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世贸组织的得失权衡(论文文献综述)
欧阳俊,邱琼[1](2020)在《国家间一体化:主权让渡与红利预期的权衡》文中认为功能主义和政府间主义是国家间一体化理论的主流,两大学派之争贯穿着整个国际一体化实践与研究的历史,至今未休。虽然两大阵营都承认对方有合理的一面,自身存在某些局限甚至缺陷,各自都只是关于国家间一体化不同视角的描述和解释,但少有学者尝试将二者进行整合。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整合上述两大理论,构建可解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国家间一体化的一般理论。本文首先回答了什么是国家间一体化,如何测度国家间一体化,明确地将其等同于国家主权让渡与汇集。其次,本文基于主权让渡和红利预期的权衡假设,借鉴国家建构理论的思路,构建了国家间一体化两阶段重复博弈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国家间主权汇聚与让渡的动力和条件,以及一体化演进/退化的反馈机理。最后,本文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指出本文构建的国家间一体化博弈模型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刘志永[2](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指出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钱清[3](2019)在《美国232调查的法律分析及中国因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7年4月,特朗普总统指示美国商务部,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的规定,针对外国进口产品是否会危及美国钢铝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而发动了“232调查”(以下简称“232调查”)。随后,美国商务部立即对进口钢铝产品是否会威胁或损害国家安全展开调查,并且调查结果显示进口钢铝有威胁国家安全的情况,进而建议总统采取课征附加税、进口配额或禁止进口等调整措施。美国总统发布的这一指示,其背后原因不言而喻,其长期以来一直将全球钢铝产能过剩的矛头指向中国,认为是中国的国内钢铝等金属制品产能过剩造成的。如所周知,从法律规范的性质上来看,“232条款”是美国的国内贸易法条款,并不属于国际法,也就不具有调整国际贸易的权能。因此,美国对全球钢铝发起的“232调查”,其实是一次将美国域内法适用于域外的非法行为。对此,美国政府坚称钢铝“232调查”符合GATT第21条之“安全例外”条款的援引条件,以保障国家安全为目的而实施的必要措施。但是包括我国和欧盟在内的多个WTO成员均认为,美国在以国家安全之名义,行课征高额进口钢铝关税之实际,违反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和《保障措施协定》相关规定,是典型的非法贸易保障措施。笔者在对美国国内相关立法演进进行梳理后,发现“232调查”其实是美国推行“美国优先”政策的又一有力工具,背后的考量是美国当局对国内制造业的贸易保护主义。宏观而言,特朗普总统抛弃了美国奉行长达七十年之久的国际自由主义立场,转向了现实主义立场并以此作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思想;在美国国内层面,一方面特朗普政府的《安全战略报告》,表明特朗普政府为了达成促进美国经济繁荣这一核心目的,其将经济安全等同于国家安全;另一方面通过分析数次“232调查”的历史实践,表明该调查具有保护国内制造业经济安全的考量,而这完全与特朗普政府政策相契合;在国际层面,其实GATT第21条之“安全例外”条款从未对国家安全措施加以定义,而为了维护WTO机制的运行权威,过去WTO成员也多有意避免援引这一条款。因此,通过对“安全例外”条款的分析以及对钢铝“232调查”属性的认定,关乎到我国应对措施的合法性。为此,笔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首先,通过分析“安全例外”条款的设置与其司法实践,发现该条款的适用有诸多限制;通过分析美国发布的调查报告,发现钢铝“232调查”主要维护的是国内产业安全,即经济安全;前后二者对比发现,后者超出了“安全例外”条款旨在保护的“基本安全利益”范畴,即不符合GATT第21条的适用范围。其次,在特朗普政府所主张的现实主义国家安全战略思想下,“232条款”所衡量的“国家安全”即是经济安全;结合特朗普政府依据钢铝调查报告所启动的措施可知,在实施效果上钢铝“232调查”所启动的调整措施与贸易保障措施高度重合。就此,认为“232调查”实属贸易保障措施。再次,既然钢铝“232调查”是对“安全例外”条款的滥用,如果美国主张在争端解决实践中取得胜利,则会对全球自由贸易带来巨大冲击,也会使WTO机构的权威荡然无存。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实现贸易自由化是国际社会所共同追求的目标。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面临着被其他国家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实施贸易限制措施的问题。为此,我国及时采取了反制+WTO诉讼的策略以应对美国“232调查”,但是这两项应对措施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存在一定难度。基于此,笔者围绕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从国内和国际两个角度出发,立足于当下和未来,对我国后续采取其他符合国际法律规范的应对措施提出建议。国内层面主要从加强对美贸易救济机制的研究、完善我国的国家安全贸易立法以及继续推动我国产业结构改革三方面出发;国际层面则积极运用多边救济渠道:多样化的司法救济和外交对话。此外,针对WTO机制的改革,我国也积极参与并提出具有中国智慧的改革方案。
张堂云[4](2019)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是WTO管辖的一项诸边贸易协议,由各缔约方自愿签署,旨在促进政府采购自由化和国际化。加入GPA是为了履行中国对WTO的承诺,自2007年年底向WTO提交加入GPA申请书以来,中国已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更是向世界宣告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进程”。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被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用于保护国内经济。加入GPA将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供入场券的同时,也意味着会面临政府采购信息泄密、政府采购市场被瓜分和政府采购功能削弱等安全威胁。伴随着加入GPA进程的加快,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国内外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研究略显单一,缺乏系统性,围绕加入GPA对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亟待展开深入研究。为此,本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总体安全观”为指导,在深入阐释政府采购安全内涵以及政府采购安全维度、设计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测度指标体系、剖析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机理的基础上,尝试基于系统视角构建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保障机制。遵循“理论阐释——实证检验——对策探索”的基本思路,利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运行”的自行调研数据、全国层面、省层面及产业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WTO官方网站数据、OECD国民账户数据、中企联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数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数据,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资料等,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法律文本比较法、调研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和联立方程模型等方法,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展开系统研究,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界定了政府采购安全的内涵,阐释了政府采购安全构成及内在逻辑。在缕析安全和政府采购概念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把政府采购安全界定为“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政府采购主体在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抵抗外来冲击,以确保政府采购功能目标能够不受侵害,并得以最大程度实现的客观状态”。政府采购安全的本质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利益的维护,相关利益的多维诉求属性决定了政府采购安全必须是一个涵盖多维目标的体系结构,在综合归纳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把政府采购安全细分为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并对这种细分进行了理论阐释。其次,对中国政府采购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试图全面考察中国政府采购的客观状态。在制度层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全链条采购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在市场层面,采购总规模持续增长,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项目的采购总量呈上升的趋势,采购结构日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建立了以招投标为主,包含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元化的采购方式;在实践中,构建了反腐倡廉、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第三,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该指标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程度进行了刻画,还分析了冲击形成的原因。政府采购安全评价在加入GPA前和加入GPA后是不一样的,加入GPA前是对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预测性评价,而加入GPA后是对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在加入GPA前,政府采购制度安全主要通过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制在核心条款上的差异甚至是冲突进行刻画;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从名义开放程度、“本土偏好”程度和国际竞争力三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进行衡量;政府采购功能安全主要是通过GPA规制的政策空间与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排除来刻画。据此对加入GPA前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进行预测性评价发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在价值目标、基本原则、适应范围、采购方式和救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高、“本土偏好”程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与GPA缔约方相差甚远。造成上述安全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存在差距、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受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中国的国货意识淡薄等。针对加入GPA后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本研究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国外供应商投诉率”等在内的13个三级指标,并根据专家评定基于AHP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第四,探索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理论模型,并利用微观调研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梳理、归纳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影响因素,以及三种安全内在的逻辑关系,创新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模型。囿于数据的限制,本研究利用自行调研的微观数据,构建多元回归和联立方程模型,对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机制及政府采购安全各维度的交互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晰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健全的供应商约束机制和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度。(2)企业国际竞争力、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掌握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情况的详细程度,对政府采购市场安全具有正向影响。(3)政府采购功能目标、实施细则、政策功能的责任部门设置及政策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产生明显正向影响。(4)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与制度安全、制度安全与功能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均存在双向联动关系,除了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外,其他均为正向影响。(5)三种安全的交互影响关系在不同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三个区域制度安全与政策功能安全存在双向正影响,但中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东西部地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市场安全对政策功能安全有正向影响,均不显着;西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正向影响,而东、中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5)针对是否列入GPA出价清单而言,列入GPA出价清单对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三者调节效应大于未列入GPA出价清单的地区。最后,构建集制度、市场和功能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安全保障体系。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针对加入GPA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结合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结论,在借鉴GPA缔约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建议:在制度层面,需要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争取参与国际采购规制制定的话语权;在市场层面,需要调整出价策略,谨慎国有企业出价范围,积极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积累国际采购经验,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在政策功能层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恢复政府采购技术创新政策功能。除此之外,政府采购安全保障还离不开国际化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
王娟[5](2019)在《直销企业品牌体验对顾客忠诚度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体验经济时代,品牌体验在体验营销管理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直销模式具有以顾客需求为主导、个性化销售的特点,研究直销企业品牌体验与顾客忠诚度,企业可藉此思考他们想要提供什么体验,顾客想要什么样的体验,然后设计服务、提供特定的品牌体验,赢取顾客忠诚度;持续良好的品牌体验能带来良好的感知价值,也会进一步促进顾客的忠诚度,从而使得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顾客群,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本文在借鉴成熟的相关理论的同时,结合我国的直销行业特点和营销实践经验,以品牌体验为研究的始点,顾客忠诚度为研究的终点,引入中间变量顾客感知价值,构建研究模型,提出合理的研究假设,进行了品牌体验对顾客感知价值、忠诚度影响的实证研究。通过文献参考还有与直销行业从业人员及顾客的交流确定研究想法,然后设计和发放问卷。问卷发放对象是直销行业大品牌企业玫琳凯、无限极、完美、康宝莱和安利直销企业的顾客,回收有效问卷256份。然后对有效数据进行处理,从品牌体验这条直接路径以及品牌感知价值这条间接路径分别探讨它们对顾客忠诚度的影响,尤其对感知价值的中介效应进行了验证,通过整理和分析回收问卷统计的数据,发现品牌体验的五个维度对顾客忠诚度均具有正向显着影响;品牌体验的五个维度对顾客感知价值均具有正向显着影响;感知价值在品牌体验与顾客忠诚中具有部分中介作用;本文通过定性和定量研究,引入直销企业中的大品牌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了品牌体验的各个维度对顾客感知价值和顾客忠诚影响,从建立品牌体验和提升顾客对品牌的感知价值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品牌体验和营销管理方面的建议,企业可以通过增强顾客对企业的品牌体验的方式,提高顾客对该品牌的感知价值,从而使得顾客对企业品牌体验作出积极的评价,最终赢得顾客对企业及品牌的认可和信赖,形成稳定的价值观和忠诚,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占有更大的市场。
叶兵[6](2018)在《纵向财政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基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取消农业税改革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的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纵向政府关系如何影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市场的发展?通过考察分税制改革以来三项具有代表性的财政改革(所得税分享改革、取消农业税改革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提供经验证据。将这三项财政改革放到一起研究有两个原因。第一,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领域一系列改革的发生和演进是逻辑一致的,将它们放到一起给予系统考察对于理解中国的财政体制有重要的帮助。第二,这三项财政改革的作用机制有共同之处: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取消农业税改革都通过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影响地方政府行为和地方经济;财政压力的变化还是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影响经济增长的一个途径。为了考察财政压力如何影响地方政府行为和地方经济,我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模型的参与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消费者。中央政府设定地方上解额度。给定这一额度,地方政府选择政策。给定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消费者选择劳动供给和消费水平。中央政府提高地方上解额度,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增大。提高实际税率和改善服务是地方政府应对财政压力增大的两个选择。定义改善服务下的产出与提高税率下的产出的差值为产出效应,改善服务下的税收收入与提高税率下的税收收入的差值为税收效应。经推导,我得到:当产出效应和税收效应的加权和为正时,地方政府选择改善服务;否则,地方政府选择提高实际税率。也就是说,财政压力影响地方政府行为和地方经济的方向不是单一的。由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取消农业税改革等都是通过影响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发挥作用,先验上,不知道这些改革影响地方政府行为和地方经济的方向。需要从经验层面予以考察。我从经验层面考察了所得税分享改革、取消农业税改革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所得税分享改革的影响的文献较少,且在识别上存在不足。利用地级市和工业企业数据,我考察了所得税分享改革对经济发展、工业化和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我主要利用所得税分享改革前财政收入对所得税依赖程度的地区差异识别所得税分享改革的影响。结果表明,所得税分享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所得税分享改革还促进了工业化,表现在:第一,所得税分享改革使得人均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加;第二,所得税分享改革使得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多,说明财政压力促使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第三,所得税分享改革促进了这项改革前已经存在于辖区之内的工业企业总产值、增加值的增长。也就是说,财政压力不仅促使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在扩展边际上促进工业化,还促使地方政府促进这项改革前已经存在于辖区之内的工业企业的发展,在集约边际上促进工业化。所得税分享改革还影响了地方政府行为。所得税分享改革导致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宗数占比增加。由于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主要是工业用地,这一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将更高比例的土地配置于工业用途以支持招商引资。另外,所得税分享改革对地方政府的征税行为产生了影响。所得税分享改革导致实际税率提高,实际税率提高阻碍了经济增长。研究取消农业税改革的影响的文献主要关注这项改革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影响,未考察这项改革对工商业的可能影响。利用县级数据,我考察了取消农业税改革对工商业的影响。我利用取消农业税改革前政府财政收入对农业税依赖程度的地区差异识别取消农业税改革的影响。我发现,取消农业税改革在短期内促进了人均农业GDP的增长,但阻碍了人均工商业GDP的增长和人均GDP的增长。另外,我发现,取消农业税改革使得人均工商业GDP的地区不平等加剧。这些结果表明,工商业增长放缓和人均工商业GDP的地区差距扩大是取消农业税改革促进农业增长的代价。进一步,我考察了取消农业税改革对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影响。结果表明,取消农业税改革后增加的政府间转移支付不足以补偿县级政府在这项改革中损失的财力。取消农业税改革还对县级政府财政收支产生了影响。取消农业税改革后,县级政府提高了工商业实际税率、基本建设支出占比和人力资本方面支出占比。其中,工商业实际税率的提高是取消农业税改革阻碍工商业增长的一个重要渠道。文献分别考察了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县域经济增长和地级市市辖区经济增长的影响,未考察这项改革对总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利用省级数据,我考察了财政直管县改革对总体(省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我还考察了同时段进行的另一项改革——向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的经济增长效应。这项改革的经济增长效应也是我们关心的,并且,不考虑它可能引起遗漏变量问题。我利用双重差分法估计这两项改革对省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我发现,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省域经济增长没有显着影响,但向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显着促进了省域经济增长。我还考察了这两项改革对地区经济收敛的影响。结果表明,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地区经济收敛没有显着影响,但向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导致了地区经济收敛。最后,我考察了向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的经济增长效应是否依赖于县域经济的重要程度。结果表明,这项改革对县域GDP占全省GDP的比重更大的省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强。
胡建刚[7](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指出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张宇燕,卢锋,张礼卿,佟家栋,盛斌,胡鞍钢,赵忠秀,曹天予,余永定,姚枝仲,张斌,路风,宋泓,张维迎,崔之元,徐以升,丁一凡,雷达,王鲁军,钟伟,沈丹阳[8](2011)在《中国入世十周年:总结与展望》文中认为一晃十年过去了,在这之前我们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入世")的讨论好像还历历在目。十年来,围绕着入世的讨论一直都还在,反对的声音也存在,但到了今天,这种声音慢慢小了。我自己觉得入世这个事情总体来讲对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增长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当然,如果要比较详细和有说服力地评估入世得失的细节,需要开展严肃规范的研究。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芝加哥大学的福格尔(Robert Forgel)教授提出的"反事实
崔荣伟[9](2011)在《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对外贸易中的一个突出变化是政策重心逐渐偏向区域贸易谈判。从克林顿政府提出雄心勃勃的自由贸易区规划到小布什政府实施“竞争性自由化”战略,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明显变化引起了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但既有研究成果大多注重对其进行纯经济学分析,而有意无意地弱化或忽略了政治因素的作用。即便为数不多的注重考察政治动因的研究成果,其提出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也是存在问题的。因此,如果能够系统揭示美国这一政策背后的政治动因,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论文主要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来解释美国参与区域一体化的行为。本文认为,虽然区域贸易政策与多边贸易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美国确立自身领导地位的角度来看,两者却是相通的。多边贸易制度作为美国战后国际制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确立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重要凭借。面对7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美国采取的单边主义或多边主义手段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为此,美国需要一种新的策略来回应挑战,区域贸易政策正是这种策略的具体体现。论文运用以历史制度主义为主体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美国对外经济政策重心由多边贸易制度向区域贸易政策的这种转变,强调这一转变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和“突发事件”的影响。本文认为,美国区域贸易政策暗含着两种逻辑:在国际层面上,这一政策试图从地区层面对国际关系进行“再制度化”,既补充和完善了美国的国际制度战略,又为最终建立由美国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基础;在国内层面上,这一政策首先承担着普及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华盛顿共识”的责任,推动并锁定相关国家的经济改革进程,防止其改革议程发生逆转。其次是限制它国国家经济主权,改变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从长远来看,由其倡导的经济自由化改革将激发它国国内政治变革,促使社会力量重新分化组合,新的社会联盟得以建立并参与国内政治进程,最终影响了它国的对外政策。为验证文中提出的基本解释,论文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缔结的第一个区域性贸易协议,它不仅标志着北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性突破,而且是美国建立新型霸权的范本。《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在过去十几年中签署的最重要的双边性区域贸易协定,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最后,美国的中东自由贸易区设想超出了反恐战争的范畴,其目的是对整个中东地区进行地缘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整合。
权家敏[10](2011)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贸易争端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如何更有效地解决争端越来越重要。目前,在争端解决中,经济学家多是关注于WTO争端机制,对于多种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关注不多。对于中国而言,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主要以双边磋商为主,使用WTO争端机制尚显不足,没有充分利用其他争端解决机制。针对这种现状,中国要不断改进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不足,更好地促进贸易争端的解决。因此,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本文以“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为研究对象,从单边行动、双边磋商、区域协调、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切入点,运用理论研究中福利、博弈分析,以及经验研究中统计、计量、案例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角度,得出以下结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福利和政治福利要优于单边行动、双边磋商、区域协调,但是在具体争端中,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取决于双方不断博弈的结果,其中政治、经济因素影响搏弈的均衡结果,并且得到经验研究的支持。中国在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中,经济因素起着更重要的作用,行业利益团体的影响力不大,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启示。本文围绕这些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七章的内容:第一章导论部分主要对研究背景与意义、方法、创新及不足的介绍,提出本文研究的重要价值。第二章文献综述部分得出,现有的文献对于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研究不够,特别是对于中国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关注不多,为此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第三章对单边行动、双边磋商、区域协调、WTO争端解决机制理论分析中得出,在单边行动中,目标国的福利受到损害;双边磋商、区域协调在争端解决中有时会出现福利受损的情况,特别在利益集团的影响下,福利受损更为严重;而WTO争端解决机制能够实现福利最大化。在福利比较中,双边磋商优于单边行动,区域协调又优于双边磋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福利最高。在第四章,本文试图建立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博弈模型,包括从单边行动到WTO争端解决机制、双边磋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博弈模型,得出政治、经济因素影响博弈的均衡结果,政治因素使得争端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性增加。第五章经验研究发现,在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中,目标国经济上依存于美国,美国更愿意通过双边磋商,而在政治因素作用下美国更多地申诉到WTO,其中利益集团的影响更大。第六章研究得出,在争端解决中,对发展中国家,中国运用双边磋商;对美欧等发达国家,中国开始更多地诉诸WTO。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中,政治因素不同于发达国家利益集团的影响。中国在争端解决中,经济因素作用更大;在政治因素中,利益团体影响不明显,政府的重视和作用更为显着,并且得到中国案例的经验支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启示。第七章在整个结论的基础上,再次强调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在争端解决中双边磋商是基础,WTO要加强,其他机制要重视,利益团体起作用。
二、加入世贸组织的得失权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世贸组织的得失权衡(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间一体化:主权让渡与红利预期的权衡(论文提纲范文)
一 国家间一体化及其测度 |
(一)什么是国家间一体化 |
(二)如何测度国家间一体化 |
二 多次重复的两阶段博弈模型 |
(一)基本假定 |
(二)模型框架 |
三 博弈均衡分析 |
(一)第一轮博弈 |
(1)正态分布。 |
(2)右偏分布。 |
(3)左偏分布。 |
(二)反馈 |
(三)第二轮博弈 |
(四)稳态均衡 |
(五)成员数量问题 |
四 结语 |
(2)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3)美国232调查的法律分析及中国因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与创新 |
第二章 美国232调查的法律特点 |
第一节 美国232调查的法律依据 |
第二节 美国232调查的实施 |
第三节 美国232调查与其相关国内制度的比较 |
第三章 美国232调查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现实主义的国家安全观 |
第二节 美国232调查的国家安全考量 |
第四章 美国232调查与相关国际规则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美国232 调查与WTO安全例外规则的合规性分析 |
第二节 美国232 调查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一致性分析 |
第三节 美国232调查与欧盟相关规则的比较分析 |
第五章 美国232调查与中国应对 |
第一节 中美进口钢铁和铝产品之争 |
第二节 中国的应对之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内容、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安全 |
二、GPA框架 |
三、政府采购 |
四、政府采购安全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依据 |
一、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理论 |
二、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理论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四、政府干预经济理论 |
五、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构成及评价指标体系 |
一、政府采购安全构成的理论阐释 |
二、政府采购安全的实现路径 |
三、政府采购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作用机理与假说 |
一、政府采购制度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二、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三、政府采购功能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四、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内在机理及假说 |
第二章 中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与发展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演变历程 |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运行流程 |
三、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四、全链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发展现状 |
一、政府采购市场规模 |
二、政府采购市场结构 |
三、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 |
四、政府采购的常用方式 |
五、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程度 |
第三节 中国政府采购功能现状及实践效果 |
一、政府采购资源配置功能效应 |
二、购买社会公平的政策功能效果 |
三、维护国家安全政策功能实践 |
第三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制度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目标价值的冲击 |
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的冲击 |
三、政府采购适应范围的冲击 |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冲击 |
五、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冲击 |
第二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市场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 |
二、政府采购的“本土偏好”程度 |
三、中国与GPA缔约方国际竞争力比较 |
第三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政策功能安全冲击 |
一、GPA规制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界定 |
二、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安排 |
三、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维度与程度 |
四、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的典型案例 |
第四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原因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 |
二、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 |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有限 |
四、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 |
五、政府采购国货意识谈薄 |
第四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问卷调查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开展问卷调查 |
第二节 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特征分析 |
二、问卷的统计性描述 |
第三节 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一、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 |
二、调查问卷的效度分析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一、基准模型设定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三、是否列入GPA清单的调节效应 |
四、联立方程实证检验 |
五、实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
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 |
第二节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举措 |
一、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出价策略 |
二、以“国家安全”为由歧视其他国家产品 |
三、设置国际贸易隐形壁垒 |
四、GPA缔约方国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程度 |
第三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践 |
一、GPA缔约方中央采购实体的作用分析 |
二、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构成及分布特征 |
三、GPA缔约方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具体措施 |
第四节 GPA缔约方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与制度体系 |
二、增强政府采购市场国际风险防范能力 |
三、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GPA规制的契合 |
第六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体系构建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目标定位 |
一、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 |
二、政府采购安全具体目标 |
第二节 构建开放式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
一、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 |
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四、主动参与国际政府采购规制的制定 |
第三节 增强政府采购市场风险防范能力 |
一、合理调整GPA出价清单策略 |
二、积极开拓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
三、提升本土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
四、培育政府采购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策略 |
一、以问题为导向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行顶层设计 |
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细则 |
三、设置“国货标准”等隐形贸易壁垒 |
四、恢复实施技术创新政策功能 |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1 |
致谢 |
(5)直销企业品牌体验对顾客忠诚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结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竞争优势理论 |
2.1.2 科特勒的可让渡价值理论 |
2.1.3 Zeithaml的可感知价值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直销的综述 |
2.2.2 顾客的综述 |
2.2.3 品牌体验的综述 |
2.2.4 感知价值的综述 |
2.2.5 顾客忠诚度的综述 |
2.2.6 品牌体验与感知价值及忠诚度的关系研究 |
3 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3.1 变量的界定与测量 |
3.1.1 品牌体验 |
3.1.2 顾客感知价值 |
3.1.3 顾客忠诚度 |
3.2 研究模型的构建 |
3.3 研究假设 |
3.3.1 品牌体验与顾客忠诚度 |
3.3.2 品牌体验与顾客感知价值 |
3.3.3 顾客感知价值与顾客忠诚度 |
3.4 直销企业样本采集与问卷设计 |
3.4.1 调查问卷的数据采集 |
3.4.2 调查问卷的内容设计 |
4 实证研究及结果分析 |
4.1 问卷回收与数据分析 |
4.1.1 样本来源 |
4.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1 直销企业顾客样本特征分析统计 |
4.2.2 量表题项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 信度分析 |
4.4 效度分析 |
4.5 相关性分析 |
4.6 回归分析 |
4.6.1 直销企业品牌体验各维度对忠诚度回归分析 |
4.6.2 直销企业品牌体验各维度对感知价值回归分析 |
4.6.3 直销企业顾客感知价值对忠诚度回归分析 |
4.6.4 顾客感知价值中介作用检验 |
4.6.5 假设检验结论 |
5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局限性 |
5.3 直销企业管理和体验营销启示 |
5.3.1 提供高质量品牌体验,促进顾客忠诚 |
5.3.2 增强顾客感知价值,赢取顾客忠诚 |
5.3.3 强化品牌体验接触点,提升顾客忠诚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6)纵向财政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基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取消农业税改革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的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动机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动机 |
1.1.3 研究意义 |
1.2 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领域一系列改革的逻辑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主要结果 |
1.4.1 理论模型 |
1.4.2 经验研究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1.6 论文架构 |
2 文献综述 |
2.1 文献综述 |
2.1.1 探讨与本文相关的一般性问题的文献 |
2.1.2 评估三项财政改革的政策效应的文献 |
2.2 已有文献的不足与本文的研究 |
3 理论模型与经验研究方法 |
3.1 理论模型:本文全局的关要 |
3.1.1 消费者-生产者的选择 |
3.1.2 地方政府的选择 |
3.2 经验研究方法 |
3.2.1 双重差分法 |
3.2.2 工具变量法 |
3.2.3 空间计量模型 |
4 所得税分享改革对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
4.1 引言 |
4.2 背景 |
4.3 方法与数据 |
4.3.1 方法 |
4.3.2 数据 |
4.4 基于地级市数据的分析结果 |
4.4.1 经济发展 |
4.4.2 经济发展:分产业 |
4.4.3 工业化 |
4.4.4 土地出让 |
4.4.5 征税 |
4.4.6 平行趋势检验 |
4.5 基于地级市和工业企业合并数据的分析结果 |
4.6 结论 |
5 取消农业税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和经济增长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背景 |
5.3 度量方法、数据和研究策略 |
5.4 结果 |
5.4.1 取消农业税改革对农业增长和工商业增长的非对称影响 |
5.4.2 地方政府对取消农业税改革的反应 |
5.4.3 取消农业税改革影响工商业增长的渠道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进一步的讨论 |
5.7 结论 |
6 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对省域经济增长的影响 |
6.1 引言 |
6.2 背景 |
6.3 两项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层面的探讨 |
6.4 研究方法、变量与数据 |
6.4.1 研究方法 |
6.4.2 变量与数据 |
6.5 估计结果 |
6.5.1 基准结果及稳健性检验 |
6.5.2 历史经济增长率是否影响两项改革的时间选择? |
6.6 结论 |
7 结论 |
7.1 全文概要 |
7.2 对营改增改革及未来可能的财政改革的启示 |
7.2.1 营改增改革 |
7.2.2 未来可能的财政改革 |
7.3 政策建议 |
7.3.1 制定政策时,全面考虑政策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
7.3.2 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纵向财政改革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本文观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美国国际制度战略下的多边合作 |
第一节 美国对战后世界的制度化安排 |
一、经济、军事和政治方面的具体设置 |
二、经济与政治的互换:美国与它国合作模式的确立 |
第二节 多边贸易制度:国际合作的主要平台 |
一、GATT制度与美国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建构 |
二、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与美国国际制度战略面临的挑战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度变迁——美国区域贸易政策及其内在逻辑 |
第一节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与实施 |
一、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 |
二、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实施 |
第二节 理解美国的区域贸易政策 |
一、制度变迁理论:以历史制度主义为主体的分析视角 |
二、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美国区域贸易政策 |
第三节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两种逻辑 |
一、地区层面上国际关系的"再制度化" |
二、影响对象国家的国内政治 |
参考文献 |
第四章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具体实施 |
第一节 "北美模式":NAFTA及其发展 |
一、美国在NAFTA中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
二、"北美模式":NAFTA的两种逻辑 |
第二节 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区域贸易政策——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例 |
一、美国在双边贸易谈判中的经济、政治利益 |
二、联盟转型与《美韩自由贸易协定》 |
三、协定至今没能交付国会表决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地缘经济与政治的重新塑造 |
一、美国推进区域贸易谈判的动因分析 |
二、区域贸易政策重塑中东地缘经济与政治 |
三、美国一中东自由贸易区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第五章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回顾与总结 |
第一节 区域贸易安排与美国对外战略变革 |
一、从"经济与政治的互换式安排"到"经济与政治利益兼得" |
二、选择性结盟:区域贸易政策背后的美国对外战略变革 |
三、权力扩散与国际关系的"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回顾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两种逻辑 |
一、大国竞争与国际关系重组: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国际维度 |
二、影响它国国内政治:共同目标与地区差异 |
三、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国内根源 |
参考文献 |
第六章 结语 |
一、论文主要观点 |
二、学理贡献 |
三、研究的不足 |
四、未来预测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主要概念的界定与研究方法 |
1.3 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 主要结构安排 |
注释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争端解决机制文献综述 |
2.1.1 单边行动 |
2.1.2 双边磋商 |
2.1.3 区域协调 |
2.1.4 WTO争端解决机制 |
2.2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 |
2.2.1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理论分析 |
2.2.2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经验分析 |
2.3 结论与启示 |
注释 第3章 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分析 |
3.1 单边行动 |
3.1.1 单边行动的经济学分析 |
3.1.2 单边行动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3.2 双边磋商 |
3.2.1 双边磋商的经济学分析 |
3.2.2 双边磋商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3.3 区域协调 |
3.3.1 区域协调机制分析 |
3.3.2 区域协调的经济学分析 |
3.3.3 区域协调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3.4 WTO争端解决机制 |
3.4.1 WTO争端解决机制分析 |
3.4.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 |
3.4.3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3.5 争端解决机制的福利比较 |
3.6 结论与启示 |
注释 第4章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理论分析 |
4.1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博弈模型 |
4.1.1 单边行动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博弈过程 |
4.1.2 双边磋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博弈过程 |
4.2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经济学分析 |
4.2.1 单边行动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 |
4.2.2 双边磋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 |
4.3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4.3.1 单边行动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4.3.2 双边磋商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4.4 结论与启示 |
注释 第5章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经验研究 |
5.1 争端解决机制的统计分析 |
5.1.1 单边行动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统计分析 |
5.1.2 双边磋商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统计分析 |
5.1.3 区域协调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统计分析 |
5.2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计量研究 |
5.2.1 引言 |
5.2.2 样本选取、政治经济变量分析、数据说明 |
5.2.3 计量回归与结果分析 |
5.2.4 结论与启示 |
5.3 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分析 |
5.3.1 美国和日本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5.3.2 美国和欧盟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5.3.3 巴西和美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5.3.4 美国和加拿大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5.3.5 中美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5.4 结论与启示 |
注释 第6章 中国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 |
6.1 中国贸易争端的现状 |
6.2 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现状 |
6.3 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理论分析 |
6.3.1 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经济学分析 |
6.3.2 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6.4 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分析 |
6.4.1 中美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6.4.2 中欧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6.4.3 中日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6.4.4 中国和发展中国家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案例 |
6.5 结论与启示 |
注释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
四、加入世贸组织的得失权衡(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间一体化:主权让渡与红利预期的权衡[J]. 欧阳俊,邱琼. 拉丁美洲研究, 2020(03)
- [2]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3]美国232调查的法律分析及中国因应[D]. 钱清.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7)
- [4]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D]. 张堂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5]直销企业品牌体验对顾客忠诚度的影响[D]. 王娟.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6]纵向财政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基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取消农业税改革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的经验研究[D]. 叶兵.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1)
- [7]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8]中国入世十周年:总结与展望[J]. 张宇燕,卢锋,张礼卿,佟家栋,盛斌,胡鞍钢,赵忠秀,曹天予,余永定,姚枝仲,张斌,路风,宋泓,张维迎,崔之元,徐以升,丁一凡,雷达,王鲁军,钟伟,沈丹阳. 国际经济评论, 2011(05)
- [9]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D]. 崔荣伟. 复旦大学, 2011(12)
- [10]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研究[D]. 权家敏. 复旦大学, 2011(12)