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生态和环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黄娟,孔令学[1](2022)在《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双重属性及制度构建》文中指出当前,在我国推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关于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属性及其应否承担环境责任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环境责任具有直接性和间接性、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等双重属性。积极责任即为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义务;消极责任又包括行政违法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我国应以体系化的视野,采用促进型立法模式统合现行相关立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环境法律义务和环境法律责任。
刘禹希[2](2021)在《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研究》文中指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生态环境的变化会直接导致文明的兴衰更迭。人类在利用生态环境发展自身、寻求经济利益之时,必须做到尊重生态环境、顺应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质效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各项成就蜚声海外,但在这高速发展进程的背后,不乏存在着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过度索取而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所衍生出的不良影响,已经演化成为民生之患、民心所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十四五”规划也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设定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要达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着,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的良好局面。这都表现出我国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和治理决心,也对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从长期以来的发展经验和司法实践看来,由于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滞后,科学技术手段受限,许多企业在积极谋取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发展过程中,往往会选择通过牺牲生态环境利益、转移污染者责任的方式来降低生产、经营投入成本,换取更高的经济收入,这也就导致了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损害,有些损害甚至演变成为不可逆转的破坏。企业作为生态环境利益最大受益者的同时,却也成为了生态环境的最大污染者。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企业作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责任主体地位仍未予以明确,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认定和履行都存在现实困境和制度缺失,导致“企业污染、百姓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难以真正实现突破。因此,对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立法,明晰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确定可操作的生态环境损害事实和修复目标认定方法,建立完善的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履行和监督机制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素有“绿色法典”之称,其中增加了规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绿色条款”,形成了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有助于以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约束行为人,从而预防生态环境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助于及时修复和改善已经受到损害甚至破坏的生态环境,从而救济并保护生态环境利益;有助于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惩处力度,从而达成震慑社会的效应。这些规定为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也为“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提供了具有强烈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指引。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通过不断深入研究、结合实践,完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已经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救济,实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对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及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现代化程度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指导意义。生态环境质量关系着人民的福祉,也关系着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到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用最为严密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保护生态环境,用更加明确的责任制度制约企业行为,以遵循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顺应生态规律为准则,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群策群力、坚持不懈,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张芳[3](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李晓亮[4](2020)在《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合规度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背景下,我国多依赖刚性的督察等环境政策手段,在取得显着政策效果同时,也存在诸如经济、社会和行政成本高、代价大等问题,我国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未来必须也将会更多依靠具有低成本、高效率、高社会认同度特性的环境信息政策工具,并且已经明确在2020年底前完成建立所有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环境信息系统。保障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是环境信息手段发挥实际效用的基础和关键,发达国家通过建立系统完善的环保信息公开、证券环境信息披露两套制度体系及相应技术规范体系,对企业环境信披行为起到“全程质保”作用。我国上述两个领域两套制度,制度系统性、标准清晰性、执行保障性均全面缺乏,如何在目前制度体系有显着缺陷、披露模式由自愿性向强制性披露过渡、企业实际披露状况普遍较差背景下,提出能够反映我国该领域制度现状与趋势、在现有整体披露水平下具有较高区分度的披露质量评估方法,是亟待解决、也有一定技术难度的问题。本研究提出“合规性”概念和“先合规、后好坏”思路用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评估领域,建立了适用所有环境行为特性企业、适用强制性和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包括形式合规性、全面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四方面的“广义合规性”评估框架,并分别针对属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和房地产业上市公司两类主体分别构建了量化评估方法;使用多元线性回归、分位数回归、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三种方法,对影响两类主体信披水平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对2017和2018年两类主体实际披露情况开展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总体上呈现主体和内容双“排浪式(梯次性)”提升形势。从主体讲,呈现“属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其他制造业类上市公司-房地产业类上市公司-其他服务业类上市公司”的梯次性,从内容讲,呈现从“形式合规-全面-规范-真实”的梯次性。在“排浪式”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提升趋势下,处在不同披露水平和不同特性的上市公司,影响其环境信披水平的主要因素差异显着。属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其要求最高、总体披露水平最好,影响其环境信披水平的主要是上市交易所、股权结构和股权性质等核心“硬因素”;对房地产这类在现有环保压力不大且非监管重点的公司,主要影响主要因素仍旧是公司规模、股权性质、盈利能力、两职合一等企业自身“软因素”。在此基础上,针对提升全部和部分披露水平提升明显缓慢的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建议(1)2020年底前按期出台覆盖全部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政策,继续通过硬性政策全面提升所有主体披露水平;(2)出台服务于强批要求的技术细则,为各类上市公司提升信披水平提供可供模拟攀爬的参考标准;(3)重点针对披露水平较低且提升缓慢的企业群体进行专门督促,在属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方面,关注①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中全部完全解所代表公司,②在上交所上市、高负债率的上市公司,③在低位和中位披露水平,另外关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在高位披露水平,另外关注民营上市公司;在房地产上市公司方面,关注①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中四类有效简约解所代表公司,②在低位和中位披露水平,另外关注小规模房地产公司,在高位披露水平,另外关注小规模、两职合一的房地产公司。本研究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研究层面,完善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评估分析的框架、视角和方法,针对属重点排污单位和房地产等环境行为特性差异较大、现有信披要求差异也较大的两类上市公司,建立统一的评估框架和评估方法,为评估披露质量提供“基准”。从实践和政策角度,系统评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真实信披状况、识别各类各细分群体上市公司主要影响因素,为证监和环境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参考。
范琳[5](2020)在《生态伦理视域下中国企业生态责任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企业经营行为对环境造成越来越严重的破坏,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把目光转向企业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企业同自然之间的关系展开了探讨。然而,不同于以往研究从国家政策、法律等方面对企业生态责任进行的义务论探析,本文试图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探讨企业与自然之间是否存在道德关系,旨在将人类的道德关怀从人与人之间向人与自然之间进行拓展,并以此作为企业承担生态责任的内在伦理基础,从而促使企业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标准,自觉践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为论证企业承担的生态责任,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法、比较研究法和综合分析法,从五个方面对生态伦理学视域下的企业生态责任展开了分析与研究。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企业生态责任提出的社会现实背景和相关理论背景,以此表明进行企业生态责任研究的紧迫性、必要性与现实意义。此外,绪论部分还对当前国内外关于生态责任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整理。第二部分对企业承担生态责任的伦理学理论根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通过对中国传统生态伦理理论、西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理论进行分析,阐述其中蕴含的伦理意蕴,为企业承担生态责任提供伦理依据。第三部分从分析企业生态责任的相关概念入手,通过概念的比较,准确界定企业生态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将其引入生态伦理学视角,从生态伦理、责任伦理角度对中国企业生态责任的具体内容以及中国企业承担生态责任的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第四部分从实践出发,对中国企业承担生态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制约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第五部分结合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现状和问题,试图找到中国企业承担生态责任的可能性实践路径,从而努力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推进理论的理想研究效果。
段鹏飞[6](2020)在《有色金属企业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研究 ——以江铜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态文明日益重视,有色金属企业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逐渐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有色金属等资源型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相关责任的有效履行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当前,有色金属等资源型企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之间的矛盾日益恶化,企业社会责具有向更高层次和更广范畴的社会责任方向发展的趋势。如何切实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该行业企业必须面对的重大难题。本文以江西铜业集团生态文明建设为例,分析了其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存在的关键问题和应对策略。首先,在介绍了集团基本概况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态环境责任理论、企业生态道德责任理论、企业环境外部性理论和企业公民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缺失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集团的生态文明远景责任进行了相关剖析,认为江西集团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逐渐有好转事态,环境责任担当意识较为强烈,与同行发达企业相比,在企业利润提升、环保投入、生态环境风险过程控制和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集团未来还力争通过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打造行业标杆,在引领有色金属行业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中发挥出其应有的突出贡献;其次,通过选取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评价方法(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构建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对江西铜业集团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解析,分析结果表明江铜集团的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总体达标,但也存在一些关键问题,诸如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大局意识不强、新型绿色工艺技术亟需推广普及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披露不充分、不合理等;最后,据此提出了通过加强生态文明企业文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开拓可持续发展效能、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与创新、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等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够助力江西铜业集团的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为资源型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郑云辰[7](2019)在《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及其协同效应研究》文中提出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战略,并把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列为重要内容。流域作为空间整体性强、地区关联度高的生态系统和经济地域系统,在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方面都是比较活跃的领域。目前流域生态补偿中存在着以政府公共财政补偿为主、生态补偿绩效和创新效率边际递减、企业和公众有一定参与意愿但参与度却极低的矛盾困境。因此,研究协调政府和其他受益主体协同补偿问题,对建立健全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以上背景,本研究从协同理论的视角,以协调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为研究目标,通过“目标关联维度”范畴,把协同补偿目标与效益维、时间维、空间维和途径维相统一。以“利益趋同”、“权责体系”、“先定约束”三个序参量为研究主线,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一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二是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三是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体系;三是分析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的协同效应;五是以大汶河流域为例进行多元主体协同实证应用。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现实基础。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演进经历了起始、发展、形成和完善四个阶段,正向多元化生态保护效益补偿的体制机制发展。补偿主体间利益诉求缺乏协调,相关权利责任不明,共同行动规范缺失,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的主要障碍。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客观上要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与主观上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参与治理意愿激发、NGO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形成的公共利益诉求相互交织,使补偿主体呈现多元趋势。利益趋同的多元补偿主体是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法对利益相关者利益位阶测度显示,流域各利益主体权责并不对等,需要进行协调和平衡;通过利益趋同分析可把多元主体抽象为追求生态效益的政府、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主体和追求社会效益的社会公众组织。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核心在于依靠多元补偿主体,共同补偿流域生态保护者。补偿标准范围应以流域生态保护成本作为下限,以流域生态服务的外溢效益作为上限。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对市场主体的规制和社会公众组织的引导,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补偿相互耦合的多元生态补偿模式。相对明确的责任分担体系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前提。应依据“受益者负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收益结构”和“能力结构”原则进行分担。时间维度上,根据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前、中、后的变化,可分成政府补偿的初级阶段,政府和市场主体补偿的中级阶段,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共同补偿的高级阶段。空间维度上,可基于单指标法和综合法确定各行政区域的分担系数。主体维度上,对评估出的外溢效益,可由政府承担生态效益份额的补偿量,市场主体承担经济效益份额的补偿量,政府和社会公众组织共同承担社会效益份额的补偿量,并分别由政府、投资公司和公益机构筹集。衡量协同效应的协同度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体系和仿真模型的关键。理论上,可以公共利益为契合点,建立多元主体三螺旋耦合关系模型。依靠“利益趋同”、“权责体系”和“先定约束”三个序参量动力要素构成的协同动力,抑制系统阻力影响,产生正向协同效应。基于序参量测度的协同度是衡量协同效应的综合量化指标。实践中需建立多元主体网络型协同体系,以价值理念和组织机构协同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多层纵向协同,通过三元主体内部和相互间主体协同,以及“主体集聚—集体协商—先定约束—协同行动”的过程协同,形成多元主体横向协同。运用基于多主体建模方法(ABM)和Netlogo软件进行仿真分析,结果显示多元主体协同度、政府引导力度和监督力度、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感对协同绩效有正向影响作用,但都受多元主体补偿能力制约。通过对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实证发现:公众对利益相关者政府补偿生态效益、市场主体补偿经济效益和社会公众补偿社会效益的责任认知具有较高认同程度;对流域生态保护所产生的生态公共利益具有优先需求;年龄、家庭收入水平、生态治理必要性和生态补偿重要性的认知显着影响参与意愿。大汶河流域上游2017年的生态保护成本约为18489.51万元,生态服务外溢效益约为175097.56万元。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的分担系数为0.09、0.33、0.39、0.10、0.09。在高级补偿阶段,补偿量最多的肥城市三元主体分担额为2538.24、1753.69、323.05万元,补偿量最少的泰山区和东平县三元主体分担额为585.75、404.70、74.55万元。协同模拟仿真显示多元主体协同绩效从高到低为肥城市、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宁阳县。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促进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政策建议。一是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包括加强生态补偿立法、强化生态补偿执法,以明确生态补偿参与主体。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利益沟通和协调机制,以确定不同主体权利和利益关系。三是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建立投融资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补偿资金管理,以保障多元主体补偿责任的落实。四是优化监督评估体系,包括监督机制、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以实现多元主体持续的协同行动。
罗贤宇[8](2019)在《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研究》文中认为生态环境关乎民族未来、百姓福祉。为此,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提出要“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价值观层面指明了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方向,建设美丽中国需要我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通过研究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现实困境与解决路径,可以为解决现实的生态危机提供思想指南,以及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实践指导。因此,培育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具有显着的现实指导意义。与此同时,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对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进行分析,不仅拓展价值观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而且丰富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内涵和话语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为此,论文首先在梳理和评析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核心概念界定、研究中应用的基本理论和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分析框架的组成要素进行阐述,清晰界定了研究的系统框架。接着在系统梳理建国以来我国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现状,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在梳理研究问题的基础上得出结论,提出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体系构建,包括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重要理念、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主要方法等,并针对当前培育的现实困境,以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视野,分别从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主体、客体、内容、载体、环境方面提出培育路径,包括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的引领与规约;厘定公民生态文明价值培育的内容;搭建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载体;构建良好的培育制度环境等。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比较新颖,研究遵循着“问题提出——理论分析——现状梳理——问题剖析——体系构建——路径探讨”相结合的逻辑思路展开,并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研究相结合,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观念塑造方面的独特优势,特别是论文的研究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视野出发,将一般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从内容、原则、目标、方法、机制和路径等层面探讨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的培育问题,最终使生态文明价值观成为人们的广泛共识,让广泛的“生态共识”转化为积极的“生态行动”,从而为构建我国生态文明理论体系,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美丽中国宏伟目标提供建议和参考。
陈羽桃[9](2019)在《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研究:度量、影响因素及印象管理》文中认为生态环境如水,经济发展似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并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现阶段,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缓,必须推进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否则,纵有“金山银山”也换不回“绿水青山”。企业是资源的主要消耗者与环境问题的主要制造者。Pearce et al.(1989)认为将环境因素融入到资本投资等企业重大财务决策当中可以解决盈利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绿色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Martin and Moser,2016),正是将环境目标和环境战略转换为企业实际行动与更高环境绩效的一种财务资源和无形资源分配(Ate?et al.,2012),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关键。从本质上而言,企业绿色投资的目标应该是减少企业的环境污染,而现实中企业管理层进行绿色投资的动机则包括监管优先、绿色形象树立和生产成本节约等(Maxwell and Decker,2006),且大多数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投资行为更多的体现出“被动”迎合政府环境管制需要的特征(唐国平等,2013)。基于此,值得疑问的是,企业的绿色投资真的有效提升了企业环境绩效吗?投资后的具体效果在多大程度上是“事与愿符”抑或“事与愿违”呢?这是企业绿色投资的重要经济后果,即企业绿色投资效率问题。考虑到企业的资源有限且绿色投资无法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绿色投资是将企业资源转移给了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从而导致传统绩效目标与企业社会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需要在股东利益和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Carroll,1991)。一方面,股东不愿承担绿色投资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大多数利益相关者却希望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来减少环境污染。因此,企业是否能够优化绿色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率显得非常重要。在以往的研究中,主要关注的是绿色投资而非绿色投资效率,且受限于企业环境数据的可获得性,已有关于绿色投资效率的研究也多集中于宏观层面或中观层面。可见,对于微观企业层面的绿色投资效率的研究还比较匮乏。政府监管是企业环境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而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作为企业环境实践效果的反馈,势必会受到政府环境规制的影响。我国实行的是环境规制权限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的监管方式,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环境政策和监管规定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来负责具体执行(Zheng,2007;金刚和沈坤荣,2018;Zhang et al.,2018),并且环境规制的实际效果关键取决于执法力度(包群等,2013)。我国进入绿色发展新时期后,在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不断提升环保因素所占的比例,并实施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举措(宋献中和胡珺,2018),彻底摒弃了过去“唯GDP”的政绩评价倾向。这些改革措施使得各地方政府对于环境规制的执行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加之我国各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改革进程存在差异,则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制执行力度上的异质性会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产生不同的影响。然而,已有文献中针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执行效果对企业绿色管理的直接影响的分析却并不多见(龙文滨等,2018)。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实施印象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和载体。面对现阶段公众愈发强烈的环保诉求和政府愈发严格的环境监管,企业披露包括环境信息在内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影响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感知、提升企业形象并建立良好的企业声誉(Deegan et al.,2000;Guthrie and Parker,1990;Hooghiemstra,2000;吉利,2016)。尤其是当企业的环境绩效较差时,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反越高(Clarkson et al.,2011;Rockness,1985;沈洪涛等,2014),以此来调解环境绩效不佳对企业环境声誉的负面影响(Cho et al.,2012),并且这种增加环境信息透明度的印象管理策略也不容易被信息使用者所识别出来。虽然政府不断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但企业的环境治理真的“言行一致”吗?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是企业污染防治效果的一种客观、真实的体现,衡量的是企业的“行”。如果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较低,就会产生强烈的动机通过企业的“言”来进行印象管理,造成绿色投资效率不能被客观公允地反映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中。而已有关于企业层面印象管理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于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较少关注企业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印象管理(张正勇和邱佳涛,2017)。鉴于此,本文以“效率”为切入视角,对企业层面的绿色投资效率进行了度量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以及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全文共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并指出本文的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围绕几个主要研究问题提出可行的研究思路并规划适宜的研究方法。最后,总结本文的研究创新与研究贡献。第二章,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本章首先运用归纳法和演绎法系统地梳理了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研究的理论基础。其中,外部性理论提供了企业绿色投资效率问题的根本来源与重要性的理论依据;资源基础观理论和环境战略管理理论为深入理解和分析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提供了理论支持;制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社会责任理论为研究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提供了分析思路;信号传递理论和印象管理理论则为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印象管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支撑。其次,本章围绕绿色投资、绿色投资效率、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印象管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进行了文献综述,发现已有研究多数集中于探讨绿色投资而非绿色投资效率。与此同时,文献中针对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来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绿色管理的直接效应分析也比较匮乏,且鲜有研究讨论企业的环境行为实践是否言行一致。最后,在总结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简要述评。第三章,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我国环境政策与环保监管体系的演进过程及不同时期的特点。在充分了解制度背景的前提下,结合理论与实际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并将其划分为预防型绿色投资和治理型绿色投资,进而根据投入产出原理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定义了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具体概念。此外,本章还回顾了我国绿色投资的发展进程且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详细介绍了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度量的理论与方法,并分别基于环境规制执行的视角和环境信息披露的视角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和印象管理进行了理论分析。第四章,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度量与评价。企业是实现绿色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在当前愈发严峻的环境治理形势下,企业的绿色投资是否真的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环境绩效呢?本文第四章以“效率”为研究视角,基于我国重污染行业A股上市公司的绿色投资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详细手工数据,应用基于松弛度量(SBM)方法的数据包络分析(DEA),对微观企业级的绿色投资效率进行了量化以及全面的评价分析。研究发现,虽然重污染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获得了动态增长并取得技术进步,但平均效率水平仍然较低,且主要是由企业绿色投资存在投入冗余问题造成的,说明在我国绿色投资总体规模不足的情况下都未能充分利用绿色投入资源。这也表明企业管理层在面对日益严格的环境监管时,只是粗放地对环境维度进行了投资,忽视了资源的有效分配和价值创造使用。进一步分析发现,相较于污染物排放量而言,企业绿色投资对于绿色投资效率值呈现高度敏感,尤其是治理型绿色投资的影响力最强。本章的研究结论有助于企业识别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节点,为企业实现财务与非财务管理的相互平衡提供了依据。第五章,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政府监管是企业环境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将监管方向从绿色投资驱动转向绿色投资效率驱动是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在第四章使用数据包络分析对我国重污染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进行量化的基础上,本文第五章从执行层面分析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关系。研究发现:(1)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度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具有显着的倒“U”型影响,并且根据污染排放强度不同,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的反应存在差异;(2)相较于采取反应型环境战略的企业,实施前瞻型环境战略的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受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的倒“U”型影响更为显着,这表明企业环境战略是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影响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作用机制;(3)中央环保督查与高管持股加强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之间的倒“U”型关系,而公众环保意识和企业财务绩效则对此产生了削弱作用;(4)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度对企业绿色投资冗余具有显着的“U”型影响。本章的研究结论为我国当前的环境监管变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表明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执行来优化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第六章,环境信息披露视角下的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印象管理。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进行印象管理的一种直接渠道和载体。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作为企业污染防治效果的真实反馈,是否能被客观公允地反映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中呢?本章通过研究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考察了重污染企业的绿色管理活动是否“言行一致”。研究发现,重污染企业的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着负相关,这说明企业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存在印象管理,并且主要是通过提升排污信息透明度的方式来获得信息使用者对其环境责任履行的好印象,从而建立绿色企业形象和环境声誉。与国有企业相比,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负向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显着。进一步分析发现,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在媒体关注度较高、高管持股比例较高、企业价值较高的企业中更为显着。本章的研究结论表明,环境监管部门在评价企业的绿色绩效时不能只依赖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除了监管“言”,更要监管“行”。第七章,提升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对策建议。本章分别从企业、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提出了提升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对策建议。对于企业而言,需要重树企业价值观念、变革绿色管理模式、优化企业资源分配。对于政府而言,应该积极推进以绿色投资效率驱动的生态文明建设、维持中央环保督查的常态化、加强差异化环境监管、引导重污染企业实施前瞻型环境战略,并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公益环保组织应该深度参与到环境监管中来,而媒体和公众则可以分别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第八章,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本章归纳总结了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并指出了研究中存在的局限与不足。最后,探讨了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本文的研究创新主要包括:第一,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实现了对微观企业层级绿色投资效率的量化。采用数据包络分析这种非参数方法来度量企业绿色投资效率,能够将财务信息与环境信息相结合,并克服传统效率评价方法在进行权重设置时的主观因素影响、避免传统计量模型设定可能存在的误差问题,从而更加客观的测度出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第二,从执行力度的视角探讨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关系。政府环境监管不仅需要完善的环境立法与健全的环境制度,更需要各地方政府的严格执行。即使环境政策设计得科学合理、精细巧妙,若不能得到彻底的执行,也将只是形同虚设。本文研究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执行力度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能更加贴近现实,反映出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的变化怎样影响企业对投入的各类绿色资源的利用效率,深化了环境规制与微观企业行为的研究。第三,基于印象管理理论探索了企业如何在环境信息披露中对其污染防治行为进行印象管理。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实施印象管理的一种途径但却不易被察觉。本文结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新要求,检验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企业环境治理的印象管理(即并非“言行一致”)动机与策略,从而能够扩展微观企业层面印象管理的研究。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拓展了对企业绿色投资经济后果的研究。区别于以往文献更多的关注绿色投资及其影响因素,本文重点考察了绿色投资效率,并通过手工搜集相关数据,使用数据包络分析对微观企业层面的绿色投资效率进行量化分析,揭示了我国重污染企业当前的绿色投资效率水平整体偏低,且主要是由于企业绿色投资存在投入冗余的问题造成的。这为企业管理层提升资源的有效分配和价值创造使用指明了具体改进方向,有助于企业实现财务与非财务管理的相互平衡以提升企业绿色竞争力。第二,本文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印象管理理论的研究视角。环境因素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衡量能够将环境绩效整合到企业绿色投资决策中,这不仅能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也为企业解决股东与广大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提供了有效思路,即优化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此外,通过验证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中存在印象管理,能让利益相关者更有效地识别企业的环境信息并做出更好的决策,这也延展了企业印象管理研究领域的学术文献。第三,本文的研究结论为更深入广泛地探索我国环境监管变革之路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证据。通过考察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有助于监管部门更有针对性的调整监管重点、措施及力度,并对不同特点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执行来优化其绿色投资效率,这对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增长绿色转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本文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存在印象管理的研究发现也为监管部门制定更有效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政策提供了依据。
宋婧[10](2019)在《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环境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M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对试点地区的工作要求,在环境和信用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现象需要解决和改进,以适应M市“善治”要求。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访谈调查、个案研究,归纳总结等调研方法,以及社会治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分析了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得出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应当从“金字塔”向“同心圆”转换,具有重要学术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金字塔”模式下,政府是领导者和组织者,做好和建立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功能设计、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第三部门是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环保协会、环评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和环保组织分别发挥好绿色杠杆、行业自律、污染评估、信用服务和公益维权的职能;社会公众是监督者,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引导舆论,曝光和声讨企业污染行为。聚焦当前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问题。第一,“金字塔”型建设模式,没有充分发挥出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在环境信用之外的社会整体信用有待加强。第二,政府有关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功能、运行和保障机制还有待强化。第三,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第四,第三部门没有高效运作。第五,社会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公众参与度不高,媒体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论文还从理论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一,环境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能。第二,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环境信用立宪、立法阶段缺失,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第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针对这些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与总结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同心圆”建设模式,给出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第一,政府主导,协同社会各界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快政务、社会、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支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四大主体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情况进行监管。第二,政府要优化和提升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和功能定位,实现体系建设各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第三,企业要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第四,第三部门要实现实质性运转,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绿色杠杆效用,环保协会要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环评机构要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信用中介机构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信用服务支持,环保组织要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维权服务。第五,社会公众要监督和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要不断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二、保护生态和环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保护生态和环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1)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双重属性及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双重属性 |
(一)积极责任与消极责任 |
(二)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 |
(三)民事侵权责任与行政违法责任 |
三、商业银行承担环境责任的正当性 |
(一)理论依据 |
(二)法律基础 |
(三)现实需要 |
四、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制度构建 |
(一)体系化统合相关立法 |
(二)明确商业银行环境法律义务 |
(三)构建商业银行环境法律责任 |
(2)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创新视角 |
(三)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一、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概述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性质 |
(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特征及功能 |
二、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认定 |
(一)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主体的认定 |
(二)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的认定 |
(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目标的认定 |
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履行 |
(一)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履行原则 |
(二)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履行范围 |
(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履行方式 |
四、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监督 |
(一)企业自身的事前监督 |
(二)国家机关的事后监督 |
(三)社会公众的日常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3)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合规度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学位论文数据集 |
摘要 |
ABSTRACT |
符号说明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总体情况 |
1.2.1 国外制度总体情况 |
1.2.2 国内制度总体情况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基础理论分析 |
2.1.1 环保相关理论 |
2.1.2 证券(财务)相关理论 |
2.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估与影响因素分析 |
2.2.1 环境信息披露的概念、内容与形式 |
2.2.2 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评估 |
2.2.3 披露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
2.2.4 定性比较分析方法 |
2.2.5 文献述评 |
2.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3 上市公司环境信披合规度评估及影响因素评估方法框架 |
3.1 信披合规度评估方法框架设计 |
3.1.1 理论框架构建 |
3.1.2 评估方法框架构建 |
3.2 环境信披水平影响因素评估方法构建 |
3.2.1 影响因素定量分析方法 |
3.2.2 影响因素选取 |
4 属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评估及影响因素分析 |
4.1 研究对象、数据来源和合规度评估方法细化 |
4.1.1 研究对象 |
4.1.2 数据来源 |
4.1.3 属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合规度评估方法细化与构建 |
4.2 合规性评估结果 |
4.2.1 整体结果 |
4.2.2 分指标得分情况 |
4.2.3 分地域得分情况 |
4.2.4 分交易所得分情况 |
4.2.5 分行业得分情况 |
4.2.6 分公司规模得分情况 |
4.2.7 分盈利能力得分情况 |
4.2.8 是否两职合一得分情况 |
4.2.9 分股权性质得分情况 |
4.2.10 评估小结 |
4.3 基于回归方法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研究思路设定 |
4.3.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3.3 研究设计 |
4.3.4 实证检验 |
4.3.5 小结 |
4.4 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的影响因素分析 |
4.4.1 模糊集建立 |
4.4.2 计算与结果分析 |
4.4.3 “分位数”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
4.4.4 低信息披露水平分析 |
4.4.5 小节 |
4.5 结论 |
5 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评估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 研究对象、数据来源和合规度评估方法细化 |
5.1.1 研究对象和数据来源 |
5.1.2 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合规度评估方法细化与构建 |
5.2 评估结果 |
5.2.1 整体结果 |
5.2.2 分项及分指标得分情况 |
5.2.3 分地域与交易所得分情况 |
5.2.4 分业务板块得分情况 |
5.2.5 是否属重点排污单位得分情况 |
5.2.6 分公司规模得分情况 |
5.2.7 分盈利能力得分情况 |
5.2.8 是否两职合一得分情况 |
5.2.9 评估小节 |
5.3 基于回归方法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1 研究思路设定 |
5.3.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3.3 研究设计 |
5.3.4 实证检验 |
5.3.5 小结 |
5.4 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的影响因素分析 |
5.4.1 模糊集建立 |
5.4.2 计算与结果分析 |
5.4.3 低信息披露水平分析 |
5.4.4 小节 |
5.5 结论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属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公司名单 |
附录2 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名单 |
致谢 |
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作者和导师简介 |
附件 |
(5)生态伦理视域下中国企业生态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企业生态责任的伦理理论基础 |
2.1 中国传统生态伦理理论 |
2.1.1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
2.1.2 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
2.1.3 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 |
2.2 现代西方生态伦理理论 |
2.2.1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理论 |
2.2.2 现代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 |
2.3 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 |
2.3.1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伦理思想 |
2.3.2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 |
第3章 生态伦理视域下中国企业的生态责任解读 |
3.1 企业生态责任相关概念概述 |
3.1.1 责任 |
3.1.2 企业社会责任 |
3.1.3 企业生态责任 |
3.2 生态伦理视域下中国企业生态责任的主要内容 |
3.2.1 企业对自然的生态责任 |
3.2.2 企业对市场的生态责任 |
3.2.3 企业对公众的生态责任 |
3.3 生态伦理视域下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意义 |
3.3.1 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理论意义 |
3.3.2 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现实意义 |
第4章 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存在的问题 |
4.1.1 企业不履行生态责任 |
4.1.2 企业履行生态责任不到位 |
4.2 制约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原因 |
4.2.1 企业生态责任履责意识淡泊 |
4.2.2 环境立法亟待补充和完善 |
4.2.3 政府政策及执法成效欠佳 |
4.2.4 公众环保及参与意识较弱 |
第5章 中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实现路径 |
5.1 道德层面的实现路径 |
5.1.1 增强以伦理为核心的生态责任意识 |
5.1.2 进行生态伦理教育,开展生态文化建设 |
5.2 制度层面的实现路径 |
5.2.1 完善环保立法 |
5.2.2 落实环保执法 |
5.3 技术层面的实现路径 |
5.3.1 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5.3.2 推进生产技术创新,减轻资源依赖,减少环境污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6)有色金属企业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研究 ——以江铜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2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企业环境责任 |
2.1.2 企业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
2.2 企业环境责任基础理论 |
2.2.1 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理论 |
2.2.2 企业生态道德责任理论 |
2.2.3 企业公民理论 |
2.2.4 企业环境外部性理论 |
3 江铜集团概况及其生态文明责任履行情况 |
3.1 案例简介 |
3.2 江西铜业集团履行生态文明责任情况分析 |
3.2.1 江西铜业集团生态文明责任缺失情况分析 |
3.2.2 江西铜业集团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分析 |
3.2.3 江西铜业集团生态文明责任履行愿景分析 |
3.3 江铜集团与铜陵有色集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差异分析 |
4 江铜集团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关键绩效指标评价 |
4.1 生态文明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选择 |
4.2 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评价法 |
4.3 关键绩效考核评价的内容 |
4.3.1 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履行情况与事故防治责任 |
4.3.2 生态文明环境治理与生态资源综合利用责任 |
4.3.3 生态文明建设行为及环境声誉等责任 |
4.4 基于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的综合评价结果 |
5 江铜集团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关键问题及对策 |
5.1 江铜集团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关键问题分析 |
5.1.1 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大局意识不强 |
5.1.2 新型绿色工艺技术亟需推广普及 |
5.1.3 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披露不充分 |
5.1.4 员工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意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
5.2 江铜集团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对策 |
5.2.1 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 |
5.2.2 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与创新 |
5.2.3 开拓可持续发展效能 |
5.2.4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
5.2.5 加强生态文明企业文化建设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及其协同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流域生态补偿及其利益相关者 |
1.2.2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 |
1.2.3 流域生态补偿模式 |
1.2.4 多元化生态补偿 |
1.2.5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补偿 |
2.1.2 流域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 |
2.1.3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 |
2.1.4 多元主体协同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态服务功能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协同理论 |
2.2.4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 |
3.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历史进程 |
3.1.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演进 |
3.1.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探索 |
3.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矛盾困境 |
3.2.1 补偿主体单一 |
3.2.2 公共财政为主 |
3.2.3 补偿资金不足 |
3.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参与的障碍因素 |
3.3.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缺乏协调 |
3.3.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相关权利责任不明 |
3.3.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集体行动规范缺失 |
3.4 流域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趋势 |
3.4.1 流域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
3.4.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的公共利益诉求 |
3.5 本章小结 |
4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 |
4.1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主体与客体界定 |
4.1.1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识别 |
4.1.2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利益相关者利益位阶测度 |
4.1.3 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主体及其利益趋同分析 |
4.1.4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客体 |
4.2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标准确定 |
4.2.1 流域生态保护成本核算 |
4.2.2 流域生态服务外溢效益评估 |
4.2.3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范围 |
4.3 流域多元生态补偿模式 |
4.3.1 政府补偿模式 |
4.3.2 市场补偿模式 |
4.3.3 社会补偿模式 |
4.3.4 多元补偿模式的耦合 |
4.4 本章小结 |
5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 |
5.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原则 |
5.1.1 受益者负担原则 |
5.1.2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5.1.3 收益结构原则 |
5.1.4 能力结构原则 |
5.2 流域生态补偿责任的阶段性分担 |
5.2.1 初级补偿阶段 |
5.2.2 中级补偿阶段 |
5.2.3 高级补偿阶段 |
5.3 流域生态补偿责任的区域分担 |
5.3.1 基于单指标法的区域分担系数计算 |
5.3.2 基于综合法的区域分担系数计算 |
5.3.3 基于水功能区划的区域分担系数修正 |
5.4 流域生态补偿责任的主体分担 |
5.4.1 政府主体责任分担比例 |
5.4.2 市场主体责任分担比例 |
5.4.3 社会公众组织主体责任分担比例 |
5.5 本章小结 |
6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效应 |
6.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机理分析 |
6.1.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关系 |
6.1.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动力 |
6.1.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效应与协同度 |
6.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网络型协同体系构建 |
6.2.1 流域生态补偿多层纵向协同 |
6.2.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横向协同 |
6.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 |
6.3.1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的协同度测度 |
6.3.2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模型构建 |
6.3.3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实证应用——以大汶河流域为例 |
7.1 样本特征与描述性分析 |
7.1.1 研究区概况 |
7.1.2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
7.1.3 描述性分析 |
7.2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特征研究 |
7.2.1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特征的影响因素 |
7.2.2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认知分析 |
7.2.3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需求分析 |
7.2.4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参与意愿分析 |
7.3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 |
7.3.1 大汶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本核算 |
7.3.2 大汶河流域生态服务外溢效益评估 |
7.3.3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量区域分担 |
7.3.4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量主体分担 |
7.4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模拟仿真 |
7.4.1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参数值的确定 |
7.4.2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模拟结果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诉求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现实基础 |
8.1.2 利益趋同的多元补偿主体是建立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 |
8.1.3 相对明确的责任分担体系是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的前提 |
8.1.4 衡量协同效应的协同度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体系和仿真模型的关键 |
8.1.5 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实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补偿法律保障体系 |
8.2.2 健全多元主体协同补偿制度保障体系 |
8.2.3 完善多元主体协同补偿资金保障体系 |
8.2.4 优化多元主体协同补偿监管评估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研究专家调查问卷 |
附录2: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公众调查问卷 |
附录3: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协同仿真部分源代码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8)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1.4.1 研究的重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2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生态文明的内涵 |
2.1.2 价值观与生态文明价值观 |
2.2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 |
2.2.2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 |
2.2.3 西方绿色运动中的生态思想 |
2.2.4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
2.3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分析框架的组成要素 |
2.3.1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主体 |
2.3.2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客体 |
2.3.3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内容 |
2.3.4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载体 |
2.3.5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环境 |
2.3.6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研究分析框架的构建 |
3 建国以来我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历史演进 |
3.1 萌芽阶段:环境保护意识的培育 |
3.1.1 提倡“绿化祖国”的环保工作 |
3.1.2 确立环境保护为一项基本国策 |
3.1.3 初步构建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 |
3.2 奠基阶段: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培育 |
3.2.1 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 |
3.2.2 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
3.2.3 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
3.3 发展阶段:科学发展观的培育 |
3.3.1 提出科学发展观重要战略思想 |
3.3.2 实施建设“两型社会”的任务 |
3.3.3 健全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 |
3.4 成熟阶段:生态文明价值观的培育 |
3.4.1 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 |
3.4.2 提倡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
3.4.3 逐步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
4 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现状与困境分析 |
4.1 当代中国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现状分析 |
4.1.1 国家高度重视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 |
4.1.2 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已取得一定成效 |
4.2 当代中国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现实困境 |
4.2.1 培育主体生态责任的缺位 |
4.2.2 培育客体的认识不够到位 |
4.2.3 培育的内容尚不清晰统一 |
4.2.4 培育的实践载体相对单一 |
4.2.5 培育的环境亟待优化改善 |
4.3 当代中国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现实困境的原因剖析 |
4.3.1 尚未明确各主体责任的划分 |
4.3.2 生态文明教育缺乏系统性 |
4.3.3 传统生态价值观的冲击 |
4.3.4 重理论、轻实践的培育方式 |
4.3.5 培育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
5 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体系构建 |
5.1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重要理念 |
5.1.1 和谐: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核心理念 |
5.1.2 公正: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基本理念 |
5.1.3 绿色: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本质理念 |
5.1.4 可持续性: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实践理念 |
5.2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基本原则 |
5.2.1 坚持以人为本 |
5.2.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5.2.3 坚持知行合一 |
5.3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具体目标 |
5.3.1 培育思维方式的绿色化 |
5.3.2 培育生产方式的绿色化 |
5.3.3 培育生活方式的绿色化 |
5.4 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主要方法 |
5.4.1 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 |
5.4.2 榜样示范与自我塑造相结合 |
6 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路径选择 |
6.1 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体责任 |
6.1.1 政府是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保障 |
6.1.2 学校是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关键 |
6.1.3 社会是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补充 |
6.1.4 家庭是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基础 |
6.2 加强对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的引领与规约 |
6.2.1 提高公民对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重视程度 |
6.2.2 强化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的引领 |
6.2.3 规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 |
6.3 厘定公民生态文明价值培育的内容 |
6.3.1 建立符合自然生态法则的文化价值观 |
6.3.2 树立公平正义的生态法治观 |
6.3.3 践行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的消费观 |
6.3.4 构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下的生产观 |
6.4 搭建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的载体 |
6.4.1 管理载体:发挥党团组织的优势 |
6.4.2 活动载体: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实践活动 |
6.4.3 文化载体: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
6.4.4 传媒载体:正确利用新媒体平台 |
6.5 构建良好的培育制度环境 |
6.5.1 优化培育的经济环境 |
6.5.2 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
6.5.3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6.5.4 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
7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研究:度量、影响因素及印象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1.5 研究创新与贡献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贡献 |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资源基础观理论 |
2.1.3 环境战略管理理论 |
2.1.4 制度理论 |
2.1.5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1.6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2.1.7 信号传递理论 |
2.1.8 印象管理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绿色投资 |
2.2.2 绿色投资效率 |
2.2.3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 |
2.2.4 印象管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2.2.5 文献述评 |
3.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3.1 我国环境政策与环保监管体系的演进 |
3.1.1 改革开放前至20 世纪80 年代 |
3.1.2 20 世纪90 年代至21 世纪初期 |
3.1.3 绿色发展新时期 |
3.2 企业绿色投资及绿色投资效率的界定 |
3.2.1 企业绿色投资的定义 |
3.2.2 企业绿色投资的分类 |
3.2.3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界定 |
3.3 我国绿色投资的进程与现状 |
3.3.1 我国绿色投资的发展趋势 |
3.3.2 我国绿色投资存在的问题 |
3.4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度量: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方法 |
3.4.1 效率分析思想的起源与发展 |
3.4.2 效率的度量方法:数据包络分析(DEA) |
3.4.3 非期望产出在效率度量中的处理 |
3.4.4 DEA方法用于度量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可行性 |
3.4.5 DEA方法与其他度量投资效率方法的比较 |
3.5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基于环境规制执行的视角 |
3.5.1 环境民主主义与环境权威主义 |
3.5.2 环境规制执行偏差 |
3.5.3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与企业决策行为 |
3.6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印象管理的理论分析:基于环境信息披露的视角 |
3.6.1 企业印象管理的动机 |
3.6.2 企业印象管理的策略 |
3.6.3 企业印象管理的效果 |
4.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度量与评价 |
4.1 引言 |
4.2 研究设计 |
4.2.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2.2 变量定义 |
4.2.3 模型设计 |
4.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值分析 |
4.4.1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值的全样本分析 |
4.4.2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度量的有效性验证 |
4.4.3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值的分组评价 |
4.5 投入无效率与产出无效率分析 |
4.6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敏感度分析 |
4.7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动态变化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5.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 |
5.2.2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企业环境战略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 |
5.2.3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中央环保督查与公众环保意识的调节效应 |
5.2.4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高管持股与企业财务绩效的调节效应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5.3.2 变量定义 |
5.3.3 模型构建 |
5.4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相关性分析 |
5.5 多元回归分析 |
5.5.1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分析 |
5.5.2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影响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作用机制探讨 |
5.5.3 企业外部因素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 |
5.5.4 企业内部因素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影响 |
5.5.5 进一步分析: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与企业绿色投资冗余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6.环境信息披露视角下的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印象管理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6.2.2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媒体关注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6.2.3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高管持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6.2.4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企业价值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6.3 研究设计 |
6.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6.3.2 变量定义 |
6.3.3 模型构建 |
6.4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相关性分析 |
6.5 多元回归分析 |
6.5.1 企业绿色投资效率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
6.5.2 媒体关注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
6.5.3 高管持股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
6.5.4 企业价值对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提升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的对策建议 |
7.1 企业角度 |
7.1.1 企业价值观念需重树 |
7.1.2 企业绿色管理需变革 |
7.1.3 企业资源分配需优化 |
7.2 政府角度 |
7.2.1 推进以绿色投资效率驱动的生态文明建设 |
7.2.2 维持中央环保督查的常态化 |
7.2.3 加强差异化环境监管 |
7.2.4 引导重污染企业实施前瞻型环境战略 |
7.2.5 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
7.3 其他利益相关者角度 |
7.3.1 公益环保组织深度参与环境监管 |
7.3.2 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7.3.3 公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8.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与不足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我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得分明细表 |
附录2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案例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国内研究 |
(二) 国外研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调查法 |
(三) 个案研究法 |
(四)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思路 |
(一) 研究路线图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环境污染 |
(二) 环境信用体系 |
(三) 治理 |
二、理论工具 |
(一) 社会治理理论 |
(二) 公共选择理论 |
(三)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二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金字塔”模式 |
一、政府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主要行使监管职能 |
(一) 做好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 |
(二) 发挥环境信用体系治理、预警与防范三大功能 |
(三) 建立环境信用体系实践应用的六大运行机制 |
(四) 建立工作沟通、环保执法与宣传引导三大保障机制 |
二、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 |
(一) 逐步树立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初步建立起环保内控机制 |
(三) 配合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第三部门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大力配合政府开展共治 |
(一) 金融机构发挥杠杆作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
(二) 环保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自我规范和约束 |
(三) 环评机构加强项目评估,提出污染防治建议 |
(四) 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政府科学评价 |
(五) 环保组织引导公众维权,对污染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
四、社会公众作为监督者,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一) 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声讨污染行为 |
第三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
一、政府角度 |
(一) 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还有待强化 |
(二) 没有精准认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定位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六大运行机制亟需健全 |
(四) 环保执法和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仍待完善 |
二、企业角度 |
(一) 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 |
(二) 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 |
(三) 企业污染治理投入水平不高 |
三、第三部门角度 |
(一) 金融机构绿色杠杆作用效能还有待提升 |
(二) 环保协会行业自律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
(三) 环评机构水平参差不齐 |
(四) 信用中介服务市场有待发展壮大 |
(五) 环保组织公益维权力度不大 |
四、社会公众角度 |
(一) 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 |
(二)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
(三) 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 |
第四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环境污染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各方职能未有效发挥 |
(一) 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责 |
(二) 政府简政放权改革任重而道远 |
(三) 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共治的责任意识不强 |
二、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较难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
(一) 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决策权重分配不均 |
(二) 立宪和立法阶段缺失,行政和司法阶段矛盾突出 |
(三) 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导致公共选择决策次优化 |
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 |
(一)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
(二)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提高外部成本 |
(三) 企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人的价值 |
第五章 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美国 |
(二) 欧盟 |
(三) 日本 |
二、国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广东省 |
(二) 浙江省 |
(三) 南通市 |
三、启示 |
(一) 法律保障健全与否是国内外体系建设的本质区别 |
(二) 政府部门的主导是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深化 |
(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 |
(五) 发挥企业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六) 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是影响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 |
第六章 构建“同心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 |
一、政府层面 |
(一) 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和优化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 |
(二) 提升功能定位,发挥环境信用对M市发展助推作用 |
(三) 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四大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 |
(四) 健全保障机制,支撑环境信用体系合法合规运转 |
二、企业层面 |
(一) 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 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 |
三、第三部门层面 |
(一)金融机构要创新开发绿色产品,提高绿色杠杆效用 |
(二) 环保协会要诚信自律,引导会员形成环保自觉 |
(三) 环评机构要提高专业性,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 |
(四) 信用中介机构要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政府科学决策 |
(五) 环保组织要借鉴国际组织先进经验,提供维权服务 |
四、社会公众层面 |
(一) 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和监督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要拓展宣传曝光途径,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保护生态和环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 [1]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双重属性及制度构建[J]. 黄娟,孔令学. 金融发展研究, 2022(01)
- [2]企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研究[D]. 刘禹希.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4]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合规度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研究[D]. 李晓亮. 北京化工大学, 2020(01)
- [5]生态伦理视域下中国企业生态责任研究[D]. 范琳.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6]有色金属企业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研究 ——以江铜集团为例[D]. 段鹏飞.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0)
- [7]流域生态补偿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及其协同效应研究[D]. 郑云辰.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5)
- [8]当代中国公民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研究[D]. 罗贤宇.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1)
- [9]企业绿色投资效率研究:度量、影响因素及印象管理[D]. 陈羽桃.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10]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宋婧. 苏州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