文中并非是广义上对边境少数民族的统称,而是特指在东北边疆地区生活的一部分特殊人群,他们既未被清廷纳入民籍,也不归属于旗籍,且无需承担赋役杂税,仅需以户为单位定期向清廷贡纳一张貂皮,即可获得相应的乌林赏赐。顺治年间,随着边民姓长制度逐渐成型,不断有被招抚的各少数族群被纳为边民,进行编户。康雍年间,在继续招抚少数族群进行边民编户的同时,为了满足东北边疆的边防需求,扩充兵源,清廷进行编旗设佐,将黑龙江中上游、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的绝大部分边民销除边民户籍,编入满洲旗籍。是以理论上在康雍之后,边民姓长制度就仅在东北滨海边疆地区推行。进入乾隆年间,随着边民的繁衍生息,边民户数急速攀升,于是在乾隆十五年,清廷进行边民姓长制度改革,将边民户数设为定额。这标志着清廷在东北滨海边疆地区边民编户进程的结束,以及边民制度的最终定型与成熟。其次是与边民制度密不可分的贡貂赏乌林政策。颁赏乌林时,清廷将边民分为萨尔甘锥、霍集珲及姓长、乡长、子弟、白人等五个等级进行颁赏。自国初招抚贡貂边民起,清廷就逐渐形成了一套惯有的嘉奖体系,最晚于康熙五十一年,这套嘉奖体系已臻成熟。为了便于远方边民贡貂,大量乌林及口粮需要运往清廷在黑龙江下游流域设立的各个临时行署。长久存在的运输困境与貂皮私贸现象的屡禁不止,是迫使清廷更改主管边民衙署的主要原因。乾隆四十四年,清廷将宁古塔副都统衙门负责的赫哲费雅喀边民的贡貂事宜,全部交由三姓副都统衙门统管。临时行署的地点变化,从侧面反应了清朝在黑龙江下游流域的势力范围变化。咸丰之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贡貂赏乌林制度逐渐失去了“羁縻诸部,固我边陲”的政治意义,最终在光绪二十五年被裁撤。最后是联姻结亲政策。清廷在该地区推行的霍集珲与萨尔甘锥之间的联姻政策,主要集中于普通边民与八旗底层兵士之女或养女之间。虽然联姻政策对求亲边民并无特殊的身份要求,但边民想要成为霍集珲,必需具备一定的财力、物力。这种财力并非以白银或铜钱来衡量,而是直接体现在边民囤积的皮毛数额上。在贡貂赏乌林政策的持续开展下,中、日双方皮毛与丝织品形成的价格差异,刺激着以霍集珲为代表的部分边民群体成为丝貂商人。霍集珲不仅在北海道及东北滨海边疆地区间频繁往返,持续开展山丹贸易活动,还利用陪同萨尔甘锥返京归宁的特权,将大量皮毛带往北京交易,以更高的价格囤积财富。如此,便形成了一条以中国江南、北京、宁古塔、三姓、库页岛,日本松前、江户、大阪为贸易路径的东北亚丝绸之路。此外,霍集珲在清廷对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开拓与经营进程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不单是“清廷女婿”,还集翻译通事、地方向导、“清廷代言人”、边境情报提供者及丝貂商人等多重身份为一体。清廷以传统中国的“羁縻”与“怀柔”政策为指导思想,以边民姓长制度、贡貂赏乌林及联姻结亲政策为依托,给予了边民姓长、乡长较大程度的自主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地区就是法外之地。清廷不仅积极介入边民的各类纠纷进行协调说和,还“因俗而治”,用地方习惯法解决边民内部纷争。如乾隆七年的边民仇杀案,就是以新满洲例作为主要判罚依据,将征扣貂皮作为主要处罚手段。但如若边民内部发生有违儒家伦理纲常的案件时,如妻子会同奸夫谋杀亲夫,则会严格遵照《大清律例》作为判罚依据。此外,当边民与旗人发生冲突时,清廷也会摒弃地方习惯法,依据《大清律例》对涉案旗人从严治罪,甚至援引针对苗疆地区而制定的特殊法例审理东北旗人的犯奸案,将秋审情实的予勾人犯押回原犯地方处决,以期向边民“示以威信”,彰显大清国法。从清廷对边民间各类案件纠纷的积极应对与处理方式上可以看出,清廷希望通过司法判罚为导向,向边疆地区推行儒家伦理思想及大清国法的主张,进而达到在东北滨海边疆地区施行有效社会管控、稳定边疆格局的政治目的。
陈凯健[8](2021)在《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及其镜鉴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论文主要研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总体情况,包括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文本、典型案例、发案特征、惩办特点,通过研究清代前后各朝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变化,从中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得失成败以及制约因素,并为进一步完善当今反腐败工作提出建议。首先是研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文本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法律文本主要为《大清律例》。罪名主要设置在《刑律》中,如“监守自盗”“官吏受财”“事后受财”等贪污贿赂犯罪基本罪名,《名例律》《户律》《工律》《兵律》等部门律中也有关于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是为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律法补充。在研究《大清律例》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条文时,按照罪名分类方法,对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进行归纳分析。其次是研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措施。清代除了较为严密的法制体系外,基于治吏在治贪、惩贪兼劝廉的惩贪倡廉的思想下,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施策,形成一个预防和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体系。比如注意官员选拔考核,提升官员的整体素质;注重对官吏的监察,以减少官员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通过从严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尤其是群体性犯罪,来实现整饬吏治;通过注重道德教化、注重清官廉吏的保护和褒奖,倡导高薪养廉,营造良好的官场风气。再次是研究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与惩治。首先介绍清代各朝典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通过分析清代贪污贿赂大案,总结出贪贿渠道繁多、手段多样,数罪并发、数额巨大,上下勾结、共同贪贿,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等特点。在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措施时,以乾隆朝惩治督抚高官贪污贿赂案件为主线,结合其他朝的案件,对清代贪污贿赂案件的惩治措施进行分析。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一般分为题参、摘印初查、革职查办、查抄家产、按律定罪、案件复核、皇帝裁决、刑罚执行等几个环节。从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实践可以看出,其呈现以下特点:惩贪力度前后不一,即便在同一朝,一些君主的惩贪力度也是此消彼长,随意性较大。皇权直接参与,皇帝往往亲自办理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惩集团腐败,对于集体贪污贿赂案件,体现出从严从速惩治政策,一网打尽,绝不姑息。加强对失职官员的惩戒,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官员存在办案不力或者故意庇护等情形的一律予以严处。体现连带责任制度,即一旦某官吏有贪污贿赂行为,负有监督职责的官员,甚至家人都要受到惩处。然后是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制约因素。清代由于封建社会的属性,以及一些不合理制度都对治理贪污贿赂犯罪产生了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公权力的私有化,行政的集权化,人治方式的影响,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传统陋规制度因素,胥吏体制的影响,监察权的萎缩等,都削弱了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成效。最后是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反思与镜鉴。虽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看是失败的。首先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成效,清代前中期通过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起到了整饬吏治的作用,净化了官场风气,同时也减轻了百姓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查抄官员家产,在一定程度上积累银两提升国家实力。其次是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不足,法律的搁置导致一些贪污贿赂行为习以为常,惩贪的政治化倾向导致未能全面打击,最高统治者的有意庇护影响惩治效果,反贪政策先紧后弛导致贪污贿赂不断,因此清代后期整个官场贪贿之风盛行,清廷覆灭的趋势已经无法逆转。反思清代治理贪污贿赂,其将法律作为工具来使用,而且在惩治贪污贿赂时并未很好地坚持平等原则,其在官吏的选拔上也存在较大的漏洞,在惩治贪污贿赂和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也没有保持连续性和制度化,因此难免失败的结局。对照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的得失教训,我们应当建立科学的官员选拔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更上新台阶。
杨念群[9](2020)在《清朝“正统性”再认识——超越“汉化论”“内亚论”的新视角》文中提出中国历代王朝的正统论均建立在"承天授命"和"以德化人"的儒家思想基础之上,也主要是由汉民族加以继承和阐释。清朝与前朝的区别是其版图已延伸至许多非汉人族群聚居的地区。儒家正统观显然无法全面涵盖这些地区的民众信仰和习俗。如何理解清朝对藩部边疆地区的统治仍然是目前清史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提出清朝分别针对内地和边疆形成了新型的"正统性"的统治模式,清帝在内地的统治仍然依赖儒家的道德教化,对藩部的控制则主要依靠边疆少数族群对藏传佛教的信奉,从而建立起了另一种对前朝正统性的补充性制度框架。本文特别提出要区分"统治"和"治理"的涵义,"统治"主要是指皇权对一系列带有虚构色彩的象征性隐喻系统的利用和尊崇,"治理"则是对各类象征性统治符号的技术性延伸。其背后具有相当深刻的思想史背景在起作用。
斯琴毕力格[10](2020)在《成吉思汗八白宫守护者达尔扈特部研究 ——以清与民国时期档案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达尔扈特”是成吉思汗八白宫及八白宫中所供奉诸多神灵的守护者,也是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传承者。他们为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立下不可磨灭的功勋,是研究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活典籍”和“活化石”。他们用生命守护着这一民族精神文化,在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代替作用。从达尔扈特群体入手研究成吉思汗祭祀文化,能够从根本上认识八白宫及其诸多神灵以及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完整内涵。本文充分利用清与民国时期形成的有关鄂尔多斯部及成吉思汗祭奠的满文、蒙古文、汉文档案史料,以“达尔扈特”为主线,首次系统地探讨了达尔扈特的形成、五百户达尔扈特、达尔扈特所守护的诸多祭祀之神、达尔扈特组织体系、达尔扈特筹募祭祀费用的方式及其使用、达尔扈特的驻牧地、生计、丁册及宗教生活等,较完整地还原了历史事实,为全面了解清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历史文化打下较为坚实的研究基础。本文主要内容为:一、对达尔扈特的形成和五百户达尔扈特及其源流、达尔扈特所守护的诸斡耳朵及神灵等分别进行了考述。清廷鉴于居住在成吉思汗八白宫附近从事守护成吉思汗斡耳朵和供奉诸神灵之人群的特殊身份,没有将其纳入任何旗的编制内,而是归“济农”来管理,继续从事成吉思汗祭祀相关事宜,随后他们才被正式命名为“达尔扈特”。而济农由鄂尔多斯万户首领变成了只负责管理成吉思汗八白宫及守灵者达尔扈特事务的官员。对于达尔扈特来源之五种论断,本文依据大量的文献记载和档案史料作了精细的辨析,认为鄂尔多斯诸部及达尔扈特人群均来自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守卫者的假说最接近史实,继而厘清了档案所记载达尔扈特人所守护的诸斡耳朵及其诸神灵。二、达尔扈特是一个极其特殊的群体。清与民国时期,他们不受盟旗制度的制约,自称体系,有一套独特的管理体制。本文根据档案史料勾勒出了达尔扈特部的组织体系轮廓,即由行政组织与祭祀组织两部分构成,均隶属于济农,济农则是达尔扈特部最高首领。围绕达尔扈特的行政组织和祭祀组织,对济农的任免、主要职责、济农制度的变革以及达尔扈特达如噶与达玛勒、衙木特德、哈然和克什克等职守人员分别进行了详细考述。考证出清与民国时期24任济农的准确生卒年和任期,对相关研究的讹误作了纠正。对于达尔扈特祭祀组织的考证中,较系统地恢复了达尔扈特左右翼衙木特德称号和克什克之名称,并明确指出18个克什克的哈然隶属关系,规范了一些克什克的名称,考证了“哈坦”、“乌鲁德”等名称。三、运用档案史料,归纳出清与民国时期的达尔扈特筹募成吉思汗祭祀费用的方式及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五百户达尔扈特的五百两银子的收支、达尔扈特通过募化得来的财物的收支、“约孙阿勒巴”、信奉者的布施、成吉思汗陵西迁时期国民政府对成吉思汗祭祀的资助等。四、以当时档案记载为依据,阐述了达尔扈特的驻牧地和生计。同时详细统计和分析了此时形成的达尔扈特的丁册档案,考证了关于达尔扈特的人口、念经喇嘛、家仆等诸多问题,并明确指出圣主达尔扈特和苏勒德达尔扈特的八大衙木特德的克什克隶属情况。同时利用档案与相关文献记载,阐述了从乾隆三十二年(1767)至嘉庆十五年(1810)间,大伊金霍洛周围的禁地内先后所建八座达尔扈特寺庙的情况,进而得出佛教在鄂尔多斯地区传播过程中直接影响达尔扈特的宗教信仰的结论。
二、清朝前期皇帝的功与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清朝前期皇帝的功与过(论文提纲范文)
(1)清代打牲乌拉官营采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与研究价值 |
二、清代文献及研究概况 |
三、几点说明 |
第一章 官营采捕的缘起 |
第一节 明末女真人的采捕 |
第二节 后金(清)时期的采捕 |
第二章 清朝皇室的专职采捕组织:打牲乌拉 |
第一节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位置与疆界 |
第二节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职司演变 |
第三节 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主要职官沿革 |
第四节 打牲乌拉世职总管考 |
第五节 总管绥哈纳革职事件 |
第六节 打牲乌拉世职总管的终结 |
第三章 采捕牲丁的来源 |
第一节 世居、拨归乌拉的“满、汉旗仆” |
第二节 发遣乌拉牲丁 |
一、遣犯成分 |
二、发遣制度 |
三、发遣原因 |
第三节 管理牲丁的组织——珠轩 |
第四章 几项重要的官营采捕 |
第一节 东珠 |
一、东珠的使用 |
二、东珠的采捕 |
三、东珠的进贡 |
四、奖惩措施 |
第二节 贡鱼 |
一、捕打鲟鳇鱼 |
二、捕打(?)鱼 |
第三节 蜂蜜和松子 |
一、采集蜂蜜 |
二、采集松子 |
第五章 官营采捕的衰落 |
第一节 衰落过程与原因 |
一、东珠采捕的困境 |
二、其它皇贡采捕的衰落 |
三、军事征调的影响 |
第二节 管理职权的纠葛 |
一、吉林将军兼理打牲采捕 |
二、吉林将军与乌拉总管的任免 |
三、乌拉两衙的矛盾 |
第三节 财力拮据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总管内务府奏报遵旨议处擅请免贡之原任布特哈乌拉总管绥哈纳等员折(乾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二、奉天将军衙门为奉上谕严查官员顶子所缀珍珠等是否符合规定事咨盛京佐领(康熙四十九年三月十一日) |
附图 |
一、皇帝朝珠图 |
二、皇帝冬朝冠图 |
三、皇帝朝带图两种 |
四、皇太后、皇后金约图 |
五、康熙皇舆全览图(局部)——打牲乌拉城 |
六、雍正十排图(局部)——打牲乌拉城 |
七、乾隆十三排图(局部)——打牲乌拉城 |
八、清代吉林地区图——打牲乌拉 |
九、吉林全图 |
十、吉林乌拉舆略图 |
十一、打牲乌拉旗务承办处捕贡江界全图 |
十二、打牲乌拉捕贡山界全图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2)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论文框架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明清时代中朝“藩封体制”的权力构造与政治秩序 |
第一节 明清中朝关系属性研究的主要概念 |
第二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一)明初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二)清前期中朝藩封体制的重构与巩固 |
第三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中的等级秩序与权力差异 |
小结 |
第二章 国王 |
第一节 国王的权力与地位 |
(一)国王的权力 |
(二)朝鲜国王在藩封体制中的角色与地位 |
第二节 王储的权力与地位 |
(一)王储的权力 |
(二)朝鲜王储在藩封体制中的名分和地位 |
小结 |
第三章 都评议使司、议政府与备边司 |
第一节 都评议使司 |
(一)都评议使司的创设与职能 |
(二)都评议使司的组织方式与权力运行 |
(三)都评议使司与国王的权力关系 |
第二节 议政府 |
(一)议政府的设立 |
(二)议政府权力收缩与“六曹”分理国政格局的确立 |
(三)议政府政务复核与审议权的更张 |
附:都统府 |
第三节 备边司 |
(一)备边司的建置 |
(二)备边司的职能与组织方式 |
小结 |
第四章 中央政务执行机关 |
第一节 协助国王处理政务的阙内机关 |
第二节 “六曹”及其分率的政务机关 |
(一)吏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二)户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三)礼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四)兵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五)刑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六)工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第三节 “壬辰倭乱”后新置政务官厅 |
第四节 监察与谏诤机关 |
第五节 中央军事机关 |
第六节 汉城府与“京畿四府” |
第七节 宗亲勋贵之优礼机关 |
第八节 中央政务机关的设计布局与藩封体制的关联 |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政务分理机关 |
第一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行政与司法机关 |
第二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军事机关 |
第三节 土官 |
小结 |
结论:朝鲜王朝国家机构的基本特征 |
(一)国家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 |
(二)国家机构的调整变革与外部局势的变动密切关联 |
(三)金字塔式的权力支配结构 |
(四)国家机构组织过冗与权力运行中的“统而失序” |
(五)两班官僚阶层的固化与“贵族政治” |
附录 图表 |
附表 1:朝鲜文武两班散职资阶表 |
附表 2:高丽、朝鲜王朝与中国纪年对照简表 |
附图 1:世祖至中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附图 2:宣祖至哲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明清祭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祭文的定义和范畴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选题思路、意义与展望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明以前的中国祭文历史回顾 |
第一节 先秦至秦汉的祭文概况 |
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至唐代的祭文概况 |
第三节 宋元时期的祭文概况 |
第四节 明以前祭文史小结 |
第二章 明清祭文与国家礼典 |
第一节 国家祀典的祭文书写与收录概况 |
第二节 吉礼祭文 |
一、祭天的祭文 |
二、祭地与社稷的祭文 |
三、祭祀宗庙先祖的祭文 |
四、日月星辰的祭文 |
五、内殿节日祭先的祭文 |
六、劝农之礼的祭文 |
七、岳镇海渎山川的祭文 |
八、动物神的祭文 |
九、城隍神与祭厉的祭文 |
十、历代帝王与三皇的祭文 |
十一、关羽神祀祭文 |
十二、孔圣的祭文 |
十三、祭祀功臣亲信的祭文 |
第三节 凶礼祭文 |
一、皇室的丧葬祭文 |
二、品官士庶的祭文 |
第四节 嘉礼祭文 |
第五节 满族朝廷礼仪中的祭文 |
第三章 明清祭文与专制皇权 |
第一节 谕祭文的频繁化和权威化 |
第二节 宗教化的祭文:青词、道士与政治权力 |
第三节 祭文与封神运动 |
第四节 祭文与满人政权的威信 |
第四章 明清士人的祭文世界 |
第一节 明清士人祭文的文学创作 |
一、明清士人祭文的常见书写形式 |
二、明清士人祭文的文学史特点 |
(一)明代祭文的文学史流变 |
(二)清代祭文的文学史流变 |
第二节 思想史视野下的明清士人祭文 |
一、明清祭文的学术共同体意识建构 |
(一)祭文与理学的“学统”“道统”意识 |
(二)以阳明学为中心的祭文与思想传承情况 |
(三)清代乾嘉学术氛围中的士人祭文 |
二、祭文与儒学面临的挑战:“学禁”和三教会通 |
三、明清之际天主教与中国士人的祭文解读 |
第三节 士人祭文中的政治生涯图景 |
一、明清儒家祭文中的节义现象 |
二、祭文中的士人从政生涯 |
(一)军旅事务 |
(二)荒政与灾患的祈祷 |
(三)治河 |
(四)左迁与流放 |
第四节 士人祭文与生死观念 |
一、自祭文与士人的生死观 |
二、士人祭文与贞烈女性塑造 |
第五章 民间祭文与礼制下移 |
第一节 士人阶层与民间祭文的关系 |
一、民间祭文用典及其内在精神 |
二、士人引导下的民间祭文 |
三、祭文与士人的负面形象:以“错死人”笑话为例 |
第二节 民间日用书籍所见祭文及其礼仪 |
一、日用类书所见民间祭文的类型和特点 |
二、民间日用祭文的礼仪损益 |
(一)祭文中祭品称谓的统一简化 |
(二)祭文与宗族祭祀 |
(三)世俗趣味的墓祭文 |
第三节 祭文与民间俗文化 |
一、祭文的社会节庆风俗 |
二、礼文学的雅俗分合 |
三、祭文与地方社会的信仰 |
四、通俗文学中的祭文:从“歌祭文”引发的思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4)清中叶以降儒学典籍满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述评 |
三、基本概念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四、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清中叶以前儒学典籍满译 |
第一节 满文的创制与汉籍满译发端 |
一、满文的创制与改革 |
二、汉籍满译的发端 |
第二节 顺康雍时期儒学典籍满译 |
一、从内三院、翰林院到内翻书房 |
二、顺康雍时期儒学典籍的满译 |
第二章 乾隆时期儒家经典的钦定重译 |
第一节 儒家经典重译的历史条件 |
一、“大一统”与“同文之盛”形成的历史进程 |
二、前代儒家经典满译的缺失 |
第二节 乾隆朝儒家经典的重译及成就 |
一、乾隆与儒家经典的重译 |
三、儒家经典重译的面向与成就 |
第三节 重译与旧译儒家经典比较——以《大学》为例 |
一、改音译为意译 |
二、内容有所增删 |
三、钦定名词术语 |
四、注重“取意协音” |
第三章 乾嘉以降士人群体对儒学典籍的满译 |
第一节 民间满译士人群体 |
一、满译士人群体的出现 |
二、满译对象的选择与受众 |
第二节 孟保的满译生涯 |
一、孟保其人与满译作品 |
二、孟保翻译作品的刊印及流布 |
第四章 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社会的教育与影响 |
第一节 清代旗人学校教育 |
一、旗人官学教育 |
二、旗人私学教育 |
第二节 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入仕的影响 |
一、翻译考试与旗人入仕 |
二、翻译选拔考试试题与儒家典籍满译 |
第三节 儒家典籍满译对旗人思想塑造——以“话条子”类语料为例 |
一、“话条子”类文本的产生 |
二、“话条子”所透视出的儒家思想 |
第五章 满译儒学典籍在他者中的传播——以达呼尔为例 |
第一节 满语文成为达呼尔教育的载体和内容 |
一、达斡尔语与满语的差异 |
二、满语文在人才选拔中的地位 |
第二节 满语文学校的建立与满译儒学典籍的传入 |
一、达呼尔官学与私学 |
二、满译儒家典籍的传入 |
第三节 满译儒家典籍在达呼尔中的传播与影响 |
一、满译儒家典籍在达呼尔中的传播 |
二、满译儒家典籍对达斡尔语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满文转写对照表 |
二、新旧译《大学》多版本比较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从明史编纂看清前期正统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清前期统治阶层正统论与《明史》编纂的互动 |
第一节 统治阶层正统论对《明史》修撰的主导 |
第二节 《明史》修撰带来的不同阶层正统论交流 |
第三节 《明史》所代表的官方正统论的形成 |
第二章 清前期私修明史笔法反映的正统论 |
第一节 以故国笔写故国史 |
第二节 愿将新朝换旧朝 |
第三章 《明史》笔法对官方正统论的实际反映 |
第一节 《明史》对其他政权的书写:确立正统唯一性 |
第二节 《明史》对承统要求的阐释:强调得国之正 |
第三节 《明史》对政权更迭的处理:建构正统的继承关系 |
余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乾隆藏事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清代藏事诗创作概况 |
1.1.2 盛世帝王:乾隆的文治武功 |
1.1.3 乾隆治理藏地概况 |
1.1.4 乾隆藏事诗创作概况 |
1.2 研究意义、目的与方法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2.3 研究方法 |
1.3 学术界研究现状 |
第一章 乾隆藏事诗中的战争 |
1.1 老师糜饷无奈纳降:初征金川相关诗歌 |
1.1.1 土司间矛盾激化,乾隆决定出兵 |
1.1.2 误用主帅,损兵折将 |
1.1.3 再用傅恒,纳降金川 |
1.2 土司构衅再定金川—:再定金川相关诗歌 |
1.2.1 错用温福,损兵折将 |
1.2.2 倚仗阿桂,雪愤申威 |
1.3 紧急调兵兵不血刃:第一次驱廓保藏诗歌 |
1.3.1 军报突至,紧急调兵 |
1.3.2 洞悉缘由,廓喀初降 |
1.4 再度调兵誓死卫国:第二次驱廓保藏诗歌 |
1.4.1 再闻军报,派军出征 |
1.4.2 势如破竹,廓喀投降 |
第二章 乾隆藏事诗中的政治 |
2.1 郡王谋逆赤子忠心: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相关诗歌 |
2.2 “佛子”西来友好交往:六世班禅觐见乾隆相关诗歌 |
2.2.1 六世班禅的诞生与坐床 |
2.2.2 六世班禅觐见乾隆始末 |
2.3 设兵屯田修法订约:乾隆治藏相关诗歌 |
2.3.1 设兵屯田,促进川西藏区的安定与繁荣 |
2.3.2 修法订约,竭力维护西藏稳定 |
第三章 乾隆藏事诗的叙事与抒情 |
3.1 日记性与片段性:乾隆藏事诗的叙事 |
3.1.1 日记性与片段性 |
3.1.2 诗题 |
3.1.3 诗序 |
3.1.4 注释 |
3.2 缘事而发与即事抒情:乾隆藏事诗的情感表达 |
3.2.1 “一事一情”与“一事多情” |
3.2.2 不同年龄阶段的心态展现 |
3.3 帝王与书生:乾隆藏事诗中的自我形象 |
第四章 思考与探讨:乾隆藏事诗的价值 |
4.1 诗释详备、以诗证史:史料文献价值 |
4.1.1 以诗记史的“实录性” |
4.1.2 以诗证史的“证据性” |
4.2 擅于写实、长于修辞:文学价值 |
4.2.1 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 |
4.2.2 纯熟、工稳的诗歌创作技巧 |
4.3 治边稳藏、维护主权:政治价值 |
4.3.1 完善治藏政策,加强对藏区的管理 |
4.3.2 驱逐外敌入侵,坚决扞卫国家主权 |
4.4 调度谋划、把控全局:军事价值 |
4.4.1 掌控战争全局 |
4.4.2 个人的军事素养和才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清朝中前期对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边民管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创新点 |
四、概念说明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民族概况 |
一、明朝的“野人女真” |
二、清入关前的各族归顺 |
三、清入关后的各族管辖与划分 |
(一)吉林将军及副都统衙门 |
(二)《皇清职贡图》与贡貂七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招抚进程:边民编户与设佐销户 |
一、顺治朝的边民编户 |
二、康熙朝的边民编户 |
(一)编旗设佐与新满洲 |
(二)《尼布楚条约》及九路探查队 |
(三)《康熙皇舆图》的测绘 |
三、雍正朝的边民编户 |
(一)库页岛招抚 |
(二)编旗设佐与边民销户 |
四、乾隆朝的边民编户 |
(一)乾隆十三年边民统计 |
(二)乾隆十五年“永为定额”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贡赏政策:貂皮贡纳与乌林颁赏 |
一、赏乌林的内容规制 |
(一)乌林内容 |
(二)口粮与筵席 |
(三)乌林运输困境 |
二、收貂衙署的演变 |
(一)主管收貂衙署的变革 |
(二)临时行署的变迁 |
三、贡貂赏乌林制度的裁撤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联姻结亲:霍集珲与萨尔甘锥 |
一、霍集珲与萨尔甘锥的联姻政策 |
(一)早期联姻情况 |
(二)联姻流程 |
二、霍集珲的多重身份 |
(一)霍集珲与库页岛编户 |
(二)霍集珲与乌第河待议区 |
(三)霍集珲与山丹贸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司法管理:“因俗而治”与“示以威信” |
一、康雍时期的纠纷介入 |
二、乾隆朝边民仇杀案 |
(一)案情经过 |
(二)案件审理 |
三、乾隆朝旗人犯奸案 |
(一)案情调查 |
(二)案件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资料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及其镜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文本分析 |
第一节 《大清律例》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总则性规定 |
第二节 《大清律例》治理贪污犯罪的条文分析 |
第三节 《大清律例》治理贿赂犯罪的条文分析 |
第四节 《暂行新刑律》治理贿赂犯罪的相关规定分析 |
第五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法律文本的特点 |
第二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措施 |
第一节 注重对官员的考选 |
第二节 注重对官员的监察 |
第三节 严密受贿犯罪法网 |
第四节 加强官场风气整顿 |
第三章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与惩治 |
第一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典型案件 |
第二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特征 |
第三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措施 |
第四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特点 |
第四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公权力私有化 |
第二节 行政的集权化 |
第三节 人治方式的不足 |
第四节 不合理制度因素 |
第五节 监察制度的萎缩 |
第五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反思与镜鉴 |
第一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成效 |
第二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不足 |
第三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反思 |
第四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镜鉴 |
结语 |
参考资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清朝“正统性”再认识——超越“汉化论”“内亚论”的新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汉化论”与“内亚论”各持一端的缺陷谈起 |
二、混淆“统治”与“治理”的界线:“汉化论”与“内亚论”的深层误区 |
三、清朝“二元理政”模式对辽金体制的继承性 |
四、清朝“正统”的多元特性是如何形成的 |
五、藏传佛教何以能成为建构“正统性”的资源 |
六、“一元”统摄“多元”的例证:儒家正统观对边疆战争意义的核心范导作用 |
七、清朝边疆治理模式对前朝的继承性 |
八、对“体用”“文质”观念的思想史诠释:“正统性”也是可以分殊的 |
九、结论 |
(10)成吉思汗八白宫守护者达尔扈特部研究 ——以清与民国时期档案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理由及其意义 |
(一)选题理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概况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主要史料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史料 |
(二)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达尔扈特部的形成及所守护的诸斡耳朵 |
第一节 守护成吉思汗八白宫的达尔扈特 |
一、达尔罕及达尔扈特 |
二、达尔扈特的形成 |
三、“五百户”达尔扈特 |
第二节 达尔扈特源流考辩 |
一、兀良哈人之辩 |
二、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人之辩 |
三、四十万蒙古中委派之辩 |
四、十个盟旗中抽调之辩 |
五、成吉思汗遗物守护者之辩 |
第三节 达尔扈特守护的八白宫及其诸神灵 |
一、关于成吉思汗八白宫 |
二、清朝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守护的八白宫及其诸神灵 |
(一)伊克斡耳朵 |
(二)三位哈屯斡耳朵 |
(三)胡日萨德格斡耳朵 |
(四)伊希哈屯斡耳朵 |
(五)哈日苏勒德 |
(六)两座吉劳斡耳朵 |
(七)两座布日耶斡耳朵 |
(八)温德根查干神马及宝日温都尔 |
第二章 清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组织体系 |
第一节 达尔扈特行政组织 |
一、达尔扈特最高首领——济农 |
(一)济农制度的变革 |
(二)济农的任免(选官与任用) |
(三)济农的主要职责 |
(四)清与民国时期二十四任济农 |
二、达尔扈特的达如噶与达玛勒 |
(一)达尔扈特的达如噶 |
(二)达尔扈特的达玛勒 |
(三)达如噶与达玛勒的关系 |
第二节 达尔扈特祭祀组织 |
一、达尔扈特衙木特德 |
(一)大小达尔扈特衙木特德之称谓 |
(二)大达尔扈特八大衙木特德 |
(三)小达尔扈特八大衙木特德 |
二、达尔扈特的哈然和克什克 |
(一)大达尔扈特的克什克 |
(二)小达尔扈特的克什克 |
第三章 达尔扈特筹募祭祀费用的方式及其使用 |
第一节 达尔扈特的五百两银子 |
一、五百户达尔扈特的五百两银子 |
二、五百两银子的支出 |
第二节 达尔扈特的募化及其路线和物资管理 |
一、达尔扈特的募化 |
二、清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的募化路线 |
三、八白宫仓廪档案所记供品 |
第三节 “约孙”阿勒巴 |
一、更新圣主弓箭之约孙阿勒巴 |
二、更新温德根查干之约孙阿勒巴 |
三、更新圣主布日耶之约孙阿勒巴 |
四、龙年更新哈日苏勒德之约孙阿勒巴 |
五、非正常祭祀所征收之约孙阿勒巴 |
六、更新黄车之约孙阿勒巴 |
七、济农之处供献之约孙阿勒巴 |
八、更新骆驼之约孙阿勒巴 |
九、四时大祭之约孙阿勒巴 |
第四节 信奉者的布施 |
第五节 成吉思汗陵西迁时期国民政府对成吉思汗祭祀的资助 |
一、国民政府对兴隆山成吉思汗祭祀的财政支持 |
二、国民政府对伊克昭盟伊金霍洛等处达尔扈特各户的补助 |
第四章 达尔扈特驻牧地、生计、丁册及宗教生活 |
第一节 达尔扈特的驻牧地 |
第二节 达尔扈特的生计 |
一、畜牧业 |
二、农耕业 |
三、狩猎业 |
第三节 达尔扈特的丁册 |
一、达尔扈特的丁册档案 |
二、达尔扈特丁册的内涵 |
第四节 达尔扈特的宗教生活 |
一、达尔扈特的八大寺庙 |
(一)圣主达尔扈特之四座寺庙 |
(二)苏勒德达尔扈特之四座寺庙 |
二、佛教对达尔扈特宗教生活的影响 |
(一)达赖和班禅的影响 |
(二)章嘉呼图克图的影响 |
(三)梅力更葛根的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目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清朝前期皇帝的功与过(论文参考文献)
- [1]清代打牲乌拉官营采捕研究[D]. 李新宇. 吉林师范大学, 2021(02)
- [2]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D]. 刘波.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明清祭文研究[D]. 古宏韬. 武汉大学, 2021(02)
- [4]清中叶以降儒学典籍满译研究[D]. 王硕.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5]从明史编纂看清前期正统论[D]. 周潘宇镝. 兰州大学, 2021(12)
- [6]乾隆藏事诗研究[D]. 王方钊. 西藏大学, 2021(10)
- [7]清朝中前期对东北滨海边疆地区的边民管理政策研究[D]. 陈诗兰.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及其镜鉴研究[D]. 陈凯健. 扬州大学, 2021(02)
- [9]清朝“正统性”再认识——超越“汉化论”“内亚论”的新视角[J]. 杨念群. 清史研究, 2020(04)
- [10]成吉思汗八白宫守护者达尔扈特部研究 ——以清与民国时期档案为中心[D]. 斯琴毕力格. 内蒙古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